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包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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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包合同范文1

建筑工程轉包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工程的順利進行,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施工內容:

4、工程總價款: 元。

5、工程總價款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費用:乙方員工的人工費、工傷保險、社會保險費、工人交通費、二次轉運費、機械、設備消耗費、維修費、稅金、利潤等全部費用。

二、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順延;

1、因天災、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或者發包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方案圖、原材料等而被迫停工的。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圖紙資料,但不提供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及施工機械;

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用的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乙方應確認原材料規格、質量,在符合施工要求的前提下進行施工。如乙方對原材料的規格、質量及數量有異議,可及時向甲方提出備案;

3、甲方指派人員或者由發包方工程師對工程進行全面管理,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各種行為進行約束和管理;

4、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及電源。

5、開工前組織乙方負責人學習并熟悉圖紙,參與施工技術和施工安全交底。

6、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結算完工程款后優先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四、乙方責任:

1、嚴格依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施工程序進行施工;

2、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指揮,規范操作,嚴格管理施工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各項工程管理制度,若有違反將接受相應處罰,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費用和后果,并無條件的清退出施工場地;

3、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及驗收規范施工,施工質量及工期達到甲方要求及驗收標準。

4、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機具及其相關耗材(如工具、機械等);由于乙方原因的停工、返工及材料、構件浪費及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責任,造成公安、環保、城建、稅務等相關部門處罰的,乙方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所承包的施工項目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和甲方的要求;

7、雖然乙方組織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只和乙方形成勞動關系,施工人員的一切傷亡事故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但是考慮到安全施工的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屬施工人員的身份證明,并組織乙方施工人員學習并熟悉圖紙,負責施工技術和施工安全責任。

五、支付工程款的相關條款

1、工程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50%后暫停(含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待工程通過業主方竣工驗收并決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工程款(含已支付全部費用);如因乙方工程質量造成工程驗收不合格,導致甲方無法將工程正常交付業主使用,甲方將扣除乙方工程款總額30%作為違約金,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費用中已包含工傷保險、社會保險費用,如發生傷、病、殘、亡等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工程款的同時,乙方保證及時支付相關工人的人工費并接受甲方的監督,也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

4、工程款決算后,甲方扣除工程總額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限為貳年,質保期滿后支付乙方。(質保期內乙方若不及時處理質量問題,甲方將從質保金內扣除相應金額作為損失賠償,扣完還不足以支付相應損失的,甲方有權利要求進一步索賠);

六、工程負責人及安全施工責任

1、 甲方指派 為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乙方施工負責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或擅離職守,否則甲方可對乙方處以工程總價款 5%的罰款。如確需更換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事前取得甲方項目負責人同意并備案;

2、乙方應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3、凡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以外的新增(變更)工程量或項目,由甲方統一制定簽證單,經甲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工作量,由預算部簽綜合單價;簽證單必須由項目經理、預算人員、總經理簽字后簽證單方能生效,否則該項簽證無效;

4、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前,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理有效的工程結算資料,同時應提供由工程部簽字確認的書面質量意見;方可進行結算。

5、乙方施工人員由于野蠻施工或者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安全隱患或者安全事故(如:傷、病、殘、亡等)由乙方承擔其全部責任,并由乙方負責支付發生的與其相關的所有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定之日生效,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含質量保證金)后自行失效。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應該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由于乙方責任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工程總價款5%的賠償金;

3、施工中若乙方不能執行本合同,造成怠工、誤工,不服從正常管理,工期拖延、質量低下,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退場。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相關損失。

九、附則

1、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合同附件:工程施工圖、安全生產責任書;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中雙方確認的單、證等書面材料,可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同等效力,與本合同相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轉包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2、南省大通湖區深湘木業擴建工程的主車間的鋼結構部分(鋼屋架、屋面、防水)轉包給乙方。

3、 乙方必須按時保質達到合格爭創優良工程。 甲方轉包個乙方的工程建筑面積約2萬平方(含二期工程,結算時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合同價款 元/平方計算(包工包料)。

4、 方式:按照甲方與深湘木業簽訂的施工合同的撥款方式撥付。 乙方必須交付合同履約保證金 如果甲方不能在60個工作日內開工,必須一次性將合同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定,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轉包合同范文3轉包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接包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承包的位于 鄉(鎮) 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附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土地轉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承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三、轉包價款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元)。

