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體制的類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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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體制的類型

經濟體制的類型范文1

一、治理視角的村民自治

當前學術界對村民自治的研究,包含著兩種十分不同的視角,一種視角主要從民主的方面來研究村民自治制度實施的狀況及其后果,這種視角關注的焦點問題是村民自治制度作為一種民主制度,在當前村莊社會中的實施狀況及其對村民民主意識、民主觀念乃至民主技術的訓練程度,這種視角的研究是當前學術界村民自治研究的主流;另一種視角是從治理的方面研究村民自治制度實施狀況及后果,特別是研究村民自治的實踐可能性,其關注的焦點是村民自治作為一種民主化的村級治理的具體過程、運作基礎及其主要特征,這種視角的研究近年逐步受到學術界的重視,成為村民自治研究由政策性解釋學術研究向政策基礎性學術研究過渡的重要標志。 從治理的視角來研究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制度安排就變成為一種民主化的村級治理制度,這種制度既不同于傳統的村莊自治,也不同于政權意義上的民主制度,用“村民自治”而不是“村自治”這一概念,表達了前一種治理的含義[1],村民自治是一種社會民主而非政治民主,則表達了后一種治理的含義。

從治理的角度來研究村民自治,正好與村民自治制度的緣起相關。村民自治制度在廣西一些山區自發產生的時候,就是為了應對人民公社解體之后出現的社會失序現象[2],自發產生的村委會引起國家的重視,既與當時民主化的語境有關,也與當時農村治理面臨的困境有關。而在實踐中和《村委會組織法》的規定來看,村民自治在村莊(行政村)秩序保持中可以起到的作用,應是村民自治的核心要義。 民主化村級治理的關鍵即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的村莊內生秩序狀態,這種狀態是通過四種民主辦法即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來達到的。從治理角度研究村民自治,實質上就是研究以民主的辦法來形成村莊內生秩序,這些秩序包括經濟的合作(如公共工程建設),抵御上級過度的提取,抗御地痞對村莊的騷擾,以及監督村干部的行為等等,這樣,治理視角所關注的問題就是用民主的辦法來形成內生村莊秩序時的過程、可能及特征。而正是因為村集體經濟資源狀況的不同,造成了用民主的辦法來形成村莊秩序時的過程、可能、特征及其側重點上的不同,這種不同就是我們本文將要重點討論的民主化村級治理的分配型和動員型類型。我們將以村民代表會議的民主決策過程及村民代表能力來展開討論。

二、民主化村級治理的理論過程

若理想化,民主化村級治理可以劃分為兩個相互聯系的部分,一個部分是用民主的辦法來決策村務,其內容包括選舉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開村民會議表決,以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進行村務決策和監督;一個部分是用集中的辦法來辦理村務,即由村干部這些具體的村民推選出來的人將村民決策的村務辦理下去。

展開以上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的實質就是形成村務決策和推選出執行這些村務決策的人員,從理想狀態來講,村民可以隨時罷免自己選出來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實際上則因為罷免需要成本,就為村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的行為相對脫離村民意愿提供了可能。村干部及村民代表這種相對脫離村民的狀態,必然帶來民主化村級治理的第二個部分即用集中的辦法來辦理村務的后果。相對的脫離既為村干部創造了發揮個人才干的空間,也為村干部提供了謀求私利的機會。

村民代表也是相對脫離于村民的,但一般來講,村民代表較村干部離村民更近,一是因為村民代表是更小范圍村民推選出來的,更重要的是,村民代表并不掌握著村干部一樣辦理村務的權力,而只是決策和監督村務的權力。因此,也可以將村民代表當作村民的一個部分,而單獨將村干部作村務的辦理人,即集中的主體。

從村務決策的形成即村民意愿的角度,村級治理面對的首要問題當然是村集體公益的維護,或說如何在村莊范圍內獲得公益,減少外部性,這種村民意愿的典型是修路架橋和維護治安等具有強烈外部性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在不能依靠外部的國家和村內個人提供的情況下,村集體辦理這些事業成為最佳選擇,這時候,村民都會有讓村集體來興建這些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的愿望和要求,村民也很容易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的形式形成具體的村務決策。

問題是,雖然每個村民都希望獲得公益的好處,但每個村民也會盡可能減少自己為獲益所付出的成本。每一項公共工程和每一件公益事業的受益者或受益者的受益程度都是不平衡的,一些人受益很多,一些人受益無多甚至反受其害,這樣,雖然村民都期待村中公益,卻因為受益不可能均衡,而鮮有在每一件具體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決策中一致同意的情況。少數人服從多數人正是實踐中運行的民主制度的規則,大多數村民或村民代表可以作出村務的決策,但村務的辦理卻難以跨越這些具體村務決策中的少數反對派。

在辦理村務時,村干部缺乏制度上和組織上對付反對派的辦法,雖然這些反對派只是村中的少數派甚至只是個別村民,這時候,村干部可以調用兩種資源,一是村莊輿論壓力,一是個人魅力。當反對大多數村民的少數村民在村莊中處處感受到來自鄉鄰以道德評價為特征的輿論壓力時,他們不得不隨大流,忍受自己的“苦難”。輿論壓力正是傳統社會的特征,涂爾干的“機械關聯”就是這個意思。當前中國農村因為經受巨大變革,“機械關聯”大都解體,村莊輿論壓力難以阻止少數人對自身利益的尋求。個人魅力是村干部可以調用的另一種資源。一個善于說理的人往往可以說服那些不能忍受暫時受到利益損害村民去期待不久的利益回報,一個道德高尚的村干部可以讓村民提高對利益受損的忍受度,一個社會關系多的村干部可以帶來反對者的壓力,而一個性情暴燥、身體強健的村干部,則可以構成對反對者的身體威脅。總而言之,在村莊輿論不能對村中少數反對派構成壓力時,辦理村務的村干部的個人魅力和能力,就成為一種可能的替代手段,現實中這種情況到處可見。

除以上兩種辦法以外,村集體經濟成為村干部可以調用的另一種資源。擁有豐富村集體經濟資源的村莊,大多數村民可以不顧少數人的反對而決定資源如何分配與使用,村干部也可以利用村集體資源來建立對村民的獎罰機制,少數村民若反對大多數村民的愿望和決策,他們雖然可以不顧村莊的輿論壓力,卻不得不考慮經濟利益上可能受到的損害,從而不得不照應多數人的愿望。況且村集體經濟資源的豐富,使得村干部可以不從村民那里抽取資源,就可以辦理好村中公益事業。

麻煩出在村集體經濟較少的村莊。較少的村集體經濟決定了辦理村中公益事業,需要從村民手中抽取資源,所謂“村民事業村民辦”這一可以套用在任何具體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上面標語所表達的。而這種提取因為缺乏強制手段(村級民主不是國家民主的一個部分,不具有暴力工具的后盾),而在少數反對派拒絕出錢出力時,村干部無計可施。較少的村集體資源也減少了村干部強制村民順應村中大多數人意愿或村中公益事業的能力。這樣一來,在一些村集體資源較少的村莊,在既缺乏村莊輿論壓力,又缺少村莊能人的情況下,村莊中公益事業就可能成為每個村民都期待,但每一件公共工程或公益事業都因為受到少數村民的反對,而辦不下去的狀況,這種狀況會大大損害村民本來可能得到的好處,或為了得到這種好處,而不得不讓每個村民花費更大代價(比如集體建供水設施和每戶打井)。辦理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的村民意愿是不成問題,通過村民大會或代表會議形成村務決策也不成問題,但在辦理村務時,村干部卻往往面對著無法逾越的少數反對者的反對,最終致使民主化的村級治理效果不佳。

