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最新的審計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最新的審計法范文1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增強學校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幫助學生樹立在出現心理行為問題時的求助意識,促進學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質,維護學生的心理健康,減少和避免對他們心理健康的各種不利影響;培養身心健康,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為此,在具體執行中應特別注意以下方面。
小學生的合理需要主要包括生存和發展所必須的物質需要,安全需要,歸屬、交往和愛的需要,尊重信任的需要等。這些需要的合理滿足是小學生形成和保持身心健康的基本條件,如果得不到適當的滿足,就會影響其正常的發育和成長,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心理。
任何一個小學生,作為班級和伙伴中的一員,如果長期得不到認可,不被接納,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信任,得不到教師和同學的關愛,總是受到排斥,體驗不到集體的溫暖,他就不會有安全感、自尊感,就會感到孤獨,感到壓抑,就有可能走向自我封閉,或者相反,導致逆反心理,仇恨、敵對、攻擊等消極心理,心理健康就無從談起。事實一再表明,滿足合理需要的機會被剝奪,或者受到壓抑,無法通過正常渠道得到滿足,人的心態和行為就有可能趨向極端化,甚至鋌而走險。
中小學生中存在的許多不良行為或罪錯行為,絕大多數都與合理需要得不到適當滿足有關。學校是為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培養人才的機構,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敢策建立起來的正規的、完善的教育系統。因而,就滿足中小學生身心發展的需要而言,所提供的機會和方式是最具合理性、方向性、教育性和權威性的,是任何家庭和其他社會部門都無法相比的。
為此,在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過程中,應當積極自覺地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功能,既要注意面向全體小學生創造條件,提供機遇,滿足其共同的需要,又要注意個體間需要的多樣性和差異性,有針對性地采用不同的方法積極引導,使之對自己某一方面的需要及滿足的正常途徑能有正確的認識。否則,小學生由于缺乏判斷力和自制力,很容易在滿足需要的沖動驅使下,接受不健康或不正當誘因的影響,采取不恰當的方法和途徑求得滿足,從而導致錯誤行為,教育者對此必須充分注意。
指導包括集體輔導和個別指導。集體輔導要有預見性和超前性,是指針對中小學生身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或可能出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采取適當的方式加以輔導,使之對自己成長發育中必定或可能面臨的問題有所認識,有所準備,能以積極自覺的心態有效地面對。比如新人學的小學生,由幼兒園的小朋友變成了學校的小學生,隨之而來的是主導性活動的變化,由先前的做游戲為主變為以學習為主。
隨著社會角色的變化、主要活動的變化,家庭與社會的要求也不同。小學生要嚴格遵守《小學生行為規范》,要寫作業,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學習已成為必須履行的社會義務。如此巨大的變化對所有學童來說都會遇到對學校生活的心理適應問題。再比如高年級小學生,面對青春期的提前到來所帶來的生理和心理上的變化,也有心理準備問題、心理適應問題,所有這些共性的問題都需要教師或其他人員有計劃地提供及時有效的輔導,否則就會遇到困難,就可能出現困擾,不利于身心健康。
個別指導主要是指根據個體心理的差異性,有針對性地給予幫助和指導。比如,對個別小學生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和方法上的幫助,針對個別小學生存在的某些消極的不利于其身心發展的問題,如逆反心理、,厭學心理或人格上的某些弱點所給予的幫助、所進行的調整等均屬個別指導。
我們知道,學校是全方位、綜合性的教育機構,有許多工作要做。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僅僅是小學生教育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無論是人力、物力還是財力,不可能都用于此。同時由于小學生身心發展和健康教育的復雜性,個體間的差異性和家庭生活、環境影響的多樣性,因而無論學校對心理健康教育多么重視,工作多么細致,效果如何顯著,也不可能使所有小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都能達到非常理想的程度,總會有少數或個別小學生出現這樣或那樣的比較嚴重的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這就要求我們從事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員以及班主任和輔導員都能根據有關方面的知識,善于識別,及時發現,并能隨時與有關家長取得聯系,提供建議,及時送醫療性心理咨詢、心理治療機構,由專業人員及時有效地給予調節和治療。
最新的審計法范文2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存在的原因
1.內部審計法規不健全。內部審計法律制定不全面,操作性較差。部門規章力度不夠,剛性約束不夠且執行力不強。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專門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致使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同時,內部審計人員在執行工作時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和對審計人員自身權益的保障依據,導致內部審計工作難以深入全面開展,審計人員普遍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2.專業能力不足。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層次不齊,現有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結構不合理,基本上都是財會專業,不是科班出身,只是經過短期的學習取得內部審計資格,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內審知識貧乏,再加上專業工作實踐經驗少、工作能力不夠,審計過程中多從財務基礎與財務管理的角度審計,而不是從專業審計角度進行審計,直接影響內部審計質量和結論,形成審計風險。