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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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

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范文1

關鍵詞:氣候變化;應對政策;公眾認知;中美比較

0、引言

近年來極端惡劣天氣頻發,給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破壞,造成數以億計的經濟損失??茖W研究認為,氣候變化的趨勢主要是氣候變暖。近100多年來全球平均地表溫度升高了0.3℃~O.6℃,海平面平均升高了10~25厘米。而導致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溫室氣體排放增加,化石燃料的燃燒、大規模的工業污染、森林砍伐以及土地用途改變等種種人類活動造成了大氣中溫室氣體的積聚。這些氣候變化現象及其引發的后果越來越引起人類社會的關注和各國政府的普遍重視,關于氣候變化的研究也已經不僅僅局限于科學家們在科學層面上的探討,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于氣候變化帶來的有關政治、經濟以及倫理問題的關注與思考。富國是否對解決氣候變化問題負有特殊的義務,發達國家是否對很大比例的歷史排放負有責任,排放所產生的成本是否已經不成比例地降臨在窮國?世界各國應如何公平地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責任和義務正成為熱議的話題和爭論的焦點。

中國和美國是全球氣體排放量最多的兩個國家,根據目前的國際談判情況,兩國都面臨著巨大的碳減排壓力。中國進行碳減排的重點在于轉變高耗能的生產方式,美國進行碳減排的重點則在于轉變高消耗的生活方式。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中國和美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態度如何,采取的政策與措施是否積極有力,對于國際社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同時,兩國政府的態度與應對措施對國內民眾關于氣候變化的認知也有著極大地影響,民眾對氣候變化的認知直接影響著他們的應對行動選擇,直接影響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的落實與實施效果。因此,比較中美兩個碳減排大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分析兩國公眾對于氣候變暖的認知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有利于為兩國制定合理的減排政策提供依據,有利于促使兩國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

1、中美兩國應對氣候變化國策的比較分析

盡管氣候變化問題存在諸多爭議,但國際社會普遍認為各國應該積極采取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各個國家根據自身利益以及氣候變暖的現狀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了若干國策。美國與中國是世界上兩個碳排放大國,這兩個國家碳排放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影響著整個世界碳排放的趨勢,而兩國推行的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也有所不同。

1.1 搖擺、消極的美國氣候變化國策

美國是一個多元化的法律與政策實體。政策制定的主體有聯邦政府與州政府。聯邦政府在制定氣候國策時表現出了搖擺不定,在減排與經濟發展兩方面的比較中選擇經濟發展優先于應對氣候變暖的戰略。具體表現為:①早年美國在推進全球氣候問題的對策研究上相當積極,1992年美國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成員國,并且成為第四個批準該框架公約的國家。②1997年7月25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伯瑞德一海格爾決議,標志著美國進入氣候變化政策的消極時期。該協議的中心思想是美國將拒絕簽署任何與《公約》有關的協議。2001年3月28日,小布什政府宣布退出《京都協議書》。自1997-年2005年,美國聯邦政府鮮有法律或政策的行動,美國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總體上處于最消極時期。③2005年,俄羅斯加入《京都議定書》,美國感受到了來自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國際壓力。同年的卡特麗娜颶風等嚴重自然災害也使得美國開始重新審視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嚴重影響。2007年美國聯邦政府推出《氣候安全法》,其目標是2005年的排放量作為2012年的總量的控制目標并逐年減少。④奧巴馬政府就職后,應對氣候變化成為奧巴馬政府內外政策中僅次于推動美國經濟盡快復蘇的優先議程。2009年6月26日,美國眾議院通過《美國清潔能源與安全法案》,表明美國的氣候政策邁出了積極一步。

1.2 持續、積極的中國氣候變化國策

近年來,由于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中國碳排放總量已經超過美國,成為碳排放總量第一的國家。中國碳排放國策是世界矚目的焦點。中國在氣候變化中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國際上普遍認為中國的減排對于全球控制氣候變化的進程具有決定性作用。中國在減排國策的制定上一直持積極的態度。①1993年1月5日中國批準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公約》推動了中國各職能部門間政策協調的發展。自《公約》于1994年生效后,中國政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積極履行在《公約》下做出的承諾。2002年8月,中國核準了《京都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蹲h定書》生效后,中國又建立了清潔發展機制(CDM)領導和管理體制。中國專家積極參加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工作,為相關報告的編寫作出了貢獻。②中國認真履行本國在《氣候公約》和《議定書》下的義務,于2004年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并于2007年6月《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專項行動》。在《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中國提出了到2010年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目標,即: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措施取得明顯成效,到2010年比2005年降低20%的能源密集度。③2008年6月9日,中國央行公布的國內排放貿易計劃,包括從溫室氣體排放到水污染的每一項,加快國家對“綠色”推動增長的初步輪廓?!笆濉币巹澗V要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顯示,中國“十二五”時期將著力發揮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在節能減排中的作用。中國政府面對氣候變化,在國際上積極參與支持國際合作,在國內組織籌建應對氣候變化的組織機構,并主動采取政治、經濟手段等一系列的措施和行動應對氣候變暖。2中美兩國公眾應對氣候變化認知差異性比較分析

2007年,由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美國促進委員會(AAAS)以及非營利組織組成的工作組撰寫的報告《氣候素養:氣候科學的必要原則》中正式提出“氣候素養”這一概念,即指個人或者社會團體對氣候的理解,該理解包括人類活動對氣候的影響和氣候對人類生活和社會發展的影響。一個具有氣候素養的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理解地球氣候系統的主要規律原則;知道如何科學的評估哪些關于氣候的信息是正確的;有目的的了解并與其他人交流有關氣候和氣候變化的問題;對于有可能影響氣候的問題,能夠做出有效和

負責的決定。國民氣候素養的形成一方面依賴于教育的實施,另一方面決定于政府推行的政策、態度及大眾媒體的導向。

如上節所述,中美兩國在氣候變化國策方面有較大的差距,那么這種差距在兩國民眾的氣候素養上是否有所體現呢?對于這一問題,我們通過一些調查數據來進行分析和判斷。美國的調查數據來自于喬治梅森大學與耶魯大學的聯合小組(以下簡稱“聯合小組”)和皮尤研究中心的問卷調查,中國的數據來自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的問卷調查。“聯合小組”于2011年4月23日至2011年5月12日在美國做了關于氣候素養狀況調查。調查涉及1010人,樣本的總有效率為95%。美國皮尤研究中心于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4日開展相關的問卷調查,調查涉及1500人,樣本的總有效率為95%。南京信息工程大學于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4月20日對網民、大學生以及縣域居民開展了調查。對于網民與大學生采取網上問卷調查的方式,對于縣域居民采取實地問卷調查的方式。參與調查的網民為3599人,問卷總有效率為96.97%;參與調查的大學生為6750人,問卷調查的總有效率為98.15%;參與調查的縣域居民為1513人,收回有效問卷763份。

2.1 中美兩國公眾對于氣候變暖的認同度極其相似

有關氣候變暖的問題最早出現在文獻中是19世紀末。對于氣候變暖的問題,科學界爭論不斷,兩國公眾是如何認識這個問題的呢?調查結果見表1。中美兩國公眾對氣候變暖持肯定態度的人數比例驚人的相似。中國公眾贊同氣候變暖的比例為65%,美國公眾贊同氣候變暖的比例為64%。持否定觀點的民眾比例差距較大,中國公眾認為氣候沒有變暖的比例為8%,而美國公眾持否定觀點的比例為18%。

2.2 科學結論對美國公眾關于氣候變暖的認知影響更大

2.2.1 科學家的結論對美國公眾認知的影響程度高于對中國公眾認知的影響程度

應對環境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由于全球環境問題的復雜性和相互依賴性,使得決策者在應對這些問題的時候不得不向相關領域的科學家尋求建議。調查結果見表2。美國公眾非常相信科學家確認全球變暖的比例為21%,中國公眾非常相信的比例為10%,美國公眾相信程度要遠遠高于中國公眾。由此可知,美國公眾關于氣候變暖的確切認知主要來自于科學家的結論。原因是:一方面美國政府較早以前就非常重視有關氣候變化的科學研究,也得到了很多權威性的結論。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為了推行其保守的氣候政策,采取有目的系統性行動操縱氣候變化科學研究及結果,而不是采取行政手段,使得美國公眾得到了更多的來自科學研究的信息。

2.2.2 歐美嚴寒對美國公眾關于氣候變暖的認知有所影響

自2009年末到2010年初,歐美各國先后出現暴雪、暴雨等極端天氣,這是繼2009年11月中下旬出現嚴寒天氣之后,西歐部分地區和美國東部又出現降溫天氣。這種極端天氣現象的出現對于氣候變暖的觀念來說是一個極大的挑戰。調查結果見表3。美國公眾對氣候變暖持非常懷疑態度的要高于中國公眾10個百分點??梢娗猩砀惺軙绊懭藗儗τ跉夂蜃兣恼J知。但我們還要看到,盡管經歷了嚴寒,仍有23%的美國公眾對氣候變暖一點都不懷疑,這個比例高于中國公眾13個百分點。說明美國公眾對于科學結論的信任程度非常高。

2.3 中國公眾對于碳減排政策的支持比例遠高于美國公眾

有關對碳排放政策的支持情況調查,結果見表4。美國公眾支持實施碳減排政策的比例為50%,反對的比例為38%,不知道或者中立的占12%。而中國公眾支持碳減排政策的比例為76%,遠高于美國公眾。選擇反對的比例為3%,遠低于美國公眾。調查的結果表明中國碳減排政策得到了更多的公眾的支持,政策制定的空間比較大,而美國政策制定受到的阻力則會比較大。因此可以看出,美國碳減排政策的出臺將會是個漫長且困難重重的過程。同時也可以看出奧巴馬政府雖然重視氣候變化問題,但是要想通過參議院達到2020年削減以1990年為基礎的碳排放量4%的目標是非常困難的。

2.4 中美兩國公眾對于氣候變暖的原因認知存在較大分歧

在問及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時,中美兩國公眾認知存在較大差異,見表5和表6。我國公眾中有27%的受訪者認為是由于自然環境的因素造成的,73%的人認為是由于人為活動帶來的,其中36%的受訪者選擇了溫室氣體排放,有24%的人選擇大氣污染物增多,13%的人選擇了城市化。美國公眾中47%的受訪者認為是人為因素造成的,這個比例遠遠小于我國。而有35%的人認為是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

2.5 中國公眾對于重要的氣候政策更為了解

為了考察公眾對國家氣候政策了解程度,我們設計了“您知道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內涵嗎?”這一題目對我國公眾進行測試?!肮餐袇^別的責任”是我國在國際社會進行氣候談判時中國維護本國利益的一個基準點,是我國國際談判的基礎。相對應的,美國在碳減排方面最重要的原則是“總量控制與交易”。我們用“您知道什么是‘總量控制與交易’嗎?”這一題目測試美國公眾的政策了解程度,結果見表7。美國公眾對于非常重要的氣候政策“總量控制與交易”表示不知道的比例達到55%,而中國公眾中對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表示不太了解或根本不了解的人僅為17%。有46%的中國公眾對于這個原則表示知道很多。由此可見,中國公眾在對國家氣候國策的了解程度要遠高于美國公眾。

