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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分析方法范文1
[例1](1)甲企業2007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乙公司10%的股份,準備長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2007年2月6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6年度現金股利50萬元。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稱“準則”)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通常應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p>
分析:乙公司宣告分派的2006年度現金股利,是其接受甲企業投資前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甲企業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50×10%=5(萬元),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應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即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5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50000
(2)2007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150萬元;2008年2月6日,宣告分派2007年度現金股利120萬元。
分析:乙公司2007年度出現盈利并宣告分派該年度的現金股利,是其接受甲企業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所以,甲企業應確認應收股利增加,即借記“應收股利”120×10%=12(萬元);應確認投資收益增加,即貸記“投資收益”150×10%=15(萬元),未能收到的收益15-12=3(萬元),應轉回初始投資成本,轉回數額3萬元小于已沖減數5萬元,符合準則的規定,則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120000
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30000
貸:投資收益 150000
(3)2008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210萬元;2009年2月6日,宣告分派2008年度的現金股利210萬元。
此例性質同(2),甲企業應確認應收股利增加,即借記“應收股利”210×10%=21(萬元);應確認投資收益增加,即貸記“投資收益”210×10%=21(萬元),借、貸相等,則不沖減也不轉回初始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210000
貸:投資收益
210000
(4)2009年,乙公司虧損30萬元;2010年2月6日,宣告分派2009年度的現金股利50萬元。
分析:乙公司宣告分派2009年度的現金股利,甲企業應確認應收股利增加,即借記“應收股利”50×10%=5(萬元),但2009年乙公司出現虧損30萬元,甲企業應確認投資損失,即借記“投資收益”30×10%=3(萬元),按照“準則”規定,因甲企業本期應收股利數額大于其應得凈利潤數額(為虧損),所以應沖減投資成本5+3=8(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50000
投資收益
3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80000
(5)2010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150萬元;2011年2月6H,宣告分派2010年度的現金股利40萬元。
分析:乙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甲企業應確認應收股利增加,即借記“應收股利”40×10%=4(萬元);乙公司出現盈利,甲企業應確認投資收益,即貸記“投資收益”150x10%一15(萬元),未能收到的收益15-4=11(萬元),應轉回初始投資成本。但按照會計準則,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不得大于其累計沖減數額:5-3+8=10(萬元),即初始投資成本只能轉回10萬元,而應收股利確定為4萬元,則投資收益應確認10+4=14(萬元)。只有該類情況,需倒推投資收益金額。
借:應收股利40000
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
貸:投資收益
140000
[例2]A企業2007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B公司20%的股份,準備長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B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現金股利20萬元。
B公司2007年實現凈利潤50萬元。
B公司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的2006年度現金股利,是其接受A企業投資前產生的累積凈利潤,A企業按投資持股比例計算的分配份額應沖減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4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40000
(1)若2008年5月2日,B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度現金股利30萬元。
A企業應借記“應收股利”:30×20%=6(萬元),貸記“投資收益”;50×20%=10(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6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4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0
(2)若B公司2008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7年度現金股利25萬元。
A企業應借記“應收股利”:25×20%=5(萬元),若貸記“投資收益”:50×20%=10(萬元),則出現應轉回投資成本=10-5=5(萬元),大于已沖減數額4萬元,不符合準則規定。按照準則,允許轉回投資成本只能是4萬元,那么,投資收益也只能是5+4=9(萬元)。所以,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5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40000
貸:投資收益
90000
(3)若B公司2008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7年度現金股利40萬元
A企業應借記“應收股利”:40×20%=8(萬元),貸記“投資收益”:50×20%=10(萬元),本期應轉回投資成本=10-8=2(萬元),小于已沖減數4萬元,符合規定,則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8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2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0
(4)若2008年5月1日,B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60萬元。
A企業應借記“應收股利”:60×20%=12(萬元),貸記“投資收益”:50×20%=10(萬元)。因本期A企業應收股利數額大于其應得凈利潤數額,所以應沖減投資成本12―10=2(萬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12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20000
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分析方法范文2