2、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價款:

(二)轉包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發包方備案。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轉包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包的土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轉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以轉包方式再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乙方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

4、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轉包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到期時地上附著物、構筑物的處理

合同到期時,不能繼續轉包的,地上附著物、構筑物歸 (甲方、乙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轉包費用總額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轉包費用總額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協商,決定 (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站和修文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各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轉包合同范文2

保險專業合同范文1甲 方:

機構負責人:

地 址:

乙 方:

單位負責人:

地 址:

保險機構法人許可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權限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就第三條約定的險種在以下權限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

(一) 以甲方保險人的身份進行保險展業宣傳及咨詢服務,協助指導投保人辦理投保手續;

(二) 根據甲方保險費收費通知單代收保險費;

(三) 協助甲方做好保險風險管理工作;

(四) 甲方根據業務需要書面授予乙方的其他權限。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上述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權或委托第三方從事上述事宜。

二、地域范圍

乙方在甲方的經營許可區域內行使上述權限。

三、險種

甲方委托乙方以下險種:

(一) 車險 ;

(二) 甲方書面委托的其它保險險種。

四、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如一方希望續約的,可于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在乙方《保險機構法人許可證》有效期內續簽本協議。

五、保險費管理

(一)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與投保人訂立的保險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代為收取保險費,并向投保人轉交甲方開具的發票;

(二) 乙方設立獨立的代收保險費賬戶,該賬戶除代收本公司保險費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乙方需嚴格按《保險法》及《保險機構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立業務臺帳,臺帳應逐筆列明保單流水號、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費、手續費等內容;

(四)乙方不得挪用代收的保險費,亦不得坐扣保險手續費;

(五)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1、乙方機動車輛保險、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及其附加險種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等保險項目時,應按照保監會關于“見費出單”的要求,指導投保人將保險費劃轉至甲方指定帳戶。投保人未交納保險費的,甲方不出具相關保險單證,且不承擔保險責任。

2、非車險也嚴格執行“見費出單”管理規定,將保險費劃轉至甲方指定帳戶。投保人未交納保險費的,甲方不出具相關保險單證,且不承擔保險責任。其中協會規定的特殊例外業務雙方按規定約定從每月 / 日開始 / 天為一結算周期,在結算周期內,乙方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劃繳到甲方設立的保險費收入帳戶,如未按要求結算,甲方可暫停乙方業務的出單,至當期保費結算完畢。

3、雙方約定的保險費收入賬戶如下:

(1)甲方保費劃繳開戶行 中國工商銀行 ;

賬戶號碼 1。。

(2)乙方保費收繳開戶行 ;

賬戶號碼 。

六、手續費

(一)甲方在乙方每月劃繳的保險費實際到帳后,根據實收到帳保費按下列標準計算乙方的手續費:

1. 機動車輛保險 險 %;

2. 機動車交強險 險 %; 3. 險 %; 4. 險 %; 5. 險 %; 6. 險 %。

(二)甲方于每月 30 日前核定手續費,通知乙方當期費的金額。

(三)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與費等額的中介發票后,每月 30 日支付乙方手續費。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作好《保險法》及保險業務相關法規的宣傳工作,并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要求,協助乙方有關人員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2.甲方有權對本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成乙方整改;

3. 甲方有權調整業務的承保條件及管理辦法;

4.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開展業務所必須的宣傳材料、投保單、保險條款、費率、實務手續說明、管理規定及單證;

5. 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手續費;

6. 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包括單證管理在內的保險基礎知識培訓和實務培訓。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必須依法開展保險業務,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 乙方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業務收取本合同規定的手續費;

3.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授權范圍內,應以甲方名義向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提供及時、高效的服務,獨立開展業務活動,并向客戶出示本合同所附客戶告知書。客戶告知書應當包括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住所、業務范圍、權限、聯系方式、法律責任,以及被保險公司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投保提示等事項。乙方從事保險活動,應維護甲方信譽,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4.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及有關管理規定開展保險業務,不得擅自更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投保人就保險有關事項做出甲方提供標準保險產品以外的承諾;超權限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將其經授權的保險業務轉授第三方。