3、結論與建議

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范文2

關鍵詞 氣候變化;時間偏好;不確定性;技術變遷

中圖分類號 F06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2)11-0019-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11.004

大量科學研究發現,人類的許多活動,如發電、交通運輸、砍伐森林、工農業生產等都是溫室氣體的重要來源。由于許多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可在大氣中殘留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時間,它對氣候的影響具有極大的滯后性。即使溫室氣體排放量未來能逐步穩定下來,其對全球溫度的影響也將是巨大的。因此,溫室氣體排放及其引致的氣候變化、全球變暖等問題成為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由于氣候變化與經濟系統之間密切的內在聯系,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自然成為了眾多經濟學家的研究熱點。

從經濟學本質來看,氣候變化問題主要涉及外部性。標準的外部性理論指出在確定性條件、完全競爭以及單一政府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征收庇古稅、采取科斯提出的產權分配以及直接管制等手段加以解決。但全球氣候變暖是在較大不確定性和市場失靈條件下的跨期國際間協調的集體行動問題,該問題涉及面廣、跨度長,且更加復雜。

氣候變化問題作為一項全球性挑戰,同時存在明顯的不均衡性。從溫室氣體排放量來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溫室氣體排放所承擔的歷史責任不同。發達國家現期排放量所占比重較大,而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可能隨著經濟發展而大幅增長。從氣候變化的未來影響來看,如不對溫室氣體加以控制,環境惡化問題會對各國產生深遠的影響,其中發展中國家的情形更為糟糕。因為受到低收入和資本有限的約束,發展中國家要平衡增長與氣候變化的關系面臨著更大的挑戰。因此,要遏制全球氣候進一步變暖,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參與和合作是必需的。而要推行一種有效的國際合作機制,避免“搭便車”現象出現,就要在氣候變暖的后果、各方的責任、激勵機制等問題上達到共識。為形成有效可行的國際協定,所有國家必須了解減緩氣候變化對于其增長、產業競爭力、安全、公共財政及環境的影響,尤其是減排成本對增長可能帶來的沖擊,減少其對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增長前景的負面影響[1]??梢?,氣候變化的經濟學研究進展對于各國制定可行的減排政策,促進氣候政策的國際間協調,有效平衡經濟增長與氣候惡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

1 國外關于氣候變化經濟學分析的研究概述

從20世紀90年代起,經濟學界就開始對是否要采取經濟手段來減緩氣候惡化、全球變暖展開了一系列討論。他們通過建立不同的經濟模型來比較減排成本和不采取減排措施氣候變化對經濟造成的損害,從而提出不同的政策結論和主張,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甚至針鋒相對的幾派觀點。其中主要包括以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英國首相經濟顧問尼古拉斯·斯特恩(Nicholas Stern)為代表的“激進派”;以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威廉·諾德豪斯(William D. Nordhaus)和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馬丁·魏茨曼(Martin L. Weitzman)為代表的相對“保守派”;以克拉克獎獲得者、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戴龍·阿西墨格魯(Daron Acemoglu)為代表的學者引入了導向性技術變遷因素,得出更為系統的結論,估且稱為“綜合派”。

2006年10月,受英國政府的委托,由斯特恩主持的團隊歷經一年的調研時間,了一份關于全球氣候變化的詳實報告(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The Stern Review,下文簡稱為Stern報告),全面闡述了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環境等帶來的影響,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Stern報告圍繞氣候變化問題,運用經濟增長理論框架采用成本—收益方法展開了詳盡的經濟學分析,系統剖析了氣候變化與增長的關系,平衡減排成本與氣候損害的政策決策,遏制氣候變化的政策手段以及國際合作的開展等,得出了許多有益的結論。該報告最重要的主張是與不采取減排行動可能帶來的未來損害相比,各國立即采取強有力的減排行動是必要的、合適的[2-3]。

Stern報告以后,引起了眾多學者的批判與質疑,其中較為有影響的是威廉·諾德豪斯教授William D. Nordhaus的研究。他對Stern報告的分析提出了強烈質疑,指出該報告提出的應立即采取有力減排措施的結論,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近似為零的時間貼現因子和特定的效用函數假設。如果根據當前的市場真實利率和儲蓄水平而改變假設條件,則該報告較為激進的結論不再成立[4]。馬丁·魏茨曼教授Martin L. Weitzman也對Stern報告較為激進的結論提出了質疑。他指出該結論主要依賴于低貼現率的假定以及分析過程中對難以量化的不確定性的忽略。如果對這兩大因素重新加以考量,得出的氣候政策主張將會明顯不同[5]。美國經濟學家肯尼斯·約瑟夫·阿羅Kenneth J.Arrow也同樣針對Stern報告中對未來遠期進行近似于零的貼現因子的設定提出了質疑,但他仍基本認同該報告的主要結論,認為各國應迅速采取行動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而不要甘冒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巨大的未來損害的風險[6]。

大多經濟學家對氣候變化問題的爭論及其政策主張的分歧主要源于時間貼現因子的設定及對氣候變化損害的不確定性的考量上,而對于技術進步對氣候政策的內生性回應沒有予以充分考慮。戴龍·阿西墨格魯Daron Acemoglu等學者引入導向性技術變遷(directed technical change),從全新的視角分析了氣候變化政策。他們在環境約束和有限資源條件下將內生的、導向性的技術進步引入到增長模型中,基于不同類型技術(清潔型技術和污染型技術)對環境政策的內生性回應,對不同環境政策的成本與收益進行分析。首先建立一個兩部門(污染型投入品和清潔型投入品)的導向性技術進步模型,然后在污染投入品生產中引入可耗盡資源進行均衡分析,最后從單一經濟擴展到兩國模型;從而得出有關遏制氣候災難發生的政策類型,最優氣候政策的結構及其對長期經濟增長的影響,延遲實施環境管制的代價,生產污染型投入品是否使用可耗盡能源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國際技術聯系、國際貿易對國際間氣候政策協調必要性的影響等重要結論。他們認為在兩種投入品替代性強度不同的情況下,氣候政策主張截然不同[7]。因此,該研究結論更加系統、全面,并對氣候政策的國際協調提供了初步的理論依據。

可見,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關注的焦點包括:用模型來刻畫增長對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對技術選擇進行經濟學分析和建模,計算碳的社會成本以及探討碳稅、市場機制及其它政策安排等方面。而分析的關鍵在于探討如何平衡減排成本和不采取減排行動的風險的戰略,即對采取不同環境政策所帶來的遏制環境退化的收益以及減緩經濟增長的成本兩方面的權衡比較。因此,面對全球變暖的威脅,國際社會應當作出多大程度、多快的反應,是當前經濟學家分析的首要問題。目前國外學者對于各國是否應立即采取大幅度的減排行動,仍存在較大分歧。通過梳理相關最新的研究成果,我們能厘清不同政策主張背后的原因以及當前研究存在的不足,為國際社會制定更合理的氣候變化政策提供有力的理論基礎,并為今后的研究指明方向。

2 國外關于氣候變化經濟學分析的爭論焦點

不同經濟學家從各自的政治立場和價值觀念出發,基于不同的假設條件、考量因素和模型設定,圍繞氣候變化問題進行系統的經濟學分析,從而得出不盡相同的結論。總體來看,相關研究爭論的主要焦點在于政策主張(包括減排目標、減排行動的快慢、減排的階段性安排等)以及減排措施等方面,而政策結論存在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時間貼現因子和特定效用函數的設定兩大關鍵假設,對不確定性因素以及技術變遷因素的考量等方面。

2.1 政策主張

Stern報告率先提出了較為激進的氣候政策主張。報告中指出要遏制氣候變化的惡劣影響,各國必須迅速采取有力的大幅度的減排措施。該報告收集了大量關于氣候變化的影響及其經濟成本的證據,并用不同的手段評估了成本和風險,并得出盡早采取有力行動的收益遠遠超出不行動的經濟成本的重要結論?;跇藴式洕P偷慕Y果,報告估計如果不采取減排行動,氣候變化的整體成本和風險相當于每年全球GDP至少損失5%。如果將更大范圍的風險和影響考慮進來,損失估計會上升到20%甚至更多。而從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成本來看,將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450-550 ppm二氧化碳等價物水平CO2e(當前水平為430 ppm二氧化碳等價物,工業革命前僅為280 ppm二氧化碳等價物),氣候變化惡劣影響的風險會大幅降低,即意味著要在205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目前水平上至少降低25%。如果當前立即采取有效減排措施,實現穩定溫室氣體濃度目標的成本可控制在每年全球GDP的1%左右。如果考慮到效率的提高以及控制環境污染的其它收益,成本還會有所降低。因此,盡管采取長期持續的措施來實施減排,控制氣候變化的成本較高,但是從成本和收益的對比可看出立即采取有力的行為是十分必要的。

另一方面,根據該報告的測算,若對溫室氣體排放不加以控制,氣候變化將會對增長和發展產生嚴重影響。據測算,如果當前不采取減排措施,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在2035年可能會達到前工業時代水平的兩倍,即全球平均氣溫至少升高2℃多。長期來看,氣溫甚至有50%的可能性會升高5℃。這無疑會對自然地理、人們的生產生活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即使處在溫和變暖的水平上,所有關于氣候變化對各地區、部門影響的研究以及其對全球影響的經濟模型估算,均表明氣候變化將對全球產出、人類生活以及環境造成惡劣影響。顯然,所有國家都會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而最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受其影響最深,盡管它們前期排放的溫室氣體比重較小。由于氣候變化是不可遏制的,各國只能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其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因此提高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至關重要,比如進行更有效的規劃,培育更能抵抗氣候變化的作物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等。

可見不論從成本—收益的對比,還是從對氣候變化不加以遏制可能帶來的未來損害程度來看,Stern報告都認為各國迅速采取強有力的減排行動勢在必行,延遲行動的代價極大。

而該結論與許多早期的經濟模型包括DICE模型(Dynamic Integrated model of Climate and the Economy )、RICE模型(Regional Integrated model of Climate and the Economy)等得出的結論大相徑庭[8-10],大多經濟模型均支持“氣候政策斜坡理論”(climate policy ramp)。Nordhaus認為采取漸進性的全球減排路徑是最優的,即起初實施緩慢溫和的減排政策,隨后在中長期加大減排力度,減緩全球變暖的政策是逐漸緊縮的,最后將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650-700 ppmCO2e水平上(這與Stern報告中設定的溫室氣體濃度的穩定目標450-550 ppmCO2e水平相距甚遠)[11-12]。其原因在于資本回報率的變化,目前回報率較高的投資主要在于有形的、技術和人力資本投資,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害預計將遠超過產出,因而轉向更為集約型的減排投資更加有效。實施減排的組合方式及時機則取決于成本、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害程度等。相類似地,Weitzman也不贊同Stern報告較為激進的政策主張,認為減排并非一個緊急性的行動。

