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農民工欠薪調研報告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農民工欠薪調研報告范文1
關鍵詞:農民工 合法權益 公證
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個熱門話題,黨和國家對此十分關注。農民工問題引發了不少社會矛盾和糾紛。人們對農民工問題從最初的漠視到給予熱切的關注,使其得到了一定的解決。筆者認為,從法律的層面看,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做得還不夠,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必須從法律制度上予以完善。公證制度屬于國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證介入農民工維權工作很有必要。
一、農民工為我國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而其合法利益在很多方面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解決此方面的問題,有必要通過公證進行維權
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廣泛分布在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目前,全國進城務工和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總數超過2億,其中進城務工人員1.2億左右。據有關調研報告顯示,農民工在我國第二產業人員中占58%,在第三產業人員中占52%,農民工已成為支撐我國工業化發展的重要力量,為第二、三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低成本勞動力,填補了制造業、建筑業、餐飲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崗位空缺。今后時期,農村富余勞動力會越來越多地逐漸轉移到非農產業和城鎮中來,農民工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必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從現實情況看,農民工在工資收入、勞動安全、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子女上學、生活居住等方面還存在著諸多困難,經濟、政治、文化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中國人民銀行2006年5月的《2005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顯示,務工收入已成為農民工收入的主要來源,但該收入相當于全國城鎮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5%。農民工勞動強度大,收入相對較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又十分嚴重。據全國總工會不完全統計,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國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拖欠的工資約有1000億元,而為索回這1000億欠薪,整個社會需要付出至少3000億元的成本。國務院研究室2006年4月中旬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在務工方面通過熟人或親戚介紹的比例達到60.37%,而通過中介機構介紹和自己應聘的僅占14.2%和12.1%。由于相信熟人或親戚介紹,往往使本人的合法利益受損。在勞動合同的簽訂上,或勞動合同不規范,或不簽合同,或只有口頭約定,有的連口頭約定都沒有。調查顯示,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農民工僅占53.7%,有15.68%的農民工不知道什么是勞動合同。合同上存在著“霸王條款”、無效條約,往往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報告還顯示,我國76.4%的農村勞動力沒有接受過技術培訓,而在美國、加拿大、荷蘭、德國、日本,農村勞動力中受過職業培訓的比例都在70%以上。由于缺乏就業培訓、農民工傷亡事件屢屢發生。
農民工問題已成為一個很重要的社會問題,我們必須通過切實可行的措施推行農民工的維權工作。公證是一種法律證明,依照法律在客觀、公正的原則下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公證具有證明、服務、溝通、監督職能。通過公證可完善法律行為,糾正不法行為,平衡利益關系。公證書具有的證據效力、強制執行的效力,可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把公證納入農民工維權工作非常必要。
二、國家和地方政府針對農民工維權工作,做出了一些相應的規定,但在法律制度方面還有一定的缺失,有必要引入公證機制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農民工問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政府有關部門對農民工維權工作非常重視。2006年國務院發出了《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要求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府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建立惠及農民工的城鄉公共服務體制和制度。隨后,一些地方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的情況,做出了一些相應的規定。如江蘇省規定,從2006年起到2008年底前,全面推行農民工特別是礦山、建筑等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做出了《關于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的意見》,規定農民工參加住院或大病醫療保險費主要由用人單位繳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都要按照當地規定,為雇用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山西省交通廳規定,今后建設單位要投標公路工程,必須先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北京市做出了民工報酬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并擬訂《北京市推行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實現所有用人單位基本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實現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化、法制化。上海市推行所有民工工資發放將采取銀行轉帳方式,由用工單位為建筑農民工辦理工資卡,工資由銀行直接轉入工資卡,按月支付。哈爾濱市總工會規定,農民工如遇到工資拖欠問題,可以向工會尋求法律援助,各級工會組織代表農民工向欠薪單位討工資。這些規定及作法,無疑對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對權利的維護僅停留在這個層面是不夠的。這些規定和作法,僅涉及農民工維權的部分內容,沒有從整體上給予考量和維護,在農民工有關專業知識,法律知識普遍欠缺的情況下,其權利的設定和保護在執行這些規定時,難免出現“水分”,權利的實現極有可能落空。同時,這些規定在執行上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督,不利于貫徹和落實。要解決好這些問題,必須通過法律程序,以法律制度為保障。其可行的制度是,在第三者的監督下,公平、公正地設定農民工的權利,使權利不含瑕疵,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護,在工資支付上,一旦欠薪,能借助人民法院的執行工具給予強制執行。這個制度可通過公證來實現,我們有必要將公證機制引入農民工維權的系統工程之中。
三、公證的效用對農民工維權的必要性
農民工欠薪調研報告范文2
近期,全國多地建筑業工傷事故頻發,建筑工人工傷維權難問題引發關注。工傷維權難的主要原因是,保險覆蓋率低、工傷認定難。一位被采訪的建筑工人問,我們的保險應該由誰上?建筑業工人啥時才能走出“一失萬無”絕境?
參保比例不到1/4
2014年12月29日清晨,北京清華附中一處建筑工地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10人死亡,4人受傷;12月28日,安徽蚌埠一住宅項目施工現場發生塔吊在頂升過程中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12月19日,河南省光山縣幸?;▓@小區工程發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傷。經簡單統計,僅去年12月全國公開報道的在建工程坍塌事故就有7起以上。
長期以來,建筑業雖然是工傷事故的“多發區”,但卻是工傷保險等保障制度的“薄弱區”。不久前,全國政協就建筑工人工傷維權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中了解到,由于建筑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用工方式的特殊性,建筑工人的權益特別是工傷后的權益容易受到侵犯,工傷維權問題較為突出,其主要表現之一是工傷保險參保率低。據初步統計,全國4000多萬建筑業從業人員參保比例不到1/4。
來自安徽界首市的鄒河海干了十幾年的建筑包工頭,他手下的農民工在安徽、上海、浙江等各個地方都干過各種工程。他說,對于工傷保險,他和工人們根本不敢主動提要求,當然也沒人主動給他們買過。
“2014年夏天我在山東一個工地干活,老板倒是給辦了保險,不過是20人只辦了2個人,老板說,出了事可以輪著用?!编u河海說,“其實,我們工人要求很低,只要工資不拖欠就好了,工傷保險,現在還真是不敢想?!?/p>
而在發生工傷事故后,由于保險的缺失,“私了”也便成了普遍通行的處理方式。鄒河海說,2014年8月,他舅舅的孩子在工地高層作業掉了下來,被鋼筋穿腿。工程老板賠了8000元,介紹人賠了2000元,事情就算過去了。“至于工傷保險賠償,買都沒買,哪來賠償呀!”