【關鍵詞】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投資收益; 關系; 利潤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造就了大量金融工具的運用。但大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也伴生了危害性極強的金融風險。2008年發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了包括金融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金融工具交易的會計處理,為企業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確認與計量制定了統一標準。但是本文認為,在企業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的具體運用上存在會計浪費問題。
一、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會計處理及其屬性分析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中的當期損益具體來說就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初始取得時,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在后續的資產負債表日,應當將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便于舉例說明,本文主要針對應用比較普遍的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分析。
例1,甲公司某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相關資料如下:
2008年11月20日,支付價款1 000 000元從二級市場上購入乙公司發行的股票100 000股,每股價格1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 000元。甲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且持有乙公司股權后對其無重大影響。
2008年12月31日該股票公允價格為每股12元。
2009年3月30日,甲公司將該股票出售,每股價格13元,扣除相關稅費1 400元后,余款存入銀行。
按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甲公司購入股票時應編分錄為: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投資收益 1 000
貸:銀行存款1 001 000(1)
2008年12月31日應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所編會計分錄為: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2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0 000 (2)
根據分錄(2)可知,企業的資產增加了200 000元,企業的營業利潤也因此增加了200 000元。但對于企業來說,這并不是真正實現的資產收益,而只是一個表面的數字,并沒有真正的現金流入,且這種公允價值的變動不會受企業主觀因素的影響。可以看出,這里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來說是一種尚未實現的利得。如果公允價值變動情況與上述情形相反,則是一種尚未實際發生的損失。
2009年3月30日,公司出售股票時,按現行做法,所編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1 298 6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投資收益98 600 (3)
同時,將原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200 000元轉入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 000
貸:投資收益200 000 (4)
分錄(3)是反映金融資產轉讓所實現的價差收益,很容易理解??蔀槭裁催€需要把每個月月末已結平了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再用來轉入投資收益,使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憑空多一個借方發生額?如果在正常的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借方發生額表示一次公允價值計量下尚未發生的投資損失??v觀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過程,從最初取得到最后轉讓,假設不考慮相關稅費,其取得的增值收益為每股3元。但為了在后續計量中的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計量該交易性金融資產,于2008年12月31日預先確認一個未實現的投資收益(利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每股2元。這部分未實現的投資收益在2009年3月30日得以實現,故而將其轉入真正的投資收益。在這種會計處理方法下,投資收益是核算準確了,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卻出現了問題。
假設在2009年3月30日,甲公司持有一批交易性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為100萬元,公允價值為80萬元。按公允價值計量基礎,甲公司應編會計分錄為:
借:交易性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0 000 (5)
結合分錄(4)與分錄(5)可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凈發生額為0。但實際情況卻是當期應該有未實現的公允價值變動利得20萬元。所以,在目前的會計處理方法下,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既包含了當期真實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也包括了當期終止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所轉回的以前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反映到會計報表里,也顯得內容混亂。另外,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置時反向轉回金額的計量也是一個難題。在較少投資的情況下尚可逐一區分,但如果公司同時進行多個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組合持有,那么如何確認原未實現投資利得或未發生投資損失在當期應該轉回的金額?用加權平均確定,也只有在發生概率比較均等的情況下計算出來的單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結轉額才有意義;如果要做到準確,只能通過幾乎不會重復使用的無數個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明細賬來核算了。但是,花費這么多的會計成本,又能帶來多少會計效益呢?而最后,他們在利潤表中卻并未得到實質性區分!
二、利潤表分析
現行利潤表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與投資收益均屬于營業利潤的構成項目。下面將現行年度利潤表的營業利潤部分列示如表1。
從表1可以看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與投資收益的地位是相同的,都構成了企業的營業利潤。究其原因,就在于從“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到轉化為“投資收益”時間的短期性,故而在列示時只在項目上加以區分而未在利潤指標上加以區分。從其構成內容來看,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既包含了本期真正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也包含了本期終止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時所轉回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
既然外部報表使用者一般不會對未實現和已實現的投資收益加以區分,那么在平時的會計核算中是否還有必要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回為投資收益呢?是不是可以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個項目的內容改變為反映真正的本期發生額呢?