這就是說,從理論上看,決定民主化村級治理狀況的關鍵是村中可能出現的少數反對派能否被說服成為合作者,或直接說被壓服。如前所述,這取決于村干部的個人能力,村莊輿論壓力以及集體經濟資源的多少。

村干部個人能力和村莊輿論與民主化的村級治理的互動關系,我們已分別討論[3],本文中,我們重點討論村集體經濟資源對于民主化村級治理的影響。

三、集體資源與民主化村級治理的類型

如前所述,村集體經濟資源在兩個方面深刻地影響著民主化的村級治理,豐富的村集體經濟資源增加了村干部說服或壓服少數反對派的能力,同時,豐富的村集體資源使得民主化村級治理所面對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資源的提取,而是集體資源的分配,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民主化村級治理可以依據村集體資源的多少區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動員型村級治理和分配型村級治理。

在村集體經濟貧乏的村莊,民主化村級治理包括以下兩個具體過程,一是相對容易達成的關于村莊秩序的決策,特別是修路架橋等公共工程和維護治安等公益事業的決策。而在這些決策達成以后,村干部就必須說服村中的少數反對派以順利完成決策。因為村集體經濟資源的貧乏,村中舉辦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所需要的人、財、物資源必須從村民中提取出來,這個從村民中提取人財物資源的過程,往往是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能否辦成的關鍵,若村中有少數村民拒絕這種人財物的提取,村干部缺乏對這些村民的強制手段,而只要村中有少數人可以拒絕這種提取,村中的其他村民必然起而效仿。一件于所有村民有益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因為村干部無法說服少數反對者而最終流產,這種一再流產的好事,反過來會打擊村民對村集體的信心和合作辦理公益事業的信心,村民不再指望有公共的集體利益,而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價去追求自我的秩序。

村民不會滿足于每個人自己為政的狀況,而會越來越感受到集體合作的好處。河上架橋方便了每個村民的出行,泥濘的小路為每個村民帶來了麻煩,治安不良則造成了每個村民的不安全感。而因為公共工程等事業的外部性,沒有哪一個單個的村民有能力提供這些每個村民都需要的秩序,村民懷念起人民公社時期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來,村莊秩序成為村民的追求目標。村莊公共秩序受到的破壞越嚴重,村民對公共工程的需要就越強烈,就會有越多的村莊公共輿論要求村干部為村民辦些實事,會有越多的村民愿意為獲得村莊公共秩序而犧牲一些個人暫時的利益,會有越多的對少數反對派的壓力,這種情況下,村莊中若有強人出來擔任村干部,他便可以借助這種輿論上的強勢,以自己的說理能力或身體暴力來說服或壓服村中少數反對派,村中公共工程最終建得越來越多,村莊秩序反過來以遠遠超過村民個人付出的程度回報每個村民,這個強人村干部因此威信更高,為村民提供公共秩序的能力更強,他達成了村集體經濟貧乏村莊中汲取村中經濟資源以維持村莊秩序這一村莊自治的目標。

村莊自治不同于村民自治,以強人治村為特色的村莊自治,容易出現兩個引起村民不滿的問題,一是強人治村時,他選擇的治理目標可能會過于脫離村民愿望的實際,這種對實際的脫離,既可以包括上級安排下來的超出村莊實際需要的種種達標升級活動,也可以包括他因為個人眼界的局限乃至私利考慮而決定下來的公共工程目標。二是強人治村容易出現權力的濫用,尤其是在辦理公共工程等公益事業中,為自己謀取私利,最終導致好的公共工程目標成為村民支出的惡夢,村民手中的資源是提取上去了,公共工程卻遙遙無期。村民因此而失望和憤怒。

村民自治作為一種民主化的村級治理辦法,正是要解決以上村莊自治中可能存在的弱點。一方面,民主化的村級治理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達成公共工程的決策,這就從理論上排除了村莊公共工程脫離村民意愿實際的可能。而在村干部辦理公共工程的過程中,村民不僅有通過村民代表會議等形式監督村干部的制度,而且村民理論上可以通過選舉或罷免村干部來約束村干部的不良行為。正是通過以上兩個過程,民主化村級治理為村集體經濟資源貧乏村莊的村民提供了獲得村莊秩序的信心、渠道和能力,村民因此有更多籌辦公共工程的積極性,村干部也因此有更多舉辦公共工程的雄心和能力。

換句話說,在村集體經濟資源貧乏村莊,村級治理或村莊公共秩序獲得的關鍵,是村干部提取經濟資源的能力,民主化村級治理因為解決了強人治村中容易引起村民不滿的因素,而提高了村民對公共工程的信心和支持力度,從而提高了村干部在辦理村莊公共工程時說服少數反對者和動員村莊資源的能力。顯然,集體經濟資源貧乏村莊的民主化村級治理的核心,正是這種村莊資源動員能力的提高,因此,可以將這種民主化的村級治理稱之為動員型村級治理。

與集體經濟資源貧乏村不同,掌握著大量村集體經濟資源村莊的治理,因為擁有大量可供支配的經濟資源,而具有很強的提供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的能力,村莊秩序在某種意義上是不成問題的。但這并不是說掌握有大量集體資源村莊的秩序不會遇到挑戰,這種挑戰同樣來自于村中的少數反對派。

既然掌握有大量經濟資源,村干部便有使用這些經濟資源的理由,而正是村集體經濟資源的使用上面,不受監督的村干部可能會謀取自己的私人好處,集體資源越多,村干部謀取私人好處的危險性就越大。他們名義上是在建一座橋,但事實上這種橋只是方便了村中少數人的出行,而大多數村民獲益不多,甚至他們建橋之初,就是為了將工程承包到自己親友,以撈取個人好處。這樣,在擁有大量集體經濟資源的村莊,民主化的村級治理可以監督村干部的不良行為,防止村干部濫用村集體資源。不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批準的決策,是違反制度的決策,作出違反制度決策的村干部,不僅可能受到村民的責難,而且在決策出現失誤引起爭執時,村干部要承擔程序不合法的責任。

因此,集體資源豐富村莊的村干部們也樂于召開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來討論如何使用村集體的資源。這時的村干部在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時,他們完全不同于集體經濟貧乏村莊村干部召集村民開會以提高對村莊資源動員能力的動機,他們更多的是需要一個名義上合法的程序,這樣在使用村集體經濟的資源時,可以減少責任的承擔。這種民主化的村級治理,便構成一種分配型的村級治理。

四、動員型村級治理與分配型村級治理的比較

如上所述,因為村莊集體經濟資源的不同,帶來村級治理具體過程和功能重點的不同,這種不同構成了動員型和分配型這樣兩種類型的民主化村級治理機制。通過比較,可以增加對民主化村級治理類型區分的認識。

