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學研究方向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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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研究方向

美術學研究方向范文1

關鍵詞:CFB鍋爐 石灰石 脫硫 燃燒效率

中圖分類號:TK229.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3)012-146-02

1 引言

濟三電力有限公司兩臺煤泥煤矸石混燒CFB鍋爐于2005年投產,每臺鍋爐有四臺煤泥泵向爐膛內輸送煤泥,煤泥燃燒量已經占總燃料量的70%。通過洗選后的煤泥中硫分含量不高,但是燃燒過程中排出的SO2濃度仍然較高,無法達到環保要求,需要進行噴鈣脫硫。為了分析脫硫劑的綜合影響,需要分析脫硫劑的熱效率的影響。部分研究者從實驗、系統分析和建模方面對此進行了研究,但是研究過程中并沒有考慮流化床鍋爐的自脫硫特性,脫硫劑含水量以及燃料水分變化等方面考慮不全,模型建立不夠準確。本研究在性能設計規程的基礎上針對煤泥流化床鍋爐,對燃料水分、不同脫硫劑和脫硫方式建立統一的鍋爐熱效率影響模型。

2 脫硫劑對鍋爐熱效率影響模型

脫硫劑對鍋爐效率的影響主要分為脫硫劑的化學反應熱損失、飛灰改變熱損失和排渣熱損失形成的物理熱損失,煙氣成分和水分改變后的排煙熱損失。脫硫劑在爐內主要發生分解反應和硫化反應,當脫硫劑進入爐膛,爐內高溫下首先進行分解反應將CaCO3分解為CaO,并根據蓋斯反應定律有:

2.1 化學反應熱損失模型

假設脫硫劑含有碳酸鈣純度為 Ca%,脫硫劑送入爐膛后由于小顆粒存在楊析逃逸,其分解率為Kf%,脫硫劑中含水量為Wh2o%。因為燃料燃燒灰分中具有脫硫成分、硫分不能完全析出等原因,在不加脫硫劑的時候的初始脫硫效率為XS0%。定義如下:XS0=100*(1-實際排放濃度/理論最大濃度)。

實際過程中,由于脫硫劑的存在會影響灰分對脫硫的影響,因此,實際參與反應的氧化鈣量要稍微大于上述數字,因此這里增加一個實際反應系數 zj, zj稍微大于1,修正后與脫通過(9)式看出,在脫硫劑反應系數為1,完全分解的情況下脫硫劑的有效脫硫率在0.353情況下,反應熱損失為0。流化床鍋爐的自固硫率一般為30%左右,在鈣硫比為2的情況相下,實際脫硫效率要達到100%才能使得反應熱損失為0。反應熱損失對鍋爐熱效率的影響為:

2.2 燃料水分變化引起的熱損失

當煤泥燃料水分發生變化后,實際上鍋爐的輸入熱量相應變化。煤泥含水量變化主要影響有兩個因素:一個是水分蒸發吸收熱量;一個是水分蒸發后改變煙氣成分。由于煤泥輸送熱量是以低位發熱量的形式得到的,直接以變化后的輸入熱量計算不方便,在水分變化不大的情況下,采用增加水分對原燃料燃燒效率影響計算比較方便,這個脫硫劑對鍋爐熱效率影響分析類似。水分汽化潛熱巨大占主要成分,水分含水量變化影響熱效率表示為:

3 脫硫對效率影響模型分析

根據煤泥電廠脫硫劑脫硫效率的實驗結果,用以上計算模型計算出脫硫劑各部分熱損失,得到總的脫硫劑對鍋爐熱效率影響,包括不同脫硫劑、不同鈣硫比等情況下的脫硫熱損失。電廠1煤泥工業分析如表1,在過量空氣系數為1.5的情況下,理論空氣量與理論煙氣量分別為3.47m3與5.69m3,在此條件下理論最大SO2濃度為1 756mg/m3。在流化床鍋爐負荷等保持穩定的情況下,不加脫硫劑時候SO2實際濃度為1 211mg/m3,流化床鍋爐的自脫硫效率為31.04%。煤泥電廠CFB鍋爐主要燃料煤泥工業性分析見表1,計算得到利用數學模型仿真得到石灰石脫硫對鍋爐熱損失的影響(如圖1)、熱損失率與鈣硫比之間的關系(如圖2)并得到石灰石脫硫對鍋爐熱效率影響關系表(如表2)。

