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力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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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力度范文1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包括經營數量)或所得額(以下簡稱定額)進行核定,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第四條稅務機關負責組織定額的核定工作。

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征管范圍,分別核定其所管轄稅種的定額。

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制定聯系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第五條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定期定額戶進行分類,在年度內按行業、區域選擇一定數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額戶,對其經營、所得情況進行典型調查,做出調查分析,填制有關表格。

典型調查戶數應當占該行業、區域總戶數的5%以上。具體比例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六條定額執行期的具體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定額執行期是指稅務機關核定后執行的第一個納稅期至最后一個納稅期。

第七條稅務機關應當根據定期定額戶的經營規模、經營區域、經營內容、行業特點、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額,可以采用下列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發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五)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六)參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稅務機關應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核定定額,增強核定工作的規范性和合理性。

第八條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程序:

(一)自行申報。定期定額戶要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填寫有關申報文書。申報內容應包括經營行業、營業面積、雇傭人數和每月經營額、所得額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申報項目。

本項所稱經營額、所得額為預估數。

(二)核定定額。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情況,參考典型調查結果,采取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額,并計算應納稅額。

(三)定額公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公示地點、范圍、形式應當按照便于定期定額戶及社會各界了解、監督的原則,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四)上級核準。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公示意見結果修改定額,并將核定情況報經縣以上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填制《核定定額通知書》。

(五)下達定額。將《核定定額通知書》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

(六)公布定額。主管稅務機關將最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范圍內進行公布。

第九條定期定額戶應當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完整保存有關納稅資料,并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

第十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定額戶負有納稅申報義務。

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戶,應當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繳清應納稅款,當期(指納稅期,下同)可以不辦理申報手續。

第十一條采用數據電文申報、郵寄申報、簡易申報等方式的,經稅務機關認可后方可執行。經確定的納稅申報方式在定額執行期內不予更改。

第十二條定期定額戶可以委托經稅務機關認定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稅款劃繳。

凡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稅款劃繳的定期定額戶,應當向稅務機關書面報告開戶銀行及賬號。其賬戶內存款應當足以按期繳納當期稅款。其存款余額低于當期應納稅款,致使當期稅款不能按期入庫的,稅務機關按逾期繳納稅款處理;對實行簡易申報的,按逾期辦理納稅申報和逾期繳納稅款處理。

第十三條定期定額戶發生下列情形,應當向稅務機關辦理相關納稅事宜:

(一)定額與發票開具金額或稅控收款機記錄數據比對后,超過定額的經營額、所得額所應繳納的稅款;

(二)在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的經營地點以外從事經營活動所應繳納的稅款。

第十四條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方便納稅人、降低稅收成本的原則,采用簡化的稅款征收方式,具體方式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五條縣以上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依法委托有關單位代征稅款。稅務機關與代征單位必須簽訂委托代征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應當承擔的責任,并向代征單位頒發委托代征證書。

第十六條定期定額戶經營地點偏遠、繳納稅款數額較小,或者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有困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簡并征期。但簡并征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定額執行期。

簡并征期的稅款征收時間為最后一個納稅期。

第十七條通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繳稅款的,其完稅憑證可以到稅務機關領取,或到稅務機關委托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領?。欢悇諜C關也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采取郵寄送達,或委托有關單位送達。

第十八條定期定額戶在定額執行期結束后,應當以該期每月實際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申報額超過定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款。具體申報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定期定額戶當期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一定幅度的,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并繳清稅款。具體幅度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九條定期定額戶的經營額、所得額連續納稅期超過或低于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應當提請稅務機關重新核定定額,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額。具體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二十條經稅務機關檢查發現定期定額戶在以前定額執行期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或者當期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一定幅度而未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及結清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理。其經營額、所得額連續納稅期超過定額,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重新核定其定額。

第二十一條定期定額戶發生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停業報告;提前恢復經營的,應當在恢復經營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復業報告;需延長停業時間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的延長停業報告。

第二十二條稅務機關停止定期定額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定期定額戶。

第二十三條定期定額戶對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有爭議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重新核定定額申請,并提供足以說明其生產、經營真實情況的證據,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答復。

定期定額戶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直接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定期定額戶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額通知、行政復議決定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前,仍按原定額繳納稅款。