一些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意識較弱,責任心不強,對工作質量要求不高,風險防范意識淡薄,未能將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應用于審計工作中,也提高了審計風險發生的概率。3.內部審計機構缺乏權威性。我國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單位經營管理服務,有些單位雖單獨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但只是形式上獨立,并非實質上獨立,所屬層級較低。領導重視成為提升工作質量,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權威性的關鍵因素。在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利益限制,迫于單位內部各方面的壓力,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直接導致了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缺失,也使內部審計權威性大打折扣,不能最大可能地規避審計風險。4.內部審計模式落后。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內部審計工作中沒有得到很好的推廣和應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仍以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內審人員風險觀念淡薄,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更談不上運用最新的以風險導向為核心的審計方法來防范和化解風險。審計人員只是通過對賬表上的數字進行核實、判斷是否存在舞弊行為和技術上的錯誤。傳統審計模式與風險導向型審計模式相比,由于較少考慮內部審計風險控制因素,在無形中提高了內部審計風險。
(二)影響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質量的主要因素
1.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組織機構缺失,人力資源缺乏。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組織機構缺失,沒有有效的領導和管理,無法組織協調內部各部門的質量控制活動,致使各部門之間質量目標不統一,質量管理信息不暢通。審計任務與人力資源不相匹配,從現有審計人員知識結構來看,一般財務審計人員多,這些審計人員對管理知識、科技知識、金融知識和信息技術的掌握程度低,知識結構相對陳舊、單一,應對新形勢和復雜審計工作任務的能力較弱。2.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缺乏規范統一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基本遵循國家審計法律規范和審計職業道德規范開展,符合行政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的質量控制體系和制度建設尚不完善,缺乏規范統一的質量控制標準。有的審計人員不知道自己要做哪些工作、通過怎樣的方法開展工作、達到什么樣的標準,以致所取得的審計證據證明力不夠、審計意見不準確、審計評價不恰當,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3.內部審計工作成效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由于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或審計數據不可信甚至錯誤,不足以支持審計結論,致使審計質量不高。一方面因缺乏對審計報告中審計重點的歸集和總結,造成應有的審計價值無意間流失;另一方面,因缺乏對審計方法和審計經驗的總結和提煉,好的審計方法及經驗沒有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推廣和應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效難以發揮。4.缺乏科學、統一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體系。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體系不完善,沒有形成統一、系統、規范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標準,而質量評價標準是衡量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準則,是評價工作成果的尺度。在沒有科學、統一的質量評價標準的情況下,審計人員往往憑借個人經驗做出判斷,導致內部審計工作彈性較大,可操縱空間也比較大,這樣勢必會導致內部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
二、如何在有效防范內部審計風險的基礎上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內部審計質量越高,內部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內部審計質量越低,內部審計風險就越大。內部審計風險客觀存在、無法規避,而且貫穿于審計全過程,但通過一定的措施,完全可以把其控制在較低程度。這就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實施風險評估程序,設計和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合理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并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以保持較高的內部審計質量。
(一)防范法律風險和合規性風險,加快內部審計法規制度建設,科學管控內部審計質量
健全和完善審計法規體系以及審計法規與其他法規相關內容的銜接。盡快制定與頒布專門的《內部審計法》,從而以具有強制力與權威性的法律形式對各單位內部審計制度的制定與工作開展做出準確說明與指導。同時,修改完善《審計法》,實現與《內部審計法》的契合,認清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二者之間的關系,努力實現二者的有效銜接,從而協調與完善內部審計法律體系,形成縱橫交錯、點面結合的內部審計法規體系,使內部審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規范化的道路。
(二)防范組織風險,合理設置內部審計的組織機構,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應高于其他各職能部門,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具有執業資格的內部審計人員,保持其獨立性和客觀性,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制度,才能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對經營管理實施有效監督,促進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從而使審計工作較少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擾而正常運行。