對于動員型村級治理而言,既然村集體經濟資源貧乏,村集體舉辦公共工程和公益事業,就需要從每個個體村民手中汲取人財物資源,在村級民主缺乏暴力強制的情況下,村干部缺乏強制提取村民資源的能力,他們便可以通過村民代表會議這種形式來討論村務,通過村民大會的形式來動員村民,通過自己的身體力行和與村莊精英人物的個人關系來尋求村中的諸種支持。從民主的形式來看,動員型村級治理關注的焦點不是規范的民主形式,而是這種民主辦法是否真正具有動員村民的能力,或者說動員型的民主化村級治理,更側重于實質民主的層面,若村中有若干具有權威影響的精英人物,村干部將這些精英人物請過來開一個并不規范的村民議事會,這個議事會即可以作出一個有助于建設村莊公共工程和提高村干部工作能力的決策,這個決策可以減少村干部在辦理具體村務中受到反對的阻力,反過來,既然民主化村級治理側重于實質民主的方面,有些時候,通過規范的民主形式比如召開村民大會或由村民選舉的村民代表作出的決策,雖然具有多數人通過的結果,少數反對者卻并不一定認可這個決策,他們具有足夠讓這個大多數人通過的決策擱置下來的能力,他們拒絕為諸如公共工程建設和公益事業投資提供他們應該分攤的份額。他們拒絕分攤,便足以造成動員型村級治理的困境,這就引出動員型村級治理的第二個特點,即其民主更多強調一致通過而不是少數服從多數,重大的村務決策多是妥協的結果,而不是表決的結果,舉凡表決,大都不會有好的治理效果。從這種意義上講,動員型村級治理是一種少數人決定的民主治理制度,以村民代表會議決策重大村務的過程為例,動員型村級治理一般較少采取表決的形式來通過決策,而較多充分討論以達成妥協,參加村民代表會議的人員不僅有正式選舉出來的村民代表,而且有受邀請而來的與決策村務有關的各方面頭面人物。

若在村民代表會議的討論中遇到堅定的反對者,哪怕這些反對者只是極少數,且其反對的理由并不充分,這些極少數的反對派也往往有能力使村務決策半途而廢。這就構成了動員型村級治理中的少數人決定的后果。不僅如此,動員型村級治理中的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決策,還需要村民代表具有代表能力,即村民代表有足夠影響村民接受決策的能力,若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或代表性不夠,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村務決策,同樣會在村干部具體辦理村務時,受到少數村民的反對,這種反對也有致使通過的村務決策流產的可能。

在動員型村級治理中,若有一次諸如公共工程建設的決策被一致通過且順利實施,村民可以從中獲得好處,村民下一次就有通過更多如此決策的理由與可能,這樣一來,民主化的村級治理制度在村集體經濟資源貧乏的村莊也可以得到有效運作,村莊動員能力日漸增強,而村莊秩序日漸獲得,在民主與村莊秩序之間,形成了良性循環,這構成了一種增強型的動員型村級治理類型。不過,并非所有動員型村級治理制度都具有增強型的特征。若有多次對全村公益十分重要卻因為少數村民的反對而不能達成決策的事情發生,就會影響村民對集體合作的信心,少數村民也更加敢于聲明個人利益而不顧村莊利益。這樣的少數總是存在,在每一件具體的村務中都會存在,這樣造成民主化村級治理的困境:村莊動員能力下降,村莊日漸失序,在民主與村莊秩序之間形成了負反饋,這構成了減弱型村級治理類型。

對于分配型村級治理而言,因為村集體掌握著豐富的經濟資源,其運作特點便與動員型村級治理十分不同。在民主的形式上看,分配型村級治理因為關注的焦點不是從村民那里汲取資源,而是如何合法地使用村集體占有的資源,因此,這種民主更加注重其形式的層面,村務決策一般會有規范的程序,關注程序合法性,決策過程強調少數服從多數,參與決策人應具有合法的參與身份,非正式參與者沒有表決的資格等。以村民代表會議為例,在作出重大村務決策時,大多強調參加會議人員的合法身份,要有較為規范的會議記錄,參加會議的人員需要簽名以示自己對重大村務決策負擔責任,傾向于用表決的形式通過決策,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并不如動員型村級治理村莊那么重要,只要是通過合法程序產生的,什么樣的人當村民代表關系都不很大。與此相關,村民代表會議在決策村務時,少數反對者的聲音往往被大多數人所掩蓋,而顯得過于弱小,而通過的村務決策在村中即使遇到反對者,也不大會中途改變。從這種意義上說,分配型村級治理是一種多數人決定的民主治理制度,在某些時候,多數人可能過于忽視村中少數派的聲音,而構成實質上的多數人專制。

五、結語

以上簡略地疏理了民主化村級治理兩種類型的不同,這種疏理對于深化村級治理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以當前展開實證研究的村級治理來講,學術界大多忽視了村級治理類型不同所具有的不同意涵,而將動員型村級治理與分配型村級治理混為一談。一般來講,在城郊農村和經濟發達地區,經濟的發展帶來土地的增值,土地集體所有的產權安排,使得村集體往往可以從升值的土地中獲益甚多,村集體不僅掌握著大量升值的土地資源,而且掌握著土地征用款的使用權,這些集體擁有的資源,就為分配型村級治理提供了村莊前提。此外,那些村辦企業發展較好的富強村莊,也具有分配型村級治理類型所具有的一應特征。從當前這些村集體占有大量經濟資源的村莊數量來看,這類村莊的數量無疑只是農村的極少數,10%左右,但從學術界現有實際研究來看,只占少數的分配型村莊卻受到了多數學者的關懷,而占中國農村90%的動員型村級治理村莊,卻很少受到學者的關注。這顯然不是很正常的現象。換句話說,通過民主化村級治理類型區分,可以凸現分配型村級治理和動員型村級治理所具有的理論意義及它們所代表村莊的實踐意義。

其次,作以上治理類型的區分,有助于讓村級治理研究者特別是實證研究者明確自己研究村莊的類型,從而避免以偏概念,防此在提出理論觀點,特別是政策建議時,有意無意忽略自己調查的個案背景,而作出一統中國農村自己的研究結論。 再次,以上治理類型的區分,還有助于理解學術界在鄉村研究領域的學術和政策爭論。當前學術界的一些爭論,之所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并且都有實證研究的支持,往往是爭論雙方缺乏對鄉村治理類型的把握,動員型村級治理村莊的調查當然把握不住分配型村級治理制度的特片,反之亦然。

我們以上所作的關于民主化村級治理的兩分,是關于村級治理研究的一個初步成果,拋磚引玉,希望有更多相關成果出現。

[1] 參見徐勇:《中國農村村民自治》,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45頁。

經濟體制的類型范文2

橫紋肌溶解癥是一類由于橫紋肌破壞和崩解,導致肌酸激酶等肌細胞內的成分進入細胞外液及血循環,引起內環境紊亂和急性腎衰竭的疾病,常由藥物引起,其表現有肌痛、無力、肌酸激酶升高、血肌酐升高等。由于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數據庫中病例報告描述信息局限,能明確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癥的典型病例較少,故在對兩個品種病例報告的分析評價中,除了對橫紋肌溶解癥進行了分析以外,對可能與橫紋肌溶解相關的一些表現也進行了統計分析,如肌痛,這些癥狀可能與橫紋肌溶解相關,也可能由其他原因引起,如周圍神經炎。

