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審批的區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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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審批的區別

審核審批的區別范文1

1、顏色的不同:白啤酒呈現白色乳濁狀態,黃啤酒呈淡黃色;

2、釀造原料的不同:白啤酒以大麥芽和小麥芽為原料釀造,黃啤酒以短麥芽為原料釀造;

3、特點上的不同:白啤酒味微酸、爽口、營養豐富,黃啤酒口味清爽、入口綿潤、不易上頭。

(來源:文章屋網 )

審核審批的區別范文2

(一)調研地區的基本情況

海港區國家稅務局共有出口企業224戶,其中一般納稅人194戶(生產型104戶,外貿企業90戶),小規模納稅人29戶,特行企業1戶。2008年共審核退稅34304萬元,辦理退稅32120萬元。

山海關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共有出口企業27戶,其中一般納稅人23戶(生產型20戶,外貿企業3戶),小規模納稅人3戶,特行企業1戶。2008年共審核退稅32284萬元,辦理退稅17030萬元。

(二)調研地區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培訓,充分認識征退稅銜接工作的重要意義。征稅是退稅的基礎,只有征了稅才有退稅的問題,而退稅工作中也會遇到要征稅的情況。加強征退稅的銜接,實現征稅管理和退稅管理的良性互動,是稅收管理科學化的必然要求。加強征退稅銜接對稅收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①有利于夯實管理基礎,堵塞漏洞,避免稅收風險。相對來說,基層稅收管理員更加熟悉所管轄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出口退稅管理工作和稅源管理工作實現有機的結合,可以降低風險。一旦發現出口退稅申報異常情況,通過及時調查,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變化,理清貨源,查實貨物,發票,貨物等信息,及時做出判斷和處理,可以防止或避免少征多退現象的發生。②有利于降低辦稅成本。實行征退稅銜接,對大多數出口企業來說,可以緩解企業在征稅部門和退稅部門分別跑、多次跑,征退稅部門分別找的矛盾,既方便納稅人,又有利于降低征納雙方的辦稅成本,符合建立服務型政府,優化納稅服務的要求。③有利于緩解出口退稅部門人員少的矛盾。市局專職從事退稅管理工作的人員有限,而出口企業數量每年都在大幅增加,人員少工作量大的矛盾越來越突出?,F把出口退稅的一些基礎性工作放到基層管理部門,出口退稅管理人員就可以集中更多精力加強退稅的評估和預警分析工作,可以解決出口退稅工作中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是采取各種措施,積極推進征退稅銜接工作。征退稅銜接工作就是通過征、退稅信息共享、日常管理的結合、納稅評估和退稅評估的結合實現征稅管理和出口退稅管理的聯通和銜接,堵塞因征、退分離存在的管理漏洞,防范騙退稅行為的發生,進一步提高整個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①加強出口企業各種信息溝通。定期到市局退稅部門核對出口企業認定信息,并及時將出口企業稅務登記信息(包括:開業、變更、注銷、納稅人狀態)、納稅信用等級評定信息、一般納稅人資格變更情況(包括:認定一般納稅人、取消一般納稅人)、出口企業基本情況變化信息(包括:投資情況、法人情況、生產地點等)、企業申報信息(包括:內銷收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應納稅額、留抵稅額等)、生產企業出口視同自產貨物信息(包括:生產企業生產能力、視同自產產品情況、是否符合視同自產條件)等相關信息向市局出口退稅部門反饋,使出口退稅部門能及時了解出口企業基本信息,防范騙稅行為發生。②加強出口企業出口不退(免)稅貨物的溝通。對市局退稅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下發的視同內銷征稅數據,如:出口企業發生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02號)規定的5種情形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管理辦法(暫行)》(國稅發[2007]123號)規定的6種情形以及出口企業出口少申報的出口貨物、出口貨物已申報退(免)稅審核未通過、出口企業未辦理退(免)稅認定未進行退(免)稅申報等按規定需要計提銷項稅額的情況進行核實,并將核實情況及時反饋給市局退稅部門。③加強對暫不退稅出口企業信息溝通。加強對新辦出口企業、發函未復函出口企業、出口企業涉嫌稅收違法情況等相關信息進行溝通。對于新辦出口企業在辦理第一次退稅前聯合退稅部門對企業進行一次綜合評估,及時掌握出口企業情況(生產銷售情況、稅款繳納情況);對于出口企業涉嫌有違反稅收管理行為,負責檢查企業違法行為,根據檢查結果出具檢查結論及時反饋到退稅部門,退稅部門依據檢查結論決定是否給企業辦理退稅。④落實市局布置出口退稅預警評估工作,對市局下發的應退(免)稅出口額變動率、商品出口額變動率、出口單價變動率、未申報退(免)稅額比重四項預警指標涉及企業進行認真檢查,采取案頭評估、約談、函調及實地核查等方式,對預警指標進行認真分析、判斷,形成定性及定量的分析結果。針對預警分析結果,區別不同情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局退稅部門。⑤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評估與納稅評估的銜接。出口貨物退(免)稅評估要與其它納稅評估相互聯運,結合企業的增值稅、所得稅等各稅種的評估,充分利用納稅評估工作的已有成果。也可對出口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與退稅評估工作一起進行,對出口企業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對于評估中發現有涉嫌稅收違法情況的,評估部門應及時將相關信息轉交稽查部門,稽查部門應組織人員進行檢查工作,并將稽查結果及時轉交退稅部門。⑥加強出口企業免稅出口貨物溝通。核對市局出口退稅管理部門下發的一般納稅人免稅出口貨物信息,(如:來料加工復出口)仔細核對出口企業是否按規定將進項稅額進行轉出,防止出口企業即免稅出口貨物又申報抵扣進項稅情況發生;對小規模納稅人免稅出口貨物核銷信息進行核對,對出口企業沒有提供由退稅部門出具的相關免稅證明的銷售收入,不予辦理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補繳相應的稅金。

