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扶持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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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扶持政策

經濟扶持政策范文1

但從目前來看,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并不容樂觀。在融資方面,表現為融資難、融資貴。中小企業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的貸款不到貸款總量的20%,而國有企業雖然對經濟的貢獻率為40%,貸款卻達到金融機構貸款金額的80%。商業銀行普遍提高了承兌匯票保證金份額,使實際利息增加近1倍,民間融資成本大部分在銀行基準利率的4倍以上。在稅費方面,中小企業的實際稅負普遍超過利潤的30%,除法定的稅費之外,還要承擔依靠行政影響力下達的會議費、協會費、評比費、捐款贊助和訂閱報刊等,負擔很重。從長遠看,調整原有覆蓋面、持續性、針對性、有效性明顯不足的中小企業財政金融政策顯得非常重要。

一、財政政策設計

政府通過財政資源的分配,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國家對高技術產業化的供給能力,提高科技創業資源的配置效率;通過實施稅收優惠扶持,減少創業企業和高技術創業企業經營成本,降低其風險。財政政策主要采用預算編制、預算撥款、政府采購、稅式支出、財政投融資、補貼、社會保障、政府獎勵等措施,建立相應的財政支持體系,引導創業者在技術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等領域進行創業,尤其是對高科技領域的高端創業活動給予更多的鼓勵、支持和保障。具體來說,政府在編制國家預算時,合理安排財政支出,加大科研投入,利用預算撥款,建立和完善高技術公共設施,提高政府對高技術產業化的供給能力;加大創業教育培訓投入,提升創業技能;通過對創業企業及高技術產業實施稅收優惠、減免,減少創業成本,降低經營風險;通過規定政府采購中中小企業采購的比例,確保創業中的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及合同中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和相對平等的競爭環境;以財政投融資方式,通過政策性金融機構為高科技高端創業提供資金支持;通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創業者提供相對良好的社會保障,減輕創業者的后顧之憂;通過政府獎勵,強化社會對創業者的肯定。

(一)稅收政策的調整

創業企業尤其是高科技創業企業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在創業過程中面臨著巨大的市場風險、開發風險和技術流失風險等。

應站在有利于創業企業誕生、培育、發展的角度,專門針對中小企業制定以減輕負擔為主線的稅收優惠政策。

1.對所得稅的減免。創業企業發展初期(3年以內)可以免征所得稅,可以進行盈虧相抵和再投資抵免;可以大幅度提高成長期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所得稅的免征額,或對其所得稅進行減半征收;可以對中小企業所得稅采用優惠稅率,以切實減輕中小企業的所得稅負擔。

2. 對增值稅的減免。中小企業尤其是小規模納稅人在創業起步期和成長期可以采用增值稅免征或適用稅率減半的減稅;對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固定資產購置進行稅前扣除,降低增值稅計稅額。

3. 對營業稅的減免。對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進行營業稅免征,可以將營業稅的起征點改為免征額,也可以調高營業稅的免征額。

4. 對關稅的減免。取消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出口退稅企業類別的限制,按照統一退稅標準退稅,提高退稅力度。

5. 加速折舊。對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提高其購置生產設備的折舊率,加速其折舊,降低中小企業所得稅。

6. 對創業投資所得的減免??梢越档唾Y本利得稅率,可以針對低收入地區的創業投資進行鼓勵,對其投資進行所得稅的稅收抵免。

7. 對農林牧漁業和老少邊窮地區的創業投資。初期可享受相關稅收更長時期的稅收減免優惠,穩定期可享受優惠稅率。

8. 針對科研成果的所有者。在轉讓成果環節,針對企業技術轉讓或與之密切相關的活動如技術咨詢、技術培訓等所獲收入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針對個人技術轉讓所得進行個人所得稅稅額減免或優惠稅率政策,讓科技成果研發人員得到更多實惠,調動其科研積極性。

9. 針對科研成果的購買者。允許將購買科研成果的費用進行增值稅稅前抵扣,對應用購買的科研成果取得的收益給予所得稅優惠,激發市場上科研成果購買熱情。

10. 對稅收優惠環節的調整。將只針對直接生產環節的優惠轉向研究開發環節優惠為主兼顧生產環節優惠,將只針對生產貿易企業優惠調整為針對創新和產業化支持體系優惠,將商業性研究開發稅收優惠作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手段,推動科研成果的商業化。

11. 對不同階段的研究開發活動全面設計相關稅收政策。具體而言,包括實驗室階段、中試階段和產業化階段的稅收政策,鼓勵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的稅收政策等。從稅收優惠的形式上,應擴大稅基式優惠的范圍和幅度,對于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只要滿足稅基優惠的前提條件就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待遇,而不以其研究開發活動是否取得了收入和利潤作為評判標準。

(二)財政資金資助創業項目

由于創業活動本身具有高風險性和收益的不確定性,所以大多商業資本不愿投入。資金在創業者進入市場過程中具有關鍵性的意義,財政資金發揮其作用顯得十分有必要,先期財政資金的支持將直接改善創業者在進入過程中所擁有的資本資源稟賦,這有利于激勵更多的創業活動發生。

以創業項目為對象進行資助的政策多用于高新技術領域,可以極大地激勵高新技術領域內創業者的進入活動,資助政策的激勵效應、示范效應顯著。所以,財政資金資助目標群體的范圍可以適當擴展,使受到財政資金支持的目標群體更具有普遍性,以激勵更多的人們去選擇從事創業活動。

在具體支持方式上,基于公共資金的有限性和激勵效果考慮,無償資助應該只作為其中的方式之一,還應該綜合使用有償資助、低息貸款、財政貼息等方式??梢詫摌I企業以及

中小企業的研發經費進行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如法國規定對中小企業的研發經費可通過財政補貼其投資的25%;可以通過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無息貸款,如法國政府提供償還期為15~50年的20萬~30萬法郎無息貸款;可以通過一些私人金融中介機構如小企業投資公司等,將政府財政資金以優惠貸款的方式提供給創業企業,如美、日等國;可以免費或低價組織中小企業到國外參加各種展覽,組織中小企業代表到國外做實地考察,通過駐外使館的經濟參贊為中小企業聯系外商等,進行一些間接、隱蔽性的補貼。

(三)政府采購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作為一個經濟主體,是整個市場上購買力最強的買家,其集中性的采購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導整個社會生產和消費的發展方向。很多國家為支持中小企業擴大國內市場份額,都制定了針對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如美國政府在進行采購時,把包括軍需物資在內的所有物品采購按一定比例分配給中小企業;韓國也規定,政府必須優先購買實行“性能認證”和“性能保險”的中小企業產品,以利于提高中小企業商品的市場競爭力,擴大其銷路;在英國,為支持中小企業獲得政府采購,政府編制了《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手冊》,對中小企業進行全方位的指導。

(四)財政科教支出

財政資金對科學事業和教育事業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科教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不僅提升全社會的科技水平,促進科技進步,而且能夠培養高素質、高技能的創業型人才,提高勞動力素質。逐步建立穩定增長的財政科技投入機制,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的增長幅度超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為促進創業型經濟發展、促進創業型社會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經費保障,優化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合理配置科技資源

(五)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創業企業擔?;?/p>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流入創業投資領域,通過基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帶動社會資本對創業的投入,增加創業投資資本的供給。其資金來源有財政性專項資金、引導基金的投資收益以及個人、企業或社會機構無償捐贈的資金等,應不斷充實擴大基金容量,加大投資,將其政策傾向和引導意圖充分體現。加強科學管理,使引導基金能盡其所用,最大限度地創造引導的正效應。根據新創企業的運營情況,適時地對其進行資金支持。政府以投資人的身份參與創業企業,以階段參股的方式支持創業企業融資。

財政出資創建針對創業企業的擔?;穑瑸閯摌I企業融資提供擔保,以解決創業企業初創階段融資困難。

(六)創業補貼和社會保障

創業初期是創業者面臨困難最多的時期,不僅事業發展方面困難很多,來自生活方面的壓力也不容忽視。增加必要的補貼和保障,對創業者來說十分必要。比如,鼓勵創業者進行創業活動,在創業初期對創業者給予創業補貼,減輕創業者初創期的生活負擔,為其創造相對寬松的環境。

對創業者來說,創業是一項高風險和不確定的活動。創業失敗不同于一般失業,其后果可能更糟,甚至會影響到創業者的一生。因此,為創業人員提供相對優惠的生活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創業者的后顧之憂,無疑也是影響他們創業的一個重要因素。比如,在創業初期繳納社會保障“三金”“五金”時,采用較低的個人繳納比例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待遇,等企業發展處于穩定期,創業人員再按照正常標準繳納“三金”或“五金”。對曾經創業但由于種種原因失敗的創業者,國家可以給予一定期限的創業補貼,緩解其生活壓力。

二,金融政策

促進創業的金融政策仍然是創業政策的重點。資金來源是困擾創業型經濟發展的最大問題之一,在創業過程中知識、技術固然重要,但要把知識、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必須通過資金成立公司、雇傭員工、開展生產組織管理活動和技術創新活動?,F在創業者在融資上卻遇到很大的困難,主要表現在貸款程序復雜,需要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或擔保,貸款數額受到嚴格的限制。要想解決這一問題,政府應該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不斷改善創業者的融資環境,拓寬創業者的融資渠道,滿足創業對資金的需求。