工傷者陷“一失萬無”困境
據統計,建筑業工傷率僅次于采礦業。然而,多重原因導致工傷維權作為維護工人利益的“防線”常?!笆亍?,維權面臨多重難題,往往使工人陷入“一失萬無”困境。
深圳一位資深勞動法律師分析說,造成目前建筑行業工傷保險直接參保率普遍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建筑行業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分包制等勞動關系特點使得工人的各種保障制度欠缺;其次,建筑工人普遍都是農民工,隨著農村保險覆蓋面的擴大,直接參加工傷保險存在重復參保,雖然法律并不禁止,但在此情況下工人可能選擇不參加,以免影響“拿到手的工資”;此外,建筑勞務公司為節約成本而不愿為工人直接購買工傷保險。
同時,缺乏相關證據認定也是阻礙工傷維權的原因之一。2012年9月12日,來自山西臨汾的農民工李紅奎在北京某工地做運料小工,意外被高空墜物砸中頭部,造成顱骨骨折。李紅奎想申請工傷賠償,但是第一道程序――提交勞動關系證明就讓他犯難了,因為當初他沒有簽訂任何用工協議。
勞動合同缺失導致工人工傷維權遭遇“勞動關系認定難”,已經成為工傷維權第一道難以邁過的“坎兒”。也就是說,首先要證明勞動關系就已經大費周章,更不要說證明工傷責任,獲得工傷賠償了。
北京行在人間文化發展中心的《建筑業農民工勞動保護與工傷維權調研報告》顯示,五年來該機構完整跟進的73個建筑工人工傷案例中,沒有一例有正規的勞動合同和工傷保險。工人工傷維權的關鍵難點有超過60%的人選擇了“勞動關系認定”,另外有超過20%的人選擇了“賠付執行難”。
建筑工人遭遇工傷后,希望獲取工傷保險賠付,一般需經過勞動關系仲裁、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等程序。而用人單位往往采取申請行政復議拖延時間,導致工傷認定索賠至少得要三年,長則四年。很多農民工沒有這么長時間可耗,最終被迫接受不合理的私下賠償。
此外,因資質掛靠、層層分包導致工程安全監管乏力、工人工資被拖欠現象,總包與勞務分包乃至于包工頭互相推脫責任、扯皮,包工制度下工人被置于一種遮蔽的勞動關系中,建筑公司和勞務公司得以規避了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使工傷工人的維權路遙遙無期。
為建筑工人織起“防護網”
如何為建筑業工人真正織起“防護網”?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住建部、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意見確定,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并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以前,由于未將工傷保險費用明確列為建筑施工企業不可競爭費用,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企業為控制成本,往往采取犧牲工人權益保障,放棄參加工傷保險。
而意見明確,建設單位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并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
這樣,工傷保險的經費也就有了來源,而且實施動態管理,名單是可以換的,凡是參加項目的農民工都有保險。
多位專家和基層工人則表示,要多角度落實工傷保險,強化各項工傷維權制度的執行力度。
首先,應通過多種措施確保工傷參保覆蓋率提升。目前,各地往往采取項目參保、商業投保等措施“補位”,比如要求項目在拿到施工許可證之前按工程報價的一定比例參加工傷保險,為該項目的建筑工人“捆綁”參保等。如合肥市就普遍采取了項目參保的工傷保險方式,每個建筑項目要獲得施工許可證,就必須按工程報價的1.5‰投保工傷保險,一旦發生工傷,建筑工人工傷治療費可由單位先墊付。
“參加工傷保險其實我們都愿意,特別是現在高層建筑施工危險系數更大,希望未來能降低參保門檻,落實項目參保,讓我們更有安全感?!编u河海說。
農民工欠薪調研報告范文3
在本調研報告中,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這一社會問題,遵循“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研究思路,以社會調查、文獻調查所取得的實證材料為依據,根據黨和政府的現行政策與治國理念,進行剖析、論證與詮釋,以探索解決我國、我省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政策對策與社會對策。
第一部分,分析留守兒童問題的成因;第二部分,報告調研觀察到的留守兒童問題的若干表現;第三部分,論證留守兒童問題的特點;第四部分,提出課題組對緩解留守兒童問題的一組建議。
本課題組在團省委的組織下進行了這一項調研工作,實地調查可以代表湖南省的情況,文獻調查佐證了這一社會調查。由于留守兒童問題的全局性,在提出建議時,則采取了全國性的視野。
第一部分 留守兒童問題的成因
“留守兒童” 是指農村流動人口(其中80%左右是農民工)在戶籍地以外謀生時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戶籍地而產生的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具體是指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分離并“留守”在農村的少年兒童。
據國家統計局估計,目前全國15歲以下的留守兒童人數約有1000萬人左右,而且種種跡象表明,這個數字也大有逐年增加之勢。(《經濟參考報》,1月8日)另外網上多個材料中的數據估計萬之多。如果以農民工的規模概算,恐怕這兩個數字均屬于較保守的數字。
留守兒童的生存與教育狀況,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這一社會問題已經引起了政府部門、學者、輿論界與社會的高度關注。如何解決或緩解這一問題,首先應該了解產生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源。
留守兒童是農民工的未成年子女。留守兒童問題是農民工問題的一部分,或者說,留守兒童問題是農民工問題派生出來的一個問題。留守兒童問題的產生,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三個環節存在缺陷所導致的。
一、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根源:農民工問題
農民工是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他們為什么讓子女留守?為什么當留守兒童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時別無良策?根本原因是他們本身面臨種種生存的壓力。
關注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必先關注農民工問題。
(一)農民工的概念
李培林是這樣界定“農民工”的:“農民工指擁有農業戶口、被人雇去從事非農活動的農村人口?!?陸學藝主編:《當代中國社會流動》,社會生活文獻出版社北京版,第307-308頁)李培林以這個定義,概算出中國共有2億農民工,其中占第二產業工人57.5%,占第三產業從業人員37%,是中國產業工人階層的主要組成部分。(第309頁)這個概念較寬,它包括了離農不離土,即在本地鄉鎮企業打工的農民。
我國政府是這樣定義的:“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時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
(二)農民工的出現
1949年以后,伴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以戶籍制為核心的人口政策在50年代中期成型,政府強制性地控制著人口流動。進入改革開放時期后,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發展,經濟結構、社會結構方面產生的所有制多元性、區域發展的差異性、第二產業及第三產業發展對勞動力的需求性、農村人口特別是農村原有勞動力的過剩性、城市化的加速性等一系列發展態勢,引起了20世紀80年代人口流動規模迅速擴大,1989年第一次出現了“民工潮”。
