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概論試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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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概論試題

經濟法概論試題范文1

1.農村金融理論綜述

信貸補貼論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前農村金融的主導理論。八十年代以后,農村信貸補貼論逐漸被農村金融市場論替代。農村金融市場論特別強調市場所起到的調節作用,指出農村資金機會成本較大,認為政策性的金融會破壞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農村的金融中介結構可以通過利率的市場化補償其發生的金融成本。

金融抑制是分析發展中國家農村金融狀況時最為常用的一個概念,農村信貸補貼論和農村金融市場論是從不同的角度來分析金融抑制產生的原因和解決方案。從理論角度進行分析金融抑制可能是供給型或需求型中的任一種。

2.金融生態環境的解讀

所謂生態是指生物與環境之間或生物本身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聯系,環境是指人類生存自然現象的總體,環境和生態是兩個相對獨立的名詞。金融組織為了尋求生存和發展與其自身生存環境之間長期聯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過程金融生態,金融生態就是通過分工與合作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的動態平衡系統。

3.金融生態環境的主要因素

金融業改革發展的順利進行直接受到金融環境的影響,加強和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是極為必要的。影響金融生態環境的主要因素包括:社會信用體系、金融機構及信貸資金、支付清算服務體系及政府的政策及執行等。

二、現階段我們國家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狀況

為了能夠更清晰的說明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狀況,我們以遼寧省丹東市為例從信貸資金支持狀況、農村支付環境狀況、金融機構設置情況及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來進行分析。

1.金融機構網點在農村地區的設置情況

遼寧省丹東市截止二零一三年年末共有銀行機構十三家,營業網點共有二百四十個,其中城市營業網點數占總營業網點數的46%,農村地區網點則占據54%。

2.農村信貸資金的支持情況

截止二零一二年末,遼寧省丹東市銀行各項貸款總額共計580億元,其中涉及到農業的貸款占貸款總額的24%;涉及農林牧漁方面的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的32%;涉農其他方面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的68%;按貸款城鄉地域分類,農村地區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的87%;城市涉農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的13%;按貸款接受主體分類,個人涉農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的27%;企業涉農貸款占涉農貸款總額的73%。

3.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情況

金融服務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支付結算工作,提高農村支付結算水平是農村多層次的客觀需要。現階段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情況可概括為:支付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逐步完善,但部分地區仍較為落后、農村人均銀行支付結算賬戶擁有量較高、聯網核查系統已經覆蓋農村所有銀行網點、農村地區的主要支付結算方式依然是現金、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發展迅速,但總體來看依然落后于城市。

4.農村信用體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農村經濟發展對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農村經濟長期以來存在著信用缺失的問題,這嚴重的影響了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發展,最終造成農民貸款難、銀行放款難的局面,嚴重的影響了農村整體。為了改變這一被動的局面,國家發動主要金融機構在二零零八年開始加強了對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三、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農村金融機構布局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農村地區銀行網點覆蓋率偏低。遼寧省丹東市農村銀行機構網點僅占自然村總數的10%,換句話說平均十個自然村才有一個銀行機構網點,農村地區銀行網點的數量不能夠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從農村銀行機構網點在當地的分布情況來看,大多數的銀行機構網店多集中在經濟相對發達的村鎮,有的經濟落后的村鎮甚至沒有銀行網點。

其次,追求效益最大化導致農村金融網點萎縮。農村金融機構規模較小是農村金融機構萎縮的一個重要原因,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如果受業務量限制出現虧損,金融網點的應對措施就是撤離或合并,這就制約了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

2.農村信貸市場存在的問題

農村信貸市場發展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阻礙農村信貸市場發展的主要原因可概括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出發點偏離了三農主題;現有信貸產品不能滿足農村信貸市場的需要;農村信貸服務不完善抑制了信貸需求、信貸沒有有效的載體支撐;信貸營銷力度不夠等。

3.農村支付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概括的說,農村支付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有:支付結算資源配備不合理而且銀行卡受理環境較差;支付服務組織較為單一,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途過于簡單;支付結算體系基礎結算建設落后,制約了業務的開展;支付結算知識未能普及,制約了支付結算工具的使用;支付結算收費偏高,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難以推廣。