第二十四條稅務機關應當嚴格執行核定定額程序,遵守回避制度。稅務人員個人不得擅自確定或更改定額。

稅務人員或者,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稅收征管力度范文2

(一)國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基本做法研究國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過程中需要從內部職能部門的管理策略出發,推動財政稅收的綜合性管理,為財政稅收職責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基本做法需要和監督內部體系緊密聯系,確保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模式能夠有效創新,為財政稅收的監督體系形成創造良好的條件。從監督職責角度看,需要對各種監督模式進行系統性分析,按照財政稅收的優化模式積極穩妥的推進各項策略不斷實現。比如澳大利亞通過對內部各個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積極穩妥的進行行政管理模式創新,從多方面提高財政稅收的監督效率。通過對財政稅收的監督效率分析,保證各個監督管理模式能夠融合在一起,形成完善的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模式,為財政稅收監督控制優化營造良好的氛圍。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需要從監督專員、公共會計、財政監督模式等方面出發,確保各個財政監督管理機構能夠符合創新管理的要求,積極穩妥的推進創新模式建設,為創新指導和監督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管理的過程中要從企事業單位的實際運行情況出發,積極穩妥的進行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確保監督創新與指導模式能夠優化,積極穩妥的實現財政稅收的再監督,通過有效的監督模式優化,推動財政稅收的綜合性管理,為財政稅收的創新型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國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經驗模式研究國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立法程序,通過有效的財政稅收監督機制優化,提高財政稅收的監督管理水平,為財政稅收的監督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優化的過程中需要不斷進行財政監督模式創新,通過有效的監督管理完善立法程序,通過對財政監督的管理方法優化,積極穩妥的實現經驗模式創新,提高財政稅收的財政監督法律規范化水平。比如美國在財政稅收立法監督管理的過程中非常完善,需要從不同的法律法規中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全方位管理。財政稅收監督優化管理的過程中要從預算編制管理的思路出發,通過有效的專項監督、日常監督、個案監督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全方位管理,保證財政稅收能夠在日常經濟管理中發揮重要的作用。財政稅收監督權力要在綜合管理的過程中進行創新優化,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專項監督管理,提高財政稅收的綜合創新管理水平。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通過有效的措施保證財政監督權力的有效平衡,保證財政稅收在監督權力實施的過程中形成完善的程序,積極穩妥的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確保財政稅收資源配置能夠符合綜合性財政管理的要求。

二、財政稅收監督管理體制的完善

(一)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提高到立法層次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優化管理的過程中必須要從立法層次出發,積極穩妥的推進財政稅收的立法性管理,為財政稅收的綜合性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從當前的情況看,我國財政稅收監督管理屬于行為范疇,必須要從行為管理的總體戰略出發,積極穩妥的推進立法機制建設,為財政稅收綜合性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的立法管理必須要從內部監督色彩控制出發,確保財政稅收資金預算能夠符合資源配置管理的要求,推動財政稅收的全面性控制管理,為財政稅收的創新型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要從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兩個方面入手,積極穩妥的實現財政稅收的有效性監督,保證財政稅收的預算管理與執行管理能夠符合監督機制的要求,確保財政稅收能夠進行有效的管理創新。財政稅收實施的過程中要加強政府的監督管理作用,通過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可以科學合理的編制財政稅收預算。通過對財政稅收的立法層次分析,實現對財政稅收的內部有效性監督管理,為財政稅收監督模式創新營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立法預算管理的過程中要從執行模式出發,對各種制約模式進行綜合性分析,確保各種監督平衡機制能夠全面的實現,通過有效的財政稅收控制管理確保各種模式能夠得到優化,提高財政稅收的優化監督管理水平。財政稅收內部控制模式優化的過程中要把各種監督模式結合在一起,形成有效的財政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機制,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要從效率模式建設出發,確保各種監督效率能夠順利實現。財政稅收事前監督管理的過程中要對問題進行分析和修正,通過有效的事后監督管理模式優化,確保各種監督主體和客體能夠符合經濟活動管理的要求。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過程中要從多層次控制管理思路出發,確保財政、稅收、審計等工作能夠符合財政稅收控制管理的要求。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要實現有效的信息資源共享,確保各種監督能夠全面協作協調處理,健全財政監督法律體系可以有效的推動財政稅收管理,確保財政稅收能夠得到有效的管理,為財政稅收相互促進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在健全各項機制的過程中,需要從制度模式管理的總體思路出發,推動各項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模式創新,實現財政稅收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和相互促進,為財政稅收的優化模式管理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財政稅收監督機制要明確各個主體職責財政稅收監督機制管理的過程中要對各個主體進行分析,保證各個職責能夠有效的運行,推動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模式創新,為財政稅收的有效性管理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管理的過程中要對各種監督網絡活動進行分析,保證各種職責能夠得到有效的管理,提高財政稅收的綜合性管理水平。為財政稅收的優化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主體職責管理的過程中要對各種主體責任進行分析,確保財政稅收能夠有效的管理控制,提高財政稅收的監督控制管理效率。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建設的過程中,需要從不同的預算模式出發,實現對財政稅收的管理模式優化,財政稅收管理必須要從財政管理的戰略思路出發,實現對財政稅收多方位管理,為財政稅收綜合管理問題解決創造良好的條件。財政稅收預算監督管理必須要從政府綜合職責出發,推動財政稅收創新型管理,為財政稅收綜合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