盡管許多批評者認為由于全球氣候變化的成本和損害程度存在極大不確定性,而且這種成本和損害將發生在遙遠的未來,因此Stern所倡導的迅速有力的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是不成立的;但Arrow認為即使Stern報告中的假設條件存在缺陷,但報告的基本結論仍是合適的。他指出在進行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兩方面: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通常是不可逆的,且在大氣中存留的時間長達數萬年;氣候變化問題具有全球范圍的外部性。因此,現期進行大幅減排與當前不采取行動而遭受可能的風險和損害相比較是福利改進的。

Acemoglu等學者通過引入導向性技術變遷的視角,設立兩部門模型,得出當清潔型投入品和污染型投入品的替代性強度不同時,氣候政策也隨之變化的結論。他們認為當清潔型投入品和污染型投入品有較強替代性時,只要對污染型投入品的生產征收暫時性的碳稅(或對清潔部門補貼)就可實現經濟的可持續長期增長,這一結論比Nordhaus更加樂觀;當兩部門的替代性不夠高時,與Stern的觀點類似,要避免氣候災難需要永久性的政策干預;但當兩部門生產的投入品是互補品時,要阻止氣候持續惡化的發生必須以犧牲經濟長期增長為代價。同時Acemoglu等也認同Stern報告中,延遲政策干預的代價十分昂貴的觀點。他們指出政策反應速度越快,低速增長的轉換期就越短,但代價高昂的原因不僅是由于直接的環境損害(與Stern報告類似),更重要是因為政策干預的延遲進一步擴大了清潔型和污染型兩部門間的差距,延緩了從污染型技術導向清潔型技術的轉變。

2.2 減排措施

在減緩氣候變化的措施手段方面,不同學者也有不盡相同的主張。Stern報告提倡全面、多種減排手段并用,并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協議框架的主要內容進行了闡述。

 Stern報告指出由于溫室氣體主要來源于能源消耗、

① 貼現(discount)包含兩個相關但易混淆的概念,其一指貨物貼現率,即衡量不同時點上貨物的相對價格,又稱作資本實際回報率、實際利率或資本的機會成本;其二指隨時間推移不同家戶或不同代人經濟福利的相對權重,又稱為時間偏好或時間貼現因子。本文提到的貼現率主要指后者。

農業和森林砍伐,因此有效的減排治理也應從這三大主要領域著手。首先,要減少能源消耗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可通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變需求以及推廣清潔能源、電力、交通運輸技術來實現,這需要各國共同采取有力而審慎的政策手段來進行有效激勵。為實現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的穩定目標,全球電力部門需要在2050年以前去二氧化碳化率達到至少60%,運輸部門同樣需要進行溫室氣體的減排處理。即使可再生能源能廣泛地推廣應用,預計到2050年化石燃料仍然將占據全球能源供應的一半以上,因而碳捕獲和碳儲存的廣泛應用顯得十分必要。其次,非能源消耗,如森林砍伐、工農業環節等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減排也同樣重要。對于許多相關節能減排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私人部門起到主要作用,而這需要清晰、長期可靠的市場結構和激勵政策。有效的政策選擇主要包括三大方面:通過碳稅、基于產權分配的貿易或管制手段進行碳的合理定價;推行鼓勵低碳技術創新和應用的政策;采取措施減少影響能源效率的壁壘,并通過教育宣傳手段告知大眾應對氣候變化的方式,通過信息交流、討論和教育手段來改變人們的偏好和行為。

同時,氣候變化作為一個全球性問題,各國應作出集體回應,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性合作應基于各國對長期目標設定和行動協議框架的共識?!堵摵蠂鴼夂蜃兓蚣芄s》和《京都議定書》為國際性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礎,但各國間仍需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達成國際性共識,并形成更積極的合作協議框架。該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①碳排放交易,擴大全球性碳排放交易是一種實現減排的有效手段,同時能為發展中國家向低碳發展轉型提供資助;②技術合作,通過非正式的協調和正式協議均能提高全球創新投資的有效性,產品標準的國際性合作也是提高能源效率的重要手段;③減少森林砍伐,由于森林砍伐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比運輸部門更多,管制森林砍伐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高效手段,應推行大規模的國際性試點計劃來探討有效的管制手段。④提高適應能力,由于最不發達國家受氣候變化的影響最大,發達國家應遵守承諾通過海外發展援助基金為這些國家提供資助,加深他們對氣候變化影響的認識,并資助那些更抗洪澇災害的新作物物種等研究。

盡管Nordhaus對于Stern報告激進的政策主張持懷疑態度,但他仍肯定了Stern報告的主要貢獻在于選擇氣候變化政策時綜合考慮了經濟目標和環境目標,從原則上糾正了《京都議定書》的致命缺陷。對于該報告中提及的多種減排手段,他更側重于提倡征收碳稅的手段。他認為,與總量管制以及《京都議定書》中減排機制安排等數量導向性的手段相比,運用價格導向機制,提高碳排放定價,建立透明可比的全球性碳價信號(碳稅等),對于溫室氣體排放的社會成本內部化以及激勵低碳技術的研發十分關鍵。

Acemoglu等人的研究發現,最優的減排手段包括碳稅和對清潔型投入品的研發補貼兩部分,因為僅僅依靠碳稅來減少碳排放并影響研究投入的方向,會導致過度的扭曲,因此碳稅的過度使用是可以避免的。他們通過數值較準,在合理的參數設定以及兩種投入品間的替代率足夠高時,進一步驗證了通過有效的減排措施迅速將技術進步導向清潔技術是最優的,而且最優的氣候政策不會減緩經濟的長期增長的結論。這一研究對于有些學者關于征收碳稅會產生過度扭曲,并對經濟增長產生負面影響的觀點給予了有力的回應。

此外,他們將一國模型擴展為兩國模型,研究發現當世界范圍內僅存在國際技術聯系而無國際貿易發生時,且兩部門投入品間是高度可替代性的,僅僅發達國家(北方)實施環境管制就足以遏制氣候災難的發生。但在自由貿易條件下,若沒有全球政策協調,發展中國家(南方)將淪為“污染天堂”,從而導致氣候的加速惡化。這無疑為世界各國進行氣候變化政策的積極合作與協調提供了有力的理論依據。

2.3 貼現率和效用函數的假設

在假設條件方面,Stern報告運用R—K—C最優經濟增長模型,分析社會決策者最大化無限期內貼現后的消費效用,即社會福利函數的經濟路徑選擇。在該分析框架下,Stern報告設定了近似為零的貼現率和效用函數中的消費邊際效用不變彈性,并充分反映了英國當局“政府大廈”功利主義(Government House utilitarianism)色彩,作為全世界的社會計劃者,決定著全球應對氣候變暖風險的方式。而這種分析用于指導各國家進行氣候變化磋商談判顯然不太合適。事實上,各國在進行商討溫室氣體減排和責任分攤的磋商談判過程中,會充分權衡自我收益以及減排投資與其它投資的收益比較。

顯然,Stern報告激進結論與其它研究的分歧主要源于貼現率①的假設。零貼現率意味著無限遠期的未來世代的經濟福利與當代人同等對待;而正貼現率指未來世代的福利與當代人福利相對是縮減的(discounted)。時間偏好無疑是氣候變化的經濟學分析的焦點問題。Stern報告認為設定正貼現率意味著忽略遙遠未來的巨大成本,在此假設前提下進行長期決策是不可靠的,因而將實際時間貼現因子設定為每年0.1%。近似為零的時間貼現因子實際上代表著基本的倫理道德標準所提倡的代際中立(intergenerational neutrality),同樣是英國政策功利主義傳統的體現。而Nordhaus指出零貼現率使得分析氣候變化問題時將大多發生在遙遠未來的氣候變暖損害的貼現值夸大,現期決定對于未來不確定性事件變得更為敏感,從而導致犧牲現期較多的收入(消費)以小幅度地增加未來收入(消費)。從倫理學出發,對代際間時間偏好的設定也有不同的觀點,比如Rawlsian (minimax) welfare function勞斯福利函數等,而該報告對其它可能的選擇并未加以提及和比較。

同時Nordhaus對于Stern報告中設定的對數效用函數及消費邊際效用不變彈性,即不變相對風險規避系數(彈性設為1)也提出了質疑。在有限時期內,人們等量的消費可視作為擁有相同的福利水平,但研究氣候變化問題時我們考慮的是無限遠期,不同代人的消費效用存在著極大不確定性。未來世代的各種偏好,比如不同消費的效用水平,與老一代人消費的差別,對不同消費(物質或精神追求)的不同偏好等,為我們建模分析氣候變化政策提出了巨大的挑戰。

Nordhaus進而指出Stern報告中貼現率和效用函數的兩大假設與現實市場利率水平是嚴重脫節的。從資本實際回報率角度來看,在最優增長模型框架中,該實際回報率是內生決定于時間貼現因子,消費邊際效用彈性和人均產出增長率的。根據Stern報告的相關假定(人均產出長期增長率1.3%),實際利率的均衡水平僅為每年1.4%,與現實實際利率水平不太匹配,相應的全球最優凈儲蓄率也為現實水平的兩倍。事實上,減排決定是基于當前減排邊際消費成本與未來減少的氣候變化損害的貼現后的邊際消費收益的平衡作出的,其中資本實際回報率起著關鍵作用,但該報告對這種內在聯系也并未考慮。

為進一步證實Stern報告兩大關鍵假設的不合理性,Nordhaus通過不同的貼現率和消費彈性設定通過DICE模型進行了校準,證實了Stern報告所得出的激進結論主要依賴于貼現率和消費彈性兩大關鍵假定,進而通過資本實際回報率來產生影響的。其它學者運用模型進行校準的結果也較為類似。例如PAGE模型的發明者Chris Hope根據他的假定條件和貼現因子,模型得出的碳平均社會成本為$43/t(Stern報告測算出的碳社會成本為$350/t),而將0.1%的貼現率帶入PAGE模型后,碳成本便提高到$364/t[13-14]。Mityakov運用另外一個關于氣候變暖的校準模型,發現Stern報告關于貼現率的假定使得氣候變暖損害的現值夸大了8-16倍[15]。

Arrow同樣對Stern報告中貼現率的設定提出了質疑,但其觀點略有不同。他認為對成本—收益進行估算時,要適當地權衡未來影響與現期影響間的關系,其中時間偏好是關鍵因素。他同樣也指出Stern報告中所采用的近似為零的貼現因子與現實觀察到的儲蓄率和利率水平不太匹配,但他利用Stern報告中的成本、收益方面的數據,將邊際消費彈性設定為2(與當前大多經驗證據一致),發現只要時間貼現因子低于8.5%,減排取得的收益(相當于避免氣候變化的損害)都會超過氣候變化的成本。因此他認為支持立即進行強有力的減排措施以控制二氧化碳(及其等價物)水平的結論對時間貼現因子的取值并不敏感。實際上,貼現因子和邊際消費彈性兩大假設是通過共同影響資本實際回報率來起作用的,因此,他的觀點與Nordhaus的質疑并無矛盾。