農村人口特別是農村原有勞動力的過剩性是一個前提性的因素。目前,我國耕地面積僅存18億多畝,按農村現有勞動生產力水平和生產規模進行推算,僅需1.5億勞動力,而現在農村約有勞動力4.98億,剩余農村勞動力近3.5億。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統計,離開戶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為1.2億,其中進入城鎮在二、三產業企業打工的農民工約為8000萬人。據農業部、勞動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估計,離土離鄉的農民工約為9460萬。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要用城鄉統籌的眼光來解決中國的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這就意味著在近期內還會有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要進入城市。
湖南是一個農業大省,截止底,農村人口為4320.02萬,占總人口的64.5%。湖南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始于70年代后期。據省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調查統計,,全省農民工為525萬人,其中,省內城市務工的為18% ,省外務工的為82%;為736萬人,到達到829.1萬人,三年內增長63.3% ,年均增長21.1% ,我省成為全國勞務輸出大省之一。全省農民外出務工人數829.1萬人,創年收入497.46億元,占農民總收入的40.7%。因此, 農民工對于農村經濟、農民生活具有重要意義。農民外出務工經商改善了農民的生活質量,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
(三)農民工的生存困境
分析農民工的經濟、社會現狀與存在的問題,可以認為:農民工是不得不與其子女分離,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1、農民工經濟現狀
在東南部經濟發達地區,農民工對流入地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外國資本是朝著“廉價勞動力”而來投資的,外資追求利潤,盡可能地壓低工資水平,加之中國勞動力過剩量大,就業競爭起到了壓低工資水平的作用。而私營的中資企業、鄉鎮企業,則采用“低工資”模式操作。這樣,各類企業農民工工資普遍較低。改革開放之初的“打工妹”的工資水平,20余年后其女兒到同地同類企業打工,工資還是差不多。
在省內流動,甚至在本地區內流動,農民工收入同樣受到過剩勞動力背景的擠壓,工資水平不高。一般年收入水平在4000元~10000元之間。上海市農民工的月平均收入為600元。(鄭桂珍:《流入城市兒童狀況初探》,《南方人口》第1期)北京市有子女在農民工子弟學校就讀的農民工月收入為800元左右。(北京市教委政策法制處:《為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制定規范》,《北京教育》第6期)上海、北京是收入較高的城市,其他城市一般要低于這個水平。
陸學藝等說:農民工狀況雖說比農業勞動者好,但一直只能獲得低工資,在最近的10多年里,有很大部分農民工和雇工的工資一直處于400~500元的水平,沒有任何增加。(陸學藝主編:《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北京版,第181頁)
據山西省總工會調查,農民工的收入更低,“農民工主要從事礦山采掘、建筑建材等比較危險、艱苦的工種,但工資水平卻較低,約有8.6%的人月平均工資在300元以下,約24.3%的人月平均工資在300元至500元之間,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p>
冬成為新聞熱點的“欠薪”問題,也是農民工經濟狀況雪上加霜的原因之一。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調查,全國欠薪總額高達1000億元人民幣,即平均每個農民工被欠薪1000元以上。
據網上文章,農民工僅獲得其創造的新價值的1/3。1億農民工的總收入有估計為5000億元,占農村人口總收入的1/3左右。
農民工的低收入狀況,決定了一部分農民工無經濟能力把未成年子女帶到身邊,而是留置在家鄉,以降低養育子女的成本。因為帶到城鎮,必定會增加租房費用、生活費用與教育費用,至少這三項費用是超過半數的農民工經濟上難以負擔的。
2、農民工社會現狀
農民工的社會現狀的最大特點是其流動性。以流動的空間性分析:其流向主流是從農村向城鎮;其區域以省內流動為主,跨省流動向東南傾斜,向經濟發達地區集中。流動人口主要集中在京津連流動人口圈、滬寧杭流動人口圈、廣深廈流動人口圈。這種空間遠距離的流動,且就業在城市、行業、單位間的不穩定性即流動性,使部分農民工難以把小孩帶在身邊共同生活。
農民工的職業行為的基本特點是非農化,但主流職業行為多與城鎮主流職業相分離,基本上是城鎮原有勞動力所從事的職業的一種補充,甚至是流入地當地勞動力所不愿意干的粗活、重活、臟活。具體職業類型主要是從事勞動強度較大的工業、建筑業,以及層次較低的服務業、家庭雇傭等。農民工的職業具有低層性的特點,決定了其社會地位處于城市社會下層,或謂“邊緣化”狀態。這類職業有的是雇傭方提供的臨時的、簡陋的住處,如農民工較大的一個群體是建筑工,一般在工棚或在建建筑物內息宿,帶小孩就不能不自己租房他住。
農民工流入城市的數量不斷擴大,全國人口流動的趨勢日益明顯。但是,城鄉二元結構壁壘的存在阻礙了農民工將自己的子女帶在身邊。其中最大的障礙就是二元的城鄉戶籍制度,形成了一種“現實中的農民進了城,制度中的農民沒有進城”的尷尬局面。作為國家的行政管理重要手段的戶籍制度,在計劃經濟時期逐漸發展成為隔絕城鄉,集多種功能于一體的最重要制度。這種集多種功能于一體的特點主要表現在戶籍制度與就業、社會保障、教育、住房等制度的不公平的結合。雖然現在戶籍制度有所松動,但農業戶口的人在城市就業、社會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仍然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例如,有的地方限制農民工子女上學,有些地方雖然允許農民工子女上學,但額外要加收一定費用,且費用很高。即使入了學,也必須回原籍地參加中考或高考,而各地教材的選用又大不相同,這就使得農民工子女面臨轉學后兩地教育內容不能銜接的困境。另外,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原因,農民工不得不將子女留守在原籍地農村。由此,農村留守兒童這個特殊群體作為農民工的一個副產品凸現出來。
這種城市二元的戶籍制度在一定時期內體現了它的合理性,一是緩解了農民工流入地城市的市政建設的壓力;二是避免了曾經在各國工業化進程中出現過的“貧民窟”這一社會問題;三是有效地降低了民政救助規模與社會保障壓力。但是,這是以犧牲農民工的權益,犧牲社會公平而實現的。
兩害相權取其輕,政府對農民工的政策,以及農民工把子女留置農村,均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3、農民工的生存問題
農民工相對于城市居民而言,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 居住、工作條件惡劣,閑暇時間少,精神生活匱乏
他們平時勞動時間長。并且很少享受法定休息時間。山西省總工會的一個調查,說明約有84%的農民工不能享受法定休息時間,約45%的人沒有休息日,連續超負荷勞動。
勞動作業環境設施簡陋,存在安全隱患。在一些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工地、宿舍昏暗擁擠,衛生條件差,生產生活設施普遍比較簡陋,且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部分個體老板和不法礦主只顧賺錢,不進行安全投入,不配備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2) 處于城市邊緣狀態,沒有融入城市居民之中
來自于生存和生活的壓力以及離鄉背井的孤獨,給許多農民工的心理蒙上了陰影。昌邑市檢察院曾會同當地醫療衛生部門對名年齡在歲至歲的農民工進行過調查,結果顯示他們中“感到寂寞孤獨”的占%,“提心吊膽,擔心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占%,“為感情問題整天感到困惑”的占%。面對巨大的精神壓力,相當一部分農民工采取消極的生活方式,有的將自己封閉起來,有的則借酒消愁甚至尋釁滋事。