金融政策工具又分直接融資政策和間接融資政策。在直接融資方面,完善創業板市場、中小企業板市場,降低創業企業上市門檻;規范民間融資,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活動中來;引導創業投資流向,鼓勵天使投資、風險基金、私人股權基金等進入創業領域,消除高技術創業企業發展的資金“瓶頸”在間接融資方面,主要采用創建中小企業貸款銀行、低息貸款政策、財政貼息貸款政策、小額貸款政策、投資擔保政策、創業企業貸款擔保政策等,增加創業者融資機會,降低創業者融資成本,提供金融支持。

(一)規范中小企業的內源性融資

由于中小企業缺乏歷史誠信記錄和足量資產抵押,融資渠道非常有限,主要來自于內部解決。內源性融資是指創業者個人出資、親朋好友借貸、企業發展自我積累等,是目前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從西方國家的情況看,內源性融資占比往往也達到40%?45%。要正視內源性融資,充分肯定內源性融資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積極作用,將其視為合理化的、主流的小微企業融資渠道。不過,內源性融資隨意性較大,利率不規范,償還風險較大等問題不能回避。一是要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的信用征信,降低內源性融資的風險;二是要做好內源性融資的擔保再擔保和風險準備工作,有效降低借款方的風險。

(二)發展債券融資

我國債券市場發展尚不充分,目前能夠在債券市場發債的也都是大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小企業還沒有被允許發行債券。與銀行信貸相比,債券融資的優點不少。一是資金來源廣。債券融資來源是廣大的社會資本,可以滿足大量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二是隱性成本低。只要按照規范的流程,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即有資格申請債券融資。三是融資方式活。既可以單個企業發行債券融資,也可以幾家企業聯合起來發行集合債券。四是利率彈性大。債券可以實行靈活的利率,沒有銀行貸款上限的局限,可以吸引社會資本購買。應適時推出適合小微企業的高收益債券、集合債券等融資方式,高收益債券可向特定對象發行,集合債券可向市場公開發行,以增強債券流動性。

(三)創新融資機構

經濟扶持政策范文2

論文摘要:發展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已成為我國當前一項迫在眉睫的任務,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自治、自助、獨立自主性,并不排斥政府的積極作用。

“三農問題”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大問題,實現我國農業的發展和農民的增收更是這一問題的重中之重。建立和完善真正的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個很好出路。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如果沒有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健全,農民的利益就很難得到保證,農民的力量就始終顯得很渺小,我國的農業也很難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和提升,從而難以應對國外農業的競爭。并且國際、國內合作運動史表明,合作組織的發展與政府有著密切的關系。發展多類型、多層次的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已成為我國當前一項迫在眉睫的任務。

一、真正意義上的物流合作經濟組織

合作經濟組織是社會勞動的特定組織形式,是在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上產生的具有獨特的組織章程和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勞動者共同勞動的經濟實體。它具有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和社團性質的雙重性質。雖然世界各地的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多樣,但總的來看,它們具有以下幾個原則:勞動者為了共同的經濟利益合作,具有社團性;合作組織建立在自愿、互助、互利的基礎上;具有生產資料集體共有和個人私有相結合的所有制形式;實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機制;按勞分配和非按勞分配相結合。

我們認為,物流合作經濟組織是在市場經濟的特殊條件下,即資本短缺或者是大額資本不愿介入的情況下,經濟上的弱者自救的組織形式之一。它的功能主要表現為:獲取更豐富的市場信息,降低組織社員的生產和交易成本,減少組織社員的市場風險和增強其在市場中的力量。我國要建立真正意義的物流合作經濟組織,最難做到的一點就是實現民主管理。我國的歷史就是一部長期的集權史,而且目前 “官本位思想”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流思想,它必然影響到經濟領域中的民主管理。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是讓組織社員擁有完全的入退合作經濟組織的自。

二、政府支持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理論基礎

世界各國的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都不同層次的得到政府的支持,有其堅實的理論基礎。

1.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農業生產不僅存在市場風險,而且還存在自然風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參與市場運行的經濟主體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市場風險。例如,原料和產品的價格升降,同類產品和可替代產品生產廠家的競爭等。農業經營者所面臨的市場風險與第二和第三產業的市場風險比起來有過之而無不及。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性和農產品的需求相對缺乏彈性,很容易出現“谷賤傷農”現象。除了要面對市場風險外,農業生產還面臨著自然風險的困擾。我國全國性的或大面積的自然災害時有發生,地區性的自然災害更是每年都有。對農業經營者來講,很多時候自然風險比市場風險更可怕,帶來的損失更慘重。

2.農業具有外部效益和部分公共品性質。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生產為我們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條件,為輕工業提供了大量直接和間接的原材料,為其他生產活動提供了基礎。農業的穩定是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盁o糧不穩”,這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梢姡r業具有很強的外部效益,具有部分公共品性質。現代農業更需要政府提供一個穩定農業生產的制度體系。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將在這一制度體系中占據舉足輕重的位置。

3.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適合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成長。由于農業自身的特點和農業經營者自身缺乏資本,大額資本又不愿介入高風險的農業生產,這就給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成長留下了足夠的空間。對西方合作經濟組織分析后不難發現,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在整個合作經濟組織中占有主體地位,這是由其內在原因所決定的。在西方農業發達國家,農業生產的基本組織單位仍然是家庭農場。在單個農戶力量有限、生產要素不完備,以及市場競爭激烈等因素的共同約束下,農業經營者具有很高很迫切的合作需求。

三、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與政府的關系

在農業物流合作組織與政府的關系問題上,那種把政府定位為“合作社組織締造者和終結者的角色;政府是主人,合作社組織是仆人;政府控制合作社組織的行為”顯然是錯誤的,不符合合作社組織的性質。同時,政府控制和過度干預也不利于農業合作組織的發展。首先,政府作為合作社組織的締造者,由于其目標函數(推行和實現政府經濟的或非經濟的政策或計劃)與社員的目標函數(最大限度地節約流通費用,降低流通成本,獲取質優價廉的服務)不一致,從而合作社組織,相對于社員需要而言,可能發展過度,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其次,政府控制和過度干預扭曲了合作社組織的目標函數(對內最大限度地為社員服務;對外贏利),從而大大地降低了農業生產者加入或參與合作社組織的積極性,而農業生產者的積極加入和參與是農業物流合作組織生命力的源泉;再者,政府控制和干預的目標函數與物流合作社組織的管理人員及職工的目標函數(個人收益最大化)不一致,嚴重削弱了管理人員監督、管理及職工勞動的積極性;最后,政府控制和過度干預使合作社組織經營決策的選擇空間大為縮?。ㄒ灾劣谕耆珳S為政府決策的執行者),市場競爭力大為削弱(以至于完全喪失)。這就是為什么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政府控制的農業流通領域合作組織(供銷合作社),實際上是非合作社組織,它們不是社員通過自愿聯合、民主控制來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自治組織,而是由外部強制力量(政府)發起和控制。

以上分析說明,在農業物流合作組織與政府的關系問題上,必須堅持物流合作社組織的自治、自助、獨立、自主性,這對其健康發展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發展到一定規模、具有一定組織資源時的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與政府的關系更加緊密。目前,世界各國政府常常采取授權、讓合作組織成員參與決策等多種措施調節引導支持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如美國農業合作社委員會參與美國農業及農業合作社方面政策和規章的制定。當我國的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發展到一定的規模和程度后,政府也可以授權、委托其執行一些政府功能。我國正在大力推進農村行政體制改革,讓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執行一些政府的職能,這不僅可以大大節約鄉鎮政府的行政開支,而且可以使我國的支農政策得到更有效的執行。

四、建議我國政府對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支持

1.加大有關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知識的宣傳教育。我國現有的許多所謂的有關農業的合作經濟組織,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是與農民沒有多大關系的官辦商業和官辦金融業。在大多數場合,人們都把非合作經濟組織當作真正的合作經濟組織來討論。在進行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知識的宣傳教育時,必須先上后下地向各級決策者和農民普及符合國際通則和慣例的合作制度和合作原則,深入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合作經濟組織的現實意義和歷史作用,形成良好的輿論導向。

2.創建良好的法律、政策和市場環境。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特殊的市場經濟主體,世界各國政府都對其做了專門的立法。我國出臺有關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律、法規、范本和細則等是至關重要的。在中央立法后,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適合本地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政府有責任和義務為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一個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進行市場體制改革和市場創新。具體要深化農產品購銷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透明和公平的交易規則、大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

3.給予直接的或間接的資金支持。通常情況下,創建一個新的制度需要很大的初期成本的投入,我們可以稱其為 “制度創建成本”,它就像創建一個新的企業需要一次性的投入固定資產和其他開辦費等大額的資金。農業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創立也如此。目前情況下,讓這些組織快速成長,我國政府一方面可以給予直接的財政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在支農貸款上優化行政審批和給予利息補貼等優惠待遇,加大農業財政性金融機構對物流合作經濟組織的支持力度。從而真正實現“工業反哺農業”的要求。

[參考文獻]

