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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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1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第15號令,以下簡稱《征管辦法》)下發后,各地在貫徹執行中發現一些問題,希望總局予以明確?,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已使用未完稅車輛如何辦理納稅申報問題

(一)對已使用未完稅車輛,納稅人在主動申請補辦納稅申報手續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按照《征管辦法》的規定提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受理納稅申報。

(二)對于已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輛,納稅人在補辦納稅申報手續時,除了按照《征管辦法》規定提供申報資料外,還應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稒C動車行駛證》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退還納稅人,復印件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二、關于已使用未完稅車輛計稅依據如何確定問題

(一)對已使用未完稅車輛,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車輛購置稅條例第六條規定確定計稅價格。

(二)對于已使用未完稅的免稅車輛,免稅條件消失后,納稅人依照《征管辦法》的規定,重新辦理納稅申報時,其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上標注的車輛登記日期視同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日期。主管稅務機關據此確定車輛使用年限和計稅依據。

(三)對于國家授權的執法部門沒收的走私車輛、被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的車輛,其庫存(或使用)年限超過3年或行駛里程超過8萬公里以上的,主管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提供的統一發票或有效證明注明的價格確定計稅依據。

三、關于已使用未完稅車輛稅款征收及滯納金問題

(一)主管稅務機關對已使用未完稅車輛除了按照車輛購置稅條例第六條規定確定計稅價格征收稅款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加收滯納金。

(二)已使用未完稅車輛,納稅人在補辦納稅申報時,滯納稅款之日分別按以下情況確定:

1.納稅人提供的有效證明注明的時間超過(含)3年的或無法提供任何有效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按照3年追溯期確定滯納稅款之日。

2.對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而已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輛,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機動車行駛證》標注的車輛登記日期確定滯納稅款之日;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輛,主管稅務機關按照車輛合格證明上標注的出廠日期后60日確定滯納稅款之日。

四、關于完稅證明問題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2

小調整大作用

交易時間減半

北京亞市巔峰汽車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商務總監江巍向記者表示,這個對于二手車交易的從業人員來說是一個天大的利好消息。

原車輛購置稅征管辦法規定,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車主到公安車管部門辦理車輛變動手續后,也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相應的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手續。

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辦理程序復雜,涉及資料繁多。特別是車輛購置稅轉籍業務,手續更是繁瑣。對于江巍來說,這些都是需要他們幫客戶代辦的手續,一直耗費大量精力。這項業務的取消會為二手車從業人員和直接交易的消費者帶來極大的便利。

江巍告訴記者,他們將汽車檔案分為“大檔”和“小檔”;“大檔”就是汽車在車管所登記的檔案,“小檔”就是購置稅完稅證明等。江巍說:“如果是本地過戶比較簡單,大檔不需要轉,轉小檔就行了。轉籍比較麻煩一些,要先到車管所轉大檔。轉大檔最快的是海淀區,一般一周就好了,其他區最慢的得半個月,大檔轉好以后約小檔,小檔轉籍還需要七個工作日左右。”

雖然只是程序上小小的調整,但其實對二手車的影響卻不可估量,江巍說:“我們這60%的車是需要轉籍的。而現在轉籍不需要轉小檔,這將替我們從業人員和買賣雙方節約一半以上的時間?!?/p>

必備完稅證明

購免稅車需注意

但不辦手續并不等于可以不關心購置稅,車輛購置稅依然重要。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后,為加強對免稅條件消失車輛的監管,新征管辦法增加了第六條,規定“購買二手車時,購買者須向原車主索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購買已經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的二手車,購買者須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申報繳稅或免稅手續?!?/p>

沒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該怎么辦呢?

有的車輛經過幾次易手之后,才辦理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納稅人很難找到原先的車主,也就無法提供有關的車輛資料。

對此,江巍解釋說,只要車輛繳納過車輛購置稅,都能在稅務部門找到檔案,無論經過幾次轉手,只要到稅務部門補辦一個證明就行,新“規定”里的“重新申報”并不一定需要重新繳納。

但購買一些免稅車輛,比如大使館的車、還有回國人員在國外帶回的車,如果購買人沒有免稅資格,則需要補繳車輛購置稅。至于誰來補繳,可由交易雙方商定。

運輸車輛無需實地驗車

除了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外,新條款還大大縮小了實地驗車的范圍。原征管辦法規定,車輛購置稅征管部門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應當對所有納稅申報車輛進行實地驗車。修改后的新條款規定,車輛購置稅征管部門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除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再進行實地驗車。

教你買賣二手車

你的愛車開了多少年了?想過趁它還值點錢趕緊賣掉嗎?如果你想過,為何遲遲沒有動手?莫非不知從何下手?其實賣車很簡單。同樣,想買二手車的讀者也要注意嘍!