(3) 處于非福利狀態
失業、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基本上把他們排除在外。
參加社會保險難度大。如山西省有40%的農民工未參加任何社會保險。用工單位普遍認為參保會增加用工成本,農民工則因為不能立即受益也不愿投保,他們寧愿省下錢帶回家。
廣東商學院社會學系謝澤憲主持的“珠江三角洲工傷研究項目小組”在佛山、中山、東莞、惠州、廣州、深圳個城市,對家醫院、家職業病防治醫院的位工傷者進行了問卷調查。在遭遇工傷這種特殊困難關頭,%的工傷者表示得到過一些關心,%表示很少有人關心或者沒有人關心。對于“如果您得到了關心,他們是誰?”的提問,工傷者的回答是:朋友、老鄉78.4%,家人、親戚73.7%, 同事58.1%;老板23.9%,好心人20.6%,醫生護士16.2%;社保局2.1%,勞動局2.4%,社區0.5%。
(4) 處于收入高風險狀態
合同簽訂率低且不規范。山西省總工會調查的農民工中,有26%的農民工沒有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不規范的超過三分之一。
按月領工資難。山西省目前仍有部分用人單位沒有按《勞動法》規定的“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約27%的農民工不能按月領取工資。此外,15.69%的農民工每3個月領一次工資,9.82%的農民工半年或半年以上領一次工資。
農民工自身在上述生存條件下,從經濟開銷、人身安全、生活穩定度等角度考慮,比較留在家鄉與帶在身邊兩者的差異,選擇把子女留置在家鄉,托孩子的祖父母、伯叔父母或其他親友代養代管,是在理性的考慮下做出的合理的決定。
可以預測,在一定的時期,農民工收入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城鄉二元制戶籍壁壘 (實質是社會保障資格如住房、低保、失業保險等的藩籬)只能逐步拆除,一部分農民工帶子女進城需要居住、生活、管帶、上學等條件難以一一滿足;因此,留守兒童的存在是一個帶有必然性的社會現實。
二、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成因:三大因素
家庭、學校和社會是少年兒童社會化的三大機制。而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出現正是這三大機制的缺失所致。
(一) 家庭教育的缺陷
農村留守兒童主要是由于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務工經商而留守在農村原籍地,由單親或祖父母或其他親友代為撫養以及自我監護的小學生和初中生。嚴格說來主要是留守的未成年人(包括學齡階段的失學、輟學少年兒童)。他們都處于義務教育階段,其身心發展處于一個需要倍加呵護和關愛的關鍵時期。
社會化理論認為,家庭是個體出生后接受社會化的第一個社會環境,家庭是一個最重要的初級群體,在這個群體中,家庭成員進行面對面直接的互動,自我在其中得到充分的發展。父母是這個群體中最重要的個體,孩子通過模仿和認同父母而試圖成為父母所期望的人。家庭功能理論認為,家庭教育具有先主性的特點,也就是說家庭教育在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起著某種先入為主的作用。家庭教育的實施者主要是父母,影響教育效果的關鍵因素是親子關系狀況。心理學研究表明,良好的親子關系為兒童的順利社會化和良好的行為習慣的養成提供了心理上的安全感和撫慰感;正向的親子溝通使孩子易于接受父母的意見,內化父母的規則與期望,避免孩子產生不良行為。但是,在父母雙方都外出或其中一人外出的情況下,農村留守少年兒童從某種程度上就成為事實上的“孤兒”或“單親”孩子。父母外出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的社會化機能單一化,致使留守少年兒童的社會化資源嚴重不足。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岳陽華容縣萬庾鎮月形村有一位老人曾在一段時間內帶過7個留守兒童,大的讀高中,小的三、四歲,如此情況,監護從何談起,監護怎能到位。由于留守兒童正處于身心成長發育的關鍵時期,遠離父母的他們既無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及價值觀念上的引導和幫助,又無法感受父母在情感上的關愛和呵護,更難找到稱職的可以替代父母的監護人,這使得他們對一些似是而非的社會現象很容易產生認識和價值上的偏離。在這兩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一些農村留守兒童精神空虛、行為失范。
(二)學校教育管理方式的缺陷
留守兒童是處在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生,父母和教師是他們社會化過程中的兩個重要“社會化他人”,依戀性情感還是他們基本的需要之一。如上所述,由于留守兒童缺乏來自于家庭的關愛和親情,因此,他們尤需從學校生活中得到彌補。學校教師的關注是兒童形成學習動機的重要外部動因。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兒童在心理發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與問題,他們需要學校給予更多的幫助與疏導,需要通過教師和學校集體生活的溫暖來彌補親子關系的缺失對其人格健全發展形成的消極影響。但是由于種種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導致學校對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存在著諸多的缺陷。
1、教育管理方式的簡單化
一是只看到留守兒童學習成績差,而忽略了他們心理健康存在的問題;二是缺乏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引起學生的逆反心理。有些學校在寄宿制學生公寓前面安上鐵門鐵窗,學生抱怨感覺是在蹲監獄。所以有些學生冒著極大的危險,跳窗跳樓去上網,反而導致了安全隱患。
2、農村社區和學?;ハ嗤普喗逃熑?/p>
我們在幾次座談會上聽到了對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一些相對立的意見。學校認為,學校教育主要側重學生在校時段的教學管理,至于學生放學以后在社會上犯的錯事,學校難以管理到位;農村基層村鎮則認為,學生就應該歸學校管。這種教育責任互相推諉,正好助長了部分留守兒童的道德滑坡,放縱了他們行為的越軌。
3、只重視升學率,忽視了對留守學生情感和心理健康的關注
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這個重要環節,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整體水平要比非留守兒童差。在這種情況下,于是形成了越是成績好的學生,受到老師的關愛越多,越是成績差的學生,受到老師的關愛越少的“馬太效應”。有部分留守中小學生向我們調查人員傾訴,“老師就連排座位時都把我們排在最后面的邊上,似乎我們這些人可有可無”,說起這些,他們滿臉的惆悵和無奈。
4、把留守兒童看成包袱,視為一塊“心病”
從與各個學校的老師座談中我們發現,幾乎每個學校都有老師說起留守兒童時,能夠羅列他(她)們的毛病、缺點和錯誤數十種,并且,顯得十分的慷慨激昂,甚至有些還顯得義憤填膺。不難理解,由于留守兒童缺乏嚴格到位的家庭管教,他們中的一部分孩子確實相對調皮和難以管理,但如果把留守兒童視為“異類”和“心病”,只會加速將留守兒童推向歧路和深淵。
學校在對留守兒童教育管理方式上存在的缺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完全責怪這些長年工作在農村艱苦環境中的中小學老師。
1、農村中小學教師教學任務普遍偏重
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有些小學老師上復式班,每周20多節課,有的是上大班課,一班學生60~90人,這也確實使這些教學繁忙的老師,無暇顧及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及成長問題。
2、農村大部分學校缺乏必要的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設施和條件
