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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農業合作社的特點范文1
[關鍵詞] 農業產業化農業合作制市場+農戶合作社+農戶
早在40年代~50年代,美國一些大的工商企業就有自上而下地把農業生產中的產供銷三個環節連結起來的做法。1955年美國哈佛大學的約翰·戴維斯提出了“農業企業”的概念,這是國外較早提出農業產業化概念。所謂農業產業化就是現代農業的一種綜合經營體制,它更大地發揮了市場力量,將資源、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在市場機制下緊密結合起來,進而實現農、工、商的一體化經營。
在農業產業化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中,荷蘭的做法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的地方,荷蘭大田作物的馬鈴薯和甜菜,園藝作物的花卉和蔬菜,畜牧業的奶類、肉類和禽蛋生產均形成了高度的專業化,已經不再是“政府羽翼”下過度支持和保護的一種產業,而是成長為有競爭力的產業。荷蘭的農業產業化對農業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具體表現在:勞動生產率大幅提高,農產品質量不斷提高,荷蘭農產品成為出口主導型產業,促進了荷蘭農業一體化市場機制的完善,壯大了農業集體經濟。
一、荷蘭的農業產業化
1.荷蘭是農業產業化高度發達的國家。主要表現在:
(1)生產的專業化。1995年荷蘭全國從事專業生產的各類農牧場占農場總數的82.33%。生產專業化,使農產品高度商品化。1995年,荷蘭農業勞動力僅占全國人口的1.9%,生產的主要農產品不僅滿足國內市場需要,還大量出口,出口率均在80%以上,商品率近100%。
(2)經營一體化。荷蘭大多數農戶實現了一體化經營,把種養加工、產供銷、貿工農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提高了農業的增值能力和比較效益,形成了自我發展,自我積累機制。
(3)服務社會化。農業生產、加工和銷售等環節全部實現了社會化服務,全國形成了農民自愿參加的合作社體系,對農業的產供銷進行“一條龍”全程服務。
(4)管理的企業化。每一農戶、每一個農牧場都是依法注冊的經營性公司,獨立法人實體,追求利潤最大化,按企業化進行科學管理和成本核算。
2.荷蘭農業產業化的基本模式。荷蘭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基本模式主要有3種:市場+農戶、合作社+農戶、企業+農戶。
(1)市場+農戶。這是荷蘭農業一體化經營的重要形式,市場+農戶模式具體表現為“拍賣市場”與農戶連接和超級市場與農戶連接兩種模式。
“拍賣市場”+農戶是荷蘭農業一體化經營最富特色的模式,在國際上亦享有盛譽?!芭馁u市場”的具體運作程序是:農戶將所生產的產品按照質量標準規定進行分類、分級和包裝并經檢驗合格后,送入拍賣大廳,購買者(一般是大批發商)按照規則進行競價,出價高者獲得產品,成交后市場內部系統自動結算貨款和配發產品。拍賣市場的最大優點就是交易效率很高,一般在幾個小時之內就可完成全部的交易。
除“拍賣市場”為中心的一體化經營外,以“超級市場”為中心的農業一體化經營在荷蘭也很盛行。
(2)合作社+農戶模式。荷蘭的農業合作社不僅存在于農業生產領域,而且廣泛存在并發揮作用于農產品加工、銷售、貿易和農業信貸、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領域。
荷蘭農業合作制度的基本特點是:合作社完全基于農民之間的協定,按照自愿原則,以民主方式進行管理,參加合作社的農民對自身的生產決策和生產過程享有完全的責任和獨立性;合作社完全獨立于政府,其活動不受政府的干預;合作社實行多重會員制,即一個農民可以同時是幾個合作社的社員;合作社的層次分為基層合作社、地區合作社和全國性合作社,為了保護合作社的利益,全部農業合作社都被組織于“全國農業合作局”(NCR),NCR的職責主要是代表合作社的利益,協調合作社之間的關系,協調合作社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的關系,推動合作社事業的發展。合作社在農業技術交流、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合作社的加工、銷售活動,使農戶與合作社之間形成了緊密聯系,發展了農業一體化經營。
(3)企業+農戶模式。在這種模式中,一些大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或貿易企業,直接與農戶連接,進行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一體化經營。由于拍賣市場的發達,使得這種經營模式未能成為荷蘭農業一體化的主要模式。
3.荷蘭農業產業化的基本經驗。(1)充分發揮農業的比較優勢。荷蘭農業一體化經營和農業發展獲得成功的一個基本原因就是按照比較優勢原則進行農業資源配置和結構組合,充分發揮了農業比較優勢。
荷蘭的農業發展和一體化經營堅持從農業的比較優勢出發,農業的資源配置和結構組合充分體現了比較優勢原則,即對于優勢領域就多發展、多出口,對于非優勢領域就少發展甚至不發展,用進口來彌補國內消費。
(2)高度重視市場體系建設。荷蘭的市場體系十分完善,農產品交易系統非常發達,形成了有效的農產品營銷制度,使農產品營銷鏈把產前、產中和產后的各項活動聯結為一個有機整體。政府非常重視市場體系建設,制定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制度,維護市場秩序,對市場交易活動進行嚴格管理,為農業一體化經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
(3)為農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荷蘭為了解決農業一體化經營中的瓶頸問題-資金,發展了農民合作金融制度。農民合作金融制度的組織資源是“農民合作銀行”,該行成立于189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農民合作金融組織之一,現已發展成為荷蘭的第二大銀行并躍身世界400家大銀行之列。農民合作銀行的職能是為其社員提供信貸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務,其信貸資金完全來源于所吸收的存款和經營活動,目前荷蘭農民的全部信貸中,90%以上來源于農民合作銀行。政府并不向農民合作銀行注入信貸資金,也不干預農民合作銀行的經營活動,政府的作用是允許農民合作銀行的存在,并為其發展提供必要的社會環境。
(4)為農業構建堅實的科技基礎。荷蘭有著相當發達的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系統,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被譽為荷蘭農業發展和一體化經營的三個支柱。政府對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非常重視,把發展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事業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責。農業教育已經形成了十分完善的體系,由初等、中等、高等和大學四個層次組成。除正規農業教育外,荷蘭的農業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也很發達,培訓系統幾乎覆蓋了農村的每個角落,同業農民之間還有自發組織的“學習俱樂部”,相互切磋和交流經驗。教育使荷蘭農民具有了很高的素質,大多數農民都能講流利的英語,能夠跟上世界農業科技發展的步伐,這是荷蘭農業具有高競爭力的基石所在。農業科研和推廣為農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有效地推動了農產品科技含量的提高,科技進步對荷蘭農業增長的貢獻率已超過了80%,這是荷蘭農業具有持續競爭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政府對農業教育和科研給予了充足的經費支持。
(5)對農業進行一體化的行政管理,處處體現農民利益。荷蘭政府對農業實行一體化行政管理,這為農業一體化經營的發展提供了組織制度條件。荷蘭有著強大的農業行政管理機構,作為中央政府管理農業的行政機構的農業部,職能包括了“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農產品的生產、加工、營銷及國際貿易,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及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農業教育、科研和推廣,農業技術服務,農產品質量監督,農業政策以及對農民的財政支持等,都形成對農業完整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二、我國目前農業發展主要的不足
1.對農業科技的研究、引進投入不足。農業科技貢獻率只有42%,財政對農業科技三項費用的投入比例占財政農業投入總額的0.8%左右。
2.我國農業科技推廣體系還不健全。而在以色列,高度發達和集約化的農業是以強大的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體系作為后盾和支柱的,并建立了以應用性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以及地區性研究開發機構,大學中也設有一些專業性的研究單位。
3.對農業教育重視不夠,尤其是培養青年農民。
4.官本位思想比較嚴重,缺少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我國典型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是“公司+農戶”或“企業+農戶”,在這種產業機制中,農民作為弱勢群體,處于從屬地位,農產品的價格不是由市場決定而是服從于企業需求量的大小,農業的主體根本談不上和需求方進行討價還價的保護機制。
三、荷蘭農業產業化發展對我國農業發展的借鑒
1.提高農業科技貢獻率。我國農業科技貢獻率只有42%,而發達國家一般為60%~80%,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業資源利用率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制約了農業的持續穩定增長。
2.增加財政對農業的投入。要創建良好的農業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重在政府的財政投入。近年來,我國政府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但力度仍顯不夠。在財政經濟明顯轉好的情況下,每年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占農業生產量總值的比重一直處于4%左右,這一比例即使在發展中國家也算是很低的;財政對農業投入占財政總投入的比重一直徘徊在7%~8%之間,如果扣除具有廣泛外部性的水利基礎設施等投入,這一比例則更低,僅為4%~5%,這種投入力度對于增強農業基礎地位,提升農業的國際競爭力,顯然是不夠的。