首先,買賣雙方確定交易意向后,雙方應先到機動車交易市場辦理交易手續,然后原車主需要在汽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相關資料到所在地車管所辦理轉移登記。

提交的資料有:(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2)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3)機動車行駛證;(4)機動車登記證書;(5)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來歷證明(如過戶發票等);(6)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可當場辦理);(7)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8)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拓印膜(可當場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后換發新號牌。

下面,為您詳細介紹一下交易過程中必須注意的文件和資料:

車輛登記證書

車輛登記證書是車輛必要產權憑證,2002年之前購買的汽車大部分都沒有登記證書,交易時需要進行補辦。車輛交易后車輛登記證書會詳細記載原車主和現車主的詳細信息,確保交易雙方和車輛管理部門了解車輛產權變更情況。目前,在一些規模較大、服務比較規范的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如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內,一般都設有車輛登記證書辦理窗口,消費者可以就近辦理。

鋼印號、發動機號、登記日期,都是需要特別關注的要點。除了要核實之外,還要注意是否有涂改痕跡,出現涂改痕跡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劃等號了。

車輛行駛證書

車輛行駛證書是僅次于車輛登記證書的重要文件,消費者在交易二手車的時候,車輛行駛證書也要變更。

車輛行駛證的車輛照片必須與車輛相符,車輛年檢合格才允許辦理。

真實有效車主身份證、單位代碼證書

車輛進行產權變更的時候必須出示交易雙方的身份證明,單位購車需要出示單位的代碼證書。這其中身份證明過期、代碼證書沒有年檢等情況經常發生,需要交易雙方辦理妥當。

原車主身份證或者代碼證書的地址和名稱必須與原車輛的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相符,否則需要先到車輛管理所變更。

車輛交易合同

車輛購買過程中,買賣雙方應該簽訂買賣合同。

在合同中交易雙方應明確填寫車輛的有關數據、車輛的狀況、費用負擔以及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法等,避免今后出現問題沒有依據。

車輛購置附加稅、養路費和車船使用稅繳納憑證

在車輛產權變更中,需要對車輛的購置附加稅,養路費和車船使用稅進行查驗。車輛的購置附加稅必須繳納,養路費至少繳納至車輛交易時間內的一個月,車船使用稅必須繳納至車輛交易的當年。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3

一、組織收入提前過半,聚財職能充分發揮

今年以來,我們早動手、早安排,分析研究全縣經濟形勢,及時合理落實稅收計劃,進一步強化征收措施,始終做到堅持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和市局提出的“八項征管措施”不動搖。截止6月25日,全局累計組織各項稅收收入10149萬元,同比增長116.35%,增加絕對額5458萬元,占市局年度考核計劃12178萬元的83.83%,超進度34個百分點,提前實現了時間任務雙過半。其中,完成增值稅8805萬元,占年度考核計劃的88.18%,同比增長127.34%,絕對額增加4932萬元;完成消費稅3萬元,占年度考核計劃的100%,同比增長200%,絕對額增加2萬元;完成企業所得稅337萬元,占年度考核計劃的50.75%,同比減少15.54%,絕對額減少62萬元;完成個人所得稅165萬元,占年度考核計劃的47.41%,同比減少23.67%,絕對額減少52萬元;完成車輛購置稅839萬元,占考核計劃的71.22%。

從上半年組織收入情況看,今年我縣組織收入呈現出兩大特點:一是煤焦行業稅收增幅大,累計入庫7544萬元,同比增長188.82%,增加絕對額4932萬元。一方面受國際國內市場需求的影響,煤焦價格持續高位運行,為煤焦行業增值稅增長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我局大力實施“煤焦行業增值稅納稅評估”和“煤焦行業增值稅進項抵扣”創新項目工程,有力促進了煤焦行業增值稅的大幅增長。二是車輛購置稅收入形勢看好,上半年車購稅入庫超計劃近12個百分點。