2.4 不確定性的考量

由于氣候變化損害發生在未來遠期,而且存在極大不確定性。Weitzman指出Stern報告的激進主張主要源于低貼現率的假定以及未充分考慮不確定性。同時他認為對氣候變化問題進行貼現還存在很多未解決的問題;關于氣候變化政策的研究沒有充分考慮到小概率的氣候變暖損害的影響,而收集更多關于具有厚尾型概率分布的不確定性的信息,對結構性參數不確定性進行更好的量化是當前研究的首要問題。因此他認為將遏制氣候變暖問題簡單地概念化成一種最優的消費平滑(consumption smoothing),相當于購買保險來抵消一種小概率的可能發生的大災難的行為是不妥當的,要將氣候變化的不確定性正式納入分析框架進行考慮。

Arrow也同樣指出對減排收益和氣候變化的成本進行估算時,要考慮到氣候變化惡劣影響的不確定性及體現風險規避傾向的行為(偏好)影響,尤其是對不確定的未來損害的態度。因此,對氣候變化的未來損害的不確定性進行更精準的刻畫和模擬,將有效彌補當前大多研究氣候變化經濟模型的不足,更準確地擬合出氣候變化與增長的動態變化,為氣候政策的設定與協調提供更切實有力的依據。

3 研究述評與展望

氣候變化政策研究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其假設條件的設定,各國利益的平衡,效用函數的設定、科學數據的處理、模型的選取與運用、遏制氣候變暖政策的未來成本和收益的確定、未來學習與技術進步的前景等方面都會影響決策結果。因此單憑某一個經濟模型或相關設定,不可能制定出客觀合理的全球氣候變化政策,而需要對不同的情境、假定條件和模型設定進行比較和穩健性分析,盡可能較全面地反映氣候變化問題的本質。

當前國外關于氣候變化的政策主張爭論的核心問題主要在于時間貼現因子和效用函數的設定、對未來損害不確定性的處理以及內生的導向性技術變遷等(見表1)。

時間偏好的高低直接反映人們對當前世代福利與未來世代福利的權衡,低時間貼現因子的設定使得無限遠期不確定性的氣候變化的損害被無限擴大,從而得出Stern報告中較為激進的結論:立即進行更加廣泛且及時的干預是必要的,而且這些干預必須長期存在,從而會減緩經濟的長期增長。但以Nordhaus為代表的其它經濟學家對其近似為零的時間貼現因子提出了質疑,指出Stern報告中關于時間貼現因子以及消費邊際效用彈性(彈性為1)的設定得出的均衡利率水平與實際市場利率極不相符,從而動搖了結論的可靠性。Nordhaus的分析得出了較為樂觀的結論:有限度的、漸進式的干預政策是必要的,而且最優的管制政策對經濟長期增長減緩的影響有限。Arrow雖然支持Stern報告中要立即采取大幅減排行動的結論,但在模型驗證中仍修正了消費邊際效用彈性的假設,以保證資本回報率與現實水平相一致。

不確定性是氣候變化問題的另一個重要方面。評估各種決策的有效性必須充分考慮不確定性程度,較長的時間跨度和可能的各種結果。因此,氣候變化的科學、經濟及社會后果的綜合不確定性使得各國要達成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一致意見十分具有挑戰性。同樣地,不確定性也會影響稅收、產權分配和管制手段等政策工具的選擇。例如,存在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時價格工具或數量工具(稅收或配額)的取舍。因此,不確定性的普遍存在意味著采用簡單的方式進行未來貼現和效用函數的設定可能有誤導性。

導向性技術變遷的引入,使得進行氣候變化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時,充分考慮到了傳統污染型技術和清潔型技術的未來演進路徑與導向性選擇,從而得出了更為樂觀的結論:在兩種投入品替代性較高條件下(較符合現實情境),只要及時對污染型生產采取有效的環境管制政策(征收碳稅或對清潔型生產給予補貼),仍可保持經濟的長期增長,實現經濟增長與環境的良性循環。這一研究不僅對鼓勵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積極采取減排行動起到了推動作用;而且為進一步研究氣候政策的國際協調引入了全新的視角和方向。

通過對當前國外氣候變化經濟學研究的最新進展進行梳理和比較,發現該領域目前仍存在許多待解決的問題,今后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對于時間偏好的設定進行經驗驗證,使其與市場實際利率與儲蓄率水平相匹配;試圖將內生性時間偏好引入氣候變化問題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中;選取合適的概率分布引入隨機變量來刻畫氣候變暖問題的不確定性,進一步量化環境損害的未來成本或自我修復能力的不確定性;引入內生的導向性技術變遷來深入分析最優氣候政策及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并試圖運用微觀、宏觀數據對污染型和清潔型投入品的替代彈性進行估計;建立更為全面合理的兩國或多國模型,分析各國氣候政策的協調合作,為減緩氣候變暖的國際協定的達成奠定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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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Analysis of Climate Change: Review on the Latest Progress in Foreign Researches

ZHANG Juan1,2

(1.School of Economics,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74,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Hubei 430074, China)

Abstract

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范文3

關鍵詞:氣候變暖;影響;玉米;

中圖分類號:S513文獻標識碼:A

1引言

對近50年來的氣候變暖情況分析,主要是因為人類活動的原因造成的。20世紀時全球平均溫度都已升高,其主要都是人為的溫室氣體濃度增加而造成的。而且近50年的氣溫比過去100年的氣溫增溫速率都快了很多。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只有農業發展了才能帶動其他部門的發展。氣候變化會對農作物生產有很大的影響。而黑龍江是受到氣候變暖影響最大的地區。以慶安縣的玉米種植情況為例,對玉米種植受氣候影響的情況進行分析,為以后農業種植和作物生產提供科學依據。

2材料與方法

以氣象站點所采集的月和年的平均氣溫、降水量等資料為依據,收集慶安縣的年糧食產量數據、玉米單位面積產量的數據。玉米的生長情況與5~9月份的農作物生長期的氣象條件變化有很大的關系。所以要依據站點的氣象資料來統計站點的每年玉米生長期的平均氣溫和累計降水量等情況。并且對氣候變化的影響系數要根據實際的產量變化數據所決定。將產量分為趨勢產量和波動產量,時間趨勢產量可以反映長周期的農業產量發展水平的產量分量、波動產量主要反映的是由氣象所影響的農業氣候產量。依據上述的數據計算氣溫影響系數。

3結果與分析

3.1慶安的氣候變化情況

各地的年平均氣溫總體上都呈現上升變暖趨勢,慶安縣也一樣。對近幾年以來的統計數據進行計算發現,慶安縣春秋兩季的氣溫變異系數較大,這也表明在慶安縣的春秋兩季的溫度變化幅度會很大。這樣穩定性也會比較差,但夏季的氣溫差異就比較小,也正好適合作物的生長。每一年的氣候變化都是不相同的,四季的變化各有特點。但在全球變暖的情況下,包括慶安縣的各地的平均氣溫在年和季節上都在變暖。

3.2降水量的情況

大氣環流和地形等都會影響降水量的變化。慶安縣的降水量近年來一直是增加的趨勢。這樣的平均降水量增加也會對作物的生產起到很好的作用。

3.3溫度變化對玉米產量的影響

玉米是慶安縣的主要農作物。是一種喜溫作物,對溫度的要求會比較高,而且具有耐旱的特性。2 300~2 400℃有效積溫線之間是玉米生長最適合的。氣溫的變化趨勢對玉米的產量會有很大的影響。雖然玉米的生育期在縮短,但慶安縣的氣溫變化趨勢對玉米的產量還是很有利的。特別是在生育期的氣溫變化會對玉米產量及質量有很大的影響。還有就是干旱和低溫這樣的自然災害也會對玉米的產量造成一定的影響。

3.4玉米產量與氣溫變化

玉米比其他農作物管理起來要簡單。而且科學技術的發展和農機業的應用,慶安縣的玉米播種面積也在擴大。當然也會因為某年的干旱或低溫的關系,玉米的播種面積會有一定程度的減少,其他時候都是一直增加的趨勢。

據研究,在不考慮生產技術的情況下玉米的生產水平會因為氣候變暖發生一定的變化。依據是慶安縣的前十年的玉米產量比后十年的玉米產量增加4%~5%左右。這項研究表明氣候變暖對玉米的生產很有利,如果考慮科技技術對玉米的產量影響,那么會增加更多的產量。比如90年代時氣候變暖反而使玉米的產量增加了5%~15%左右、而近幾年的增產也提高了10%~20%。這不僅是玉米的生育期的縮短造成的,也是因為氣候變化的原因。慶安縣也在不斷培育適應本地的延遲生育期的晚熟玉米,有硬粒玉米和淀粉賴氨酸含量高的玉米等優質品種。

4討論

慶安縣的氣溫一直以來都在增加,對農業來說這是自然氣候的改變。這會使農作物的生長期變長。如在春季的氣溫會很快回升,這時就可以提前播種。充分利用氣溫的提升,早點播種會躲過早霜的危險,也會提高玉米的產量。雖然氣候一直在持續變暖,但在變暖的同時也會出現低溫的年份。不同氣候會對玉米的產量和產值有較大的影響。所以要根據不同年份的氣候變化,對玉米的種植結構和玉米種植比例進行合理科學的生產。在低溫時要適當的減少玉米種植的比例,當到了氣溫回升的年份就可以在原來的玉米種植基礎上增加種植的面積。這樣就能保證農民所種植的玉米有好的收獲。

農業發展時首先要改善田地的生態環境,用節水政策,進一步研究旱作物的科技和節水農業。這樣就能適應氣候突然變干而影響農業產量的情況??平膛d農戰略是對農業的長期戰略。慶安縣也在不斷的植樹,為改善生態環境做著貢獻。這樣大力植樹造林不僅能吸收二氧化碳,還能抑制水土的流失。改變和適應生態環境變化的同時,還應該對溫室氣體的監測加大投資力度,并要對氣候變暖的機理進行更進一步的研究。因為氣候變化會對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都有很大的影響。

5結論

因為人類活動造成二氧化碳濃度的增加和溫室效應的產生都使得全球氣候變暖。所以要對農業生產重視起來,不僅能適應氣候變化,也要增加農業的產量產值。玉米的生育期在不斷縮短,而且因為慶安的氣候變化趨勢,也會有利于玉米產量趨勢。黑龍江慶安縣也是氣候變暖最明顯地區之一,而且氣候還會不斷變暖。所以對近年來的慶安縣的玉米產量產值與氣候變化進行分析,為以后的農業科學研究提供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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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范文4

關鍵詞:新疆;氣候變化;水資源;影響

新疆位于歐亞大陸中部、我國的西北部,約占全國土地總面積的1/6,是中國面積最大的省區。新疆屬溫帶大陸性氣候,冬季漫長而嚴寒,夏季短而炎熱。新疆地區降水量較小,且降水主要集中在幾大山區,內陸河徑流有限,是我國水資源最為緊缺的地區,資源性缺水非常突出。在這里有水則綠洲,無水則荒漠,水資源已成為新疆地區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問題。