稅收征管力度范文3

一、關于稅種登記

生產銷售屬于通知第一條、第四條征稅范圍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在*年4月30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種登記,填寫“應稅消費品生產經營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

“應稅消費品生產經營情況登記表”僅限于此次政策調整所涉及的應稅消費品生產企業使用。

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上報的資料,及時進行實地查驗、核實,了解本地區稅源分布情況。

二、關于納稅申報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進口屬于通知第一條、第四條征稅范圍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消費稅納稅申報。

(二)生產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油、燃料油的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還應提供《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見附件2)和《生產企業產品銷售明細表(油品)》(見附件3)。

(三)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如需辦理消費稅稅款抵扣手續,除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納稅申報所需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外購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提供外購應稅消費品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和復印件。

如果外購應稅消費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于匯總填開的,除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和復印件外,還應提供隨同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的由銷售方開具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銷貨清單原件和復印件。

2.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3.進口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提供“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和復印件。

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納稅申報后將以上原件退還納稅人,復印件留存。

三、關于自產石腦油連續生產問題

納稅人應對自產的用于連續生產的石腦油建立中間產品移送使用臺帳。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記錄石腦油的領用數量;用于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或其他方面的,記錄石腦油的移送使用數量。

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石腦油中間產品移送使用臺帳的管理,并定期對納稅人申報的石腦油銷售數量與臺帳記錄的領用數量、移送使用數量進行對比分析開展納稅評估。

四、關于消費稅稅款抵扣

(一)抵扣憑證

通知第七條規定的準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消費稅稅款的憑證按照不同行為分別規定如下:

1.外購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1)納稅人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僅限生產企業,下同)購進應稅消費品,外購應稅消費品的抵扣憑證為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發票(含銷貨清單)。納稅人未提供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發票和銷貨清單的不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

(2)納稅人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應稅消費品,外購應稅消費品的抵扣憑證為主管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在為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同時征收消費稅。

2.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的抵扣憑證為《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納稅人未提供《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不予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3.進口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抵扣憑證為《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納稅人不提供《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的,不予抵扣進口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消費稅。

(二)抵扣稅款的計算方法

通知第七條規定的準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消費稅稅款的計算公式按照不同行為分別規定如下:

1.外購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

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

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期初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當期購進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期末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

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為納稅人取得的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發票(含銷貨清單)注明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是*年4月1日以后開具的,下同)。

(2)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數量×外購應稅消費品單位稅額×30%

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數量=期初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數量+當期購進外購應稅消費品數量-期末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數量

外購應稅消費品數量為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發票(含銷貨清單)注明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2.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當期準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初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收回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末庫存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為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注明的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3.進口應稅消費品

當期準予扣除的進口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初庫存的進口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進口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期末庫存的進口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

進口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為《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進口環節消費稅。

(三)其他規定

*年3月31日前庫存的貨物,如果屬于通知第一條、第四條征稅范圍且在*年4月1日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凡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發票(含銷貨清單)開票日期是*年3月31日前的,一律不允許抵扣消費稅。

(四)納稅人應建立抵扣稅款臺帳(臺帳參考式樣見附件4、5、6)。納稅人既可以根據本規定附件4、5、6的臺帳參考式樣設置臺帳,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另行設置臺帳。另行設置的臺帳只能在本規定附件4、5、6內容基礎上增加內容,不得刪減內容。