(三)防范舞弊風險,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以制度強化風險管理
內部審計作為風險管理框架中的監督者,要努力協助組織建立起由管理層、流程參與者、存在風險的相關部門、風險管理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等所使用的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流程組成的風險監督框架,以便提供及時和富有前瞻性的風險信息,并提出控制和化解風險的措施。積極參與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工作,這是內部審計的中心環節之一。內部控制除了保護資產和檢查財務資料準確可靠外,更重要的是貫徹執行既定的管理政策以達到系統目標,同時提高經營效率、經濟效益。因此,內部審計要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幫助決策管理層不斷完善內部控制。
(四)防范思想道德風險和崗位職責風險,提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地位和專業能力
以內部審計職業化來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地位,使內部審計人員充分運用職業思維對待實務中的問題,正確處理各項審計業務??赏ㄟ^以下途徑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首先,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內審人員的職業水準;其次,進行專業任用,選派那些具有相應技術資格和業務能力的人員充實內審隊伍;再次,持續職業發展,要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后續教育,使其了解、學習和掌握相關法律、專業知識、技術方法和審計實務,熟悉審計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提高內審人員的審計查證能力、審計溝通能力及審計表達能力,以適應新形勢新常態下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
(五)防范固有模式風險,轉變內部審計觀念,推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隨著現代經濟管理的迅速發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不再僅僅是強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和效果,還應注意規避風險、轉移風險和控制風險,通過風險管理的有效化,提高行政事業單位整體管理效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也應逐步推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克服固有審計模式所帶來的風險,從技術層面上提升內部審計質量。
(六)防范制度機制風險,建立內部審計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將審計評價體系制度化
最新的審計法范文3
1企業集團內部審計風險理論基礎
1.1我國內部審計定義與國際內部審計定義比較將我國內審定義與IIA定義進行對比,很容易發現:《內部審計準則》(2004)與IIA1993年對內審的定義相近,而《內部審計準則》(2013)對內部審計的定義與IIA2004年的定義基本相同,這說明了我國內部審計正在不斷向國際化發展,不斷地完善內部審計定義,規范內部審計方法,明確內部審計作用。具體對比情況見表1。
1.2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的模式目前,在我國較為常見的企業內部審計模式主要包括以下4種:一是總經理領導模式;二是財務總監領導模式;三是企業集團董事會領導模式;四是企業集團監事會領導模式。其優勢與不足見表2。上述4種內審模式有其各自的優缺點,其中,監事會和董事會領導的內審模式,機構地位最高,內審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能夠得到充分保障,該審計模式較為適合現代企業集團,使內部審計能夠更好地發揮內審職能,控制內審風險,提高內審的獨立性。
1.3企業集團內部審計風險的特點
1.3.1內部審計風險范圍的廣泛性。內部審計的作用是促進企業控制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因此,內部審計范圍包含了企業整個經營管理活動。而外部審計更側重于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審計。側重于企業經營效益審計對內審提出了新的要求,內審的工作范圍深入到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中。
1.3.2內部審計風險的持久性。內部審計風險存在于各個審計環節。當審計項目結束、審計資料歸檔后,外部審計環節告一段落,而內部審計要持續發揮其監督和評價職能,找出對企業經營中不符合規定的行為,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這使得內部審計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范圍擴大,增加了內審的不確定性,同時也增加了內審風險的概率。
1.3.3內部審計風險的隱蔽潛在性。較外部審計來說,雖然內部審計風險相對較為隱蔽,但卻不能忽視。此外,內部審計風險造成的影響也具有隱蔽性,難以發現,只有在內審結論帶來嚴重后果、引起關注時,才能被發現。
2我國企業集團內部審計風險成因分析
2.1法律制度不健全
2.1.1內部審計沒有專門的法律。國家審計主要是基于《審計法》對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進行審計,社會審計主要是基于《注冊會計師法》應審計單位的委托對其進行審核,而國家近年來頒布內部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寥寥無幾,致使我國審計體系中內部審計出現立法短板,內部審計缺乏專門法律。同時,2013《內部審計準則》中多運用“應當”、“應該”、“可以”等詞語,“必須”、“不得”等詞語較少出現,規范不明確,這樣導致內部審計在開展工作時,很多審計程序模棱兩可,由此帶來審計風險。這也造成內部審計在企業中地位不高、定位不明確。