一、新疆氣候特點及近年演變趨勢

(一)新疆氣候特點

新疆地處中緯度西風帶,氣候受溫帶天氣系統和北冰洋系統以及副熱帶天氣系統的影響,加之位于歐亞大陸腹部、遠離海洋和高山懷抱,從而在特定的地理位置與特殊地貌條件以及大氣環流和太陽輻射的共同作用下,新疆形成了以光熱資源豐富、氣溫年較差與日較差大,降水稀少,時空分配不勻,蒸發強烈、相對溫度低,風大沙多為基本特點的典型干旱大陸性氣候,同時分為南北疆不同的氣候區,并且各自具有懸殊的盆地氣候和山地氣候,這些不同的氣候特征與類型影響和制約著水資源的形成、分布和區域性特征。

(二)新疆氣候未來演變趨勢

1.溫度變化趨勢

據IPCC和《中國西部環境演變評估》研究成果,近百年來中國新疆氣候的從暖干向暖濕變化的趨勢明顯,尤其最近50年,在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的雙重影響下,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引發了水資源緊缺、水土流失、冰川萎縮、河川斷流等一系列水資源壞境惡化問題。未來50年,新疆地區氣候有繼續變暖的趨勢,降水量雖可能有所增加,但氣候變暖會導致蒸發量明顯增加,其結果是水資源總量減少,需求增加,供需矛盾加劇。新疆地域遼闊,山脈與盆地相間的地貌格局,構成了內陸盆地各自獨立的循環系統。以區域循環為主,南北疆表現出變暖程度不完全一致的特點。

2.水汽資源輸送的分布及變化

由于新疆地形的原因對流層中層水汽輸送量最大,低層和高層水汽輸送量相當,低層的為水汽凈輸出,中、高層為水汽凈輸入。近40年來,春、夏、秋季北邊界水汽輸入和東邊界水汽輸出均于1976年發生了年代際減弱,春、夏、秋季對層流總流入和總流出量均呈顯著減少趨勢,總流入和總流出量變化率很接近,導致凈收入量無明顯變化趨勢。冬季對流層總流入、總流出量和凈收入量均無明顯變化趨勢。

3.降水的變化趨勢

由于以上因素的影響,新疆降水變化較為復雜,全疆降水年均值序列呈波動變化,根據新疆各區域的降水資料統計的結果,從中可以分析出新疆近50年降雨的變化趨勢。資料統計中表示新疆年降水均表現為明顯的增長趨勢,并且在不同的區域,降水增長的趨勢也不同。新疆降水量分布極不均勻,北疆降水明顯大于南疆和東疆,北疆平均降水深大約是南疆的2倍,北疆平均降水深大約是東疆的3倍。降水增量北疆最大,東疆最少。

二、氣候變化對新疆水資源的可能影響

(一)冰川水資源的變化

新疆地區冰川的面積約占中國冰川總儲量的46.84%,是中國冰川規模最大和儲存量最多的地區。冰川對氣候變化反映十分敏感,氣候變化對新疆水資源的最大影響是對河流上源冰川儲存量的影響,進而影響河流徑流量。IPCC報告顯示,新疆是過去100年來溫度上升明顯的地區之一,自20世紀以來新疆大多數冰川呈現出明顯的退縮狀態,而且最近這30年出現了強烈的加速趨勢。由于溫度的升高和降水的變化,新疆冰川強烈虧損,冰川徑流增大,在短期內有助于綠洲進一步擴展和經濟建設進一步發展。但其負面影響的結果也必須重視,其最大的負面結果是隨著冰川徑流的增大,冰川洪水災害的頻率增大。

(二)新疆內陸河徑流的變化

新疆全區有大小河流570多條,另有山泉溝272處,河流中除額爾齊斯河流入北冰洋水系,奇普恰普河流入印度洋水系外,其余河流均為內陸河。

(三)氣候變化對蒸散發的影響新疆深居中緯度

歐亞大陸腹地,地形地貌復雜,氣候類型多樣,表現尤為突出的是天山山脈橫亙中間,將新疆分成了氣候差異非常顯著的天山山區、南疆和北疆3大區域。天山山區屬冷涼半干旱、半濕潤氣候區,北疆為溫帶干旱、半干旱氣候區,而南疆為典型的暖溫帶極端干旱氣候區,新疆各區域明顯的氣候差異,必將對潛在蒸散發量的變化產生深刻的影響。

(四)氣候變化對生態的影響

近幾十年以來,新疆生態演變的基本趨勢是:綠洲與沙漠同時擴大,而處于兩者之間的交錯帶縮小,生態環境總體上向劣化方向發展。幾十年來天然綠洲面積與人工綠洲面積增加了1.06萬km2,增加了10%,綠洲總面積的凈變化,只有北疆呈明顯增長趨勢,疏勒河基本持平,其它區域人工綠洲的面積擴張不足以取代天然綠洲的面積退化,綠洲總體規模呈萎縮狀態。從近50年新疆的氣候變化來看,由于新疆各地的降水都有明顯的增加,所以,不能說沙漠擴大和交錯帶縮小是氣候因素起主導作用,而應該是以人類活動為主導。特別是人類對水資源的利用不合理,導致水資源時空分布發生變化,自然植物被嚴重的破壞。新疆境內的湖泊是以流域為單元的水分循環的重要環節,它對人類活動的干擾最敏感,它是流域水量平衡的綜合體現。內陸封閉湖泊是氣候變化和波動的最敏感的指示器,并且是干旱、半干旱地區水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評價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對湖泊的影響,對合理開發、利用干旱、半干旱地區的湖泊資源具有重要意義。

三、結語

從近幾十年新疆的年平均氣溫、日照時數和降水量等幾種主要氣候要素變化狀況來看,各區域變化趨勢基本相同,由于氣溫、日照時數和降水量等因素的影響,使得新疆區域的冰川面積呈退縮趨勢,徑流量呈增大的趨勢及蒸發量呈增多的趨勢,并且氣候影響的極端天氣頻率也增加增強,從而影響了新疆的生態系統。但是各種因素分別對新疆水資源影響的程度大小,以及如何更合理地表征新疆地區氣候變化的事實,進而為研究氣候變化對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的影響提供依據,都有待于進一步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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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范文5

【關鍵詞】互嵌 國際機制 全球治理 氣候變化 國際貿易 公民社會

【作者簡介】德國康斯坦茨大學政治與管理學系博士生

一、背景介紹

當前,“全球化”趨勢日益加劇,全球性危機層出不窮,直接危及國家安全、國際安全和人類安全。這些挑戰的波及范圍和深度已經超越傳統國界,超出單個國家應對的能力,我們已經身陷“風險社會”。

國際貿易波動會影響國內經濟發展,影響收入分配、社會穩定和政府能力等,并引致安全隱患,它已經成為國際上的重要安全議題,并將其他領域涵括了進來。 在既有貿易體系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鴻溝”越來越大,不公正的貿易體制一方面使弱國和貧困人口喪失利用貿易走向未來的能力,另一方面,這種不公正非但不會讓貿易帶來和平,反而會在國家和族群間播下沖突的種子。

同時,氣候變化問題也已然成為全球最為緊急的安全議程。氣候變化已然對國際社會、相關國家和受影響群眾形成明顯威脅。 這種隱患與威脅可能會不平等地施加于應對能力極其有限的最脆弱國家和人群身上。 作為一種子系統安全威脅,氣候變化與經濟、社會、政治等安全領域密切相關,這種議題間的“聯結政治”(linkage politics)最終必定會產生由氣候威脅引致的“安全復合體”。

但是,這兩個議題在全球治理體制建構過程中屢次折戟。作為當前最為成熟的國際體制,世界貿易體制自2001年便開始啟動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多哈回合發展議程,時至今日,其達成依舊充滿疑問。自《京都議定書》之后,作為正在建構的國際機制,氣候變化應對體制的進展乏善可陳。與哥本哈根會議相比,坎昆會議雖然在減排測量和減排基金方面達成共識,多國也表達“滿意”態度; 但是,《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紛爭和共識的具體實施卻令人擔憂其前景。

同時,從1999年西雅圖世界貿易組織部長會議至今,國際公民社會組織在國際談判上展現著更為明顯的能見度。國際公民社會雖在規模和動員能力方面然稍顯稚嫩,但作為獨立行為體,它已經基本形成一套獨具特色的話語體系。面對兩大議題步履維艱,公民社會組織開始跳出“”和“新自由主義”思潮的框架,批判國際談判體系及其主導思維的適應性問題,希望另辟蹊徑,尋找解決全球問題的方式。

這兩種機制的遭遇和新行為體的興起展現了當前全球治理面臨的困境,即一方面,全球問題迸發,人們對治理質量和數量的需求劇增,當前全球治理體制無法回應大眾需求;另一方面,面對全球問題,國際機制自身效能乏力,治理效果不彰;第三,新興行為體并未得到主流國際機制認可和接納,民間社會的力量被實質地排除在外;最后,全球治理理論也面臨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實踐的挑戰。

為清晰地剖析全球治理中存在的機制創建和效率乏力問題,本文特別選取貿易議題和氣候變化議題及其內在“互嵌”結構作為案例研究對象,從全球治理相關框架出發,通過對議題本身、回應機制以及參與行為體進行分析,對當前最為成熟的國際機制(全球貿易體制)和正在創建的國際機制(氣候應對機制)進行理論審視,以期通過案例分析展現全球治理中議題交疊和機制關聯的內在機理,并通過公民社會的視角來探討當前國際體制與社會大眾需求之間的“鴻溝”。

目前而言,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尤為重要。首先,無論是氣候變化議題還是貿易議題都是當前全球治理的熱點,關系著國家和民眾的切身利益。

其次,氣候機制是建構中的嶄新機制,貿易體系則是轉型中的成熟機制,將二者進行結合研究有助于探討國際機制建立過程中的共性因素。人為分割全球治理體系和國際機制議題并不能解決問題,當多元議題盤根錯節之時,對議題互相“嵌入”問題進行分析,有助于國際機制研究的進展。

第三,作為全球治理和國際政治新興行為體,公民社會組織很少關注單一議題,將貿易和氣候納入到公民社會組織的視角中,有助于更為實際地展示全球治理中“不一樣的聲音”,有助于發掘公民社會組織話語作為一個體系的特性,更有助于為未來全面討論全球治理體系提供基點。

