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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改革的意義范文1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行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與此同時,房地產的行業稅收也隨之增加。目前,稅收在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作用日益顯現,房地產的稅收已經成為我國的財政稅收的一個重要的來源部分。自從新的《營業稅條例》、《增值稅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實施以來,關于預收款項、甲供材等政策的變化較大,確定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中關于預收款項以及自產貨物的納稅義務,以及其稅款的計算成為了重點和難點所在,在相關業務處理中,應該保持高度的重視。在此基礎上,深入研究探析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問題,提出進一步強化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的政策與措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一)深入探析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問題,有利于分析影響稅收收入的因素
房地產業和建安企業歷來是稅收管理的重點,同時也是十分棘手的難點。由于影響稅收的主要因素是經濟因素、政治因素以及稅收征管因素。通過對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收問題的研究,可以為稅收征管因素雖與稅收的影響提供有力的參考,用實例分析稅收征管因素的影響力。
(二)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完善稅收政策
隨著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房地產行業在國家產業結構中的突出位置日益顯現。通過對于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問題的深入研究,尤其歸納整理是針對開發環節、銷售環節等稅款征收管理方面的建議,對于完善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政策有著重要的意義。
(三)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開展同業稅負分析
稅收負擔作為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在同同一行業中,數值相差不大。稅務機關通過開展同行業的稅負分析研究,根據各個地區的不同情況,確定出房地產行業的平均稅負,根據稅負企業進行納稅評估,開展監督活動,有利于提高稅收的征管水平。
(四)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考核稅收征管力度
通過對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分析,在考核評價稅收征管力度、測算地區的房地產行業的平均稅負之后,可以從稅務機關的另一個角度去分析研究各類稅種的稅收負擔情況,考核稅收征管力度,不斷改進稅收征管的措施方法,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的水平。
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建立稅收預警機制
由于近年來國家實行住房制度和用地制度的改革,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對于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日益體現出來。根據房地產行業的各項經濟指標,加強研究探討房地產行業稅收征管的問題,對房地產及建安企業與稅收有關的數據統計分析,有利于稅收機關掌握房地產相關行業的稅收收入的變化情況,對于加強房地產行業的稅收監控、避免稅收漏洞、建立稅收預警機制、促進稅收征管水平有著積極的意義。
稅收征管改革的意義范文2
[關鍵詞]稅收征管;財政收入;誤差修正模型
[DOI]10.13939/ki.zgsc.2015.23.023
1 我國財政收入與稅收的關系
1.1 我國財政收入現狀
2014年以來,我國多數省份的財政收入增長速度低于前一年,近十年以來,我國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從2007年開始回調。構成這種形勢主要有兩個原因:其一,由于我國宏觀經濟的下行使得與之密切相關的財政收入也會下行;其二,與我國宏觀經濟下行相對應的作為宏觀調控中的財政政策方面的調整是適度降低稅率以支持我國經濟增長。預計2015年上半年經濟增長速度將大幅放緩,地方及國家性的財政收入將出現同比負增長。
1.2 我國稅收征管現狀
在2015年的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訂草案中將給自然人終身不變的“納稅識別號”,這將為稅收改革鋪路。該修訂使買房買車繳社保都要登記納稅人識別號、“灰色收入”無法逃稅、依據消費監管收入將成為可能、個人網店收稅將不再有障礙。
1.3 我國財政決算收入與稅收的理論關系
在《中國統計年鑒》中得到1978年到2013年國家財政決算收入和與之對應的各項稅收這兩組時間序列。國家財政收入和各項稅收總額隨著年份的變化折線圖見圖1。
為使這兩組時間序列更平穩且消除異方差,故先對其取自然對數。對處理后的這兩組數據進行單位根檢驗,發現兩組數據都非平穩,對其進行一階差分,數據平穩,故這兩組數據都是一階單整。接下來進行協整性分析,首先作兩變量之間的回歸,然后檢驗回歸殘差的平穩性,結果表明該序列平穩,這說明兩者具有協整性關系,即兩者之間有長期的均衡關系。但從短期來看,可能會出現失衡,為了增強模型的精度,現建立誤差修正模型將我國財政收入的短期變化與長期變化聯系起來。最終得到的長期均衡模型――誤差修正模型為:
InY1=-0.035773+0.9244191nYt-1+0.3310341nXt-0.2401191nXt-1
其中:x-國家財政決算收入中各項稅收
Y-國家財政決算收入
其修正的可決系數達到0.999295,說明模型對樣本的擬合非常好,模型的F檢驗以及各系數的t檢驗均通過,DW檢驗表明該模型不存在自相關性。
該模型說明,不僅稅收的當期波動對我國財政收入有顯著性影響,前一期稅收收入與前一期財政收入對我國財政收入的影響同樣顯著。
根據這個模型我們可以通過前一期的稅收收入、財政收入以及當期的稅收收入來預測當期我國財政收入。
2 稅收征管對我國財政收入的影響
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一個主要來源,可以說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力軍,我國只有認真落實稅收征收管理法才能使財政收入達到甚至超過預期的目標。稅收征管制度是財政政策的傳導機制,一個稅制設置合理、稅種構造科學、稅負適度的稅收征管機制是實現我國財政收入目標的必要條件。沒有好的稅收征管制度支撐,再好的財政政策也難以有效地實施。西方經濟學認為,實施機制是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國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具有完善的正式規則和非正式規則外,更主要的是這個國家的實施機制是否健全。離開了有效的實施機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規則就形同虛設。因此,稅收征管是實現我國財政收入目標的前提和保證。在上述的誤差修正模型中,我國當期的財政收入取決于當期的稅收收入、上一期的財政收入以及上一期的稅收,并且上一期的稅收收入與我國當期財政收入呈現負相關。這說明我國當期的稅收收入并不能完全決定我國當期的財政收入,上一期我國的財政收入和稅收收入對其也有顯著影響,并且從系數上看,上一期我國的財政收入對當期我國的財政收入影響最大。綜上所述,認真落實稅收征管制度是實現我國財政收入目標的前提。