3.提高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近年來,通過發展區域支柱產業、區域優勢產業或特色產業,我國的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和集約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其規模、市場占有量和發育程度還不夠,而且地區性發展很不平衡。
4.培養農業推廣服務人員,提高農民素質。可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農業推廣服務人員培訓中心,定期對農業推廣人員進行培訓;積極利用現代教育資源培養高級專業人才。
高級農業合作社的特點范文2
關鍵詞:泰國BAAC;農村金融;創新;啟示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8-0051-04
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簡稱BAAC)成立于1966年,其前身是泰國合作社銀行。通過四十多年的經營,經歷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轉型,BAAC逐步從一家專業的農業信貸機構轉變成為一家面向農村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多元化農村商業銀行,并成為公認的少數幾家較為成功的農業發展銀行之一。截至2010財年(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BAAC的農村金融業務遍及泰國境內的全部75個府,擁有1 026家分行和968個農村辦事處,為近625萬戶農業家庭提供金融服務。
一、BAAC的發展過程和組織結構
(一)BAAC的發展過程
1966年,根據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法,BAAC正式成立,取代了以前泰國合作社銀行。最初,泰國政府希望通過BAAC向農業生產者提供信貸支持,以促進農業生產。其后,隨著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BAAC的業務范圍也開始逐漸擴展到農村金融的各個方面。BAAC的發展過程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1.起步階段(1966—1974年)。起步階段,BAAC的工作重點在于建立覆蓋全國的機構網絡,其資金來源和業務模式都較為單一。運營資金幾乎完全依賴于政府財政(Public Financial Resource),業務上主要通過農業合作社、農民協會等組織向農民發放低息貸款,直接向農民發放的貸款比例很小。
由于當時的泰國農民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同時這種通過農業合作社等組織發放的貸款償還率偏低,BAAC隨即開發出了著名的小組擔保貸款機制——JLG(Joint Liability Group)。每一個擔保小組由至少5人組成,在沒有任何抵押物的情況下,小組成員可以獲得數量可觀的貸款。正是這一成功的貸款技術創新,為BAAC日后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擴張階段(1975—1987年)。經過近十年的實踐,BAAC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組織結構,并根據實際運營的經驗對自己的業務模式不斷進行著調整。然而,較為單一的資金來源和業務模式制約著其進一步發展。
與此同時,泰國政府也認識到增加農業投入的必要性。1975年,泰國中央銀行即泰國銀行頒布了一項農業信貸政策,要求所有商業銀行投放到農業部門的貸款至少占到其前一年貸款總額的5%。其后,這一比例逐步提高至商業銀行前一年存款總額的20%(1987)。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直接向農業部門貸款,也可以將資金存放在BAAC,以達到法定要求的比例。得益于類似農業支持政策的實施,BAAC的信貸業務得以快速發展。
隨著BAAC的快速發展,國際社會也開始關注這家新興的農業發展銀行,來自相關國際機構的資金開始源源不斷地進入BAAC。這部分資金在BAAC運營資金中的比例從1975的4%增加到1987年的20%。
3.轉型階段(1988—1996年)。在泰國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相關國際機構的支持下,BAAC的信貸業務得到了快速發展。同時,這種外部力量的支持也使BAAC對外來資金產生了依賴。1987年,來自商業銀行的存款和國際機構的資金占到其當年運營資金的51%。
1989年,泰國銀行(BOT)進行了一次金融改革,取消了對商業銀行的利率管制和開設分支機構的限制,同時對農村地區貸款也可全部計入農業貸款。之后商業銀行紛紛將存在BAAC的存款直接投放到農村,這就嚴重影響了BAAC的資金來源,使得BAAC開始意識到平衡資金結構的重要性。為應對環境的變化,BAAC對其經營策略進行了重大調整:大規模的擴張分支機構,盡可能多地覆蓋泰國農村地區。改革運營方式,充分動員儲蓄,使得來自農村的存款成為其主要資金來源。提高貸款歸還率和經營效率。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經營成本占貸款余額的比例下降到4%左右。這樣的一系列措施,推動BAAC開始逐漸從一家專業的農業信貸機構向一家全能型的農業發展銀行轉型。
4.發展階段(1997年至今)。1997年,始于泰國的亞洲金融危機重創了泰國經濟,BAAC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一方面,泰銖的大幅貶值,使得BAAC從國外獲得的借款蒙受了巨大損失,嚴重影響了其資本充足率。另一方面,作為一家國有銀行,BAAC又被認為是一個資金的安全港灣,來自其他部門的資金大量流入。1998年10月,BAAC開始接受泰國銀行的監管,面臨著更加嚴格的監管標準。與此同時,金融危機迫使大量農民重新回到農村,在這種形勢下,泰國政府開始實施鼓勵農民自主創業,并賦予BAAC向農民提供金融支持的職能。1999年,泰國國會修改了BAAC法,允許BAAC向從事非農經營活動的農民發放貸款,但對非農領域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其貸款總額的20%。這使得BAAC的業務范圍突破了僅限于農業經營活動的限制,奠定了BAAC成為全能型農業發展銀行的基礎。
同年,BAAC對自身的利率政策進行了改革,根據貸款的規模和借款人的信用記錄來決定貸款利率。2001年,BAAC的管理信息系統(MIS System)建成,大大提升了銀行的信息化水平。2003年,BAAC開始引入內部價格機制,強化日常運營中對盈利能力的要求。2009財年,核心銀行系統(The Core Banking System)開始建設,隨著CBS系統的逐步完善,BAAC面向農村客戶提供多元化產品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如今,據不完全統計,BAAC面向農村客戶提供的金融業務已達一百多種。
正是在金融危機的洗禮下,通過不斷地創新和改革,BAAC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大,自身實力日益增強,從而成功轉型成為一家面向農村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多元化農業商業銀行。
(二)BAAC的組織結構
根據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法,BAAC的絕大部分股份(超過99%)由泰國財政部代表泰國政府持有。作為該行最高權力機構的董事會共有15名董事,負責制定銀行發展政策和指導業務運營。全部董事均由泰國內閣任命,董事一般為來自財政部、農業和合作社部、合作促進部、農地改革辦公室、泰國銀行以及擁有股權的農業合作社,董事長由泰國財政部長兼任,BAAC的總經理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執行委員會由總經理、高級副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組成,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定和日常運營。泰國審計署負責對BAAC進行年度審計。
在具體業務操作上,BAAC采用支行和農村辦事處相結合的方式。支行開展日常的業務運營,農村辦事處負責篩選借款人、評估貸款和監督還款,但不涉及現金交易。
二、BAAC農村金融業務的創新之處
BAAC的使命是向泰國農民和農業合作組織提供金融支持,以提高泰國農民的生活質量以及扶持農業合作組織。為此,BAAC建立了數量龐大的分支機構,以便最為廣泛地向農民和農業合作組織提供金融服務。
根據經營的自主性,BAAC的金融業務及產品可區分為兩個不同的部分:面向農村市場的營利性金融業務和政府指導下的政策性金融業務。
從具體內容來說,BAAC的金融服務包括農村信貸和儲蓄、支持農業生產和農產品流通、推動社區發展。
(一)對農村信貸和儲蓄的深化
BAAC信貸和儲蓄業務的最大特點是設計多樣化的產品,來滿足不同農戶的需求。BAAC的信貸業務從最初的中短期貸款,逐漸擴展到長期貸款。種類也日益豐富,包括農業生產短期貸款、農產品銷售推遲貸款、老債再融資貸款、農業投資長期貸款、農業相關活動貸款以及后來的非農活動貸款等。貸款技術上則是單人貸款技術與小組貸款技術兩者并用。對于沒有抵押物的農民,BAAC采用連帶責任的小組貸款技術(JLGs)為他們提供貸款。每一個小組至少5人,平均15人,小組成員之間互相為貸款的償還進行擔保。事實證明,這一貸款技術上創新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儲蓄動員上,BAAC更是開發了種類繁多的產品,盡可能地動員儲蓄。除了正常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外,還包括針對低收入人群的Thaweesuk基金、Om Sap Taweechoke存款、Permsub有獎儲蓄存款,針對中產階級的Om Sap Taweesin有獎儲蓄存款,退休儲蓄存款以及針對穆斯林的麥加朝圣存款等。
(二)對農產品生產流通的支持
1980年起,為保證農戶以合理的價格獲得高質量的農資用品,BAAC開始在其客戶中推廣實物信貸(Credit-in-Kind System),以直接向農戶供給所需農業生產資料。1989年,BAAC開始鼓勵其客戶在泰國各府成立農業流通合作組織(Agricultural Marketing Cooperatives,簡稱AMCs),AMCs的主要功能是以合理的價格向農民提供高質量的農資用品和出售相關農產品,以保護農戶的利益和收入的穩定。一些AMCs還提供犁耕、收割和運輸的服務。由于成員都是BAAC的客戶,因此這些合作組織并不用擔心資金問題。
1992年,BAAC推動成立了全國性的泰國農商有限公司(Thai Agribusiness Company Limited,簡稱TABCO),旨在增強農業流通合作組織的議價能力。到2010年,在BAAC的支持下,泰國的全部75個府都成立了AMCs,共擁有350萬名成員,累計向成員提供了價值61億泰銖的農資用品,出售了價值87.6億泰銖的農產品。
同時為了解決農民在出售農產品時遇到的市場問題,BAAC還直接推動建立了三個農產品市場。這些市場并不以盈利為目的,其存在的目的是為農民提供一個可以進行公平交易的平臺。以孔敬農業中心市場(Khon Kean Agricultural Central Market)為例,它從1990年12月開始為農戶提供農產品交易的中介服務,得到了農民的廣泛認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對農村社區發展的推動