如果沒有特殊的政策變化,今年我縣組織收入形勢總體看好,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清理陳欠難度大。近年來,我縣加大清欠力度,一些經過努力可以清回的欠稅大部分都已清理完畢。截止6月25日,我縣陳欠余額為195萬元,且欠稅比較集中,分布在全縣9個企業,其中裕民焦煤有限公司和新建水泥廠兩戶企業的欠稅占到總欠稅的75%。裕民焦煤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正常,時斷時續;新建水泥二廠*年以來一直未進行生產,今年縣政府確定關閉該企業,更增加了陳欠清理難度。二是個人儲蓄存款稅率下調,導致個人所得稅(利息稅)降幅較大。三是受物價上漲以及*年全縣紅棗絕收的影響,居民消費水平下降,商業稅收比上年減少186萬元,減少幅度為13.7%。

困難雖然存在,但在今后的組織工作,我們將中竭盡全力,迎難而上,挖潛堵漏,努力實現應收盡收,全面完成*年組織收入任務。

二、執法系統平穩運行,依法治稅穩步推進

1、全面運行執法管理系統。一是抓好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學習培訓,于一月份組織全體執法人員進行了為期兩天《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考核管理辦法》和《申辯調整規程》及《考核指標簡介》學習培訓,之后派人分別參加了市局組織的三期操作培訓。二是抓好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考核追究,嚴格執行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評比的制度,按月對過錯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并取消執法過錯人員參加優秀管理員評比的資格。上半年共計追究執法過錯13人次,經濟懲誡64元。與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過錯指標逐項進行認真分析,查找過錯原因,有效促進了執法行為的規范和執法水平的提高。

2、進一步強化稅收執法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對規范性文件全部由綜合業務股會簽把關。全面實行辦稅公開,將稅收執法的全過程置于納稅人的監督之下,推進稅收執法的進一步規范。

3、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工作。針對小型生產企業和加油站企業管理難度大、管理薄弱的狀況,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加油站管理工作的意見》。在業戶自報、管理單位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縣局綜合股測算了各企業的月最低應納稅額。其中,對小規模加油站企業,月入庫稅款不達縣局測算最低數且符合查定征收條件的,實行查定征收并處以罰款;對一般納稅人加油站企業,稅控裝置損壞擅自更換主板或帳務核算不健全的,從四月份起停止抵扣進項稅額,同時按不低于小規模納稅人查定標準補繳稅款和處以罰款,并按適用稅率征收稅款。為了增強工作責任心和主動性,我們還制定了《加油站、小型生產企業稅收征收管理考核辦法》,對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稅收執法責任制進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同時將加油站、小型生產企業稅收征收管理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進行嚴格的考核兌現。

4、認真組織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于3月31號進行了稅收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在電影院門前設立了稅收宣傳咨詢點,發放宣傳資料5000份,懸掛宣傳橫幅3條,出動宣傳車一次,解答納稅咨詢200人次。同時,在四月份上報稅收宣傳短信20條、稅收征文10篇,在磧口旅游區設立了以“稅收促進發展,發展為了民生”為宣傳內容大型廣告牌1個,并和*縣四中學聯系,組織120名同學參加了全省青少年稅網知識競賽活動。同時,認真做好信息和通訊報道工作,四月份在省級報刊發表2條、市級3條、市局簡報1條,為依法治稅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創新項目全面實施,稅收管理進一步規范

通過創新項目的實施和稅收管理的加強,上半年,全局綜合申報率、入庫率、滯納金加收率等征管質量指標一直保持100%,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得到進一步提高。

