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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企業會計準則范文1
【關鍵詞】 新舊會計準則 特點 對比
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我國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于2006年2月頒布并出臺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并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一、新企業會計準則顯現出的特點
通過對《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學習和研究,我們可以發現新會計準則具有如下特點。
1、理念性更強
相比較舊的企業會計準則,新企業會計準則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的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
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指出,財務會計報告的目的是將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清晰并且準確地反映給投資者和社會公眾。這樣有助于投資者和社會公眾能夠更加詳細的了解和判斷該公司的經營狀況,并做出更加準確地經濟決策。
這一目標的確立和概念的升華,從一個側面有效維護了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使得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得資本市場變得更加規范,有利地促進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完善。
2、更加科學合理
企業,是指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設立的一種盈利性的經濟組織。
從企業的定義中我們可以得知獲得最大利潤是企業存在的最重要的目的。因此,企業的領導層必須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資金流向有著清晰的認識和了解。而企業的會計信息就是企業的領導層獲得企業經營狀況的最有效的信息來源。所以必須要保證企業會計準則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在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于企業資產負債表的財務狀況有了更加真實和公允的反映,對企業的盈利模式和經營效率有了更加科學合理的解釋。因此對現階段我國企業的會計工作有著良好的促進和指導作用。
3、更加全面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我國企業的數量呈現出幾何式增長的發展狀況。同時,企業的類型和經營范圍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使得舊有的企業會計準則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現階段企業發展的要求。
新企業會計準則結合現階段我國各類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對已經出現的和還未出現的會計工作方面的具體業務做了相應的規定,從而保證了會計準則體系的協調統一,促進了各項經濟業務的順利進行和企業改革、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
4、更加適合我國國情
新企業會計準則是在借鑒國外先進的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再結合我國具體的國情,將國外先進的會計經驗同我國的實際國情結合起來,從而制定出的涵蓋我國現階段各類型企業的具有較高水準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5、體現出國際化趨勢
新企業會計準則在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國際上通行的會計準則體系。將原先舊有的同國際上通行的會計準則體系中不相兼容的部分做了重新修訂和更改。使我國的會計體系可以和國際上通行的會計體系進行接軌,體現了良好的國際化趨同性。
二、新舊企業會計準則的對比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和出臺對我國會計行業來說是一次革命性的變革,此次變革對我國企業今后的發展模式和經營狀況有著深遠的影響。新企業會計準則中的主要變化體現在以下幾點。
1、公允價值引入會計要素的計量之中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企業資本多樣性的增加,尤其是金融資產的大量出現,使企業收益的來源變的更加廣泛,資產持有的收益逐漸在企業全部會計收益中占據重要的地位。舊有的企業會計準則中,并沒有將該部分的收益計入企業的全部會計收益。但是從現階段來看,如果將資產持有收益的結果忽略,會使企業的業績發生嚴重的扭曲。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新企業會計準則在會計要素的計量匯總引入了公允價值這一概念。這樣可以更加準確地反映企業真實的收益和資產狀況,同時提高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比性,為企業決策者進行決策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數據支持。
2、權責發生制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
原基本準則規定了13項會計一般原則,為了同國際準則相一致,修訂后的基本準則改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其中將權責發生制原則作為會計基礎寫在總則中。同時,由于歷史成本屬于會計計量范疇,將其寫入第九章《會計計量》。權責發生制在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下,已經被提高到會計基礎這個地位,不再是一個原則。
3、存貨計價辦法發生變革
同舊企業會計準則相比較,新企業會計準則在庫存計價方面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新的庫存計價方法摒棄了傳統的“后進先出”法,而采用更為先進的“先進先出”法。這在一定程度上對生產周期較長的公司產生了影響。例如,一家生產筷子的企業,2月份買入的原材料價格為500元/噸。如果3月份原材料的價格發生下跌,變為400元/噸。假設企業的庫存量保持不變,如果采用“后進先出”的原則,則企業的成本將上升,毛利將下滑,企業當期利潤減少,期末庫存存貨成本減少。如果采用“先進先出”的原則,企業的成本將降低,毛利將增加,增加企業當期利潤,期末庫存存貨成本增加。
舊企業會計準則范文2
一、幾個重要術語定義的變化
1、“債務重組”定義的變化
舊準則第2條將“債務重組”定義為“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而新準則定義為“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比較這兩個定義可以得出至少三點信息。
(1)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舊準則認為只要修改了債務條件,不管債權人有沒讓步都是債務重組;新準則則認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只有債權人讓步時,才能定義為債務重組。舊準則的定義沒有“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這個前提條件,適用范圍似乎過于寬泛,易于造成不恰當的誘導,只要雙方認為需要就可以達成協議進行債務重組,從而改善企業資金結構,使資產負債率達到一個符合自己需要的水平。這肯定有悖于市場中利用制度來規范企業行為的初衷。
(2)新準則的定義符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一般來說,需要進行債務重組的企業就是因為沒有能力如約履行償債義務,如果債權人不作適當的讓步,可能會使瀕臨困境的企業更加雪上加霜,反而不利于我國經濟的整體健康運行。這樣做肯定會給債權人帶來損失,但是比較符合我國實際情況。
(3)舊準則中提到“法院的裁決”,新準則將其改為了“法院的裁定”,一字之差,其實是因為舊準則中錯用了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作出的是判決和裁定,行政機關和仲裁機構可以作出裁決。裁定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對有關訴訟程序的事項做出的判定;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序事項,裁定所依據的是程序法,而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時、恰當地為實現權利和行使職權提供必要的規則、方式和秩序。很顯然債權債務糾紛屬于民事案件,應由法院作出裁定不應使用“裁決”。
2、“或有支出”和“或有收益”定義的變化