2.1.2現有的內部審計制度與經濟發展要求不相適應。作為幫助企業經營實現目標的內部審計,其工作重點從“監督型”轉為“服務型”,即集中于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包含了“監督、評價、增值和服務”4大功能。然而,《審計法》和審計署4號令都將內部審計的定位為以監督為主導,即“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秲炔繉徲嫽緶蕜t》(2013)認定內部審計是“適當性、有效性審計”,該定義比審計署第4號令的定義內容寬泛,與國際內審協會的要求相近。但是,仍然是不全面的,本質上未超出“監督型”定位模式。國際內部審計的最新發展并未體現在我國內部審計法規中。
2.1.3內部審計法律法規缺乏實踐經驗。對于內審來說,《審計法》主要有兩方面的缺陷:一是整部《審計法》只是對國家審計的規定,并沒有列出一個專門板塊來規范內部審計;二是“指導和監督”沒有實施細則,難以操作。同時,未對內部審計操作流程和審計程序做出明確的規定,而是由本單位自行規范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
2.2審計對象復雜性和隱蔽性隨著企業經營范圍的擴大,內部審計范圍也不斷擴大,從傳統的財務審計和控制制度審計向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擴展,審計對象也變得復雜化、多樣化。具體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①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賒銷、票據往來、投資、期權、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成為了企業集團日常的經營活動,由此導致會計信息系統更加復雜,出現會計信息錯記、漏記的幾率隨之變大。②企業兼并、重組、破產等經濟行為發生頻率增加,導致內部審計人員無法準確對企業情況進行監督評價,這無疑增加了內部審計的風險。③隨著內部審計的發展,企業、政府和社會投資人對內部審計的要求不只是財務審計,還要求對經營活動中出現的重大錯報和舞弊行為進行披露,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評價,致使審計范圍不斷擴大,使得內審人員的審計責任、工作難度和工作內容大幅提高,從而增加內部審計的風險。
2.3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企業管理活動中,由于管理人員責任心差、內部人員相互勾結、管理者不重視內控等原因造成內控制度失效的案例比比皆是。內控制度不健全,導致內部審計人員在發揮審計監督職能時,無法規避由此帶來的風險。
2.4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不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企業集團為了保證內審質量、提高內審有效性、降低和規避內審風險而建立的質量控制和評價制度。企業內部審計程序缺乏全程控制,審計工作底稿不明了,只記錄審計問題,卻不記錄審計結論,致使審計質量控制無據可依。內審質量控制體系的不完善,使其質量效率難以得到保證。
2.5獨立性差獨立性是保證內部審計實現其監督職能、發揮審計職能、控制審計質量的必要保障。但是,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是對單位行政領導負責,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直接領導,造成內審機構和人員在經濟上組織形式上不能夠獨立,審計客觀性受到影響,無法公正、客觀、獨立地開展審計工作,發表的審計意見也得不到有效地執行。這就直接致使內部審計不能有效地發揮其作用,這也是引起審計風險的重要原因。
2.6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方式與手段比較落后內審對象愈來愈復雜,內部審計程序和方法選取是否科學適用,對審計質量有直接的影響。常用的審計程序和方法除詳細審計外,主要有抽樣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這兩種方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審計風險。一是抽樣審計包括統計抽樣和判斷抽樣。統計抽樣是運用科學的抽樣方法選取樣本數據,這種方法看似客觀有效,但是,同樣存在人為因素。而判斷抽樣是內審人員根據自己的審計工作經驗進行樣本的選取,必然會與實際情況存在著一些差距,從而可能帶來誤拒風險或誤受風險;二是目前我國內部審計偏向于制度基礎審計,主要針對企業內控制度進行測試,根據測試結果對內控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其本身就存在著一定的審計風險。
3強化企業集團內部審計風險體系的構建
3.1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法律法規體系
3.1.1建立專門的內部審計法律。應針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態勢和企業發展的趨勢,建立普遍適應各大中小型企業的《內部審計法》。從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內部審計職能、審計計劃、審計程序和內部審計人員選拔等做出詳細明確的規定,使內審工作有法可依。
3.1.2在《公司法》中明確內部審計的地位?!豆痉ā肥瞧髽I進行經營管理時主要依據的一部專門性法律,應加強《公司法》對內部審計的相關規定,明確內部審計的地位、作用和職能等,配合《內部審計法》加強內部審計法律體系的建立。
3.1.3增加內部審計法律法規的操作性。應根據內部審計環境和各企業的經營類型,結合《內審準則》和國家審計署第4號令,加強對具體實施細則的明確,使各個審計程序、審計環節都有明確的規范標準,保證依法審計,提高內審質量,降低和規避內審風險。
3.2定期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測評隨著經濟的發展,就財務資料進行抽樣檢查或詳細檢查已經成為一種非常低效的審計方法。因此,對企業集團內控制度的測試及評價成為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內容,通??煞譃橐韵?個階段進行:一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測試階段。即通過審閱收集的資料了解本企業集團的基本情況,利用統計表、流程圖、樹杈圖等圖表將企業的內控制度直觀地表現出來,了解其健全和完善程度;二是控制測試階段。即檢查在實際管理中內部控制系統能不能有效地實施,同時,測試任何薄弱環節,確定實質性測試程序的范圍、重點和方法;三是實質性測試階段。即測試企業集團內審程序能否發揮其作用,通過對企業集團內控制度進行研究、測試和評價,確定重點環節,找出缺陷,并收集相關的審計證據;四是全面評價階段。即根據測評結果評價企業集團內控制度是不是全面、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合法、是不是可行有效,并提出相應的審計建議。通過定期對集團企業內控制度進行測試、分析、評價,促進企業集團加強管理,保證其提供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從外部環境上規避和降低企業內部審計風險。