3 當前我國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3.1 納稅人不了解繳稅的意義
征收制度在當代這個市場經濟不斷變化的大背景下不斷修改和完善,是為了更好地調節促進生產要素流動,引導資源優化配置,推動經濟增長和產業升級,促進充分就業和社會穩定,調節國民收入再分配。合理的稅制,統一的稅法,公平的稅負,對于理順和規范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分配關系,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對于理順和規范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國民收入分配關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然而,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在制定和完善的過程中所召開的聽證會波及范圍小,并沒有廣泛地征求納稅人的意見,這樣一來,自覺繳稅沒能在人民群眾的思想觀念中落下烙印,人民群眾對于為什么要繳稅,繳稅對國家及自己有什么重要意義等一系列問題都不太了解,因此人民群眾對繳稅的積極性普遍偏低,這嚴重地影響了稅款征收的效率。
稅收征管改革的意義范文3
關鍵詞:稅收;征管;稅制結構;優化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5-0168-03
1 稅制結構優化與征管水平的關系
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知情者的納稅人,很可能會在稅收制度實施中隱藏自己的涉稅信息、隱瞞自己的涉稅行為而使具體的納稅行為偏離稅制規定,達到其偷逃納稅義務以增加自己當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須通過稅收征管才能實現稅收收入,實現稅制設計目標,而納稅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機關的自動化、電子化水平等都會影響稅款的征收,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征管機制,保障稅制的準確實施。
1.1 稅制結構優化需要考慮稅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稅制優化和稅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收制度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制度目標依賴于稅收征管來實現。目前納稅成本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征稅機關從事征稅、管理等活動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費的時間等造成的成本。因此,優化稅制應當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征管費用和納稅人的依從費用 [1]。因此,稅收征管成本對優化稅制目標的實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其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優化設計的稅制目標。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所使用的稅制模式只有當它與政府征管能力相適應時,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也就是說,稅收征管所具備的相應的技術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隊伍所具備的相應素質,對稅制的實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須避免不顧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稅制優化,雖然稅制結構設計理論上可能比較好,但由于沒有當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撐,反而可能導致稅收征管中的稅收流失,不能達到稅制的既定目標。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許可限度內選擇和調整稅制結構才是最符合實際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給稅制結構的選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國稅制改革與征管改革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
1.2 稅制優化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但反過來,政府稅收征管能力、稅收征管環境等因素影響優化稅制設計的同時,稅制結構的優化設計又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評價稅收征管效率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納稅人逃避納稅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同時還應考慮稅收征管能夠征收多大規模的收入,以滿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的消極影響。因此過于簡化的稅制雖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納稅人也難以逃稅,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夠公平。而符合實際的合理的稅制結構,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滿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發揮了稅收的職能;另一方面也使稅收征管部門有能力承擔征管任務,做到應收盡收,能較好實現稅制結構設計的目標。同時,合理的稅制結構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2]。
2 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議
2.1 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稅種管理