舊準則在第2條分別給出了“或有支出”和“或有收益”的定義,但在新準則中把這兩個術語改為了“或有應付金額”(第七條有定義)和“或有應收金額”(第十二條有定義)。術語名稱雖經更改,但概念卻無實質性變化。另外,新準則在第七條增加了一項:“修改后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3 號——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边@樣規定在會計實務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這些重要術語定義的變化充分體現了新會計準則對經濟業務屬性的適應性,準確把握了債務重組的實質,符合會計認定的要求,為會計核算提供了依據。
二、入賬價值在計量屬性上的變化
1、舊準則中按賬面價值入賬
在舊債務重組準則中希望回避“公允價值”,按賬面價值入賬:“以非現金資產/債務轉資本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按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股權的入賬價值”。但是又在第10條提出“如果涉及多項非現金資產,債權人應按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在第13條也提到了“公允價值”??梢?,舊準則想極力回避“公允價值”但仍躲不開它,這有些矛盾。
2、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
新準則彌補了這一點,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從而保持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有用性。筆者認為是基于以下考慮的:第一,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的會計準則中比較側重于公允價值的,以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近幾年來,我國企業在國外的投融資活動愈來愈多,而且國際上廣為提倡“國際會計協調化”,為了同國際經濟活動規則和會計規則接軌,我國在制訂會計規范時也應該向國際準則看齊。第二,在我國,市場經濟已有很大的發展,生產要素市場和資本市場也不斷發展和完善,比如房地產交易市場在很多城市都很活躍,為資產評估中市場價格的取得提供了充分的資料;同時,我國證券市場的公眾投資者經過十幾年的磨練已趨于理性化,股票的市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價值,這樣資產或股票的公允價值就可以取得。因此在新準則中引入“公允價值”就符合現實需要。
事實上,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基礎具有很多優點,它能合理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更有效反映收入和費用的配比,尤其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有利于企業實物資本保全等,如僅僅因為公允價值不易取得而放棄采用這一重要計量屬性,將不利于我國上市公司和資本市場的發展。
三、債務重組中損益處理的變化
1、重組收益確認的變化
舊準則規定,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或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并且,債權人一方亦不能確認重組收益。應該說,這一規定體現了財政部提高信息質量可靠性、減少會計尋租行為的決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證券市場的健康和市場的公平規則,少數將無法借債務重組達到操縱損益,欺騙利益相關人的目的。新準則規定,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務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边@就明確肯定了債務重組利得可以計入當期損益(對債務人來說一般為營業外收入),企業或公司可以因此而獲巨額利潤。這樣,對一些本來無力還債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債務重組準則意味著,一旦債權人讓步,債務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上市公司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可能極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的水平。
2、重組損失處理方法的變化
對于債權人在債務重組中所受的損失,舊準則認為債務重組屬于企業偶發的經濟事項,債權人因此而發生的損失,屬于與其日常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損失,應在“營業外支出”科目下單獨設置“債務重組損失”明細科目加以核算。新舊準則在表述上有些差異,新準則要求“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股份的公允價值/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边@里有兩個變化:一是將舊準則中“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改為了“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二是明確規定已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即對債權人而言,應先確認為壞賬損失而后是非常損失,因為壞賬損失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一個風險因素。雖然說法有變化,但在實際賬務處理中無較大差異。
損益處理的變化反映了國家對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視,雖然某些企業可以利用準則確認利得提高利潤,但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一股獨大”不會繼續維持,法人治理結構以及關聯交易等相關規則也逐步健全,利用債務重組粉飾報表將不能長久。
四、披露要求的變化
不管是新舊準則都要求債務人在財務報告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1)債務重組方式。(2)將債務轉為資本所導致的股本(或者實收資本)增加額。(3)或有應付金額/或有支出。不同的是新準則增加了兩項披露要求:(1)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總額。(2)債務重組中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由債務轉成的股份的公允價值和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務的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及依據。
舊企業會計準則范文3
關鍵詞:應付稅款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
2000年12月《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允許企業計算所得稅時,用應付稅款法計算所得稅,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又頒布《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一所得稅》規定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對所得稅進行會計處理,那么各大中小企業到底該選擇何種方式計算所得稅,我們不妨做一下比較,再進行選擇。
一、二者概念區別
應付稅款法,是指本期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造成的影響納稅的金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不遞延到以后各期的會計處理方法。在應付稅款法下,不需要確認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造成的影響納稅的金額,因此當期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等于當期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應交所得稅。
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時,需要設置兩個科目:“所得稅費用”科目,核算企業從本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核算企業應交的所得稅。
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要求企業從資產負債表出發,通過比較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負債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定的賬面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對于兩者之間的差異分別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并在此基礎上確定每一會計期間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計算公式為:
本期所得稅費用=本期應交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中概念中所指的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差額。根據該差額對未來應稅金額影響的不同,暫時性差異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一)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由于該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會進一步增加轉回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額金額,在其產生當期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或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時,會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該差異在未來期間轉回時會減少轉回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減少未來期間的應交所得稅。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當期,符合確認條件時,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或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時,會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時,需要設置四個科目:“所得稅費用”科目,核算企業從本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核算企業應交的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確認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確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負債。
二、二者賬務處理區別
下面我們以同一案例為例,用這兩種方法計算所得稅,總結各自的利弊。
a公司2007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為3000萬元,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存在期初余額,與所得稅核算有關的情況如下:
2007年發生的有關交易和事項中,會計處理與稅收處理存在差別的有:
(1)2007年1月開始計提折舊的一項固定資產,成本為1500萬元,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0,會計處理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稅收處理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稅法規定的使用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規定相同。
(2)向關聯企業捐贈現金500萬元,假定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向關聯方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
(3)本期取得的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股票投資成本為800萬元,2007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1200萬元。稅法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市價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4)違反環保法規定應支付罰款250萬元。
(5)期末對持有的存貨計提了75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原賬面價值2075萬元。
2008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為4555萬元,與所得稅核算有關的情況如下:
(1)期末對持有的存貨計提了200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原賬面價值4200萬元。
(2)本期取得的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的股票投資成本為1000萬元,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1675萬元。
(3)對售后產品保修,預計負債250萬元。
(一)若采用應付稅款法進行賬務處理
1、2007年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土納稅調整項目金額=3000+150+500-400+250+75=3575(萬元)
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3575×25%=893.75(萬元)
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8937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8937500
借:本年利潤8937500
貸:所得稅費用8937500
2、2008年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土納稅調整項目金額=4555+200+290-675+250=4620(萬元)
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4620×25%=1155(萬元)
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1155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1550000
借:本年利潤11550000
貸:所得稅費用11550000
(二)若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進行賬務處理
該公司2007年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金額及計稅基礎如表19-3所示單位:萬元
1、2007年度當期應交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3000+150+500-400+250+75=3575(萬元)
應交所得稅=3575×25%=893.75(萬元)
2、2007年度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225×25%=56.25(萬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400×25%=100(萬元)
遞延所得稅=100-56.25=43.75(萬元)
3、利潤表中應確認的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893.75+43.75=937.5(萬元),確認所得稅費用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9375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562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8937500
遞延所得稅負債1000000
該公司2008年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金額及計稅基礎如表19-3所示單位:萬元
(1)2008年度當期應交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4555+200+290-675+250=4620(萬元)
應交所得稅=4620×25%=1155(萬元)
(2)2008年度遞延所得稅
①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675×25%=168.75
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100
本期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68.75
②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740×25%=185
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56.25
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128.75
遞延所得稅=68.75-128.75=-60(萬元)