3.3建立內部審計質量考評機制建立內審質量考評機制,制定較為科學有效的內審評價制度和規范的操作步驟,在考核結束后,對考核結果進行分析,得出考評結論,并就考核結論進行績效獎懲。具體可包括以下3個措施:一是內部審計程序控制。首先,制定內審質量控制方案,調查內審工作質量,找出問題并分析其原因,有目標地制定具體的質量控制方案和措施;其次,內審人員應該把質量控制方案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然后,對內審質量控制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果沒有達到既定的目標,要找出存在的問題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最后,就出現的問題提出恰當的處理方案,確保方案能有效落實。二是審計質量關鍵點控制。首先,分析整個內審業務或者是內審項目,找出對內審質量有重大影響的環節和步驟;其次,根據審計過程中的關鍵點、責任分工和具體業務特點,使每一個關鍵點責任到人;然后,明確提出控制關鍵點的具體要求,并制定切實的控制計劃;最后,內審工作完成后,逐一對關鍵點的控制情況進行詳查,了解責任人履行責任的情況和內審工作是否達到預期的設定效果。三是內審質量檢測控制。內審質量檢測包括事中檢查和事后檢查,并強調事中與事后檢查的有效結合。前者有利于在審計過程中及時查漏補缺,后者有利于對審計質量最后把關。建立內部審計質量評價機制,可以有效地從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內部審計風險。
3.4合理設置內部審計組織機構
3.4.1增強內審部門獨立性。要改善內審獨立性不高的情況,應該從經濟上和精神上著手。一方面,企業應該單獨計提一定的內審經費,內審機構和人員的薪酬及費用從內審經費中支出而不受行政領導的支配。另一方面,內審機構應該與各職能部門保持獨立,并對各個職能部門進行持續有效的監督。只有獨立性得到保障,審計的質量才能夠得到保證,審計意見的公允性才不會受到的質疑。
3.4.2提高內部審計權威性。權威性是保證內部審計工作能夠順利開展的基本條件。企業在建立內審機構時,要明確內部審計的職責和權限,突出內部審計的權威,促進審計工作。同時,內部審計部門也應利用科學的審計研究成果逐步增強自身的權威性。這是內審部門發揮其審計監督職能的另一個關鍵因素。
3.5探索內部審計的新領域和采用科學的審計方法以降低內審風險為目標的審計是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并代表管理者對企業實施的全面經濟監督活動。其監督領域不應局限于傳統的以財務收支為主的范圍,應該向風險導向、經濟效益審計、內控制度建設方面發展,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核算職能,提升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F代內審經常使用的審計方法包括求證法、線索搜集法、環境因素影響法、追蹤資金流向法、分析性符合法、走訪調查法、判斷法和抽樣審計法等。然而,傳統的內審方法已經被企業的職能部門熟知,同時,存在大量的內審人員主觀判斷環節,審計方法不能切實有效地達到審計監督作用。為了能夠合理有效地發揮內審監督評價等職能,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環境,利用計算機技術和科學的統計方法與內部審計方法合理地結合起來,有效地規避傳統方法帶來的弊端。
最新的審計法范文4
當今世界技術與知識的迅速結合成為推動的一個最重要的因素。中國入世將進一步加大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給中國審計帶來了環境、觀念、目標、對象的變革,從而給審計實踐活動帶來了風險。
1、審計國際化帶來的風險。
入世加快了中國審計國際化步伐,中國審計市場日益融合于各國審計市場。師事務所不僅可以在本國范圍內從事審計工作,而且可以把在本國注冊的會計師派往國外處理審計業務,或與外國會計師事務所訂立國際協議,以聯營合伙等方式開展國際業務。但由于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我國與發達國家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審計環境存在巨大差異,審計實務一旦走向國際,往往因為環境因素造成審計標準不統一,使得審計人員在判斷和執行國際審計具體業務時缺乏審計依據,加大了審計風險。
2、對“網上實體”審計帶來的風險。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經濟活動日益多元化,出現了所謂的“媒體空間”和“網上實體”。相對與傳統審計對象來說,“網上實體”的一大特點就是“虛”,看不見、摸不著,審計人員難以界定審計對象范圍,難以對會計資料進行審查,難以獲取審計證據,使得審計風險加大。
3、信息載體變化帶來的風險。
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無紙貿易得以實現。被審計信息由以紙張為信息載體轉變為以磁盤、磁帶等磁性介質為信息載體。記錄于磁性介質上的信息是看不見的,必須借助于機才能以可見和易懂的文字形式打印或顯示出來;對磁性介質上的信息進行修改可不留下任何痕跡,利用磁性介質也難以實現諸如簽字、蓋章等使信息證據化的操作,這給審計帶來了新的風險。
4、無形資產審計帶來的風險。
入世加大了無形資產審計在我國審計業務中的比重。而由于無形資產帶來的經濟利益與所處的環境有密切的關系,如某些實效性信息過時后,其價值便大打折扣;當有更先進的知識產生時,舊知識便大為貶值。因此對無形資產的價值計量帶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使得對無形資產審計帶有較大的風險。
5、管理審計帶來的風險。
入世提高了管理審計(即對管理活動信息進行全面的評價)在審計活動中的地位。企業處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中,它的一舉一動都要受到市場的影響,應隨著市場的變化而采取不同的對策。對于處境不同的兩個企業或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都應根據市場情況采取不同的對策。而管理活動本身帶有不確定性,其正確與否必須受到市場的檢驗。對管理活動進行審計也應受到市場的檢驗,從而加大了審計風險。
6、社會責任審計帶來的風險。
為了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必須對其社會責任報告進行審計。入世促使了社會責任審計的產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多種多樣,如治理環境污染,減少污染排放、增加職工福利、支持社區建設等,這使得對履行社會責任的確認和計量難以找到同一的標準,同時也給審計證據的獲取帶來了諸多不便,加大了審計的風險。
二、入世后審計風險的規避
入世后,經濟的發展引起了審計環境的巨大變遷并對審計提出了更高的目標和要求,給審計實踐活動帶來了新的審計風險。為了迎接挑戰,減少審計風險,審計技術的改進、更新勢在必行。
1、加快我國審計的國際化與通用化步伐。
審計國際化帶來了一定的審計風險。隨著國際上審計程序的進一步協調和國際審計準則的制定和推行,我國也應加快實現審計的國際化與通用化。其途徑有:我國的審計準則應與國際審計慣例接軌,運用國際審計程序和,審計行為符合國際審計準則;在和審計領域加強對審計人員業務和素質;掌握國際審計信息,并運用最新的國際化的審計技術。
2、開發新的審計程序和方法。