6、乙方在辦理保險業務時,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及各種表格,未經許可不得隨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7. 乙方在開展保險業務時,有義務將投保人、被保險人應該知道的保險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尤其是保險條款的免除責任,應如實、詳盡地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8. 乙方在開展保險業務時,有義務將投保人、被保險人所反映的實際情況,及其所掌握的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如實、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時不得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9. 乙方的保險業務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在獲知客戶出險信息后即時通知甲方,為甲方理賠提供協助;

10. 乙方開展保險業務時,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11. 乙方在其經營地點、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出資發生變化,或其收到任何有權機關發出整改或處罰通知時,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 乙方在開展業務時,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其他保險機構或機構的商譽,也不得利用不正當手段通過甲方的雇員或其他機構謀求商業利益;

1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和信用,對外簽訂抵押合同或出具擔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單進行質押活動。

14、乙方在甲方從事保險業務的過程中,不得從事或協助任何機構、個人從事洗錢活動;乙方應當積極履行反洗錢義務,采取符合反洗錢法規定的措施,有效識別客戶身份,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發現投保人(被保險人)有反洗錢法規定的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行為的,應當立即報告甲方。

15、對于保險費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財產保險合同,單個被保險人保險費金額人民幣2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xx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人身保險合同,保險費金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萬美元以上且以轉賬形式繳納的保險合同,乙方在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確認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系,核對投保人和人身保險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投保人、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16.乙方將對其業務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在符合保監會有關要求的同時,滿足業務的需要。

17.乙方現場出單銷售甲方人身意外險產品必須安裝甲方人意險出單系統,相關單證和業務流程要符合保監會《關于印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的通知》(保監發„20xx‟91號)要求,以及監管部門其他規定的要求。

18.訂立保險合同,采用甲方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乙方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乙方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乙方代表甲方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乙方應指導投保人正確地填寫各種投保資料,并確保投保人在投保資料上簽字或蓋章真實、不遺漏,乙方不得偽造或保人簽字或蓋章,如因上述原因導致裁判機關認定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不產生效力而判決甲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全額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陳述與保證:

(一) 乙方保證其于本協議簽訂時已獲得《保險機構法人許可證》,并在協議有效期限間仍不間斷地持有有效的許可證;

(二) 乙方保證其于本協議簽訂時及在本協議存續期間,其人員配備及公司管理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三) 乙方保證其已建立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業務檔案管理系統體系。

九、合同的中止、解除

(一)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

(二)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有違法犯罪或嚴重破壞保險人信譽的行為時;

2. 乙方有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損害保險人或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時;

3. 在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其業務工作,經甲方單方發出書面通知當日;

4.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交付代收的保險費,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30 日之內未仍交付的;

5. 甲方發現乙方營業情況、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續情況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 甲乙雙方事實上已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三)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給付乙方手續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后 日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四) 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自然中止或自解除之日起終止。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一切有關保險業務的單證、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險費交還甲方,同時結清費用,并不得再以甲方保險人名義進行任何活動;

(五)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解除不應影響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已發生的權利,并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應承擔的任何未了責任。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應按期將乙方應得的手續費支付給乙方。若逾期支付,除應付手續費仍應支付外,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手續費的萬分之 壹 承擔違約責任。若逾期 30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二)乙方需按本保險合同規定按期將收取的保險費全部劃轉給甲方。若逾期交付,除應付保險費仍應支付外,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交保險費的萬分之 壹 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若逾期 30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違反本協議,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程度輕重扣除相應手續費,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 乙方違反本合同業務的基本規則和義務或被保險監管機構收回或吊銷乙方辦理業務人員的《保險人資格證書》或乙方的《保險兼業許可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民事責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民事責任、賠償甲方實際經濟損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也視為違反合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乙方行為性質提交有關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1)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

(2)偽造、變造文件、資料、單證、收據或私刻印章;

(3)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欺騙甲方;

(5)撕單、埋單等弄虛作假,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6)侵占被保險人保險單、保險費發票、保險費或侵占、挪用甲方保險單、保險費發票、保險費。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依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條款

(一)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種產品條款、費率、有關單證均為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翻印,或提供給客戶以外的第三方。