(3)利潤表中應確認的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1155-60=1095(萬元),確認所得稅費用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10950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1287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1550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687500
三、總結各自利弊
可以看出,應付稅款法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完全受稅法規定的影響,核算比較簡單,缺點是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和本期收入費用配比原則,但現實中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不高,通常采用“應付稅款法”。
而對于一些大中型企業,則應該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尤其是上市公司要與國際接軌,必須采用這種方法。因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更側重于暫時性差異,對差異的處理更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能夠提供更多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我國目前資本市場不斷繁榮,企業重組、并購和股份制改造大量涌現,資產重估業務必將日益增多,這必將引起許多暫時性差異的發生。而且,資產負債表將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分門別類地處理與披露,使其提供的會計信息更能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因此,無論從理論上的合理性還是從實踐上的實用性來看,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都具有優越性。但是,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也存在某些不足,例如一些暫時性差異在原差異尚未全部轉回的情況下,又產生了新的差異,很難分清差異的屬性,由此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其合理性不足,這些問題還有待我們進一步地研究討論解決,但無論怎樣,它畢竟是我國會計與國際接軌的產物,是我國會計發展創新的一個方向。所以使用者在選擇哪種核算方法時應充分考慮本企業的情況和各種方法的特點,確定相關方法,使之既能符合國家政策,又能節省企業資源。
參考文獻: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
舊企業會計準則范文4
【關鍵詞】 新企業會計準則; 實施; 基本步驟
為指導和規范上市公司實施新企業會計準則,有關管理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文件,眾多專家學者也發表了各自的觀點,這些對新企業會計準則在企業的實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但同時也應看到,這些措施和觀點主要是針對宏觀層面的,對于企業如何具體實施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微觀研究卻并不多見。雖然上市公司在實施新會計準則過程中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仍有許多問題值得思考和研究,尤其是如何在國有企業中實施需要進一步研究,因為國有企業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在檢驗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有效性方面,其作用顯然十分重大。
一、首次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前的準備工作
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是指企業第一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各項具體準則和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實施新企業會計準則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在正式實施之前必須做好大量的準備工作,具體包括對集團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現狀進行調研、評估新舊準則轉換涉及的工作量并制定工作時間表、實施首次執行新準則的試點工作、編制執行新準則的操作手冊、進行相關人員的培訓等。
首先,通過對集團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現狀的調研,可以更好地掌握集團內部各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了解各集團公司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為制定新準則實施方案提供第一手的資料。其次,重視首次執行新準則的試點工作,試點內容主要包括:(1)確定一個轉換日,按照新會計準則對轉換日相關賬目的余額進行分析,重新分類、確認和計量,試編制會計報表;(2)測試新會計準則實施對于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以及對于納稅調整的影響;(3)了解和掌握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于企業內部管理及其信息系統的影響等。通過對新會計準則的模擬試點,可以全面掌握新會計準則的內容及其實質,為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積累實踐經驗;同時有助于及時發現問題,盡早尋求對策,化解制度轉換風險,確保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能夠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最后,編制一份操作性強的實施手冊,并在整個集團范圍內開展培訓工作。操作手冊的內容可以包括新舊準則轉換的內容和基本步驟、新舊會計科目變化的對比分析、首次執行日新舊科目余額轉換的說明、首次執行日有關報表的強調編報說明等。
二、首次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基本步驟
企業首次執行新會計準則時應按《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對首次執行日期初的資產負債表及相關賬目的余額進行分析,重新分類、確認和計量,并編制重新分類、確認和計量的會計憑證,這些會計憑證不作為過賬的依據,而是用于設置新舊會計科目余額對照表和建立新賬;然后是編制首次執行日資產負債表、新舊會計準則所有者權益差異調節表和首次執行日期初數重要事項說明;最后對轉換過程中形成的各種資料作為重要的會計檔案進行管理。具體轉換步驟詳見圖1。
(一)首次執行日需重新分類的項目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06)》中的會計科目與原企業會計制度中的會計科目相比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通過比較分析將這種變化歸納為七大類:名稱及核算內容均未改變、名稱改變核算內容未改變、名稱改變且核算內容改變、名稱未變但核算內容改變、將原科目合并為新科目、新增的科目、取消的科目。因此在首次執行日如何做好新舊會計賬戶余額的轉換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首次執行日需重新分類的主要項目:符合投資性房地產定義,原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中核算的資產,重新分類為投資性房地產;金融資產(除長期股權投資外)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企業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交易性金融負債)等。
(二)首次執行日要求追溯調整的主要項目
在首次執行日,對于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調整事項、股份支付、所得稅、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涉及采用公允價值的資產或負債等項目,還需對以下事項進行追溯調整,從而調整首次執行日期初的留存收益(期初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
(三)首次執行日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的有關項目
在首次執行日,對于下列項目則采用未來適用法,不應追溯調整:
1.對于處在開發階段的內部開發項目、處于生產過程中的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飛機和船舶),以及營造、繁殖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生物資產,首次執行日之前未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