經過四十多年的發展,BAAC參與農村發展的經驗日益豐富,在泰國國王基于自給自足經濟理念的農村發展新理論的指導下,BAAC開始愈加深入地支持泰國農村社區的發展。首先,鼓勵目標社區中的農戶自力更生,詳細記錄家庭收支,改變日常生活中的不良習慣,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并養成儲蓄的習慣;同時,鼓勵社區分析自身的優勢和不足,制定合適的發展規劃,并成立各類互助組織,提升社區的凝聚力;最終,在農戶、社區的共同努力下,構建適當的經濟網絡,建成可持續發展的社區。
在泰國北部Baan Talung Lek村,無論是改進農業農產技術,還是稻谷的包裝、銷售,BAAC都自始至終地參與其中,為社區發展提供資金和所需要的各種幫助。
(四)政策性金融業務
作為一家國有的金融機構,勢必要執行政府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這就不可避免地影響到銀行自身的財務運營。通過與政府不斷的溝通,BAAC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助和政策上的傾斜。同時,也正是由于不遺余力地執行政策性金融業務,BAAC才得以獲得政府的理解,從而推動法律層面上對其業務范圍的不斷放寬。
具體來說,BAAC從事的政府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Government-secured Loan Projects),主要根據政府的政策或者內閣的決定,旨在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或者彌補因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的損失。包括以優惠利率提供的對農業基礎設施的長期貸款、各種特定條件下的針對性貸款計劃以及促進農業流通的信貸措施(Marketing Support Credits)。截至2010財年,累計金額達到4 670億泰銖,惠及643萬農業家庭。
以農作物價格保護計劃(The Crop Pledging Scheme)為例,該計劃從1981年開始實施,旨在防止出現農產品大量上市時、市場價格過低的情況,涉及的農作物從最初的大米,逐漸擴大到玉米、木薯、龍眼、橡膠和大蒜。具體操作上,在農產品上市期間,將一部分農產品貯備起來,只有在價格維持在合理的位置,這一部分農產品才會被推向市場,農戶也可以選擇將農產品賣給政府。BAAC則以較低的利率向政府和農戶提供所需的資金。
盡管農作物價格保護計劃在保障農民收入方面被認為起到了顯著的效果,但其破壞了農產品市場的價格機制,使得涉及到的農作物價格長期處于高位。
因此,從2009年,農民收入保障計劃(The Farmer Income Guarantee Scheme)開始實施,并逐漸替代農作物價格保護計劃。
三、BAAC農村金融實踐的成功經驗
BAAC在其發展的過程中,成功地實現了世界銀行衡量農村金融的兩大標準——服務覆蓋面和經營可持續性。但BAAC之所以能夠成為公認的少數幾家較為成功的農業發展銀行之一,還因為其在泰國農業和農村的發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具體來說:
1.急政府之所急,慮民眾之所慮。作為一家國有的農業發展銀行,盈利并非BAAC的首要目標,充分發揮金融的杠桿作用顯然具有更大的意義。以2011年泰國遭受的大洪災為例,BAAC第一時間向54個府的受災農戶提供例外貸款,以幫助災民度過難關。這些貸款的利率在三年以內比正常貸款利率低3%,同時5人擔保小組的貸款限制從每人15萬泰株被放寬到每人20萬泰銖。
2.打造多重身份,暢通網絡渠道。BAAC不僅是面對農村的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還兼具農產品市場調節、產品營銷、物流調配的角色。通過龐大的分支機構,BAAC最大范圍地覆蓋了數以百萬計的農戶,利用這種優勢,BAAC積極的投入到農業產業鏈中的各種環節中,充分發揮自己的平臺優勢,為泰國農村、農業的發展助一臂之力。這一點在BAAC推動AMCs等組織的發展中有著直接的體現。
3.搭建助農平臺,借力科技東風。除了向農民和農民組織提供信貸支持,BAAC還通過組織培訓、參觀和舉辦交流論壇等方式,提高農民的農業生產技術和勞動生產率。同時BAAC參與實施了大量的針對性計劃,包括同泰國家畜發展部合作發起的有機肥料計劃、同泰國農業大學合作發起的農產品質量提升計劃、有機稻米農民學校計劃等。除此以外,BAAC還推動了對農業企業主的管理水平、市場營銷能力等多方面的培訓工作。
4.從小處下功夫,謀長遠大發展。BAAC是泰國唯一一個為農戶提供小額貸款的銀行,賺的也是小錢,但是面對農民人口超過90%的泰國,BAAC的市場是其他任何銀行無法比擬的。同時,BAAC也在周邊國家建立辦公室,伸出探查區域合作的觸角,建立了頗具潛力的合作網絡。BAAC的成功證明了面對農村的金融業務同樣可以盈利,農民不僅僅需要信貸支持,他們同樣需要可以使其資產保值增值的多元化的金融服務。以客戶需要為導向的金融業務,與客戶之間充滿信任的密切聯系,充分覆蓋的分支機構,受過良好訓練的工作人員,正是BAAC成功的基礎。
四、啟示
1.發展農村金融需要國家政策大力支持。從BAAC成立之初,到后來逐漸地發展壯大,政府政策對BAAC的支持至關重要。作為一家國有的政策性金融機構,BAAC享有免征所得稅、成本為零的國有資本金、中央銀行的優惠利率、不適用最低準備金率要求等優惠政策的支持。與此同時,無論是農業投資機制設計上對BAAC的傾斜,還是根據經濟環境變化對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法的不斷修訂,都會BAAC的成功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發掘農村市場需要金融機構觸探深耕。農村金融的基礎在于農民,只有滿足農民需求的金融產品,才能支持農村金融的良性發展。同時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需要規模效應。一般來說,農村金融單筆業務金額小,而金融機構在處理每筆業務時的固定成本幾乎相等,這就要求農村金融機構擁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否則很難降低成本,實現盈利。BAAC龐大的網絡覆蓋和多樣化的金融產品,一方面便于向農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客戶數量和業務規模,從而有效降低成本,為實現運營的盈利和可持續創造條件。
3.延續金融業務必定優先農村農民發展。農村金融機構的首要目標應當是推動農業、農村的發展,改善農民的生活水平,其次才是盈利。從BAAC的發展過程來看,盡管近些年BAAC開始關注自身的盈利水平,但盈利始終都不是其最重要的目標。泰國政府成立BAAC的初衷是為了促進農業和農村的發展,提高農業生產者的生活水平,法律對BAAC組織結構的強制性要求正是為了保證銀行的運營不偏離這一初衷。
五、結束語
通過多年的改革和轉型,BAAC的角色已經超出了對一個銀行的定義,其角色的轉變和功能的延展讓泰國農業和農民受益頗多。對BAAC而言,在泰國農村金融領域的成功毋庸置疑,但要進一步發展,就必然面臨國際金融業同樣的挑戰:區域化和全球化。如何服務跨境農業或將成為農業金融機構未來需要面對的一個全新的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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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農業合作社的特點范文3
關鍵詞:農產品連鎖經營;問題;對策
1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的意義
(1)農產品連鎖經營避免了傳統經營方式的弊端。傳統農產品經營方式以是農貿市場(由眾多個體小商販構成),農產品批發市場(由農產品批發商構成)為主。規模小、交易環節多、交易手段落后,流通成本高;農產品來源渠道復雜,市場倉儲、保鮮設施不完善,造成產品質量不穩定。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首先連鎖經營購銷責任分明,產品質量有嚴格把關,有助于凈化市場,避免假冒產品流入市場。
其次連鎖經營有助于規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連鎖企業實現大規模、快周轉、低成本的優勢,充分發揮規模經濟,降低流通成本。再次,發展連鎖經營,有助于形成統一、穩定的銷售網絡。
(2)農產品連鎖經營有助于解決農產品銷售困難,提高農民收入。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是實現生產和消費對接的有效途徑。一方面連鎖企業能夠廣泛收集市場信息,使農民能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生產品種和產量,優化資源配置;另一方面,提高農民市場主體地位,提高農民在價格形成過程中的影響力,能夠提高農產品的整體價格水平,有助于解決長期存在的農產品賣難和工農業產品剪刀差的問題。
(3)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有助農村產業化發展,從根本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一方面,連鎖經營需要產業化的支撐。連鎖經營的優勢最終來源于整合過的農產品產業鏈上的資源,通過產業化支撐連鎖經營。大流通必定要與大生產相適應,規?;a業化和組織化是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另一方面,連鎖經營為產業化和訂單農業提供市場前提。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和中間企業必然要適應連鎖經營的要求,提升規范化運作,進行訂單式生產,逐步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雙贏,實現產業化經營。
2農產品連鎖經營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目前已具備發展連鎖經營的條件。首先,農業生產產業化程度提高,大生產必然要求大流通,傳統的分散經營的方式必將改變。其次,農產品標準化程度提高,為農產品規?;魍ê弯N售奠定基礎。再次,消費者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的進步。對安全消費,健康消費和文明消費的要求不斷提高。但是。在推進農產品連鎖經營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
(1)農產品標準化程度不高,無法發揮品牌共享的優勢。生產連鎖經營的優勢就是在與連鎖企業共享品牌和信譽,提供統一的管理和服務。而我國農產品無標生產、無標加工和無標流通,假冒偽劣的現象仍然很嚴重。許多連鎖企業甚至不能提供相同的產品、服務和價格,所謂的品牌共享效應也就不能有效發揮。在構建農產品標準體系、農業標準化和流通領域標準化等方面還有許多不足,特別是一些非規范認證機構和亂認證行為的出現,不斷擾亂農產品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進行。