經濟扶持政策范文3

(一)政策的實施效果

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多重意義:一是增加就業崗位、緩解就業壓力,避免人才資源浪費;二可提高創業者的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與創新意識,實現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推動經濟的轉型升級,增加社會財富;三能拉動民間投資、帶動地域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然而,對缺乏創業經驗和創業條件的大學生而言,創業之路充滿困難、艱辛和風險,需要政府、學校和社會從各方面給予足夠的關注與扶持,其中創業扶持政策制定與實施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能否實現大學生創業對經濟社會的積極意義,由此決定了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綜合性的社會政策,而不僅僅是經濟政策。所謂社會政策性質的創業扶持政策,即通過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培育創業創新人才,引導和激發創業者的創業行為,促進創業企業的產生與發展,保護創業者及創業企業的合法權利,并最終提升全社會的創業創新能力,推動經濟社會和諧、持續發展。但是,分析現階段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多屬于經濟政策性質,其政策工具和目標相對簡單,政策的功能與作用相對有限,政策效果仍停留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各地大學生創業情況說明,地域文化、人文精神、社會環境等因素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從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浙江省來看,有41.8%左右的被調查學生身邊有親友在創業,這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他們創業上的方便,引導他們選擇自主創業。[1]而各媒體報道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生存狀況調查數據顯示,創業扶持政策更加催生了大學生創業的夢想與激情。例如:杭州市2010年底就已全面完成大學生創業3年行動計劃,共創辦企業3414家,帶動大學生就業1.5萬多人,其中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5家。另一項對1710家大學生創業企業發展現狀調查也表明,剛畢業就開始創業的大學生占51%,畢業后工作1年再創業的占12%,工作了2~4年的占32%,工作5年及以上的占5%。[2]又如:2012年2月,中國首個傳媒類孵化器———“傳媒夢工場”面向浙江省高校發起的90后大學生創業狀況的調查反映,被調查者中超過90%的在校大學生想過自主創業,有26.67%的在校大學生已經開始從事包括實體店鋪營銷、網店、校園等各種形式的創業。[3]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存活率高于28.6%,大學生創業企業就業帶動率為1:6.8。[4]而近年來浙江全省平均創業率保持在4%左右,遠高于1%的全國大學生創業成功率。[5]由此可見,浙江省實施的創業扶持政策起到了催生創業者“溫床”的作用,但仍與政策的預期有一定距離。

(二)政策存在的問題

許多調查結果反映,盡管目前政府創業扶持政策對大學生創業產生一定的績效,但從理論上說還有很大差距。主要問題如下:

1.“零首付”政策增加創業失敗的風險。各地出臺“零首付”政策確實解決了大學生創業者創業初期的資金缺乏困難,刺激了大學生創業激情。如溫州市工商局為減輕大學生創業者初期資金不足和市場目標盲目的狀態,也出臺“零首付”注冊登記、住所(經營場所)備案制度;2012年5月到9月間,溫州市“零首付”注冊公司36家中大部分為大學生創業者登記的。但調查還顯示,成立后處于非正常營業狀態的大學生創業企業占14.02%,大學生創業企業注銷量近6%,生存最短的企業僅維持了不到5個月。這也證實資本是創業的先決條件,忽視創業者的素質和條件而降低創業的資金準入門檻實質上會降低創業企業信譽度,使創業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末,加大今后的經營困難,增加失敗的風險,不利于創業企業生存和創業活動的良性循環。

2.政策資源浪費嚴重。目前,“政策優勢”成為大學生創業的最大助力,但由于創業扶持政策常常由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分別制定,缺乏政策的介紹、梳理和匯編,加上信息溝通不暢,導致創業者普遍不會或不懂利用政策扶持優惠。同時,一些創業政策又抬高扶持政策申請門檻,致使許多創業者很難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優惠,導致政策作用未充分發揮,政策目的未能實現,政策資源形同虛設。如一項調查顯示,65.66%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是創業團隊集資獲得的資金,只有11.53%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獲得了銀行貸款,通過政府創業基金、風險創投和導師投資獲得創業資金所占的比例僅分別為2.9%、4.47%和1.32%,結果是根據政策規定而設置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資助資金、科技創業種子資金資助等因在申請方面有許多設限,導致創業者只能“望梅止渴”,而扶持資金客觀上大量閑置,政策資源難以產生實際效益。

3.政策重置導致政策性歧視。一方面,政府在財政、稅收、金融、培訓等方面為已經或即將大學畢業的新生代浙商的產生與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與條件,但非大學畢業生的弱小創業者卻無權享受這些政策福利。另一方面,對于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業的政策,如對《浙江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操作辦法》,絕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不甚了解,而政府在扶持大學生創業時也忽視這些政策亦可適用于大學生創業。按理說,無論是大學生創業企業還是非大學生創業企業,只要屬于中小微企業,就都應當有權享受國家與地方政府有關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扶持,而分割大學生創業企業與其他中小微企業政策適用的做法,不僅直接導致政策實施效率低下,而且使非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處在不平等競爭環境中,由此造成對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政策性歧視,違背了競爭法精神。

4.政策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錯位。調查說明,目前各地大學生創業意愿并不強烈,多數人只是在就業壓力大的情況下才考慮自主創業,創業成為大學畢業生就業失敗后的一條退路,若可在“待遇好的工作”和“自主創業”之間選擇,則前者占了76%。另一項調查顯示,53.3%的大學生創業者認為應該在工作之后再創業,33.3%的創業者認為可以畢業后直接創業,只有13.3%的創業者認為學生時代就應該嘗試創業。[6]可見,絕大多數創業者創業目的是出于自身興趣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并非解決就業問題那么簡單與功利。但從政府角度看,創業扶持政策主要目的是解決當前的就業壓力,顯然政策授體的主觀目的與政策受體的主觀需求發生較大偏離。換言之,創業扶持政策并不具備直接催生創業者的功能。

5.缺乏分擔創業風險的機制與保障體系。一般說來,創業風險包括物質資本風險、人力資本風險、精神資本風險和法律責任風險。調查顯示,70%的受調查者有過創業失敗的經歷,其中經營管理不善的占了57%;資金周轉不靈的占28.6%;投資方向錯誤的和技術落后的各占了4.8%。而根據杭州市工商局2008-2011年6月底注冊登記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數和接受調查的企業數統計,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存活率高于28.06%。[7]這意味著,即使在我國大學生創業情況最好的地區,大學生創業企業的死亡率也近70%。換言之,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最終都不能成功,甚至還要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盡管人們對大學生創業不以成敗論英雄,但事實是那些因響應政策號召激情創業卻最終失敗的人,往往面臨來自內心的自責、家庭的指責、外界的嘲笑,受到經濟上、心理上甚至法律上的多重打擊,其本人及其家庭可能會因此長久陷入生存與發展的危機之中。但是,目前我國政策與法律并沒有關注到這樣一批創業失敗者,更沒有防范創業風險及對失敗者以各種救濟的制度與措施。過高的創業失敗率對提高創業率產生副作用,抵消了創業扶持政策的功效,消減了社會對大學生創業事業的認同度,阻礙了大學生向創業者的轉化,也不利于我國企業家人才的產生和儲備。

二、對現行創業扶持政策的反思

(一)合理性問題創業政策的實質是政府通過激勵機制對成本、風險以及競爭壁壘施加影響,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初創企業成長和發展。創業扶持政策合理與否,直接關系到能否激發創業動機,改善

創業環境,提高初創企業的存活率,促進企業發展。所謂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主要是指政府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出發,對創業者創業活動的理性預測、評價、引導、扶持和規范。政策合理性判斷標準可概括為:(1)合義性。即扶持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必須合乎社會理性,遵循經濟規律,它包括政策出臺的必要性和實施的可行性兩方面。就必要性而言,包含兩方面:一是出臺政策所要達到的價值目標本身是否必要,這對于政策是否合理具有前提意義,因為創業者的具體需要并非總是必要的,有的需要是扭曲的,有的需要是過量的,有的需要因相沖突而不能共存或雖相容卻不能兼顧等,政策需要加以選擇。二是政策執行作為一種成本付出是否必要。合理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實現創業者價值目標的必要條件,因為處于現實中的創業者必然思考:創業后有沒有條件實現發展目標、自己有沒有條件和能力解決由此引發的問題、有沒有必要去冒這個風險等等。因此,就政策出臺的可行性而言,外部環境和創業者自身主客觀條件是制約創業者活動的外在因素,它與創業者的需要和利益一樣,同為政策合理性的深層基礎。(2)合利性。即扶持政策的出臺既要合乎創業者個體利益,也要符合社會整體利益和價值;既要符合創業者短期利益,也要考慮其長遠利益;既要顧及大學生創業者與非大學生創業者的利益平衡,也要考慮首次創業者與再次創業者利益平衡。如果扶持政策不能兼顧各利益群體的利益訴求,人為造成利益傾斜,政策本身就是無利甚至有害的。所以,政策福利的分配是否正義、公平,是衡量政策合理性的另一重要尺度,其包括三方面:一是政策的出臺與實施是否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二是是否有利于社會穩定;三是是否符合社會(包括創業者)的承受能力。現代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界普遍認同的“有限理性假設”理論,已推導出政府失靈問題。創業扶持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的,而政府理性是有限的,那么政府所制定的創業扶持政策當然存在著理性有限問題。而以上對創業扶持政策存在的問題分析也說明,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出臺的創業扶持政策的合理性值得商榷:第一,在合義性方面,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主要是苦于就業困難而不得不被動選擇創業,他們中的許多人并不具備創業能力與條件;將大學生簡單推向市場的政策可能解決了創業者眼前就業的困難,卻可能引發不利于創業者長遠發展的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如果主要是出于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之目的而鼓動成千上萬缺乏創業能力與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盲目進入激烈競爭的市場,就無異于讓他們當炮灰,有的政府部門難免有推卸職責之嫌,易引發政策的道德風險。第二,在合利性方面,目前各級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創業傾向性扶持政策不僅難以兼顧各層次創業群體的利益訴求,而且過多的、不當的傾向性扶持不利于同樣弱小的兩大小微創業企業群體間的公平競爭,破壞了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進而損害公共利益。所以,應當反思現行扶持政策,出臺保護全體弱小創業群體的具體政策,以糾正市場競爭造成的機會不公。創業扶持政策不能成為解決大學生就業壓力的一時之策,政策的關注點不應在創業率的高低上,而應在創業成功率的高低,以及對失敗者的救濟上。只有提高成功率,自主創業率才會隨之提高,弱小創業者才有可能發展成熟起來。