稅收征管是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依托的,稅收的繳納在一定程度上是納稅人的非自愿行為,稅收征管的實施需要有確實、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稅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關措施都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稅收征管的一切行為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適合我國情況的稅收基本法,作為我國稅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鴉提升現行各稅收法律的級次?鴉加強稅收法律對征稅人的約束,對稅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規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確規定,保證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健全稅收征管實施的法律依據,真正使各行為主體的任何稅收行為都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同時應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以稅收彈性和稅負分析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稅種、行業、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與經濟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3]。還要切實加強戶籍管理,充分運用經濟普查、工商登記等數據資料,強化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工作規范,狠抓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規范評估結果的處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通過落實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規范增值稅網上申報管理,強化票表比對及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四小票”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清單管理,繼續采取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國內增值稅收入大大高于工商業增加值增長。深化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實行新的納稅申報表,改進匯算清繳工作,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改進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納稅檔案,強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等。
2.2 加速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創新,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將使我國稅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1995―1997年間,增值稅發票存在很多問題:假發票滿天飛、虛開發票的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但通過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稅的生命線保住了,新稅制也保住了。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其基本模式是以稅務總局、省、地、縣局四級為主干網,以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系統為平臺,以稅收企業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為子系統。通過積極整合各項信息資源,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數據分析應用,依托信息化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高各稅種稅源管理水平。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構建數據處理分析體系,提供支持各稅種管理部門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幫助。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并在管理觀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機的最佳結合,充分利用機器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潛能。
2.3 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稅務部門應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重點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和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業、服務娛樂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和高收入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等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并選擇一些重點地區和征管薄弱領域進行稅收專項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稅收稽查機制,確定合理的稅收稽查面,提高稅收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度?鴉提高稅收稽查的技術水平,提高稅收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使稅收檢查人員能夠適應當前稅收征管模式條件下對稅收稽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以達到稅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但目前我國稅收處罰力度較弱,稅收稽查技術和稽查水平不高。如個人所得稅逃稅現象十分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逃稅的懲罰太輕。雖然在《稅收征管管理法》中,對偷稅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規定,但實際對個人偷逃所得稅發現率較低,實施處罰往往較輕,使偷稅機會成本較低,偷稅比重較大。針對此種情況,我國應加大稅收處罰的力度,提高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對依法納稅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 結束語
稅制結構優化設計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響優化稅制結構的一個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對設計稅制結構的目標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對設計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實現稅收職能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 龍卓舟.稅制結構優化與稅收征管的關系[N].中國稅務報2002-04-02.