(二)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向對方提供的信息、資料均視為提供方的商業秘密,未經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信息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 雙方對本合同負有保密義務。

(四) 乙方應對因執行本協議而獲得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全部信息予以保密,除如實向甲方提供外,不得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 各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解除。

十三、其他

(一)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的有關業務的承保條件、費率使用、保費繳付、理賠協助等業務管理規定,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或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乙方取得《保險機構法人許可證》后生效,生效后,雙方于本合同生效前為此事宜進行的任何方式的協商和達成的協議均由本合同取代;

(四) 本合同各項標題之設臵,均為便于理解合同之目的,并不影響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五)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專業合同范文2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 理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機構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依法合規、共謀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決定致力于構筑長期、穩定的保險業務合作關系,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保險業務。

第二條 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 。

第三條 業務范圍及方式

(一)甲方授權乙方銷售下列保險產品(按險種列明)

1.機動車輛商業保險

2.交強險

3.財產保險

4.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 雇主責任險

6.建筑安裝工程保險

(二)對授權乙方的所有業務,必須經甲方按照有關業務管理規定進行核保,并且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單證。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無保單、批單出具權。

(三)對所有業務,乙方無定損理賠權。

(四)對所有業務,乙方不得轉。

第四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機動車輛保險產品保險費的劃繳方式: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將機動車輛保險費全額繳納至甲方的保費結算賬戶。

(二)非機動車輛保險產品保險費的劃繳方式: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將非機動車輛保險費全額繳納至甲方的保費結算賬戶。

第五條 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保險業務實收保費,根據保監會、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手續費。

(二)手續費每月結算支付一次,甲、乙雙方對上月業務保費完成結算、對帳手續后,甲方于五日內以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手續費。

(三)甲方根據乙方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和賠款支付情況,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確定各險種相應的手續費標準。

1、機動車輛保險商業險15%;交強險4%;

2、非車險20%。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甲方享有下列權利并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保險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簽發保險單時,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的保險業務有最后確認權。

(3)甲方有權規定和調整乙方所的財產保險的險種和地域。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要求乙方建立各種賬簿、帳卡,做好登記、統計、存檔等工作,同時有權對帳簿、單證、發票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2、甲方義務:

(1)對于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行為,由甲方承擔民事責任,甲方擅自變更授權范圍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和設備。

(3)甲方根據乙方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約定及時付給乙方手續費。

(4)甲方協助乙方對所屬業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年協助培訓時間不少于120小時。

(5)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業務所需的各種賬簿、報表及必要的規章制度,并協助乙方不斷完善管理。

(6)對于乙方就工作反映的問題及困難,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對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采納,促進業務發展。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范圍,以甲方的名義代為辦理業務,享有下列權利并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為甲方展業,并獲得甲方提供的相關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獲得甲方按合同約定應支付的手續費。

(3)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業務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對業務的爭先創優活動。

(4)有權對保險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并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2)與甲方業務相關人員調離或解聘時,乙方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辦理好有關業務資料的內部移交手續。

(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將保費劃繳甲方。不得拖欠、挪用和侵占保險費。

(4)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實務等有關規定保險業務,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不得丟失和轉授他人,不得涂改甲方單證、資料和被保險人資料。

(5)乙方在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對投保人和甲方履行告知義務,不得誤導消費者。

(6)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把從事業務中獲得的甲方的信息、資料等向第三方泄露,同時也不得利用這類資料向甲方提出無理要求。

(7)督促、指導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和安全工作。

(8)在甲方業務時,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單證管理制度,并定期與甲方核對銷號。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合同簽定之日起計算。

(二)雙方如果愿意繼續保持關系,應于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重新簽定合同。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合同即告解除。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乙方被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吊銷了《保險機構法人許可證》;

2.乙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嚴重損害甲方信譽及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條約定,越權,嚴重損害被保險人或甲方利益。

4.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中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約定的劃轉保險費的義務,經甲方書面催促仍未在指定日期內劃轉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解除:

1.甲方被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吊銷經營許可證;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損害乙方信譽及被保險人利益;

(四)一方解除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一經解除,乙方應將一切與業務有關的條款、單證、材料和借用甲方的物品及未劃轉的保險費、儲金、存款利息等送繳甲方,同時填寫《終止保險合同清算交接單》。