二、理論分析框架:議題交疊、機制關聯和新興行為體

“風險社會”趨勢的加劇凸顯全球治理體系的困境。無論是基于現實國家利益,還是基于建構中的全球共同責任,各國都希望并紛紛訴諸不同問題領域的國際機制應對當前的挑戰。但是,全球治理的“制度叢”(institutional complexes)并沒有展示出足夠的回應力和有效性,甚至形成“制度擁塞”現象。 全球問題的波及范圍和破壞性遠遠超出國際體制的駕馭能力,不同問題領域互相交纏,對當前國際體制形成更大挑戰。同時,各種機制大多建立在人為劃分的專業知識基礎之上,缺乏對治理框架下的不同機制契合程度的考量。這使機制間的關聯性和內在沖突日益明顯,影響著國際機制的回應性,削弱了全球治理體制的有效性。此外,以國家為中心的治理體制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合法性質疑。機制“需求-供給”鴻溝需要公民社會主體的參與。

本文將從問題結構、機制關聯和新興行為體等角度對當前全球治理和國際機制理論進行審視,并從理論角度尋找導致困境的原因和內在機理。

1. 交疊的問題結構

“全球化”趨勢日益深入,其脆弱性和敏感性影響也不斷擴展,首先,全球性問題繼續并且以加速方式迸發,遠遠超越以前的問題數量;其次,問題影響范圍日益擴大,影響程度越來越深入;第三,全球性問題開始“結合”起來共同侵蝕國際安全和人類安全, 這都挑戰著專業化和單一化的問題應對模式。

恰如奧蘭•揚(Oran R. Young)所言,許多全球問題出現“非線性”特征,并且問題的演變經常會被“突然地、惡性地并且無法挽回地”中斷,然而,當前全球治理措施適用范圍略顯簡單,難以應對“以前從沒有碰到過、突然改變、無序變化和緊急發生”的問題。 基歐漢(Robert Keohane)曾經指出,如果僅僅將世貿體制作為跨政府的貿易機制,其運行“非常成功”,但是若將貿易和其他問題領域的聯系(貿易與……的問題)考慮在內,則會出現問題。 吉爾平(Robert Gilpin)也認為,貿易問題其實已經聚集到“文化、國家和其他不容易通過討價還價找到折中方法的復雜問題上”。

2. 關聯的國際機制

國際機制之間的相互關聯機理日益明顯,超越了治理機制的設計初衷,制度關聯(institutional linkage)的方式與契合程度影響著國際機制有效性的發揮。 盡管全球治理框架包含“制度叢”或各種“安排的聚集束”(clusters of arrangements), 但是全球治理的效力依然飽受質疑。

現存的治理結構是“一個復雜的非中心化的權威格局”,其優點是“這些互相獨立的體制具有在國際秩序的其他組成部分遭受嚴重挫敗后生存下來的能力”。但是,由于體制由不同行為體“因不同的目的”而建立,并且參與創制的人“頻繁地”聚焦于建立具體的單一體制,“很少或者根本就不想協調”其在不同機制中的工作,并建立相關機制間的關系,因此機制劣勢也顯現出來,即“體制在解決問題的重疊和交叉方面能力還很不夠”。

“具體問題的體制密度越來越高”, 應對單一具體問題的國際體制在其運行中也越來越依賴于“與其他制度安排的復雜聯系”。這種制度之間的互動對相關體制的運作結果具有重要影響,“進一步看,隨著將來國際社會中功能性不同的活動之間相互依賴性的增強和國際體制密度的增加”,制度間的“撞擊”和互動“注定”凸顯。

3.全球公民社會興起

非國家行為體,特別是全球公民社會(global civil society),越來越成為全球治理之中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新行為體出現直接沖擊著當前的全球治理結構和國際機制的回應性需求。

全球性問題的解決不可能單靠國際政治主要行為體就能實現。第一,當前國際結構形態早已步入“復雜聚合體系”(complex conglomerate system)時代, 全球公民社會興起,與其他非國家行為體一起成為國際政治和全球治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并與國際行為體形成多重關系。

第二,以國家行為體為主要參與者的全球治理體制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合法性挑戰。 當前的主流國際體制在程序上無視其他行為體的參與和透明度,在結果上則可能淪為大國牟取利益進行再分配的“漂白”工具,從而造成弱勢行為體利益的被剝奪與不公。

第三,國際機制“有效性”和“回應性”要求全球公民社會的參與。公民社會在網絡塑造、議程設定與倡導、推動國家合作、提升公共參與以及促使公共政策變化等方面有助于提升國際體制的問題解決能力。

奧蘭•揚認為,盡管全球治理中,國家依然是最為重要的行為體,但是非國家行為體的作用正在加強,特別是全球公民社會“正在形成”。 他堅信“有證據”顯示“一種次要的社會體系正在國家社會周圍成長”,全球公民社會已變成“全球治理中社會環境”的有機組成部分,相應地,在國際體制背后存在著“一個非國家行為體和全球公民社會的關系領域”。

他同時指出,在實踐方面,“國際體制中非國家行為體起著重要作用”,基于社會的影響,“全球公民社會發揮作用的力量”可以對相關國際體制的運作帶來巨大壓力。所以,單從研究方面而言,就需要“更多地關注那些國家和非國家行為體通過復雜的方式互相作用的制度安排”;同時,有必要探討全球公民社會在全球治理中發揮作用的機制,并提出國際社會及體制與全球公民社會之間的聯系是全球治理中值得關注的“一個新的研究議程”。

綜上所述,全球化潮流對國際社會結構的“解構”依舊在繼續,不同問題領域之間的交叉也日益展現,以前應對具體問題的專業化機制及其關聯反而成了制造問題的“罪魁”。與之相關,以國家為中心的國際機制需要予以改變,全球公民社會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及其對國際機制有效性的影響也需要厘清。

三、“貿易-氣候”互嵌結構:議題交疊與機制關聯

1. 文獻回顧

對貿易議題和氣候變化議題之間的聯結研究尚屬一個比較新的課題。對氣候議題“話語”的建構大多把握在思維主導的國際組織手中,特別是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環境署、聯合國貿發會議、世界銀行等。 對“氣候”話語在國際組織中發酵的現象,已經有學者作了闡述。

國內關注單一議題的學者比較多,對氣候變化與貿易聯結的關注大多是介紹國外相關研究進行闡釋。在目前的文獻中,有的學者從政策方面呼吁重視氣候變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有的從作為環境問題組成部分的氣候變化 和貨物貿易規則角度,初步探討國際貿易機制與氣候變化應對機制的“松散的潛在的聯系”;也有學者根據世貿組織與環境署報告,介紹梳理氣候和貿易之間的關聯。

但是,公民社會并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和認真的審視。雖然公民社會也比較早地意識到貿易和氣候的關聯,卻未進行理論化, 遑論從公民社會話語體系角度對氣候變化及貿易議題進行深入研究。人們對貿易與氣候變化之間的聯結關注明顯不足,需要改變。

2. 貿易與氣候關系:概述

氣候變化“很有可能”由人類活動導致。 自由貿易作為工業化與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支柱,全球貿易發展與溫室氣體的排放有著緊密聯系,對氣候變化負有歷史責任。

一方面,貿易利益誘惑是西方國家開展工業化的動力,工業化等人為因素是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原因。貿易開放主要從三個方面影響溫室氣體排放,即規模效應(Scale effect)、結構效應(Composition effect)和技術效應(Technique effect)。

其次,支撐國際貿易運行的環節,特別是貿易運輸所使用傳統能源而遺留的“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也是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來源。

此外,缺乏管制的貿易自由化還扮演氣候變化“共犯”角色。在利益驅動下,若干能夠吸收溫室氣體、減緩氣候變化進程的資源被“商品化”并進入市場;或被利于產生市場利益的資源替代或擠占空間。

當然,如果人們能夠從貿易中獲益,可能逐漸要求有助于環境和氣候現狀的產業結構和貿易體制。規模效應和技術效應實際上是反方向運行的。貿易拓展并不必然導致全球暖化,但是合理貿易體制有助于改善全球暖化現狀。

3. 全球貿易體制和氣候應對機制的關聯

全球性問題的解決之道通常并不局限在單個領域,而是“牽一發而動全身”,與其他領域和國際機制緊密關聯。

對貿易和環境關系的關注源于《21世紀議程》。 先于氣候治理框架存在的國際制度(如貿易、能源、金融和政治)已經影響著全球變暖的進程,若不同時調整這些體制,氣候治理框架自身無法遏制全球變暖步伐。

更為重要的是,國際機制是國家行為體特別是大國權力利益分配的產物。議題不同的國際機制建構也遵循同樣的權力利益邏輯,氣候談判不僅關系權力利益分配,而且也必然影響到作為有機系統的全球機制“群”中的權力利益調整。

鑒于氣候變化造成的嚴重影響,國際社會自20世紀70年代便開始關注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排放問題,并于80年代開始探討利用國際制度來治理氣候問題。從1988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成立開始,國際氣候治理制度框架日益擴充,主要包括《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劃》、《波恩政治協議》、《馬拉喀什協定》、《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德里部長級宣言》、《巴厘島行動計劃》、《哥本哈根協議》和最近的《坎昆協議》等。這些協議構成應對氣候變化的先期框架,但是真正的氣候應對機制及其實施框架尚未達成。

成立于1948年的多邊貿易體制(GATT/WTO)可以稱得上是最為成熟的國際機制。目前,它包含153個會員,以WTO規則為基本規范的雙邊和地區性的貿易體制也逐漸增多, 國際貿易體制的先期存在也使氣候危機應對不得不考慮其與貿易體系的聯系與路徑依賴。

首先,貿易途徑已經成為支配氣候應對措施(減緩、適應與資金支持等)的思維。當前流行的氣候變化應對機制中無一不充斥著資本、市場和貿易的影子。

減緩 (Mitigation)和適應(Adaption)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措施。 其中,氣候變化應對措施又可以細化,如《京都議定書》引入“共同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排放貿易”(Emissions Trading)、和“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三個國際減排額度的主流機制,由此發達國家可以通過這些靈活機制與發展中國家合作在全球范圍內減排,又同時使二者共同獲益。再如,《斯特恩報告》中提議四種應對方式,即“碳排放貿易”、技術合作、采取行動減少森林砍伐和適應措施。 此外,這些策略還包括各種能夠改善氣候現狀的技術與服務,鼓勵使用高效低排放的能源和使用其他綠色產品等,也包括幫助受影響人群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相關技術、服務和產品。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條第5款和《京都議定書》第2條第3款都強調一種“有利的和開放的國際經濟體系”,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不能在國際貿易中受到任意不公正的歧視和隱蔽限制。

這些措施的實際運行基于市場和貿易的思維,并在國際機制特別是貿易體制之下運轉。如“碳交易”等實質上基于貿易和市場機制;各種產品和技術的流通擴散也需要貿易體制支撐。支持者辯稱,這將能夠利于減緩氣候變化的技術和商品的自由流通,推動全世界的氣候變化減緩進程。

其次,在當前的多邊和雙邊貿易體系中,對氣候治理的關切已經成為一種“顯學”。但是,多邊貿易規則并沒有針對氣候變化的具體適用規則,只是將其視為環境議題予以規范,從而構成當前貿易與氣候應對措施的基本框架。