4.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可概括為:地方金融機構及政府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缺乏積極性;農戶信息真實性難以得到保證;農村信用評級缺乏科學性及合理性;農村征信市場缺位嚴重;風險分擔機制不夠健全。

四、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議

1.農村地區金融網點數量急需擴大

農村金融機構不能在過分的依賴農村信用社,銀行監管部門應該放寬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機會,鼓勵并引導各商業銀行積極的進入農村金融機構結構布局,鼓勵商業銀行及政策性銀行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另外,要逐步加強農村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建設,通過信用擔保機構來幫助農村金融機構分散風險。

2.農村地區信貸資金的支持力度要加強

農村資金的大量轉移、流走,使鄉鎮涉農金融機構缺少資金,造成存款比例失衡,這對農村經濟發展是極為不利的。為加大農村地區信貸資金的支持力度提出建議包括:強化信貸資金的支農責任,引導涉農金融機構開拓農村市場;逐步完善農村信達抵押擔保機制;各項信貸支農政策要切實有效的落實;金融政策宣傳活動要在農村積極的開展,推動農村金融服務全方位覆蓋。

3.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水平

農村金融服務的首要任務是加強支付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暢通結算匯路、優化支付環境。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水平的具體建議包括:加快農村信用社及郵政儲蓄銀行支付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銀行卡的功能要開拓創新;積極推動新業務、新機構的發展;擴大農民工銀行開的特色服務范圍。

4.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

經濟法概論試題范文2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獸醫專業現代遠程學歷教育的通知》(農辦醫〔20*〕39號)精神,深入貫徹實施《動物防疫法》,進一步提高我省獸醫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中國農業經濟法研究會法律事務工作委員會擬組織開展獸醫專業現代遠程學歷教育,使不具備大學本科或者??茖W歷的在職獸醫工作人員達到大學本(專)科水平,以適應新時期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鄉鎮畜牧獸醫站和動物診療機構中尚未取得大學本(專)科學歷的獸醫工作人員。

具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職業技術學院、網絡院校及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學專科畢業證書的,可報“??粕究啤?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的,可報“高起專”。

二、報名手續

1、報名學員(含申請免試入學)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A4紙),2寸照片(免冠、正面、彩色、藍底、同版)3張;

2、填寫《學生報名登記表》,報省轄市畜牧局,由各省轄市畜牧局進行報名統計、匯總;

3、報名結束后,各省轄市畜牧局將學生報名名單報省局醫政藥政處。

4、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嚴禁在系統外招生。

三、招生專業

層次專業入學考試科目最低學分學習年限

高起專(農學類)畜牧獸醫語文、數學752.5-5

專升本(農學類)動物醫學語文、英語752.5-5

四、學習課程

(一)畜牧獸醫(高起專):計算機應用基礎、法律基礎、農學概論、農業政策與法規、農業經濟與管理、動物生理學(乙)、動物微生物學、畜禽解剖及組織胚胎學、家畜傳染病學(乙)、動物營養學、動物臨床醫學(乙)、豬禽生產學。

(二)動物醫學(專升本):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農業概論、農業產業化經管、動物生理學(甲)、動物解剖及組織胚胎學、獸醫微生物學與免疫學、動物病理學、動物臨床醫學(甲)、動物生產學、家畜傳染病學(甲)。

(三)學位課程:英語、動物生理學(甲)、獸醫微生物學與免疫學、動物臨床醫學(甲)。

五、辦學形式與學習方式

學員通過互聯網實行自主學習。教學模式為教材自學+課件學習+網上導學+網上答疑討論+課程作業+模擬試題自測。

六、學制和畢業

實行彈性學制,至少應修滿75個總學分,有效學習期限2.5-5年(即最短學習時間)。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網絡教育畜牧獸醫???、動物醫學本科畢業證書(國民教育系列),符合條件的可獲得相應學士學位。

經濟法概論試題范文3

摘要:針對目前我院金融保險專業建設的現狀,結合金融保險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要求,分析了我系該專業建設取得的成就與存在問題,認為問題主要集中表現為:教學改革方面存在欠缺,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機制,對科研的不重視導致科研力量薄弱。針對問題提出要重點從構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課程體系及其內容,改革考試方法,建設第二課堂等方面完善新的專業體系建設。