(二)必要性問題

市場經濟本質是民主經濟,“經濟民主所關心或反映的便是財富的平等”,[8]“它的政策目標是重新分配財富并使經濟機會與條件平等化”。[8]“為了平等地對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平等的機會,社會必須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賦較低和出生于較不利的社會地位的人們?!盵9]因為“在緩和不平等、抵消壟斷扭曲以及糾正外部經濟效果方面,政府是必要的?!盵10]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既是市場監管主體,又是市場調控主體,政府政策既是立法基礎,又是執法保證。換言之,政府創業扶持的必要性在于:在保障就業與促進經濟發展方面擔當著核心主體的角色,發揮著市場監管、宏觀調控與引導的作用;創業扶持政策的基本法理在于糾正市場外在性、市場不完全競爭、市場信息不充分等問題。大學生創業者作為市場競爭中的弱者和經濟發展的后備力量,由政府對其進行傾斜性保護、扶持和引導,是在市場自發調節之外政府作為社會經濟干預主體借助于政策、法律手段對于經濟和社會利益的一種平衡和協調,追求的是一種基于差別原則的資源分配正義。但是,還須認識到,造成當前我國大學生創業比例低、成功率小、創業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學生自身因素,也有中國傳統文化與教育的影響,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等問題,創業扶持政策并不能解決大學生創業者創業過程中遇到的所有困難,更不可能保證創業者創業必定成功,完全由政府采取大包大攬和承擔無限責任的做法,并不利于創業企業的成長與發展。因此,政府對大學生創業活動只能是作為與不作為并舉,即在扶持對象上,改變目前將創業扶持對象主要設定為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做法,側重于對已有一定工作經驗、經濟具有承受能力的人進行創業扶持;在扶持功能上,應將政策扶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從激發創業激情向保障創業成功轉變,幫助創業者完成從“生存”、“發展”到“強大”和“持久”的跨越。所以,盡管創業扶持政策的本質是刺激大學生創業,但其須具備以下特性:(1)引導性。它不能通過行政權威來強制創業,而是通過與創業者密切聯系的經濟利益的誘導方式,引導潛在創業者自愿去創業。(2)時效性。創業過程分前期、中期和后期各個階段,政策不能停留于創業初期,而應當根據不同時期創業者的不同需求而制定不同的扶持措施,從而增加創業機會和促進弱小企業產生、成長、壯大。(3)糾偏性。政府的創業政策應當針對全體弱小創業者,通過改良創業環境和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糾正市場失靈問題,建立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有創業意識并有創業能力的弱小創業者自主創業。

三、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資源之重新配置與優化

(一)政府職責與政策目標的重新定位

在我國,成功的創業主要是家族型創業與專業(技術)型創業。家族型創業是建立在家族已有的社會資源及社會信譽基礎之上,家族支持對創業成敗有決定性影響,通常這種創業風險與困難較小,較易獲得成功;專業(技術)型創業主要基于自身的能力與條件,其創業所依賴之資源、關系、信用有別于家族創業,并遠遠不及家族創業者,而且關鍵是專業技術是否得到社會認同,成功的要點在于能否掌握有限的資源、發揮其創意與技術、通過合理運作獲得有效經營與利潤。對于后者而言,外在資源的協助會對創業者創業動機的產生與創業企業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而外在資源協助主要是指政府所提供的各項政策措施與所構建的創業發展與保障環境,其中政府政策措施之一,是維持市場經濟的運作及其公平性,確保創業活動不與公共利益相抵觸。如果不屬于以上兩種創業類型,那么創業失敗的風險更高?!盁o資金、無經驗、無人脈”的大學生,便多屬于家族型創業與專業型創業以外的創業,其本身存在先天不足,更需要政策、資金的扶持及技術、信息、管理等咨詢與服務。盡管創業扶持政策是整個創業支持體系中的重要環節,但政府還是應當秉承“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有限理論和“適度”干預理論,堅持由政府(中央及地方政府)、高校、社會、創業者共同構建創業支持體系。政府承擔的職責是通過制定實施一系列社會政策和法律規范,對高校、創業者和社會進行規范和引導,健全創業管理結構,培育全社會的創業創新環境,協調與化解高校創業教育中的問題,回應創業者在創業方面的一系列活動。其中,應當建立的創業扶持政策包括:有利于創業的教育制度;有利于創業的社會救濟、救助制度;有利于創業的法律制度。創業不僅僅是創造一個組織,而是人們基于對自己成就事業的動機驅使,經由結合各種資源與條件的挖掘與利用機會之動機與能力,進而對任何創業者來說都具有滿足事業需要的價值。而所有創業者(包括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家境貧困的大學生與富二代大學生)均是新生代企業家的主要來源,均是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后續力量,本質上并無差別。因此,各級政府應重新建立起綜合性創業扶持政策,從以鼓勵更多的大學生創業作為首要目標,轉變為促進弱小創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以提升創業成功率,化解創業風險,關心失敗者的生存與重新發展,實現個體與社會效益最大化為最終的政策目標,通過創業教育、政策扶持、法律制度引導大學生與非大學生兩大創業群體中的弱小創業者的創業活動順應國家就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財稅金融目標、科技發展等宏觀調控政策,對盲目、有害的創業冒險加以規范與預防,以此造就一大批具有創新精神、更加遵守競爭規則和經濟倫理、更具正確的利義觀和社會責任感的新生代企業家,促進創業企業從低品質向高品質發展。

(二)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之重新配置

創業是個復雜的、艱難開拓的、持續的創新動態過程,是一項高風險的并有益于全社會的創新活動,那么由創業者個人承擔全部風險,顯然是不可能也是不公平的,需要由政府、市場、社會與創業者共同分擔風險,故要積極構建以政府、社會和教育機構為主體,“官、民、學”分工合作的創業扶持體系。由于創業有首次創業、二次創業甚至連續創業和持續創業之分,因而根據國外創業政策理論,完整的創業激勵-保障政策系統應有6個子系統組成,即:(1)創業供給政策;(2)創業需求政策;(3)創業激勵政策;(4)創業資源配置政策;(5)創業宣講政策;(6)創業市場競爭政策。[11]顯然,對社會而言,創業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工程,要落實配套方方面面的措施才能夠有所成效。任何一個子系統的缺失,都對創業產生負面影響。而我國目前的創業扶持政策,主要屬于創業激勵政策,創業供給政策、創業宣講政策、創業資源配置政策不盡完善,創業需求政策、創業市場競爭政策基本空白。所以,必須加以優化完善。針對許多地方政府的創業扶持政策側重于創業前期扶持,而對創業中期、后期創業企業的成長和發展關注不夠的情況,今后的創業扶持政策應當是從主要限于大學畢業生初期創業向畢業若干年并有一定創業條件和能力的人轉移,同時將政策支持功能延伸到創業后期甚至是二次、三次創業階段,以此提高和鞏固創業成功率;而且,建立對創業失利者的法律援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甚至心理撫慰制度等,消除創業者的后顧之憂,由此形成與其他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法律形成緊密銜接的、完整的、公平的創業政策、法律支持體系。

(三)大學生創業支持政策與法律制度的完善

經濟扶持政策范文4

關鍵詞:西部地區 創業扶持 政策

引言

創業是經濟發展過程中最具活力的組成部分。創業對促進經濟增長,擴大就業和技術創新等方面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這種作用已被各國學界和政府所認可,也被近年來的發展實踐所證實。中國廣袤的西部地區(中國西部地區是指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所包括的關于在區位上和發展水平上具有同性質的中國西部廣大區域。西部地區包含四川、重慶、貴州、云南、廣西、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內蒙古、新疆和等12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當前及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的相對落后狀況,需要地方政府做出更多的努力,通過制定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增強自身經濟活力,促進區域經濟增長和社會良性發展。

創業扶持政策及其體系

學術界對于創業扶持政策的專門研究是近些年才開始的。Woolley和Rottner(2008)認為創業扶持政策包括所有以促進創業為目的的支持活動,如創業融資、培訓、技術轉移等。Hart(2003)認為創業扶持政策涵蓋了從地方政府到國家不同層面的創業支持活動。一般而言,創業扶持政策是針對創業的基本元素進行激勵、刺激與扶持的政策體系,作用是用來降低初創企業面臨的不確定性影響,從促使創業動機形成到識別創業機會、增加創業機會到扶持新創企業的成長與發展(黨蓁,2011)。

