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經濟問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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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經濟問題

全球經濟問題范文1

20世紀80~90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態勢顯著加快,各國經濟交往日益頻繁,相應地產生了大量的國際商事糾紛。仲裁作為解決國際商事糾紛的主要途徑日益受到重視。我國仲裁制度的建立始于20世紀初,現行仲裁法是1995年9月1日實施的,確立了協議仲裁,或裁或審,一裁終局的仲裁制度,成為中國仲裁制度的一個里程碑。而中國涉外仲裁主要是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雙方依法訂立的仲裁協議組成仲裁庭,對含有涉外因素的契約性和非契約性商事,海事糾紛進行審理,做出對當事人具有拘束力的終局裁決的爭議解決方式,是相對于中國國內仲裁而言的。

由于我國涉外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建設起步較晚,加之涉外民商事的諸多規則和制度又在發展演變之中,使得我國現有的仲裁制度與國際社會還存在一定的距離。

一、我國仲裁制度的差距

1.我國仲裁制度在立法體例上的差距

從世界各國仲裁制度的法律淵源來看,最初各國關于仲裁制度的立法主要有兩種體例:一種是綜合性的民事程序法典體例,即在民事訴訟法典中規定仲裁制度,將仲裁作為其中一個部分加以規定,大陸法系國家初始采用此做法。另一種是單獨法規體例,即制定單獨的仲裁法,專門調整仲裁問題,采用此做法的初始多為普通法系國家。但仲裁制度發展到目前,上述兩種仲裁立法體例與兩大法系己不盡吻合。主要表現在:并非所有大陸法系國家的仲裁立法均采用綜合性民事程序法典體例,如瑞典就于1929年采用了《仲裁法》和《涉外仲裁法》;而普通法系的國家也并非完全采用單獨法規體例,如美國有的州又將仲裁法包容于民事訴訟法。從各種仲裁制度的發展可以看出:兩種立法體例逐漸融合,同時又突出單獨仲裁立法已成為當今仲裁立法的一種趨勢。中國仲裁立法正是順應了這一趨勢。目前,中國仲裁制度的法律淵源既包括單獨的仲裁立法,也包括民事訴訟法典中的有關部分,還包括其他單行的法律、法規、規章中有關仲裁適用的條文。但是,與聯合國推薦使用的《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相比,與外國仲裁立法相比,中國的仲裁還存在著不足。

2.我國在仲裁機構設置上的差距

仲裁機構是執行仲裁制度和實現仲裁任務的組織保證。中國雖和世界上的其他國家一樣在仲裁法中明確了仲裁機構是民間組織性質,但在仲裁機構設置方面,仍有很大差距。由于中國現在還未建立國內商會,所以,依中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中國仲裁機構的設置依中國當前實際情況需要分別進行:涉外的仲裁機構可以由中國國際商會組織設立;國內的仲裁機構只能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來統一建立。仲裁機構的設立仍需由政府批準設立。

3.我國在仲裁規則上的差距

仲裁規則是進行仲裁過程中所應遵循和適用的程序規范。一般而言,各個仲裁機構都有自己的仲裁規則:由于各國法律制度和傳統觀念等因素的不同,各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也不盡相同。我國由于仲裁制度起步較晚,很多規則是在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采納的其他先進國家的規則,自己的體系還不健全,規則還不完善。

4.我國在仲裁與法院的關系上的差距

依照中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法院有權對仲裁協議有效與否的爭議做出決定,但不是采用事后對仲裁委員會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的方式,而是在仲裁的申請和受理階段參與此問題的處理。換言之,在這一階段,仲裁委員會合法院均有權對仲裁協議效力的異議做出決定,并在一定的情形下法院享有優先權,究竟由誰做出裁決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選擇。在經歷了異常艱苦的談判后,我國終于在2001年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涉及的問題是多層次和多方面的,它必然對我國產生影響和沖擊。這首先表現便是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而隨之產生的涉外經濟爭端便對我國的爭議解決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仲裁便在其中。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就要求我國在仲裁方面盡可能考慮適用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這是仲裁的自治性和國際性所要求的,而我國的仲裁制度是在并不完全適合自由貿易和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建立起來的,因此必須加以改革。三、中國仲裁法完善的對策

仲裁之所以成為解決涉外經濟爭端的主要方式,原因便在于其所具有的公正性和經濟性,這也是仲裁所追求的兩個價值目標。我國仲裁制度的改革無疑也應以公正和經濟為導向,在以下方面做出改革:

1.完善仲裁財產保全制度

中國仲裁財產保全制度的立法太模糊、不配套、互相矛盾導致難操作;高成本、無獨立性與國際仲裁脫軌,從而嚴重阻滯了中國仲裁的發展。

國際上為了維護仲裁的權威性在仲裁財產保全的立法上做了與我國仲裁截然相反的規定:第一,不僅法院可以依仲裁機構或當事人的請求“配合”采取保全措施,而且還直接授權仲裁庭可以做出財產保全措施或發出扣押爭議標的物的命令。第二,當事人不僅可以在仲裁制度程序進行當中申請財產保全,而且可以在仲裁程序開始之前申請財產保全。美國、韓國、意大利、新加坡、英國、荷蘭、泰國等國家的仲裁法,仲裁規則或民事訴訟法中都實行“雙軌制”:即仲裁庭和法院應當事人的請求均有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而我國規定只有法院有采取保全措施的權力,至于能否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我國《仲裁法》根本沒有明確規定,且與《民事訴訟法》第93條相沖突。因為《民事訴訟法》第93條第1款《仲裁法》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但按《仲裁法》第28條第2款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財產保全。因為這一規定被普遍認為是“申請人在仲裁機構決定受理仲裁申請之后對仲裁案件做出裁決之前方可提出?!边@就出現了“兩法”之間的沖突。

另外,我國仲裁財產保全的規定無法操作,比如根據我國涉外仲裁財產保全的規定即《民事訴訟法》第258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采取財產保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涉外仲裁機構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提交被申請人的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奔偃绫簧暾埲说淖∷鼗蛘哓敭a所在地均在國外,他們沒有我國法律規定的“中級人民法院”,那么裁定由誰,以及如何操作將成為難題。

因此,法律應當賦予仲裁機構以臨時裁決的方式采取保全措施。同時,比照先進的國際仲裁普遍規則對《仲裁法》予以修訂實行“雙軌制”,即規定法院和仲裁機構都有權裁定或臨時裁決采取保全措施。在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內明確規定審查裁定,采取保全的具體業務庭室。