1、切實抓好所得管理。一是抓好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貫徹落實工作。一月份在*縣電視臺進行了為期一周的企業所得稅法宣傳,春節之后組織全局人員進行了為期一周的集中培訓學習,并進行了模擬考試。三月份,又邀請省真誠稅務師事務所講師對全縣涉及所得稅的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進行了為期兩天的集中培訓,參訓企業130余戶,參訓人員240人,為新法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二是全面實施所得稅分類管理。所得稅分類管理是我局確定的一項創新項目。以貫徹新法為契機,根據省局《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指導意見》,針對全縣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不同特點,把全縣所得稅管戶根據不同行業劃分為三類,實施有針對性的管理。其中,信用系統管戶為一類,生產經營性企業為二類,新辦企業及農村合作社為三類。在每一類中又根據信用等級劃分為A、B、C、D四類。對A類納稅人實行定期巡查、日常檢查與定期巡查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對B、C、D類納稅人實行不定期巡查,并進行全年至少一次納稅評估;對連續虧損的企業,在實施納稅評估的同時,強化日常管理和檢查。同時對生產不穩定、賬務不健全、核算不規范的32戶企業今年實行核定征收所得稅的管理辦法。在分類管理過程中,*縣同濟保潔有限公司因不配合工作,我局依法對其銀行帳戶實施凍結,促使該戶主動到我局說明情況,接受管理。目前,我局所得稅分類管理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三是切實加強所得稅匯算清繳和日常管理,對全縣112戶企業所得稅納稅戶逐戶填報了《微利企業鑒定表》和《享受優惠政策鑒定表》,縣局綜合股建立健全了《企業所得稅管戶臺帳》《企業所得稅經營狀況登記冊》等五種臺帳。

2、進一步加強流轉稅管理。一是加強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對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上半年,共有6計新認定一般納稅人5戶。二是實施“增值稅進項抵扣管理”創新項目工程。近年來,我縣企業設備更新較快,造成了增值稅進項抵扣過程中固定資產與零配件難以劃分的問題。為此,我們今年首先對*縣黃家溝煤礦在生產過程中所用材料、配件、工具設備、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等購入物品進行了分類,結合《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企業所得稅法》中關于固定資產及準予抵扣的相關規定,與企業財務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就一些生產設備是否屬于可抵扣范圍進行了研究探討,取得了一致的看法。目前,我縣企業增值稅進項抵扣項目目錄正在逐項編制之中,預計將在7月中旬全部完成,屆時將在全縣79戶一般納稅人中全部推行抵扣項目備案制度。三是強化納稅評估,“煤焦行業納稅評估”創新項目工程全面鋪開。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對煤焦行業主要采用電費成本模型、工資成本模型對企業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進行測算,分戶確定稅負率預警值,對稅負低于預警值的納稅人深入實地進行檢查,并與企業財務人員進行約談,深入查找稅負低的原因。上半年,共對雙圪桶、三興、新民煤焦等13戶煤礦進行了納稅評估,補繳稅款362萬元。

四是抓好“金稅工程”運行和“三小票”的數據采集、比對審核工作,嚴格責任考核,獎懲兌現,1至5月份,存根聯采集率和一般納稅人檔案采集率均達100%,抵扣聯重號率為零,三小票數據采集率達100%。

3、切實提升信息化應用水平。一是堅持以發揮信息化對加強征管基礎工作和建立互動機制的依托作用,促進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上半年,組織業務能手對征管基礎數據全面進行了清理檢查,對增值稅相關數據中出現的問題,逐戶、逐條、逐項進行了原因分析和數據修改,共清理修改數據16500條,同時在新辦戶管理中加大數據錄入核對審核力度,提高了數據質量,強化了稅源控管。二是在全縣統一推行個體戶電腦定稅辦法,個體戶從業人員、經營面積等各項數據于6月20日全部采集完畢,目前錄入工作接近尾聲。

4、大力加強內部行政管理。堅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行政,上半年修訂機關工作制度12項。堅持量入為出,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標準和范圍,對基礎設施建設、創新項目等重點工作給予財力上優先保障,對吃喝招待等支出大力壓縮,優化支出結構,實現收支平衡。認真落實政府采購辦法,切實加強“三代手續費”的管理和使用,推動了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同時,大力開展平安型、和諧型、節約型機關建設,加強車輛管理、油料管理和辦公用品管理,努力做到事務管理既要為機關工作正常運轉提供保障,又要節約經費,把好鋼用在刀刃上。

