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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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

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范文1

一、建議監督檢查不要僅僅限于事后監督,還要做到事前預防和事中監督。

二、建議監督檢查不要只注重查處,還要幫助整改。

三、希望及時傳遞新的財稅法規知識,推動單位依法理財。

四、希望檢查指導與處罰并重,多提出整改性的意見,幫助完善會計治理工作。

五、建議監督局工作人員多到各個單位座談,了解情況,現場指導單位健全財務治理制度。

六、一些職工建議加強政策法規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

根據上述問題,市財政監督局如開專題局長辦公會,擬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財政法規的宣傳。從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宣傳解釋變為充分利用財政監督信息網宣傳財政法規和財會業務知識,加大財政法規和財會業務宣傳力度,為單位領導和財務人員對財政法規和財會業務知識的學習提供方便。

二是調整工作程序,在財政監督工作程序中增加宣傳財政法規和幫助整改和內容。使宣傳法規和幫助整改制度化,做到財政檢查處理與整改服務并重。

三是調整檢查方式,一般采取調帳回局檢查的方式,除必要的文書送達、出納盤存等程序外,盡量減少被查單位的負擔。

四是實行考勤簽到,制訂《職工考勤治理辦法》,實行上班簽到,領導執周,有事請假的治理辦法,徹底改變工作紀律和上班遲到現象。

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范文2

為切實加強村組財務管理和監督,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意見》、市兩辦《關于創建農村集體財務規范化管理合格鎮、村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決定組建農村財會服務中心,實行村組財務以鎮?,F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組建張甸鎮農村財會服務中心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為目標,以維護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利益為出發點,在堅持村、組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改革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實行村組財務以鎮。堅持制度管人、規范管事、科技管賬,逐步實現農村會計隊伍專業化、理財民主化、管理程序化、核算電算化、檔案規范化的要求,從根本上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進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村組集體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確保保值、增值;

2、堅持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以收定支和量入為出,嚴格審核審批程序,逐步化解債權債務;

3、堅持鎮、村雙向監控管理,充分遵重民意,規范財務和集體資金管理,明確雙方責、權、利;

4、堅持村組財務公開,實行民主理財和財務內部審計,接受群眾監督。

三、實施辦法

1、建立服務中心。依托鎮經管站,組建張甸鎮農村財會服務中心,隸屬于鎮經管站。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由經管站站長兼任)、總會計1名、總出納1名、聯區會計7名。聯區會計從村總賬會計人員中選聘,經考試、考核、測評后,黨委、政府研究確定,所聘人員與機關返聘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各村不再設總賬會計,只設1名助理會計,助理會計原則上由村在職干部兼任。未被聘用的原有財務人員,在村兼職助理會計或由村分配其它工作,工資報酬由村考核發放,其中,原有定職干部待遇保留至村“兩委”換屆選舉結束。助理會計職責:除根據要求,按時收集整理好當月原始憑證,報聯區會計外,還要協助聯區會計做好村組資金收繳、農民負擔監管、土地承包管理、民主理財、村務公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及相關資料統計、匯總、上報等工作。

2、服務中心主要職能:一是村組總帳。按月記好村組總賬、明細賬,編制會計報表,裝訂會計憑證。二是集體資金。村組資金全部實行服務中心代管,服務中心對代管的村組資金,做到分戶核算,專戶儲存,每村設一個銀行賬戶,實行收支兩條線。村組資金的支出實行中心與村雙重監管,服務中心和村負責人蓋章后方可動用。村、組支出票據仍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三是各業合同,監督各業承包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建好合同管理臺賬。四是會計檔案。各村對歷年來形成的會計憑證、賬簿、各業承包合同、契約、協議以及二輪土地承包資料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記造冊,統一移交到服務中心集中管理,今后各村視經濟業務量適當保留備用金。