(三)調研地區取得的工作成績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14日,調研地區共向市局退稅部門建議暫停退稅企業1戶,涉及退稅12萬元,查補企業視同內銷征稅24戶,涉及增值稅129萬元,調增利潤3000萬元

二、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全市出口企業戶數不斷增長,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作為支持外貿出口的一項重要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稅收管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但從調研地區的工作來看,當前出口企業稅務管理中還存在著一定問題。認真研究這些問題及其原因,并從中找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對于進一步加強對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稅務管理,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一)征退稅銜接管理還不到位。①企業辦理出口退稅認定、變更不及時,根據《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出口貨物退(免)稅預警工作制度》要求,企業發生上述行為,征稅機關要在2個工作日內向市局退稅部門進行反饋,但由于征稅部門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時通知企業進行變更,導致企業出現不認定或變更情況。②視同內銷管理不到位,對外貿企業出口商品不能按規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是出口免稅農產品等原因,許多外貿企業在貨物報關出口后沒有按照規定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對于這部分出口貨物,有些外貿企業不入賬核算,不記收入,不記庫存,不記收付款,致使有些業務的上一環節偷漏了增值稅,本環節少繳了企業所得稅,從而在稅收管理上形成了空白地帶。③出口銷售收入確認滯后,按照現行出口退稅政策規定,出口企業只有貨物報關出口并在財務上作銷售后,才能申報出口退稅。對于出口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現行會計法規及稅收政策都有規定,要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定記賬時間。但多數企業在貨物報關出口后很長一段時間內不確認收入,或跨期確認出口收入。

(二)培訓工作不到位。①納稅申報數據不準確,納稅申報數據必須與納稅人賬務處理情況相一致,并且必須與實際發生的業務為基礎,這是保證納稅申報數據準確性的一項基本要求。但由于企業財務人員的個人水平及能力原因,經常出現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與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不至情況,造成兩者對審不能通過。②會計科目設置及賬務處理不規范,有些出口企業財務人員不論是從人員素質上來說,還是從業務處理方面來看都不能適應現有的工作。他們對會計科目設置及相關賬務處理不清楚,設置的會計科目不符合政策規定,處理賬務不遵循政策要求。這就為出口退稅管理工作埋下了隱患。

三、相關建議

(一)下放審核權限,充分發揮廣大稅收管理員的作用

將生產企業的“免、抵、退”的申報受理由市局下放到縣(區)級稅務機關,市局負責“免、抵、退”申報的審批,退稅、調庫指標的下達。具體要求做到以下幾點:①按行業管理的原則,將所有出口企業全部集中到一個分局(所)或稅源管理科進行管理,出口企業管理員除進行日常管理還要負責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稅認定、變更、非正常戶認定、注銷認定的初審,生產企業退(免)稅申報資料受理、人工審核、疑點調查、審核、處理、退稅評估、單證辦理等日常管理事項。②調整相關業務流程,出口企業稅收管理員在企業進行增值稅申報前要對企業“免、抵、退”申報進行預審,并核對企業的電子信息,相關單證信息,在預審通過后企業進行增值稅申報,再進行“免、抵、退”稅申報,縣(區)局出口退稅管理員審核后報相關領導批準后報市局進出口稅收管理科進行再次審核、簽批,后報科長審批。③按權限進行細化分工,市局負責全市退稅申報的政策解答,并對全市的出口企業宏觀數據進行分析,定期出口企業相關預警分析指標,對縣(區)級稅收局進行出口退稅執法督查等職能;縣(區)局負責出口企業的日常管理,并對市局下發的預警數據進行調查核實。