關鍵詞:金融保險;實訓基地;培養模式

金融保險專業旨在培養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現代金融、保險、理財、證券等方面知識;能夠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解決金融實務問題,并能夠從事銀行信貸管理、公司和個人理財、證券投資、銀行風險管理、保險業務等工作;能夠在保險公司、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等從事金融、保險、財務管理的專門人才。在具體人才培養實施方案中,結合職業技術院校學生層次特點,本專業注重培養學生扎實的保險理論基礎和實務應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論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養學生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技能操作與應用能力。要求畢業生考取英語、計算機、保險人等相關資格證書;掌握保險知識現代金融知識和金融業務操作技能,具備風險意識;具有敬業精神和行業所需的綜合素質;了解國家有關經濟、保險、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操守和人文素養,能熟練處理業務。鑒于此,筆者認為應針對我校實際情況,進一步調整、完善金融保險專業的理論與實踐教學體系。

一、金融保險專業建設概況

金融保險專業自開設以來,學校對該專業建設與改革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使該專業的辦學條件得到良好發展,專業優勢明顯,特別是在基礎管理、師資隊伍、教學設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優勢。

(一)形成較為系統的課程建設體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險專業教學堅持“適應發展、積極探索、適時改革、不斷進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教學方法改革、教學課程改革,加強課程建設的整體性和綜合性,突出實際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學研究上狠抓基礎環節,積極開展教研活動,堅持每周都搞,每個人都搞,并形成階段性經驗積極進行推廣。重視理論教學中的實踐能力培養,堅持以課程建設為突破口,聘請校外專家參與教學改革與課程建設革新方案,把課程建設的與時具進性作為教學改革的重點。目前在金融保險專業中,遴選7門課程作為重點課程,即《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社會保險》、《人壽保險》、《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證券投資學》、《保險概論》。經過幾年的努力,金融保險專業在教學大綱、多媒體課件、簡易網絡課程、試題庫、習題集建設方面取得了扎實有效的進展,同時在每學期的學生評教活動中,保險、證券、經濟法、金融方面的專職教師都得到學生高度認可與好評。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實現了師資力量提升

近兩年通過對外引進,補充了師資新力量,這些年輕老師通過努力,在教學一線取得了矚目的成績。此外,在已有師資基礎上深挖現有潛力,采取靈活的方式對教師實施能力提升和結構優化,建立與校外專家的定期討論和研討制度,不斷完善教學中的技能與技巧。鼓勵中青年教師進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險專業的專職教師中已有5名教師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畢業,大大提高了師資隊伍的整體專業素質和學歷水平。

(三)注重學生能力培養,專業教學成果豐碩

幾年以來我系金融保險專業教學質量穩步提高,這一成果得益于長期不懈地重視教學工作和學生能力培養。在日常教學中,每一位老師注重學生實際技能的培養,采用案例教學、技能培訓教學、實踐觀摩教學、多媒體教學等方法措施,積極培養和調動學生學習的熱情與主動性;重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鼓勵并支持學生在課余時間參與和專業相關的社會實踐。不同學科或同一學科的老師在同一學期、不同學期間相互聽課,取長補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學水平與技巧。通過這些努力和付出,培養的學生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04級金融保險專業畢業生55人,考取保險人資格證書的比率為98.1%,就業率達到100%。05級金融保險專業學生考取保險人資格證書的比率為100%,06級保險人資格考試一次通過率達到93.8%。此外,部分學生參與全國股票大賽,取得二等獎。本專業還制定了切合實際的科研規劃,鼓勵教師“以教學帶科研,以科研促教學”,近年來,共取得省市級科研成果3項,發表學術論文13篇,其中核心論文7篇。獲院級獎勵證書15件,市級獎勵證書3件。

(四)建立了實習實訓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質并重的人才培養模式

經過努力,金融保險專業與大唐聯合保險公司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這為學生參與實踐提供了良好的實習機會。每一屆學生都可以根據開設專業的具體進展情況,分不同階段在實訓基地進行實習,具體內容由實訓基地人員進行統一安排。實踐活動結束后,學生針對實習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進行總結,以便于在隨后的學習中彌補不足。在三年培養中,注重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良好的綜合素質,包括創新能力、綜合能力、實踐能力、創業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將這一理念貫穿于學生實訓實踐中,與實訓基地人員共同打造學生成長的平臺。