3、經費來源及用途。服務中心經費由鎮統籌解決,主要用于服務中心辦公經費、設施添修、人員報酬及養老保險等支出。其統籌辦法為:2014年按村人口數計算,標準每人1元,不足1000元的村提取1000元,超過4000元的村只提4000元,全年總提7.2萬元。以后根據工作需要和發展需要適時調整標準。

四、組織領導

組建農村財會服務中心,實行以鎮直接管理村組財務,是深化我鎮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切實搞好這項工作,鎮決定建立服務中心籌建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服務中心的組建工作。薛金林同志任組長,段厚林、胡銀虎、王根貞3同志任副組長,成員有楊桂芳、王加蘭、夏利群、陸明虎、朱維文、樹榮亮、張曉晴等7同志。

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范文3

在企業集團的各項專業管理中,大量的內部控制活動需要通過財務會計系統來落實,許多重要的管理數據需要通過財務會計系統來反映,幾乎所有的經營決策都離不開財務會計系統的支撐。而在我國的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基礎管理薄弱、財務管理混亂、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因此,如何實現有效的財務控制、達到財務管理目標,往往又是企業集團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正是由于財會系統在企業管理工作中所處的重要地位和發揮的特殊作用,各級國家行政主管部門、企業集團的總部,不約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財務會計人員身上,期望通過對財會人員和財會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條強化管理和增加監督力度的途徑。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財會人員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財會人員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國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客觀要求,各種類型的財務會計集中管理模式已應運而生,行政、事業單位暫且不說(2000年9月,財政部、監察部已聯合下發了《關于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見》),單是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集團)的財會人員管理模式就有:財政部門統管會計人員、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工作,融會計服務和監督管理為一體的"零戶統管式";財政和主管部門通過行政發文向國有企業委派財會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財政部門或國資部門聯合向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委派財務總監的"財務總監制";企業集團把會計從內部分離出來統一辦公的"集中辦公式";先將財會人員集中起來后委派到下屬單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這些財務會計管理模式的實施,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規范會計行為、體現會計監督的嚴肅性、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的作用,在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以堵代導"。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財會人員在企業監督中的作用,過分地強調對下屬企業和單位的監控,使財會人員的定位產生偏差,難以充分發揮其專業特長為企業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務和指導。有些模式還使財會人員凌駕于企業之上,把內部會計監督變成了一種外部強制性的行為,下屬單位成了政府或上級部門的附庸,影響了企業自身管理職能的發揮。對財會人員個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圍與生產經營接觸面的縮小,財會同業競爭加劇,個人的升遷與發展受到了一定影響;由于經常處在企業的對立面,財會人員還容易被孤立或成為"擺設"。

經過近幾年的實踐,上述財會人員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層次的矛盾也逐漸暴露出來。其一,由于我國現有的財會人員平均綜合素質不高,多數情況下還要接受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的雙重管理,要讓其肩負起對派駐企業的指導和監督重任,難度較大。要么財會人員為完成監控與所在單位形成對立,工作難以開展;要么財會人員被所在單位收買,實際監控難以到位。其二,企業管理依賴于企業的基礎工作,基礎工作離不開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在目前這種集中管理模式下,財會人員與所在單位是分離的,企業管理的許多基礎工作,如定額管理、預算管理、原始記錄的管理、財產清查以及有關財務的內控制度建設等等,往往處于企業、財務兩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這種集中管理模式下,萬一下屬企業經營、管理出現不測,實際責任難以落實。單位領導可能指責財會人員監督不力,財會人員為避免承擔較大的經營風險也可能采取較保守的監控方式,上級(或集團)財會部門的領導也可能采用較強硬的監控手段,影響下屬企業的健康發展。其四,目前國企普遍忽視財務與會計工作的區別,在此前提下一味強調統一監控,可能出現會計核算監督掩蓋企業財務管理的現象,影響下屬企業的管理效能。