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稅款抵扣臺帳核算的管理。

五、關于減稅免稅

(一)通知第十條第(二)款免征消費稅的子午線輪胎僅指外胎。子午線輪胎的內胎與外胎成套銷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執行。

(二)石腦油、溶劑油、油、燃料油應根據實際銷售數量按通知規定稅率申報納稅。按消費稅應納稅額的30%繳稅。

六、關于銷貨退回

通知第十一條第(一)款發生銷貨退回的處理規定如下:

(一)*年3月31日前銷售的護膚護發品,*年4月1日后因質量原因發生銷貨退回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二)稅率調整的稅目,納稅人可按照調整前的稅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三)屬*年3月31日前發票開具錯誤重新開具專用發票情形的,不按銷貨退回處理。納稅人開具紅字發票時,按照紅字發票注明的銷售額沖減當期銷售收入,按照該貨物原適用稅率計提消費稅沖減當期“應繳稅金-應繳消費稅”;納稅人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時,按藍字發票注明的銷售額計算當期銷售收入,按照該貨物原適用稅率計提消費稅記入當期“應繳稅金-應繳消費稅”。

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納稅人有關銷貨退回的退稅申請時,應認真審核貨物及資金的流向。

稅收征管力度范文4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農業特產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為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農業特產稅。

收購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收購金額和規定的稅率繳納或者代扣代繳農業特產稅。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農業特產品,是指農業特產初級產品,以及為保鮮、防腐經過初級加工或簡單加工的產品。

第四條對下列農業特產品收入征收農業特產稅:

(一)煙葉收入,包括晾曬煙葉、烤煙葉收入;

(二)園藝收入,包括水果、干果、毛茶(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和邊銷茶原料等)、蠶繭(桑蠶繭、柞蠶繭等)、藥材、果用瓜(西瓜、香甜瓜等)、花卉、經濟林苗木及其他園藝收入;

(三)水產收入,包括水生植物(蘆葦、席草、蒲草、蓮藕、荸薺、海帶、紫菜、石花菜等)、灘涂養殖、海淡水養殖及捕撈品(魚、蝦、蟹、貝、海蟄、龜、鱉、烏賊、墨魚、魷魚等)等水產品收入;

(四)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橡膠、天然樹脂、木本油料及其他林木收入;

(五)牲畜收入,包括牛皮、豬皮、羊皮、羊毛、兔毛、羊絨、駝絨等收入;

(六)食用菌收入,包括黑木耳、銀耳、香菇、蘑菇及其他食用菌收入;

(七)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確定的其他農業特產品收入。

第五條農業特產稅稅目、稅率,依照本辦法所附的*市農業特產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除全國統一規定的稅目、稅率外,本市個別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決定。

第六條生產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和個人,除生產煙葉和牲畜產品外,按規定的生產環節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農業特產稅。收購煙葉、毛茶、水產品、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樹脂、牲畜產品、黑木耳、銀耳、貴重食品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的收購環節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農業特產稅。

收購生產環節應稅未稅農業特產品的國有、集體收購單位,代銷農業特產品的國有、集體單位,發放蠶種、食用菌種的國有、集體單位以及發放水產品捕撈證的發證機關,為農業特產稅的扣繳義務人,分別按規定的生產環節或收購環節的適用稅率代扣代繳農業特產稅。

第七條農業特產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農業特產品實際收入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確定。

農業特產品實際收入,是指生產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產品銷售收入,包括價外收入和其他各種補貼性收入,以人民幣計算。農業特產品實際收入難以確定的,由當地征收機關按照農業特產品實際產量或實際收購量和國家規定的收購價格或市場價格計算核定。

對應稅未稅農業特產品連續加工的產成品,折算成原產品的實際收入作為計稅收入。

對在農業稅計稅土地上生產農業特產品的納稅人,照征農業稅,但在計算征收農業特產稅時,將農業稅扣除。

第八條對農業特產稅的減稅、免稅,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農業科研機構和農業院校進行科學試驗所取得的農業特產品收入,在試驗期間準予免稅;

(二)對在新開發的灘涂、水面上生產農業特產品的,自有收入時起一至三年內準予免稅;

(三)對民政部門尚在補助的納稅確有困難的貧困農戶,準予減稅或者免稅;