稅收征管改革的意義范文4
論文摘要 2005年3月底,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的文件。同年7月,國稅總局局長謝旭人在召開的全國稅收征管工作會議上再一次強調了要建立比較完善的稅收管理員制度。在新的征管模式下,稅收管理員的大力推行,將為完善我國的稅收征管體制、強化稅源管理有重要作用。本文從稅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出發,通過對稅收管理員與稅務專管員制度的比較,詳細闡述了新時期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的重要意義。
稅收管理員是基層稅務機關分片、分業管理稅源的工作人員,其工作職責主要是對各類稅源的日常動態監控和細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見或建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管理基礎、落實管理責任、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
一、我國稅收征管體制的歷史沿革
從建國到現在,隨著社會生產水平的不斷發展,同時為了滿足稅制改革的客觀要求,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斷推進。以現行稅法的頒布為界限可將其變革劃分為以下兩個階段:
(一)1994年以前稅收征管體制的變革
我國自50年代至80年代實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稅務管理員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一人進廠,各稅統管,征、管、查合一”。其組織形式表現為征管查由專管員一人負責,按具體情況設置稅務工作崗位,稅務人員對納稅戶進行專責管理。稅款征收方式為稅務人員上門催款。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與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在1988-1994年進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離模式為核心內容的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機關內部實行征管權利的分離和制約,同時實行專業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稅收征管體制的改革
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稅務系統全面推行。各地稅務機關在推行這一模式的過程中,取消了原來專管員管戶制度,建立了辦稅服務廳。加上計算機網絡體系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廣泛運用,我國的稅收征管走向了由傳統的粗放型管理向現代化、集約化、規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為重要標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進入了專業化與信息化并存的新的歷史時期。在這次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針。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在稅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強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稅管改革又提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區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種分類管理與服務形式。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異同分析
新的稅收管理員制度既不是稅收專管員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對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觀、全面、辯證的分析過去專管員制度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繼承和發展,在新形勢和新條件下賦予其新的內容。
(一)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的相同點
實行稅收管理員和稅務專管員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強稅源的管理。這一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監控管理有實效,管理員與企業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資金流動、財務核算水平等有著直觀適時的了解,能夠有效的監督各種稅收政策的實施。二是分戶、分類到人的做法使得稅源管理責任明確,落實到人,便于內部管理和責任劃分。
(二)稅收管理員和稅收專管員制度的不同點
1、征納關系的改善
稅務專管員時期的稅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強制執行的行政行為,稅收任務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計劃的方式下達。而稅收管理員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卻是一種“協作管理”的行為,它建立在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不再對納稅人各項涉稅事務進行承攬包辦,從而劃清了征納雙方的責任界限。
2、征管職能的轉變
稅務專管員集“征管查”三項職能于一身,而稅收管理員的職能范圍明顯收縮。它的定位側重于管理環節。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經逐步完善,這就避免了專管員制度下權力過于集中,缺乏監督制約現象的再度發生,管理員的權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進步
稅務專管員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實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較低,且管理質量難以保證。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稅收管理員從大量重復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脫出來,稅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稅源管理和精細化成為可能,稅收執法透明度和稅務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稅收管理員制度下,各項征管質量考核指標的建立使得管理質量有了一定的保證。
4、業務素質的提高
稅源的急劇擴大和稅源狀況的復雜性,是專管員制度下的“單兵作戰”無法勝任的。現在的稅收管理員,不但要掌握相關的稅收實體法,對各個稅種的征收管理標準有清楚的認識,而且還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約束自身的行政行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稅收管理員制度建立在專業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礎之上,它能有效發揮稅務機關的整體優勢,應對復雜的稅源情勢。
三、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意義
(一)加強稅源監督管理,防范稅收風險
按照屬地原則落實分類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稅收管理員管戶責任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對轄區內的稅源和管戶責任及其權限得以明確。通過稅收管理人員及時掌握納稅人各種涉稅動態信息,全面掌握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落到實處,推動稅收管理員對稅源的積極管理,采集全面的、動態的一手稅源資料,減少了稅源漏管的可能性。
稅收管理員稅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稅收管理員掌握的各類稅源資料按照“一戶制”管理的要求納入管理系統中,實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另外,稅收管理員制度中的納稅評估也是強化稅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和手段。稅收管理員作為納稅評估工作的主體,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納稅人的有關情況,并在評估發現問題時進行實地調查,采取對應的措施。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稅源,還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稅收風險。
(二)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優化納稅環境
首先,實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后,對納稅人的服務變得更加直接。稅收管理員可以直接下戶,或者通過現代化技術手段,對自己的管戶進行面對面的宣傳、輔導,并對納稅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饋,這種直接服務順暢了雙方溝通的渠道,提高了辦稅效率。
其次,主動服務成為了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服務的一大特色。稅收管理員制度要求稅務機關了解企業的動態,為企業在稅收政策上答疑解難,并自覺接受納稅人的監督。由于稅源管理更加精細化,客觀上要求納稅服務也必須更加細致、周到。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稅企關系得以融洽。
再次,稅收管理員制度使得稅收管理員直接面對納稅人,因此,稅務機關容易在第一時間獲得納稅人情況的第一手資料,并對該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輔導,為納稅人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
最后,稅收管理員需要下戶了解管戶情況,因此,其接觸到的人員就不僅僅是辦稅的財務人員,而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方面人員,這樣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服務面就更廣泛了。
三)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使征管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一方面,稅收管理員按照規定與納稅人保持制度化的聯系,提供專業的納稅服務和指導,幫助納稅人及時準確申報納稅,保證稅務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過稅收管理員的實地調查報告,稅務機關能夠掌握稅源戶籍、財務核算、資金周轉和流轉額等關鍵的涉稅信息,從而提供針對性的、有效的稅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稅收征管改革的意義范文5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1994年確立的企業所得稅體系,由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構成,十年來,我國國民經濟的經濟基礎、宏觀和微觀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內、外資)組織機構、規模、類型、性質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業所得稅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經濟不適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稅收功能性作用的發揮,不利于企業發展,不利于發揮稅收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企業所得稅征管機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說明。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不規范,無法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F行企業所得稅制存在弊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法不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公平,所得稅政策具有多變性,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規定復雜,納稅調整繁雜,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比較大,無法真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