2.首次執行日處于收款過程中的采用遞延收款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收入,首次執行日前已確認的收入和結轉的成本不再追溯調整。首次執行日之前購買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超過正常信用條件的期限內延期付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首次執行日之前已計提的折舊和攤銷額,不再追溯調整。
3.正在開發和加工的無形資產或存貨:內部開發項目已經費用化的開發支出不作追溯調整。
4.首次執行日企業的開辦費余額在第一個會計期間內全部確認為管理費用。
5.應付職工福利費余額轉入應付職工薪酬。
6.首次執行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所做的估計,與按照原會計制度或準則所做的估計一致的,不應追溯調整,除非有客觀證據表明原估計是錯誤的。以后獲得的,表明首次執行日后發生情況的新信息,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非調整事項處理。
此外,企業首次執行日按照上年未經審計的科目余額進行數據轉換后,若企業發生審計調整事項的,其審計調整事項除在首次執行日前一年度會計賬務中調整外,還需在已建立的新賬中,在取得審計報告當月根據年報審計調整事項編制新舊調整科目對應表,作為編制審計調整會計分錄的附件,進行會計科目期初數調整,同時調整當月會計報表期初數。審計調整事項新舊科目調整中如有涉稅調整事項的,則按新會計準則要求進行處理。具體調整步驟見圖2。
三、實施新會計準則的幾點思考
(一)實施新會計準則要求會計人員提高職業判斷能力
新準則下會計標準愈加準確、簡練,對于會計業務處理往往只有原則性的規定,企業在會計政策的選擇上有更大的空間,相當多的內容要求通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來解決具體的會計處理問題。因此會計職業判斷能力是新形勢下會計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如:在資產的確認和計量中,現行的會計制度以持有該資源能否以貨幣計量進行確認,基于歷史成本一般原則的要求對資產進行計量,而新會計準則是以企業擁有和控制的資源能否預期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為標準確認資產,會計人員需采用歷史成本、現值、公允價值等合理的計量屬性對資產進行計量。又如:固定資產的棄置費用、資產減值、公允價值等全新理念的運用,都需要會計人員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準確判斷的能力。因此除了要繼續加強會計人員的后續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外,制定一套有效的制度來倡導和鼓勵會計人員加強自主學習,樹立工作責任心和職業榮譽感,顯得非常重要。
(二)集團公司應統一籌劃,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一個有效的信息系統
新準則所帶來的變化涉及的范圍非常廣泛,會更多、更高地依賴于公司管理層的決策與判斷,信息披露要求與過去相比會更加詳盡。因此,在實施新會計準則之前,應由集團公司總部統一籌劃,對集團內部各單位的會計核算現狀進行充分的調研,同時可以在集團內部選擇1到2家具有代表性的單位進行新舊準則的試轉換,評估新會計準則在未來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影響,在此基礎上編寫新舊會計準則銜接操作指南,以實現向新會計準則的平穩過渡,為新會計準則的實施保駕護航。另外在新會計準則實施過程當中,及時同各方溝通和協調,發現和解決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
(三)謹慎運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長期以來,我國的財務會計和財務報表都是采用歷史成本計量一個主體的資產和負債,雖然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因便于核實而顯得更為可靠,但這種會計信息在用于現在和未來的經營決策時,就有可能變得不可靠,尤其是近年來,金融創新和業務創新日新月異,因此新企業會計準則將公允價值作為會計計量屬性之一是符合現實經濟發展環境的客觀需求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還有相當一部分資產或負債缺乏完善的市場,難以通過市場取得有關公允價值的完備信息,再加上公允價值的確定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既然有主觀判斷,就必然會不同程度地受到企業管理當局和會計人員主觀意志的影響。因此我國的新企業會計準則盡管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但在具體運用時是有條件的、謹慎的運用。在有關具體準則中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都有明確規定的限制條件。如在投資性房地產準則中就明確規定“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一是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二是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笨梢娫谕顿Y性房地產中,只有在具有一定可靠性的基礎上才能夠使用公允價值,并不是所有的投資性房地產都可以采用公允價值。因此公司管理層應綜合考慮包括活躍市場交易在內的各項影響因素,對能否持續、可靠地取得公允價值作出科學合理的評價,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決議。公司應在此基礎上充分披露確定公允價值的方法、相關估值假設以及主要參數的選取原則。
(四)關于預提、待攤業務的處理
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項目,但是在新的基本準則中卻提高了權責發生制的地位,強調將權責發生制作為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基礎,而原有的預提、待攤業務正是權責發生制的典型體現。既然新準則取消了“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科目,那么預提、待攤的業務就不能再在“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和科目中核算,應根據不同的業務類型選擇合適的替代科目或一次性計入當期費用。如預付保險費、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志費等屬于預付性質的款項可放在“預付賬款”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攤銷、出租出借包裝物攤銷,可按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按“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新準則不再強調采用“分次攤銷”與“五五攤銷”的不同處理方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不論采用的是“分次攤銷”方法還是“五五攤銷”方法,都可通過“周轉材料――攤銷”科目進行攤銷,而不再記入“待攤費用”科目。再如,預提借款利息可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預提保險費、租金等可并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五)做好新準則實施后的信息披露工作
在首次執行日后,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列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以及附注。特別需要強調指出的是,企業在其首份年度財務報表中,還應當通過以列表的形式在附注中詳細披露數據的調節過程以反映執行新會計準則對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影響。首份年度財務報表應當包括上年度按照新會計準則列報的比較信息,至少列報一年期的比較信息。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發生變更的,應當對上年度比較數據按照新會計準則的列報要求進行調整。與原會計制度和相關準則相比,新會計準則關于財務報表列報項目及要求的變化很大,企業在提供首份年度財務報表時,對于提供的上年度比較數據,應按新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調整。
新準則的影響最多體現在會計和財務報告方面,會計準則的整體變更必將導致企業財務結構、盈利狀況、信用評級和稅負的相應變化,但也需要考慮新準則對企業的風險管理、經營策略等其他方面可能造成的影響。因此新準則的實施需要企業各個部門相互合作、共同努力,需要企業盡早了解自身采用新準則可能出現的重大影響,做到未雨綢繆,確保新舊準則順利銜接和平穩過渡。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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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06)[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11):150-154.