(二)加強征、退稅信息溝通,共同進行管理

我們要制訂征、退稅銜接的相關工作流程,在制度上對征、退稅信息交流提供保障,突破征退稅信息溝通不暢,工作銜接不力的管理瓶頸,提高征、退稅管理的精細化水平。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①要明確自上而下的管理體系,出口退稅管理科要明確專人全面負責指導、督查全市出口退稅管理工作開展;各縣(區)局也要明確專人負責與市局進行信息溝通,將出口企業相關信息通過市局的信息傳遞網及時向市進行傳遞,各縣(區)局出口企業管理局(所)也要有專人負責,將出口企業相關信息及時上報縣(區)局,這樣就將征稅與退稅很自然的鉚在一個點上,形成一個管理上的合力。②要明確市、縣兩級出口退稅管理臺賬建立,對出口企業的退(免)稅認定、數據調整、出口退稅疑點審批、延期申報等數據要求建立完整的臺賬,全面地記載和反映退(免)稅認定變更、數據調整、疑點審批、延期申報后續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痕跡,要求由縣(區)局出口退稅管理員負責臺賬內容的記載、調查,縣(區)局稅政管理部門負責傳遞到市局進出口稅收管理部門,市局退稅部門負責核實、備案及后續管理工作,有效避免由于信息不暢導致征退稅管理脫節的發生。③要明確預警評估的重要作用,市局退稅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省局的出口退稅預警評估管理軟件,結合企業的退稅資料及本市的出口企業相關電子信息設置相應評估指標和預警值,通過計算機綜合分析篩選出疑點企業,并通過信息平臺定期將稅負異常出口企業名單下發到各縣(區)級稅務機關,各縣(區)級稅務機關對疑點企業實施分析、約談及實地調查,并將結果報送市出口退稅管理部門備案。通過評估分析進一步提高防范出口騙稅的能力。

審核審批的區別范文3

關鍵詞: 實施階段造價控制材料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前言

建設工程造價的“三超”(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現象是一個普遍存在現象,這也是長期困擾工程投資效益管理工作的問題,這其中固然有一些是由于客觀問題,但更多的是由于主觀問題,工程造價的控制與管理是一個從起始至結束全過程、動態的過程。市場經濟的變化多端,使工程投資的確定與控制變得更為復雜,這就需要建設單位對工程造價的管理始終貫穿于項目的全過程,既要全面又要有側重點。項目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是實施建設工程全過程控制的重點。本文擬從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招標管理、施工管理和結算管理對造價管理進行探討。

2 加強招標管理,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投標

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是控制工程造價的有效手段,通過招投標可以提高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保證工程質量,縮短建設周期。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指出在招投標中采用工程量清單。這就要求招標文件中除了包括如招標須知、合同條件等外,還必須有工程量清單,作為投標報價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招標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單時。按統一的工程項目劃分方法、計量單位,計算規則。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應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項目應具有概括性,條目簡明,不出現漏項、錯項,保證計價項目的正確性。不同等級的工程區別分開,將情況不同、可能要進行不同報價的項目分開。

準確編制標底,合同造價科學合理。在決定工程造價高低的因素中,合同價格是最重要的一環,為達到合同價格的準確合理,把好以下關口。a.制定嚴密的招標文件。b.編標人員持證上崗,相關專業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避免脫節。c .標底編制人員全過程參與圖紙會審,提前熟悉圖紙。d.堅持嚴格的評標制度和評標程序。審查標底時要重點做到“四審四防”。

評標中,審查投標單位報價應做到總報價和單項報價的綜合評審??們r符合要求并不說明單項報價符合要求,總報價晟低并不代表單項報價最低。投標人往往在保持總報價不變情況下,將工程量可能變化較小項目的單價降低,將可能變化較大項目單價的增大,以期達到結算時追加工程款目的;也要做到單價和相應工程數量的綜合評審。還要做到單價與工作內容、施工方案、技術工藝的綜合評審,擇優選擇承包商。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依據。在施工中加強合同管理,保證合同履行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糾紛,維護雙方權益,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做好合同管理,補充協議等作為合同內容的延伸和解釋,須妥善保管,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分析,據以采取積極主動應對措施。

3 強化施工管理,控制預算外支出

3.1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確定材料價格

材料價格控制是工程造價控制中的重要環節,因其在工程中占比重大,一般占預算費用70%、直接費80%左右。在市場經濟下,預算人員及現場管理人員應密切關注市場行情,隨工程進展掌握第一手信息,為竣工決算提供依據。

3.2嚴把變更關,將工程預算控制在概算內

在施工中引起變更原因很多,如設計圖紙變更、材料代用等,這些問題的產生給工程造價埋下調整因素。施工中,嚴禁通過設計變更擴大建設規模,提高標準等。設計變更實行“分級控制、限額簽證”制度。對涉及費用增減的設計變更,必須經設計單位代表、建設單位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簽字,且應盡量提前實現這類變更,減少損失。因此,造價專業人員應常駐施工現場,掌控工程造價。