對于創業扶持政策的體系,在實踐上和理論上也沒有形成定論。國務院2008年111號文件中將創業政策劃分為12類,分別是突出工作重點、放寬市場準入、改善行政管理、強化政策扶持、拓寬融資渠道、創業培訓支持、建立孵化基地、創業服務支持、提供用工服務、強化政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營造良好氛圍。方世建(2009)把創業政策歸納為六類,分別是創業促進、創業教育、減少進出障礙、支持初創企業、初創與種子融資、目標群體措施。倫德斯特羅姆(Lundstrom)和史蒂文森(Stevenson)在2001年通過對10個擁有不同的人口數量、GDP、人口增長和創業活躍程度的國家的研究(6個歐盟國家和4個亞太國家),提出了圍繞動機、技能和機會三要素建立起來的創業政策框架,這個框架所包含的六個方面是: 促進創業文化、開展創業教育、減少進入障礙、創業融資、商業環境支持和目標群體戰略(高建等,2007)。

因我國西部地區的創業扶持政策還處于起步階段,所以本文參照史蒂文森的政策體系,來展開分析和討論。

西部地區創業扶持政策的現狀與認識

表1僅是西部地區創業扶持政策的部分示例,結合其他政策和創業活動實際情況,我們對西部創業政策有一個基本的認識。

一是創業扶持政策體系日漸成型。近些年來,創業作為全國性的共識也波及到西部。從中央到西部地方各省區,都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扶持創業的政策。從表1可以看出,按照創業政策的理論框架來分析,西部地區已經有著涵蓋創業教育、減少創業障礙、融資、商務環境打造以及目標群體戰略的創業促進政策。二是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創業扶持政策涉及的內容逐步細化。例如,在稅收減免方面,國稅總局對于符合產業發展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按15%稅率繳納的優惠;在注冊登記等程序方面,陜西省在全省工商登記窗口均設立專門企業登記“綠色通道”,提供免費的優先、預約、延時、跟蹤及節假日加班服務,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予以當場登記、2日內辦結。三是針對特定目標群體的創業政策,影響力日益廣泛。西部創業政策在大學生、農民等群體中的促進作用被社會所接受。眾多大學生(包括東中部地區)參加國家組織的各類赴西部計劃,西部地區畢業生扎根本地,利用西部創業政策的優勢,形成了一股創業浪潮。例如,四川廣元市對于在廣元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給予項目無償資助5萬元或10萬元。云南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最高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四是在創業政策的扶持下,西部地區形成了一批國家創業型城市和園區。成都、重慶、西安、南寧等城市,已經成為西部地區創業經濟活躍的陣地和排頭兵;在創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上,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部智谷青年(大學生)創業產業園,西安高新區創業園區、重慶信息服務創業園區、廣西北部灣創業園、云南海歸創業園等逐漸成為西部創業的引領者。在這些城市和園區,創業政策比較集中,效果也非常明顯,政策的示范作用通過這些地方向整個西部地區擴散。

西部地區創業扶持政策的問題與創業瓶頸

我國重視創業及其政策是近些年才開始的,加之創業扶持政策本身就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目前西部地區在政策的制定、政策涉及內容、目標群體以及創業保障、服務等方面,尚存在一些問題和缺憾,具體分析如下:

(一)缺乏政策制定的主動性,自上而下政策較多

目前,眾多創業扶持政策的出臺,大多源自十七大報告對創業的重視。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隨后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08〕111號),全國范圍內的創業扶持政策開始陸續出臺。西部地區各省區也是按著這個方向和思路,基本上都制定了創業帶動就業的綜合性政策,如《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區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而后國家在全民創業、高校畢業生創業、創業稅收、創業融資和科技型創業等領域陸續出臺了系列政策,西部地方政府各部門也按照相應的政府職責自上而下制定了相應政策。所以,就總體而言,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在創業的認識上和扶持政策的制定上,并沒有發揮自身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這種狀況也反映出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對創業的認識程度和經濟發展中的職能缺位。

(二)創業教育匱乏,創業文化薄弱

從社會需求和總體發展形勢看,西部地區創業教育普及程度相當有限,創業文化更是非常淡薄,與發達國家和中國平均水平相比,仍處于落后狀態。

盡管西部地區政府對于教育較為重視,但是整體教育體系中創業文化、競爭意識的培養十分不足。無論是中小學基礎教育,還是高等教育,課程里理論知識偏多,沒有創業英雄的塑造、沒有競爭文化的熏陶,應試教育仍然占據主導。眾多的體制內國有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舉辦的技校,往往只能給學員傳授一門技術,例如機電維修、汽車修理,但是激發創業意識、促進競爭文化的機構少之又少。這樣的氛圍和環境中,很難產生大批具有高度創業意識和動機的創業群體。

目前西部地區創業扶持政策中的創業教育體系,大多局限于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部門主導的職業技能培訓,其他少數高等院校開設的少量創業課程作為輔助,在普及程度、深度和有效性方面都非常欠缺。同時,西部地區創業教育缺乏動力,教育基礎底子薄,創業方面的培訓起步比較晚,高等院校在創業理論研究上欠缺,沒有一套自成體系的教育方式方法。另外,創業文化因缺乏成長的社會土壤異常薄弱,社會對創業本身存在擔憂、觀望的態度,青年群體對體制內生存的向往和依賴,造成創業精神和冒險意識不強,創業人數比例非常低。

(三)現有政策關注創業前端多,后續扶持乏力

從企業生命周期出發,創業過程會經歷4個階段—創業前階段、創業階段、早期成長階段及晚期成長階段。從創業政策理論框架的視角,一般認為,創業扶持政策至少應涵蓋動機階段、機會階段和企業成長的前階段(通常被認為是創立之始42個月之內)。西部地區現有的創業扶持政策大多是處于促進創業動機和增加創業機會的階段。各地區頒布實施創業促進就業的辦法或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創業輔導和項目技能培訓以增加各類人員創業的意愿和能力,屬于促進創業動機階段的政策;而注冊登記便利、稅費減免、少量資金幫扶和針對一些目標群體的特定政策,大多傾向于降低創業難度和門檻,增進創業機會。在引導某些群體充滿熱情地走向創業、降低創業難度之后,真正的事業成長才剛剛開始,而這方面的經營環境、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配套的風險控制甚至退出機制等等,政策上都是非常少的。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現行創業扶持政策是“虎頭蛇尾”,沒能“善始善終”,考慮到創業的全過程。

(四)政策目標群體狹窄,惠及面有限

十報告指出“引導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鼓勵多渠道多形式就業,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做好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工作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工作”因此西部地區在制定創業政策之時,也非常傾向于這些目標群體,如大學生、農民、科技類創業者等等。但是,廣袤的西部地區,有著自身民族、宗教的特色社情,教育落后、無業人員較多、社會負擔重等等情況。目前的創業政策偏向大學生和航空航天、電子等高新技術領域,政策資源投放也限于一些創業園區和大中城市,而下崗工人、失地農民、小手工業者、教育欠缺的少數民族群體(如新疆、的小生意群體),因個體和歷史原因較少獲得政府創業扶持政策幫扶。創業政策的惠及面還不夠,尚不能滿足廣大西部地區群眾的迫切需求。

(五)配套服務體系和保障不足,創業成本高

創業的配套服務體系是一系列服務構成的整體創業環境和生態。從行政審批等公共服務來看,盡管西部各省區已經做出各種努力,但是對于創業者而言,仍有著審批慢、耗時長、關卡多的顧慮。創業者初期急需的各類社會服務機構,如中介機構、會計、審計、廣告宣傳、法律等等,都沒有形成一套便利的體系。

西部地區創業中介服務機構很多不是社會自發演化產生的,很大一部分機構依附政府,官辦色彩嚴重。在這樣的背景下,這些創業中介服務機構很難把自己真正放在與民企同等的地位,也就難以主動深入企業,了解企業的實際需要,其服務職能就會大打折扣,兩者相互信賴的關系也難以建立。在政府層面,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支持力度不夠,導致扶持政策不配套、服務質量低、工作人員素質差等問題。在以GDP為目標的情況下,政府更愿意將財政資金投入到各種項目中,而不愿意加大對創業的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投入?,F階段,西部地區各主要城市的高新區,集中了一大批有優勢的民營科技企業,但是由于創業中介服務組織缺乏,配套政策不足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這些科技企業的發展壯大。

此外,由于西部地區社會保障水平較低,社會保險還不夠完善,創業者失敗后面臨的的風險較大,退路狹窄,從而在心理上和事實上都推高了創業成本,影響了創業型經濟的發展。

完善西部地區創業扶持政策的路徑與建議

創業活動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西部地區創業扶持政策起點低,需要因地制宜、系統思考,循序漸進、逐步完善。綜合來看,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

(一)整合政府職能,增強創業政策制定和執行的推動力量

西部地區創業政策制定執行中部門分割的現象一直存在,地方政府人力資源與社會勞動保障部門、科技部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商局、教育部門、稅務部門、團委等眾多機構各司其職,分頭制定了各自職能范圍內的政策。但從社會和創業者角度,這些政策非常分散,又缺乏一個牽頭負責部門,因此很多政策流于形式,執行乏力。因此,在創業政策的改善中,首要的問題就是政府部門形成合力,力促政策科學制定、有力推動。

一是不改變現有政府框架體系的前提下,建議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工商部門下設“創業與中小企業局”,整合各部門的創業扶持職能。這個局負責為政府創業政策的制定搜集相關信息,協調督促其他各部門出臺落實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創業政策和措施,為創業者提供較為系統的技能培訓、項目論證、政策指引等服務。

二是在單純機構和職能整合的基礎上,強化西部地區省級政府在促進創業中的統帥作用,增強各部門在業務職能上對創業認識和支持的高度。逐步研究制定職能部門服務創業的具體考核指標,探索審批簡化、聯合辦公、增加便利的行政方式方法,共同促進創業政策的制定和落實。