四、納稅服務進一步優化,和諧征納關系建設取得實效

圍繞“兩個減負”,對納稅人報送的涉稅資料進行了部分清理和簡并,對辦稅手續和辦稅流程進行了進一步簡化和優化,提高了辦稅效率,減輕了納稅人負擔。針對辦稅廳申報期擁擠的問題,實行了征期分期申報的辦法。同時,于5月份邀請納稅人代表20名,召開稅企座談會1期,并向社會各界發放征求意見表500份,收回462份,收回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141條,將同類建議歸納后實際共13條,縣局采納有價值的建議3條,即:公開縣局領導手機號碼、在辦稅廳張貼車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指南,增加開票窗口開票人員。對納稅人提議較多的要求取消銷貨證明單的建議,因不符合政策規定,我們進行了細致的解釋,取得了廣大納稅人的理解。為了進一步提升服務層次,我們一方面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優惠稅收政策,免費辦理下崗失業人員稅務登記2戶;對農民出售初級農產品免稅開具銷售發票,免稅25萬元,同時對納稅申報表、發票使用明細表等25種報稅資料免費提供納稅人使用;另一方面結合我縣實際,對今年投產達效的“雙百雙千”項目和“兩區”項目,全面實行納稅跟蹤服務,提高了服務質量,改進了征納關系,被授予“人民滿意單位”稱號。

五、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隊伍建設全面加強

1、深入學習貫徹*大精神。把學習貫徹*大精神作為今年首要政治任務,制定了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和專門的*大學習計劃,上半年以支部為單位進行集中學習討論11次,努力把全局干部職工的思想統一到*大精神上來,統一到推動國稅工作科學發展上來。與此同時,把*大精神的學習與黨性教育相結合,在5月底6月初組織全體黨員赴南京雨花臺舉行了重溫入黨誓詞暨抗震救災捐款儀式,使廣大黨員的黨性觀念進一步增強,思想覺悟進一步提高,在特殊黨費的繳納和抗震救災捐款中,廣大黨員干部積極主動,表現出無私的黨性情懷,并有兩名黨員在此之外分別另行愛心捐款1000元、2000元。

2、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把提高領導國稅工作科學發展的執政水平作為領導班子建設的核心內容,要求全體班子成員按照市局要求堅持做到“五個模范”,即勤于學習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加強修養的模范、維護團結的模范和廉潔自律的模范,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切實提高執政水平和駕馭全局的能力。同時,在工作中堅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認真落實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進一步增強決策的科學化,發揮了班子的整體功能和“龍頭”作用。

3、加強隊伍建設。在評優評先方面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今年將工作表現突出的李軍同志推選為全縣財稅先進工作者,榮獲縣政府獎勵3000元,并推選該同志被縣勞動競賽委員會記二等功,努力在全局營造出一種學先進、比奉獻、爭先創優、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訓力度,1至6份共計舉辦各類培訓8期。為了切實加強隊伍管理,上半年由人事教育股牽頭,制定對局機關和基層單位的考核考勤辦法,保證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4、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堅持以思想政治工作和為干部職工辦實事、辦好事相結合,上半年實施了宿舍區大院漏水維修工程、茶爐及煙囪維修工程,林家坪分局房屋漏水及大院塌陷維修工程,三交分局鍋爐更新、辦公房及辦公大院圍墻粉刷工程,局機關大樓及辦公室清洗工程,著力為干部職工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同時,繼續加強稅務文化建設,深入推進精神文明創建,今年舉辦了“迎三八文體比賽”活動和“迎七一、學、創稅收”知識競賽活動,豐富了職工文化生活,激發了工作活力。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專門召開了黨內廉政建設會議,與各單位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以強化“兩權監督”和堅持新舊“三項制度”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對工程項目的實施、涉稅案件的查處,由縣局監察室全程參與,努力使干部不犯錯、不違法,從根本上保護干部、愛護干部,促進干部的健康成長。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 環境保護稅法; 征求意見稿; 優化

【中圖分類號】 F810.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6)15-0123-05

一、引言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環境問題凸顯,環境保護稅逐步提上日程。早在2007年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中曾明確提出“研究開征環境稅”,自此,關于環境稅的研討一直沒有間斷。經過近十年的研究,環境保護稅進入立法階段,而所公布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也充分體現了十年醞釀的成果??傮w來看,此次《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具備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現實意義。

《征求意見稿》基本上完成了排污收費制度向環境保護稅的平移,即費改稅,此次改革能夠實現排污費制度無法實現的目標,預期帶來以下制度紅利[ 1 ]。

第一,堵塞排污費征管漏洞。一方面,排污費制度屬于行政手段,征收排污費不具有剛性,部分企業出現漏報、少報、不報或者欠繳的現象。相比較而言,環境保護稅的征收主體是稅務部門,依賴于國家政治權力征稅,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企業偷逃稅、滯納稅款將依據《刑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予以處罰,解決了排污費征收非剛性的問題。另一方面,環境保護稅由稅務部門征收,稅收收入和支出納入財政預算收入和支出,需嚴格依據《預算法》執行,法律中對違規違法行為制定了懲處措施,從源頭杜絕了排污費層層截留、腐敗等問題,較好地填補了排污費管理中的漏洞。