4 總結

對于煤泥流化床鍋爐,根據脫硫劑的反應機理與對各環節的影響,建立了脫硫劑對鍋爐熱效率影響模型。模型中考慮了流化床鍋爐自固硫特性,以及脫硫劑水分對煙氣成分和潛熱引起的熱損失的影響。在此基礎上根據兩個流化床鍋爐的石灰石噴鈣脫硫以及煤泥、白泥預混輸送脫硫的脫硫實驗結果進行了分析。雖然從反應機理上當脫硫劑純度較高、利用率高地時候反應放熱大于吸熱,但是實際過程Ca/S一般大于1,且脫硫劑利用率沒有那么高,實際過程不會出現增加脫硫劑后鍋爐效率反而提高的情況。

參考文獻:

[1] 岑可法.循環流化床鍋爐理論設計與運行[M].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06.

美術學研究方向范文2

電視廣告與受眾情感藝術化

摘要: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大眾接受信息量的急速膨脹,使得電視廣告的創作難度不斷增加,引起觀眾的興趣和共鳴并加深印象,滿足受眾的情感宣泄需求,促進商品與消費者的情感交流,是創作成功廣告作品的重要途徑。

關鍵詞:電視廣告 藝術功能 情感宣泄 溝通與傳播

作者簡介:王志新(1970―),男,河北石家莊人,學士,河北傳媒學院美術系教師,研究方向為影視廣告學;吳倩(1982-),女,河北石家莊人,學士,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傳媒藝術系教師,研究方向為廣告設計。

美術學研究方向范文3

我國的民間美術可以說是我國勞動人民根據日常的生活以及勞作需要不斷發展和衍生而來的,它能夠充分的展現我國勞動民眾對我國傳統文化的深厚情感,同時也體現了我國基層群眾的聰明智慧和對于民間美的觀察,更體現了勞動人民對生活的喜愛和對我國民間傳統文化的熱衷。近年來隨著我國文化在世界各地的不斷傳播和發展,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在商品包裝中應用民間美術來作為商品包裝的圖畫,而且有些商品的包裝專門去尋找那些與商品想接近的民間美術來作為包裝的主要涉及,一些商家認為這樣更能夠體現商品的內在含義,不需要多余文字的闡述,簡單的一幅畫更能夠體現該商品的底蘊和內涵,也正因為如此,民間美術在商品包裝設計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而且還能有效的傳播我國的傳統民間美術,使我國的傳統文化以另一種方式發揚光大。 

二、民間美術在商品包裝設計中的應用現狀 

由于我國傳統文化在世界各地的不斷傳播和發揚,吸引了許多對我國傳統文化熱衷的人,而且現在一些眼光比較獨到的商家就利用我國傳統文化對人們的吸引力開始在商品包裝上印上我國民間美術的圖案,在包裝設計中采用民間美術帶來的靈感,使得包裝變得更有文化韻味同時還能體現商品自身的文化內涵,但是隨著這樣設計靈感以及設計思想的不斷深入和應用,一些設計者在包裝設計上的圖案以及內涵發生扭曲,使得一些民間美術的傳統底蘊發生了變化,從而影響了商品的自身形象。 

現在在一些商品包裝上面我們經常能看到一些顏色和圖案不搭配,甚至是顏色和商品自身所代表的含義不搭配的現象,有些比較沉悶、嚴肅的商品而它的包裝上面確是極為喜慶或者更夸張的顏色拼接起來的,當我們看到這種現象時瞬間就覺得商家對商品的自身內涵的理解有所扭曲,同時也降低了消費者對該商品以及該商家的好感度,有的時候一些商品的包裝設計的圖案和色彩都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造成與商品嚴重不符的現象,不但不能促進商品的銷售還給傳統文化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三、合理在商品包裝設計中應用民間美術的策略 