入世后,審計對象和的擴大,給審計帶來了一系列。對知識信息、人力資源審計的比重將大大超過對存貨、固定資產等有形資產的審計;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延伸;責任審計提上日程;對“媒體空間”中的“網上實體”的審計監督勢在必行。對此,傳統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往往無能為力。審計目標多元化和審計實時、開放的特征,有必要開發新的審計程序和方法來分別規范無形資產審計、管理審計、社會責任審計行為,使其有統一的標準。
3、全面信息技術。
隨著的,“網上實體”的出現,會計操作更多地在機上進行。審計作為一項主要以會計信息為對象的經濟活動,應充分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信息處理的速度,提高審計質量?!熬W上實體”的主要資產為知識、信息及人力資源等無形資產,對它們的審計就必須深入到媒體空間中去,這要求網絡審計技術的完善,和審計人員計算機審計操作能力的提高,爭取在有限的空間內獲取最充分、有利的審計證據,降低審計風險。
4、控制會計經營風險,規范會計行為。
入世后,在世界經濟全球化和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會計信息的規范可靠與否成為審計成敗的關鍵。控制經營風險將成為入世后會計的重要任務之一,因此,我們應建立一套支持控制經營風險的信息系統。而建立信息系統,就必須改變企業傳統的“核算型”會計模式,加大會計的管理職能,企業應當向“管理及風險控制型”模式轉變,建立企業經營風險預警機制,并以市場為核心,資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利用會計特有的方法,加大對會計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懲治力度,以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5、進一步完善審計法規,加強審計司法力度。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入世后,在我國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將進一步加大。伴隨市場經濟的審計只有在一個完善的法制環境中才能生存發展。所以我們應努力做到:(1)加強審計立法工作。針對入世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建立一套新的審計標準和準則,使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2)加大審計司法力度,堅決打擊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共同舞弊行為,促使審計人員自覺提高風險意識。(3)加強宣傳工作,提高社會公眾對審計法律、法規的認識。投資者及社會公眾由于信賴已審的會計報表而蒙受損失時,應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進而形成一種全社會的監督機制。
最新的審計法范文5
1、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不強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企業內部審計具有獨立性,是使內部審計具有客觀性、權威性及公正性的必要條件。但從我國現狀來看,企業內部審計大多設置于管理層之下,在高層管理人員的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為管理經營者服務,導致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強。主要表現在:
(1)機構不獨立。有些企業把審計機構設在財會部門中;有些企業把審計機構和監察部門合并在一起;有些企業由分管錢財物資及賬目的人員兼任審計崗位;有些領導既領導財會工作,又領導審計工作。因此,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特別是在面對領導參與或法人違規時,內部審計往往顯得格外無能為力。
(2)經濟不獨立。由于內部審計人員職位、工資福利等均受企業的控制,內審人員往往難以在實際工作中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尤其當企業某些行為違背法律法規時,內審人員為維護自身的利益,容易對不正當的企業行為采取默許的態度,從而削弱了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3)工作、人員不獨立。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的內設職能部門,在本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企業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審人員在開展工作時,不可避免地受到內部人際關系的壓力,影響了工作的開展和發現問題的處理。在審計過程中,有些內審人員秉公辦事不僅受到本企業同事的誤解和非議,有時還會遭到領導的阻撓,甚至打擊報復,致使審計監督缺乏有效的保障。
2、內部審計法規不健全,人員素質不高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關于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盡管有《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及《審計機關指導監督內部審計業務的規定》等,但還不夠完善,效力也比較差。內部審計法規依據不充分、不健全,或出現空白,使得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只能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因而增大了審計風險。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企業行為呈現多元化現象:如企業的并購、分設、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易等。為了更好的服務企業和規范企業的經濟行為,內部審計人員必然要參與到企業的這些經濟行為中,這就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能懂財務和審計知識,而且還要精通企業的各項相關業務。然而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絕大多數是從會計崗位轉過來的,知識面較單一,內部審計人員整體水平不高,綜合素質較低,識別風險、判斷正誤的能力較差;有些內審人員職業道德欠佳,不能經受各方面的誘惑;更重要的是內審人員一般由領導指定,很容易出現任人唯親的現象,從而難以選用有真才實學的人來擔當此重任。因此一些素質不高的內審人員,無法運用最新的以風險導向為核心的審計方法來防范和化解風險,如:沒辦法采用抽樣技術,基本上全憑審計人員的主觀標準和經驗來確定樣本規模和評價樣本結果,這種判斷抽樣極易遺漏重要事項,很容易形成審計風險。