3.3 嚴格現場簽證管理

施工中,要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督促按圖施工,嚴格控制變更、材料代用、現場簽證,額外用工及各種預算外費用,對必要的變更,做到事前算賬,隨時掌握項目費用額度,對工程造價心中有數。建設單位現場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種記錄,特別是隱蔽工程記錄和簽證。嚴格現場簽證管理,是施工階段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

3.4技術與經濟結合,加強投資控制

切實有效的投資控制,必須從組織和技術、經濟和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所以建設單位必須強化現場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經濟觀念,合理投入,滿足進度,保證質量。施工中遇有問題及時聯系,樹立節約觀念,負責項目的技術員應與預算人員配合,實行全過程管理和工程造價控制。

3.5抓好買方采購設備、材料管理

買方采購設備、材料也是左右工程造價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建設中,買方采購設備、材料必須盡可能采取招標方式,合同中要明確質量等級和雙方責任義務,以達到保證供貨質量、節省設備材料采購成本的目的。

4 嚴格結算管理,把好審核審計關

工程竣工結算時,建設單位的審核人員應堅持按合同辦事,對工程預算外的費用嚴格控制,對未按圖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規定執行的施工簽證一律核減,凡合同條款明確包含的費用。屬于風險費包干的費用,未按合同條款履行的違約等一律減,嚴把審核關。對工程量的審核應根據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對施工中出現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進行審核,還應注意審核項目的單價、結算書中分項的正確性及準確性,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分析計算。

4.1工程建設嚴格按投資計劃執行,嚴禁擅自提高建設標準,嚴禁計劃外開工項目。對某些有可能引起造價較大的變更,如設計不適合使用要求,平面布局、建筑結構及裝修標準有大的變動,需召開聯席會議,從技術、經濟等方面進行論證確定,達成一致意見并備案。

4.2嚴格設計變更簽證審批程序。一般變更由甲方現場代表起草,按程序審批,重大變更,先做概算,按程序報批后實施。要注重變更的合理性,在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優化設計,降低工程造價。

4.3加強對設計變更工程量及內容的審核監督。對于變更中的內容及工程量增減,由施工、預算人員進行現場抽查,以保證變更內容的準確性。制定設計變更管理辦法,提高變更單的內容質量。

4.4抓好項目實施及竣工決算中審計工作。要把好開標前審計,開標評標審計,定標合同審計,以及決算審計。開標評標、定標合同審計,主要是審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及可操作性,竣工決算審計則是最后一道關口,堅持項目全程審計制度,主要目的是促進強化管理意識、完善管理制度、改進管理方法,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使工程建設投資達到最佳效果。

審核審批的區別范文4

關鍵詞:醫療救助;制度;問題;措施

一、我國醫療救助制度的現狀

(一)我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現狀

2003年,出臺了《關于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全國很多地方開展了農村醫療救助的試點,從此拉開了針對農村貧困居民實施醫療保障工作的序幕。在總結一年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05年,再次了《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制定出了當年爭取基本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目標。隨后三年多的發展和實踐,我國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框架,此后就初步融入到了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當中,與農村低保、軍人優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五保戶”制度相互配合,在保護農民健康利益、抵抗和擺脫疾病風險的過程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當前條件下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創立和發展依然處于初始階段,而制度運行規律往往需要經過創立、發展、完善、成熟這樣的長期過程,再加上受城鄉差異、經濟水平發展、醫療衛生資源分配不均和醫療費用高漲等多種外在因素的影響,現行的農村醫療救助體制中存在著諸多缺點,故此制度的建設仍然需要走很長的一段路。尤其是在 2008 年,提高了農村貧困人口的度量標準以后,給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帶來了新的挑戰。原來以“不崩盤”為第一原則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因符合規定的救助對象數量的急劇上升而面臨新的考驗。在這種情況下,研究如何化解防范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風險便成為當務之急。

(二)我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現狀

二十一世紀以來,雖然在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已經開始實施對城市貧困人員的醫療救助。但是從總體上來看,這項制度還是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患病的貧困人員因負擔不起醫療費而得不到治療,因病致貧,仍是常見的現象和突出的問題。2005年,國務院《關于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意見》的出臺,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呈現出全面推進的形勢,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與前幾年相比,不論是補助的人數,還是補助的金額數量都明顯有了大幅的提高。

二、當前我國醫療救助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一)醫療救助制度設計的依據不合適

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是兩種不同的制度,在設計上不能把醫療保險的設計標準用到醫療救助上。醫療保險制度中設有起付線、封頂線和共付比的參數,是為了增強參保者的費用意識,盡可能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但是,醫療救助制度它本身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缺乏資金的貧困人口獲得必需的醫療衛生服務,強調政府責任,以貧困人口為保障對象,以維護社會公平和健康為目的,這點與醫療保險的特征有著本質區別。但是起付線、封頂線和共付比這些因素又極大地限制了這些弱勢群體對醫療救助的充分利用。如果醫療救助制度照搬醫療保險的制度設計理念,事實上是限制了救助對象看病的可及性和可能性,因為這些貧困人口連起付線以內的醫療費用都根本支付不起。因此,在設計醫療救助方案時,照搬醫療保險的設計技術和思路是不合適的。