在我們調查所到的農村學校中,我們還沒有看到一所學校配備了心理輔導老師,甚至有幾所鄉中學的教師,60%以上是非正規學歷教育畢業的老師,要在這樣的學校開展心理輔導教育顯然比較難。
3、家長對學校教育的不配合
家長作為聯系學校和學生的特殊紐帶,在兒童成長過程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學校教育只有在社會和家庭的密切配合下才能產生應有的效果。教師要做到對學生全面了解,還需要通過家長和社會了解其在校外的表現。但是,留守兒童因為家長不在家,家庭監管缺位,老師沒法向家長了解他們的情況。有些調皮的孩子抓住這個空擋,在學校欺騙老師,在家里又蒙騙父母或監護人。于是使學校對留守兒童的管理出現空檔。不少留守兒童的父母視學校教育為子女教育的唯一途徑。一旦孩子在學校上學,似乎所有的問題都應該由學校老師負責解決,而對自己如何配合學校培養和教育子女則持消極態度,有些家長甚至叫學生本人去開家長座談會,這樣,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反倒變成了“剃頭挑子一頭熱”。而監護人一般只負責孩子的吃穿住和安全,至于對孩子的學習以及與學校經常性的溝通就很難做到了。
4、留守兒童問題自身的特殊性
在尚未解決溫飽和剛剛擺脫溫飽的農村,人們的目光還主要停留在經濟的層面上,恰巧留守兒童在經濟方面相對于非留守兒童,手頭要顯得寬裕一點。調查顯示,69.9%的留守兒童有“足夠”和“基本夠”的零花錢,只有30.1%的認為零花錢“不夠”。對以下兩個答案的相關分析也說明了這個問題。問卷中有“目前你面臨的最大問題”和“目前你最大的愿望”兩個問題,其選項“生活費用不夠”和“改善生活條件”的相關性為0.50,只有25.4%的留守兒童選了“生活費用不夠”。這就容易讓人們產生了一種認識上的誤區,認為他們不應該是被關愛的對象。他們經濟上的相對富裕,掩蓋了其精神上的絕對貧困。
必須提出的是,我們在這次調查中,也了解到不少農村教師對留守兒童關懷備至的感人事跡,諸如:“媽媽老師”、班主任的“保姆式管理”,這些極具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和方法,極大地感化教育了部分“邊緣”留守兒童,使其走上了正路。
(三) 農村基層組織功能的弱化
留守兒童問題產生在他們生活的農村社區。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農村基層的各種組織作用發揮不夠。探究其原因,首先是目前大多農村的基層組織的現狀令人堪憂。
1、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不夠穩定
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基層組織的干部隊伍建設總的來說有所發展,但這種發展遠遠不能勝任當前農村社區管理日益復雜的重任。個別地區干部隊伍的建設,甚至有逐漸弱化的趨勢。由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落后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既影響鄉村干部自身的發展,也造成了這些地區的干部隊伍極不穩定。
2、農村基層組織中的干部隊伍素質偏低
農村基層干部素質偏低限制了他們在地區經濟發展中所能起的作用。貧困地區的村干部的工作經歷也相對比較簡單,除少數曾有過到部隊服役的經歷外,絕大多數都只有擔任村組干部和務農的經歷。其經歷簡單,視野狹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欠發達地區農村基層干部水平的發揮,也使之難以應對日益復雜的農村社區管理的局面。
3、部分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發揮有限
農民工大多產生在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在改革的過程中,欠發達地區農村基層組織的權力和功能都不同程度地發生了變化。由于農戶家庭的相對獨立,農村基層組織的功能也由原來的直接組織和領導農村經濟社會活動,轉變為指導、監督和服務。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基層組織和干部的數量被減到了盡可能少的程度。越是經濟落后的地區,村級組織的作用越有限。據有關統計,有些經濟貧窮地區農村基層組織的渙散面達30%到50%(陳吉元)。我們這次調查所到的一些村,每個月由一名村干部在家值班,其他的都外出打工。這名值班的村干部基本上只能接聽電話,很難抽身去做其它的事情。由于機構的萎縮,農村基層組織往往只能應付上級的會議、檢查和一些易于完成的工作。在幾次座談會上,當我們問及一些鄉(鎮)村干部對留守兒童問題有何對策和想法時,他們的回答是“我們只考慮為農民抓票子,沒去考慮為農民帶孩子”。因此對留守兒童問題的解決,無論是從職能上還是從實際功能的發揮上,相當大一部分農村基層組織發揮的作用不夠,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在大多數農村地區只能是聽之任之。
留守兒童處于社會化未完成的人生初期,他們最易受環境的影響。當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缺陷,單獨或二者、三者同時對他們的成長產生消極作用時,他們的德、智、體、美、勞的健康發展就遇到了嚴重障礙,因而產生了留守兒童的一系列統稱為“留守兒童問題”的問題。
第二部分 留守兒童問題的表現
留守兒童問題,是指留守兒童相對于非留守兒童,在成長過程中較多地表現出的非良性的情感、道德、行為、心理、安全等方面的問題。這一系列問題目前因為涉及到數以1000萬~萬人口,因而成為了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一、本課題組對我省留守兒童基本情況的調查與分析
(一) 本課題組調查的組織情況
本次調查從8月份開始。為了使課題的研究更具有代表性,課題組的調查選點分別定在湘北、湘中、湘南、湘西的8個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縣(市)的16個鄉鎮。它們分別是:岳陽市華容縣的治河渡鎮和萬庾鎮、岳陽市平江縣的安定鎮和甕江鎮、婁底市新化縣的曹家鎮和吉慶鎮、婁底市漣源市的荷塘鎮和白馬鎮、郴州市宜章縣的迎春鎮和南水鎮、郴州市永興縣的悅來鎮和大不江鄉、湘西自治州保靖縣的昂洞鎮和拔茅鎮、湘西自治州永順縣的王村鎮和塔臥鎮。
在調查中,我們分別召開了鄉(鎮)村干部、學校老師、留守兒童監護人、留守兒童等四部分人的座談會和個案訪談。從4個不同的方面調查了我省留守兒童的行為及心理的基本情況,了解他們需求及其存在的問題,同時了解了鄉(鎮)村干部、學校老師、留守兒童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問題的看法和建議,及其各地對留守兒童問題采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對策和具體措施。
在4個市州的8個縣(市)中,我們運用分層抽樣的形式,在每個縣(市)中抽取兩個鄉(鎮),在每個鄉(鎮)中抽出一個村和一所中心學校,對留守兒童進行了問卷調查。為了真實有效地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行為情況,本次問卷調查采取由調查員逐題講解,現場匿名填寫、當場回收問卷。調查內容涉及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行為發展、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區環境、同輩群體等問題。
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份,回收有效問卷1996份,有效回收率為99.5%,對有效問卷采用spss 10.0進行統計處理,得到如下有關我省留守兒童的一些基本數據:
表2-1 我省留守兒童的基本數據
性
別男(人數及百分比)女(人數及百分比)
1059人 53%937人 46.9%
家庭
類型單親(人數及百分比)雙親(人數及百分比)
160人 8%1836人 92%
監護
類型母 親父 親祖(外)父母親戚朋友自 我
409人
20.5%288人
14.4%936人
46.9%265人
13.3%98人
4.9%
留守
時間一年以內一到兩年兩年至三年三年以上
329人
16.5%429人
21.5%719人
36.0%519 人
26.0%
去父母
工作地去 過(人數及百分比)沒 去 過(人數及百分比)
693人 34.7%1303人 65.3%
親子