(四)對因自然災害造成農業特產品歉收的,酌情準予減稅或者免稅。

農業特產稅的減稅、免稅,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區、縣財政機關審核,報市財政局批準后方可執行。具體減稅、免稅的審批程序和辦法,由市財政局另行規定。

第九條農業特產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生產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農業特產品收獲的當天;收購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收購農業特產品(即生產者出售)的當天。

第十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征收機關申報納稅。具體繳納稅款期限,由當地征收機關確定。

第十一條農業特產稅在農業特產品生產地繳納。收購農業特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在收購所在地繳納農業特產稅。在收購地發現生產環節應稅未稅農業特產品的,收購所在地征收機關和扣繳義務人應該負責補征或代扣代繳生產環節的農業特產稅。

第十二條納稅人未如實申報農業特產品實際收入的,由當地征收機關核定征稅。

第十三條農業特產稅由本市各級財政機關征收。

第十四條農業特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從*納稅年度起,農業特產稅依照本辦法計算征收。

第十六條各級財政征收機關可以根據需要,以農業特產稅收入建立稅源培植基金,主要用于農業特產品生產,培值稅源。

稅收征管力度范文5

1.交通管理的概念

交通管理指的是利用法律法規、交通政策等措施對交通進行管理,從而促進城市經濟和城市交通協調發展。從源頭上對交通需求進行控制,解決交通供求矛盾,從而使交通系統恢復平衡。水運交通管理過程中,要重點對水運交通設施和有限空間之間的矛盾進行協調,最大限度發揮出交通的優勢,對交通參與者的行為和觀念進行合理的引導,對不同時間段的流量分布情況進行調控,防止因分配的時間段不合理導致水運交通流量過大,對交通出行結構進行優化,將道路交通設施的效能充分發揮出來。

為了提高交通需求管理的有效性,在進行管理時要按照下述幾個原則。

(1)堅持環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在管理過程中,交通運輸是促進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在進行交通管理時要保證環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堅持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則。在進行水運交通管理時,管理的重點是為了提升交通運輸的能力,對輪船的運行環境進行改善。

(3)可以被設備接收的原則。在管理過程中所使用的管理措施要被交通參與者所接收,保證交通需求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2.交通需求管理的基本原理

交通需求管理指的是在達到環境容量和資源要求的基礎上,使交通管供求關系處于平衡,促進社會環境、生產經濟、交通需求的持續發展。水運交通需求主要分為剛性需求和彈性需求兩個方面,其中彈性需求是指出行時間、是否出行等進行靈活調節,總體需求指的是根據實際出行情況從宏觀方面對出行行為進行合理引導和調節,實現交通需求的合理安排,解決水運交通擁堵的情況。

3.交通需求管理的基本措施

在對水運交通需求管理進行控制時,可以通過對出行總量進行控制、對功能區分布進行優化、縮短運行距離等方式來降低水運交通的空間資源占用,降低不必要的出行。對交通進行組織管理,可以科學的調配交通流量,對水運交通進行指揮和監控,提升交通水網通行能力和交通運輸能力。對出行分擔結構進行優化,對水運公共交通銜接進一步進行改善,根據對水運交通需求管理的目的和作用分為對出行需求時空分布進行平衡、降低出行需求、出行結構優化三個方面。

4.擁堵收費政策研究

4 . 1擁堵收費政策的可行性

隨著水運交通擁堵問題的日益嚴峻,擁堵收費措施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在分析擁堵收費政策可行性時選用“三圈理論”,該理論的核心是“支持、能力、價值”,認為公共政策主要是從為社會創造更高的價值、決策的合理性及決策是否可以順利實施需要三個方面進行衡量。

(1)良好的公共政策要具有較高的公共價值。

(2)實施政策的相關人員要具有提供服務和管理能力。

(3)制定的政策措施需要得到相關單位的支撐。如圖1所示。在這三個圈子中,上面的圈子指的公共價值,右側的圈子指的是支撐,左邊的圈子指的是能力,如果三個圈子相交那么證明制定的政策具有良好的執行能力、良好的社會價值以及良好的民眾支持,同時也只有這樣政策才可以順利實施,才可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基于“三圈理論”,對價值圈的質疑能夠使政策目標更趨合理,對能力圈的梳理能認清實現政策目標的主客觀條件,對支持圈的關注能夠以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式來整合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對“價值、能力和支持”三者的綜合分析則為最終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