三、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本文認為,從報表決策有用角度來看,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時,再一次地轉回“投資收益”意義不大,分錄(4)可以不用編制。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因其投資時間的短暫性,投資者一般不會對其刻意地加以區分。投資者更關注的是資產在經營過程中其盈利能力的持續性與可預測性,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投資收益都不太具持續性。再加上投資收益只是社會剩余財富的再分配,與企業本身的盈利能力無關,所以在處置時硬性地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顯得冗余。至于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不會因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再結轉到投資收益而發生任何改變。
另外,本文還認為,如果把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投資收益一起分離出來,在利潤表內增設一個“主要經營利潤”指標,也許更有用。這樣的設計理念,既符合會計與財務管理緊密結合這一發展趨勢,又便于投資者直接利用企業利潤表進行資產盈利能力分析。如表2所示。
通過會計核算的簡化與報表調整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可以真實地反映當期真正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情況,其與企業具有持續性和可預測性的收益相分離后,更便于投資者決策使用。
【參考文獻】
[1]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27).
投資收益分析方法范文3
關鍵詞:產融結合;利潤結構;質量分析
一、 產融結合型企業利潤結構質量分析體系中若干新概念的界定
利潤結構質量分析體系已經為分析企業利潤質量奠定了基礎,而且隨著產融結合型企業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深度融合,金融資本在產融型企業中所占的地位會越來越大,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在資產配置中結構性的改變,必然會導致利潤結構質量分析體系發生改變。因此,需要對新的概念進行界定。
1. 實體產業核心利潤。實體產業核心利潤是產融型企業使用經營性資產進行日常經營活動而獲得的利潤。經營性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商業債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其他資產。實體產業核心利潤的計算公式為:
實體產業核心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2. 產融結合金融收益。產融結合金融收益是產融型企業股權投資于金融企業而獲得的收益。因此,應在投資收益下設置“產融結合的投資收益和轉讓收益”相關明細科目,來反映產融結合的金融收益。
劃分產融結合帶來的金融收益的依據:首先,應明確產融結合金融收益來自于的資產項目。第一,交易性金融資產只是涉及短期投資,故將其排除。第二,持有至到期投資只是對債券的投資,也將其排除。第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用于核算企業長期持有的對股票(小比例)和債券的投資,包含對金融企業的小比例的股權投資,故設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科目。第四,按照準則要求,將投資金融業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下的長期股權投資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反映。持股比例達到20%或以上,即達到重大影響或以上的影響程度可以通過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反映。因此,投資于金融業由“長期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科目反映。其次,按照現在會計科目的分類慣例:投資收益下劃分為成本法收益、權益法收益、轉讓收益等。因此,設置“投資收益――金融類投資收益的成本法收益”、“投資收益――金融類投資收益的權益法收益”、“投資收益─金融類投資收益的轉讓收益”科目,反映產融結合金融收益?;谝陨系姆治?,產融結合金融收益的計算公式為:
產融結合金融收益=投資收益――金融類投資收益的成本法收益+投資收益――金融類投資收益的權益法收益+投資收益――金融類投資收益的轉讓收益。
3. 投資實體產業收益。投資實體產業收益是產融型企業從事非金融類的投資活動而獲得的收益,投資實體產業視為多元化經營活動的一部分。通過“長期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科目反映。對投資實體產業的收益衡量由投資收益――非金融類企業投資的成本法收益、投資收益――非金融類企業投資的權益法收益、投資收益――非金融類企業投資的轉讓收益反映。投資實體產業收益的計算公式為:
投資實體產業收益=投資收益――非金融類企業投資的成本法收益+投資收益――非金融類企業投資的權益法收益+投資收益――非金融類企業投資的轉讓收益。
建立投資實體產業收益指標原因:第一,為衡量產融型企業從事實體產業多元化經營活動所獲收益。第二,此指標與實體產業核心利潤形成互補,由長期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共同反映產融型企業經營類資產所產生利潤。
4. 非產融結合金融收益。非產融結合金融收益是產融型企業使用金融資產從事日常金融理財活動而獲得的收益。因此,產融型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持有至到期投資。非產融結合金融收益計算公式為:
非產融結合金融收益=金融資產投資收益+金融資產處置收益。
5. 經營類利潤與金融類收益。經營類利潤與金融類收益分別反映經營類資產與金融類資產帶來的利潤。
經營類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商業債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長期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等其他資產。金融類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金融類和長期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
經營類利潤=實體產業核心利潤+投資實體產業收益±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經營類資產減值損失。
金融類收益=非產融結合金融收益+產融結合金融收益±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金融類資產減值損失。
二、 利潤結構的資產增值質量分析
資產增值的質量主要體現在資產轉移、處置和持有過程中的質量。對利潤結構與資產結構的匹配性進行分析,能夠判斷產融型企業經營類資產和金融類資產的相對增值質量,從而對產融型企業資產增值對利潤的貢獻性進行評價。
1. 兩類資產的增值質量分析。為評價產融型企業經營類資產的增值質量,建立了經營類資產報酬率指標。
經營類資產報酬率=經營類利潤/平均經營類資產×100%。
為評價產融型企業金融類資產的增值質量,建立了金融類資產報酬率指標。
金融類資產報酬率=金融類收益/平均金融類資產×100%。
對于金融類資產來說,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金融類和長期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他們在投資收益的確認和計量方法上有很大不同,會使利潤產生很大差異,所以要特別注意。
2. 資產管理對利潤影響分析。通過比較經營類資產與經營類利潤、金融類資產與金融類收益之間相對盈利能力的差異,便可以對資產管理對利潤的影響進行分析。
(1)經營類資產的盈利能力與金融類資產的盈利能力基本相當。在這種情況下,產融型企業經營活動與金融活動的效率基本一致,表明企業對經營類資產和金融類資產的管理效率相當。此時,產融型企業應該提高現有經營資產和金融資產的運營效率,以提高未來兩類資產的盈利能力。
