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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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1

關鍵詞:建筑工地 民工宿舍 消防安全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活條件不斷改善,相應配套的公共、居住、生產等標志性建筑越來越多。同時,隨著建筑行業的迅速發展,全國各地建筑工地火災發生率不斷攀升,特別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災時有發生。據統計,在近年來發生建筑工地火災中,民工宿舍火災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因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管理不規范、施工人員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常識而導致的火災,已經成為引發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出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筆者就當前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現狀,結合工作實踐,對如何做好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一點粗淺的看法。

1、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分析近年來發生的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災的災害成因,結合對大慶市200余處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消防安全問題:

1.1 整體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級低

由于建筑施工現場多數場地有限,而施工人員多,現場內的臨時建造的辦公室、民工宿舍、食堂、倉庫等建筑多為相互毗鄰或者成“一”字型排列,沒有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甚至部分工地民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毗連,相互間隔只是用三合板等材料簡易隔開。施工現場民工宿舍大都為臨時建筑,結構簡易,耐火等級低,大部分采用夾芯泡沫板材作為墻體和分隔材料,承重構件采用未經防火處理的鋼結構,基本屬于三、四級耐火等級簡易結構的建筑物,一旦發生火災將迅速蔓延。

1.2 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逃生難

目前,相當一部分施工現場的民工宿舍只有一個安全出口,在宿舍設置防盜窗、鐵制柵欄,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的現象也十分普遍,而民工宿舍內居住的人員十分密集,一旦失火,勢必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發生。2010年5月3日22時30分左右,位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榆林鎮二道河村、承擔集寧鐵路二道河1號隧道施工的中鐵十九局民工居住的工棚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320平方米,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傷。

1.3 違章用火用電,火災隱患多

建筑工地要施工離不開電,但由于建筑工地用電是臨時性的,導致安裝極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特別是在民工宿舍和食堂,電線接頭隨處可見,由于電線移動頻繁,致使絕緣層破損,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災,更為嚴重的是許多配電箱安裝隨意,都是安在木版上,有的甚至用木箱。農民工在宿舍隨意亂拉臨時用電線路,電氣線路線徑與用電負荷不匹配,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電線接頭處理不當而引發的火災時有發生。圖省事節約,農民工在宿舍做飯,違章使用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電器現象司空見慣。尤其到了冬季,室內使用電暖器、電褥子取暖,用電爐子做飯等,在用火用電方面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

1.4 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

在調查的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數較大的施工工地在民工宿舍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不少單位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安全生產,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或沒有,將廢棄的滅火器放在工地濫竽充,消防器材設施配備不符合要求等。有的現場不配置滅火器或配置型號不當或數量不足。有些施工單位為防止滅火器被盜,將滅火鎖在庫房里,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使用滅火器材。

2、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問題的成因

2.1 主管部門與監管部門未形成有效的協同

聯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消防之間缺少完善的溝通協調機制,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得不到落實,有些地方在建筑工地火災頻發后,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也制定了一些具體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能及時將這些規定吸收到平時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中,在一些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工地”評比中,很難見到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這其中可能也有部門利益的驅使,因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許可是按工程量的比例收費的,導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似乎不愿意其它部門參與其中。

2.2 消防安全責任沒有得到有效落實

施工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意識淡薄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問題突出主要因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施工企業單位應負責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實際中,雖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掛在墻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而個別的工地連消防安全制度也沒有,更談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許多施工企業單位只注重施工進度以及施工質量,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極度漠視。

2.3 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談薄

據調查,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于消防安全知識,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問題上,絕大多數工人有僥幸心理,認為無所謂,就是燒起來,也無大問題,由于工人從事重體力活,下班疲勞睡覺不易醒,一旦發生火災,發現不及時,極易釀成大災。加之工人流動性較大,尤其是外來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給消防安全培訓工作增添難度。

3、加強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對策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2

【關鍵詞】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來,全國許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設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改造工程)因電焊、電線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災的案例屢見不鮮,造成了重大的財產和人員傷亡,有的甚至造成極大的社會負面影響。如央視新建大樓火災、上海膠州路教師公寓樓工地火災等都屬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災事故。筆者通過深入在建工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普遍存在較大的消防隱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分析近年來在建工程火災案例,結合筆者參與孝感在建工程的檢查,在建工程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5個方面:

(一)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單位應負責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實際中,許多施工單位重視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訂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單位多層轉包或轉包給多個施工隊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脫節,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無法貫徹落實。

(二)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員由于多系臨時工,多為市區附近的農民工,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而管理人員趕工期,忽視消防安全管理,隨意隨意讓無證電工、焊工等操作人員上崗,建筑施工中動火、用電不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等現象時有發生。一旦發生火災,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滅火常識,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國發生的在建工程火災多為此類原因引發。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現場使用大量油氈、油漆、塑料制品及裝飾、 裝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來說,這些可燃燒易燃物品存放在臨時搭建的簡易用房內,而這些簡易用房的耐火等級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時,一些工地受場地制約,沒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車通道上,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極大的損失。

(四)用火用電不規范,易引起火災。新時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進行建造,各種用電設備多,臨時線路多,線路縱橫交錯點多,一旦發生跑電或漏電,極易釀成火災事故。在施工過程中,也存在隨意動火動電或在沒有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動火動電的現象,電焊、氣焊等火花飛濺到可燃裝飾物或防保網等可燃物品上極易引起火災。

(五)未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撲救初期火災需要。對于在建工程來說,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建筑滅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標志、臨時室內、外消防給水設施。從在建工程的實際情況來看,一是相當數量建筑工地未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未設置消防車通道;二是雖配備了消防設施但卻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

二、加強在建工程監督管理,消除火災隱患的建議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強化對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僅是施工單位的職責,也是建設和監理單位的職責。新《消防法》第九條已明確規定,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確規定,要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進一步強化對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力度,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特別是施工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以筆者所在的孝感市為例,根據湖北省總隊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督察記錄表》,明確了在建工程責任體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堅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單位要制訂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要開展定期防火檢查和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應有具體防火防爆措施;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后果嚴重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防火部位,實行嚴格管理。

(三)強化在建工程人員崗前培訓,全面提升工作人員消防意識。要加強對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培訓,使其了解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備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現場人員具有相應的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強在建工程現場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門要加強在建工程的現場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備以下安全使用條件:1、施工現場要設置消防通道并確保暢通;2、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源。根據在建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臨時消火栓,配備水槍水帶,消防干管設置水泵接合器,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應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總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預防的作為新時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強化對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制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人員崗前培訓,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才能逐步消除火災隱患,減少火災的發生。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3

根據《2016年“119消防安全宣傳月”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視,成立“119消防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切實做好“119消防宣傳月”各項工作。現將我局“119消防安全宣傳日”當天工作總結如下:

一、積極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傳工作

按照《2016年“119消防安全宣傳月”工作方案》要求,“119消防安全宣傳日”活動期間,我局動員一切力量,開展各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力爭做到消防安全深入人心。

(一)開展“學習消防法規,共創和諧社會”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單位因地制宜采取宣傳欄、黑板報、宣傳標語、廣播、發放各種宣傳材料等形式進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并通過羅湖政務短信平臺向轄區41個監管項目發送了“119安全宣傳月”做好宣傳工作的信息,要求各項目做好宣傳、演練等工作。

(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宣傳氛圍。大力宣傳火災的危害性,多層次、全方位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傳授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技能,讓從業人員真正認識到“走進消防,了解消防,人人參與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從而調動起廣大群眾參與消防的積極性,從自身做起,形成人人參與消防,人人關心消防的良好氛圍。

通過以上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提高消防宣傳工作的水平,切實增強了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為打造平安工地、構建和諧羅湖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另外,我局以“119消防宣傳日”宣傳活動為契機,檢查了轄區內的重點項目。首先是對轄區重點項目的消防設施、消防自動供水、自動報警、消防滅火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廣播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消除設備無法正常工作的隱患;其次是檢查項目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崗位消防職責,完善消防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疏散設施管理、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管理等消防管理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二、認真做好物業管理安全宣傳工作

按照區消安委在“119消防安全月”期間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影響廣泛、效果明顯的宣傳活動的工作部署及我局物業管理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有關要求,我局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會同東湖街道辦事處指導山湖居物業管理處開展了消防演習,本次消防演習切實提高了居民預防火災和自救逃生的能力,營造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圍。