2.完善我國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制度

我國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制度與WTO的要求有很大距離。主要有:第一.在確立撤銷裁決司法審查制度的立法理由上存在著理論上的矛盾。第二.審查范圍上照搬了1991年《民事訴訟法》不予執行的規定,過于籠統原則且在程序上不明確。第三,司法審查標準的模糊性為法官任意解釋法律留下了“解釋性空間”。對照《紐約公約》,以及《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的規定就可以看出其中的缺陷。高法建立的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的報告審查制度沒有上升到法規的高度且透明度不夠,不符合WTO透明度的規定。第四,對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和撤銷仲裁裁決的司法裁定不允許上訴,這與國際通行規則不符。第五,法院的干預沒有法律規定的限度。

3.強化一元化的仲裁體制

現在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是仲裁體制的一元化即國內仲裁和國際仲裁的一體化,它們之間在仲裁制度上不存在本質區別。就我國而言,傳統仲裁制度也分為國內仲裁和國際仲裁,從性質上講前者屬于公力救濟手段后者屬于私力救濟手段,二者的差別遠遠大于一般程序規則的差異,所以說我國傳統的仲裁體制實際上是一種二元化體制。隨著立法思想的進步,我國于1994年頒布的《仲裁法》對傳統國內仲裁體制予以否定,同時樹立了一元化仲裁規則并在法律條文中有所表現,但由于傳統仲裁二元化體制和觀念的影響國內仲裁與國際仲裁的差別仍然存在,例如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7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國內仲裁裁決時不僅審查裁決的程序事項而且審查裁決的實體事項。一旦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認定事實的主要依據不足或適用法律有誤,裁定不予執行,而人民法院在執行國際經濟貿易仲裁的裁決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審查裁決的程序事項而不須審查裁決的實體事項。另外,國內仲裁與國際仲裁在仲裁員的指定或選定的規定上以及別的仲裁制度的規定方面都存在不同與差異。我國必須進一步消除傳統二元仲裁體制的影響,積極強化一元仲裁體制。

全球經濟問題范文2

(一)經濟全球化的涵義

對經濟全球化的涵義,無論國內還是國外,現在還沒有完全一致的界定。不同的國家、組織及學者,從不同的角度作了不同的界定。但經濟全球化作為一個客觀存在,已為多數學者所認同。經濟全球化最一般的含義,是經濟活動的全球化擴張和全球化聯系,是資本、資源、信息、貿易的全球共享與優化組合。在這個意義上,全球化就是指商品和服務交易、資本流動、技術信息傳播、消費和生產活動等,在全球范圍內日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相互依賴性日益增強的經濟態勢。

(二)經濟全球化的實質

有的學者認為,經濟全球化是市場經濟在全球范圍內的全面推進和空前大發展,因此,經濟全球化本質上是世界經濟的全球市場化。也有的學者認為,經濟全球化本質上是生產的國際化,它使人類社會從“國際貿易”時代進入“國際生產”時代,經濟全球化就是生產的全球化。還有的學者認為,經濟全球化的實質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全球化。

應當說,經濟全球化是一種有著多方面和多層次內涵的復雜社會經濟現象。一方面,它是人類社會生產力和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必然結果和客觀要求,是商品和生產跨越國界發展的結果;另一方面,迄今為止的經濟全球化,又同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向全球擴展有密切的聯系。當前的經濟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向全球擴展的產物。從生產力發展角度看,經濟全球化同科技革命、信息產業等的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系。由于全球信息系統特別是互聯網的迅速發展,新的全球化進程正在實現。從生產關系的角度看,到目前為止,經濟全球化確實又是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全球擴張同時并進。作為人類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產物,經濟全球化有促進和符合社會生產發展的歷史進步性。但作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向全球的擴張,它又有利于發達國家維持世界經濟的舊秩序。經濟全球化給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帶來的是不均等、不公正的競爭機會。

由于發達國家是全球經濟自由化的主要推動者和全球化“游戲規則”的主要制定者,因此,經濟全球化的本質是在科技革命推動基礎上,在西方發達國家推動下的市場機制自發作用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由于不存在談判的機制,所以,其成本和收益的分配是由市場競爭來決定,而這樣的分配注定是不平等的。

二、經濟全球化的形成機理及特征

(一)經濟全球化的形成機理

1.現代信息技術是推動經濟全球化的物質基礎。目前的經濟全球化,有著重要的物質技術基礎,這就是代表當代最新科技的信息技術。信息技術的進步,降低了企業的遠距離控制成本。對于一個現代企業來說,其經濟的活躍程度,表現為企業的經濟活動半徑,是與其所有權控制的成本呈負相關關系的。遠距離控制成本,主要是信息成本。由于多媒體技術的發展與因特網的誕生,使這種成本大幅度降低,以至于從理論上來講,對于任何有能力進行全球擴張的企業,它的活動范圍都可以達到全球各地。

2.世界各國經濟體制的趨同,消除了經濟全球化的體制障礙。當今世界各國的經濟體制趨同態勢是明顯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的經濟體制轉型;發展中國家的對外開放;發達國家的經濟體制的進一步自由化。從20世紀中期開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先后進行了經濟體制改革。但當時的情況是,不僅缺少外部資源的支持,而且缺乏可借鑒的國際經驗,最終導致了改革的失敗。中國的改革之所以能夠成功,其中重要的一條是由于實行改革和開放并舉的戰略。而且,在改革中促開放,在開放中促改革,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正在逐步形成。近幾十年,采取不同的對外開放戰略的發展中國家,其經濟發展的實踐已經說明了問題。