(2)經營類資產的盈利能力小于金融類資產的盈利能力。在這種情況下,產融型企業金融活動效率高于經營活動效率,表明經營類資產的盈利能力較低,經營類資產可能存在不良占用,周轉緩慢、產品銷售不暢等。因此,產融型企業應減少經營類資產的不良占用,加速經營類資產的周轉速度,擴大產品銷量等,甚至對企業的發展戰略進行調整以提高經營業績。同時,金融類資產的盈利能力高也有可能是對產融結合金融收益、非產融結合金融收益進行虛假確認,這樣的確認會對未來企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3)經營類資產的盈利能力大于金融類資產的盈利能力。在這種情況下,產融型企業金融活動效率小于經營活動效率,表明金融類資產的盈利能力較低,也有可能是產融型企業在確認金融類資產減值損失和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方面存在隨意性。如果產融型企業從事金融活動帶來的收益持續下降,應考慮是繼續持有金融資產和參股金融業的股份,還是將其出售,或者加強對所投資金融企業的管理以提高金融活動帶來的收益。同時,經營類資產的盈利能力高表明經營類資產的不良占用較少、周轉速度較快、產品銷售順利等。
三、 利潤結構的現金獲取質量分析
現金流量表中“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凈額”是評價產融型企業現金獲取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在權益法下確認企業對外投資時,由于被投資方不會將利潤完全作為現金股利分配,所以,企業投資收益所獲得的現金一定會小于所對應的投資收益數額,這部分投資對于現金獲取同樣重要。對于產融型企業而言,經營類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量、金融類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量是企業利潤的保障。
1. 經營類利潤的現金獲取質量分析。由于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經營類資產減值損失不會給企業帶來現金流量,所以分析中不考慮此項目,僅需要考察實體產業核心利潤、投資實體產業收益的現金獲取能力。因此,建立了經營口徑核心利潤指標和經營類資產現金回款金額指標來評價經營類利潤的現金獲取能力。
經營口徑核心利潤的計算公式為:經營口徑核心利潤=實體產業核心利潤+長期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固定資產折舊+其他長期資產攤銷額+財務費用-所得稅費用。
經營類資產現金回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經營類資產產生現金流量=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凈額+取得長期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2. 金融類收益的現金獲取質量分析。由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金融類資產減值損失不會給企業帶來現金流量,所以分析中不考慮此項目,只需分析產融結合金融收益、非產融結合金融收益的現金獲取能力。因此,建立了金融口徑核心收益指標和金融類資產現金回款金額指標來評價金融類收益的現金獲取能力。
金融口徑核心收益的計算公式為:金融口徑核心收益=長期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
金融類資產現金回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金融類資產產生現金流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金融類企業的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取得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3. 產融型企業盈利模式與現金獲取質量關系。根據產融型企業經營類資產與金融類資產各自在資產總規模中所占份額的大小,可以將產融型企業類型劃分為經營主導型、金融主導型和經營類資產與金融類資產比較均衡的經營與金融并重型(詳見表1)。對產融型企業資產類型的劃分可以看出企業的盈利模式,進而分析在不同的盈利模式下現金的獲取質量。
在對利潤結構的內在質量分析、利潤結構的資產增值質量分析、利潤結構的現金獲取質量分析后,構建產融結合型企業利潤結構質量分析體系主要項目之間的對應關系如圖1所示。
四、 結論
對利潤結構的質量分析,是企業財務質量分析的重要內容,本文改變了現有財務報表分析體系,不僅考慮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各主要項目之間的對應關系,并且考慮了產融結合型企業利潤結構本身的特點進行分析。本文研究表明:對不同類型的企業,通過結合本企業自身的特點可以建立一些新的財務指標,重新構建企業內部主要財務指標之間的對應關系,能夠更好的反映企業的真實業績,從而為企業的戰略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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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收益分析方法范文4
一、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損益確認方法及其問題
[例]2010年4月1日,A公司以貨幣資金500萬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權,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600萬元,且與其賬面價值相同。A公司取得投資后立刻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但未能對B公司形成控制。B公司2010年實現凈利潤1000萬元。2011年2月10日,B公司股東大會宣告分配現金股利20萬元,2011年2月15日收到股利。假定不考慮所得稅等其他因素。
A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單位為(萬元)
2010年4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640(1600×40%)
貸:銀行存款500
營業外收入140
2010年12月3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400(1000×40%)
貸:投資收益400
2011年2月10日,
借:應收股利2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20
2011年2月15日,
借:銀行存款 20
貸:應收股利 20
按照以上會計處理方法處理后,投資企業在年末按照享有被投資企業獲得的凈利潤的份額立即確認為投資收益,而不需要等到派發股利后才確認入賬。這樣處理更體現了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因為即使被投資企業在取得利潤后沒有及時分配股利,但是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增加了,在其報表上能夠反映出來。但是筆者認為,這樣做會產生虛增投資企業資產,對外誤導企業的財務信息使用者,對內影響企業利用收益進行再投資,而且不能體現會計處理要求的謹慎性原則。這是因為,在2010年12月31日確認的投資收益在轉化成投資企業的資產之前(即下一年度發放股利之前),由于不在企業的可支配范圍之內,且與企業的現金流入并不一致,并不是企業的真正投資利潤,若數額較大且持續時間較長,還會造成高投資收益低可用資產的不良后果。尤其是對于投資型企業來說,如果出現這種類似情況,將會夸大可支配利潤,很有可能嚴重影響企業的再投資策略及股利分配等正常經營活動。本例中被投資企業發生的凈利潤為正數,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虧損,也是一樣的道理。
二、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損益確認問題的對策