二、專業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金融保險專業建設在取得一系列成績的同時,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在教學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實訓基地的支持不足(實訓基地太少)以及教師觀念、社會觀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產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難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實質性的突破,教育教學改革完善的同時沒有取得重大進展,難以形成有別于其他同類職業教育的鮮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機制

高職教育是面向生產、管理、經營、服務第一線培養技術應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業為導向的教育。這就決定了高職教育必須走產學結合之路,專業建設也必須強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們專業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贏的合作機制。雖然建立了實習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學反映實習時間太短,無法掌握更多的業務流程。

(三)對科研的不重視導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職業技術院校的教師在評職稱中對是否承擔或參與過科研項目并沒有明確的要求,導致很多老師不重視科研項目,只重視發表學術論文,同時限于學校層次與激勵不足問題,致使專門研究、專題研究比較少,老師們缺少內在動力,科研隊伍難以發展壯大。

三、對策建議

針對上述基本狀況與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快金融保險專業的發展,使之更適應社會對該專業的需求,筆者建議重點從以下幾方面完善教學體系。

(一)完善知識、能力和素質并重的人才培養模式

依據專業特點以及社會對金融保險人才的規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崗位能力、應變能力等各種能力培養的同時,加強基礎理論教學和應用。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多處校外實訓實習基地,并拓寬實習實訓領域和增加時間,讓學生接受系統理論知識后,能夠有充足的機會得到鍛煉,而不僅僅單純追求一種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實踐部分,注重實用性,與實踐單位形成有效的溝通機制,依據需要隨時調整培養方法和培養措施,使之具有針對性,讓學生做到學有所用,學有所長。

(二)改革課程體系及其內容,優化課程結構

針對職業崗位特點實施教學計劃,注重課程開發與教材建設的實用性和時效性,構建以綜合素質為基礎,以能力培養為重點,適應經濟建設、社會進步、個性發展需要的具有職業教育特色的課程體系。根據學生不同年級的不同需要,制定多個人才培養方案和就業導向的人才培養辦法。重點從基本素質、專業技能、專題講座三方面將理論和實踐結合起來。在老師講授中,理論以“必需,夠用”為度,將一些不需用的課程內容加以削減;同時向學生傳授道德、禮儀、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質和修養的有關內容,以此來培養學生綜合素質。針對我系職專層次的學生加強專業技能基本平臺建設,包括主干核心課程和專業實訓、實習等內容。在此基礎上,聘請校內外專家開展為加深或拓展專業方向為目標的專題講座,開拓學生視野。

(三)改革考試方法,建立創新的評價體系

從改革考試制度入手,繼續完善對學生學習效果檢驗的評價體系。我們可以嘗試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課抽查考核必須掌握的內容,專業課強化實踐考試;二是取消單純以考試成績為主的評價方式,改為考試與綜合測評、多元評價、多證考核相結合的評價方式;三是實行彈性學制,鼓勵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或利用課余時間參與實踐,半工半讀;鼓勵學生選修其它專業課程,掌握多門技能,參加技能實踐。在新的評價體系中,應能夠充分調動各類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他們能根據自己個性特長,充分展露自己的才華。

(四)建設第二課堂,培養學生適應能力

通過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和各項資格培訓,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和職業適應能力。將學生活動與核心課程、潛在課程的學習有機地結合起來,共同構成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整體課程體系。發動骨干學生力量,組建多種形式的第二課堂,以傳幫帶形式培養學生自適應力和社會適應能力。

(五)充分發揮各方力量,擴充實習實訓平臺

積極發揮老師、學校和畢業生力量,通過多種途徑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實踐基地,如證券、金融基地,給學生提供多種技能的操作與應用平臺。采購支持相關技能訓練的應用軟件,建立校內實驗室和實訓平臺。

(六)重視科研,推行有效激勵機制

鼓勵老師在授課之余從事科研項目的研究,建立報酬機制,出臺評聘結合辦法,深入發掘和調動教師參與科研的積極性,獎勵優秀成果。

參考文獻:

[1]LagendijkA.CornfordJ.Regionalinstitutionsandknowledgetrackingnewformsofregionaldevelopmentpolicy[J].Geoforum,2000.