(1)妥善應用民間美術的圖案。在商品包裝上面印上民間美術的相關圖案,就是意味著圖案所表達的意思和內涵代表著商品的功能和定位,有些商品的包裝幾乎沒有任何解釋的字眼,只是簡單的一幅畫足以說明商品的作用,但是在實際的包裝設計中設計者為了追求創新,獨特往往更改了圖案,或者在設計圖案時沒有嚴格考察商品的作用,導致圖案亂用,所以為了確保商品包裝上圖案應用的妥善性,設計者應該對該包裝所用的商品進行考察,注重商品內涵的體現,避免追求創新,獨到而隨意應用民間美術圖案。 

(2)合理對包裝上面的圖案著色。商品的包裝要設計符合商品自身內涵的圖案,但是圖案的顏色也要謹慎,既不能更改民間美術圖案的基本韻味還要使得圖案所著顏色符合商品的屬性,避免那些性質比較嚴肅的商品包裝上面出現艷麗的色彩,所以設計者在民間美術在商品包裝設計中著色時要注意考慮商品的性質,合理的選擇圖案的顏色,既是對商品作用的重視也是對傳統文化的理解。 

(3)積極挖掘民間美術的美和內涵。在商品包裝設計中應用民間美術作為設計的靈感,那么在設計中就要努力挖掘民間美術的美和它所表達的含義,只有深刻了解了民間美術的由來才能更好地設計出符合商品和文化傳承的商品包裝,注意民間美術的造型,在引用的同時也要不斷豐富民間美術的殘缺,挖掘民間美術內涵時要多接觸當地的居民,從他們口中了解他們對美術的理解和詮釋,這樣設計的商品包裝應該更有生動性。 

四、結論 

通過以上闡述知道,民間美術體現了我國勞動人民對生活的熱愛以及對民間美好事物的向往和發掘,使得我國的民間美術不斷發展并應用到經濟生產中,利用民間美術作為商品包裝設計的元素,既體現了我國民間美術的內涵美,同時也體現了商品本身的價值,更能充分展現商品的底蘊,為了能夠使民間美術在包裝設計應用中更得體,更好的發揚我國的民間美術,包裝設計工作人員應該合理的應用民間美術圖案,合理的著色和造型,不要為了滿足商品的需要而使民間美術的美被破壞,同時也要鼓勵大家積極發掘民間美術資源,在提高商品包裝設計水平的過程中也要不斷的傳播我國的民間傳統文化。 

參考文獻 

[1]陳竑,柯勝海.論包裝造型結構虛實空間形態的美學特征[J].包裝學報,2011,3(01):85~88. 

[2]張毅,黃亮.淺談民間美術在現代包裝設計中的應用[J].咸寧學院學報,2012,09(05):127~128. 

美術學研究方向范文4

【關鍵詞】著作權;沖突;知識產權及相關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作者享有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而在對著作權的繼受取得進行討論的同時,《著作權法》第十八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的所有權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從狹義的文義解釋的角度而言,即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導致展覽權的連帶轉移,但是并不意味著除展覽權以外的發表權、保持作品完整權等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轉移。

然而,從《著作權》法中的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行為。“公開”這一對展覽方式的界定,實質上使社會不特定公眾獲得了接近該作品的機會。僅從獲得的可能性上而言,其實為行使首次將作品公之于眾的權利,即原作者的發表權。

由此,僅從文義解釋出發,未發表美術作品原件轉讓后,原件所有權人的首次公開展覽的行為不可避免的侵犯原著作權人依法未發生轉移的發表權,受讓人所獲得的展覽權本身是不完整的也是存在瑕疵的。

當前,學界針對此著作權法立法上的悖論主要的解釋方式有以下三種:第一種,認為發表權通常不能單獨行使,需要與其他某種著作財產權一起行使,故而將未發表的美術作品或者攝影作品的原件轉讓,同意將未發表的作品攝制成電影,將未發表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進行轉讓的,均視為轉讓的同時將原作者的發表權連帶進行轉讓。但是,在我們所討論的未發表作品原件轉讓的悖論中,至少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發表權與展覽權,到底誰是上位的著作權法上的權利概念”的問題,發表權作為一種重要的人身權利,到底是否應該伴隨原件展覽權的轉移而發生轉移,目前尚且存在很大的爭議。

第二種觀點認為,未發表美術作品原件的轉移,應當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進行嚴格的文義解釋,即轉讓的權利僅限于展覽權,而不應該包括發表權本身。