3.微觀經濟主體的趨利動機,是促使經濟全球化的基本動因。商品與要素價格在全球不同地區的差異,被人們稱之為“區位優勢”。區位優勢的客觀存在,為企業在全球范疇內的“套利”活動提供了空間。于是,便有了對外投資、技術轉讓以及企業生產過程的分解與全球配置。在這種微觀主體世界范圍內的套利活動中,跨國公司逐漸扮演了主角。這是因為跨國公司本身具有“所有權優勢”和“內部化優勢”。所有權優勢,使跨國公司可以憑借其獨有的知識產權、技術訣竅、管理戰略以及資金實力:一方面,利用發展中國家低成本的生產要素,將產品銷售到價格更高的市場上進行套利;另一方面,將巨額剩余資本轉向資本稀缺、投資回報率高的發展中國家進行資本套利。而內部化優勢,又使得跨國公司能夠將生產和銷售活動按照最有利的區位優勢配置于世界各地,并將每一個分支機構及其所聯系的企業在職能專門化的情況下,組成一個一體化的網絡,通過在世界各地的生產、銷售等活動而服務于母公司的發展戰略。這樣做的結果是,國際范圍的分工與協作實際上變成了跨國公司內部的分工與協作。當跨國公司利用優勢而大舉進行全球性套利活動的時候,其客觀的效應便是推動了經濟的全球化發展。

(二)經濟全球化的新特征

1.它以全球性的市場經濟為特征。世界除個別國家外,都在為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而努力,這為經濟全球化提供了統一的經濟體制基礎。

2.新一輪科技信息革命為經濟全球化提供了信息——技術基礎。新的信息技術革命使世界縮小成為“地球村”,使商品和資本能夠在全球范圍內迅速流動。這使建立在新的信息技術基礎上的產業成長和產業轉移速度加快。

3.現代經濟全球化是以跨國公司為中心的三種資本形態完備的全球化。經濟全球化已走過了兩個階段:商業資本全球化和借貸資本全球化。二戰后其基本特點是以跨國公司為中心的產業資本全球化,形成直接的資本投資市場,并進一步帶動了商業資本和借貸資本的全球化。從這個意義上說,現代經濟全球化其實就是上述三種資本形態的全球化。

4.在有形商品和生產全球化繼續發展的同時,無形的信息和金融全球化來勢更加迅猛。經濟全球化的主要形式不僅從貿易轉向直接投資,而且進一步轉向間接投資和對地產、信息、金融業的直接投資。金融一體化加快了資本轉移,活躍了金融經濟,在經濟全球化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5.經濟全球化是在國際舊秩序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形成和發展的。經濟全球化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有可能加速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的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另一方面,以西方發達國家為主導的經濟全球化不可避免地將資本主義固有的矛盾擴展到全球,造成南北矛盾、貧富分化、環境退化等嚴重問題。

三、當前經濟全球化的制度和規則安排

當前經濟全球化的制度和規則安排,既不同于過去的單極霸主制,又沒有達到對稱制的要求,可視為發達國家霸主制,表現在:

1.全球經濟的游戲規則,仍然以發達國家的利益為核心,許多制度安排未將發展中國家考慮進去,如80年代關于國際流動資本風險監管的新制度只安排到十國集團。目前,經濟全球化的規則和制度安排,從根本上說,是由各國的力量對比決定的。這樣,在世界范圍內,國際規則的形成過程變成了發達國家集團同發展中國家的相互博弈過程。發達國家通過七國首腦會議(后八國首腦會議)或歐盟這樣的組織在其內部形成共同的規則,并憑借實力優勢,將它們共同的內部規則延伸為世界通行的規則,主導著國際制度。

2.國際組織在促進各國經濟聯系加強的同時,并沒有找到一條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模式。因此,傳統國際經濟組織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作用在不斷下降,要求它們進行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面對日益全球化的資本,調控已顯力不從心。WTO的產生,使人們看到了一線希望,但它以西方新自由主義為指導原則的做法,將人為地增加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化的風險。

3.全球一體化程度低于區域一體化程度,并且區域間一體化的發展也是不平衡的。全球缺乏統一的、一體化的規則。在這種情況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相比較,它們駕馭經濟全球化的能力更高,反應更快,它們的政策選擇為發展中國家所模仿。但因兩類國家制度建設上的差異,造成同樣的政策選擇,其效果卻存在極大差異。

4.全球經濟一體化規則,最終影響經濟全球化的利益分配。這種分配規則是否合理、公平,要考慮到資源的初始配置情況。然而,作為這一規則的主要倡導者——發達國家,很少考慮到由歷史原因造成的資源配置初始狀況的不平等,特別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這種初始不平等。

四、經濟全球化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影響

毋庸置疑,經濟全球化并不代表每個國家都能從中受益,它取決于國際制度和規則,因為制度和規則決定了經濟全球化中利益分配和成本的分擔。在現行的國際制度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作為兩種不同類型的國家,經濟全球化給他們帶來的影響是不同的。

(一)經濟全球化對發達國家的影響

在西方化的國際規則體系和國際體制下,西方發達國家可以極大地發揮其優勢而將其劣勢保護起來,從而可以分得更多的利益和承擔更少的成本。

1.國際通行的制度是由發達國家主導的,國際規則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其國內規則的特點,不存在與國外規則的嚴重沖突。這樣,當發達國家的企業、政府及其他經濟主體在世界市場上開展活動時,就不會面臨規則的沖突及由此產生的不確定性和風險,無需承擔過多的制度變遷成本,減少交易成本,在經濟全球化中獲取更多的利益。

2.因為主導著國際制度,發達國家可以使其他國家承擔更多的來自內外制度沖突的不確定性和成本,從而轉嫁成本,規避風險。

3.發達國家通過國際制度、規則極大地發揮了其優勢和保護其劣勢。世貿組織取代關貿總協定后,發達國家可以利用其主導的世貿規則,打開別國的金融市場、服務市場等。而對于紡織服裝這一發展中國家具有傳統優勢的領域,卻給予發達國家十年的時間以消除“多種纖維協定”的配額。

4.世界經濟中的“集權”效應(財富自分配的效應)。無論是金融投資還是商品的生產、推銷、全球化,都意味著把決策權上繳給超大規模的跨國公司、跨國銀行、對沖基金和共同基金等全球性的企業和機構。而跨國公司的擴張又造成了壟斷競爭或寡頭壟斷的市場結構。1997年,世界上前100家大跨國公司的貿易額占世界貿易額的1/3,而跨國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貿易額又占世界貿易總額的1/3。據聯合國《世界投資報告》估計,約70%的國際技術支付是在跨國公司內部進行的,世界上主要產品和服務的交易價格,基本上是由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控制的。他們往往通過控制產量從而使自己產品價格高于邊際成本。如微軟公司對視窗產品價格的影響。由于發達國家所具有各種優勢,使得發達國家能夠從全球化中獲得遠比發展中國家多得多的利益。