三是西部地區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西部大開發”、“興邊富民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等一系列中央扶持政策,把創業扶持政策放至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上予以重視,形成國家和地方共推創業的大好局面,才能形成高于東中部地區的創業氛圍,形成更強的刺激創業推動力。

四是基于行政機構的特性和我國的領導體制,只有將某項工作納入考核體系,同部門績效考核、領導政績考核掛起鉤來,才能真正形成推動力。鑒于此,凡是有關創業政策及創業方面的職責,必須盡快在西部地區建立各級政府機關的創業考核體系,強化督促創業政策的執行力。

(二)完善創業教育體系,培育自主創業文化

創業教育和創業文化是西部地區創業扶持政策的弱項,二者也需要一個較長的時期的探索和完善,依賴中小學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社會文化塑造體系的不斷完善和持續推動才能見效。

一是中小學教育系統植入創新、冒險、自信、獨立、競爭等精神,革除傳統教育的弊端?;A教育對人的成長和性格影響是非常大的。西部地區中小學教育大多照搬全國的教育體系,以知識灌輸為主,素質教育改革因升學壓力大多浮于形式。探索中小學教育改革的關鍵在于人生觀、價值觀、事業觀以及人格獨立精神的重塑,不能走僵化的整齊劃一式教育道路,更多地關注個人自我管理、生活素質培育、自信、獨立等個性化因素,從小培育良好的創業基因。

二是高等院校中開展專業化創業管理和運作知識及實際引導教育。西部地區有一些教育大省,如四川、陜西、重慶等,要利用現有的重點大學教育資源,一方面在商學院建設上緊追東部地區,建設一批目標導向性很強的工商教育基地;另一方面,也要在專業設置和院系調整中更加注意同創業實踐相結合,更加注意發展自身特色的專業方向。

三是加強創業技能教育和培訓機構的力量。在政策的幫扶方向上,應該注重高中等職業教育機構、社會出資培訓機構和政府部門組織的技能培訓班三支力量。要及時引進中東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以及一些大型公司設立的創業培訓基金,增強創業技能培訓的力量,帶來新的創業理念和更好的培訓方式。

四是在社會層面,要致力于營造利于創業的社會文化氛圍。市場經濟的不發達,使得我們千年中華傳統文化中的“創業文化基因”比較匱乏,加之西部地區本身的經濟社會發展相對落后,創業文化需要邁出更大的步伐才能突破傳統的藩籬。官本位思想、體制依賴思想、大鍋飯思想以及等靠要思想,都是急需破除的思想障礙。正面意義上樹立一批創業個人(如新疆孫廣信)和企業的典型,通過榜樣的力量推動社會認知改變。媒體等各個領域,在創業扶持政策的配合下,弘揚合法追求財富、依靠個人努力創造價值、勇于開拓進取、富于冒險、充滿激情和寬容失敗的創業氛圍。

(三)下大力氣,打造全過程、全覆蓋、系統化的西部創業政策

西部地區的發展有著后發的優勢,在政策制定上可以頂層設計、科學規劃,少走一些彎路。

其一:全過程的創業政策。較為完整的創業扶持政策,在創業活動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都應該有一套鼓勵和支持措施。如上文所分析,西部地區的創業政策多關注創業前端,中后期的扶持措施較少。因此,對于西部地區創業中期的扶持措施,例如稅收減免、產業引導、市場競爭的平等機會創造、短期融資問題的解決等等,以及后期發展壯大階段的擴張或失敗退出,都應該有一個完整的設計和考慮。這種全過程的政策,主要是增加創業者對創業的可預期性判斷,增加成功概率,減少失敗帶來的負面影響。其二:全覆蓋的創業政策。西部地區目前針對大學生和科技類創業者的扶持,有不少跟風而進的成分。從長遠的發展而言,覆蓋到農民、小手工業者、民間小生意者以及欠缺教育的廣大社會群體的政策,在惠及面上不斷拓展,才能推動西部地區掀起全民創業的熱潮,激活區域經濟活力,形成可持續的發展力量。其三:系統化創業政策。美國政策學政策科學家查爾斯·林德布洛姆提出的漸進主義模式為政策學界廣泛接受,他認為,公共政策不可能達到完全理性設計的效果,只能采取不斷積累的漸進方式,最終達到根本變革的政策目標。因此,西部地區的創業扶持政策制定和完善也需要遵循層次性、連續性的基本政策規律,因地制宜,不斷根據情況調整創業政策階段目標和措施,形成一個系統化的良性循環。

(四)創業扶持的方向上,形成富有西部特色的領域和類型

創業型經濟在其發展過程中,由于本地資源稟賦和社會風情的差異,形成了不同的類型和模式。例如,我國東中部地區在創業經濟發展類型上,就明顯呈現出兩大基本的類型。生存型創業是在缺乏就業機會情況下的創業,具有明顯的被動型,其目的是維持生計,這種類型的典型代表地區是溫州和蘇南,主要是家庭創業、家族創業和個體創業等;而機會型創業則是自覺自愿的創業選擇,它具有強烈的主動、創新性,其目的是追逐新的商業機會,其典型代表是以中關村為代表的中國高新技術企業“機會型創業型”,其創業者多為高科技人員,其最突出的特點是創新型創業。

西部地區創業政策的制定和扶持方向上,也應該結合當地情況,調整好自身定位,形成獨具特色的類型。從現有的創業情況和資源來看,有五個方向具有較大潛力。

一是能源資源型。西部地區地域寬廣,占全國土地面積的71.4%。礦產資源儲量可觀,能源礦產在全國占有重要地位,根據目前探明儲量,西部地區煤炭的保有儲量占全國的36%,石油占全國的12%,天然氣占全國的53%,鉻鐵礦儲量占全國的73%,石棉礦占98%,鎳產量占全國的99%,汞產量占全國84%。但大部分產品的產量在全國所占的比重較小,因此創業者可以圍繞這些能源資源大做文章,通過產業政策培育一批典型企業。

二是旅游文化型。獨特的地理環境造化出西部地區的千姿百態、雄奇壯美,其旅游資源分布廣泛,自然和人文景觀交相輝映,加上自身民俗文化、的吸引力,使得旅游創業成為便捷而環保的政策扶持方向。西部各省區近些年已經圍繞旅游文化發展了不少相關服務業,創業者大有機會順勢而為。

三是產業轉移型。一些制造業和科技型配套產業正從東中部轉移至西部地區,在短期內西部地區的人口紅利和低成本勞動力仍然具有比較優勢。西部地區創業者可以利用這種轉移機會,縮小同其他地區的差距。

四是基地型創業。例如,在電子通訊方面,成都、西安等地的創業園區已經成為西部崛起的引領者。創業扶持政策通過集中資源優勢,結合當地特色,培育出一些全國矚目的創業園區,形成創業集聚效應,也是一個較好的發展方向。

五是民族特色型。西部地區是少數民族最主要的居住地,他們在漫長的歷史融合中,形成了一些悠久的手工藝文化、特色食品、與宗教相關的產業以及小生意群體。在全國范圍內這些民族特色很有希望成為品牌,通過創業政策的傾斜,完全可以形成市場化的民族特色創業方向。

(五)打造全方位的創業商務環境,完善配套服務政策體系

首先,在西部地區創業的商務環境方面,主要是政府的產業扶持政策和市場競爭機制的完善問題。眾多創業成功者的經驗表明,在國內的情況下,政府扶持和支持的產業方向,較易取得成功;在市場競爭方面,很多初創的中小企業,面臨著國有大型企業壟斷半壟斷式的擠壓,市場秩序也不穩定,因此西部地區的扶持政策可以在政府采購、完善市場競爭機制、加強工商監管、增進公平競爭等方面多著力。其次,西部地區的創業社會中介服務也急需完善功能。運作規范、服務高效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對于創業者的幫助很大。西部各省區政府通過逐步引入創業中介機制,強化服務機構建設,為初創公司提供技術評估、項目可行性分析、市場調研、政策咨詢、融資指導以及管理技能和創業技術培訓,提供會計、審計、法律、信息等方方面面的扶持,降低創業的運營成本和失敗風險(常忠義,2008),讓創業者不再是自生自滅、孤獨的個人奮斗者。再者,破解融資方面,西部地區創業政策也應該做出積極努力。中國傳統的融資途徑一般是從血緣親緣關系開始,其次才是金融信貸機構,最后才有可能是政府的資金扶持。西部地區由于市場經濟整體開放程度有限、積累不足,創業融資非常困難,在破解思路上必須多方合作、多元途徑并用。政府居于銀行和創業企業中間,可以依照市場規律,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共同攜手,降低中小企業銀行的貸款門檻,擴大銀行放貸規模,學習創新上海浦東張江高科技園區的“易貸通模式”、金橋開發區的“金橋直貸通模式”,促進創業企業更便利的獲得銀行貸款資金。同時在民間融資和社會資本的運作上,只要加以規范,完全可以引入基金和私募股權性質的資金。另外,西部地方政府利用從中央爭取到各類扶持資金,可以設立專項資金,減少創業者的成長障礙。最后,在社會保障方面給予更全面的覆蓋。很多創業者在創業初期除了面對事業發展的壓力,又要承受個人生活方面的困難,因此積極協調社保部門,提供政策傾斜,在健康保險、醫療保障、退休、養老保險方面增強保障力度,讓創業者成有所獲、敗亦有所依,放手闊步走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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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扶持政策范文5