替比夫定

替比夫定是一種合成的胸腺嘧啶核苷類似物,具有抑制乙型肝炎病毒脫氧核糖核酸聚合酶的活性。主要用于有病毒復制證據以及有血清轉氨酶(ALT或AST)持續升高或肝組織活動性病變證據的慢性乙型肝炎成人患者。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中,替比夫定引起的肌肉骨骼系統損害較為突出,尤其是引起的橫紋肌溶解癥值得關注。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情況 2004年1月1日~2010年4月30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共收到替比夫定相關病例報告329例,其中嚴重病例報告97例,嚴重病例報告70%來源于生產企業報告(其中10例來源于文獻報道)。

嚴重不良反應/事件中,肌肉骨骼系統損害61例,約占63%,其中橫紋肌溶解癥7例,其他可能與橫紋肌溶解相關的具體表現為肌酸磷酸激酶升高41例次、肌痛10例次、肌病7例次、無力4例次、肢體疼痛4例次、腎功能異常1例次、肌炎1例次。

嚴重不良反應/事件其他系統損害中,中樞及外周神經系統損害表現為周圍神經病變、局部麻木、頭痛、感覺神經病、神經根損傷等;消化系統損害表現為惡心、腹瀉、肝功能異常等;其他系統損害表現為心肌損傷、心律失常、白細胞減少、低血鉀等。

WHO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數據庫情況 截至2010年4月30日,共檢索到WHO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數據庫替比夫定不良反應事件病例報告127例次,不良反應也是以肌肉骨骼系統損害為主,與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數據庫基本一致。其中橫紋肌溶解2例次,可能與橫紋肌溶解相關的不良反應/事件表現31例次,其中肌酸磷酸激酶升高11例次、肌痛7例次、肌病7例次、關節痛1例次、肌無力1例次、肌炎1例次、關節炎1例次。

典型病例 患者,男,29歲。因“慢性乙型肝炎”于2008年9月16日開始服用替比夫定片,1次/日,1片/次(即600 mg)。2009年8月29日,患者出現腿部疼痛,導致上樓困難,X線檢查顯示無異常。2009年9月22日,患者出現下肢水腫伴少尿。實驗室檢查結果顯示:肌酸磷酸激酶(CK)4 490 U/L,肌酐(Cr)277 μmol/L,尿酸(UA)712 μmol/L,血乳酸6.5 mmol/L,尿蛋白(++),尿隱血(+++),尿酸918 μmol/L。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癥合并酸中毒。停止使用替比夫定片,并住院治療。

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是一種核苷類似物,具有抗人體免疫缺陷病毒(HIV)和乙肝病毒(HBV)的活性。用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和與其他抗逆轉錄病毒聯合使用治療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1999年在中國上市,目前有3個規格,商品名分別為賀普丁(100 mg,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和病毒活動復制的、肝功能代償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療)、益平維(150 mg、300 mg,與其他抗逆轉錄病毒聯合使用,用于治療HIV感染的成人和兒童)。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情況 2004年1月1日~2010年4月30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共收到拉米夫定相關病例報告405例,其中嚴重病例33例。拉米夫定的病例報告中23%來源于藥品生產企業。

拉米夫定病例報告的主要表現 皮膚及附件損害:如皮疹、瘙癢、斑丘疹、剝脫性皮炎等;消化系統:如惡心、嘔吐、腹瀉、腹痛、谷丙轉氨酶升高、肝功能異常、HBV-DNA升高、胃腸脹氣、胃腸道反應等;肌肉骨骼系統:如肌肉疼痛、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關節痛等;神經系統:如頭暈、頭痛、失眠等;血液系統: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貧血;全身性損害:如無力、過敏樣反應、發熱等。

405份報告有關肌肉骨骼系統和代謝損害情況中,可能與橫紋肌溶解相關的病例報告19例次,其中肌痛報告10例次,其次是關節痛5例次,肌酸激酶升高4例次(均高于正常值10倍)。

WHO藥品不良反應數據庫情況 截至2010年4月30日,共檢索到橫紋肌溶解14例次,其他可能與橫紋肌溶解相關的不良反應292例次,肌痛136例次、肌酸磷酸激酶升高88例次、腎功能異常53例次、骨痛15例次。

典型病例 患者,男,22歲,因慢性乙型肝炎于2005年12月開始服用拉米夫定100 mg,1次/日,治療。約1.5年后,隨訪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至750 U/L,未予重視,繼續服藥。1年后再次復查示:肌酸磷酸激酶3848 U/L,遂停藥。3個月后復查肌酸磷酸激酶無下降,至2008年12月3日查肌酸磷酸激酶4 565 U/L,入院予以還原谷胱甘肽,復方甘草酸苷等保護肌細胞治療,肌酸磷酸激酶下降至1 154 U/L。

相關建議

建議臨床醫師在選擇用藥時充分考慮患者病情及用藥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權衡利弊,并將可能的用藥風險告知患者,在患者持續用藥的過程中要注意監測患者的肌酸磷酸激酶變化,以及肝、腎功能等化驗指標,同時在治療過程中一旦患者出現彌漫性肌肉疼痛、肌肉觸痛、肌無力、關節痛等癥狀時,應考慮藥物引起的肌肉骨骼系統損害,立即停藥或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一旦出現嚴重橫紋肌溶解癥,可能會引起危及患者生命的代謝紊亂和急性腎功能衰竭,應立即采取積極的救治措施。

經濟體制的類型范文3

一、我國政企關系的新變化

1.政企關系類型日趨多樣化

當前世界各國政府與企業關系大體上有三種:第一種是"警察與司機關系",政府與企業沒有隸屬關系,政府只需要告訴企業什麼是不該做,企業其余事情政府一律不過問不干涉。這種政企業關系在歐美發達國家比較普遍。第二種是"手足關系",即政府與企業之間相互依賴,官商一體。日本的政企關系屬于該種類型。第三種是"父子關系",企業隸屬于政府,不是獨立的市場主體政府對企業的一切活動都擁有決定權。改革開放前中國的政企關系大致屬于這種類型。

我國經過近20年的改革,政企關系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再是原來的純粹的"父子關系",而是在逐步向包括上述三種類型的混合型政企關系過渡:政府與部分國有企業之間、一些鄉鎮政府與其所轄的鄉鎮企業之間依然保持著"父子關系";政府與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是監督與被監督的"交通警與司機"的關系;一些地方政府與其所辦的企業、部分鄉鎮政府與鄉鎮企業之間則形成了利害相關、生死與共的"手足關系",政府與企業一體,政府企具有了業化傾向。

2.政府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日趨突出

以前,每當談起政府與企業關系,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專業經濟管理部門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但是經過近二十年的改革,其他所有制企業迅速發展,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成為中國經濟發展重要支柱。政府與企業關系不再局限于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于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而政府職能部門與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企業整體之間的關系日益引起關注。這是因為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具有特殊性:首先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涵蓋所有專業領域;其次是職能部門僅僅在某些特定職能上與企業發生關系;第三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是隨機的,非緊密性的;第四是職能部門視企業為均質的,不論企業性質如何,規模多大,都按同等方式平等對待;第五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多為由法律調整的法律關系,這種關系很難由行政手段調整。因此,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是現階段政企關系中的基本關系,在國有企業改革進展到一定階段后,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將是政府與企業關系的全部內涵。