(二)經濟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

經濟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具有兩重性:一方面,確實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收益和潛在的巨大機會;另一方面,它們不得不接受發達國家主導國際制度和規則的現狀,從而在全球化的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擔中處于不利地位。這是因為:

1.國內制度尚不穩定,尚在變革之中,沒有現成的可以駕馭全球化的制度手段,在融入全球化的進程中就要承擔重多的制度變遷成本。

2.發達國家對國際制度的主導,使發展中國家面臨更多的內外制度沖突的不確定性,從而增加交易成本。

3.世界經濟中生產過剩效應的影響。從供給方面看,經濟全球化使得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加入到傳統制成品的生產行列中來,從而造成該類產品供給的急劇增加;從需求方面看,隨著世界經濟步入信息經濟時代,人們對傳統制成品的需求不斷下降,其收入彈性已呈遞減趨勢。結果,傳統制成品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的制成品,出現全球性的生產過剩效應。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會惡化,貿易利益也會隨之流失。

經濟全球化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形成非對稱的沖擊效應,使得發展中國家在參與全球化的同時,要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的利益,就要實行動態比較優勢戰略。如在增大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同時,盡快扶持高科技產業的出口與對外投資,調整產業結構,提升本國的國際競爭力。同時,要積極參加多邊組織和國際組織,竭力擴大本國在全球化過程中的發言權和影響力。

五、經濟全球化與中國經濟

中國經濟已經逐步融入到世界經濟之中。但是,由于中國總體上和其他發展中國家一樣,同處在國際分工的不利地位,再加上國內體制改革不到位和經濟上存在結構性問題,因此經濟全球化浪潮給中國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不利的沖擊。

(一)體制沖擊

中國現行的體制與全球化所要求的結構調整是不相適應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國地方分割的市場體系與經濟全球化是不相適應的。其次,在微觀層次上,由于國有企業數量過多和大多缺乏退出機制和創新機制,也使得中國的經濟結構呈現出明顯的剛性特征。最后,由于中國的企業制度尚不夠自由,奇高的開業費用(包括貨幣的與時間的),限制了有創新能力的企業家脫穎而出,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要解決體制上的問題,關鍵在于政府要下決心退出市場活動,真正實現政府、市場與企業之間的社會分工。

(二)貿易沖擊

貿易沖擊來源于一種不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經濟結構。中國目前的經濟結構就具有這樣的特征。中國經濟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結構經濟:一方面,是東部沿海較為發達的城市化、工業化經濟;另一方面,是中西部比較落后的、以農業為主的鄉村經濟。在這種二元的經濟結構下,一般而言,中國的勞動密集型的制成品仍然具有強大的國際競爭力。但是,受二元經濟結構的制約,中國勞動密集型的制成品生產至今仍然主要分布在勞動成本相對較高的沿海發達地區,這就大大降低了中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針對來自于經濟全球化的貿易沖擊,中國需要通過開發中西部來實現產業梯度大轉移。借助于產業的梯度轉移,東部可以參加更高層次的國際分工,并且因為其成本遠低于發達國家而具有競爭力。與此同時,那些轉移到中西部地區的傳統產業也會因為成本的降低而增強其國際競爭力。

(三)儲備沖擊

全球經濟問題范文3

一、對國際經濟全球化的利弊分析

1.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不穩定因素,尤其是不發達國家,如拉丁美洲、亞洲的金融危機的出現。因為全球化過程中對經濟發展不穩定的影響因素不僅有國內的,而且有國際的,并受國際影響較大。在這一點上應有充分的準備。亞洲金融危機的教訓也要求世界各國在體制上適應國際化的要求,我國在金融領域中應加以防范,否則就有可能出現金融風險。

2.經濟全球化可能會削弱一些國家的經濟,使一些國家必須放棄一部分經濟。如歐元的啟動,使歐洲各國的貨幣統一,實際上就是這些國家的貨幣權力的喪失。對某些國家來說不僅其經濟削弱了, 而且資金、人員、物資的自由流動,作為國家的象征的也在弱化。我們加入WTO后,市場要逐步開放,地域也要越來越大,開放程度也會越來越高,要對國外資本、商品進入國內市場進行限制是不可能的。

那么這種情況是好還是壞呢?它對經濟發展是有利還是不利呢?總體來看是好的,應當從我國十五大提出的三個有利于來考慮。因為經濟全球化對一國經濟、對整個世界、對整個人類資源的分配是有利的,它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有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

3.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會造成貧富差距擴大。經濟全球化的基本原則是市場化,市場化的原則是競爭。而各國經濟實力、競爭條件不同,有的國家處于有利地位, 而有的處于不利地位,一般來說發達國家優勢明顯,從中獲利較多,國際市場上也是以平等的條件來掩蓋不平等的事實內容,發展中國家處于不利的地位,最終會造成貧富差距不斷加大。 4.經濟的全球化對金融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為全球化以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在世界范圍內流動,會引起許多不確定因素,再加上體制上的摩擦、矛盾、漏洞等,需要加大監管的力度。如對外匯的監管。在這方面從目前的情況看漏洞是很大的,造成外匯儲備數量的虛假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騙取退稅, 中國存款利率低,將外匯收入存在國外而不拿到國內,隱瞞真實情況等,盡管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力度不大,需要加強在金融業務領域監管的力度,這也是非常重要的。

5.對待經濟全球化要面向矛盾,不要回避矛盾,要面向挑戰,這首先是一個態度問題。不加入就會被排擠在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道路之外,這對我國是很不利的。(1)不加入就不能利用國外資源、市場,發展本國經濟;(2)若不加入,本國的資源也不能發揮更好的作用,如豐富的勞動力資源;(3)不加入就不能利用國外的技術成就這一人類的共同財富,使本國的技術停滯,技術進步受到很大影響;(4)離開經濟全球化,體制改革就有可能會偏離預期的目標和方向。從當前來看,國際慣例主要是市場經濟,它是資源配置的有效方式,不這么做是不行的;(5)若離開經濟全球化,企業本身的素質也不能提高。表面看來是對企業的保護,實際上是保護了落后,限制了發展。如銀行業,如果沒有外資銀行的介入,我們國有銀行的質量就很難提高,如服務態度、服務項目、信用卡的使用等方面,都有待于改善。由此可見,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間題多多,值得研究。 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