(2)農產品深加工水平較低,產業鏈較短。產業鏈是產業層次、產業關聯程度、深加工程度和產品滿足消費程度的表達,產業鏈越長,可加工程度就越深。農產品產業鏈包括農產品從生產、加工、運輸配送、市場銷售過程中的所有相關產業。我國農產品產業鏈相對較短。大部分農產品都是未加工或者是簡單初加工,深加工程度低,競爭能力低,產品銷售渠道狹窄,產業鏈短已經成為限制農產品連鎖經營的桎梏。
(3)供應鏈管理水平低下,導致農產品連鎖企業質次價高。供應鏈管理是指通過對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的協調、控制和管理,將核心企業和供應商、分銷商、零售商等相關企業連接成一體,重新整合企業核心資源,提高聯合效率,減少不確定性,從而提高整體運作的效率和效益。供應鏈上各個企業是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戰略合作關系,追求的是整體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單個企業的利益最大化。每個企業按照比較優勢的原則,只專注經營核心業務,而將非核心的業務外包出去,這樣既能將有限的資金集中于核心業務,提高核心競爭力,又可使輔業務高效率、低成本地運作,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目前,連鎖經營供應鏈管理中存在著供應鏈過長,相關企業合作關系不緊密,農產品經過反復倒手,質量下降,價格提高,使消費者轉向農貿市場。
(4)缺乏高效的第三方物流支持,物流配送落后。我國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農產品和農資專業物流企業比較缺乏,現有的國有農業流通企業,例如糧站、種子站、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缺乏規范的經營管理機制和有效激勵約束機制,效率低下,虧損嚴重。而且現有流通企業缺乏相應的保鮮、冷凍設施,現代化、信息化程度較低。物流配送落后導致農產品流通成本高,流通半徑小,流通環節多。據統計,物流成本約占農產品成本的30%~40%,而生鮮農產品甚至在60%以上。而發達國家一般控制在10%以內。
(5)連鎖經營規模小,無法發揮規模經濟效益。由于農產品連鎖經營企業規模較小,沒有農村生產基地,經營網點分散,專業配送落后等原因,企業不能做到訂單生產、批量采購、專業配送。導致各個經營網點大多各自從農貿市場采購,不能發揮規模經濟效應。
3推動農產品連鎖經營的策略
(1)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快農產品標準化建設。從現有比較成功的農產品連鎖經營的經驗來看,有穩定的貨源提供高品質產品是其共同點。實力雄厚的企業可以通過建立生產基地,實行標準化生產,既能保證貨源,又能保證產品質量。
生產基地為農產品標準化提供了基礎。應該加快農產品標準的制定。對農產品的品質、保鮮處理、包裝、計量等質量標準做出統一的規定,對主導農產品品種標準,產品質量分級,專用標準,生產規程,質量檢測體系,農業投入品及其合理使用建立符合中國與國際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推動上市農產品質量等級化、重量標準化、包裝規格化。
(2)依托農產品龍頭企業和深加工配套產業,實施品牌化戰略。初級產品檔次低、價格低廉、市場面狹窄,經過深加工既能提升產品競爭力,尤其是品牌產品更是品質和服務的象征。對于拓寬銷售渠道,提高經濟效益,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促進就業起到重要作要。選擇與生產基地和農民聯系緊密,有一定規模。具有較強市場開拓能力的企業形成龍頭企業,依托龍頭企業,對產品進行深加工,為發展連鎖經營奠定較好的基礎條件。鼓勵相同業態或經營內容相近的企業通過兼并、聯合等方式,進行資產與業務重組,建立產權清晰的股份制核心企業,以此帶動連鎖經營實現低成本擴張和跨地區發展。
企業聯合為品牌戰略的實施提供條件。農產品及初加工品其可仿制和復制性非常大,也十分容易形成產品自身個性化和差異化特點,企業自有品牌產品設計和推廣有很好的發展空間。實現農產品品牌效益。需要企業面向市場、面向消費者制定可行的營銷組合策略,充分發揮農產品品牌優勢。
(3)建立農民合作組織。實現生產和銷售對接。農業合作組織是農產品供應鏈上的具有規模經濟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經濟組織。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流通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首先,農村合作組織能夠將農民的小生產與大市場聯接起來,解決農民的“賣難”問題。其次,農村合作組織可以將農民組織起來增強談判能力,一定程度上改變農民的弱勢地位,對農產品價格有一定的影響力。
通過建立各種類型的農民合作組織,如專業技術協會、農業合作社、糧農、果農協會等,將生產農類產品的農民組織起來,提高農民組織化的程度。目前我國的農業合作組織有如下幾種形式:①農戶出資,用產權連接的“專業合作社十農戶”模式;②農戶不出資,用合同連接的“公司十農戶”合作組織;③用會員制連接的農業合作組織,為農戶提前、產中、產后的各類服務協會。
(4)依托第三方物流,提高農產品供應鏈管理水平。供應鏈上的各個企業存在著內在的有機聯系,各企業相互依存。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一是要求供應鏈上的企業都要有核心競爭力,從事核心業務的經營,將非核心的業務外包。二是加強各個企業的聯系,培育企業間的信任。企業的自利行為和機會主義行為將極大損害整體利益。
對連鎖經營而言,供應鏈上的企業進行資源整合,生產和銷售企業可將產品配送委托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企業擁有專門的物流管理人才、先進的加工配送設施,具備高度系統化、集成化和信息化的管理體系,能夠對物流資源快速整合,具有規模經濟的基本特點。依托第三方物流不但可以減輕其自建配送中心的資金壓力,減少其物流成本,使企業專注于提高核心競爭力,擴大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而且提高整個供應鏈對市場的快速反應能力,提高農產品配送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保證農產品物流供應鏈暢通無阻。
高級農業合作社的特點范文4
關鍵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政府職能
中圖分類號:F306.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1-6260(2008)04-0043-06
由于經濟體制的變遷,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經歷了盛衰的變化過程,近年來又在不斷發展壯大。尤其是自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呈現了良好的發展勢頭,在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結構調整,穩定增加農民收入,落實國家對農業的保護和支持政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深入了解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狀況,結合國際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狀況的分析,指出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
自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我國各地快速發展,同時也帶動了周圍農戶的生產發展,對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近期發展過程中表現出以下一些特點:
(一)發展速度加快。自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至當年年底,全國工商機關共登記注冊農民專業合作社26397戶,成員總數共計350947人,成員出資總額共計159億元,增長速度明顯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范圍主要集中在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銷售等行業,其中:以種植業為主的10386戶,占總數的39%;以養殖業為主的9062戶,占總數的34%;涉及農產品銷售的5849戶,占總數的22%;涉及農業生產經營有關技術、信息服務的3993戶,占總數的15%;涉及農業生產資料購買的3514戶,占總數的13%;涉及農產品加工、運輸、貯藏等行業的比例不足5%(李海濤,2008)。
(二)規模小而分散。2007年7月至當年年底,農民專業合作社戶均成員13人,其中以小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居多。成員50人以下的24506戶,占總戶數的92.8%;成員50~100人的1536戶,占總戶數的5.8%;成員100~500人的333戶,占總戶數的1.3%;成員500~1000人的17戶;成員1000人以上的5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以貨幣為主,戶均出資總額60萬元。成員出資總額共計159.02億元,其中貨幣出資為123.12億元,非貨幣出資為35.9億元,分別占成員出資總額的77%和23%。出資總額在100萬元以下的20742戶,占總戶數的79%;出資總額100萬~500萬元的5080戶,占總戶數的19%;出資總額500萬~1000萬元的475戶,約占總戶數的1.8%;出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100戶,其中江蘇省有1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總額在1億元以上(李海濤,2008)。從表1也可以看出,我國各地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規模普遍較小。
(三)農民占主體地位。2007年7月至當年年底,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結構以農民為主體,兼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非農民自然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總數共計350947人。其中:農民成員為336688人,占總數的96%;非農民自然人成員11135人,占總數的3%;企業成員1807戶,事業單位成員212戶,社會團體成員107戶,單位成員合計2126戶,約占總數的0.6%(李海濤,2008)。
(四)區域間發展差異明顯。2007年7月至當年年底,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相對集中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部分農業大省。例如,山西省4790戶、江蘇省2825戶、浙江省2643戶、山東省1672戶、江西省1663戶、河南省1511戶、遼寧省1477戶、四川省1302戶、河北省949、陜西省925戶,這10個省合計為19757戶,占總戶數的75%。按出資額統計,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出資最多,為27.49億元,約占全國成員出資總額的17%。按成員數量統計,江蘇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數最多,為35496人,約占全國成員總數的10%(李海濤,2008)。從表1也可以看出,我國各地農民合作社在數量、平均成員人數和帶動農戶數量上的差異較大。