第二,差異化稅率可有效促進企業治污和減排?!墩髑笠庖姼濉繁痊F行排污收費制度拉大了差異化稅額的跨度,對嚴重污染行為加大了加倍懲處力度,對治污減排企業規定了稅收優惠期限,倒逼企業時時控制污染物排放濃度,有效促進企業治污和減排。

第三,一步到位式費改稅舉措較分步推進更為嚴厲。之前學術界有一種觀點認為排污費改稅應采用先易后難的辦法,從重點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課稅對象開始,循序漸進逐步擴大范圍,分步推進費改稅。但是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采取一步到位式費改稅,比之前預想的分步推進方案更加全面和嚴厲。

雖然環保稅的立法有利于加快費改稅步伐、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維護社會公平,對于開啟生態文明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和重要意義,但是環保稅作為一個新立稅種,有其開征的特殊目的,很多方面不同于現有稅種,而且新稅種開征會面臨各種未知的稅源流失問題,這里既有納稅人主觀偷逃稅款的原因,也有環保法稅制設計本身存在缺陷的因素。目前提出的《征求意見稿》仍存在很多問題,如果未能得到完善,直接后果就是國家稅源流失和責任界定不明。因此,為了能夠使環保稅完成國家賦予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使命,在環保法立法環節應格外慎重,本文分別從稅收法定、稅制要素、稅收管理、稅收配套改革等方面提出一些改革建議,以期環保法能夠順利推行和實施。

二、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適當限制地方授權

《征求意見稿》第四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有權限適當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同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污染物減排的特殊需要,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應稅污染物種類數。可以看出,《征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給予了地方政府足夠的自,可以根據各地區的實際情況來裁定適合自身發展的上浮稅額和計稅依據的范圍,使地方政府能夠在環保稅整體運行框架下隨實際情況靈活變動。

但是這種稅率上浮和稅基擴大的做法也存在很大問題。第一,從稅收法定角度來看,2015年3月15日新修訂的《立法法》中明確“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2 ],其中將稅率法定單列出來予以強調,這是因為對于一般稅種而言,稅率是稅收的核心要素之一,一定要法定,不能具有靈活性;但考慮到環境保護稅以保護生態環境為主要職能,屬于職能異化的稅種,因此在稅率設置上可兼具一定的靈活性。第二,從稅收公平視角來看,由于各地區情況的不同,稅額上浮額度在地區間有差異,導致污染企業向稅率低的地區流動,不利于稅收橫向公平。第三,地方有權增加應稅污染物種類數,這意味著地方可以擴大稅基,調整計稅依據。

總體來看,地方授權的相關規定優勢在于地方可以因地制宜,但是授權裁量過大的情況下也會帶來很多弊端,需要對地方授權進行一定的限制。

三、稅制要素類改革與優化

稅制要素的設計是一個稅種的核心,是一個稅種體現其職能、發揮其作用的關鍵。《征求意見稿》中稅制要素已然考慮了學術界多年的研究成果,體現了社會各界的需求,但是在一些細節方面還有待優化。

(一)擴大征稅范圍

從法律名稱來看,環境保護稅法這一名稱覆蓋面較廣,從理論來看可覆蓋排放污染物、污染類產品、二氧化碳排放等內容,但是《征求意見稿》中僅規定對排放污染物征稅,整體的稅制架構和實質應為“排污稅”[ 3 ]?;诃h境保護稅名實相符的考量,環保稅下應設置三大稅目:一是污染物排放,促進節能減排;二是污染類產品,引導環保產品消費;三是二氧化碳,促進生態平衡。具體做法建議如下。

1.增設污染物排放稅目

(1)排污納稅人宜分步覆蓋,實現相關稅費統籌安排

2015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稅法規定“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排污費”。其中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包括直接排放者和間接排放者。在現實操作中,直接排放者適用《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繳納排污費,此次費改稅后應繳納環保稅。而間接排放者中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按照《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繳納污水處理費[ 4 ];向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排放垃圾按各地相關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有一種觀點認為《征求意見稿》中僅對直接排放者征稅,納稅人覆蓋范圍過窄,而間接排放者通過向“城鎮污水處理廠、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場”交納“過路費”而“免稅”,因此應將間接排放者也納入征稅范圍。需要注意的是,此種方案將涉及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的“費改稅”,難度較大,建議目前暫時僅對直接排放者征收環保稅,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統籌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和環境保護稅,擴大納稅人覆蓋范圍。