1.經濟全球化過程中貿易與投資自由化速度進一步加快。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國際分工的不斷深化,任何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經濟要想脫離開世界經濟發展的軌道,擺脫與別國和地區的經濟聯系都是不可能的。貿易自由化和投資自由化是推動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兩只輪子,其變化的速度充分揭示了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快慢。世界貿易組織對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將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貿易自由化和投資自由化的深入將進一步推動經濟全球化的進程。 2.區域經濟一體化是經濟全球化的現實選擇。區域經濟一體化是指地理位置上相鄰的國家或地區之間,為了促使資本、勞動力、技術、信息、商品和勞務在本區域內自由流動和有效配置,實行經濟聯合,采取共同的經濟方針、政策和措施,使各成員國(地區)的經濟構成統一體。目前全球共有100多個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其成員幾乎囊括了世界上所有的國家和地區,可見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勢頭之興旺。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特征在于一體化組織內部實行統一的、自由的優惠政策,對外則采取一致的、不自由和不優惠的經濟政策,從而擴大內部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增強整體競爭實力。如歐盟所實現的統一市場,其成員國之間的關稅與非關稅壁壘就遠遠低于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最后協議所達成的關稅水平;東南亞國家聯盟也在計劃把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降為零。顯而易見,區域經濟一體化最大的益處便在于由于其內部關稅壁壘的降低而使其成員國之間通過貿易大獲其利,自由貿易的障礙得以清除,有利于各成員國之間分工與專業化的深化,從而導致一體化區域內部的資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增強整體競爭實力。因而,區域經濟一體化可以看作是經濟全球化的前奏,是經濟全球化在現階段的現實選擇。

3,經濟全球化的內在動力是金融自由化。貨幣和金融推動著投資和貿易的發展,是促進經濟全球化的內在動力。從某種程度上講,目前金融國際化的基本發展趨勢已較為清晰地呈現在我們面前。具體表現為:其一,金融機構的跨國經營。一方面更多的本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開展國際業務;另一方面,將有更多的外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入國內金融市場,將使國內金融機構面臨更為激烈的競爭。其二,各國金融機構和市場結構進一步趨同。金融自由化的結果必然使各國在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場結構上本國的特色逐漸淡化,而更趨同于遵循國際性金融機構制定的法規和監管準則,使本國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場結構的設計具有國際化色彩。其三,金融機構跨國經營方式日益多樣化。銀行和非銀行機構越來越多的通過合并和兼并的方式,進行跨國經營,同時由多國銀行聯合組成國際聯合銀行和不同國籍的銀行間建立國際聯絡網,也進一步實現了跨國經營方式的多樣化。其四,金融監管國際化。隨著金融機構跨國經營日益增多,金融市場越來越趨向于國際化。對這種全球性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監管單靠一國政府的力量是很難做到的,這就使得金融監管也隨之走上了國際化道路。由此可見,從放松金融管制到推動金融自由化再到金融國際化的持續推進,就使得經濟全球化過程不斷深入。

4.跨國公司將作為經濟全球化的載體??鐕驹谑澜缃洕l展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鐕咀鳛榻洕蚧妮d體,主要表現在:其一,跨國公司“以世界為工廠,以各國為車間”,極大地增加了國與國之間的相互融合和依存,尤其是現代跨國公司,其傳統的海外各分點,相互獨立的組織方式正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得以革除,而更大程度的引入了跨地區的一體化因素,也就是說跨國公司將其各職能部門安排分配到最有優勢,能最好實現公司全盤戰略的地區,公司再通過網絡集中安排研究與開發、中間產品的籌供和資本運作等方面的工作,這樣有助于生產專業化和全球一體化生產體系的形成。其二,跨國公司的內部貿易已成為當今世界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跨國公司一方面同一般企業一樣,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直接從事世界范圍內的進出口;另一方面,跨國公司內部即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存在著大量的商品、勞務和技術的交易,大大推動了全球化的發展。其三,一種新型的更高層次的跨國公司的形式,即全球性公司正在興起,它打破跨國公司國與國的界限,使領導層國際化,這一新型的跨國公司形式的出現,無疑將大大加快經濟全球化的步伐。

由此可見,貿易自由化、區域經濟一體化、金融自由化和跨國公司分別從不同角度體現和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使得當今世界各國呈現出一種更廣范圍的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趨勢。

三、當前如何面對經濟全球化

經濟全球化對世界各國都是一樣的,我們不能回避矛盾而要迎接挑戰。面對現實,究竟如何看待經濟全球化問題呢?

1.要進一步轉變觀念。今后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必然引起一系列的、深刻的影響思想、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轉變,現在一些習慣的東西要逐漸拋棄,不習慣的東西要逐漸適應。歷史上中國的適應性是比較差的,需要有一個過程。尤其是轉變時期思想往往跟不上。

而今,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也要求適應國際上的慣例。所以,經濟全球化不僅要解決思想意識問題,而且要解決對外來思想的承受問題,如何看待資本主義,如何看待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關系問題,都必須重新認識。

2.在體制上必須加快與國際接軌。如果我們的體制與國際慣例相差很大,就很難與國際經濟接軌。這次我們加入WTO對我國最大的好處就是要淡化中國特色,強化國際慣例,要經濟全球化,猶如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要按國際慣例來進行比賽、訐判。

3.在企業素質上要大大提高。尤其是大企業、上市公司,都要按國際的原則來進行運作。目前我國的B股、H股的經營不是很好,就是因為有人認為它是國有企業轉變的,不可靠;為何一些人曾經反對中國加入WTO,就是他們認為中國的經濟運作不規范。因此,中國企業的整體素質急需提高。

4.產業結構必須做出重大調整。事實上全世界都在進行結構調整,是按市場經濟規律、國際規律進行調整。誰調整快,誰就可以早分享國際經濟利益。美國產業結構調整的比較快,而日本較慢,也說明結構調整對一國經濟的發展起著重大作用。我國面臨嚴峻的調整,尤其是三次產業結構的比例不適應國內、國際市場發展的需要,因此必須加快調整步伐。

全球經濟問題范文4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

引言:由于現代化的國際貿易與傳統的貨物貿易不同,知識產權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之下的國際貿易中得不到切實的保護。面對這樣的問題,怎樣才能有效的保護國內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相應權益和合法利益,就需要企業本身與相關部門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理解與重視。

一、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一)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匱乏