(二)醫療救助資金少、救助標準低

目前,我市醫療救助資金籌資渠道單一,主要是靠財政投入,因為財力有限,故醫療救助資金規模較小,帶來的結果就是救助標準偏低。另外,還受到救助人數的比例較低和救助資金封頂線的限制,使得患有特大疾病的困難人口,得到很少的醫療救助資金,但是其治療費用昂貴,因此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其實際困難問題。

(三)醫療救助的及時性較差

現行的醫療救助制度首先由個人到居委會或是村委會提出申請,再經過醫保、新農合以及鄉、市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審核審批,因涉及的部門太多,而且每個部門都要按照各自的流程順序,自下而上進行報批,審批的手續繁多,審批的時間還較長,因此就不能及時地發揮醫療救助的作用。

(四)醫療救助制度的宣傳力度還需要加強

醫療救助制度是我國的一項重要的政策,是國家對廣大貧困人口最基本的醫療保障,需要廣大貧困人群廣泛了解,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接受醫療救助,實現衛生服務需要。在試點初期,雖然各地民政部門,街道委員會,志愿者等經過多方面的宣傳和講解,但是由于這是一個新興的政策,還是有很多居民對此不甚了解,導致居民很難自主的去申請醫療救助,從而導致很多貧困居民沒有享有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工作效率偏低,資金結余率相對較高。

三、完善醫療救助制度的思考及建議

(一)加大政府籌資力度,拓寬社會籌資渠道,想方設法擴大基金規模,同時合理設置封頂線,降低醫療救助的起付線,對救助對象的救助比例進行適當的提高。對特殊困難群體人員,應該適當提高醫療救助標準,以滿足他們的基本醫療需求。

(二)加快落實醫療救助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經辦管理方面的工作,提高管理服務效率。同時,擴大醫療救助受益面,積極解決屬于救助對象的流動就業人群異地就醫的申報、審批和結算辦法等這些問題。

(三)提高申請、審批及救助程序的及時性。簡化審批步驟,縮短辦理時間,提高醫療救助工作效率。

(四)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制度的宣傳力度。醫療救助展幾年以來,國家不斷的宣傳醫療救助,作為一個新興的制度,需要一定的時間來使人們對其有所了解,雖然近年己經不斷的加大對醫療救助的宣傳,但是還需要更進一步加強。由于貧困人群的心理負擔和經濟壓力很大,很難有時間自己去主動了解這方面的知識,這就需要醫療救助的工作人員加大對醫療救助宣傳力度,主動為居民提供醫療救助,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的服務范圍,更大程度上的滿足貧困人群的衛生服務需要。(作者單位:云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米勇生.社會救助[M].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9

審核審批的區別范文5

關鍵字: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

中圖分類號:F287文獻標識碼: A

一、保障房的退出流程存在的問題

無論是國家層面的政策法規,還是各級地方政府的規范性文件都對保障房的退出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是,與保障房退出有關的資產復查、入戶取證、強制清退、監督管理、后續安置等退出流程在執行中都出現了問題,從而使保障房的退出工作舉步維艱,保障房的有效退出成了一個令人頭疼的現實難題,具體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保障對象的收入難以界定,涉及部門繁多,導致資產復查困難。為了確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必須對保障對象進行定期資產復查,這是保障房退出的基礎。由于絕大部分保障對象家庭成員的職業缺乏穩定性,其收入來源靈活、隱蔽,房管部門由于管理權限難以對其收入進行全面核查,對其資產進行動態監管更是困難。而且,保障對象的收入構成也具有復雜性,除了工資收入之外,還有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接受贈與、繼承、彩票等機會性收入,這些都難以及時予以統計,從而成為資產審核中的盲點。正是因為資產審核涉及到諸如住房、車輛、公積金、工資、社保、股票等諸多類型,涉及到眾多相關部門,因而在資產復查的實際執行過程中,有的職能部門認識不夠,甚至相互推諉,資產核查的最終責任被維給住房保障部門。

2、保障對象拒絕配合,入戶取證困難。對于將保障房轉讓、轉租、出借、改變用途、無人居住以及用于違法活動等情況,核查人員必須入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但在實踐中,住戶拒絕配合調查或者找各種理由推脫責任蒙混過關的現象比比皆是。例如在轉租、出借的情形中,出租人、承租人、借用人有的拒絕配合調查,有的拒絕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相關材料,有的雙方串通以親戚朋友關系為由,致使違規使用難以鑒定。