孕育世貿組織的《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特別強調貿易開放和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抖喙块L宣言》(Doha Ministerial Declaration)第31條針對貿易和環境議題,也提出“削減或適當地消除環境產品和服務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世界貿易體系中的相關規則,特別是多哈發展回合,如果能夠真正實施,有助于國際社會特別是脆弱國家提升氣候變化應對適應能力;規則的不當使用則可能危及氣候制度框架的有效性。

從貿易角度來看,應對氣候變化主要要求當前貿易體制能夠提升資源配置的效率,加強不同國家之間的氣候相關服務、技術和商品流通,提升受影響國家和群體的應對能力。貨物和技術的自由流通涉及多邊貿易體制中的關稅或配額規則、補貼政策、非關稅壁壘問題、技術標準、衛生標準、知識產權問題和與之相關的服務貿易。 通過這些政策,推動“氣候友好”(climate friendly) 的技術和服務自由流動,并建立貿易與環境之間的相互支持體制。(參見下頁表一)

WTO希望通過三個方式減緩氣候變化。第一,通過價格和市場機制將溫室氣體排放內部化;第二,通過開發金融機制推動“氣候友好”商品和技術開發與流通;第三,通過設立相應技術要求來推動相關技術和商品的使用。 同時,氣候減緩措施及預期措施都會與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相聯系,如污染許可證自由分配。各種“邊界碳調整”(border adjustments)也可能采取這種形式。 WTO設立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TBT)致力于確保管理、標準、測試和認證程序等不會帶來繁冗障礙,并以規則保障高效能源技術和利于減緩氣候變化的技術不會在國際貿易中被施加障礙,從而保證對氣候變化的減緩和適應;這也可保證缺乏技術的國家更加容易地獲取相關技術。

但是,現在的多邊貿易體制及其規定實際上限制了氣候變化應對技術、服務和商品等要素的自由流通。第一,貿易規則限制了氣候政策的選擇范圍,技術產品流通阻礙和發達國家的補貼在當前世貿體系下容易形成貿易摩擦和沖突。 若干貿易體制條款可能會阻礙氣候變化的減緩。

第二,當前貿易規則不利于“氣候友好”技術的轉讓,特別是非關稅壁壘問題和知識產權問題的阻礙?!扒鍧嵃l展機制”的推廣會經常遭遇貿易壁壘的阻礙。 若干發展中國家因知識產權無法采用“氣候友好”的技術、產品和服務。

由此可見,原本兩個不甚相關的領域和治理機制已經難以阻擋地結合在一起,形成難以分離的綜合體。在多哈回合談判之中,氣候和環境商品、技術與服務是多哈回合受阻的重要原因;而在氣候變化談判之中,與貿易緊密相連的關稅壁壘、綠色壁壘、技術轉讓和知識產權問題,也是阻礙氣候措施達成的主要力量。 2009年底WTO失敗與哥本哈根氣候談判草草收場也為貿易與氣候議題的關聯提供了負面證明;而2010年世貿組織多哈回合談判進程的緩慢也似乎與坎昆會議細節問題(如氣候友好技術與產品轉讓)的磋商成效受到掣肘。

那么,貿易和氣候議題談判為什么會“同病相憐”?除關注行為體的傳統“利益博弈”之外,有無其他分析路徑?當前全球主流的國際體制和全球治理思路與當前多種議題談判同時進入“死胡同”有沒有內在聯系?

四、批判的力量:全球公民社會看“貿易-氣候”體制

作為新興行為體的全球公民社會,它擁有一套與國家行為體不同的問題意識和觀察視角,并在全球治理和國際政治之中扮演著不同角色。

根據波蘭尼(Karl Polanyi)的觀點,資本主義制度下市場和社會間存在著持續的張力,自發調節的市場無法持續下去,市場秩序可能會給社會帶來破壞性的后果,同時,正是因為市場的威脅,社會意識的日益覺醒,形成了“自我保護的社會”,從而與國家展開互動,以應對商品化對社會的破壞性后果。并且,對市場價值而言,社會價值不應該是從屬性的。

就公民社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方面而言,基歐漢和奈認為,“全球化造就了各種非政府行為體……的擴散,它們期望自己的聲音為人所知”,并在全球治理結構中,非政府行為體,尤其是全球公民社會渴望參與到“與自己休戚相關的領域之中”。

全球公民社會對氣候治理中的貿易自由化傾向進行反思便是在全球多層次治理層面上“波蘭尼命題”的體現,也是其參與“休戚相關”領域的表現。在貿易和氣候變化議題方面,公民社會反思并批判了當前氣候治理體制建構過程中的市場拓展現象,并從社區、民眾和權利的角度展現了其與國家行為體之間的互動與沖突,凸顯了公民社會的自我保護機制。

本文分析了23家貿易相關國際非政府組織及組織網絡 自2006年氣候議題升溫以來至2010年12月份坎昆會議閉幕的聲明、工作論文、社區調查和研究報告及訪談,聚焦于貿易與氣候變化的關系,并追蹤“反”貿易自由化組織網絡――“我們世界不容出賣”網絡(OWINFS)的相關理論觀點,希望從全球公民社會視角來梳理公民社會話語的完整脈絡。

1.從觀點到模式:公民社會的批判

公民社會在氣候議題領域影響力逐漸增強,提出了較為完整的分析框架,著力于批判當前的主流氣候機制,提出替代性(alternative)建議。全球公民社會試圖通過抗議、倡導和政策建議等方式撼動主流國際機制、國家以及跨國公司權威,呼吁建立氣候治理框架時能夠拋棄“新自由主義思路”。公民社會分別從全球暖化的原因、應對手段的誤區、貿易體制問題等方面對主流觀點予以批判和反思。

第一,自由貿易及其驅動的能源密集型(energy intensive)工業發展源于西方的新自由主義模式,正是它們的集合才最終加劇了工業革命以來全球暖化和氣候變化問題。要遏制氣候變化步伐必須從貿易根源上尋找答案,也正是現在的新自由主義主導的多邊貿易體制才使得氣候變化減緩步履維艱。 這也恰恰符合波蘭尼所認可的打破國際沖突怪圈的“關鍵性步驟”在于“扭轉社會生活應該從屬于市場機制的理念”。 烏爾里希•貝克(Ulrich Beck)也曾經指出,人類面臨的威脅是由社會所制造的風險,西方社會所主導的經濟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制造了風險,同時也加強了對風險的掩蓋。

第二,當前主流的氣候治理框架是由發達國家占優勢地位的新自由主義發展和管制模式,是從推崇市場機制的新自由主義思潮出發的。但是,市場機制并不是萬能的,其本身就有若干內在問題。 在這種模式主導下,用于解決氣候危機的各種手段,實際上就是“購買”適應和減緩措施。 以貿易和市場為機理的“碳交易”、“碳轉移”以及“清潔發展機制”等,都充斥著對市場的過分信任,被指責為“大騙局”(Big Hoax)。 《京都議定書》生效后,“碳交易”發展迷茫、“碳價格”被發達國家控制、 氣候危機惡化已證明以貿易作為治理手段的疲軟。

第三,在新自由主義機制之下,貿易過分自由化會催生若干錯誤手段,并主宰當前氣候變化談判議程。 公民社會組織質疑WTO“貿易導向”(trade-oriented)的“環境產品和服務”(EGS)自由化是解決氣候危機的關鍵。若干學者也提出質疑,即關稅削減能否推動“氣候友好”技術和產品的擴散。

公民社會指責WTO以“多哈發展回合”為名義推進自由化,這非但不會帶來發展,更不會解決氣候變化,因此它們呼吁終止自由貿易,并在新自由主義體系外尋找氣候變化的手段。 有學者認為,多數國際組織一邊將“氣候保護”掛在嘴邊,另一面卻和往常一樣堅持本業。 (參見表二)

就清潔發展機制而言,其初衷是通過市場和產權界定來對環境保護予以經濟激勵,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搭建橋梁并提供實際幫助,在經濟發展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減少排放。但是,碳排放商業化和市場化的機制在實踐中偏離軌道,被扭曲成投資者獲取暴利的途徑。市場機制的介入實際上削弱了《京都議定書》效力。 清潔發展機制可能產生新的貧困和擴大的不平等,加劇資源私有化,損害社區的永續發展,甚至還會浪費各種資源,危及糧食安全。 此外,若干跨國公司通過碳交易逃避減排責任,其權力因貿易自由化渠道而得到強化,加之大多推行清潔發展機制的母公司都位于發達國家,因此這些措施被看作對發展中國家實行的“碳傾銷”(Carbon Dump)或“碳殖民主義”。

第四,盡管當前貿易談判和氣候談判存在差別,但是國際貿易機制中的主要成員也同時主宰著氣候變化談判,因此氣候談判很可能也被納入新自由主義的市場主導范式中。新自由主義體制不僅在過去幾年中拖累金融體制,并且還很有可能導致氣候變化談判裹足不前。 有學者通過文本分析認為主流的國際組織僅僅將氣候變化視為“空包彈”(Empty Signifier),它們并不想改變,而僅僅是“將氣候保護‘納入’全球霸權秩序卻無需改變世界經濟的社會結構”。

2. 從權利正義到弱勢人群:公民社會話語的特質

公民社會希望以“權利為本”(rights-based)方式,推動相關機制從“市場迷信”與“經濟發展”向“永續社區”(sustainable community)發展和“人民”(peoples sovereignty)終極關懷方向轉變。正是這種價值和轉變從深層塑造了全球公民社會與國家行為體不同的問題意識、批判視角和方法論視角。

首先,與政府及政府組織聚焦國家利益分配和義務承擔相比,公民社會更加強調公平和正義的基本理念。國家行為體在制度建構中主要關注競爭性的權力結構和氣候變化導致的國家與國際安全后果。全球公民社會則將氣候變化發展限定為“氣候正義”(Climate Justice)議題,并將視野落到人類安全領域。這種公平不僅是國家之間的公平,也從相關國家國內不同群體間角度上來看待公平。氣候變化的起因是發達工業國家,但是在各國危機應對能力不平衡的前提下,氣候變化的消極影響對生態脆弱和欠發達國家而言尤其惡劣。

其次,全球公民社會強調“權利為本”的邏輯起點,特別是欠發達國家的發展權利和弱勢人群的基本權利與發展權。與一刀切地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極端觀點和“權力利益為本”不同,國際非政府組織提出“溫室發展權”(Greenhouse Development Rights)概念框架,在既定全球氣候變化指標的基礎上,關注基本人權,賦予相關貧困人群以發展權,并免于其氣候義務。

第三,與國家及其衍生行為體聚焦于維持或者改革現存國際機制不同,全球公民社會則具有明顯的“反體制”色彩,這種色彩也源自于公民社會的“反全球化”傳統。有些國際非政府組織人員認為,如果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一種斗爭,那么這種斗爭并不是東方與西方或者南方與北方之間的斗爭,而是全球民眾與從氣候危機中漁利的跨國公司和國際金融機構間的斗爭。

第四,公民社會在工作手法方面呈現不同于國家行為體的特征。它們更加重視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注重從微觀社區的實際需求出發,強調參與的重要性,打破國家的界限,從全球主義的視角來對待相關的弱勢群體,并能通過自身參與發現被故意或無意忽視的盲點議題、人群和相關議題。