聯系經常(人數及百分比)偶爾(人數及百分比)很少(人數及百分比)
844人 42.3%687人 34.4%465人 23.3%
父母在電話中最關心的問題學習(人數及百分比)生活(人數及百分比)思想(人數及百分比)
812人 40.7%431人 21.6%86人 4.3%
人際交往人身安全其 它
30人 1.5%531人 26.6%106人 5.3%
為了了解我省留守兒童的行為及心理的基本情況,了解他們需求及其存在的問題,我們分別采用了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的形式??偟恼f來,座談會和問卷調查得出的結論與現實可能有一定的差距,這可能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在座談會上鄉(鎮)村干部、學校老師、留守兒童監護人都希望把問題說得嚴重一點,以期引起上面的重視;二是留守兒童本人在填答問卷時,一般都不愿意把自己說得很差,因此往往對一些優秀的、好的項目進行選答,這也是與一般少年兒童的道德水平吻合的。
(二) 本課題組對我省留守兒童基本情況的描述與問題分析
1、情感方面的問題
留守兒童最大的問題是情感孤寂問題。對于尚處在中小學生階段的留守兒童,依戀性情感還是他們基本的需要之一。但由于其家庭的不完整性和缺乏父母的親情感染以及農村現有社會體系對他們的關照不多,他們的這種依戀性情感很難得到滿足,以下統計數據可以說明這個問題。
表2-2 父母親外出打工的年限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一年以內32916.5
一到兩年42921.5
兩年至三年71936.0
三年以上51926.0
合 計1996100.0
表2-3 是否去過父母親工作的地方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去過69334.7
沒去過130365.3
合 計1996100.0
表2-4 親子電話聯系頻度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經常84442.3
偶爾68734.4
很少46523.3
合計1996100.0
表2-5 是否想念父母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很想127964.1
一般53126.6
不想1869.3
合 計1996100.0
表2-6 生活中受到的委屈向誰傾訴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監護人48524.3
老師43121.6
同學41720.9
好朋友57929.0
不知道844.2
合 計1996100.0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造成留守兒童情感孤寂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因其父母長年外出,長時間缺乏親子之間的直接互動,我們這次調查發現有的外出時間長達8—13年之久,且在其中很少回家。因為他們在外掙錢本來就不多,為了節約探親的往返路費,加之節假日又有雙倍以上的工資,所以有些父母甚至放棄了逢年過節回家團聚的機會。加上平時工作忙,也就是匆匆的幾句電話的詢問和問候(還有23.3%的“很少”電話聯系)。
殊不知,對于少年兒童來說,情感的饑渴首先源自于皮膚的饑渴(心理學認為,這是哺乳類幼小動物的基本需求之一)。電話的問候缺乏親子之間的直接互動,根本無法滿足其皮膚的饑渴,長此以往他們就難免不產生情感饑渴的問題。情感的饑渴具有隱蔽性,又不易被人察覺,所以其危害性顯得極大。它將直接影響到兒童性格、個性的形成和發展,使其人格發展上出現扭曲和變形,對兒童的社會化過程產生極大的不良影響。
在調查問卷中有兩道多項選擇題:1、你目前面臨的最大的問題是什么?選“生活無人照顧”、“受委屈無人傾訴”“與照顧者不和”的分別為77.9% 81.9% 和86.1%。 2、你目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選“有更多知心朋友”、“父母工作順利”、“父母早點回來” 的分別為84.0% 、61.7% 、和69.2%。這都是居前三位的選項。對問卷的統計處理結果也顯示,“親子聯系頻度”與“委屈向誰傾訴”兩道題目之間呈負相關;“交友目的”的三分之一是“傾訴心事”。這些都充分反映出留守兒童對情感關懷的渴望。我們還應看到,有9.3%的孩子“不想”父母親。這是因為他們出生后就一直是祖輩撫養,長時間的與父母親沒有直接的面對面的生活互動,且不說父母親的語言、情感給他們留下了多少印象,就連父母親長得啥模樣他們有些都不是很熟悉了,對這部分留守兒童來說,父母親完全成了一個失去血肉和情感的文字符號。留守兒童的情感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生活中受到的委屈無處傾訴,或者是缺乏良好的傾訴對象以及對他們的及時正確的輔導,久而久之其人格表現要么是攻擊性較強,要么是偏向于抑郁性;二是由于得不到父母的親情感染和關照,缺乏情感的慰藉,不少留守兒童就必需尋求情感生活的替代,于是上網聊天,交筆友的比較多,耽誤了大好的學習時光。
我們在調查中就發現了不少這類事例。例如:漣源市某鎮中學一留守兒童一天可以收到三、四封信,其精力主要用于給筆友的回信,而對學習幾乎放棄。
2、道德行為方面的問題
兒童的道德行為關乎到支撐兒童成長的精神支柱和精神脊梁問題,切不可小視。著名的心理學家皮亞杰(piajet)通過對兒童認識形成過程的研究表明,低齡段的兒童從行為到思維或從感知運動格局到概念的過渡還沒有完成,其間經歷著“一個緩慢的分化過程”,“這個過程依賴于同化性轉換作用”,而在這種同化過程中起重要作用的便是對成人行為的模仿。這一模仿過程是通過成人行為的耳濡目染,其中不僅有語言表達方式與語言內容,更有為人處世的道德行為。而家庭正是這種接受耳濡目染最直接、最多、最深的環境,特別是溫暖的家庭氣氛、和諧的親子關系、關懷與愛護的父母態度,有助于親子之間的認同傾向,是發展道德良知的最佳環境。無論道德知識、道德情緒及自我控制的意志力的培養,都是從家庭開始的,父母平時對兒童的教誨、獎勵與懲罰的控制方式、管教方法與態度、行為示范等對于兒童的抗拒誘惑、罪疚感的態度以及對是非善惡的判斷,均能產生積極的決定性的影響。
在測量留守兒童道德行為時,我們分別用了 “課堂違紀”、“不良嗜好”、“參與集體活動”、 “考試舞弊”、“撒謊”等指標。調查結果如下:
表2-7 是否有課堂違紀行為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經常27413.7
偶爾39719.9
很少132566.4
合計1996100.0
表2-8 是否有抽煙、喝酒、夜不歸宿、打架斗毆等不良行為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抽煙55327.7
喝酒25712.9
夜不歸宿29514.8
打架斗毆1005.0
合計1205(人次)
此題為一道多項選擇題。
表2-9 是否經常參與集體活動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經常68334.2
偶爾73736.9
很少57628.9
合計1996100.0
表2-10 對考試舞弊的態度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誠實不作弊129164.7
有機會也作弊43121.6
不作弊會吃虧27413.7
合計1996100.0
表2-11 是否經常撒謊欺騙師長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經常30815.4
偶爾54727.4
很少114157.2
合計1996100.0
以上調查統計數據說明,我省留守兒童的道德行為水準還是基本吻合一般少年兒童道德行為水平的。但我們必須看到,對于留守兒童來說,親子關系的相對疏離,家庭功能的缺失,使得他們更難得到來自父母的道德教化及其有效控制和幫助,這就加大了他們產生不良道德品行的可能性。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現代傳媒對留守兒童幼小心靈的不良滲透。當前互聯網等新興現代媒體已經滲透到大部分農村,外出務工的父母又大都給孩子足夠的零花錢以彌補其對孩子的關愛不夠,這就為留守孩子自由出入網吧和各種娛樂場所提供了經濟條件;同時,農村孩子缺少公共活動的場所及設施,而電游室、網吧的大門則向他們隨時敞開,加之他們缺乏成人的管教或管教不嚴,因此,沉迷于上網和游戲就成了部分留守兒童課余的主要生活方式?,F代傳媒除給農村少年兒童帶來新的學習、溝通方式之外,其中一些腐朽、庸俗和低級趣味的文化和有害信息也會給留守兒童的心靈帶來傷害。