3、強退程序繁雜,輿論壓力大。盡管各級政府都制訂過相關的法規,明確規定對于“應退不退”且超過騰退期限的保障對象,相關部門可依法強制收回住房。但是,由于強制執行常常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因而房管部門和司法機關在執行時也顧慮重重。而且,房管部門在采取強制措施前必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經法律授權方可強制執行,因而耗時較長。加之繁雜的程序、過高的訴訟成本,也使得執行難度加大,因而各地執行住房騰退工作成效不大。4、監督體系不健全,監管流于形式。各級政府應對擬取消保障資格家庭的退出情況實施全程監督,但由于缺乏一套健全的監督體系,加之保障房退出工作本身的復雜性,因而使得監督流于形式。

5、善后保障政策不明確,后續安置困難。在擬清退的保障對象中,有部分保障對象經濟改善有限,依然處于中低收入階段。對于這部分住戶如何安置,以及如何參與市場化住房體系,缺乏相應的政策激勵和制度保障,缺乏明確的善后安置政策,這也是導致保障對象不愿主動退出的原因。

二、建立健全保障房退出機制的路徑

1、嚴格的篩查準入

(1)細化申請條件中對家庭成員的規定最近幾年,住房保障需求激增,既是城鎮化步伐加快的必然,也與相對寬松的保障條件有關。目前,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狀況、家庭成員情況是衡量申請對象是否能納入保障范圍的重要指標。其中準確合理的界定家庭成員,直接影響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狀況,決定了申請對象是否符合保障條件。

(2)全面進行家庭住房狀況的核查

家庭住房狀況既包括產權狀況,也包括面積狀況;既包括登記房產,也包括未登記房產。目前,一些家庭住房狀況主要通過房管局的住房登記系統核查,不能準確反映家庭成員實際住房狀況,一些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房屋、需要重新核定住房面積的房屋與房管局住房登記系統反應的家庭住房狀況不一致,使部分有住房未登記或住房面積超過標準的家庭仍然申請獲得了保障性住房,嚴重影響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也給后期的退出管理帶來了很多困難。加快房屋登記系統、土地登記系統、建設規劃審批系統的數據庫建設和管理,通過協調一致的房、地和建設規劃部門的住房狀況核查機制,同時要求申請人所在社區和工作單位出具住房狀況核查意見,做到基本準確反應申請對象家庭住房狀況。

(3)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總資產凈值情況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每個申請成員在申請當月前12 個月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每個人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長期以來,工資和養老金是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投資理財產品的多元化,經營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不斷擴大。通過制定保障性住房準入制度,明確人社、金融、市場、農林和車船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人才服務中心、社區街道在城鎮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職責,做好家庭收入和家庭總資產凈值情況的核查。

2、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保障方式

(1)住房保障方式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實現

受保障住房房源數量和面積影響,實物配租除優先面向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外。根據當地住房保障需求,可以確定家庭成員人口5 人及以上、完全無住房、家庭收入低于申請保障家庭平均收入的家庭優先于一般保障對象配租;家庭成員2 人、現有住房但住房面積低于保障面積和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標準20% 以內的家庭原則上通過貨幣補貼的方式解決。通過制定多元化的住房保障方式,區別住房保障的輕重緩急,合理配置住房保障資源,促進退出機制形成和運行,有利于從根本上緩解和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

(2)實行差別化動態租金標準

保障對象的家庭成員情況、家庭收入情況以及住房情況可能處于不斷的變化中,同時隨著經濟快速發展,政府對保障性住房投入的加大,保障的標準和質量會不斷提高。因此,對不同保障對象家庭成員情況、家庭收入情況以及住房情況按年度核查情況實行差別化動態租金標準,及時調整租金標準或補貼額度,對特別困難且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采取租金減免。

(3)推進普通住宅小區配建保障住房

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應當采用集中建設和搭配建設相結合的方式。普通住宅小區搭配建設保障住房能夠解決集中建設的保障住房目前普遍存在的位置偏遠、交通不便、配套設施不全等問題,有利于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發揮保障住房資源效應。

3、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

(1)加強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傳

通過電視、網站、社區公告欄等形式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明確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租金的住房,政府對保障對象條件、申請及退出方面有著專門的規定和要求,對造假騙租、強占不退、非法轉租等違法行為有處罰規定,著力營造保障性住房管理良好的輿論氛圍。

(2)定期開展復核審查

因保障對象自身條件處于不斷變化中,且住房保障與通過市場化解決住房需求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間,在目前情況下,完全寄希望于原享有住房保障的對象在超出保障條件時主動申請退出住房保障或降低住房保障并不現實。因此,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嚴格按照住房保障的條件,定期開展資格復核審查,促進住房保障有進有出,良性循環,增強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率,增加住房保障的惠及面。

(3)加強保障住房租賃合同管理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是明確承租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租金水平、租賃期限、轉借或轉租的處罰、租金欠繳解決方式、裝修標準、保障性住房退出及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等的法律性文件。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房屋產權人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及退出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4)加大退出執行的力度

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的監督管理,凡以虛假資料騙取保障性住房的,對其高消費行為不作出合理說明,不配合資產核查、公示的,要責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 年內再次申請住房保障的資格。違反規定將保障性住房出借、出租、閑置、改變用途且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及時收回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改善,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條件的,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騰退;逾期不騰退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和有關單位為其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通過和依靠法律武器保證退出機制運行,維護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公正。

參考文獻:

[1]黃俊峰. 我國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研究[J]. 江西社會科學,2013,01:53-56.