二、"財務"與"會計"職能分離的改進思路

現在的企業集團多數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組建的,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出資人所有權、企業法人財產權、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權的分離,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在這種關系中,所有者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權,其目標是追求股東權益的最大化;經營者為人(或稱內部人),享有經營權和勞動報酬索取權,其目標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榮譽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與經營者效用目標的不一致,在內部人控制企業主要經營活動的情況下,很容易產生內部人以犧牲股東利益為代價來實現個人效用最大化的問題。在這種企業內部,財會人員一方面要為經營者在加強經營管理,確定企業內部激勵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發揮作用,協助經理履行理財責任和經營責任;另一方面要及時、準確、完整地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然后據實向所有者報告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理財狀況?,F實生活中,由于財會人員的直接利益與企業經營者緊密相聯,財會人員往往迫于壓力而站在經營者的立場上,弄虛作假,文過飾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損害。因此,為了抑制經營者急功近利、懈怠無能、粉飾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為,在對企業財會人員分類的基礎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級部門、企業集團總部對所屬企業會計人員(不包括財務人員)實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為強化基礎核算、保證信息質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種有效手段。

在目前條件下,通過對會計人員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約束,至少可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首先,解脫會計人員對企業領導的人身依附,削弱企業對會計工作的干預力度,比較完整地體現所有者的受托責任。其次,從體制上把會計工作中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轉化為部門與單位之間的矛盾,通過部門與單位之間的磨合、溝通,降低內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強化會計人員的專業監督職能,有利于有關制度、政策的落實,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另一方面,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職能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分離,從集中的財會人員中選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備較全面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較高的財務人員"歸還"下屬企業,令其專門參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和管理,并運用其財會專業知識和技能指導所屬企業的生產經營實踐,使企業內部各項專業管理形成閉環,提高企業現有管理水平。財務人員"歸還"企業,是對上述財會人員集中管理模式的補充和完善。

三、一種企業集團財會人員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總體原則:

在集團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職能的分離,會計人員由集團集中委派,財務人員由基層單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會計監督于日常服務,以財務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財務管理制度化,會計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電算化,傳遞信息網絡化。"

(三)組織體系:(略)

(四)職能描述:

1、集團財務會計管理總部:負責集團基本財經政策的制訂,資金宏觀調度和管理,對下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實施宏觀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組織對財務、會計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專業培訓和考核等;

2、資金結算中心(或內部銀行):負責集團日常資金的調配、融通和管理,為集團內部單位之間提供結算、信貸及相關金融業務服務。各基層單位只能在資金結算中心開設內部結算賬戶,所有外部銀行賬戶由資金結算中心統一管理。資金結算中心按會計核算點設置分支機構,各開戶單位辦理所有資金結算業務(代出納)。

3、各會計核算機構:由集團總部委派會計人員設立,按集團業務類型、地域和業務量設置獨立于服務單位的滿負荷核算機構(類似行政事業窗口單位,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配備最經濟合理的會計人員,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有關會計法規的規定,負責相關單位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并通過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實施會計監督,保證提供有關企業生產經營的真實信息。會計核算機構的職能重在客觀反映,而不參與和干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計人員應竭盡全力全方位滿足基層單位會計核算及相關之需,想單位之所想,急單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單位的監督。

4、基層單位財務機構(或財務人員):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由集團財務、人事部門推薦,基層單位聘任,成為所在單位的一員。財務人員應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知識和財務管理、管理會計、成本管理等專業技術方法,加強所在單位基礎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開展經常性的財務分析,參與公司日常管理和運作,為所屬單位管理與決策服務。一般財務人員應較長時間為同一單位服務,以深入理解相關業務。

(五)信息傳遞:

1、財務人員是所在單位內部業務核算、統計核算和會計核算之間的紐帶和橋梁,應敦促、指導有關業務部門開展業務、統計核算,并將有關原始單據及時傳遞到會計部門進行會計核算。

2、財務人員要協調好單位與財務會計部門、人員之間的關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財會專業知識對會計資料進行分析并及時提出建設性意見,為本單位領導出謀劃策。