本次消防演習使各參演小組在演練的過程中充分的體會到了消防應急處置的全過程,參觀人員和其他班組人員也通過本次演習學習到了基礎的消防知識,強化了消防安全意識。同時在本次演習的過程中也存在個別人員投入程度不高的問題,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4

關鍵詞:在建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防范對策;安全生產;

中圖分類號:[TU208.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引言

近年來,我國城市建筑規模越來越大,建筑高度越來越高,而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也是層出不窮,其中不乏央視大火等重特大火災事故,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大有愈演愈烈之勢[1-2]。在建的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由于缺乏有效的固定消防設施,發生火災后火勢蔓延速度極快,若控制不當,火勢將很快蔓延至整座大樓,造成一系列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事故。如何預防和杜絕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事故成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因此,做好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結合多年的工作實踐和施工現場管理經驗,試圖從中尋找潛在的原因及規律,為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措施和辦法,建筑工地現場的火災隱患及防范措施淺析如下。

2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火災原因分析

根據諸多施工現場火災原因分析來看,施工現場“違章用火、用電及吸煙”是火災頻繁發生的主要直接原因。此外,施工現場消防器材設備設施的配置不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消防意識差、防火管理制度沒有得到執行和落實等也是引起火災的重要因素。具體分析如下:

2.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不規范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用電均為臨時用電,該臨時用電包括了施工人員日常生活用電、施工作業工作用電。當前的建筑工程功能復雜,如果對施工作業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事先辦理明火審批等手續,或者對施工人員管理不嚴,將存在極大的火災隱患。一方面,很多施工人員往往只考慮使用方便,而忽視了安全用電,臨時用電電氣線路亂拉、亂接等現象較普遍,極易由于電氣線路超負荷、短路、保險器安裝不合理等原因引發火災。另一方面,電氣線路布置缺乏有效管理,存在很多火災隱患,如直接將電氣線路敷設在可燃材料上,電線直接插人插座,甚至采用透明膠代替絕緣膠布,導致接點松動等。施工現場用電量大,臨時電氣線路縱橫交錯,線路連接及配電箱制作、安裝不規范,易發生漏電,產生電火花,遇到易燃、可燃材料,都將引發嚴重的火災事故。

2.2施工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操作

大多施工人員來自農村或偏遠地區,建筑施工安全意識比較淡薄,防御火災能力較差,隨意吸煙、隨意亂丟煙蒂等,尤其是在裝飾裝修施工階段,工地上易燃、可燃材料多,不經意間就會引發火災。工人吃住在工地,炊事用火及燈火管理不慎也會引起火災。與此同時,一些施工單位往往抓的是工期和質量及如何節約建造成本,對施工安全工作強調較少,防火宣傳和培訓不能真正落實到廣大一線工人中去。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許多地方都需要 電焊作業,由于大多數電工沒有專門培訓,有的雖然經過培訓,但施工中缺乏嚴格管理,違章作業現象相當普遍,一旦施工操作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定,就有引發火災的可能。

2.3建筑工地易燃可燃材料多

一是可燃材料多,目前普遍應用的材料有木材、塑料、化纖等可燃材,并且在加工時會產生一些木屑等易燃材料。另外,還有易燃、易爆品,像油漆及溶劑油等,稍有不慎,留下火種,可能引起火災,且著火后易成大面積火災。二是火源多,在裝修施工過程中,往往使用電焊、氣焊割等工具,在使用時產生或高溫滴物,很容易引燃周圍可燃物,這些都有可能成為火源。目前,較大規模的建設項目均會搭設一定規模的臨時建筑,用于現場辦公和工人宿舍?,F在大多采用裝配式活動房,隔墻采用彩鋼夾芯板,內部填充大多為普通硬質泡沫塑料,這些均為易燃材料,根本達不到防火的要求。在搭設時往往又因為現場空間條件限制,往往存在防火間距不足,疏散距離不夠等問題。這樣的臨建設施一旦著火,火勢就會迅速蔓延,難以控制,人員也難以逃生。