3.企業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的關系重要性增強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與上級主管政府之間的關系逐步理順,而越來越多的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發生關系,如就業、稅收、企業社會負擔的轉移、企業支援地方建設等關系。同時,大型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也面臨如何與所在地政府打交道、建立良好關系的問題。這些企業絕大部分的日常經濟活動都發生在所在地,要受所在地政府約束與管轄。當地政府對企業的態度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否順利進行,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企業對當地政府的支持也會促進當地的社會經濟良性發展。

4.政企雙方在職責上越位與缺位行為同時并存

政府的越位行為表現在與國有企業政企不分、干涉企業經營、亂收費等方面。其缺位行為表現在國有資產出資者缺位、公共服務提供者缺位、市場競爭監督者缺位等行為。企業的越位行為表現是一些國有企業私自處置企業資產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強迫企業職工購買企業股份等行為。其缺位行為表現有國有企業沒能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功能、企業不能按國家政策規定保障下崗職工權益、不履行保護環境職責產生嚴重污染以及偷稅漏稅等行為。

5.政企關系的當事主體呈現多元化狀態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與企業關系不再僅限于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而是政府與國有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的關系;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也不只是企業與專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還要處理與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不僅要與主管政府打交道,還要處理好與企業的本部以及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的關系。政企關系主體日益向多元化方向發展。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所呈現出的上述變化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結果,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必經的階段。對于我國的各級政府和各類企業來說,這些變化是新生事物,在處理雙方關系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種種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解決不好,會影響良好政企關系的建立,從而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運行。

二、政企關系新變化產生的原因

1.市場經濟體制取代計劃經濟體制

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取代計劃經濟體制對政府與企業關系的變化帶來了兩方面的影響。

一方面,為適應市場競爭,企業必須成為市場的主體,成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成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企業法人,從而與在法律上是行政法人的政府具有平等的主體資格,兩者之間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法律上保證的這一平等關系,對政企關系的變化具有重要意義,為建立新型的政企關系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據。

另一方面,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府職能進行轉變以提高效率,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傳統體制是下中國政府的經濟職能具有明顯的弊端。其一是政府的經濟職能與其他職能高度集中在一起,缺少必要的獨立性;其二是政府的經濟職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能,用經濟計劃和行政命令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制;其三是強調用政府的經濟職能(當然同時也使用其他職能)同時解決宏觀和微觀兩方面的問題,政府的經濟計劃和宏觀管理直接"侵入"到企業的微觀經營管理內部。這種狀況直接阻礙了中國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展,轉換政府職能以越來越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迫切要求。因此對政府職能進行了轉變,經過其主要表現是:(1)部分專業經濟管理機構改組為經濟實體或行業協會,不再承擔政府職能。(2)暫時保留的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亦將生產經營權大幅度下放給企業,并進行了大規模的機構和人員精簡;(3)政府管理方式發生了初步轉變,如減少指令性計劃和行政命令,強化宏觀調控職能等;(4)積極探索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實行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分離的新路。政府職能的轉變,為政企關系的變化消除了一個直接障礙。

2.對外開放格局的形成

對外開放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引進了外資,也產生了同時產生了幾種新新性質的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獨資企業。這些企業與我國各級政府在一開始就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因而為我國原來單一的政府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增添了新的內容,也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提供了探索的渠道。

3.所有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我國20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是沿著兩條線進行的,一是經濟運行機制的改革,確立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基礎的,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調控宏觀經濟穩定運行。二是所有制改革,構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所有制基礎。所有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非公有制經濟從無到有,到1997年迅速發展到占經濟總量的1/4,涌現出了一些新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非國有制經濟的壯大與發展,為政企關系的轉變提供了巨大的推動力,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的出現,也是國有企業與政府的關系出現了紛紜復雜的局面,導致了政企關系新變化的出現。

三、合理的企業與政府關系模式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企業對政企關系的轉變前景十分關心,并紛紛提出了自己所希望的政企關系模式。綜合起來看,合理的企也與政府關系應該具備以下原則:

1.主體平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同樣,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維護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體,是能夠承擔行政行為責任的行政法人。企業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間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因而從主體資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2.法治原則。行政機關和企業是不同的主體,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關系,調整這種關系的準則職能是法律。行政機關的活動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必然會影響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動職能在法定范圍內,依照本機關的職責和權限行事,所實行的行政行為必須有充分確鑿的證據并且符合法定程序。當行政權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業權益時,企業有權要其行政機關補救或賠償。企業也必須依法進行經營活動。

3.權利、義務對等。政府的權利是征收稅賦,義務是為納稅人提公共服務;企業的權利是獲得政府的公共服務,義務是向政府交納稅賦。新晨

4.平等保護原則。在職能部門面前,不論國有企業還是非國有企業,都是企業法人,因此,任何企業依法經營都要受到平的保護,任何企業違反法律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5.高效原則。辦事效率是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和業務能力的表現,是政企關系是否協調的重要標志。政府辦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同時推動企業效率的提高。國際經驗表明,高效、廉潔的政府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起飛與發展的關鍵。因此政府的辦事效率不僅是政府內部問題而且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問題。

6.經濟原則。經濟原則適用三種情況:

(1)政府機構設置應遵循經濟原則。一般來說,要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職能,行政機構過小和公務員太少是不夠的,但機構龐大人員冗腫也是不行的,因為會導致人浮于事、職責不清的問題,形成政府內部自我服務的惡性膨脹。因此,機構設置應考慮經費問題,盡可能的降低納稅人的負擔或把有限的資源更多的應用于科學、教育、衛生等事業上去,造福于民。

(2)政府制定或實行某項法規、條例時,應綜合對比該項實行所產生的社會效果或經濟效益以及帶來的負效益,當社會效果大于負效應時才能實施,反之則不應該實施。

經濟體制的類型范文4

一、我國政企關系的新變化

1.政企關系類型日趨多樣化

當前世界各國政府與企業關系大體上有三種:第一種是"警察與司機關系",政府與企業沒有隸屬關系,政府只需要告訴企業什麼是不該做,企業其余事情政府一律不過問不干涉。這種政企業關系在歐美發達國家比較普遍。第二種是"手足關系",即政府與企業之間相互依賴,官商一體。日本的政企關系屬于該種類型。第三種是"父子關系",企業隸屬于政府,不是獨立的市場主體政府對企業的一切活動都擁有決定權。改革開放前中國的政企關系大致屬于這種類型。

我國經過近20年的改革,政企關系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再是原來的純粹的"父子關系",而是在逐步向包括上述三種類型的混合型政企關系過渡:政府與部分國有企業之間、一些鄉鎮政府與其所轄的鄉鎮企業之間依然保持著"父子關系";政府與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是監督與被監督的"交通警與司機"的關系;一些地方政府與其所辦的企業、部分鄉鎮政府與鄉鎮企業之間則形成了利害相關、生死與共的"手足關系",政府與企業一體,政府企具有了業化傾向。