根據我國目前很多企業所擁有的產權專利數量以及相關調查研究顯示,幾乎每一百個省級或省級以上的企業手中掌握相關科技成果專利申請的企業不超過十個,這種情況導致很多企業的專利技術被國外企業搶注。由此看來,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了解與重視程度不夠,以至于引發這種搶注問題;其次是我國政府也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導致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機制發揮不出明顯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在國際貿易中不斷發展與深入,很多企業已經開始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將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的發展動力之一。

(二)缺乏專業的知識產權人才

目前,我國沒有設置專門的負責知識產權問題的機構,而現在負責解決相關知識產權問題的部門也不具備專業的知識產權方面的人才,在處理工作量極大的知識產權問題時,尤其是我國企業在國際貿易中與他國產生的知識產權貿易的摩擦時,我國企業很難在短時間內得到國家的及時與有效的幫助[1]。加之目前很多國內企業也沒有設置相關知識產權保護部門,導致企業在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時要付出高額的訴訟費用,從而造成企業的消極應對。

(三)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在我國現有的法律中,對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還存在著許多的漏洞與不足,一方面導致很多國外企業在國際貿易中,利用我國的法律漏洞進行貿易壟斷等不利于我國企業利益與效益的手段。另一方面,很多國內企業在與國外企業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由于我國法律的不完善,國內企業不占優勢,自然也就無法通過法律途徑有效的維護自身合法利益,以至于國外企業對國內企業的經濟壟斷,從而不利用我國經濟的發展。所以,政府部門應該及時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加強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策略

(一)國家提高對知識產權的重視

1.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政策

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上,國家首先要做出表率與應對,給予我國企業更多的安全感與歸屬感。首先就是要制定知識產權相關政策,在資金和技術上給予相應的支持。在政策上,國家需要提高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為知識產權的保護營造良好的氛圍與環境,并在此基礎上可以建立自主知識產權保護的民族企業團體,為我國企業在國際貿易競爭中增加一個堅強后盾。除此之外,我國政府還可以設立專利申請獎項,以此激勵企業與相關人才對自己的研究成果進行專利申請,從而帶動更領域對知識產權的重視。

2.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

法律的制定一般都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通常只有在發現問題之后才能制定相關法律。所以,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存在漏洞,且這些漏洞已經成為很多國外企業牟取暴利的手段。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必須要根據目前知識產權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改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推動知識產權糾紛中可以有法可依,為我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提供有力的依靠。

3.重視培養相關人才

人才是國家、企業發展的重要支撐和力量,尤其是現代企業的發展,只有再擁有大批專業人才的情況下,才能保持市場競爭力,才能在激烈的人才競爭、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在同樣競爭激烈的全球化的市場中,很多國外企業自然不會放過中國這個大市場,并從中吸納了大量的專業人才。在這種情況下,使得我國企業人才供應不足。所有,如果國內企業不能重視對人才的培養與引進,將會大大降低企業在市場中的份額與競爭力。同樣,企業也應該重視對知識產權相關人才的培養與引進,通過這樣的方法,保證企業在知識產權糾紛中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解。

4.對外借鑒經驗與自身特點相結合

由于我國入市時間較短,且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上缺乏相關經驗,所以我們可以適當的進行相關經驗的借鑒,并根據我國自身經濟的發展情況和企業的發展特色,將二者進行結合。比如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根據盜版在自身市場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將打擊盜版作為知識產權的保護重心的做法,從我們的市場發展或企業發展中尋找突出問題,并將其納入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2]。同時,還要注重進行多邊談判和國際談判,與其他國家在知識產權方面達成共識。

(二)企業提高對知識產權的重視

1.樹立品牌意識

在知識產權問題中,品牌意味著產品的知識含量,不僅代表了產品,還代表著企業。但是品牌知名度的樹立是不容易的,首先,企業需要建立一個被大眾接受且產品各方面都十分優秀的品牌,并將其打入市場;其次是加大對已有品牌的保護力度,通過具有特色的民族品牌深入國際化市場;最后是要充分利用國際市場這個大舞臺,將其發揚光大。

2.制定具體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企業在防止自身品牌產品出現侵權的工作中,可以通過建立產權信息網,將知識產權與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相結合。企業在技術或產品研發前,進行對相關信息的檢索,可以查看是否構成侵權,這樣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生產質量,還可以降低生產成本,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人才與技術的引進與研發上,從而推動企業新技術專利的注冊或申請,從企業本身增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3.加大創新力度

從企業自身出發,企業在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工作時,應該建立專門負責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部門,在增加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同時,還能夠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激發企業科技創新潛能。

總結:總的來說,知識產權就是一個人或一個組織通過智力創造的成果,并獲得了其相關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在目前的國際貿易中顯示除了其特有的、巨大的優勢,并在國際貿易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上仍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我們加以重視并積極應對。

參考文獻: 

[1]孫萌.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分析[J].中國集體經濟,2017(34):84-85. 

全球經濟問題范文5

關鍵詞:區域經濟一體化;經濟全球化;多邊貿易體制;促進作用

區域經濟一體化與經濟全球化的關系是目前學術界討論的熱點問題之一。目前有一種比較普遍的觀點,即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是經濟全球化的阻力。本文則認為,當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不僅沒有阻礙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而且還在許多方面推動了經濟全球化。(本文認為經濟全球化與多邊貿易體制是一致的,故在用語上二者可互換。)

區域經濟一體化對經濟全球化(多邊貿易體制)的促進作用

1、區域經濟一體化同樣以貿易自由化為目標,與多邊貿易談判的目標相吻合,有利于促進多邊貿易體制的發展。

2、區域經濟一體化成員由于數量更少、地域較近、經濟文化水平較為接近,因而更易協調各方立場和利益,能使有關參加方在多邊貿易體制下暫時無法實現的自由化利益在小范圍內得以實現,從而是多邊貿易體制的有效補充。

3、區域經濟一體化所涉成員遠少于全球多邊貿易體制,各成員間就貿易自由化進程達成一致的難度相對較小,從而有利于在小范圍內更快推動貿易自由化進程,進而坐在WTO談判桌前的代表數量就可下降,從而有效地降低多邊貿易談判的復雜程度和難度。