原件所有人行使首次發表權應當征得原著作權人的許可或者同意。發表權作為一種人身權,應該在整個著作權法的權利體系里屬于更加上位的概念,其伴隨展覽權發生轉移是不科學的。其次,如若默認發表權伴隨著作權發生轉移,勢必是對著作權法第十八條的擴大解釋,且這種擴大解釋實際上是對原著作權人的發表權進行了限制,這種不利于權利人的擴大解釋在解釋的情況下應當慎重,且當在文義解釋的基礎上進行而不可跨越順序。

但是,第二種觀點在保障受讓人利益方面就顯得有點單薄,倘若受讓人行使首次展覽權需要征得原著作權人的同意,無異于使其的展覽權存在先天的瑕疵,且存在原著作權人濫用權利不予許可的情況,甚至要受讓人已支付原件合理對價的情況下要求受讓人就其首次展覽獲得發表權許可再次支付對價。這顯然是讓原件受讓人承受了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第三種,在對受讓人的救濟上也存在基本的矛盾,甚至會出現救濟無門的情況。這種情況只能在購買原件時就發表權專門在合同中寫明,通過追究原著作權人的違約責任進行救濟,而實際情況多是雙方基于信任并無合同存在,且就算是純粹的原件買賣,也存在受讓人在購買美術作品后一段時間臨時起意要進行展覽的情況,就算是一開始就準備購買作品進行展覽的,也很難在未約定發表權的情況下就此爭議主張原作者存在根本違約而解除合同。因單純的動機不可實現一般不足以支撐根本違約的解約要求。買受方購買美術作品的主要目的也在于獲得原件所有權,而不應以無法獲得完整展覽權為由解除合同,這也是維護社會基本買賣秩序的需要。

從以上的基本觀點看,雙方的主張均有原因卻又無法完全概括,因而從筆者亦主張的第三種分類討論的解釋方式中可以獲得一定合理性。從社會具體情況而談,很多美術作品原物所有權的轉移是基于好意施惠行為的贈與行為,對于此種行為應當認為原著作權人在主觀上并沒有允許其公開或者展覽的意思,因而在將所獲贈與的作品展覽時,應當征求原著作權人的許可。

對于基于雙方特殊關系而導致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作品所有權轉讓時,我們認為發表權與所有權均發生轉移,受讓人可以不經過原著作權人同意行使展覽權,但是原著作權人可以享有從展覽中獲得不超過轉讓價格與當時市場價格之差的歸入收益。但是,為限制這種收益歸入權的濫用,應對作者轉讓作品時的主觀狀態進行限縮,僅限于處于雙方特殊關系而導致的價格低于市場價格的情況。

對于雙方以市場價格轉讓或非基于特殊關系的低價轉讓時,可以認為該對價包括兩部分:原件所有權(展覽權)轉讓的對價與獲得發表權許可的對價,此時不應該作發表權伴隨展覽權轉移的解釋,而應該作一并同時轉讓的解釋,支付的對價是兩者獨立的對價。這樣就突破了兩者到底何種權利是第一位的矛盾,在基于權利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討論。至于非基于特殊關系的解釋,我們一般主張該關系系指作者與受讓人之間存在友誼、親屬關系等足以影響受讓價格的關系,若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導致的不合理低價,應當以可撤銷合同解釋而不再在此討論。

然而第三種主張也存在基本的問題:首先,以作者與受讓人之間就作品所有權轉讓達成合意的動機作為劃分標準,本身即是不穩定也不科學的。其次,就特殊關系的界定上仍存在很大的模糊性,而對其外延與內涵的準確化列舉亦不太可能。最后,對什么是明顯不合理的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進行判斷仍缺乏可操作性,即使參考民法中的第三人撤銷權中不合理低價的標準,也會存在無形資產評估的不確定性的問題,所以就這個問題仍待于學界的深入討論。

參考文獻:

[1] 宋貽珍.論發表權[J]. 中山大學學報論叢. 2003(06)

[2] 衣慶云.對發表權諸問題的再認識[J].知識產權. 2010(04)

作者簡介:

姚碩,蘭州大學法學院,研究方向:知識產權管理。

美術學研究方向范文5

關鍵詞:實用藝術品 著作權 外觀設計

一、實用藝術品概念的界定

實用藝術品的概念界定在國內外爭議頗多。國際上大致分為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實用藝術品的藝術成分與實用成分可分離的才能構成實用藝術品,這種觀點以美國版權法為代表;第二種觀點認為,實用藝術品這兩種成分不可分離才構成實用藝術品,這種觀點源自《伯爾尼公約》;第三種觀點則認為兼具藝術成分和實用成分者均為實用藝術品。而我國理論界對此也有兩種觀點,一方認為只要一件手工藝品或產品同時擁有實用性和藝術性,無論兩者可否分離,均屬于實用藝術品,另一方則認為若藝術成分與實用成分于形式上可分離的話,則其藝術部分由著作權保護,藝術性可以獨立于實用性而存在,并且藝術性的表現形式可以被有形復制。

二、實用藝術品的雙重保護

首先,從著作權角度出發。我國對實用藝術品的保護采用雙重標準,即我國著作權法對于國外的實用藝術品采用專門立法給與25年保護期限的高標準,而對國內的實用藝術品,著作權法與實施條例均未作明確的規定,使國內的實用藝術品處于立法空白的保護狀態。而為了彌補這個空白,理論界主張將著作權法中的美術作品作擴大解釋,將實用藝術作品涵蓋進去。然而,隨之而來另外兩個難題:實用藝術品在什么情況下才能被納入美術作品的范疇?如果實用藝術品被當作美術作品納入著作權保護,那么其50年的保護期限豈不是與伯爾尼公約只要求的對于實用藝術品給與25年的保護期限相悖,同時過長的保護期限也不利于智慧財產的公共利益化。

其次,從外觀設計角度觀察。根據專利法,外觀設計要求必須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當實用藝術品在工業生產中,若能夠達到新穎性這一要求時,運用專利法為實用藝術品提供保護也是可行的。但這面臨著繁雜的手續、冗長的審核等難題。況且,一旦實用藝術品缺乏新穎性而又美觀性不足,則面臨雙方都不予保護的兩難境地。中國的現有研究成果大多數傾向于外觀設計的制度設計方面,如外觀設計權保護對象,授權條件等。實踐中,案件需要解決的難點往往在于該物品應當劃分于外觀設計還是美術作品。

綜上所述,中國對于實用藝術品雙重保護的瓶頸即在于理論與實踐的不相契合,以及理論界中,對于雙重保護的條件與雙重保護模式是否是合理有效的保護方式之爭論。我們應該取他山之石修以自用,在理論研究中突破,在實踐中探索,尋求最合理的保護,彌補實用藝術品保護的空白與缺失。

三、我國對實用藝術品保護之問題

我國的法律從未對“實用藝術品”的保護做出詳細規定。1990年的《著作權法》并未規定實用藝術品的保護,而2001年的著作權法修訂亦未有所改善。但為履行《伯爾尼公約》中關于對保護實用藝術品的規定,1992年國務院出臺《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規定“對外國實用藝術品的保護期,為自該作品完成起25年。美術作品(包括動畫形象設計)用于工業制品,不適用前款規定?!?/p>

可以看出,該規定將實用藝術品認定為藝術性不能分離的作品。而國家版權局曾指出:實用藝術品的保護,對伯爾尼公約成員國國民與中國國民的保護力度有所區別。也就是說,在無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當我國國民的實用藝術品之藝術成分不能分離時,作為外觀設計而受到專利權的保護,可享十年保護期限,比之外國人受到了較高的保護待遇。當其藝術成分可分,而作為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保護時,可享終生加50年的保護期限。這與外國人的25年之期相比,對外國人的保護為低國民待遇。

現在我國的對于實用藝術品的保護多依照美術作品的標準而引用著作權加以保護,于是保護力度超過了《伯爾尼公約》對于實用藝術品規定的25年保護期限,是不利于我國經濟發展的。

四、我國《著作權發》保護實用藝術品之對策

美術學研究方向范文6

關鍵詞:學前教育;美術技能課程;時效性;課程革新

學前教育是奠定一個人早期智力、心理發育水平的重要時期。在學前教育中應用性較強的,能夠幫助幼兒直接感知身邊事物的課程是美術。通過繪畫、手工等方式,讓幼兒鍛煉自己的手腦并開始學習如何表達自身的心理需求。在幼兒美術教師培養中,美術技能課是幫助幼師學習美術技能、掌握教學手段的重要途徑。但是目前師范院校的課程設置是落后于幼兒園實踐應用的,無法滿足幼兒教育實踐需求。