二、國外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狀況
盡管世界各國由于農業生產環境和歷史傳統的差異,形成了不同的發展模式和自身特色,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已經成為世界各國農業生產過程中的一項基本制度安排,并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一)世界上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基本狀況
在當今世界各類合作經濟組織中,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最快、普及最廣,現已遍布世界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國外農戶(場)與市場的接軌大都采用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形式,日本和丹麥幾乎全部的農業生產者都加入了各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美國、法國、荷蘭、新西蘭、澳大利亞、韓國也在90%以上,發展中國家的巴西80%、智利80%、泰國60%、印度30%左右的農戶都是合作經濟組織成員。美國1/3的農產品、法國2/3的谷物和豬肉、丹麥90%左右的豬肉和牛奶都是通過合作經濟組織進行銷售(高文,2008)。這些合作經濟組織都是通過產前、產中、產后的一系列配套服務,幫助農民不斷擴大經營規模,實行標準化生產,提高產品質量,促進農產品加工升級和出口,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推動農業走上了專業化、商品化和現代化的道路。
(二)世界實力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分布狀況
已經有110多年歷史的國際合作經濟組織聯盟,雖然只有88個國家的225個成員組成,涵蓋世界8億多人口,但卻是世界上合作經濟組織的主體。2007年10月在國際合作經濟組織聯盟大會上的全球300項目的三份出版物,其中《2007年全球300名單》是按照2005年的營業額排序列出了全球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名單。
1.農業是最主要的合作經濟組織領域。從表2可以看出全球300個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行業分布狀況,盡管在全球最大的300家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中涉及的領域比較多,但是以食品和農業為主的占107家,超過了35%,可見,農業是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發展的最主要領域。
2.發達國家占絕對優勢。從表3可以看出全球300個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的國家分布狀況,300家幾乎全部為發達國家所擁有,盡管印度、巴西、中國作為世界最主要的農業大國,但是三國合計只有7家進入300強,其中,印度和巴西各有3家,而中國只有1家,可見,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非常明顯。
(三)世界主要發展中國家合作經濟組織分布狀況
在全球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2007年全球300名單》的同時,發展中國家也按照獲得的上報資料排出《發展中國家300項目》名單。
表4 2007年發展中國家150個最大的合作社和互助公司的行業分布狀況行業食品和農業銀行金融零售購銷服務原材料運輸健康保險數量(個)6861544431比例(%)45.3340.673.332.672.672.6720.67
表5 2007年發展中國家150個最大的合作社和互助公司的國家分布狀況國家數量(個)比例(%)國家數量(個)比例(%)泰國4026.7科特迪瓦106.7哥倫比亞2013.3埃塞俄比亞85.3巴拉圭2013.3坦桑尼亞64.0馬來西亞138.7斯里蘭卡53.3肯尼亞128.0烏干達42.7越南106.7菲律賓21.3
1.發展中國家合作經濟組織更多地集中于農業。從表4可以看出發展中國家的150個最大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的行業分布狀況,與全球最大的300家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相比,農業相關比重明顯提高,增加了近10個百分點,其中,泰國進入前150名的40家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中,農業占30家。金融服務業增加的更多,增加了30多個百分點,成為僅次于農業相關領域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由此足以看出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著資金短缺的現象。
2.發展中國家合作經濟組織國家分布差距明顯。從表5可以看出發展中國家150個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的國家分布狀況,其中,泰國占1/4以上。同時,在發展中國家,大型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的多少不再像發達國家那樣與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而是與國家的政策扶持有密切的關系。
三、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一)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普遍存在的資金短缺、管理不規范、利益不協調、人才匱乏等問題阻礙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壯大。
1.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普遍存在資金短缺。首先,投資者顧慮增加。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帶領下,一些農村已經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產業基地,但一些投資者認為,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民的組織,凡事都需要經過理事或社員的通過,決策成本過高,而且合作經濟組織每3年要換屆,人事上難以相對穩定,增加了未來經營收益的不確定性,影響了投資者進一步增加投資。其次,貸款難度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以及商業性金融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但這些規定沒有實際意義,而且商業性金融機構把貸款風險作為首要考慮的問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資金問題依然難以得到有效解決。由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缺少資金,融資和貸款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資金短缺成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
2.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大多處于松散狀態。目前,雖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數量較大,但大部分仍停留在合伙型、契約型合作形式,沒有進入真正的“股份制”的高級合作形態。希望形成聯合互助而又難以形成真正互利合作的農民很難轉變傳統的經營觀念。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不斷涌現,同時又不斷消亡成為普遍現象,自然難以在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上發揮積極的作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短期性和不穩定性,不利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經營項目為紐帶,把個體農戶聯結起來形成長期的區域規模效應。無論是在生產資料的供應上,還是在農產品的銷售上,都難以通過穩定的規模優勢達到降低成本、改變和影響市場結構、獲得市場談判有利地位的目的。
3.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規模小。2007年7月至當年年底,新成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出資總額共計159.02億元,其中包括部分非貨幣出資,戶均出資額60萬元。全球300家最大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互助公司的營業額合計數達到9833.54億美元,平均每家的營業額為32.78億美元,其中日本的Zen-Noh (National Federation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排名世界第一,其營業額達634.49億美元(ICA, 2007a)。即使在規模相對較小的發展中國家合作經濟組織中,最大的150家合作經濟組織的營業額合計數達到43.1億美元,平均每家的營業額為2873萬美元,排名前十位的營業額合計為24.22億美元,平均每家營業額為2.42億美元(ICA, 2007b)。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我國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規模普遍較小,與農業人口大國的現狀不相適應。