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無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和價值觀念上的引導與幫助,在情感上也得不到關心,這就很容易使他們偏離主流的道德價值觀,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從座談會的調查中我們確實了解到了這方面的一些問題。一部分留守兒童缺乏基本的禮貌常識,自制力較弱,自立、自理能力較差。逃學上網玩游戲的現象十分普遍。
永順縣某學校的留守學生在學校寄宿學生下晚自習后,用繩子從三樓寢室脫逃,翻越圍墻外出上網打游戲。
一部分留守兒童染有不良行為習慣,抽煙成為留守兒童中較為普遍的現象。新化縣某村小學一年級的留守女生就學會抽煙,該鎮留守兒童中甚至還有染上吸毒的??雌饋沓闊煹谋壤诹羰貎和袃H占27.7%,但就他們的年齡與身份而言,這個比例是太高了。
更令人感到擔憂的是,在我們的問卷調查中有這么一道題目,“父母在電話中最關心你的哪些方面”,得分排在次末位的項就是“思想道德”,僅占4.3% 。由此看來,留守兒童的思想道德問題遠沒有引起家長的足夠重視,這勢必導致部分留守兒童的道德進一步“滑坡”。對此,必須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3、學習行為方面的問題
學習行為是衡量兒童整體行為的一個重要指標。按照艾利克森(erikson)的人格理論,少年兒童時期健康人格的塑造和培養,有賴于在成年人(主要是家長)的激勵、支持和鼓勵之下獲得對學習知識渴望的滿足。由此可見,學習行為對于留守兒童全面健康成長的意義是多么重要,因此,我們這次調查對此給予了高度重視。
在測量留守兒童學習行為時,我們分別用了“學習成績”、“學習信心”、“困難向誰請教”、“是否主動地向老師提問”等指標。調查結果如下:
表2-12 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優秀60130.1
良好42921.5
中等46123.1
較差39119.6
很差1145.7
合計1996100.0
表2-13 留守兒童的學習信心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充滿信心70135.1
較有信心60330.2
信心不足40920.5
沒有信心28314.2
合計1996100.0
表2-14 學習上的困難向誰請教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老師 69134.6
同學89044.6
監護人1145.7
自己解決30115.1
合計1996100.0
表2-15 學習中是否會主動向老師提問
調查項目人數百分比(%)
會53126.6
有時會116058.1
不會30515.3
合計1996100.0
以上調查數據表明:
大部分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都在中等以上的水平,二分之一強的留守兒童學習成績為良好。
學習信心是孩子學習行為的心理表現,只有對學習有信心,孩子才能自覺、愉快地學習。本次調查的留守兒童中有35.1%對學習充滿信心,但“信心不足”與“沒有信心”的留守兒童也占1/3的比例。
在學習不良行為方面,大多數留守兒童表現不明顯,有三分之二的孩子表示沒有學習不良行為。需要指出的是,從與學校老師和監護人的訪談的來看,卻與以上結果有一定距離。學校老師和監護人認為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普遍較差,但最差的不一定是留守兒童。
我們在保靖縣的一個鄉中心學校六年級調查時,就一般而言填答一份問卷只需要10到15分鐘,但有一位女生足足花了30多分鐘,她對問卷題目文字的理解大概只相當于3—4年級的水平。這雖然是一個特例,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學校老師和監護人意見的真實性。
當前留守兒童學習行為方面存在的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部分留守兒童學習目的不明確,學習積極性不高,紀律渙散,陷入了新的“讀書無用論”。這主要是這些孩子從他們的沒上學也能掙錢的父母那里得到的直接感受。在“你目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的問題選項中,只有33.6%的學生選了“提高學習成績”這項,在“你初中畢業以后有什么打算” 的問題選項中,只有48.3%的學生選了還要“繼續學習”,而其他的學生則選擇了“外出打工”和“做生意”。
農民工欠薪調研報告范文4
1、就業再就業工作進展順利。全市城鎮新增就業人員6075人,完成目標任務的75%;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924人,完成目標任務的74%;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866人,完成目標任務的76%;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7878人,完成目標任務的78%;城鎮登記失業率降為2.78%。
2、抓好企業用工服務。深入實施企業人才“百千萬”聚培工程。一是開展供需調查。組織10個專班,對全市264家規模企業開展用工需求調查,回訪企業73家。同時,做好全市城鄉可開發人力資源調查,登記入庫3358人。二是加強信息。通過電視臺、信息廣場、手機短信等形式,為企業招聘信息近20__條,累計信息4100余條,與市電視辦“就業風采”欄目,展示企業在招、用工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三是搭建招聘平臺。在市人力資源市場舉辦專場招聘會3場,鎮處“三送”招聘會3場,帶領欣興廣大飼料到華中師范大學參加高校畢業生供需洽談會1場,組織葛洲壩水泥、三峽新材等20家企業到三峽人才市場參加“縣市聯動·當陽名企進宜昌”專場招聘會1場。今年以來,累計舉辦招聘會21場,為企業招聘員工6723人。
3、組織各類培訓。一是組織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1514人,其中“志·能”激發培訓2期134人,企業崗前技能培訓2期95人。二是完成了職稱計算機、英語、教育高級水平能力測試等報名考試工作;審核二級建造師、審計師、統計師等執業資格考試報名236人。三是組織公務員網上培訓報名1704人,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培訓報名5619人。
4、推進創業帶動就業。上半年,共舉辦創業培訓班4期,培訓280人。累計為218名創業人員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082萬元,協助相關部門為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累計減免稅費410萬元,先后幫助291名城鄉勞動者成功創業,帶動了1296人就業。完成了163戶農家樂申報審核工作。
5、落實相關待遇。上半年共為1361名公益性崗位人員支出崗位補貼860.67萬元,社會保險補貼156.71萬元。為468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落實失業補貼148萬元,繳納醫保金45萬元。
6、其他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市__—__年度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自查工作。二是協助光明村開展農村網格化建設工作,做好信息采集和錄入。三是扎實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二、養老保險局
1、做好養老金發放工作。完成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第十次調整,人均增資 171元/月。上半年累計發放企業養老保險待遇31012人24216萬元,發放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1079人1391萬元。發放老農保待遇897人38萬元。為5.9萬名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發放養老金2319萬元,各項待遇發放率100%。