一、幼兒美術教師培養需要與時俱進

1.教育理念在不斷更新

提前學習是很多家長的觀念,但是隨著教育理念的不斷突破以及信息資源的傳播速度加快,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這個觀念需要改進。從美術教育來看,培養幼兒的興趣和參與程度才是當代幼兒美術教育的主要目的,不再強調系統化的科目學習而是對孩子的綜合能力進行培養。

2.美術材料在不斷改進

美術課程的更新不僅受教育理念和文化指向的影響而變化,材料的更新和發明也是其一項重要的原因。從繪畫方面來看,我們所使用的繪畫工具為鉛筆、橡皮、蠟筆、彩色鉛筆,等等,這些材料有可能含有重金屬和有毒物質,對兒童的健康可能產生影響。如今,隨著材料更新出現了土豆淀粉彩筆等環保材料制作的學具,有些甚至可以食用,這促使幼兒園更新美術材料。手工方面,例如橡皮泥,這一材料的出現之前,孩子只能玩土地里的泥巴,后來出現各種顏色的橡皮泥,使用橡皮泥的過程既培養兒童的動手能力又可以啟發兒童進行藝術創造,因此被幼兒園列入課程學習。但是近些年,超輕粘土的普及迅速取代了味道難聞的油性橡皮泥,這種水性的材料更安全潔凈,不僅適合幼兒也適合很多成年手工者使用。它無需烘烤即干燥,且干燥后不變形的特性不僅保證幼兒的安全,還給幼兒的美術創造以更多的可能。

幼兒園的藝術活動課程受到材料更新的影響,將當下的流行材料運用到課堂之中。但通常這個消化吸收的過程是需要一定時間的,教師在實踐教學中要不斷自行學習新材料的用法。

3.美術課程的實施手段在改變

在幼兒美術教育中,美術課程實施的手段在變化。一堂課的講授,從單一的教師講授、學生學習已經轉換為教師引導、啟發,學生討論。方向的變化,使授課手段也隨之變化,教師開始利用現代化多媒體技術手段組織幼兒活動。實施手段從教材和講授變為課件和更為靈活的教學形式。同時傳統的實體教具的使用仍然需要教師自身技能水平過硬,否則就會出現課程環節不緊湊、教具無效等缺陷。

二、提高美g教師的實際技能

由上述可知,在學前教育的各個環節中,幼兒教師的綜合素質是略滯后于幼兒園的教學實踐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提高美術教師的教育能力。

1.提高授課教師自身的知識廣度

授課教師的知識廣度是學生擴大知識面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授課教師不僅要掌握繪畫、手工等美術技能,還要對傳統材料和現代材料都達到熟悉程度。跟進材料的更新速度才能保證學生掌握當下最流行的美術材料的使用方法,并提高創造性。

2.提高課程設置的靈活程度

美術教材的使用應該更多地傾向于對理念的把握及對價值觀的把控。技巧作為一個靈活多變的內容應該脫離教材的束縛。在課程設置上,學生應成為課程的主導,教師啟發他們自己發現問題,從身邊的生活環境找到新鮮事物反饋給教師后,教師再將課程的內容重新設計規劃。

3.根據實踐教學活動及時調整課堂

學前專業的教師應該經常進入幼兒園學習觀摩,這樣可以緊跟幼師職業一線的教學內容進行自我調整。不管是授課技巧還是自身的技能水平,都應根據身處教學第一線的幼師們所反饋的內容及時進行調整。

綜上所述,當代幼兒教師的美術技能受教育理念的更新、材料的推陳出新以及幼兒智力發育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影響需要不斷地革新。師范院校幼師教育只有緊緊抓住時代的主流文化發展方向,積極發揮創新精神才能把握好本專業的教學內容、教學實施和教學材料,縮短教學和實踐的距離,培養應用型人才。

參考文獻:

[1]朱曉娟.幼兒教師反思能力培養研究[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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