3、企業內部審計質量不高內審人員在工作中仍以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審計目的仍是“差錯防弊”,在工作中往往是事后審計多,事前、事中少;對下屬單位審計多,對本級的審計少;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多,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少(或者基本沒有)。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也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工作也只停留在完成上級部門的審計任務上,為審計而審計,很難發現客觀性、針對性和苗頭性的問題。此外,由于長期以來內部審計機構人手少,任務重,往往埋頭于具體的事物,又由于多為財務崗位上轉到審計工作中來的,年齡偏大,接受新鮮事物、新的理念不及時,養成了一種微觀思維和慣性思維的定勢,不能舉一反三,尋根探源,不能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加之有些企業的領導思想單一,認識不足,只重視審計的數量,不重視審計的質量,只重視審計的形式,不重視審計的效果,從而出現不少企業出現年年審老問題,老問題年年出的現象。
二、加強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對策建議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企業面臨競爭的壓力越來越大,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必須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控制,防范風險,提高管理水平和總體競爭實力。要做到這些,筆者認為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國家審計機關要通過召開座談會、舉辦講座、進行審計工作培訓等形式對企業領導進行宣傳教育,提高他們對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企業領導自身也要努力學習審計新知識和新方法。積極主動地抓好內部審計工作,切實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完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確保內部審計機構具有履行職責所必須的權限;積極支持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解決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處罰權,使內部審計機構與財務基建部門真正成為做好企業內部財務經濟管理工作的“左手和右手”,而不是“對手”,為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2、樹立風險意識,為建立企業內部審計文化創造良好的環境要加強全員風險意識教育,通過分析違規行為的后果和危害,使員工樹立內部控制的責任意識,認識到執行內控制度是每位員工的責任,在本企業樹立良好的內控文化;要解決個別人認為內控工作時領導的事,是個別部門的事,是幾個人的事。實踐中,內控工作涉及到各企業的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風險無處不在,風險無時不有,強化內控、防范風險人人有責。要通過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教育員工樹立“大內控”的思想,本企業上下,無論哪個崗位、哪個環節都要想到內控工作,想到風險防范。
3、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權威性,才能保證審計的公正性內部審計是履行獨立經濟能力的經濟監督活動,企業內部審計雖然不具有國家審計那樣的強制力,但它在開展審計工作中也應具有獨立性。它要求在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帶下獨立地開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門的干擾。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權威性。企業在設置內審機構時應堅持兩條原則:
一是獨立性原則,這是設立內部審計機構最重要的原則。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的一開始就強調:內部審計師“必須獨立于他們所審核的活動”“獨立性可使內部審計師提出公的不偏不倚的見證和評價,這對于正確的審計工作實施是必不可少的”。
二是權威性原則,這是企業內審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另一個關鍵因素。主要體現在內審機構的地位和設置層次上,內審機構的組織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的越充分。
4、提高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內部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綜合反映和集中體現,只有不斷地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才能更加有效的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益。要提高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必須做到:一方面企業領導要改任人唯親的為任才為親;另一方面要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首先,要求企業內審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政策水平;其次,要求內審人員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必須熟悉會計、審計、法律、稅務、外貿、金融、基建、企管等方面的知識;再次,要求內審人員加強學習,不斷更新觀念,已提高應變能力和內審隊伍的整體素質,適應高層次審計監督工作的需要。
5、建立一套完整的獎懲制度,為審計人員履行職責提供權利保障、法律保障、措施保障通過建立內部審計激勵制度,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和評價,肯定成績,并進行適當獎勵,能夠增強審計人員的成就感,有利于激發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另外,對監督不力的審計人員,應予以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或由于監督不力造成經濟損失較大的,應依法追究責任。
最新的審計法范文6
關鍵詞:提高;企業;內部審計;問題;研究
1加強企業內部審計法規建設改善內部審計工作