2.4施工現場消防設施不足

消防設施少,這應該是很多施工現場的一個通病。施工現場除了在辦公區、門口等顯眼的地方放置一些滅火器外,其他地方很少配置或根本就無任何消防設施。由于施工現場始終處于一種動態的過程,消防、安全設施的臨時性很強,隨著施工生產推進,現場環境不停在發生變化,這些臨時設施一定程度上還是擠占了正式結構和設施的空間,導致施工現場消防水源、消防管道、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在施工現場普遍偏少。以施工現場消防用水為例,必須設置單獨的消防泵站、消防立管、消火栓等消防設施。

同時,施工現場常常進出材料和挖掘溝道,消防道路時常處于阻斷中,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難于接近,將妨礙滅火戰斗地展開。在建公共建筑火災蔓延速度快,火災發展過程中的成長期短,若撲救不及時,極易發展成火災事故。建筑物未建成之前結構的整體穩定性差,施工過程中對已建結構部分往往未采取防火措施,結構的耐火時間短,因此結構坍塌的危險性很大。

3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災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火災事故屢有發生,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將造成嚴重的后果和損失。目前,我國針對施工階段火災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3-4]。它規定了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在公共建筑全壽命期內,進行施工階段火災危險源的辨識,積極消除或減小施工階段火災隱患,加強施工階段火災安全管理,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施工。

3.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應由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統一協調、管理現場的安全工作,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施工各方的安全職責,落實責任制及責任考核工作。同時,承包單位應明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并要逐級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充分發動群眾,做到人人防火,處處防火,時時防火,確保安全。各責任單位應根據現場施工實際情況,制定防火、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電氣使用等消防管理制度?,F場應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工作。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施工現場應配備兼職消防人員,結合施工現場日常巡查及消防安全檢查,保證消防管理制度的執行。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5

關鍵詞:施工現場;火災;消防

中圖分類號: TU72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由于建筑行業的行業特點和我國建筑業的現狀,大部分施工企業的負責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識比較淡薄,不了解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也從不對施工人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而施工人員多數為來自農村的勞動力,文化素質較低,且流動性較大,很少經過全面的職業培訓和嚴格的安全教育,導致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具備基本的消防知識,發生火災后自防自救能力差,使小火釀成大災。目前我國的建筑施工現場是一個相對特殊的場所,具有臨時性、復雜性、流動性等多個特點,在管理上確實存在一定的難度。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分析

1、可燃物多,臨時用火頻繁

建筑施工現場存放有大量的可燃材料,如木材、油毛氈、瀝青、粘合劑、油漆等,這些材料有的集中存放在條件較差的簡易倉庫內,有的就直接堆放在施工現場。此外,施工現場還大量存在工程遺留的廢刨花、鋸末、廢木頭等施工垃圾,而主體工程登高架防護網、遮雨防水的塑料雨布、混凝土養護的草氈等也都是可燃材料制成的,近些年正在大力推廣建筑節能,外墻保溫材料主要采用的聚苯板、擠塑板、聚氨酯泡沫塑料被大量應用,而這些都是可燃材料,并且在施工過程中直接暴露在空氣之中。這些物品只要接觸到明火,就有可能發生火災事故。

2、防火分隔未實施完畢,火勢蔓延迅速

施工期間,建筑內部尚未進行防火分隔,水平、垂直防火分區均未形成,整個空間處于連通狀態,同時,樓梯間、門窗洞、電梯井、各類管道井等均未封堵,空氣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煙囪效應明顯,一旦發生火災,火勢在很短的時間內便迅速蔓延擴大。

3、功能區劃分不明晰,火源、電源多

由于施工企業的管理水平不高,目前大部分施工現場的功能區劃分很不明確,用火作業區、倉庫及材料堆放區、生活區等區域劃分不明晰。而施工現場的用火作業區和生活區用火用電比較頻繁,特別是生活區人員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較多,亂拉亂接電線現象突出,冬季時室內使用電暖器、電熱被等取暖,用電爐做飯等現象較多,由于施工現場的功能區劃分不明晰,極易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4、疏散通道不通暢,易造成人員傷亡

雖然建筑設計了疏散通道,但是由于正處施工階段,部分疏散通道尚未形成,部分疏散通道可能被各類材料等雜物堵塞,而大部分施工現場均未設置施工期間的疏散通道,導致一旦發生火災,施工現場大量可燃物被引燃,室內的施工人員無法通過一條安全的疏散通道進行疏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同時由于內部通道不通暢,消防力量到場后,滅火救援人員難以進入建筑物內部開展內攻及人員施救。