[2]胡萍. 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探討[J]. 中華民居(下旬刊),2014,02:209-210.

審核審批的區別范文6

論文關鍵詞:內部控制 原則 重要性 

 

一、內部會計控制的基本原則和內容 

1.職務分離。根據《會計法》中關于職務分離的規定,在這些業務處理程序中授權和執行的職務要分離,記賬與貨幣資金管理和實物資產管理的職務要分離,執行和復核的職務要分離。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經辦人員、審批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的原則。職務分離是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防止因職務重疊,權限集中而造成的決策失誤。在組織業務活動時,要使每項經濟業務至少有兩個人或兩個部門參與,這樣就能起到相互監督,相互檢驗的作用。只要有可能,應把這些不相容的職務進行分隔。只要有關人員之間沒有相互勾結,差錯和不軌行為就很可能被發現。授予一個部門或某一個人去擔任一項具體職責時,必須相應地擴大在其進行活動中的權力。授有權力和負有責任的人員承擔著經營和保管的職務,不能同時擔任記賬的職務。這種一項活動由幾個不相容的部門和人員來共同完成,不但能提高作業效率,而且也使內部會計控制得到實施。 

 2.職責明確。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為了有效控制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按照規定的程序要求進行,明確責任,防止差錯和舞弊,保證經濟業務的順利完成,保證會計資料質量,必須明確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主要突出兩點:一是決策和執行的程序應當明確,做到制度化、規范化;二是決策和執行的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與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控制、相互制約,既要防止權限過于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門、各行其是。單位由于資金種類多、核算業務量大,需要將各類業務分別設置會計崗位,各項資金的日常收支審批決策權應當集中在財務負責人手中,未經財務負責人批準,不得動用任何資金。根據財務人員的數量和能力分配崗位,每位財務人員可從事一崗位或幾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以形成分工合理、職責權限明確的管理機制。 

 3.相互制約。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應當相互制約。相關人員之間相互制約與職務分離既有聯系也有區別。稽核是由稽核人員在每一會計期間終了對日常發生的會計業務進行處理后,必須進行賬實核對、賬證核對、賬賬核對,在核對賬目的基礎上對每類資金進行試算平衡,編制會計報告,作到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和賬表相符。職務分離是相互制約的前提條件,如果沒有賦予各職務崗位的人員相應的職權,就無法進行相互制約。因此,在明確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時,不僅要考慮職務分離的要求,還要考慮上述職務崗位的人員之間能夠相互制約,將失誤、舞弊等問題控制到最低限度。對單位一定時期的會計憑證資料進行審查、核對,檢查財務各項收支和會計處理是否真實、合規、合法,是保證會計資料完整、真實的重要措施。 

 4.加強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又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內部審計是企業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基本措施,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責不僅包括審核會計賬目,還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及審核企業內部組織機構執行職能的效率,由企業最高管理部門提出報告,從而保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嚴密。內部審計的內容十分廣泛,一般包括財務收支審計、合法性審計以及績效審計。內部審計對會計資料的控制、審查、不僅是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根據內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我國會計工作實際情況,各單位應當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中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以使內部審計機構或內部審計人員對會計資料的審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實行對法人代表負責的內部審計稽核管理制度,建立審計稽核委員會作為稽核系統的最高組織,直接對法人負責。充實稽核人員,不斷提高稽核人員素質。安排熟悉會計法規和制度規定,并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綜合分析能力的人員從事稽核工作,保證對其實施繼續教育和培訓,使其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能長期滿足稽核工作的需要。 

 5.定期輪崗與財產清查。在重要崗位任職人員要實行定期輪崗制度,避免因長時間在同一崗位上形成的利益圈及小團體,忽略公眾的監督職能,在處理重大事項上不能嚴格把關,給單位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定期輪崗制度還可以發揮職工的主觀能動性,不斷完善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財產清查工作既是加強財產物資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會計核算制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各單位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中應當明確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不僅要建立財產清查制度,而且要明確規定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組織程序,保證財產清查制度得以具體落實,也為有關管理部門控制檢查財產清查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提供可靠依據。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改善經營管理,保護財產的安全與完整;通過財產清查,可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確保賬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對領導層決策提供準確的基礎資料,通過財產清查,可以查明賬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制定改進措施,完善企業的管理制度,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 