4.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人才匱乏。管理人才在促進農村合作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也關系到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成敗。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人才匱乏則是十分普遍的現象。首先,農村高素質人口外流。從當前農村實際來看,雖然一些農村青壯年有一定的知識和技能,但大多進城務工或經商,農村留守人員以老人、婦女和孩子為主,一些地方雖然有辦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需求和愿望,卻難以找到合適的人來牽頭。其次,缺少具有引導能力的人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需要懂管理、善于把握市場和熟悉國家政策法規的復合型人才加以引導。一些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較快的地區,往往有一批合作經濟組織管理人才,在技術和市場等方面發揮著其他人無法替代的作用,而這些人才在農村的大多數地區則嚴重缺乏。最后,管理者缺少企業家精神?,F有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雖然具有章程和組織機構等,但主要管理者缺少長遠規劃、開拓市場和創新意識,部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難以發揮長效機制,隨著市場的變化,一部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消亡成為必然。
5.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及技術推廣力量不足。首先,市場推動農民科技需求。農村貧困人口較多,16歲以上的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由于文化素質低,相當一部分農民不懂科學種養技術,不會測土配方施肥,過量使用化肥、農藥、添加劑,致使農業勞動生產率低,農產品標準化水表6 農民合作組織調查數據主要行業分布
經濟類型數量所占比例(%)經濟類型數量所占比例(%)養殖合計12844種植合計7024其中:豬248其中:一般農作物62水產養殖238經濟作物1145牛和牛奶166蔬菜186羊和羊毛166特種作物2279家禽145其他52蠶繭145水果合計5218科技與服務合計4014其中:果樹3713其中:科技2910特種水果155營銷41總計290100 資料來源:RAF (2004) 。 注: 1.棉花、煙葉、花生等;2.藥草、西瓜、蘑菇等。平低,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受到影響。其次,科技與服務類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不足。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主要集中在種植和養殖業,科技與服務類合作經濟組織明顯不足。表6的資料顯示,在調查的290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中,科技與服務相關合作經濟組織僅40家,占總數的14%,合作經濟組織主要集中在市場領域。最后,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中西部地區科研人員的收入水平偏低,在吸引優秀人才方面缺少競爭力,導致農業科技研發隊伍中創新型人才短缺,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及科技成果的儲備量不足,致使一些農業生產科技的普及率較低。
(二)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主要對策
盡管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近期發展較快,但與占全國人口近60%的農民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也與我國著力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有效地解決“三農問題”的宏觀政策不相適應。目前,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主要應在政府引導、扶持和服務,以及合作經濟組織自身的管理等方面下功夫。
1.政府應加大引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力度。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生產經營者的互經濟組織,依靠集體的力量來提高農業和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也是我國現代農業經營的一種新型組織形式。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是改變目前單家獨戶的經濟格局,化解小生產與大市場矛盾的要求,也是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客觀要求。提高廣大農民參與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積極性,是提升農民生產的組織化程度的保證。政治應加大引導力度,要以技術創新能力、產品深加工能力、市場競爭力強的企業為核心,以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為基礎,輻射并吸引更多的農戶加入以龍頭企業為首的農業產業化經營中來,促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穩步發展。
2.政府應注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人才的培訓。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現狀看,無論是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者,還是合作經濟組織成員,文化程度和技術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各地之間、各產業之間還不平衡,組織的覆蓋面小、帶動力不強、內部管理不規范、人才短缺特別是帶頭人少的問題比較突出。因此,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是現代農業建設的必然要求。現代農業的建設必須重視解決農民文化水平偏低、農業勞動力素質不高、農民職業教育培訓師資力量不足等問題。要著力進行農村農民教育的體制機制創新,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新型農民培訓機制。當前,要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展農民教育與培訓。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業務指導員隊伍建設。
3.政府應提高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服務水平。首先,積極采取支持、補貼等辦法,幫助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開拓產品市場。其次,促進金融保險機構與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等方式,協助解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貸款難的問題,探索通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開展農業保險的有效方式,幫助防范化解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最后,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時提供權威的法律法規、政策、技術、貿易、市場供需、產品價格等信息和經驗交流服務平臺。充分發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業務熟悉、與農民聯系密切的優勢,確保履行的指導、扶持和服務職能。通過完善和規范服務,在籌集資金、降低經營風險等方面改善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環境,提高其抵御風險的能力。
4.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要注重協調發展。首先,注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各地區的平衡發展,不僅要解決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存在的東西部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問題,而且要解決同一個地區由于環境等原因而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問題。其次,注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多樣性發展。通過國際合作經濟組織的數據資料我們可以發現,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合作經濟所涉及的領域都非常廣泛,我國要在注重基本的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同時,促進其他領域的發展。最后,注重解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生產經營內部存在的不平衡問題。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過程中,要注重農業生產、農業產品深加工、流通領域等多環節的協調發展。在傳統的生產和生產資料供應的基礎上大力發展連鎖經營、批發和分銷業務,注重新市場的拓展。
5.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需認真借鑒國外經驗。世界大多數發達國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都比較發達,歷史較久遠,有許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首先,創新是保持合作經濟組織生命力的源泉。美國合作經濟組織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內部“搭便車”、回報短期性、監督和激勵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成為一定時期內美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主要障礙。但通過隨后的改革創新,使得合作經濟組織得以保持強大的生命力。其次,西歐等發達國家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扶持和相關保護措施,值得我國在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時加以借鑒。在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過程中,既要吸取發達國家在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過程中的教訓,避免出現相同或類似的問題,也要借鑒國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促進農民增加收入過程中所取得的成功經驗。同時,我們還要根據國情、省情和地方的實際情況,以及不同的產品和產品類別的差異,進行不同的組織形式、經營方式的創新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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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農業合作社的特點范文5