3、會計核算機構應定期向被服務單位和集團總部反饋有關會計信息,提供相關會計資料、報表,同時提供隨時即時查詢和電腦聯網查詢。記賬憑證、各種報表由會計核算機構負責編制,定期返還所屬單位歸檔保管。

4、資金結算中心與會計機構聯合辦公,分別負責,信息資料共享。

5、各單位在具體財會業務問題上出現分歧,由本單位財務人員與會計核算機構進行協調,共同商討可行的解決辦法,以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有序、合法進行。重大事項可通過集團財務會計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6、由集團財務會計部門組織,利用電腦網絡、定期例會、各種書面材料等形式,及時傳遞財務、會計系統運行中的有關信息,針對問題及時解決。

(六)人員管理:

1、建立內部財會人才市場,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使真正的人才通過內部競聘進入集團財會隊伍。針對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員。

2、集團在崗財會人員經考核和內部競爭,在保證財務人員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將財會人員劃分為財務人員、會計人員兩類,同時按如下層次實行分層管理:集團財務主管、集團會計主管、基層單位財務主管、核算機構會計主管、財務會計、會計核算員、出納員。

3、按照集團統一制定的財務、會計崗位職責,對在崗財會人員實行分層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養,保持各層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齡結構和報酬級差?;鶎訂挝回攧罩鞴軛l件成熟時可擔任同級相關行政職務。

4、會計核算機構、資金結算中心人員由集團統一管理、考核、發放報酬;財務人員由所在單位管理,報酬由所在單位考核發放。集團可按核算業務量向基層單位收取一定費用,并通過內部協議形式明確服務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5、財務、會計人員之間可以交流,不設固定交流期限。

6、財會人員的教育培訓由集團財會部門統一組織,通過有針對性地提高培訓、有選擇性地外部培訓、定期的法規政策培訓和后續教育等方式,以及經常性的理論研討、內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

7、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會計人員以集團財會管理部門考核為主,并綜合被服務單位反饋意見,按考評結果確定獎懲、淘汰與被考核人報酬掛鉤。財務人員以所在單位考核為主,集團財會管理部門提供業務方面的參考意見,按考評結果確定其業績、報酬、升遷或調離。

8、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評比活動,對優勝者給予獎勵。

(七)業務監督:結合集團內部審計監督,可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

(八)總結:

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范文4

在企業集團的各項專業管理中,大量的內部控制活動需要通過財務會計系統來落實,許多重要的管理數據需要通過財務會計系統來反映,幾乎所有的經營決策都離不開財務會計系統的支撐。而在我國的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基礎管理薄弱、財務管理混亂、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因此,如何實現有效的財務控制、達到財務管理目標,往往又是企業集團管理的重點和難點。

正是由于財會系統在企業管理工作中所處的重要地位和發揮的特殊作用,各級國家行政主管部門、企業集團的總部,不約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財務會計人員身上,期望通過對財會人員和財會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條強化管理和增加監督力度的途徑。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財會人員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財會人員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國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客觀要求,各種類型的財務會計集中管理模式已應運而生,行政、事業單位暫且不說(2000年9月,財政部、監察部已聯合下發了《關于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見》),單是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集團)的財會人員管理模式就有:財政部門統管會計人員、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工作,融會計服務和監督管理為一體的"零戶統管式";財政和主管部門通過行政發文向國有企業委派財會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財政部門或國資部門聯合向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委派財務總監的"財務總監制";企業集團把會計從內部分離出來統一辦公的"集中辦公式";先將財會人員集中起來后委派到下屬單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這些財務會計管理模式的實施,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規范會計行為、體現會計監督的嚴肅性、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的作用,在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以堵代導"。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財會人員在企業監督中的作用,過分地強調對下屬企業和單位的監控,使財會人員的定位產生偏差,難以充分發揮其專業特長為企業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務和指導。有些模式還使財會人員凌駕于企業之上,把內部會計監督變成了一種外部強制性的行為,下屬單位成了政府或上級部門的附庸,影響了企業自身管理職能的發揮。對財會人員個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圍與生產經營接觸面的縮小,財會同業競爭加劇,個人的升遷與發展受到了一定影響;由于經常處在企業的對立面,財會人員還容易被孤立或成為"擺設"。