[2]Leeuwis,municationforInnovationinAgricultureandRuralResourceManagement.BuildingontheTraditionalofAgriculturalExtensionOxford:BlackwellScience.2003

經濟法概論試題范文4

(一)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定位與司法考試之間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標。教育的培養目標定位,直接決定著人才的培養方向和培養模式。關于我國現行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進行過較激烈的爭論,有的認為是通識教育,有的認為是職業教育,還有的認為是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結合。但是,我國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集中體現在《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有關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國法學教育改革研究報告》中規定,法學本科畢業生應具備下列知識和能力:(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義觀念以及剛正不阿的人品;(2)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3)具有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4)掌握法學的基本研究方法與技術;(5)了解法學理論的前沿和發展動態;(6)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7)具有運用法學理論與法律知識認識和處理問題的能力;(8)掌握現代文獻檢索和網上獲取信息的方法。從以上目標定位所涵蓋的知識和能力可看,中國的法學本科教育作為法學教育的基礎,屬于兼具通識教育特征的職業教育,具體而言,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是:培養能夠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質、強能力的法律專業人才。從形式而言,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定位是非常明確和理想的,但是,從反映和體現教育目標的法學教學內容來看,現行的法學教育目標主要是追求素質教育。具體而言,在教學內容方面,強調知識結構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培養學生具有深厚的專業理論基礎、寬廣的專業知識面和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為學生奠定從事理論研究或法律實務的基礎。在這種法學教育中,法學教學過于理論化,教育不注重培養學生面對案例的實際操作能力,法學是僅作為一種人文知識而非一種職業的科學知識引入的,法學專業與法律職業相去甚遠。從法學教育觀念上來講,在法學教育人才的培養上,沒有把培養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作為培養的目標,而是要把學生們培養成具有進行法學研究、寫作論文、能力的法學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長于進行理論研究,提高學生的學術素養,豐富學生的法學思想,夯實學生的理論功底。這一局面對我國的法學教育來說是一件幸事,這種教學目標對提升法學教育層次具有積極的作用。但與此同時,其使學生很少能夠在學習過程中接觸到法律應用的實際運作,無法形成法律應用思維和相關應用技巧與能力。簡言之,現行目標定位之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能力培養基本脫節、教育目標定位與司法考試價值去向之間產生矛盾。

(二)我國現行法學本科課堂教學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試

眾所周知,法律科學作為一門獨特的學問,具有獨特的語言、思維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識體系,法律科學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在法學教育中課堂講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從業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品德和法律職業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職業訓練基礎上。在法學教育中,理論教學對實踐具有指導意義,沒有系統的理論教學,實踐就失去了根基。但與此同時,作為一門具有極強專業色彩的職業,法律專業要求從業者應具備相應的實踐知識和技能。我國現行的法學本科課堂教學,是一種學科教學,也可稱為通識教育,多年來承繼重理論輕實務的傳統,所開設的課程偏向于法學理論,不重視法律知識的具體運用。首先,從教師在課堂上所講的內容來看,大多數教師認為在課堂上需講的是法學各學科的知識體系,法律實務問題只是個法律技能的操作問題,很容易掌握,無須在課堂上講授,基于這樣的觀念,他們在課堂上主要以解釋概念、注釋條文、闡述理論為主,教學概念化、教條化和形式化的色彩過于濃厚,學生在接觸法學教育時,往往是將法律當做一種科學知識來學習,就如同學習歷史、哲學和文學一樣,強調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識的傳授和學習方法的掌握,對司法實務知之甚少。這種教學雖然使學生擁有比較扎實的法律知識,而且學生能夠在某個法學專題領域長篇大論,但卻使其很難運用所學專業知識來解決實踐中的一些簡單法律問題。這一情況充分,我國現在的法學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學理論知識為重,并且過于強調法律知識的傳授、法學人文修養和學術精神的培養等,而對法律知識的實際運用不太重視。這樣,法學教育局限在高等學校內部,有些學校認為法學教育純粹是自己的事,與法律職業界的聯系甚少。這種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將課堂講授這一環節凝固化,課堂上理論教學過多,過于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討論式教學、案例式教學、啟發式教學等其他教學方法運用過少,忽視職業素養和職業能力的培養、忽視分析及處理實際法律案件和糾紛的能力的培養。相反,司法考試,從其內容看,比較注重考察考生對與司法實務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或司法解釋的理解力,從考試的方式看,則比較多地考察考生對有關法條和司法解釋條款的記憶力和實際運用能力。我國現行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這種不合理性與滯后性是導致其與司法考試脫節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現行法學本科課程設計與司法考試科目之間存在一定差異