4、區域經濟一體化可以作為多邊貿易自由化的“試驗場”,通過小范圍的“試驗”可為多邊貿易體制提供大有裨益的經驗教訓,為國際貿易自由化提供可供借鑒的先例,發揮示范效應。如在《服務貿易總協定》產生之前,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澳新自由貿易區等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已就服務貿易自由化進行了大量細致的規定。這進一步加深了人們對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認識,有助于消除人們的疑慮,為多邊規則的達成和實施提供一定的思想認識基礎。區域經濟一體化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WTO發展并走向成熟的中間環節,有助于推動多邊貿易體制向更深層次發展。

5、當前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具有重疊性,即某一國家是多個組織的成員國,這類國家能起到橋梁的作用,促進各國間的交流與合作,進而推動全球多邊貿易談判。

6、區域組織的強大凝聚力,可在多邊貿易體系中抗衡經貿超級大國,從而防止和避免多邊貿易體制成為超級大國稱霸的工具。

7、某一區域內的自由化行動可以激勵其他國家和地區采取同樣措施,進而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如1996年11月,APEC蘇比克峰會批準到2000年消除信息技術產品的所有關稅,并在新加坡召開的WTO部長級會議上呼吁將信息技術協議推向全球。APEC稱如果WTO成員中有很大一部分不準備加入該協議,APEC將于圈內自行實施之。此舉顯然會導致出現新的差別待遇,于是圈外國家對此作出了正面回應,這樣APEC在實現區域貿易自由化的同時,又推進了全球自由化。

8、區域經濟一體化所產生的貿易創造遠遠高于貿易轉向。所謂貿易創造就是指一體化組織內部取消貿易壁壘后所帶來的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增加,而貿易轉向則是指一體化組織內部取消貿易壁壘后所造成從非成員國進口轉向到從成員國進口的貿易方向轉移。區域經濟一體化必然會造成一定的貿易轉向,因此使許多人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不利于全球的共同繁榮,并從而阻礙經濟全球化的健康發展。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特魯曼、巴拉薩、克雷寧等經濟學家曾對歐共體所產生的貿易創造及其對歐洲自由貿易區造成的貿易轉向,進行了數量化評估,所得出的結論是:貿易創造遠遠高于貿易轉移,歐共體的一體化發展并沒有對其最重要貿易伙伴———歐洲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產生嚴重的經濟影響。目前存在著一種研究傾向,即把經濟一體化組織建立后成員國之間的貿易發展簡單地歸結為貿易轉向的結果。例如,有的學者把《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以來美、加、墨的3邊貿易增長單純看作是對區域外貿易壁壘的結果。1987—1997年10年間,美墨貿易額增長了3.5倍,而同期中國對美貿易額增長了6.7倍,馬來西亞對美貿易額增長了近5倍,泰國對美貿易額增長了4.3倍。此間沒有證據表明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建立造成了嚴重的貿易轉向。1997年以后,由于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造成泰國、馬來西亞對美貿易的大幅度下滑,而中國對美貿易則一直保持高速增長的勢頭。

9、區域組織間相互重疊交叉,而非相互封閉、孤立與對抗,且跨地區和重疊性的經濟一體化組織將使全球化步伐加快。中國-WWW.10、GATT和WTO承認區域經濟一體化,對其采取寬容態度。GATT第24條第4款寫道,“通過自愿簽訂協定發展各國之間經濟的一體化,對擴大貿易的自由化是有好處的”。類似內容也見于GATT1994年對24條的諒解之中,“考慮到自1947年GATT成立以來,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在數量上和重要性上都有了極大的增加,并成為當今世界貿易的重要部分,則進一步確定,此類經濟一體化可能對擴大世界貿易做出貢獻”。由此可見,GATT并沒有完全把區域經濟一體化當作是GATT的對立物,而是肯定其對自由貿易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價值。但同時有監督管理規范,一是規定組成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目的。GATT要求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建立的目的應是便利區內貿易,關稅和其他限制性商業規章方面的限制,不能高于或嚴于自由貿易區或關稅同盟建立之前的水平,即不能對區外非成員提高貿易壁壘。組成一體化的成員國應最大可能避免對GATT其他成員的貿易造成不利影響。GATT一成員方因組建關稅同盟計劃提高約束稅率,與GATT第2條沖突時,必須按第28條規定的程序辦理,并進行補償調整。二是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建立和運行做出了程序上的規范。首先,確立了通報制度。任何締約方組成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必須向GATT締約國全體通報。通報的主要內容有:相關資料、協議的運行情況,協議的任何重大變化或發展等。其次,要求一體化制定內部壁壘減讓計劃和時間表。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必須在合理期間內成立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合理期時間一般最長為10年。如情況特殊要求超過10年,須向WTO貨物貿易理事會提供完整的解釋。預訂的計劃和進程表如要修改,必須向貨物貿易理事會通報。最后,建立了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審查機制。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就有關建立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的資料提交GATT后,GATT即組成工作小組,根據第24條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查,并通過貨物貿易理事會向有關各方提出建議。審查中如發現沒有訂立計劃和時間表的,GATT須建議訂立此類計劃和時間表,如成員方不遵照執行,區域經濟一體化則不能保留或實施。如發現雖訂有時間表和計劃,但GATT認為在所擬議的期間內不可能組成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或認為所擬議的期間不夠合理,GATT可向有關成員方提出修改的建議,如各方不遵照執行,則區域經濟一體化協議也不能保留和實施。GATT的上述規定目的在于,使區域經濟一體化建立后產生的貿易轉移效應盡可能最小化,同時,把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建立、發展、變更納入GATT的管理和規范體系,以保證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與GATT的規定相一致。

11、相對于區域內成員,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對外確實存在歧視和差別待遇,但這是一種相對的歧視和差別待遇。GATT要求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建立的目的應是便利區內貿易,關稅和其他限制性商業規章方面的限制,不能高于或嚴于自由貿易區或關稅同盟建立之前的水平,即不能對區外非成員提高貿易壁壘。組成一體化的成員國應最大可能避免對GATT其他成員的貿易造成不利影響。GATT一成員方因組建關稅同盟計劃提高約束稅率,與GATT第2條沖突時,必須按第28條規定的程序辦理,并進行補償調整。因此這種歧視和差別待遇只是相對于區域內的,與絕對提高對外壁壘不可同日而語。另外,根據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開放性特點(區域組織也與區域外組織和國家有廣泛往來),以及GATT、WTO談判成果,對外歧視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在降低。并且,歧視和差別待遇導致區域外國家加入區域組織,導致區域組織擴大。