關鍵詞:

工程移民;政策評估;公共政策

中圖分類號:

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2003302

1引言

1.1研究內容

政策評估是公共政策制定中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個環節,是政策運行科學化的保障。從內容上看,政策評估就是在大量收集政策實際執行效果和收益信息的基礎上,運用科學方法分析判斷政策是否實現了預期目標,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預期目標,政策所產生了怎樣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1.2研究意義

公共政策是國家和政府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項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會直接影響到地區和國家的發展,并對社會和人民產生影響。

第一,公共政策評估通過分析政策運行結果,對政策執行效果進行了科學的評估和檢測,并判斷出政策是否對實現公共目標起到了作用或者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第二,公共政策的評估結果往往是政府對政策進行調整或者重新制定的重要依據。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一些符合客觀事物發展規律,運行效果顯著的政策應當保留下來繼續執行,而對于一些不利于目標實現或者投入與產出相差太大的政策則應該進行及時的調整。

第三,政策評估評價了政策的效益和效率,引導著公共資源的合理流動和配置。以政策評估結果為依據,才能科學地決定各項政策的資源配置優先順序和投入比例,避免資源浪費。

1.3研究現狀

目前我國學者主要從三個角度對公共政策評估方法與對策進行了分析。第一,從科學構建責任化和服務性政府體制的角度分析。這一類學者認為,責任化和服務型政府在新時期,更多地包含了管理層面的政策落實和相應的組織和制度建設,應該形成一種全面系統和制度化的管理體制。第二,從評估技術角度來分析。從這一角度分析的學者更多關注的是政策評估的方法,如社會實驗法、經濟計量分析法、模糊數學法、投入—產出分析法等,試圖通過多維度的科學方法,全面客觀地對政策執行效果進行分析。

2評估方法概述

2.1評估主體

政策評估主體可以使政策決策和執行者自身,也可以是執行政策的外部主體,由此可以將政策評估分為自評估、參與式評估和獨立評估。自評估是指政策的制定者和實施者對政策進行評估、參與式評估是指政策決策和執行部門與利益相關者共同進行政策評估活動。獨立評估是由政策決策和執行者以外的第三部門或個人進行評估。

2.2評估標準

對于不同的問題,評估標準也應該有所不同。對于專業性非常強的一些政策,要根據多方主體的意見制定特殊的評估標準,而不能簡單地套用一般的評估準則。

2.3常用方法

政策評估方法主要分為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有同行評價、問卷調查、當面訪談、電話訪談及案例研究等。定量分析方法有文獻計量、專利數據統計分析、經濟計量學方法、投入-產出分析、動力學模型分析等。

本文主要采用簡單“前——后”對比分析法對三峽工程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進行評估。它是將公共政策執行前后的有關情況進行對比,從對比結果中了解政策執行前后情況的變化。

3工程移民遷移調控政策評估分析——以三峽工程移民為例

3.1三峽工程遷移政策

三峽工程移民政策主要分為搬遷安置和后期扶持政策兩大部分。后期扶持政策是為了使庫區移民搬遷安置后的生產生活迅速得到回復,并實現移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搬遷前的目標,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加大投入,設立庫區維護基金和設立庫區建設基金。198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在〔1986〕56號文中提出,從水電站的電費和庫區經營的其他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為庫區建設基金,主要用于解決1986年底以前建成水庫的移民遺留問題和扶持移民發展生產。

(2)完善政策,提高扶持標準。在扶持范圍方面,后期扶持范圍為大中型水庫的農村移民。在扶持標準方面,對納入扶持范圍的移民沒人每年補助600元。在扶持方式方面,后期扶持資金應盡量發放到移民個人,用于移民的生產生活補助,也可以進行項目扶持,還可以采取兩者結合的方式。

(3)統籌兼顧,安排好其他移民和陣地拆遷人口的生產生活。要做好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工作,妥善解決移民的困難和現有后期扶持項目續建問題,做好其他陣地拆遷人口的工作。

3.2政策評估過程

(1) 政策實施情況。

自2004年后期扶持政策正式實施以來,后期扶持各類項目進展順利。以重慶市萬州區為例,2004年,萬州區實施后去扶持基金項目74個,基金預算總額3049萬元,直接和間接受益移民8萬多人。至2005年9月,在74個后期扶持項目中,已完工20個,正在實施的有34個,其余20個項目正在進行實施的前期準備工作。

(2)社會影響評估。

首先,人居環境有所改善。經過近20年的移民遷建,三峽庫區沿岸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鎮人口增加,居住環境不斷改善,住房面積增加,房屋質量明顯提高。重慶市萬州區人大常委會在2004年對852戶移民進行了調查統計,統計結果顯示,搬遷前房屋面積為80 363平方米,搬遷后為95 370 65平方米,增加了15 807.65平方米,戶均增加17.7平方米。

第二,城市化率不斷提高。2007年,重慶庫區的城鎮化率為40.74%,2011年上升為4285%,非農業人口由2007年的321.23萬人增加到2011年的511.74萬人,

3.3經濟影響評估

第一,優勢產業開發項目效果較好。從萬州區的情況來看,萬州區2003-2004年共建設完成移民柑橘蘇方圓3000畝,并與2004年10月通過了市級初驗及國務院三峽建委辦公室終驗。

第二,產業結構逐漸優化。

資料來源:重慶統計年鑒(2010,2012)。

從上表可以看出,庫區各區縣的二、三產業發展加快,產業結構正在逐步趨于優化,此外,重點產業發展加快。農業方面,在2004年,萬州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到1412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234個,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28戶,其中國家級3戶、市級4戶,有6戶龍頭企業年銷售收入過億元。柑橘、榨菜、草食牲畜等納入重慶市優質農產品“百萬工程”基地建設。工業發展方面,萬州區新城了重視工業、支持工業、服務工業的格局。2004年規模以上工業實現增加值14.1億元,比上年增長25.1%。三峽牧業等具有比較優勢和一定競爭能力的重點企業不斷壯大,初步形成鹽氣化工、視頻、醫藥、輕紡等特色產業和優勢產業。在第三產業方面,萬州區圍繞建設三峽庫區商貿中心的目標,實施商貿流通梯次發展戰略,重點發展了中石油、中石化、小天鵝綜合批發市場、萬州商貿城、新世紀百貨、重慶百貨、百盛百貨等商貿企業。到2004年底,萬州區三產業的比重由1992年的27.9:40.3:31.8調整為13.3:49.7:37.0,產業結構明顯改善。

第三,區域經濟實力明顯增強。從后期扶持政策實施至今,經濟發展比較明顯。萬州區2004年實現GDP109.29億元,比1992年的17.6億元增長了6.2倍,地方財政收入6.36億元,比1992年的1.15億元增長了5.53倍。

4結論與建議

4.1結論

三峽工程移民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移民生活環境得到改善,生活質量提高,遷移地經濟得到一定發展。但就可持續發展和庫區實際需要而言,仍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后期扶持方式方法不夠靈活,扶持方式單一。目前三峽庫區移民后期扶持主要是依托項目予以實施,扶持工作的重點放在項目的申報和實施上,對貧困移民的救助,還停留在探索和資金撥付這一淺層次上。

(2)對后期扶持對象的界定不科學,城市移民從中受益不多。除農村移民、外遷移民、城鎮居民移民、淹沒企事業單位移民、占地移民等,城市移民也應當獲得較高標準的補償和扶持。

(3)扶持強度不夠大,且時間過短。扶持基金與移民因搬遷而造成的損失與犧牲相比,差距過大,移民的實際需求還不能得到很好的滿足。

(4)城市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機制尚不健全。三峽庫區城市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仍處在起步階段,缺乏移民收益評估機制、監督約束機制和風險規避機制。

4.2建議

(1)加大對三峽移民后期扶持的力度。第一,適當擴大后期扶持對象的范圍。后期扶持的對象應包括規劃搬遷人口扣除財政供養人員外的全部移民,包括農村移民、城鎮居民、企事業職工和占地移民。第二,適當增加對三峽移民后期扶持的資金投入,并延長扶持時間。

(2)健全后期扶持運作機制,加強后期扶持工作的監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后期扶持資金使用審批機制、項目法人制和竣工驗收制、監督管理制以及效益后評估制度,后期扶持資金用好用活。

(3)完善后期扶持模式,適當調整扶持思路。第一,對部分發展項目試行信貸式扶持。第二,允許部分后期扶持資金轉化為社會保障基金。第三,采用股份合作制企業方式扶持移民就業。第四,適當進行勞務開發式扶持。第五,適當采用直補方式扶助移民創業。

(4)加大資源環境綜合平衡力度,保護生態資源。在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和水土保持等項目工程的規劃上,重點安排到庫區各區縣,加強庫區周圍綠化帶建設,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落實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消除各種地質災害隱患,維護庫區城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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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扶持政策范文6

關鍵詞:遼寧省大學生創業創業扶持政策

一、大學生創業扶持

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指的是政府部門在特定的時期,為了緩解就業問題,從創業方向著手,為提高大學生創業成功率、維護大學生權益、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和機會而制定的一些指導方針。

當前,為了促進大學生的自主創業,各地政府紛紛出臺相關創業扶持政策,為各地大學生的自主創業提供便利。創業扶持政策主要體現在資金扶持、服務政策、普及創業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從不同角度幫助解決大學生創業過程中面臨的問題。