5、邊施工邊營業(使用),增大火災危險性

部分改建、擴建、內裝修工程,出于經濟效益和經營需求的考慮,存在邊營業邊施工或邊使用邊施工的現象,而且施工區域與營業區域沒有進行有效地分隔,建筑物在營業使用期間,存在各類電氣設備和火源,加大了施工工地的火災危險性。同時,若施工工地發生火災,也直接影響到營業(使用)部分,極易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預防措施

1、加強現場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06號令)中明確要求,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所以,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要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尤其是動火審批制度和現場防護措施,并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而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監理單位也有責任對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當前全國正在全面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要充分利用這一契機,深入推動施工企業單位的“四個能力”建設,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同時,建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也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2、強化人員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針對施工人員大多數是農民工、臨時性流動快且大多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缺乏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能力等問題,加強施工單位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崗前培訓。對防火重點工種如油漆工、電工、木工、庫管等人員還須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知識培訓,對于電焊、氣割等特殊工種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培訓,并要求他們持證上崗。定期開展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不斷提高建筑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3、合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儲存足夠消防水源,

消防通道暢通根據施工工地的面積和規模,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器材。此外,可以利用施工現場的一些設施作為臨時消防設施使用。例如,利用施工水池兼做消防水池,確保足夠的儲水量。施工用水泵可以作為臨時消防水泵,施工用輸水立管也可作為消防豎管,要保證足夠的流量和揚程,在各個樓層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消火栓、水帶、水槍等,滿足撲救初期火災的需要。要確保建筑外部的消防通道和內部的疏散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災,人員可以及時疏散,消防車也可以及時到場進行滅火。

4、科學制定施工方案,降低火災危險性

施工單位在制定施工方案時,應當考慮平面布置、區域劃分、用火用電、消防應急預案等內容,最大程度上的降低火災危險性。例如,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層建筑在進行主體外立面施工時應采取垂直分段施工方案,每一工段以4層為宜,工段之間垂直距離宜大于15米。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狀況,制定合理的滅火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火災,能夠有效及時的進行處置。

5、采取有效防火分隔,設置避難場所

對于已經投入使用的建筑進行改建和裝修,尤其是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應當禁止在使用和營業的時間段進行施工作業,對于難以停止使用的場所,施工區域與使用、營業區域應當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特別是要保證使用、營業區域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對于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針對在建工程防火分隔不完善的特點,應參照高層建筑避難層的設計,每隔十層左右設置一個避難區域,在避難區域周圍一定范圍內不應有可燃物,避難區圍護結構有兩小時的耐火極限,儲存一定量的水,有條件的還可以配置防毒面具等防護裝具。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文6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給學校教書育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河北省境內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及駐校(園)各單位,在校(園)內工作、學習、生產、生活的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二章 消防組織

第四條 學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中層單位成立相應消防安全組織,科室、年級、樓宇內的樓層、班級設消防安全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部門,負責對學校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違章、違規的單位及個人,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 學校要確定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并在這些單位、部門設崗位消防安全員,并報學校保衛部門備案。

第六條 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要在全校范圍內組建教職工義務消防隊,高等學校要組建學生義務消防隊,以應對可能發生的火災情況和應急疏散。中小學校建立學生消防監督員,負責監督、反映消防情況。

第七條 教職工義務消防隊的人員組成,以保衛部門人員為主體,各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的崗位消防安全員為輔,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培訓,由保衛部門統一領導指揮。

第八條 高校學生義務消防隊由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組建和管理,保衛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學生義務消防隊員同時是學生宿舍各樓棟消防安全員。

第三章 消防職責

第九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內各部門、各單位及駐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學校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高度重視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服從主管部門、有關部門消防工作的管理,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

況,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生產、科研、經營、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統籌安排,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三)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完善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四)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積極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知識和技能水平,組織師生員工開展滅火和應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練。

(六)制定消防應急預案,發生火情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七)學校學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中層部門根據各自工作特點負責本部門管理范圍內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設施、器材、供水系統的監管,保證其正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主管安全保衛的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領導保衛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具體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學校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

入和組織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二)檢查和監督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開展消防

安全檢查,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利用多種途徑、采取各種形式向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負責對崗位消防安全員的管理和培訓,使他們掌握基本消