2.政府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日趨突出

以前,每當談起政府與企業關系,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專業經濟管理部門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但是經過近二十年的改革,其他所有制企業迅速發展,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成為中國經濟發展重要支柱。政府與企業關系不再局限于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于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而政府職能部門與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企業整體之間的關系日益引起關注。這是因為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具有特殊性:首先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涵蓋所有專業領域;其次是職能部門僅僅在某些特定職能上與企業發生關系;第三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是隨機的,非緊密性的;第四是職能部門視企業為均質的,不論企業性質如何,規模多大,都按同等方式平等對待;第五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多為由法律調整的法律關系,這種關系很難由行政手段調整。因此,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是現階段政企關系中的基本關系,在國有企業改革進展到一定階段后,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將是政府與企業關系的全部內涵。

3.企業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的關系重要性增強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與上級主管政府之間的關系逐步理順,而越來越多的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發生關系,如就業、稅收、企業社會負擔的轉移、企業支援地方建設等關系。同時,大型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也面臨如何與所在地政府打交道、建立良好關系的問題。這些企業絕大部分的日常經濟活動都發生在所在地,要受所在地政府約束與管轄。當地政府對企業的態度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否順利進行,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企業對當地政府的支持也會促進當地的社會經濟良性發展。

4.政企雙方在職責上越位與缺位行為同時并存

政府的越位行為表現在與國有企業政企不分、干涉企業經營、亂收費等方面。其缺位行為表現在國有資產出資者缺位、公共服務提供者缺位、市場競爭監督者缺位等行為。企業的越位行為表現是一些國有企業私自處置企業資產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強迫企業職工購買企業股份等行為。其缺位行為表現有國有企業沒能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功能、企業不能按國家政策規定保障下崗職工權益、不履行保護環境職責產生嚴重污染以及偷稅漏稅等行為。

5.政企關系的當事主體呈現多元化狀態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與企業關系不再僅限于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而是政府與國有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的關系;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也不只是企業與專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還要處理與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不僅要與主管政府打交道,還要處理好與企業的本部以及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的關系。政企關系主體日益向多元化方向發展。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所呈現出的上述變化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結果,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必經的階段。對于我國的各級政府和各類企業來說,這些變化是新生事物,在處理雙方關系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種種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解決不好,會影響良好政企關系的建立,從而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運行。

二、政企關系新變化產生的原因

1.市場經濟體制取代計劃經濟體制

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取代計劃經濟體制對政府與企業關系的變化帶來了兩方面的影響。

一方面,為適應市場競爭,企業必須成為市場的主體,成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成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企業法人,從而與在法律上是行政法人的政府具有平等的主體資格,兩者之間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法律上保證的這一平等關系,對政企關系的變化具有重要意義,為建立新型的政企關系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據。

另一方面,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府職能進行轉變以提高效率,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傳統體制是下中國政府的經濟職能具有明顯的弊端。其一是政府的經濟職能與其他職能高度集中在一起,缺少必要的獨立性;其二是政府的經濟職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能,用經濟計劃和行政命令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制;其三是強調用政府的經濟職能(當然同時也使用其他職能)同時解決宏觀和微觀兩方面的問題,政府的經濟計劃和宏觀管理直接"侵入"到企業的微觀經營管理內部。這種狀況直接阻礙了中國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展,轉換政府職能以越來越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迫切要求。因此對政府職能進行了轉變,經過其主要表現是:(1)部分專業經濟管理機構改組為經濟實體或行業協會,不再承擔政府職能。(2)暫時保留的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亦將生產經營權大幅度下放給企業,并進行了大規模的機構和人員精簡;(3)政府管理方式發生了初步轉變,如減少指令性計劃和行政命令,強化宏觀調控職能等;(4)積極探索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實行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分離的新路。政府職能的轉變,為政企關系的變化消除了一個直接障礙。

2.對外開放格局的形成

對外開放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引進了外資,也產生了同時產生了幾種新新性質的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獨資企業。這些企業與我國各級政府在一開始就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因而為我國原來單一的政府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增添了新的內容,也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提供了探索的渠道。

3.所有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我國20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是沿著兩條線進行的,一是經濟運行機制的改革,確立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基礎的,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調控宏觀經濟穩定運行。二是所有制改革,構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所有制基礎。所有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非公有制經濟從無到有,到1997年迅速發展到占經濟總量的1/4,涌現出了一些新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非國有制經濟的壯大與發展,為政企關系的轉變提供了巨大的推動力,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的出現,也是國有企業與政府的關系出現了紛紜復雜的局面,導致了政企關系新變化的出現。

三、合理的企業與政府關系模式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企業對政企關系的轉變前景十分關心,并紛紛提出了自己所希望的政企關系模式。綜合起來看,合理的企也與政府關系應該具備以下原則:

1.主體平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同樣,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維護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體,是能夠承擔行政行為責任的行政法人。企業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間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因而從主體資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2.法治原則。行政機關和企業是不同的主體,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關系,調整這種關系的準則職能是法律。行政機關的活動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必然會影響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動職能在法定范圍內,依照本機關的職責和權限行事,所實行的行政行為必須有充分確鑿的證據并且符合法定程序。當行政權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業權益時,企業有權要其行政機關補救或賠償。企業也必須依法進行經營活動。

3.權利、義務對等。政府的權利是征收稅賦,義務是為納稅人提公共服務;企業的權利是獲得政府的公共服務,義務是向政府交納稅賦。

4.平等保護原則。在職能部門面前,不論國有企業還是非國有企業,都是企業法人,因此,任何企業依法經營都要受到平的保護,任何企業違反法律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5.高效原則。辦事效率是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和業務能力的表現,是政企關系是否協調的重要標志。政府辦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同時推動企業效率的提高。國際經驗表明,高效、廉潔的政府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起飛與發展的關鍵。因此政府的辦事效率不僅是政府內部問題而且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問題。

6.經濟原則。經濟原則適用三種情況:

(1)政府機構設置應遵循經濟原則。一般來說,要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職能,行政機構過小和公務員太少是不夠的,但機構龐大人員冗腫也是不行的,因為會導致人浮于事、職責不清的問題,形成政府內部自我服務的惡性膨脹。因此,機構設置應考慮經費問題,盡可能的降低納稅人的負擔或把有限的資源更多的應用于科學、教育、衛生等事業上去,造福于民。

(2)政府制定或實行某項法規、條例時,應綜合對比該項實行所產生的社會效果或經濟效益以及帶來的負效益,當社會效果大于負效應時才能實施,反之則不應該實施。

經濟體制的類型范文5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的一個關鍵問題。它關系到我國企業能否真正成為市場主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能否完善,經濟能否實現健康、持續發展等重大改革課題,因此一直受到經濟理論界和企業界的關注。本文所涉及的政企關系并不僅僅是政府與國有企業的關系

,而是包含了所有性質的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

1.我國政企關系的新變化

1.1政企關系類型日趨多樣化

當前世界各國政府與企業關系大體上有三種:第一種是"警察與司機關系",政府與企業沒有隸屬關系,政府只需要告訴企業什麼是不該做,企業其余事情政府一律不過問不干涉。這種政企業關系在歐美發達國家比較普遍。第二種是"手足關系",即政府與企業之間相互依賴,官商一體。日本的政企關系屬于該種類型。第三種是"父子關系",企業隸屬于政府,不是獨立的市場主體政府對企業的一切活動都擁有決定權。改革開放前中國的政企關系大致屬于這種類型。