(2)適當擴大污染物征稅范圍

《征求意見稿》對排污費征收范圍進行平移,征稅對象主要包括四類污染物,即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建筑施工噪聲和工業噪聲,而且將“其他污染物”綴于其后,為以后增補未知的污染物留有余地。其中在稅目稅額表中,大氣污染物列示有44項,水污染物包括第一、二類污染物共計61項污染物,并規定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總有機碳(TOC)只征收一項;每一排放口的應稅水污染物,區分重金屬和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其中重金屬污染物按照前5項征收環境保護稅,其他污染物按照前3項征收環境保護稅??傮w來看,環保稅未能擺脫排污費征收范圍過窄的局限。

結合全國大氣污染以霧霾為主的現象,北京市已于2015年9月15日通過實施差別化費率對揮發性有機物征收排污費,成為全國首個針對揮發性有機物收費的地區,直接劍指霧霾元兇。因此建議環保稅中增加揮發性有機物這一稅目,倒逼企業改變生產工藝和原料,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2.逐步整合環境類稅收,增設污染產品類稅目

第一,目前我國已在消費稅中對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電池、涂料等污染產品征稅,建議今后可從消費稅中剝離出來,納入環保稅的征稅范圍中。第二,我國現行的資源稅、消費稅等稅種與二氧化碳稅的功能交叉重疊,若單純把二氧化碳納入環境稅的征稅范圍而不改變其他稅種,顯然存在不妥之處,因此,暫不考慮把二氧化碳納入征稅范圍。今后將消費稅中相關稅目剝離出后改征環保稅。

3.條件成熟時增設二氧化碳稅目

由于二氧化碳不屬于標準意義上的污染物,導致發改委、財政、稅務部門之間存在不同認識分歧;此外考慮到碳稅的國際談判等復雜因素,此次《征求意見稿》并未將碳稅納入征稅范圍。但是從長期來看,二氧化碳排放量過大將引發全球溫室效應,對全球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破壞,因此今后開征碳稅是必要的,同時開征碳稅時還需要將資源稅、消費稅中的稅目進行整合,避免重復征稅。

(二)細化計稅依據

環境保護稅法具有特定調節目的,即促進節能減排,因此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就需要在稅制設計上進行體現?!墩髑笠庖姼濉分幸幎瞬铑~稅率,總體上體現了“多排污者多繳稅、少排污者少繳稅”的原則,但是還需要細化。

1.細化設計建筑施工噪聲計稅依據

《征求意見稿》中對工業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稅率,但是對建筑施工噪聲卻依據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確定稅額。由于建筑施工多為露天作業,周圍無遮擋,因此建筑噪聲多具有突發性、不連續性、波動性等特點,不太容易監控測量,故而按照建筑面積較易征管,但也意味著無論納稅人是否作出減排努力都是一樣的征稅標準,無法有效促進建筑噪聲納稅人減排。因此建議建筑施工噪聲分兩種情況征管:其一,建筑噪聲納稅人能夠準確提供施工高峰期、噪聲排放量較大時的噪聲測量記錄的,比照工業噪聲按超過國家標準的分貝數確定稅率;其二,建筑噪聲納稅人不能提供準確噪聲測量記錄的,按照建筑面積征收。同時出臺相關稅收優惠,即對納稅人工程作業時購置低噪聲施工機械、購置安裝消聲器等設備、購置安裝臨時隔聲屏障等,可給予一定的稅額減免,促進納稅人減排噪聲。

2.細化固體廢棄物計稅依據

《征求意見稿》中對固體廢棄物按照排放量確定,但是固體廢棄物征稅范圍中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可以資源綜合利用,為了促進排污企業就地資源綜合利用,建議明確固體廢棄物納稅人僅按固體廢棄物的實際排放量征稅,對資源綜合利用的固體廢棄物不予征稅。