為了解決現行規定可能導致的利潤虛假現象,筆者建議企業可以增設一個“遞延投資收益”賬戶,在“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列示。此科目可以替代上例中2010年12月31日的貸方投資收益科目,即在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的時點,投資企業將享有的被投資企業獲得的凈利潤的份額確認為“遞延投資收益”。該賬戶不能進行分配,只有在年末企業進行其他的利潤分配之后,再將此賬戶下貸方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遞延投資收益)”賬戶中。這個科目不僅從名稱上表明該收益的未確認性,更重要的是,它將該部分未收到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計入到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遞延投資收益)”賬戶中,避免了企業在進行利潤分配活動中將這部分收益混淆,產生不必要的差錯。如果下一年度收到被投資企業的股利,則期末將該賬戶下余額與本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起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同時將本年利潤分配的數額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借方;如果長期沒有收到股利,則在年末對該賬戶不進行處理,直至收到股利的年份。同理,如果被投資企業年度虧損,則可使用類似的方法。
根據以上分析,例題中的賬務處理應作如下改進:
2010年4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640 (1600×40%)
貸:銀行存款500
營業外收入140
2010年12月3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400(1000×40%)
貸:遞延投資收益400
在A公司進行其他的利潤分配之后,
借:遞延投資收益 4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遞延投資收益)400
2011年2月10日,
借:應收股利2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20
2011年2月15日,
借:銀行存款 20
貸:應收股利 20
2011年12月31日,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遞延投資收益)4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00
參考文獻:
投資收益分析方法范文5
舊投資準則規定: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用成
本法核算。2006年2月,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再次進行了修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下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新準則下,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在具體處理時,可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或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根據“借貸平相等”原理,確認投資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根據“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關系,分以下三種情況作具體探析:
1.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一”)
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二”)
按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與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之差額,求得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但轉回數應以原沖減數為限。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實際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三”)
此種情況下,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經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實例:乙企業2000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東方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實際投資成本為25萬元。東方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于下年度2月宣告發放現金股利。2000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0萬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萬元;2001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40萬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6萬元;2002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5萬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萬元;2003年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5萬元;2004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萬元。
(1)2000年7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2500000
貸:銀行存款2500000
(2)2001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2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5000
投資收益15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2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15萬元(30×6÷12),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5萬元(20-15)×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1.5萬元(20×10%-0.5)。
2002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6000
長期股權投資4000
貸:投資收益40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36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4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4萬元[(40-36)×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萬元(36×10%+0.4)。
2003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2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00
貸:投資收益35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35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3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三。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3.5萬元(35×10%)。
2004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3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5000