[3] 葛家澍.關于在財務會計中采用公允價值的探討[J].會計研究,2007,(11):3-8.
舊企業會計準則范文5
一、引言
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小企業規模的逐漸壯大,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加強稅收征管,我國財政部要求所有小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自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頒布了多條促進小企業發展的準則、制度,都是通過借鑒、創新會計準則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所做的努力。會計準則是關于財務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的規范性文件,財務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又是財務會計中需要規范的核心內容,也是各國會計規范及其國際協調的重心所在,其標準如何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會計信息作為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表現載體,是各利益主體關注的重點,《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對這一表現載體產生影響。筆者采用2012―2013年小企業年報的數據,運用截面瓊斯模型檢驗《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前后會計信息質量的差別,考慮會計準則之外的因素如風險、規模、損失與否等,檢驗結果表明2013年的可操縱性應計項目小于2012年的可操縱應計項目,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小企業會計準則》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二、文獻綜述
(一)國外文獻
迄今為止,檢驗準則對會計信息質量影響的文獻已有一些成果。國外學者JohnAmmer、Nathanaelclillton和GregNini以跨國上市公司為藍本,研究了會計準則與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認為US GAAP所要求的財務報告的信息含量要高于ISA,而ISA所要求的財務報告的信息含量又高于歐洲各國的會計準則,并運用盈余估計的分散程度進行了實證檢驗。
(二)國內文獻
國內專家、學者也有不少貢獻。王建新(2005)從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方面對會計盈余質量進行界定,通過比較國際會計準則與我國會計準則兩種體系下的會計盈余質量差異,考察了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是否有利于提高會計盈余質量,探討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的效果。朱銳、梅世強(2007)利用Ohlson模型對2004―2009年年報數據進行分析研究,證實新準則的實施確實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價值相關性,對制造行業而言,每股短期資產、每股經營性盈余、每股凈資產對股價的解釋力度顯著大于準則實施以前。高英(2008)指出新準則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實質性趨同,為企業制定會計政策和提供會計信息搭建了一個國際化的平臺,不僅有利于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而且對企業財務管理、人事、經營目標乃至管理決策的優化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朱悅逸、張立(2011)基于Ohlson的價格模型,通過SPSS統計分析方法對2006年到2010年上半年財務報表中三張主表的財務數據與股價的關系研究會計信息的價值相關性,通過對新會計準則實施后的各年數據進行相關性檢驗,指出在新會計準則下的會計信息價值相關性逐年增強,達到了新會計準則的既定目標。
自2010年11月1日財政部會計司公布《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以來,關于《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信息質量影響方面的研究還不是很多。陳麗娜(2012)認為《小企業會計準則》完善和統一了會計標準,簡化和明確了會計核算與報告要求,更好地滿足了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有助于公平企業稅負,提高小企業的融資能力,對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有重要意義。本文對小企業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前后的2010至2013年報數據進行實證檢驗,判斷《小企業會計準則》是否有利于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三、研究設計
(一)理論假設
會計信息質量是會計監督管理和會計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評價,主要是通過對盈余的質量進行衡量和判斷實現的。會計盈余質量的測定通常是用一定的模型和公式來推斷。價格模型和報酬模型主要用于對信息質量相關性的計量,通過分析會計盈余與股價的關系來比較會計信息的相關性,這種方法適用于上市公司,而對信息質量可靠性的計量往往采用盈余管理測定法。鑒于我國小企業會計人員文化程度和專業業務素質偏低、法律觀念比較淡薄、會計信息失真突出的現狀,本文研究會計信息質量從會計信息可靠性方面來計量。