我國經過近20年的改革,政企關系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再是原來的純粹的"父子關系",而是在逐步向包括上述三種類型的混合型政企關系過渡:政府與部分國有企業之間、一些鄉鎮政府與其所轄的鄉鎮企業之間依然保持著"父子關系";政府與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是監督與被監督的"交通警與司機"的關系;一些地方政府與其所辦的企業、部分鄉鎮政府與鄉鎮企業之間則形成了利害相關、生死與共的"手足關系",政府與企業一體,政府企具有了業化傾向。

1.2政府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日趨突出

以前,每當談起政府與企業關系,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專業經濟管理部門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但是經過近二十年的改革,其他所有制企業迅速發展,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成為中國經濟發展重要支柱。政府與企業關系不再局限于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于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而政府職能部門與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企業整體之間的關系日益引起關注。這是因為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具有特殊性:首先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涵蓋所有專業領域;其次是職能部門僅僅在某些特定職能上與企業發生關系;第三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是隨機的,非緊密性的;第四是職能部門視企業為均質的,不論企業性質如何,規模多大,都按同等方式平等對待;第五是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多為由法律調整的法律關系,這種關系很難由行政手段調整。因此,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是現階段政企關系中的基本關系,在國有企業改革進展到一定階段后,職能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將是政府與企業關系的全部內涵。

1.3企業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的關系重要性增強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與上級主管政府之間的關系逐步理順,而越來越多的與所在地政府之間發生關系,如就業、稅收、企業社會負擔的轉移、企業支援地方建設等關系。同時,大型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也面臨如何與所在地政府打交道、建立良好關系的問題。這些企業絕大部分的日常經濟活動都發生在所在地,要受所在地政府約束與管轄。當地政府對企業的態度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否順利進行,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企業對當地政府的支持也會促進當地的社會經濟良性發展。

1.4政企雙方在職責上越位與缺位行為同時并存

政府的越位行為表現在與國有企業政企不分、干涉企業經營、亂收費等方面。其缺位行為表現在國有資產出資者缺位、公共服務提供者缺位、市場競爭監督者缺位等行為。企業的越位行為表現是一些國有企業私自處置企業資產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強迫企業職工購買企業股份等行為。其缺位行為表現有國有企業沒能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功能、企業不能按國家政策規定保障下崗職工權益、不履行保護環境職責產生嚴重污染以及偷稅漏稅等行為。

1.5政企關系的當事主體呈現多元化狀態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與企業關系不再僅限于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而是政府與國有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的關系;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也不只是企業與專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還要處理與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不僅要與主管政府打交道,還要處理好與企業的本部以及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的關系。政企關系主體日益向多元化方向發展。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所呈現出的上述變化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結果,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必經的階段。對于我國的各級政府和各類企業來說,這些變化是新生事物,在處理雙方關系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種種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解決不好,會影響良好政企關系的建立,從而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康運行。

2.政企關系新變化產生的原因

2.1市場經濟體制取代計劃經濟體制

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取代計劃經濟體制對政府與企業關系的變化帶來了兩方面的影響。

一方面,為適應市場競爭,企業必須成為市場的主體,成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成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企業法人,從而與在法律上是行政法人的政府具有平等的主體資格,兩者之間不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法律上保證的這一平等關系,對政企關系的變化具有重要意義,為建

立新型的政企關系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據。

另一方面,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必然要求政府職能進行轉變以提高效率,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傳統體制是下中國政府的經濟職能具有明顯的弊端。其一是政府的經濟職能與其他職能高度集中在一起,缺少必要的獨立性;其二是政府的經濟職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能,用經濟計劃和行政命令排斥和取代了市場機制;其三是強調用政府的經濟職能(當然同時也使用其他職能)同時解決宏觀和微觀兩方面的問題,政府的經濟計劃和宏觀管理直接"侵入"到企業的微觀經營管理內部。這種狀況直接阻礙了中國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展,轉換政府職能以越來越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迫切要求。因此對政府職能進行了轉變,經過其主要表現是:(1)部分專業經濟管理機構改組為經濟實體或行業協會,不再承擔政府職能。(2)暫時保留的專業經濟管理部門亦將生產經營權大幅度下放給企業,并進行了大規模的機構和人員精簡;(3)政府管理方式發生了初步轉變,如減少指令性計劃和行政命令,強化宏觀調控職能等;(4)積極探索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實行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分離的新路。政府職能的轉變,為政企關系的變化消除了一個直接障礙。

2.2對外開放格局的形成

對外開放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引進了外資,也產生了同時產生了幾種新新性質的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獨資企業。這些企業與我國各級政府在一開始就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因而為我國原來單一的政府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增添了新的內容,也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提供了探索的渠道。

2.3所有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我國20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是沿著兩條線進行的,一是經濟運行機制的改革,確立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基礎的,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調控宏觀經濟穩定運行。二是所有制改革,構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所有制基礎。所有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非公有制經濟從無到有,到1997年迅速發展到占經濟總量的1/4,涌現出了一些新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非國有制經濟的壯大與發展,為政企關系的轉變提供了巨大的推動力,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的出現,也是國有企業與政府的關系出現了紛紜復雜的局面,導致了政企關系新變化的出現。

3.合理的企業與政府關系模式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企業對政企關系的轉變前景十分關心,并紛紛提出了自己所希望的政企關系模式。綜合起來看,合理的企也與政府關系應該具備以下原則:

3.1主體平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同樣,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維護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體,是能夠承擔行政行為責任的行政法人。企業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間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因而從主體資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3.2法治原則。行政機關和企業是不同的主體,必然有不同的利益關系,調整這種關系的準則職能是法律。行政機關的活動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必然會影響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動職能在法定范圍內,依照本機關的職責和權限行事,所實行的行政行為必須有充分確鑿的證據并且符合法定程序。當行政權力被任意行使侵害企業權益時,企業有權要其行政機關補救或賠償。企業也必須依法進行經營活動。

3.3權利、義務對等。政府的權利是征收稅賦,義務是為納稅人提公共服務;企業的權利是獲得政府的公共服務,義務是向政府交納稅賦。

3.4平等保護原則。在職能部門面前,不論國有企業還是非國有企業,都是企業法人,因此,任何企業依法經營都要受到平的保護,任何企業違反法律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3.5高效原則。辦事效率是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和業務能力的表現,是政企關系是否協調的重要標志。政府辦事效率搞可以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同時推動企業效率的提高。國際經驗表明,高效、廉潔的政府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起飛與發展的關鍵。因此政府的辦事效率不僅是政府內部問題而且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問題。

5.6經濟原則。經濟原則適用三種情況:

5.6.1政府機構設置應遵循經濟原則。一般來說,要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職能,行政機構過小和公務員太少是不夠的,但機構龐大人員冗腫也是不行的,因為會導致人浮于事、職責不清的問題,形成政府內部自我服務的惡性膨脹。因此,機構設置應考慮經費問題,盡可能的降低納稅人的負擔或把有限的資源更多的應用于科學、教育、衛生等事業上去,造福于民。