(2)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太多,既有產業政策方面的,也有區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內資企業方面的,也有外資企業方面的;既有鼓勵投資優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資優惠政策,這種過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行必要的清理、調整、減并、取消。“稅收優惠政策不宜過多,其作用范圍應當加以明確限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優惠政策永遠是一種輔的調節手段,其功能在于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和殘缺”[1].否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無法對國家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3)稅收政策與會計政策的差異性,加大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的難度,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由于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存在著差異性,使得會計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把會計稅前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遞延法、負債法)。這就要求稅收征管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核算技能,或者會計人員要熟悉納稅申報業務,然而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征收機關,具備這種復合型知識人才數量太少。事實上,會計政策與稅法政策差異性影響著征納雙方的主體利益。一方面“表現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上,現在的稅務工作人員,不太熟悉新的會計準則、制度和政策,面對大量的政策差異項目,時常出現征管錯誤或稽查失誤,或者錯征、多征稅款,損害納稅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上,大多數的企業財會人員,或者能做到規范會計核算,但不能做到準確申報納稅,因而招致各種稅收處罰,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損失,或者為做到準確申報納稅而不在規范會計核算,導致會計信息失真”[2].
(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法單
一、手段落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漏征漏管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效能,確保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的質量和科學規范,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素質的所得稅管理人員及先進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運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稅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臺,全面加強綜合征管基礎性建設工作,要加強稅收征管信息資源優化和配置,及時保持國稅、地稅、工商、金融、企業等部門的協調,以保持稅收征管的信息暢通。然而目前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專業人員數量少,知識陳舊,征收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不適應新形勢的客觀需求,稅收征管應用型軟件的開發和使用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5)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稅收資源結構的配置有待優化?,F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業務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稅務機關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稅務工作效率低下、稅務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稅收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必須切實采取各種措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稅收資源結構。
(6)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稅收流失。由于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規范,不同類型企業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存在差異性,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不暢,稅務資源信息不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學,國稅、地稅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不力,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收流失現象,必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先進的監控手段,對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歇業及生產經營的各種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確保納稅人信息可靠、真實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規范化。
2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改革對策
(1)合并“兩稅”,構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稅體系,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由于兩套所得稅制度在稅收政策的優惠、稅前扣除范圍標準及有關實務的具體處理方面,存在著差異,使得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要高于外資企業,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處于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必須合并“兩稅”,建立一種新型法人所得稅制度,這是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核心所在。“這不是名稱的簡單改變,而是科學界定納稅人的需要,這可以解決長期以來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界定納稅人,法律依據不足,難以劃分清楚的問題,法人所得稅確定,以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界定清晰,對法人征收所得稅,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則用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兩稅協調配合的所得稅稅制結構”[3].(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F行的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著較大的差異。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我國經濟全面發展,在全面優惠的基礎上,又在區域性方面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諸多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給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體現在產業政策優惠方面,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性較大。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的不平等性,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隨著法人所得稅的構建,要對現有的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取消、減并、傾斜、公平”的原則進行調整。首先取消、減并一些優惠政策,其次,為了鼓勵對國家基礎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及重點區域進行投資,國家要制定傾斜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應實行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相結合的優惠原則,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基本相同的優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由于內外資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方面存在著: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資產的稅務處理方法、稅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等方面的差異性,所以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額的計算既不規范,又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必將引起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上的不公平性,使內外資企業所提供的納稅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無法真實考核內外資企業的盈利水平和運營績效,也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了一定難度。內外資企業“兩稅”合并后,構建了統一的法人所得稅體系,必須按照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及計算有關規定。(4)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建設,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優化稅收資源結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根據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及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采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網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的兩級集中處理,使信息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所有工作環節和部門,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以征管業務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子系統的應用軟件,要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以業務流程為主線,梳理、整合、優化、規范征管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5].