二、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實施的必要性

(一)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是解決就業問題的必然要求

隨著大學生畢業數量的不斷增多,大學生的就業形勢也越來越嚴峻,而大學生的自主創業除了能解決自身的就業問題外,還能較好的為社會創造就業機會,所以鼓勵大學生進行自主創業有著較大意義。創業則需要資金、平臺等多方面的支持,就需要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有效的扶持政策作為保障,以減少大學生自主創業的阻力,緩解社會就業問題。

(二)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是大學畢業生的主觀需求

大學畢業生在創業初期往往面臨著資金、經驗、場地等多方面的問題,如果缺乏外界支持,將會使得創業過程中遇到較多阻礙。大學生有創業的想法和思路,有必要的專業技能和知識儲備,但是由于缺乏社會經驗以及對社會關系的認證,因此,有更強烈的政策指導、扶持需求。因此,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有助于滿足大學生的主觀需求,幫助大學生的創業事業盡快走上正軌。

(三)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是服務區域經濟的必然要求

在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的作用下,大學生創業團隊及其業務更快的步入正軌,以多種政策條件為基礎開展相應的創業活動,能夠盡快吸收到一定的訂單,同時,這些創業企業也成為其他企業的客戶群體,進而形成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帶動區域經濟的發展。

三、遼寧省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現狀及問題

(一)遼寧省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現狀

1大學生創業稅收減免和創業貸款扶持。在《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于做好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中,規定符合相關條件的自主創業企業月納稅起征點從月營業額2000元提高至5000元[1]。《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穩定就業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中,規定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初期時按每戶8000元減去應繳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并根據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情況按每人每年4800定額減去營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內容。在《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于做好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中,規定將大中專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低保人員等創業人員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范圍,如人員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條件,即可獲得每人最高額度為5萬元的貸款[2]。若大學生在高新技術領域進行自主創業,每人最高可申請10萬元貸款,貸款期限為兩年以內。沈陽市為了更好響應國家要求,將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額度提高至10萬元,若創業大學生存在資金困難問題,則可一次性獲得4000元左右的創業補貼。大學生創辦的非公有制企業注冊資本允許分期到位,相應的注冊資本首次出資額允許為0。

2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扶持。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共享學校面對所有學生開放的實驗教學平臺,包括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科技園、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平臺。遼寧省斥資1500多萬元對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進行了改造,共11萬平方米,創業孵化間有80間[3]。僅大連市稍大規模的創業孵化園已超過60個,計劃于2016年11月建成的大連金州新區金瑪創業園正在建設中,能夠容納500多戶創業企業入駐。遼寧省目前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有38個、區創業孵化基地有98個、產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有11個、街道級創業孵化基地33個、鄉級創業孵化基地4個,能夠帶動就業68000多人[4]。

3大學生創業培訓。創業大學生可以享受各高校所實施的“卓越計劃”,參與進專業交叉課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以享受各種專業課程以及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就業指導以及創業基礎等方面的課程,有助于大學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明確創業目標及計劃,為順利就業準備條件。遼寧省凌源市至目前共舉辦7期創業培訓班,共培訓創業人員200多人,有100多人成功創業[5]。其開設了白天以及晚上的創業培訓班,讓學員能夠根據自身情況參加創業培訓班,而且開創了一些實體店創業、電子商務創業培訓班,聘請優秀的創業講師分享經驗,為學生提供了較好的教育機會。

(二)遼寧省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存在的問題

1創業資金少,落實困難。在2015年,遼寧省創業資金所扶持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共400多個,總共發放的創業資金為3200萬元,共有400多名大學畢業生享受到了小額擔保貸款。廣東省大W生“U勢界”創業項目大賽設置了5000萬元的廣東大學生創業基金,且每年舉行創業策劃大賽,一等獎為50萬元、二等獎為30萬元、三等獎為20萬元、特別獎金300萬元;浙江省杭州市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為2億元,設置了西湖-星巢天使投資基金,總額為1億元。上海市政府每年撥款的創業基金為5000萬元,且提供免費政策培訓、部分創業項目基金給予補貼扶持、對招聘應屆生的中小企業給予一定的減稅。較其他省份地區,遼寧省雖然提供了一定創業基金,頒布了扶持政策,但是政策的受理部門多,兌現時間較長,手續繁雜,而且很多大學生對相關政策不夠了解,致使創業資金的落實面臨一定困難。

2貸款流程繁瑣,渠道單一。遼寧省目前的貸款流程大致有6步,首先辦理營業執照,然后填寫《創業小額貸款申請表》,其次選擇擔保證明,之后由社區向區人力資源審批,由相應財政擔保中心審批,最后發放貸款。繁瑣的貸款流程導致大學生難以在短期內獲得貸款,而且貸款渠道較為單一,主要渠道橐行,致使大學生在資金獲取上遇到了較大困難,難以支持創業項目的正常運作。

3創業項目服務和信息交流平臺建設滯后。創業項目服務和信息交流平臺能幫助大學生了解創業項目的各種知識,明確創業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而減少大學生的創業阻礙。目前遼寧省雖然在創業資源、創業實踐基地、創業教育實驗班、創業園等方面給予了學生一定的共享扶持,但是這些扶持項目往往難以發揮出顯著作用,同時,遼寧省在創業項目服務和信息交流平臺建設處于初級建設階段,缺乏現代化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時,致使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所遭遇的困難不能及時解決,降低了大學生的創業熱情。

4缺乏與高校創業教育和實踐的有效對接。高校在進行創業教育時,大都偏向理論知識的講解,幫助大學生明確創業項目的基礎知識,但是缺乏實踐演練,致使大學生在開展創業項目時缺乏創新性。很多高校創業教育體系不完善,教育隊伍綜合素質也不高,而且創業教育內容大都只是介紹一些基礎的創業準備、創業流程等,沒有與社會實際緊密聯系,缺乏與創業實踐的良好銜接,致使創業教育效果不理想,沒有較好的提高大學生的創業實踐能力。

四、完善遼寧省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的具體策略

(一)加大資金扶持力度,豐富資金來源

1設立創業專項基金,??顚S谩S嘘P部門可以設立大學生創業專項經費,建立多級創業孵化體系,整合各種教育資源,對各種配套扶持措施進行優化,對工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資源進行充分利用。根據不同專業的市場走向、創業需求建立創業基金會,以創業大學生的實際困難為基礎,發放專項創業資金,完善財政扶持政策。加強對家庭困難大學生創業的援助,設立專項援助資金,落實政府兜底安置政策,積極解決大學生創業的資金問題。

2舉辦創業活動比賽,豐富資金來源渠道。銀行可以舉行一些創業活動比賽,并設置相應的比賽基金。通過獎金形式來扶持有能力的創業大學生,滿足大學生各方面創業活動的需求。同時,政府部門可聯合社會各界力量,設立貸款創業失敗人員救助金,整合相關資源,促進各部門的配合,將創業者納入社保體系,完善關于創業的商業險種,以降低創業風險,讓大學生能夠積極進行創業,減少大學生資金方面的后顧之憂。

(二)優化貸款流程,降低貸款難度

1優化大學生創業貸款體系,完善貸款服務政策。有關部門須優化大學生創業貸款體系,明確貸款標準,整合審理部門,提高貸款服務效率,并調整貸款期限,擴大貸款范圍,適當提高最高貸款額度,降低貸款門檻,讓創業大學生在最短時間內獲取到自己所需的創業資金、享受到貸款扶持。同時,完善貸款服務政策,調整貸款發放政策,減少外地大學生在本地創業的限制,增加優惠政策,并與各高校加強聯系,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更加直接有效的貸款服務,以更好滿足大學生的創業需求,為成功創業準備條件。

2延緩貸款期限,簡化貸款流程。高??梢栽O立相應的創業基金,加大扶持力度,根據大學生的創業表現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延緩貸款期限,為大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創業環境,調動大學生的創業熱情。同時,簡化貸款流程,適當延緩還款時間,并提高貸款額度,以更好滿足大學生的自主創業需求,解決創業資金不足的問題。政府可通過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向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投入,吸引多方投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中小企業孵化器,完善創業指導服務機構,為大學生提供信息、技術、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三)完善創業項目服務和信息交流平臺建設

建設創業項目服務和信息交流平臺可幫助學生與一些成功創業人士進行交流,獲取創業經驗,明確創業流程及所需的各項準備,以減少大學生創業過程中的阻力,提高大學生創業率,所以加強創業項目服務和信息交流平臺的建設勢在必行。有關部門必須充分利用網絡信息資源,對各類創業項目進行整合,設置專門的服務人員,實時為大學生解決創業疑難,為大學生提供最新的創業信息。另外,積極建立創業服務信息反饋平臺,實時了解創業大學生的創業需求、問題,對相關信息進行整合后提出解決措施、建議,幫助大學生明確創業目標、方向、計劃。

(四)加強與高校創業教育和實踐的對接

高校創業教育大都偏向理論,而創業具有較強的實踐性、生活性,所以各高校應盡快實現創業教育與實踐的良好對接,加強創業基地的建設,完善創業教育設施及設備,以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能力。高校可以與一些創業科技園、創業研究中心合作,為大學生提供良好的創業實踐平臺,將高校教育與創業實踐進行緊密結合,加強創業指導,鼓勵大學生自主解決創業實踐中遇到的困難,讓大學生在掌握創業理論基礎知識的同時提高專業技能、實踐技能、創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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