1.農業生產高度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和市場化
荷蘭現代農業的規?;饕w現在國家有著成片的農場,如經營溫室蔬菜的農場多達4400個,經營花卉的農場大約有1100個[5]。荷蘭現代農業的集約化主要表現在高生產力水平、高效益的農業結構和高附加值的農副產品加工上。荷蘭現代農業的市場化主要表現在市場與每個農戶相關聯,圍繞農產品加工增值來進出口,建立了高效完善的農產品營銷體系,使得荷蘭的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中更具有的競爭力。
2.高度發達的農業知識創新體系
荷蘭現代農業發展的基礎是擁有高度發達的農業知識創新體系,即荷蘭著名的“OVO三位一體”體系,指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系統三者協同發展,這三者已經成為荷蘭現代農業發展的3個支柱。荷蘭政府對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都十分的重視,與其相關事項均由農業部統一負責。“OVO三位一體”體系以農民為核心、以實際為依據,通過研究獲得知識,通過教育傳播知識,再通過推廣將所得知識轉變成實際應用的技術。為了適應不斷變化的國際市場需要,荷蘭政府從1996年開始對農業知識創新體系進行了改革,將傳統農業知識創新體系中科技創新的費用由政府職能部門承擔轉變為公共和私人資金結合共同承擔,以此分散創新帶來的風險。
3.互利互惠的農業組織合作模式
在荷蘭,農民為了在競爭中生存,自發地組織起一種最為適合的、經濟的農戶組織———農業合作社。這個組織具備完善的立法,不受政府的干預,其主要形式有:①采購合作社。農民通過采購合作社訂購種子、肥料等,這些合作社占有肥料供應的61%。②信用合作社。荷蘭共有935個信用合作社,3000余家分支架構,90%的農民貸款都由這些信用社提供。③銷售合作社。其最重要的形式就是拍賣市場,荷蘭大約有41個水果蔬菜拍賣市場、12個鮮花拍賣市場,分別拍賣荷蘭85%的蔬菜、水果和95%的鮮花。④服務合作社。其由不同的機構提供保險、倉儲、救濟、管理和輔導等服務[6]。這些農業組織合作模式在保護農民利益的同時,也促進了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4.完善的農業人才科技培訓與教育體系
依據國家農業經濟發展對農業人才的需求,荷蘭的農業人才科技培訓與教育體系已經十分完善,該體系是由初等農業職業教育、中等農業職業教育和高等農業職業教育3個教育層次構成。除此之外,還有農業成人教育以及技術培訓等。荷蘭特別重視對農業人才的培訓與教育,因此擁有世界一流的農民,他們普遍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一部分還有碩士和博士學歷,所以對農業高新技術的接受能力十分強大。
二、荷蘭高等農業教育發展與特點
荷蘭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奠定了其農業大國的地位,這主要得益于荷蘭政府對農業教育,特別是對高等農業教育的重視。荷蘭的農業教育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和完善,已形成一個有效的、層次清晰、門類齊全的涉及從初級到大學程度的完整體系。其中,高等農業教育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荷蘭的高等教育因其優質的教學質量和國際化的學習環境而聞名世界,它實行的是雙軌制教育,學生可以選擇研究型大學和應用科技型大學。另外,還有一種是國際教育學院,主要針對留學生就讀。目前,荷蘭共有18所政府資助的研究型大學、42所政府資助的應用科技型大學。荷蘭的高等農業教育模式是“二元結構”模式,由12所國立綜合性大學與5所地方農學院構成[7]。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國內唯一的一所由單純設置農科專業發展而來的綜合性農業大學———瓦赫寧根大學及研究中心。瓦赫寧根大學及研究中心主要由瓦赫寧根大學、9個研究所組成,它擁有一支數量龐大且科研能力極強的高級農業人才隊伍,主要有5個學科團隊,可以說是國內乃至整個歐洲的一流農業院校。瓦赫寧根大學共開設20個本科專業、33個碩士專業和7類博士研究生院所,本科學制是3年、碩士學制是2年、博士學制是4年[8]。學校的專業課程的設置立足實際,以社會需求為準,所設專業覆蓋面廣,可以滿足農業發展的不同需求。同時,學校還強調實踐與理論的結合,不僅為學生提供校內的實習平臺,也提供校外的實習機會。目前,荷蘭大多數農業科研機構都聚集在瓦赫寧根大學周圍,這一區域已成為荷蘭農業科技研究和教育中心。同時,瓦赫寧根大學還承擔著為世界各地設計不同的溫室系統任務,為世界各地現代農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通過對瓦赫寧根大學的教育教學模式的考察、總結與分析,可以看出荷蘭的高等農業教育突顯以下特色與特點。
1.高校專業設置面寬,課程設置合理荷蘭高
校的專業設置十分注重培養學生寬廣的知識面,因此高校對本科生的第一學年進行基礎的通才教育,第二學年再開始專業教育和大量的選修課程。專業設置可以說涉及了方方面面,如農業機械化、系統與控制工程、園藝經濟與創新以及基因與育種等,由于專業覆蓋面比較廣,荷蘭高校設置的課程不能面面俱到,只能是有所側重。至于哪門課程有所偏重,則取決于社會需求。各個高校可以根據社會和市場的發展需要而隨時調整課程和專業,有一定的自,這就使得所設的課程緊跟社會形勢,在優化知識結構的同時,也使學生掌握了多種技術,十分合理。
2.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式,突出培養學生實踐能力
荷蘭的高等農業教育教學方式很靈活,但是為了使學生具備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高校更重視實踐性教學。荷蘭的高?;旧纤械膶I課程的學生實踐環節都占有很大比例,甚至占到課程的40%。學校為學生設置一年的實習期,學生都要在校內及校外的實習基地實習,有的還要去國外實習。同時,要求學生在實習最后階段必須到農村或公司參加生產實踐,參與完成某一課題才算完成學校實踐要求,這樣才能獲得專業證書和畢業文憑。這種實踐性教學方式,促進了學生具備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并掌握國內外最先進的農業技術與應用。
3.教學與科研以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社會需求為依據,勇于開拓創新
由于荷蘭高校具有高度的自,因此高等農業院校設置的專業、課程以及科研課題等都以實際需求為調整依據,積極調整與適應現代農業發展新需求。同時,為了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不同需求,荷蘭高等農業院校還主動為農民提供各項短期的教育培訓,并根據農民的特殊需求進行特色教育培訓。另外,荷蘭的農業院校和農業科研院所開展的科學研究,其選題也與農業生產實際緊密結合,為推動荷蘭現代農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荷蘭除了擁有完善健全的農業知識網絡外,還勇于開拓創新,如創立了獨具一格的農業教育培訓基金會、創新與實踐培訓中心等機構,十分注意整合農業資源,充分發揮荷蘭高等農業教育在現代農業發展的優勢。
4.強調國際交流與合作,重視高等農業教育各機構之間的資源共享
高級農業合作社的特點范文6
【關鍵詞】農村城鎮化 農業現代化 哲學分析
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路徑探索
黨的十報告強調:“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①這是促進我國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而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建立則依賴于健康、有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一條適合社會發展規律的現實路徑。歷史唯物主義認為: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狀況,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實現鄉村向城鎮化發展,小規模分散經營的傳統農業向規模經營的現代農業轉移,是我國農村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趨勢。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對農村生產關系的進一步調整,它的實施有利于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具體表現為有利于農戶聯合與合作,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有利于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進一步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促進農村、農業公用設施的建設,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獲得土地經營的規模效率,提高現代農業裝備水平,促進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現實路徑。辯證唯物論關于物質與意識的辯證關系原理要求人們一切從實際出發,對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路徑的探索也必須從中國的國情和農村發展的實際出發,以“不改變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權性質”為前提。黨的十報告強調:“我們堅定不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②這一來源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的正確認識,為我國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踐提供了有力指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從國情出發,從農村、農民和農業的發展實際出發,在不改變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權性質,并能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還能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對的發展,③因此可以說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現實路徑。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對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影響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模式不同,對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影響也不同。目前,從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實踐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主要分為分散流轉模式和集中流轉模式兩大類。