5.6.2政府制定或實行某項法規、條例時,應綜合對比該項實行所產生的社會效果或經濟效益以及帶來的負效益,當社會效果大于負效應時才能實施,反之則不應該實施。

經濟體制的類型范文6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要求是提高經濟工作的經濟效益。郵電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在改革中同樣應抓住這個中心環節。根據國家政策精神,將經濟發展模式由產值型轉變為效益型。隨著的開展,郵電部門也對經濟體制進行過不少改革和試探。在去年十二月的郵電工作會議上,對加強宏觀控制,改變建設發展資金的分配,使之相對集中:統籌使用;對改善經營、加強核算等等,又作了一系列的改進。但城市改革因涉及面很寬,觸及舊制度很深,比起農村改革遠為復雜、困難。從郵電改革的實踐效果來看,似乎也還未完全擺脫舊制度的羈絆,故有待于從理論上和實踐中作進一步探索。本文提次下面幾個間題,供深入研討時作參考。

一、從第三產業的特性看郵政的經濟效益

什么是郵政通信的經濟效益雖已經多次討論,相關文件也有解釋。但在具體實踐中,如何全面促使郵政通信經濟效益的提高,還常常有所偏頗。近年來,我國對經濟結構劃分也部分地采用了三種產業理論。即在計算國民生產總值時,把有關物資商品流通、金融周轉、信息傳播、智力開發等服務于經濟社會的行業,列為第三產業。第三產業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對社會具有依存性、服務性、層次性或多樣性以及網絡性等特性。發揮它的經濟功能要符合這些特性,郵政也具有上述特性。依存性:第三產業的發展依存于社會經濟體制和發展,‘言不能脫離社會實際需求獨自發展,社會經濟發展也必須有賴第三產業。在第三產業中,多數行業屬于經濟基礎結構。國家要發展經濟,應從宏觀上關心它們的發展。而我國原來的經濟體制,約束了經濟活動及相應的橫向聯系。對勞務生產認為不具有價值,故第蘭產業發展受到限制。郵電通信的發展同樣未被重視。隨著經濟體制改革,通信需求大增,而通信的作用也開始引起重視,這也體現了第三產業依存性的特點。服務性:第三產業的特點是憑籍一定的設備、工具,以自己的服務向社會提供有形或無形的產品。而在多數情況下,都不生產物質產品,而以提供勞務方式去完成服務。因此,服務質量是第三產業中各行各業建立和發展的決定性條件。我們郵電提出“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服務方針,也是反映了我們產品特性的—通信服務是傳遞信息。信息產品的目標是迅速、準確。有人認為郵政與電信不同是實物傳遞,實際上這種實物也是信J息的載體,它與運輸業傳遞實物不同,后者是以能量轉移為目標的。層次性或多樣性:由于第三產業的發展依存于社會需求,要求第三產業具備多層次、多樣化。如搞商業網點不能全都搞大百貨公司、大飯店、大旅社,而應有多種規模,多樣形式的配合。社會對通信的要求也一樣,既要有迅速、高效的電信服務,也要有普及方便的郵政服務。這種情況即使在美國這種電信十分發達的國家中,郵件業務量仍有較大的增長(近年來增長率由1腸左右遞增到2帕以上)。網絡性:由于社會普遍存在對第三產業的需求,故第三產業的服務散布廣泛,并以不同形式互相聯系,形成網絡。而這些網絡匯集的中心就形成了社會的經濟中心。這些網絡組織的合理性與效率,也密切關系到城市經濟的輻射功能。郵政因為是以實物為載體的信息傳遞,以迅速、準確為目標,要求緊密銜接、聯合作業,故形成了組織十分嚴密,效率很高的網絡系統。第三產業這一系列特性,決定了它同國民經濟各部門的作用和關系。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它將加速從生產到消費的流通反饋過程,溝通信息,促進資金周轉,密切橫向聯系,加速技術交流和人才培養,促成經濟地區分工,密切關系到改革的宏觀經濟效益。所以,評價它們的經濟效益,要符合于自身的特性。以使得它們在社會活動中充分發揮應有的經濟功能,同時也使其本身發展具有經濟上的合理性,求其宏觀經濟效益和微觀經濟效益的最佳結合。而這也是郵政經濟改革應達到的目標。

二、郵政經營環境的特殊情況和對經營的要求

西方國家郵政在發展早期都作為國家行政部門,由國家財政保障其建設發展。我國郵政,現作為企業經營,因而必須分析經營的經濟環境,并研究相應的對策。我國改革確定的經濟模式,是在公有制的基礎上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在經營權下放到企業后,企業有條件運用它所掌握的人、財、物生產“商品”,并在商品交換中使價值規律起支配作用。國家不再以行政手段對企業做控制,而是根據建設、發展計劃,從宏觀上運用經濟杠桿,主要通過市場機制進行控制和調節。這些方面的有關政策、法規和市場機制作用,就形成了企業經營的經濟環境。企業就是在此環境中進行竟爭,求得發展。郵政作為企業,雖然也處在這種競爭環境之中,但卻有自己的特殊之處,一方面郵政是國家壟斷經營,另一方面郵政的價格—郵件資費,又是由國家控制。所以在產品交換方面不受市場機制影響,不受價格規律支配。然而郵政的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都會受到資金、市場、勞動市場等各種經濟因素的影響??梢娻]政經營的條件是復雜的,處境是被動的。因此會產生下列兩方面的問題;1、競爭能力薄弱,如何尋找對策由于郵政產品的價格受政策因素控制,故郵政在通信生產中所支付的勞務,未能按照社會必要勞動求得價值補償,此其一。郵政生產能力的有機構成很低,人均固定資產不過三千元左右,所以郵政每百元固定資產的稅利比電信卻高,而勞動生產率卻很低,人均營業收入數很難提高,此其二。目前的政策并未照顧郵政生產的能力有機構成低的特點而降低郵政的積累規模,此其三。因此郵政是處在不公平和不利的條件下進行競爭。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市場機制將在更大范圍發揮作用,可能造成郵政再生產資金和勞動力補償的困難。郵政經營面對這種處境,必須分析環境特點,打破舊制度所形成的消極等待的傳統經營觀點,尋求發展的對策。2、加強宏觀控制,缺乏有效的經濟手段在宏觀控制中,國家對一般企業是通過價值規律的作用使企業的微觀經濟效益能符合于社會效益或宏觀經濟效益的。社會效益要求企業的產品提供更多的使用價值。而使用價值是交換價值或價格的基礎。企業微觀效益則從價格和價值的比較體現,價值規律支配著價格和價值的關系。因而也促使企業生產更多的“使用價值”,這樣使微觀經濟效益符合于宏觀經濟效益。而郵政的價格不受市場機制調節。因此,郵政的使用價值(服務質量)就不可能一般地用價值規律調節。然而第三產業的宏觀經濟效益又關系到社會經濟發展,必須予以重視。因此在郵政經營中心必須尋求其它有效措施調節宏觀經濟效益與微觀經濟效益的關系。由于上述復雜的情況,郵政經營要從理論上研究郵政通信的經濟效果因素和如何達到生產費用支出同通信貢獻之間的平衡。并根據這些經濟特點在實踐中改善經營,調整發展戰略,對新業務開發,改進服務,網路建設與技術進步;研究全系統的經濟核算,分級責任及管理辦法,綜合宏觀經濟效益和微觀經濟效益的合理關系,制訂投資評價的辦法;以及開拓經營尋求資金來源等問題。要統一起來考慮,以求較全面地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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