實踐證明,擁堵措施可以降低水運交通擁堵,提升水運交通的運輸率,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在三圈理論中的能力主要包括:為政府的運營管理和前期投資、政府單位經濟實力是否可以滿足要求、是否具有現代化的技術水平。

“三圈理論”中的支持指的是擁堵收費政策受民眾的接受度和支持度。實行擁堵收費政策社會價值顯著,可以有效保證社會經濟實力。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主要包括便捷繳費技術、快速繳費技術、便捷繳費技術、違章執法技術等,當前擁堵收費政策已經日漸成熟,為收費措施順利實施提供了相應的技術支持。在分析擁堵收費政策是否可以得到民眾的支持時,首先要分析水運交通擁堵嚴重程度是否已經讓民眾感到無法忍受,其次要分析民眾對擁堵收費措施的認可度,最后要分析民眾支付意愿和擁堵收費率的匹配度。

如果水運交通擁堵其概況非常嚴重,已經嚴重影響了船只的正常通行,導致船只的平均行駛速度慢,延誤時間過長。當出現這種情況時,會激發出行者對當前水運交通擁堵情況進行改變的訴求,如果這時對擁堵收費方案進行宣傳,更容易被民眾接受和支持。此外,使用擁堵收費措施后,水運交通擁堵情況的改善情況、擁堵收費費率是否增加了民眾的經濟負擔也是影響民眾支持度的兩個主要因素,如果費率過高,群眾難免會產生抵觸情緒,不僅無法將收費措施的調節作業發揮出來,同時也無法對水運交通的擁堵情況進行緩解。

為了增強民眾對擁堵收費政策的支持,首先要保證控制交通需求和調整交通需求的效果,要分析研究出行者的支付意愿及收費價位,保證擁堵收費政策的合理性。要對影響民眾對擁堵收費政策支持度造成影響的因素進行分析,然后提出民眾支持度指標,確保擁堵收費政策的實施滿足支持度標準。要進行深入研究,對民眾支持度和民眾支持度指標的關系模型進行量化,預測當水運交通環境變化或者收費政策實施后,擁堵收費措施支持率的變化情況。

4 . 2分析必要性

水運交通擁堵收費政策的必要性和公共交通發展水平、交通擁堵情況、社會經濟發展情況、交通供給能力、交通出行需求強度、城市形態等有比較大的聯系。通過對過去的研究發現,在水運交通擁堵情況進行評價時,主要從擁堵強度指標、擁堵程度指標、擁堵空間分布指標、擁堵時間維度等幾個方面。其中擁堵程度強度受出行船舶數量的影響,更加強調交通擁堵的嚴重程度,主要用來分析理想交通和實際情況之間的差異性,一般使用平均行程速度、出行延誤、速度分布等進行量化分析,交通擁堵的空間愛你分布指標和時間維度指標主要用來對水運交通擁堵情況在空間和時間上的擴散范圍,一般使用全天水運交通擁堵長度以及擁堵持續時間進行量化。所以,在對交通擁堵評價指標進行分析時,重點分析路網平均速度、擁堵出行延誤情況、高峰時間段擁堵范圍、擁堵持續的時間。

稅收征管力度范文6

1 稅收征管效率

稅收征管是稅收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充分發揮稅收對經濟和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的根本保證。稅收征管效率是稅收征管的重要衡量指標。稅收征管效率一般包括稅收行政效率、稅收經濟效率和稅收社會效率。稅收征管效率的內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稅收征管效率就是稅收行政效率,是指國家征稅取得的稅收收入與稅務機關征稅支付的費用之間的對比關系,是稅收稅收征管效率的一個重要方面。廣義的稅收征管效率是指稅收的征管活動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有益影響。稅收征管的影響因素主要有:經濟稅源因素、稅收制度因素、稅收征管因素、財稅管理體制因素和稅收法制因素。在既定的外部環境下,稅收征管因素是影響稅收征管質量的關鍵因素。稅收征管效率衡量的是稅收征管過程的投入水平與產出水平之間的關系。在稅收征管有效性一定的前提下,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越低,稅收征管效率越高;或者在稅收成本占實收收入比重一定的前提下,稅收征管的有效性越高,稅收征管效率越高。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應當盡可能降低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或者盡可能提高稅收征管的有效性。提高我國稅收征管效率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稅制建設、稅收征管、管理手段、隊伍建設、稅法宣傳、納稅申報等各個環節貫徹效率原則,需要社會各方面長期不懈的努力,特別是需要決策人、征稅人、納稅人和用稅人從自身的角度出發,樹立提高效率的責任意識。