2優化稅收資源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國有些基層稅務分局(所),稅收征管支出與征收稅收收入的總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較高,或者隨著CTAIS上線后,基層稅務局(所)業務量大幅度減少,造成人力、物力、財力巨大浪費,稅收資源配置不當,征管效率低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職責范圍,合理分流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促使稅務資源達到最優化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3切實做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統
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這是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礎和條件。
(5)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和納稅服務體系,提高征管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納稅服務體系,規范納稅服務工作行為,使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我國現行稅收服務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水平低,內容單一,信息化程度弱,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質量和效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對稅收征管服務體系的客觀要求,面對稅收征管新的信息環境和條件,必須重新健全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規范稅收服務工作行為。
第一,“采取現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在納稅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申報服務”[6].“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建設,真正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真正實現稅收信息資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稅收服務的考評機制,將稅收服務納入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使納稅服務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強對稅收服務考核和日常監控,量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稅收服務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6].
第三,“提升稅收服務的層次,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的方便,這只是稅收服務的一個方面,稅收服務還必須包括為各個經濟主體提供稅收幫助,以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7].
2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應加強同工商、金融、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文獻:
[1]翟志華。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審計學院學報,2004,(2):24~28
稅收征管改革的意義范文6
【關鍵詞】 稅收效率 稅收征管 稅制
稅收效率的含義是多方面的。從資源配置的角度講,稅收要有利于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是社會從可用資源的利用中獲得最大效益;從經濟運行的角度看,稅收要有利于經濟機制的有效運行,不僅要使微觀經濟效益提高,也要使宏觀經濟穩定增長;從稅務行政的角度說,稅收要求講求效率,稅收制度須簡便,征納雙方的費用要節??;等等。也就是說,稅收效率原則就是要求政府征稅有利于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國民經濟的有效運行,提高稅務行政和管理效率。可以分為稅收的經濟效率原則和稅收本身的效率原則兩方面。而稅收本身的效率原則,旨在考查稅務行政管理方面的效率狀況,標準在于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數字。也就是,是否以最小的稅收成本取得了最大的稅收收入。本文主要考查我國的稅收征管效率。
1. 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現狀
1.1稅收管理成本居高不下
對于征稅費用,目前國內尚沒有權威、完整、系統的統計資料,只有少數學者和地區曾進行過該方面的調查。張相海認為,從我國的征稅費用占稅收收入的比率情況看,1994 年稅制改革前為3.12%,1996 年達到4.73%。自20 世紀90 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大城市稅收收入呈快速增長的趨勢,稅收收入的增長遠遠超過了GDP 的增長,但大城市征稅費用也在大幅增長。有關專家估計,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成本率大體維持在5%~8%之間,大城市稅收征管成本率在全國范圍內又處在較高的位置。