12、區域一體化組織在貿易行政管理、技術標準、規則等方面趨于一致,使區域外國家貿易便利性大大加強。

13、區域行動能夠為官員、政府和國家提供學習機會,從而更好地建立多邊貿易體制。

區域集團的形成和發展為成員國政府、管理階層和利益集團參與多邊談判、開辟貿易自由化新領域并制定相應的規則,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培訓機會。區域行動能夠使官員、政府和國家熟悉相對較小的區域內自由化進程的設計和實施,從而使它們最終能更容易地轉向類似的多邊行動。

綜上所述,就區域經濟一體化和經濟全球化的關系,本文總的觀點和結論如下:

1、區域經濟一體化與經濟全球化將長期并存、相互促進、又相互矛盾。

2、在承認區域經濟一體化對經濟全球化存在負面影響的前提下,更多看到它對經濟全球化的積極促進意義。

3、區域經濟一體化是世界經濟走向全球一體化的步驟、途徑和必要階段。

全球經濟問題范文6

 

金融逐漸成為現代經濟的中心,整個世界經濟法體系的持續發展驅使著金融市場不斷地擴張。由于金融行業本身特有的屬性,如較高的風險性,很容易引發金融危機,乃至更大的經濟危機(如1929-1933經濟危機)。因此金融監管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而金融法規作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工具就顯得格外重要。

 

一、金融全球化的特征

 

一方面,金融全球化的不斷發展與擴張和經濟全球化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因為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各種經濟要素在全球范圍內的自由流動程度越來越高,這也推動了以資金融通為核心的金融行業獲得了最大程度參與全球化的機會。經濟全球化的程度越高,金融的核心的為越凸顯。

 

另一方面,經濟全球化使得金融市場不得不進行進一步的細化,從而使得金融市場被逐漸拆分成資本市場、貨幣市場以及外匯市場等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的模塊,不同的市場主體之間的相互獨立又共同促進的關系,進一步推動了金融全球化。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主權國家并未放棄本國的金融主權,而是在控制本國金融主權的前提下,加大了金融流通的自由性,降低了門檻,使得全球金融逐漸成為了一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密不可分的整體。在這個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的過程中,國與國之間的金融合作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伴隨而來的國與國之間的金融競爭也愈來愈激烈。

 

二、金融全球化下金融法規面臨的現實問題

 

(一)金融法規相對滯后

 

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經濟危機,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便是金融法規的滯后,金融監管的缺失。在經濟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大大背景下,傳統的單純的基于實體經濟而制定的法律法規已經很難滿足虛擬經濟的需求,加強金融法規的建設刻不容緩。

 

金融法規的滯后,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基于國際金融關系而制定的國際條約等具有全球性質的條約較少,因此在維護國際金融秩序,穩定國際金融市場方面顯得非常疲軟;二是基于金融危機而制定的應對措施較少,因此當面臨金融危機的時候,因為缺乏相應的應對措施,特別是面臨全球性金融危機時,達成共識的處理措施就更少,我們在應對金融危機時,就顯得措手不及,捉襟見肘;三是基于風險防范而制定的預防措施較少,中國有句古話叫“防患與未然”,金融法規在這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二)國際金融法規的效力有待加強

 

目前,具有國際約束性的金融條約較少,已經存在的軌跡金融法規,其實效力的發揮也不容樂觀。

 

一方面,國際金融法規是基于國際金融市場而制定的,而國際社會中的每個主權國家,都有基于本國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本國的金融制度。由于制定法規的基礎不容,這兩種法規在執行過程中難免會發生沖突和矛盾,由于國際法規在各主權國家的約束力遠遠小于本國的法律,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國際金融法規就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另一方面,雖然已有巴塞爾協議等國際規范,但是其中的很多條款并沒有形成實質性的法律,與其說是法律,還不如說是一種政治口號。金融全球化的發展,必須有強有力的法律法規作為后盾,才能夠有效的保證國際金融秩序的長久穩定和健康發展。

 

(三)國際金融法規的執行力度較弱

 

目前國際金融法規的執行,都依賴于國際機構與各個國家之間的相互合作,因此國際規則就是基于這種合作關系的產物。各國負責制定本國的金融法規,并參與國際金融法規的制定。國際金融法規的執行要依賴于各個主權國家,各個主權國家本國的金融法規是基于本國的利益制定的,而國際金融法規是基于全球大背景制定的,因此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國際金融法規的執行力度遠遠不如本國的金融法規。

 

三、完善金融法規的措施

 

(一)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2008年經濟危機之后,國際社會加大力度建設金融法規,這是可喜的變化,金融法規的建設,不僅僅是擴大監管的面,更重要的是要加大監管的力。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國際金融監管的規則。要擴大金融風險的內涵與外延,不僅僅要監管資產負債的風險,更要監管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不僅僅要監管金融市場本身,更要監管金融產品的交易過程;要加強各種制度建設,要把泛泛而談的國際條約逐漸轉變成真正可實施的法律法規。

 

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明確國際監管責任的劃分。國際監管責任的劃分,一直是國家金融監管的難點所在,為了使國際金融市場獲得更加全面額監督,擴大金融監管的覆蓋面,針對復雜金融機構制定法律,進一步明確各個監管機構之間的責任,是加強金融監管的一條必由之路。

 

(二)加強國際合作,提升國際金融法規的強制力

 

為了更好的維護國際金融秩序,穩定國際金融市場,解決國際金融爭端中的問題,就必須要提升國際金融法規的強制力,使得國際金融法規具有更加廣泛的約束力。

 

一方面,對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權威的國際金融組織而言,可以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豐富的信息資源,加強世界各國之間的交流,廣泛征求各國的意見,促進金融監管的統一性和法制性。

 

另一方面,要大膽的進行金融監管的創新。加大金融監管的創新力度,能夠完善金融監管的框架,同時又有利于保障在宏觀的監管下,各種金融問題能夠更加有效的解決。

 

(三),倡導國際金融法規價值的多元化

 

各國的經濟水平不同,金融發展程度各異,不能夠一把標尺來衡量全球所有的國家。因此在制定國際金融法規的時候,既要保證其統一性,又要承認其多樣性。既要考慮到全球整體金融的發展水平,又要考慮到各個個體的金融發展水平。,承認并接受其多樣性。

 

四、結語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行,金融全球化的表現也進一步凸顯,為維護國際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場的穩定,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國際金融法規的建設,逐漸實現國際金融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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