必須加強內部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首先,應該制定更完備的法律條文,它還可以使內部審計報告在法律上具有法律約束力,通過法律保護內部審計部門的合法權益是至關重要的,這會明顯地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是開展內部審計相關工作的基礎,審計主管部門應該以《審計法》和《內部審計標準》和其他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現實內部審計業務制定內部審計執行細則,使內部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有效地實施。同時,審計的獨立性應該按照憲法精神,建立內部審計系統的標準體系,保護審計的獨立性,使用法律規則定義內部審計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完善我國的內部審計制度可以促進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要學習國外好的內部審計方法,結合我國實踐,尋找一條合適的道路,發展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優化企業管理效率。
2建立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
企業現代化制度必須設立在完善的內控制度的基礎之上,企業想建立一個科學和一致性的內部控制系統,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應該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結構,提高自我調節和自我約束的能力,要注意對有形資產的控制,也要注意對人力資源信息等無形資產的控制。對內部控制功能和評價的獎勵和懲罰標準進行優化,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對審計項目負責人擔任管理和指揮的職責要明確,其他人員分工負責要合理,遵守人為本的原則,提升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全面質量控制所要求的知識技能,相關管理人員還需要掌握和理解一些審計理論知識,增強質量控制的意識,從而愿意自覺遵守崗位質量管理體系。強化審計風險意識,審計風險預防對內部審計人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意識相對薄弱,不僅要強化認識,也可以應用于審計方法,在審計過程中,可以根據審計對象風險的大小來分配審計資源,并且需要嚴格監管風險高的區域,通過內部審計的結果評價審計工作情況,分析最終的審計質量結果。
3加強審計工作獨立性和權威性
保證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這是內部審計部門的一個首要特點,也是保證客觀性的重要根據。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對內部審計部門應提出更高的要求,其權利和義務應受到其他部門監督;第二,審計沒有經濟效益指標考核。我們必須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有效地改變現行的監管體制,建立一種獨立性強的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妥善處理與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的關系,作為獨立的系統,保護企業內部審計在現有制度下實現最大監督職能。審計部門獨立性的許多方面是受到企業的管理要求決定。一般來說,董事會對直接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企業董事會是最高的經營決策機構和最高的行政領導,因此毫無疑問是權威的。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董事會或總經理,建立審計機關的權威和獨立性非常必要,而且還可以確保審計工作的正常秩序。
4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在日益復雜的商業環境中,需要越來越多的高素質審計人才,高質量、高水平的內部審計人才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關鍵因素。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要求除了會計專業知識,也要有生產經營知識和管理技能,較強的應變能力和良好的心理抗壓能力,企業可以經過后續培訓,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強化績效審核,增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增加審計人員的技能,學習相關的知識,如內部控制、財務會計、公司管理等,高度關注繼續教育,提升他們的工作能力。企業要面對投資者和相關利益集團的期望,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幫助企業實現目標和風險管理之間的平衡,而且要成為很好的合作伙伴。CEO和CFO應協調各部門的意見,全面了解業務流程,并使用最新的技術來開展審計工作,適應當前企業內部審計的快速發展,內部審計師應多樣化,需要不同的背景的專業人才,如會計、工程技術人員、計算機專家密切合作,提供更全面的內部審計。
5加強企業風險管理
隨著企業的發展,風險管理受到企業的關注。高效率的風險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管理企業所面對的風險,有利于企業實時選擇最優方案,減少企業虧損。內部審計應更好地整合到企業管理中,積極參與管理,提高企業管理的效率。內部審計通過測試內部控制系統,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做出判斷,可以根據系統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時和有關部門溝通,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鼓勵企業有效地控制成本,并最終改善企業的內部管理。內部審計應抓住當前有利時機,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審計工作的新思路,研究和探索新方法,更新觀念,打破陳舊的思維模式,逐漸擴展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對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進行了深入調查。在市場風險和企業風險狀況下,使用計算機工具進行審計會提高工作準確性,降低勞動力和時間成本。
總之,內部審計是經過系統化和標準化方式,對企業內部進行監督,客觀、獨立的評估項目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并幫助企業評估和改良風險管理,控制管理流程,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能力,加強企業的核心能力,協助企業實現目標,在企業經營中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企業內部審計將面對諸多的新困難,制度的完整性將與企業的效率直接相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