分散流轉模式對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影響。分散流轉模式以互換、轉讓、轉包、出租和代耕代種等流轉形式為主,屬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低水平模式。該模式由于主要發生在單個農戶之間,且往往是從已經轉移到第二、三產業就業的素質相對較高的農戶手中,流轉到沒有能力轉移的素質相對較低的農戶手中,具有流轉隨意性較大、規模較小和時間較短等特點,雖然該模式可以有效避免土地的棄耕和撂荒,但卻難以使土地成片,難以實現規模經營,從而對我國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影響不大。
集中流轉模式對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影響。集中流轉模式包括企業投資模式、農民集資入股合作社模式、托管模式、抵押模式等,屬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高級形式。該模式“可以把家庭優勢與合作經營的優勢結合起來”,④具體表現在可以通過合作社土地的規模開發與集約經營,促進農業的專業化、規?;皡^域經濟形成,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集中流轉模式體現了農業合作制的特點。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合作制的運用,是在農民自愿互利的前提下,以農村城鎮化與現代農業等方面發展為方向,以經濟利益為紐帶,通過多種農民合作制形式,將分散的單個農戶組織起來,將農業的產、供、銷有機地聯系起來,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的社會化及市場化等,這是我國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必然選擇。⑤
因此,各地不能只關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比例,而要從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現實和長遠需要出發,依法、合理、有序地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引導集中流轉模式健康發展,促進我國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協調發展。但是,因為地理環境與發展狀況的不平衡性,所以還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去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健康發展的要求
貫徹“以人為本”原則。辯證唯物主義關于“實踐的主體與客體”、“人的全面發展”和歷史唯物主義關于“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等理論觀點認為,社會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人,而且是廣大人民群眾。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實現的主導性要素是廣大農民,現代農業發展的主體是廣大農民。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我國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目的是為了體現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具體實踐中,地方政府不能以“發展現代農業”為借口,去損害農民的利益。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貫徹“以人為本”原則時,一方面要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把保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出發點;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廣大農民在農村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發展中的主體作用,積極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使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農戶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進行。
注重中國傳統土地文化的影響。歷史唯物主義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具有相對獨立性。中國傳統土地文化中農民對土地的眷戀和依賴在今天還有一定的影響,這既說明當今的農村社會保障發展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也說明中國傳統土地文化有著歷史的繼承性,二者形成了這對當今我國農村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規模流轉的阻力。同時,考察是否適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不僅要看是否有利于先進工具和技術的推廣和應用,還要看是否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等。因此,要注重中國傳統土地文化對農民的影響,引導農民轉變觀念,積極參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唯物辯證法的普遍聯系原理要求人們系統地看問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是個系統工程,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各地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城鄉發展,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目前,我國農村改革發展中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矛盾仍然較為突出,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任務緊迫。這就要求各地在推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必須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的配置均衡,使生產要素能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要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等;要鞏固與完善強農惠農政策,加強農業技術的科研及推廣,提高農民種植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培育職業農民;進一步調整產業布局,延長農業產業鏈,加快建設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盡快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及公共服務一體化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的突破,同時,將農業再生產過程中的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連接成一個完整的產業系統,形成生產、加工與銷售有機結合和相互促進的機制,推進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⑥
結語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合理與有序流轉,是我國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現實路徑。各地應著眼于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需要,發展適合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模式,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并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健康發展,以促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
【作者均為河北科技大學副教授;本文系2012年度河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十二五’規劃背景下河北農村城鎮化建設與管理問題及法律對策”的階段性成果,2011年度河北科技大學校立科研基金項目“土地經營權流轉對現代農業發展的影響研究”的成果,項目編號分別為:12457204D-36,XL201157】
【注釋】
①②《十報告: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 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8頁,第9頁。
③詹慧龍:《農業農村發展的觀察與思考》,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9年,第4頁。
④茆榮華:《我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23頁。
⑤畢美家:《中國特色現代農業制度研究—基于合作制的經濟學與經驗分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9~1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