假設:如果《小企業會計準則》所規范的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明顯高于小企業使用的舊準則,那么2013年會計盈余質量將顯著提高。
(二)樣本數據
采用問卷調查方式手工收集了青島市86家小企業年報數據,剔除了沒有及時采用《小企業會計準則》、數據不全、未編制現金流量表的企業樣本,獲得最終樣本72個,四年共計288個平衡的面板數據樣本。本文采用SPSS17.0統計軟件對樣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三)變量定義
國內外最常用的評價會計信息質量的方法是應計項目分離法,即用回歸模型將利潤分離為非操縱性應計項目和操縱性應計項目,并用操縱應計項目來衡量盈余管理的大小和程度。在變量的選取上,考慮以下方面:隨著公司營業收入的增加、固定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相應的應收、應付項目及折舊額等應計利潤自然會增加,公司的營業收入增加額和固定資產的規模將是影響非操縱性應計利潤的重要項目。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攤銷額是非操縱應計利潤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不考慮將會低估非操縱應計利潤額,高估盈余。
基于以上情況的考慮選擇了表1的變量。
(四)模型構建
本部分運用截面瓊斯模型,從會計盈余質量是否提高的角度來驗證《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對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是否有提高。
總的應計項目TAt的估計模型:
TAt=α1(1/At-1)+α2(REVt)/At-1+α3(PPEt)/At-1
+εt (1)
正常應計項目NDAt的估計模型:
NDAt=β1(1/At-1)+β2(REVt)/At-1+β3(PPEt)/At-1
(2)
衡量會計信息質量的變量:
非正常應計項目(可操控的應計項目DAt)=總的應計項目(TAt)-正常性應計項目(NDAt)
其中:β1、β2、β3是α1、α2、α3的OLS估計值;εt為剩余項,代表公司當期總應計項目中的可操縱應計項目。
四、實證檢驗
(一)總應計項目的描述性統計
首先對樣本公司2010―2013年度的總應計項目進行描述性統計,其次對樣本公司2010年與2011年、2011年與2012年、2012年與2013年每兩年的數據進行配對樣本T檢驗,表2和表3反映了描述性統計的結果。
為了比較不同年度樣本公司總體應計項目的大小,選擇忽視總體應計項目的方向而對其取絕對值。就均值而言,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前的2011、2012年度相比,2013年總體應計項目的均值低于前兩年,對2012和2013年度兩者差異的T檢驗結果也表明兩者之間存在顯著差異。但2010年均值的絕對值較高,同時標準差和均值標準差也較大,說明2010年樣本公司的數據比較分散,差異較大。
(二)截面瓊斯模型回歸分析
將2010年至2013年的樣本數據按照模型(1)分別在SPSS17.0中分年度回歸,在10%的置信度水平下,部分自變量在模型中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釋因變量,回歸結果見表4。正常應計項目NDA與各變量之間的相關性各年存在一定差異,主要表現在第二個變量主營業務收入增量上。
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由于模型的解釋能力不是十分精確,不同會計年度樣本模型變量回歸系數T值存在一定差異,而且模型的擬合度在不同會計年度的差異較大,2011年的擬合度最低,2013年的擬合度最好,2010年和2012年次之。具體結果如表5和表6所示。
利用上述回歸結果與模型(1)和模型(2),分別計算出樣本公司2010―2013年會計年度的操控性應計項目。為了分析《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對小企業所產生的影響,分別對樣本公司2010―2013年度可操縱性應計項目進行了描述性統計,對2010年與2011年、2011年與2012年、2012年與2013年的可操控性應計項目進行了配對樣本的T檢驗,結果如表7和表8所示。
根據表7和表8的統計結果可知,2013年可操縱應計項目均值為8.4248E-02,2012年可操縱應計項目均值為1.0607E-01。在5%的置信度水平下,2013年的盈余質量水平顯著高于2012年,其他年度變化較小?!缎∑髽I會計準則》對會計盈余的信息質量在可靠性方面有了改進,主要是因為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與實施對資產類、損益類項目產生了影響,也就進一步影響了會計盈余的質量,比如:資產只有產生實際損失時才進行確認,具體的確認標準參照了稅法中的相關處理,平時不要求計提減值準備,利用減值準備調節利潤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小。
舊企業會計準則范文6
關鍵詞:會計工作;投資效益;新會計準則;特點;經濟實力
會計準則是企業財務工作依據的準則和標準,是會計理論在會計人員進行財務工作中的具體實施,同時也是會計人員在會計實踐中總結出的各種會計制度的依據。新會計準則的制定,并不是簡單的對幾個會計科目名稱的更改,而是把重點放在核算方的更新,這是為了更好地實現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更好的適應資本市場的需求,跟上時展的大步伐。
一、新會計準則的特點
(一)新會計準則的制定相比舊會計準則,更多地注重原則性,要求企業的會計人員有更強的判斷力,它的制定與實施更多地是對會計人員的一些引導。例如,對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一項,新的會計準則對交換資產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提出了一些衡量標準用于幫助會計人員加以判斷,然后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有原則的做出結論。