投資收益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萬元[(5+5)×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沖減投資收益為0.5萬元(5×10%-1)。
2005年2月C公司宣告發放2004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00
長期股權投資11000
貸:投資收益46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1萬元[(50-30)×10%=1.5萬元,但轉回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1.1萬元(0.5-0.44+1)],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6萬元(35×10%+1.1)。
參考文獻:
[1]于小鐳.新企業會計準則實務指南與講解.
[2]李鑫鑫.新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之簡易操作.商場現代化,2008,(14).
投資收益分析方法范文6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 投資收益
一、新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有關規定
舊投資準則規定: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用成
本法核算。2006年2月,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再次進行了修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下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新準則下,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在具體處理時,可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或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根據“借貸平相等”原理,確認投資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根據“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關系,分以下三種情況作具體探析:
1.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一”)
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二”)
按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與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之差額,求得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但轉回數應以原沖減數為限。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實際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三”)
此種情況下,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經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實例:乙企業2000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東方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實際投資成本為25萬元。東方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于下年度2月宣告發放現金股利。2000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0萬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萬元;2001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40萬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6萬元;2002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5萬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萬元;2003年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5萬元;2004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萬元。
(1)2000年7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2500000
貸:銀行存款 2500000
(2)2001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200 00
貸:長期股權投資50 00
投資收益15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2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15萬元(30×6÷12),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5萬元(20-15)×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1.5萬元(20×10%-0.5)。
2002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60 00
長期股權投資40 00
貸:投資收益40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36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4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4萬元[(40-36)×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萬元(36×10%+0.4)。
2003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2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 00
貸:投資收益35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35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3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三。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3.5萬元(35×10%)。
2004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3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50 00
投資收益50 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萬元[(5+5)×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沖減投資收益為0.5萬元(5×10%-1)。
2005年2月C公司宣告發放2004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 00
長期股權投資110 00
貸:投資收益46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1萬元[(50-30)×10%=1.5萬元,但轉回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1.1萬元(0.5-0.44+1)],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6萬元(35×10%+1.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