1.2稅收征管質量偏低
根據我國稅務機關的有關資料反映,在20世紀90年代之后,我國每年查年的稅收犯罪案件都在逐年遞增,在1995年查處的稅收犯罪案件甚至達到10259起; 我國每年由于各種偷稅、漏稅、逃稅、越權減免稅收等行為而導致大量稅源流失,僅在1999年的1月到11月,稅收征管機關通過采取措施加強稅收征管,查補入庫稅款高達390億元;通過強化稅源管理工作,抽樣對全國347.7萬戶普通發票進行專項檢查,查補稅款9.8億元。從加強稅收征管的角度看,我國稅收征管效率在不斷提高,但從側面反映出在稅收征管質量方面,我國還存在效率低下問題。
1.3稅制方面的不合理
1.3.1稅制不穩定。由于處在轉型期,我國現階段的稅制變化較大,穩定性較差。這種不穩定性一方面可能具有積極作用,因為這可能是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的較快變化而不斷調整和完善稅制的結果,但另一方面也帶來了不利影響。
1.3.2稅制復雜。各種稅收法規、條例、實施細則、批文等依然名目繁多,簡化稅制的工作依然任重道遠。這種復雜的稅制表面看是針對各種情況作了精細化考慮,但帶來了稅收效率低下、扭曲市場經濟的競爭行為、“逆向調整”和易變難懂等問題。在我國稅務業還不發達的情況下,稅制的復雜化還增加了稅款核定、征收、稽查等稅收征管方面的困難,同時也增加了納稅難度和稅務訴訟方面的案件。
1.3.3稅制不合理。我國稅率設計不合理,和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多的不合理。其次,稅收優惠和稅收減免種類繁雜。不僅每一稅種的暫行條例規定有稅收優惠,而且在實施細則還有更詳細的稅收優惠,還有很多臨時性的稅收優惠,在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中,地方政府受自身利益的驅動,要求當地稅務機關甚或自己超越管理權限,特批某些納稅人特別優惠的稅收待遇。
1.3.4稅制可實施性較差。如我國選擇流轉稅為主體稅種,在流轉稅中又選擇增值稅為主體稅種,這是科學合理而且符合我國實際的,但增值稅對經濟的良好效應是建立在增值稅制度的規范化基礎上,而我國增值稅采用扣稅法,即進項稅金憑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增值稅稅額進行抵扣。我國因增值稅范圍偏窄、稅率偏多、計算機管理起步較晚等原因而使得增值稅開征的配套條件不完善,從而使得短期征收成本大大提高。
2. 提高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方法
2.1推進信息化的管理方式
短期看,信息化管理需要納稅人和稅務部門投入大量信息化設備,造成短期費用的上升。但從長期看,將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和不透明問題,降低費用。實施信息化管稅,能夠通過數據分析進行風險排序,將優勢管理資源集中于重點納稅人;能夠將管理和檢查任務直接下達基層,減少管理層次和中間環節,避免信息失真和傳遞失效;能夠使基層擺脫繁重的案頭分析評估工作。
2.2推進扁平化的管理方式
我國傳統的稅務管理組織結構造成縱向層次過多,橫向部門安排不靈活,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并會影響整個行政管理的運營,從而降低行政效率。近年來,由于機構和人員急劇增長和經費標準不斷提高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征稅費用的快速上升,稅收征管效率不但沒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推進稅務部門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正是降低稅務部門行政費用的有效路徑。
2.3推進專業化的管理方式
我國稅收征管效率低下和稅收征管機構設置不合理有很大關系, 稅收征管機構職能重疊和人員冗余現象較為明顯,可以采取按照職能設置模式來對稅收征管進行機構設置??梢圆捎脤I化管理。這是讓有限的管理資源產生更高效率的重要方法。應注重三個方面:一是分規模管理。二是分行業管理。將納稅人按行業性質、行業特點、風險類別等進行分類,三是分級次管理。
2.4稅制體制的改革
首先,漸進式的增量改革。稅制改革的實質是資源在社會各利益集團之間的重新分配。這意味著稅制調整會使一些利益集團的狀況得到改善,同時會使另一些利益集團受到損害。為了減少改革阻力,稅制改革宜采取漸進式的增量改革方式。因此,我國目前應采取漸進性的稅制改革,通過對現行稅制的逐步的、增量的調整與完善,建立起最大限度地符合目前的國際經濟環境與國內經濟條件、符合最大多數人們利益選擇的稅制。
其次,簡化稅制。盡量簡化稅制,使稅收法律法規簡單明了,易懂易于操作。再次,提升稅法的效力級次和穩定性。法律形式的稅制與其他形式的稅收法律規范相比式更規范、更權威、更有效。
最后,提升稅法的合理性與可實施性。稅制設計要與稅收管理相適應配合,沒有相應的管理變革,稅制變化不會產生預期效果。一個理論上可行的稅制往往由于稅務機關的征管能力有限,而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甚至產生負效應。世界銀行也曾提出過有效政府的觀點,即應讓政府的職能與其能力相適應,而不是片面追求某種理想化模式。良好的稅制設計既能實現盡可能多的稅收收入,又能提高管理效率和實現稅收合作,對實現社會公平和提高國家福利水平有決定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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