(二)新會計準則更多地引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新會計準則在舊會計準則中對于計量多采用歷史成本做了改動,提出如果能夠取得公允價值并且取得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三)新會計準則在制定方面做到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基本同步。同步的同時要遵循適度性,不能一味盲目的追隨,而失去了的經濟發展特色。
二、新會計準則對企業會計工作的影響
(一)要求財務人員素質更高
新會計準則的實施要求企業會計人員職業性更強。由于企業規模不同,企業財務人員職業能力也存在強弱之分,一些財務人員職業能力較差,不能夠很好地理解財務知識,根不能將財務知識正確合理的應用到實際的會計工作中,導致財務中存在許多不規范的地方,例如原始單據搜集不規范,原始單據沒有認真審核,記賬憑證應附單據粘貼不全,“糊涂”記賬,不及時對賬,最終使得財務報表不能如實反映企業情況。甚至一些會計人員出現惡意的“弄虛作假”,白條抵庫等現象。新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實施要求財務人員具備更高的職業素養,更好的避免了此類不良狀況的發生。
(二)要求會計基礎工作更加規范
新會計準則的實施要求會計基礎工作更加規范,有法可依。1.填列憑證的要求。在一些企業財務工作中,會計憑證填列隨意,原始單據搜集不符合財務要求,粘貼不全,審核不嚴,導致財務處理失真。對此,新會計準則對填列憑證做出明確細化的要求。財務人員必須按照相關會計規范,將經過審核確認無誤的原始單據粘貼齊全,然后填列記賬憑證,方便后期客觀進行會計核算。2.對會計科目設置的具體要求。會計科目的設置為了方面企業合理有效的對企業發生的會計交易進行分類與核算。新會計準則要求各企業針對自身的情況,設立與之相適應的會計科目,不得隨意亂設科目。3對記賬,結賬的規范要求。根據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本企業本期間發生的經濟業務按時按序全部進行審核記賬,精確核算,定期及時結賬。結賬后。不得隨意對裝訂好的憑證拆封,對其中的憑證進行更換,錯誤披露企業財務信息。
(三)要求會計制度更加完善健全
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是為了使會計制度更加完善健全。會計制度的形成,是無數的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不斷摸索實踐而得出的,依據企業自身的條件,為了滿足企業會計目標,滿足企業外部投資人,債權人,政府等對企業信息的需求以及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要求而形成的一系列標準化的會計法律法規及實施條例。新會計準則的實施,也是對會計制度進一步完善做相應的調整。
三、確保新會計準則有效實施的建議
(一)加強會計人員的培訓
新會計準則的制定,對企業財務人員的職業能力與職業素養有著更高的要求。企業應該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組織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教育。通過專業知識培訓與調研,使得財務人員在自身具備的專業知識基礎上,更加深入的對會計專業的研究,以適應會計行業的不斷發展,以及適應會計制度的不斷更新及完善。
(二)對新會計準則要有預見性
新會計準則的制定在企業初期的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對此相關部門應該提前預見,對于一些公司出現的對新會計準則的認知不準確,導致影響會計實務的實際操作與實施,最終出現企業會計信息的披露失真等現象制定相關規定,指導性的規范企業的會計工作順利進行,確保企業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及正確性,及時有效地記賬以及做好后續賬務處理問題。
(三)加強內部財務管理
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更好的指導與監督了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系統,改善了企業對行業風險的預見與防范能力。新會計準則的實施要求企業制定與公允價值計量、金融工具的分類風險管理等相關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投資,物資采購等方面的合理把控,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互查以及內部審計,在會計工作中不斷發現內部財務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及時作出相應調整,最終達到預防風險的目的。
(四)使會計信息的橫向、縱向更具可比性
新會計準則進一步的統一了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使得會計信息無論橫向或縱向更具可比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統一,有效的減少了暫時性差異的出現以及與稅法之間出現的偏差。
(五)新會計準則仍需完善
新會計準則對于舊的會計準則而言,最大的優勢在于與國際會計準則實現了基本同步,但是無論國際會計準則還是的新會計準則,面對資本市場新業務的不斷推陳出新,未來的某一時刻必然出現一些不可控方面,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對財務工作進行研究,對會計準則不斷完善,以便適應會計行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