經過近幾年的實踐,上述財會人員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層次的矛盾也逐漸暴露出來。其一,由于我國現有的財會人員平均綜合素質不高,多數情況下還要接受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的雙重管理,要讓其肩負起對派駐企業的指導和監督重任,難度較大。要么財會人員為完成監控與所在單位形成對立,工作難以開展;要么財會人員被所在單位收買,實際監控難以到位。其二,企業管理依賴于企業的基礎工作,基礎工作離不開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在目前這種集中管理模式下,財會人員與所在單位是分離的,企業管理的許多基礎工作,如定額管理、預算管理、原始記錄的管理、財產清查以及有關財務的內控制度建設等等,往往處于企業、財務兩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這種集中管理模式下,萬一下屬企業經營、管理出現不測,實際責任難以落實。單位領導可能指責財會人員監督不力,財會人員為避免承擔較大的經營風險也可能采取較保守的監控方式,上級(或集團)財會部門的領導也可能采用較強硬的監控手段,影響下屬企業的健康發展。其四,目前國企普遍忽視財務與會計工作的區別,在此前提下一味強調統一監控,可能出現會計核算監督掩蓋企業財務管理的現象,影響下屬企業的管理效能。

二、"財務"與"會計"職能分離的改進思路

現在的企業集團多數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組建的,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出資人所有權、企業法人財產權、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權的分離,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在這種關系中,所有者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權,其目標是追求股東權益的最大化;經營者為人(或稱內部人),享有經營權和勞動報酬索取權,其目標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榮譽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與經營者效用目標的不一致,在內部人控制企業主要經營活動的情況下,很容易產生內部人以犧牲股東利益為代價來實現個人效用最大化的間題。在這種企業內部,財會人員一方面要為經營者在加強經營管理,確定企業內部激勵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發揮作用,協助經理履行理財責任和經營責任;另一方面要及時、準確、完整地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然后據實向所有者報告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理財狀況?,F實生活中,由于財會人員的直接利益與企業經營者緊密相聯,財會人員往往迫于壓力而站在經營者的立場上,弄虛作假,文過飾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損害。因此,為了抑制經營者急功近利、懈怠無能、粉飾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為,在對企業財會人員分類的基礎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級部門、企業集團總部對所屬企業會計人員(不包括財務人員)實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為強化基礎核算、保證信息質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種有效手段。

在目前條件下,通過對會計人員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約束,至少可以解決以下幾個間題:首先,解脫會計人員對企業領導的人身依附,削弱企業對會計工作的干預力度,比較完整地體現所有者的受托責任。其次,從體制上把會計工作中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轉化為部門與單位之間的矛盾,通過部門與單位之間的磨合、溝通,降低內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強化會計人員的專業監督職能,有利于有關制度、政策的落實,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另一方面,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職能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分離,從集中的財會人員中選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備較全面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較高的財務人員"歸還"下屬企業,令其專門參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和管理,并運用其財會專業知識和技能指導所屬企業的生產經營實踐,使企業內部各項專業管理形成閉環,提高企業現有管理水平。財務人員"歸還"企業,是對上述財會人員集中管理模式的補充和完善。

三、一種企業集團財會人員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總體原則:

在集團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職能的分離,會計人員由集團集中委派,財務人員由基層單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會計監督于日常服務,以財務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財務管理制度化,會計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電算化,傳遞信息網絡化。"

(三)組織體系:(略)

(四)職能描述:

1、集團財務會計管理總部:負責集團基本財經政策的制訂,資金宏觀調度和管理,對下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實施宏觀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組織對財務、會計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專業培訓和考核等;

2、資金結算中心(或內部銀行):負責集團日常資金的調配、融通和管理,為集團內部單位之間提供結算、信貸及相關金融業務服務。各基層單位只能在資金結算中心開設內部結算賬戶,所有外部銀行賬戶由資金結算中心統一管理。資金結算中心按會計核算點設置分支機構,各開戶單位辦理所有資金結算業務(代出納)。