(五)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保險活動。若合同終止后,乙方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保險活動的,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外,應承擔相應的利息和費用。

(三)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支付乙方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手續費外,應承擔相應的利息和費用。

(四)乙方超越權限,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的有關約定,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因為甲方或乙方的過錯給對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賠償。

(六)甲方擅自變更授權范圍,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十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報甲方上一級主管機關及當地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各一份副本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專業合同范文3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保險合同》的各項內容,自愿為該《保險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為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人變更保險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依法向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轉包合同范文3

乙方:

雙方互聯網商鋪轉讓事宜,甲方向乙方轉讓其在xx省淘寶網、網絡有限公司,xx省支付寶網絡有限公司的網絡交易賬號,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堅決執行,

第一條、轉讓內容:

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的xx省淘寶網有限公司淘寶旺旺帳號(_______________)及xx省支付寶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相關事項:

該店鋪原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原所有權為甲方。現于 年___月___日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等價轉讓予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給甲方之后,由乙方全權負責此帳號的經營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甲方對此帳號不再負經營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不再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甲方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店鋪操作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所有權發生變動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合法經營行為。

第三條、交付及付款辦法:

于簽訂本契約之時起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淘寶商店賬號及密碼,支付寶賬號及密碼,淘寶、支付寶密碼保護(如沒有,可協助乙方更改),支付寶數字證書,等所有相關信息與資料;乙方于簽訂本契約之日起 日內,交付甲方人民幣(大寫)壹萬叁千元整{小寫: 元};除雙方協商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應甲方交付轉讓費的—5‰—的違約金,逾期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付款方式:支付寶交易(乙方確認甲方給予的賬號密碼及其相關資料正確無誤的情況下,給甲方確認付款)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接手經營前因甲方經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該店鋪的認證工作原由甲方辦理,乙方接手后繼續以甲方名義正常營業,參加淘寶網舉行的等相關活動等,但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 乙方承諾在取得店鋪所有權之后,保證經營合法性,否則所產生的對第三方權益有損害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債權債務、民事及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3. 甲方簽訂此協議之后,即同意日后不得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等任何方式向xx淘寶網有限公司和xx省支付寶有限公司索回此帳號密碼等相關電子記錄。甲方如有違約,故意將此帳號收回,乙方將踩取法律手段:或者庭外解決,由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大寫)拾萬 元整,作為庭外調解之費用。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賬號被盜等)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配合淘寶網找回密碼,但遇淘寶網變動、更新升級等是由而引起的有關賠償歸乙方所有。

5. 乙方接手后,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乙方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經營成果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違約處罰:

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通過淘寶網有限公司和支付寶有限公司追回賬號同時一方交與甲方的交易金不返還;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 倍返還以為違約金,并按對乙方實際造成的損失全權賠償。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第六條 、乙方接手經營,如果甲方有確切的證據證實乙方有出售違禁商品、或進行違法交易等,所有的責任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請求淘寶封店處理。交易金不于退還。

第七條、本協議 式 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本協議如需修改,需雙方協商補充修改在本協議背面另立條目。

第八條、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帳號相關資料,并向乙方提供帳號注冊身份證的復印件一張:

淘寶旺旺帳號:

帳號密碼:

密碼修改提示問題:

密碼修改提示問題答案:

注冊姓名:

注冊身份證號碼:

支付寶賬號:

支付寶密碼:

密碼保護提示問題1:

密碼保護提示答案1:

密碼保護提示問題2:

密碼保護提示答案2:

密碼保護提示問題3:

密碼保護提示答案3: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違約,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雙方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

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有管轄權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轉包合同范文4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 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萬元(  元/畝  畝×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元/畝×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 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于當年的  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年月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轉包合同范文5