我國教育部確定了法學本科專業必須開設的14門法學核心課程,其包括法理學、法律史、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法學、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以及國際經濟法學等。這些法學核心課程涵蓋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主體,學生通過學習這些核心課程基本上能夠搭建完備的法律知識體系。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范圍不僅包括了這些核心課程外,還包括了與法律職業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法律職業道德規范等。從這點看,法學本科教育核心課程與司法考試科目范圍基本上相吻合。然而實踐中,各個學校在核心課程之外還開設了大量的選修課。這些選修課中很多不是本科學生所需要學習的,如外國刑法、比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選修課和其他課程內容重復,如開設了民法總論和物權法,再單獨開設擔保法全無必要。這樣下來,核心課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證,其課時被大量擠占。此外,給法學本科生的課程安排順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問題,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學課程的安排。從我國各高校法學本科專業的課程安排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學校將法理學課程安排在大學一年級階段,這樣,剛從高中畢業進入大學的學生,在不知法律為何物的情況下,就開始接觸法理學,在抽象的理論學習過程中就出現厭學情緒。這一情況說明,給法學本科生安排課程時應充分考慮課程的性質、難易度、學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專業課程的安排上,應將民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等實踐性較強,學生容易接受的課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學、法制史等理論性強、實踐性特點較小的課程安排在后。從司法考試的考查內容來看,考試的大多數內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訴法、民訴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課程,這些課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較大,而其它課程所占分值較少,有的只占一、兩分,甚至有的內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試背景下的法學本科教學改革建議

國家司法考試對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影響是不可避免的,其對法學本科教育的導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試對法學本科教育的導向作用主要是通過引導本科教育的課程設計、培養方法革新、影響教學內容、提高學生能力來實現。

(一)應合理確定法學本科人才的培養目標和培養模式

培養什么類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問題。法律職業對法學教育總是發揮著決定性的影響和作用,它不僅決定了法律教育的培養目標、主要任務和發展方向,而且還必然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養過程發揮重要的引導作用。在當今社會中,法律職業是一種高度專業化的職業,它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學術流派、價值標準和各種制度規定在內的法律知識體系。就法學學科的本質而言,它是一門實踐性和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因此,法學本科教育不僅是以知識的獲取為目標,而主要是以獲得法律職業專業能力為目標。從這點看,法學本科教育應該屬于種職業教育,法學本科教育應該以培養具備扎實的理論基礎、較高的心理素質和較強的適應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為培養目標。同樣,司法考試作為一種職業考試,其向法學教育轉達這樣的信息,即法學本科教育是應用教育,其不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專門的、相對抽象的知識體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備特定的法律職業思維、技能,必須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基于這點,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職能應該是使學生獲得更多法學理論知識的同時,使其具備能夠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和素質。法學本科教育的這種職能與司法考試制度的設計目標是一致的。

(二)優化課程設置,建構與國家司法考試相適應的法律知識體系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主要涉及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現行法律法規、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等方面,考試科目都是以14法學本科專業的14門核心課程為主體的,并且與本科教育的重點相一致。針對司法考試的這一特點,法學本科教育應該將其側重點放在以上核心課程的教學上,尤其是其教學內容必須包含現行法律法規和法律事務的講授,教師在上課時,有針對性、有重點地對司法考試內容涉及的核心內容進行講授。這不僅不違反法學教育的學科屬性,反而為更高層次人才的培養打下堅實的基礎。為此,在法學本科課程的具體安排應適當與國家司法考試相適應。例如,先安排民法學、刑法學、訴訟法等應用課程,而理論法學安排在應用法學之后。因為這三門課程中,民法、刑法決定了公、私法兩種不同的法律思維模式,訴訟法奠定了程序正義的理念,這些部門法的理論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很多概念、術語、原則等在其他法律中還會反復出現,學生在有了較為具體的認識之后再學法理學等理論法學,更易于理解,知識才能一步升華和貫通。此外,針對司法考試科目范圍,應增加《法律職業概論》和《法律職業道德》等課程。這些課程的安排有助于學生對自己將來從事的職業有清楚的認識,進行職業規劃,激發學習興趣。不過,針對我國目前師資結構單一,教師缺乏實踐經驗的問題,上這些課程時,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安排司法機關的資深法官、檢察官或者律師等到課堂來給學生進行專題講座。此外,學生到大學四年級時,針對學生的考試需要,還可以給學生安排有關司法考試的專題講座,就司法考試的內容體系,考生所具備的能力和學習方法等,給學生進行介紹,讓學生正確、詳細地認識司法考試。