最后,與國家行為體相比,全球公民社會或非政府組織更關注社區層面多元弱勢群體生計影響,它們關心不被重視但長遠而言有重大影響的人群和議題,除為欠發達國家發聲之外,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弱勢關懷還包括“氣候強制移民”、“氣候難民”以及其他受影響人群,特別是婦女群體、兒童、少數民族、土著居民及其傳統文化傳承,并強調本土社區資源保護的重要性。

公民社會組織堅信愛因斯坦所言:“我們不能用制造問題的方法來解決問題?!惫裆鐣^點超越傳統自由制度主義和現實主義窠臼,能對解決全球問題提供新思路,并利用其關注權利為本、微觀層面和社區參與的優勢,在社區層面催發公眾意識,在行動中尋求可行的解決之道。

當然,從公民社會角度來看待全球問題,可能陷入“只破不立”,顯得比較“激進”和“革命性”。雖然其若干策略方法在某些社區推行取得成功,但是其普遍性還是未知數。其獨特話語體系可以激發我們思考與反思當前國際體制進展過程中的問題,把這些問題納入到主流思維框架中,將有助于更好地縮小民間社會需求與國際體制供給之間的鴻溝,也能更好地維護大眾的利益與發展權利。

如果在當前主流國際體制中,能夠真地引入“人民”、“權利為本”和“永續發展”等公民社會的需求,減弱結構對民眾權利的限制,縮小國際機制“需求-供給”鴻溝,這將不啻于一場全球治理的新試驗。

五、結論與建議

本文從問題領域結構、治理機制連接和行為體等視角出發探討了國際自由貿易體系與氣候變化間的關系,解答了貿易開放對全球變暖的負面推動作用、氣候變化應對框架及具體措施中的貿易思維和當前國際貿易規則體系對氣候變化應對的阻礙等問題。同時,本文關注了全球公民社會在氣候和貿易議題領域的聲音,在對主流觀點進行分析、批判和反思的基礎上,展現出它們的獨特視角。本文試圖對其進行理論化總結,解釋其動力機制,從而有助于豐富當前國際關系多元視角的氣候變化議題研究。

氣候變化的原因及分析范文6

由國際衛生組織災難傳染病學研究中心(CRED)和聯合國國際減災策略中心(ISDR)等共同的年度報告顯示,從2000年到2007年,自然災害的數量以每年8.4%的速度遞增,主要是洪水、風暴等和氣候相關的災害的增加。國際紅十字會氣候中心的首席氣候專家Maarten van Aalst也報告了同樣的觀測結果:1987到1997十年間,全球每年發生的自然災難大約200起,進入21世紀,這個數字已然翻倍。

氣候災害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要遠遠大于其對發達國家的影響。氣候災害對發達國家的影響主要表現在經濟方面,而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則往往是摧毀當地居民的基本生計。亞洲一直是受自然災害(特別是由氣候原因造成的自然災害)打擊最大的地區,2007年37%的自然災害發生在亞洲(主要和強季風影響有關),經濟損失占全球的46%,而受災人口高達90%。亞洲的孟加拉國、印度和中國更居受災人口、災難死亡人數的前三位。

中國面臨氣候災害加劇的挑戰

而最近五十多年問,特別是最近十年間,中國經歷的氣候災害的強度和頻率也呈上升趨勢,主要表現在大部分陸地區域強降水發生頻率升高;某些極端事件如熱晝、熱夜、熱浪更為頻繁;更大范圍地區發生強度更強、持續更長的干旱;熱帶氣旋(臺風和颶風)強度增大。

僅在2007年一年,我國就發生了眾多與氣候變化有關的氣候災害。2007年的夏天,我國淮河流域發生了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山東、福建、廣東、湖南等地則遭遇了罕見的暴雨,個別地區的降雨強度超過了百年一遇,甚至二百年一遇。2008年初,中國南方18省區遭受了大面積冰雪災害,2008年夏天南方各省又都經歷了洪水、臺風等眾多氣候災害,“XX年不遇”的字樣屢見報端。

作為世界上受自然災害特別是氣候災害影響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氣候災害每年帶給中國的損失是巨大的。根據國務院2009年的《中國的減災行動》白皮書,中國70%以上的城市、7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土面積受到洪澇災害威脅。2009年初,中國北方八個省份遭遇了半個世紀以來最為嚴重的干旱,近400萬人吃水困難,河北、甘肅等十二省區出現三十年一遇的罕見干旱,特旱區達五十年一遇,1.43億畝小麥受旱。

由于海陸溫差形成的東亞季風偏弱,從20世紀70年代后半期以來引發了中國境內一系列大范圍旱澇等重大氣候災害,包括1976年以后華北的持續干旱、1998年長江流域的特大洪澇、2006年重慶百年不遇的酷暑干旱和2007年淮河流域的洪水。僅2008年1、2月份波及中國南方20個省區的嚴重雪災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1516.5億元,相當于2008年一季度全國GDP(61490.6億元)的2.47%(胡鞍鋼《汶川地震災害評估及災區重建的報告》)。世界氣象組織專家認為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拉尼娜現象(海表溫度異常偏冷,是厄爾尼諾之后的矯枉過正現象)和大氣環流異常聯手,是造成2008年中國有氣象記錄以來最嚴重雪災的主要原因。

進入2010年,中國水資源豐富的西南地區更是出現歷史罕見的持續干旱,值得我們警惕。中國公民社會組織在氣候災害中的參與狀況

在氣候災害面前最脆弱的人,是那些居住在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區域、生計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賴氣候、本身欠缺資源和應對能力的人。世界范圍內,生活在沿海地區或低海拔島國、河流三角洲、城市貧民窟和旱災頻發地區的人更易面對氣候災害的考驗。在中國,貧困地區與生態環境脆弱地區存在高度的關聯性,兩者在地理分布上具有較高的一致性。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與國際扶貧組織樂施會2009年6月17日在北京共同《氣候變化與貧困――中國案例研究》報告,指出氣候變化已成為我國貧困地區致貧甚至返貧的重要原因。95%的中國絕對貧困人口生活在生態環境極度脆弱的地區,已經成為氣候變化的最大受害者。

作為人類脆弱性和氣候變化影響交鋒的最前沿,氣候災害正成為國內外關心氣候變化的人士,尤其是公民社會組織無法回避的焦點問題之一。但遺憾的是,中國公民社會組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缺乏在氣候災害領域的工作實踐,這其中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

首先,由于政策和國情等原因,中國公民社會組織的發展與國際上相比還處于初級階段,民問組織的數量、規模和財力都十分有限,很多民間組織還處于接受外來“輸血”的狀態。而氣候變化作為一個全球性問題,不論在研究上還是實踐上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和人員投入,這讓很多國內的民間組織常常感到無處下手,力不從心。

其次,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的情況下,中國面臨著眾多亟待解決的環境問題和民生問題,相對而言,氣候變化問題引起關注的程度還比較輕,時間也比較短,很多民間組織還沒有將其作為主要工作內容。即便是國內的環保機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也并沒有將氣候變化列入其主要的工作內容,即使有的環保機構參與了氣候變化工作,往往也專注于相對容易操作的倡導和宣傳等方面,很少觸及氣候災害這樣具體的基層實踐工作。

再次,氣候變化是全球性的,很難在一個區域內解決,而公民社會組織往往具有很強的區域性,在一個區域內采取行動并不能立刻產生顯著的效果,這也使很多國內的公民社會組織缺乏從事相關行動的動力和目標。

而且,氣候變化和氣候災害造成的后果相當復雜多樣,而公民社會組織往往集中在某個領域開展工作(環保、扶貧等),這也增加了公民社會組織介入氣候變化議題的難度。

最近幾年,隨著中外公民社會組織的交流越來越頻繁和減緩氣候變化的緊迫性,中國公民社會組織(包括國外民間組織在華的分支機構)也開始越來越多地接觸這個議題,開展了大量工作,也嘗試了一些聯合行動,但是在氣候災害救助方面的參與還是不足。

中國公民社會組織在氣候災害救助的可行性

中國是一個自然災害發生比較頻繁的國家,應對這些氣候災害的措施卻往往屬于傳統“救災”的范疇,而在中國的國情下,政府一直被認為是救災的主力,而相對而言,中國政府也確實在救災方面做得比較迅速、有效。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公民社會組織就應該將氣候災害救助的工作完全交給政府,政府在救災方面固然是主力,但是在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下,氣候災害正變得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常態化,而政府的救災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

首先,在中國現行的救災體制下,防災與救災還是相對脫離的,分別由民政部、農業部、商業部等多個部門分頭管理,往往不能及時有效地從整體上將防災、救災、災后重建進行整合。在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未來氣候災害的發生將越來越頻繁,我國當前的這種救災防災體制將面臨嚴峻的挑戰。

氣候變化的本質就是它與人類生產生活和發展有著緊密聯系。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氣候災害的問題上,中國的救災體系也有必要嘗試打破以前的領域劃分,進行整體綜合的規劃。而中國的公民社會組織則應該發揮自己扎根本土的特點,在社區綜合災害管理方面進行先驗性的探索,推動中國災害管理制度的改進和完善。

實際上,國際上已經有相關的經驗。如孟加拉的很多民間組織就從事了很多構建社區災害管理體系的工作,進行社區災害管理的分析研究,并參與政府災害管理機構的工作。在這些基礎上,孟加拉政府部門和公民社會組織合作,從國家到各村級都建立了有效、系統的緊急備災機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最近的幾次嚴重的颶風災害中,傷亡和損失都比以往大大減少。在國內,也有一些民間組織開始始嘗試社區層而的災害管理工作,如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和本土民間組織綠色流域開展的流域管理,都是很有意義的探索。

其次,在突發的災害面前,政府的首要責任和工作往往是確保主要大城市安全、交通干線暢通,媒體的關注焦點也放在這些方面,而對于弱勢群體和地區往往缺乏足夠的關注。這在2008年雪災中表現得尤其明顯,而這正是公民社會組織發揮自己作用的地方。而原來就在弱勢群體和地區開展工作的民問組織也應該聯系氣候變化和氣候災害給各自所在社區帶來的影響,將社區發展和扶貧與氣候變化狀況相結合,做好氣候適應和災害救助工作。

雖然全球氣候變化的嚴峻形勢已經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但是對于氣候災害,人們往往依據以往的經驗和制度慣性將之視為偶發事件,對其應對策略也往往納入救災的工作范疇,具有臨時性和一次性的特點,缺乏可持續性和長期性,沒有融人日常氣候應對計劃。實際上,不管是政府還是公民社會組織都不應該把氣候災害當作偶發事件或者額外的負擔,而應將其作為更有效地減少貧困、促進發展、提升項目實力的機會,對于從事社會發展和扶貧工作的公民社會組織,應該將氣候變化和氣候災害產生的影響納入日常的工作,而不是將氣候災害作為突發事件來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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