關鍵詞:財產保險標的;屬人主義;從物主義

一、“屬人主義”原則

(一)“屬人主義”原則的優勢

該原則意味著財產保險合同的有效性應在財產目標轉移后立即暫停。保險人是否承認承繼的保險合同成為保險合同持續有效的重要因素,如果在一定時間內沒有恢復,則終止合同有效性。這種主張下,保險公司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該原則著重于保護財產保險合同的個人特征,并認為保險合同關系是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確定的。該信任關系是維持合同效力之根本。該模型認為保險合同保護的是被保險人的保險利益,而非被保險財產。因此,被保險人的個人因素成為保險公司審查保險合同是否繼續有效的重要考慮因素。轉讓財產保險主體時,被保險人的身份和地位由受讓人取代,保險合同確立的信托關系也動搖。同時,該原則要求法律賦予保險公司同意權,以確保保險公司擁有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的決定權。英美法律體系中的大多數國家主張該原則,重在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信任關系,并且能在保障原始保險合同效力的穩定性上起到很大的作用,它還確保保險公司可以重新審查和評估財產保險標的轉移帶來的一系列風險變化。為了保護保險合同關系中的價格平衡,保險公司有效地防止了超出保險范圍的目標轉移過度補償,使受讓人可以獲得不正當的財富。其次,該原則在理論上與保險合同的相對和連續特征一致。在債務承諾的情況下,合同的另一方當然有權同意失去自己的利益。在英美法律體系中,該原則被用作保險立法的理論基礎。美國的法律對保險公司應當同意書面轉讓保險合同,否則轉讓無效。”的約定條款一般持認可態度。加利福尼亞州保險法典規定:“只有被保險標的的轉讓不足以轉移保險。此時,其效力暫停,直至受讓人成為保險合同的所有人和保險標的?!?。

(二)“屬人主義”原則的不足

這一原則過多地保護了保險公司的利益,這將不可避免地減少對被保險人和受讓人利益的保護。首先,它否認了在一定程度上轉移合同有效性的可能性。其次,如果依照“屬人主義”原則,被保險人的權益就難以得到保證,原因在于保險公司一旦獲得同意權,這意味著在財產保險目標轉移后,一方面,在保險公司同意之前,原保險合同的有效性是空白的。被保險人的利益將處于合同保障的“盲點”;另一方面,保險公司有可能濫用這個權利。如果在此空白期內發生保險合同范圍內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濫用此權利。為了拒絕承擔保險責任,保險合同當事人將被告知決定終止其有效性并逃避法律責任。此外,理論上,由保險公司表示同意的模式來確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對合同轉讓行為的否定。一般認為,合同有效性的轉移要求合同在不間斷和連續模式之間自由轉移。但在該原則的影響下,即使保險公司同意,它基本上是保險公司和受讓人對同一保險目標的重新要約和承諾。它的基本屬性不是保險合同的轉讓,而是簽訂新合同。在實踐中,這種方法不可避免地給受讓人和財產保險實體的轉讓人帶來很大的不便,增加了交易的程序和成本。

二、“從物主義”原則

(一)“從物主義”原則的優勢

該原則認為,財產保險合同的有效性是根據財產保險主體的轉移而轉移的。保險合同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自然由受讓人繼承,原保險合同仍然有效,保險人無需同意。受讓人、被保險人等僅有義務通知,該原則否認保險人的同意權對合同有效性的影響。換句話說,保險合同應在財產保險標的轉移后持續有效力,至于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將在風險評估完成后進行判斷。該原則的優點有:第一,它符合保險利益原則的要求。換句話說,在財產保險轉移的法律制度中,財產保險標的轉移是財產保險利益的轉移,基本內容是相同的。因此,當財產保險實體的所有權轉移時,隱藏的保險利益也被轉移,受讓人也獲得保險利益。因此,繼承保險合同下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是合理的。其次,該原則使保險合同的轉移變得切合實際,這使得保險公司的同意無效。在受讓人的自然繼承模式下,財產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得到保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商品交易和財產轉讓的完整性。有利于貿易往來與業務開展。最后,這一原則也避免了過于注重保護保險公司利益的事實,該原則重點是保護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受讓人和其他弱勢群體的利益,以幫助平衡保險合同雙方的利益。這主要表現在,可以以自然繼承的方式驗證保險合同的有效性,理論上可以消除“保險合同效力空白期”,彌補被保險人權利保護的“盲點”。堅持該原則的立法風格的有大多為大陸法系國家(地區),如德國保險合同法、“日本商法典”第650條和“臺灣保險法”第18條。

(二)“從物主義”原則的不足

轉包合同范文6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 ,支付時間為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 月 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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