(三)改進課堂教學方法,使其適應司法考試目的

法律科學的本質決定了課堂教學必須與活生生的司法實踐緊密相連。在當今中國,法治建設迅猛發展,國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進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各種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數量也日益增多,因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而涌現出的法律問題也日益增多。這一情況說明,法學專業學生在大學學習階段需要學習的法學知識也不斷增多,有時候,學生有時候還沒有學完一部法律的相關知識就出現這部法律被廢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況。對于即將成為法律人的人來說,要想在競爭越來越激烈、法律事務紛繁復雜的社會環境中占據一席之地的前提不僅是要具備較高的法學理論素養,而且還要熟悉和系統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法律事務。傳統法學本科教育的最大缺點之一就是過于重視法學理論的培養,教師給學生提供的信息也僅限于抽象的理論和概念。這就導致法學教育的知識面過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適應社會對法學教育的要求。國家設立司法考試制度就是為社會挑選出足以為這個社會“定爭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選拔什么“哲學大師”、“思想家”等純碎的理論工作者,這說明司法考試的內容以現行法律法規為綱,考察重點為法學基礎知識和處理實踐問題的能力,考察范圍也比較廣泛和細致。針對司法考試的這一特點,高校法學院系必須充分認識司法考試的性質和目的,不斷地改革其課堂教學工作中的不足,使課堂教學的方法和內容與司法考試的目的適當相符合。就法學專業教師而言,衡量其課堂教學水平高低時,不僅要看其是否重視采用最新版的教科書,而且還要看其能否將國家頒布的新法律法規的內容和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以及法學理論發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課堂來。具體而言,法學專業教師在備課時,必須了解與司法考試相關的信息,并在上課時,可以通過課堂討論,案例教學等方法,將相關信息傳達給學生。其中,案例教學有益于學生法律思維的培養,因此在基礎理論課程之后開設專門的案例分析課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討論課應當涵蓋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領域,具體做法上,教師首先應給學生提供案例讓其課后研讀,然后在課堂上討論分析。通過課堂上教師與學生的雙向討論可以激發學生的思考,增強由事實推論法律的能力。

(四)對現行法學本科專業考試制度進行合理改進,使其與司法考試適當相適應

對現行法學本科專業考試進行改革的重點就是使其與國家司法考試的要求與目標相符合,實現法學本科專業考試與國家司法考試的合理對接。當前,我國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學本科畢業生對司法考試試題的不適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學校對學生訓練程度的不夠,考試難度也較低,學生容易過關。從當前我國各高校法學院系的情況來看,大多數學校并未實行嚴格的教考分開制度,一般情況下,到期末時,任課教師自己出題,自己評卷。在有的學校,學生的考試通過率作為教師教學效果的重要標準來看待,因此,有的任課老師為了考慮到自己的教學效果達標,其試題難度一般不大,學生只須在臨考前背筆記就能夠通過考試,甚至平時聽課不認真的學生也能通過考前突擊背筆記順利過關,這樣,幾年下來,學生只要通過學校要求的所有課程考試,就可以順利拿到畢業證書。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作為我國目前難度較高的職業考試,其要求考生對法學各科基本知識的掌握要廣博,為此,考生必須根據指定的大綱、教材和參考書,全面而詳盡地備考,對于指定大綱的任何知識點,都不能抱有絲毫僥幸心理。在此種情形下,高校法學院系如果仍然沿襲陳舊的考試模式,其不僅不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而且還會直接影響學生將來的司法考試成績?;谶@點,筆者建議,各高校必須對現行法學本科專業考試制度進行合理改進,在適當提高考試難度的同時,應突出試卷的分析性、靈活性和應用性特點,應切實落實教考分開制度,要嚴格把握學生的及格率,從而使本科期末考試制度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相接軌,使其成為司法考試的演練題。

(五)加強高校法學專業師資隊伍建設,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學理論,又通法律實務的教師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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