2 稅收制度因素

稅收制度簡稱稅制,它是國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確定的各種課稅辦法的總和,反映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是國家財政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各種稅收法令和征收管理辦法的總稱。稅收制度的內容主要有兩個層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構成稅種;二是不同的稅種構成稅收制度。簡單而嚴密的稅收制度,能使稅收征管成本維持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完善稅收法制,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這是推進依法治稅的基礎。為了使稅收征管有法可依,許多國家制訂單獨的稅收基本法,將稅收征管的基本內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同時很多國家也注重保護納稅人的權利。有的國家甚至把納稅人的權利寫進了憲法。

任何一個國家在建立稅收制度時,首先要考慮的是保證它的政府支出需要。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而稅收收入卻是有限的,它不能不受到一定時期稅源的制約,這就要求對二者合理兼顧,以求得需要與可能之間的平衡。同時,社會主義國家和納稅人之間不存在根本利益的沖突,社會主義公有制使國民收入的創造和國民收入的分配都有可能有計劃地進行,從而,為國家需要與稅源可能之間的平衡提供了條件。稅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載體,主要包括國家的稅收法律和稅收管理體制等。從法律角度看,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體制下設置的稅種以及與這些稅種的征收、管理有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級成文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從稅收制度的形式來看,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可按照構成方法和形式分為簡單型稅制及復合型稅制。結構簡單的稅制主要是指稅種單一、結構簡單的稅收制度;而結構復雜的稅制主要是指由多個稅種構成的稅收制度。一個國家要發揮稅收的作用,包括取得財政收入,調節生產、消費、分配和不同經濟成分的收入水平等,都必須制定理想的稅收制度和有效率的執行稅收制度。

3 當前我國稅收征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管理手段應用不到位

目前管理手段主要是運用計算機管理,但其監控作用不明顯,主要表現為:征管軟件本身還不成熟,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還不能滿足征管要求,信息傳遞不通暢,影響收入的完整性,加之有少數微機操作人員責任心不強,不能按規定及時、完整、準確地錄入有關信息,因而計算機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征納情況;部分工作人員不熟悉征管業務規程,無法對征管信息進行微機處理。

3.2 收監督不到位

偷稅逃稅普遍化、社會化,稅收差額嚴重。稅收差額是衡量一國稅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指標。當前的突

出問題是,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盜竊、偽造、倒賣和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辦法,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受各種利益因素影響,許多企業建有兩套或三套賬目,在上報經營成果或計算稅金時,往往使用虛假賬目,形成稅收監督的真空。一些沒有設立兩套賬目的單位,在財務核算上也摻雜許多虛假成分,看似規范合理的會計核算掩蓋著許多經過處理的問題。虛假的財務核算不僅導致稅收流失,還造成國民經濟統計指標的失真。企業負責人的腐敗問題在部分地區和企業還很嚴重。盡管企業腐敗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反映在財務上,毫無例外都是化公為私,侵吞國家資財,侵蝕稅基。

4 當前加強我國稅收征管的建議

4.1 加大管理力度

分類管理就是針對納稅人方方面面的復雜性和納稅申報方式多樣化的實際設立的一種能使稅收征管建立在及時掌握納稅人經營情況、經營方式、核算方式和稅源變化基礎的一種管理形式和管理方法。由于分類管理是從管好源頭開始,所以應從各個方面加強管理,包括將所有納稅戶納入稅務登記的范圍內,對納稅戶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發票領用存表等相關資料進行案頭審計,并有針對性的開展各種日常檢查和稅源調查工作,切實掌握納稅戶的稅務登記增減變化情況、發票使用情況、生產經營情況、納稅情況、減免緩退情況、違章處罰等情況,掌握納稅人全部納稅事宜的全過程,并能通過管理及時而準確地收集整理、傳遞各種涉稅信息、資料,建立健全納稅戶檔案。把抓好分類管理的落實作為加強征管的突破口。

4.2 加大稅收宣傳力度,提高納稅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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