3、各會計核算機構:由集團總部委派會計人員設立,按集團業務類型、地域和業務量設置獨立于服務單位的滿負荷核算機構(類似行政事業窗口單位,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配備最經濟合理的會計人員,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有關會計法規的規定,負責相關單位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并通過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實施會計監督,保證提供有關企業生產經營的真實信息。會計核算機構的職能重在客觀反映,而不參與和干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計人員應竭盡全力全方位滿足基層單位會計核算及相關之需,想單位之所想,急單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單位的監督。

4、基層單位財務機構(或財務人員):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由集團財務、人事部門推薦,基層單位聘任,成為所在單位的一員。財務人員應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知識和財務管理、管理會計、成本管理等專業技術方法,加強所在單位基礎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開展經常性的財務分析,參與公司日常管理和運作,為所屬單位管理與決策服務。一般財務人員應較長時間為同一單位服務,以深入理解相關業務。

(五)信息傳遞:

1、財務人員是所在單位內部業務核算、統計核算和會計核算之間的紐帶和橋梁,應敦促、指導有關業務部門開展業務、統計核算,并將有關原始單據及時傳遞到會計部門進行會計核算。

2、財務人員要協調好單位與財務會計部門、人員之間的關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財會專業知識對會計資料進行分析并及時提出建設性意見,為本單位領導出謀劃策。

3、會計核算機構應定期向被服務單位和集團總部反饋有關會計信息,提供相關會計資料、報表,同時提供隨時即時查詢和電腦聯網查詢。記賬憑證、各種報表由會計核算機構負責編制,定期返還所屬單位歸檔保管。

4、資金結算中心與會計機構聯合辦公,分別負責,信息資料共享。

5、各單位在具體財會業務間題上出現分歧,由本單位財務人員與會計核算機構進行協調,共同商討可行的解決辦法,以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有序、合法進行。重大事項可通過集團財務會計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6、由集團財務會計部門組織,利用電腦網絡、定期例會、各種書面材料等形式,及時傳遞財務、會計系統運行中的有關信息,針對間題及時解決。

(六)人員管理:

1、建立內部財會人才市場,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使真正的人才通過內部競聘進入集團財會隊伍。針對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員。

2、集團在崗財會人員經考核和內部競爭,在保證財務人員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將財會人員劃分為財務人員、會計人員兩類,同時按如下層次實行分層管理:集團財務主管、集團會計主管、基層單位財務主管、核算機構會計主管、財務會計、會計核算員、出納員。

3、按照集團統一制定的財務、會計崗位職責,對在崗財會人員實行分層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養,保持各層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齡結構和報酬級差。基層單位財務主管條件成熟時可擔任同級相關行政職務。

4、會計核算機構、資金結算中心人員由集團統一管理、考核、發放報酬;財務人員由所在單位管理,報酬由所在單位考核發放。集團可按核算業務量向基層單位收取一定費用,并通過內部協議形式明確服務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5、財務、會計人員之間可以交流,不設固定交流期限。

6、財會人員的教育培訓由集團財會部門統一組織,通過有針對性地提高培訓、有選擇性地外部培訓、定期的法規政策培訓和后續教育等方式,以及經常性的理論研討、內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

7、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會計人員以集團財會管理部門考核為主,并綜合被服務單位反饋意見,按考評結果確定獎懲、淘汰與被考核人報酬掛鉤。財務人員以所在單位考核為主,集團財會管理部門提供業務方面的參考意見,按考評結果確定其業績、報酬、升遷或調離。

8、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評比活動,對優勝者給予獎勵。

(七)業務監督:結合集團內部審計監督,可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

(八)總結:

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范文5

XX年年度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試點工作總結

        村級財務問題歷來是農村工作中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財務管理工作中稍微混亂或者失誤,就有可能引發農民群眾上訪,嚴重影響到農村社會的穩定。因此,為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逐步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根據市局《關于做好XX年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意見》(*市農管〔XX年〕1號)的要求,我局在全縣范圍內積極組織開展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F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    基本情況

我縣每個鄉鎮選擇一個財務基礎好、財會人員素質高的村作為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村,其中**鎮**村、**鎮**村、**鎮**村為重點示范村。

二、    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制定方案。開展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是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基層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局從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把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列入了農經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并印發了《**縣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試點示范工作方案》,確保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有序開展。各鄉鎮根據試點工作方案精神,認真挑選試點示范村,并結合當地實際切實抓好工作落實。

2、組織培訓,確保質量。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強、業務要求高的工作。為確保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質量,我局組織鄉鎮財會輔導員、試點村會計或報賬員、試點村出納、試點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培訓,宣傳鞏固政策,學習財經制度,提高業務素質,加強紀律約束。通過培訓,有效地促進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效果。

3、指導督促,落實工作。方案再好,關鍵還在于抓好工作落實。為確保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工作落到實處,我局組織督查組定期不定期下到鄉村開展工作督查與指導,督促工作進度,強化工作責任,增強工作效果。

4、強化監督,完善制度。做好一時的工作并不難,難就難在能否長期堅持下去。要確保工作質量的長期穩定,必須加強財務的日常審核與審計監督,同時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讓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財。為此,我局一方面及時督促做好村級財務民主理財監督工作,逐步擴大農村財務審計面和加強農村財務審計力度;另一方面指導試點村完善《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村級財務收支票據管理制度》、《村級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村級資產臺賬制度》、《村級財務公開制度》、《村民民主理財制度》等項制度。

5、規范票據,嚴格管理。鑒于村級財務收入票據雜亂難以控制財源,白條列支現象非常嚴重的事實,我局下發文件,嚴格要求村級財務收入統一使用市減負辦監制的專用收款收據,白條列支行為分5年糾正,力爭到2012年規范性支出票據比例達到95%以上。

三、工作成效

通過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推動了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進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實,帶動了村級賬務處理的及時、規范與完整,促進了村級財務公開的經常化、制度化和有效化,增強了村民民主理財的實質性、責任感與監督力,保障了村級集體資產的安全、穩定與保值、增值,維護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減少了因村級財務問題引發的群眾上訪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1、村級財會隊伍不夠穩定。由于村級財會人員存在臨時調換和換屆選舉后另外任用或者落選的可能性、隨意性和動蕩性,隊伍穩定性較差,很難確保村級財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長期穩定在一個較高水平的層次上,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示范面的擴大、示范帶動效果的提高和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水平的可持續發展。

2、村級財務公開不夠規范。一是公開的時間上有時不及時;二是公開的內容有時不全面;三是公開的數據有時欠真實準確;四是有時回避群眾關心的重點問題,公開時避重就輕。

3、村民民主理財制度落實不夠到位。一是對村級財務活動的監督有時受到限制;二是否決村級不合理開支有時難以執行;三是受托查閱審核村級財務賬目有時被加以約束;四是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行使監督權有時夾雜著個人好惡與私心雜念。

4、村級報刊征訂與招待費用較難控制。村級報刊征訂雖然沒有明顯的攤派現象,但實質上存在隱性壓力,迫使村級報刊征訂費用嚴重突破限額。村級“零招待”制度很難落實到位,一是監督力度不夠;二是有關規定與農村工作實際情況不太吻合,執行上有難度;三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不配合、不遵守、不履行職責。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保障村級財會人員整體素質的不斷鞏固與提高。隊伍的穩定是確保工作質量的前提條件。盡管當前推行村級換屆選舉,但總體原則上仍然要維持村級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一要選撥任用德才兼備、誠實穩重、群眾口碑好的同志從事村級財會工作或民主理財工作;二要經過縣鄉農經部門的專業培訓,并通過考試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三要報鄉鎮農經部門審核、縣農經站審批后,才可以正式任用和調換村級財會人員或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四要積極爭取鄉鎮黨委、政府對縣鄉農經部門審核、審批權限的支持;五要培養村級財會人員或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自學精神,激發他們的進取心,增強責任心,樹立榮譽感;六要獎罰分明,鼓舞先進,鞭策落后。共2頁,當前第1頁1