 6.明確風險責任,實行預算管理。管理部門把各個機構和部門劃分為各個責任中心,以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圍繞責任中心將會計信息與經濟責任、會計控制同業績考核相結合,明確規定各個部門、崗位的風險責任和相應處罰措施。企業一切經濟活動都圍繞企業目標的實現而開展,全面預算靠的是企業內部管理體系,著眼于企業目標、落實業務活動的價值控制。編制預算必須體現單位的經營管理目標,并明確責任。預算在執行中,應當允許經過授權批準對預算進行調整,以便預算更加切合實際。應當及時或定期反饋預算的執行情況。企業制定預算指標后,還要設置嚴格的監督執行機構,制定全面的考核制度,通過考核分析對比,檢查各責任中心的完成情況,可以為企業的長遠規劃制定出合理的經營目標。 

 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涉及內容非常廣泛,不同管理基礎,經營性質,經營規模不一樣的單位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稌嫹ā分皇菑挠行Ч芾砗涂刂频囊蟪霭l,對各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提出了最基本的內容和要求,而不能理解為僅包括這些內容和要求。從內部控制和控制的基本原理看,建立良好的控制環境、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人事任免中的利害關系回避、預算管理、業績考核與評價、風險分析、系統監測等,都是內部控制和控制的重要方面和有效手段。內部控制制度和企業的其他經營管理制度是相輔相成的,沒有一套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僅僅強調內部控制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在建立健全企業全方位的管理體制,各種制度間嚴密配合執行,才能有效地發揮內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根據系統論的原理,系統的所有構成要素都是為了實現總目標而起作用的,所以內部會計控制作為企業這個經濟系統的控制機制,其目標也必須服從于企業的整體目標。內部會計控制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之中,是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認為只有從企業的整體利益出發,建立直接與企業整體目標相關的內部會計控制目標,使其具備加強和改善內部會計控制的原動力。 

 二、我國企業會計內部控制的現狀 

 1.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當前我國會計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工作能力與業務水平相互間有差距,某些財務管理人員不能全面考慮分析問題,在制定政策方面漏洞百出,職能部門間不能做到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使內部控制制度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這就造成工作中信息失真問題較為嚴重。有的沒有嚴格的復核審批制度;一些單位因為內部管理松弛而削弱了會計基礎工作,會計人員數量不足,素質不高,造成記賬隨意,手續不全,差錯嚴重,會計資料缺失,核算不實而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等等;有的單位賬證、賬賬、賬表、賬實不符;有的單位現金管理不符合規定,坐支現象普遍,資金管理嚴重失控;有的單位負責人擅自對外投資,導致投資盲目性,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2.認識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許多企業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理論缺乏認識,甚至對內部控制還存在誤解,工作透明度不高,沒有建立起規范化的操作程序,無形中擴大了某些崗位的權力,使許多內部控制制度成為一紙空文或形同虛設。內部管理職責不清。一些單位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單位內部沒有建立決算、執行、監督互相制約的機制。一些單位法人獨斷專行,導致資金、資產調度等重大決策失誤;內部管理權限失控,不相容職務沒有有效分離,職責不清,越權行事,給濫用職權,貪污舞弊造成可乘之機。違法違紀現象時有發生。很多企業監督評審主要依靠內部審計部門來實現,而有些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財務部門,或與財務部同屬一人領導,內部審計在形式上就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另外,在內審的職能上,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僅僅是審核賬目,而在內部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職能的效率等方面,卻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一部分企業雖設立了審計部門,但由于體制不順,使企業經營活動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監督執行不力,權利缺乏制衡和監督,決策者只有權利而沒有明確的責任。 

 3.內部控制制度不合理。許多企業雖然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仍缺乏科學性與合理性。如一些企業受利益驅動,重經營,輕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約束機制尚未建立起來,內部控制的組織網絡不健全,缺少相應的監督機制。控制制度讓位于業務發展,控制制度形同虛設,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以至于既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失控。 

 三、建立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建議 

 1.會計組織要相對獨立。會計崗位職責明確、相互牽制。會計人員配備應當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實行定期輪崗。會計人員定期輪崗,能使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也滿足實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要求。 

 2.要有先進的管理控制方法。管理控制方法作為管理當局對其他人的授權使用情況直接控制和監督整個公司活動的一種方法,包括制定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編制各項計劃、業績與計劃考評、調查與糾正偏離期望值的差異等。再先進的管理控制方法,還需輔以積極的人事政策,才能引進一批具有高素質、掌握先進管理方法的人才隊伍,以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觀念、方式和風格。為了保證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并使之不斷地得到完善,企業必須強化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檢查和考核,檢查內部會計制度是否得以有效遵循,執行中還存在什么問題,原因如何并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只有做到壓力與動力相結合,才能是最終達到內部控制的目的,使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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