2、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城鄉居保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實現城鄉居保信息化全覆蓋。檢查規范城鄉居保遠程服務點,對布局不合理、群眾不滿意的服務點進行了調整或更換,另新增了服務點4個,全市城鄉居民養老金代辦點達到170個。全市適齡居民續保繳費152899人,續保率達94.3%,新增擴面1608人,擴面率1%,收繳保費2317萬元,全市城鄉居保人均繳費154元。
3、做好退休審核和退管服務工作。上半年,辦理企業退休891人,辦理企業退休人員喪葬撫恤71人。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37人,辦理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喪葬撫恤23人。組織專班上門開展待遇資格認證68人,通過人臉識別系統認證24941人。
4、推進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到“兩個結合”:群教活動與黨建品牌創建相結合,在全市企事業單位黨支部書記群眾路線教育專題培訓班上作了《踐行群眾路線,抓好品牌創建》交流發言。 征求意見與查擺問題相結合,查找“”問題4條。
三、醫療保險局
1、完成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日常待遇支付工作。上半年,城鎮職工個人帳戶刷卡30.15萬人次,刷卡金額2215萬元;城鎮居民普通門診即時結算19894人次,醫?;鹬Ц?75萬元。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住院3822人次,醫?;鹬Ц?050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住院3290人次,醫?;鹬Ц?08萬元。工傷門診、住院168人次,工傷保險基金支付862萬元。生育保險職工住院117人次,生育保險基金支付92萬元。
2、落實各項醫保政策。一是落實特殊人群醫療待遇,上半年,特殊人群享待251人263萬元。二是第十次調整我市工傷保險待遇,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179元,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月人均分別上調127元、53元。三是返還宜昌市外異地定居人員個人賬戶335人55萬元。四是將192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慢性病門診。
3、加強醫療監管。完成了__年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兌現和__年度《醫療服務協議》簽訂工作。查處并拒付三例不符規定的意外傷害,查處冒名頂替住院報銷醫藥費1起;查處賀厚新診所、謝愛青診所兩家定點機構違規刷卡行為2起。
4、其他工作。一是完成_ _-__年度醫?;鹗罩Х治稣{研報告、居民醫保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自查報告、__年社?;痤A算編制工作。二是做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及基金管理專項檢查。三是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立包保責任專班對艾滋病患者實施定向關愛和幫助。三是抓好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組織開展“三進三結”活動、青年干部“一線體驗”活動、交心談話活動,查擺“”問題。
四、社保基金征稽局
1、全市社會保險擴面新增6356人次,完成目標任務的71%。其中企業養老保險1821人,完成目標任務的80%;醫療保險1800人,完成目標任務的73%;失業保險673人,完成目標任務84%;工傷保險1282人,完成目標任務的56.2%;生育保險780人,完成目標任務的67.2%。
2、全市征收社會保險費27467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56%。其中企業養老保險費征收17733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54%;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費征收1532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56%;失業保險費征收1072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62%;醫療保險費征收5964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58%;工傷保險費征收863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69%;生育保險費征收303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56%。
3、全市五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達323040人次,完成目標任務的101%。其中養老保險97915人,完成目標任務的101%;失業保險30123人,完成目標任務的101%;醫療保險134661人,完成目標任務的101%;工傷保險33164人,完成目標任務的99%;生育保險27177人,完成目標任務的101%。
4、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458人,開具參保繳費憑證57份、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聯系函348份。
5、上半年實地稽核用人單位26家,督促5家參保單位據實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82萬元。
6、其他工作。一是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二是回復件37件,辦理政協提案1件。
五、勞動保障監察局
1、開展勞動保障年檢。上半年,年檢用人單位500余家。
2、受理舉報投訴案件。上半年,共受理舉報投訴案件138件,幫助1672名農民工追討欠薪790.6萬元。辦理件23件。妥善處理了大地陶瓷因未按時繳納社保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和九峰陶瓷、當枝一級公路工地等欠薪案件。
3、加強勞動保障日常巡查。上半年巡查用人單位81家,指導用人單位規范勞動合同、執行國家標準工時10起。
5、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上半年共收取63個項目工資保證金275.2萬元。
六、仲裁院
1、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上半年,受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98件,已調處64件,到期結案率100%。
2、做好工作。上半年共接待群眾來電來訪700余人次。
3、抓好基層調解組織建設。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的意見》。舉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班4期。
七、信息中心
1、推進社??ㄖ瓢l工作。全市累計發放城鄉居民社???8.98萬張,完成目標任務的76.85 %。完成社??〝祿蟼?.6萬人,10月份可發放。
2、做好“兩定機構”聯網結算服務。加強設備日常管理和線路巡檢,實現醫保刷卡24小時不間斷。全市聯網結算的兩定機構已達145家,通過一卡通平臺結算的單位達30家。
3、優化離退休人員認證系統。對異地網絡遠程認證系統進行升級,優化了認證操作步驟,使離退休人員生存資格認證更加便捷。
4、加強基金監管。按省廳的要求,每月將五保數據上傳到省廳,每周進行一次基金監控,及時處理預警信息。
八、檔案中心
1、加強檔案管理利用。接收并整理歸檔人事檔案散材料3976份;接收人事檔案1973冊。轉出人事檔案1189冊。查借閱各類人事檔案90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