防知識及相關的消防法規,熟悉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各種消防器材的

使用。

(五)進行消防巡查和檢查,督促各單位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

(六)負責組建義務消防隊,指導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學習、訓練和滅火演練。

(七)制定學校的滅火、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八)負責配備消防器材,檢查督促全校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維護和更換工作。

(九)對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關的消防檢查工作和對火災事故的調查。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

全情況,及時報告火險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

題。對暫時無法整改的安全隱患采取確實可行的臨時措施,嚴防發生

故。

第十一條 學校各單位出租房屋和租賃經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單位負責,承租單位應遵守出租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在校內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及本規定的內容,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防火巡查制度。學校應指派專人負責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巡查的情況要作詳細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非重點單位的重點部位必須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及時糾正,妥善處置,當場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要立即報警并及時組織撲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

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十四條 防火檢查制度。校內各單位的防火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單位的防火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校消防檢查。防火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建立防火檢查檔案。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改正的當場改正,無法當場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加強防范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學校有關部門對全校依法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防火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八)防火巡查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十五條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管轄范圍內不得擅自動用明

火,因教學、科研、生產需要在校園、學生宿舍區、禁火區內動火的,應按規定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辦理許可證,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防火措施、現場監護人、責任人,經審核批準后方能動火。因教學、科研、生產等活動需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電工、焊工、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地點應當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內各基建工地動火、用火,施工承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消防安全全面負責,確保工地安全。

第十六條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堅持人走拉閘斷電。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規定學生在宿舍用電范圍。

第十七條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區不準生產、

經營、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因教學、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必須執行國家關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建立保管、領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須經過消防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學校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不得在師生員工居住、學習場所及周圍200米內生產、儲存危險物品。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所屬單位使用危險物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 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氣和電器設備的單位必須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嚴禁帶故障工作。對重要設備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卡,有計劃地維修、保養和管理。定期檢測變壓器等設備及接地避雷器設施,注意防雷、防靜

電。安裝使用電器、煤氣、液化氣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學校供電、供氣及維修職能部門要嚴格把關。

第十九條 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學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和管理由保衛或安全主管部門統一負責,配置、維修器材必

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學校建筑必須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各單位、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各單位、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應將其數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要經常對學校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失效的應及時更換、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

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駐校經營單位、各建筑工地,必須

按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 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內各消防重點部位,應結

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單獨制定各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員,并報保衛部門備案。重點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實常規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時必須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檢查、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完好、檔案詳細、有細致可操作的應急疏散預案。

第二十一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申報制度。學校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向保衛部門申報,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衛部門有權責令其緩辦、停辦、并當場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二十二條 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設計中,符合國家標準化或行業標準。工程項目的消防計劃,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有關法律和技術標準,從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都必須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審核監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須由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原防火設計。與施工單位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應當簽訂工地防火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要負責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和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園內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況需要搭建的,必須書面報告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核準,或視情況轉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核準。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樓群安全間距上違章搭建。

第二十三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學校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校會班會、講座、演出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重點崗位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新上崗員工要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各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后方可上崗。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

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第二十四條 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校內各單位、部門

任何時候都應當無條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安裝應急照明燈。嚴禁各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筑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嚴禁在公用走道、高層建筑的通道上堆放雜物。嚴禁在校園建筑物內及校園內燃燒廢紙、雜物、垃圾和樹葉。

第二十五條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巡查、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盡快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對學校消防領導小組、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明確責任,落實整改資金,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對不能盡快整改的火災隱患,被檢查單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關領導、部門、人員的責任。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鼓勵師生對身邊的火災隱患進行舉報,一經查實,要對舉報人進行表揚或獎勵。主管部門應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公示,同時實行掛賬督辦。

第二十六條 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制度。學校必須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及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預案。其內容應包括: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指揮人員、行動組、通訊聯系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實戰演練,并結合單位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二十七條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責任部門、消防控制室必須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值班人員應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第二十八條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消防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各消防重點部位、崗位的各類檔案資料,都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保衛部門存檔。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四)有關燃氣、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五)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六)火災情況記錄。

(七)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二十九條 獎懲制度。學校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終考核、評比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對做出成績的義務消防隊員要進行獎勵、表彰。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安全制度,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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