2、規范村級財務公開。一是做到全面、真實、準確、及時、重點公開;二是經常聽取群眾意見,拓展財務公開內容;三是加強財務公開監督,嚴格責任追究。

3、落實民主理財責任。一是嚴格挑選民主理財成員;二是強化培訓指導;三是明確責任;四是保障權限;五是公開監督成效。

4、嚴格執行村級報刊征訂限額制。不管任何理由,凡報刊征訂費用超過當地規定限額標準的,一律嚴肅追究村黨政主要負責人的黨紀、政紀責任,超支費用由審批人個人承擔。

5、增強“零招待”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強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提升他們的思想境界;二是結合農村實際修訂制度的相關條款,使之更切合實際更具操作性;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嚴肅追究不按制度辦事人員的黨紀、政紀、經濟責任。

加強財會監督的意見范文6

1.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目前村級會計基礎工作差,具體表現在:一是賬簿設置不規范?!鞍~”“糊涂賬”“流水賬”較多,核算亂。二是原始憑證不規范。白條抵庫存、自買自報等現象時常發生。三是報表不齊。有相當部分鄉鎮有年報無季報或有季報無年報。四是會計檔案不全,有些憑證、賬簿、報表沒有及時分類歸檔保管,一兩年就遺失了。

2.管理體制不明。目前在村級財務管理權問題上一直意見不一致,客觀上存在著鄉村兩級財務有鄉級農經站、鄉級財政所兩線管理,造成了機構重疊,人員冗多,管理職權、范圍不明確。

3.財會人員素質不高。據調查,目前村鄉財會人員普遍年齡老化,文化程度低,大多數沒有經過專門訓練。

4.對管理者制約不嚴。有的鄉村領導財經法紀觀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個人說了算,長官意識嚴重。

5.財務監督不力。不少鄉鎮很少對村級財務進行定期審計,沒有監督機制,缺乏民主理財和群眾監督意見。

二、農村財務管理不僅是一項經濟工作,同時也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是農村基層組織、思想、政權建設的需要

由于目前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四不清”問題,造成了目前村級經濟的重大損失,影響了村里工作的正常運轉,所以完善村級財務管理、財務審計、民主理財制度在當前是刻不容緩。

1.圍繞“統”字,加強財務規范化管理。首先要統一思想,規范監督程序;二是統一賬、表、冊、據,規范會計操作程序;三是統一審批手續,規范支出管理;四是統一業務培訓,規范交接手續;五是統一檔案專柜,規范財務資料。

2.強化“責”字,加強會計資料管理。一是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進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裝訂成冊,立卷歸檔;二是要專人保管,專地專柜存放;三是對會計檔案存檔、移交、查閱,要建立存、交、查登記簿,完善手續,明確責任,避免資料的丟失。

3.突出“嚴”字,定期開展財務審計。首先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樣審計相結合的審計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評議,逐月定審,季報復審”,及時發現問題,就地解決;二是逐步建立鄉村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師審簽有效制度。

4.明確“章”字,建立約束機制。一是要建立村級財務跟蹤審計制度,尤其是不相容職務控制制度,設立主辦與出納會計,是實行賬款分開;三是建立“一支筆”審批制度,控制多頭批款,多頭報銷現象。

5.堅持“明”字,真正做到民主理財。農村財務能否如實向群眾公布,能否接受群眾的監督,事關重大,它不僅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關系到整個農村的穩定,因而農村必須要實行財務公開,進行民主理財。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要本著實事求是,對黨和人民群眾負責的態度,對財務公開中揭發出來的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要在群眾進行民主評議的基礎上,該糾正的糾正,該查處的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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