(三)提高稅額,設置差異化稅率

1.提高稅額標準

2014年發改委公布的《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008號)中,調整提高了排污費征收標準,與此同時,各地根據情況對當地排污費征收標準也都進行了調整,如北京市2014年1月1日執行的排污費新標準是現行全國標準的7~8倍,天津市2014年7月1日執行的廢氣、廢水征收標準是全國標準的5倍,河北省2015年1月1日執行的廢氣、污水的收費標準是全國標準的1倍。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將2014年調整后的排污費征收標準進行平移,對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征稅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征稅1.4元。這種平移的優勢是不會增加企業負擔,但平移排污費標準總體來看稅額設置過低,無法反映污染物治理成本。據統計,2013年我國排污費征收數額為216.05億元,而2013年用于環境污染治理的投資總額為9 516.5億元,征收到的排污費僅占污染治理投資的2.27%,即便《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稅額標準較2013年的征收標準提高了1倍,也遠遠無法彌補環境污染治理投資額。低稅率將導致企業寧可納稅也不愿運行治污設施減排。

盡管《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適當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但是基于稅收橫向公平原則考慮,對環境造成污染程度相同的行為或產品應負擔相同的稅負,不同地區之間的制度不應該存在差異,避免經濟相對落后地區通過較低的環境稅吸引污染企業投資建廠,導致污染集中向稅負較輕的地區轉移。環境不是屬于某一個地區的,大自然是一個不斷循環的整體,我們不能把經濟的發展建立在犧牲某個城市的基礎之上。因此最好的辦法是提高稅額,加大企業環保費用支出,淘汰落后產能,倒逼企業運行減污設備減排污染。

2.設置差異化稅率

為促進企業減排,《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50%以上,且未超過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但相對來說減排50%的要求較高,為了更好地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建議參考天津排污費征收標準執行差別化稅率,即:納稅人排放污染物濃度值低于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90%~100%之間(含100%),按規定稅率計征;低于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80%~90%之間(含90%),按規定稅率的90%計征;低于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70%~80%之間(含80%),按規定稅率的80%計征;低于規定排放標準60%~70%之間(含70%),按收費標準的70%計征;低于規定排放標準50%~60%之間(含60%),按收費標準的60%計征;低于規定標準50%(含50%),按收費標準50%計征。

四、稅收管理類改革與優化

稅收征管決定了一個稅種能否充分體現稅制設計的初衷,發揮稅種應有的作用。由于環境保護稅法征管涉及環境保護部門與稅務部門的協同合作,環境保護稅法還承擔除財政職能之外的環境保護職能,因此環境保護稅法應細化兩部門的征管協調機制,明確環境保護稅資金的歸屬和使用方式。

(一)細化征管協調機制

基于充分信任納稅人自行申報質量的角度,《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協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基本符合實際,畢竟企業最了解自身污染物排放的數量和種類。但是在這種征管模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建立環保部門和稅務部門協同、制約機制

由于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的特殊性,排污量的計量和判定需要專業化的技術條件和知識,不易為一般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掌握,稅務機關想要短時間培訓出懂環境監測的稅務人才存在一定的難度;此外,我國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還不完善,對污染物的監測數據需要專業技術部門的核實,因此計稅時只能依靠環保部門或第三部門專業審核后的數據確定,這就強調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需要協同征管[ 5 ]。而《征求意見稿》中也明確了環境保護部門有履行對應稅污染物監測、監督和審核確認的職責,但對兩個部門如何協調、如何監督并未出臺明確規定[ 6 ]。具體表現為:第一,《征求意見稿》將納稅人分為重點監控納稅人和非重點監控納稅人,對于重點監控納稅人需以環保部門審核后的數據作為計稅依據,但是稅務機關如何確定環保部門監測數據的準確性沒有提及,一旦環保部門涉嫌少報、瞞報、錯報排污企業的實際監測信息,會直接導致環保稅稅源的流失,稅務機關缺乏質疑的話語權和監督權,將不能保證稅款的足額征收。第二,《征求意見稿》中對非重點監控納稅人需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聯合核定,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不一致情況,以哪個部門核定為首要參考值、兩個部門如何協調等問題還需要出臺相關細則,以保障兩者之間的通力合作,形成一個透明的相互協作機制,共同完成環保稅的征收管理。

2.明確環保部門的核定依據

《征求意見稿》僅僅明確了環保部門的核定責任,并未明確環保部門的核定依據,建議依據2014年發改委公布的《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008號)中規定的核定依據進行明確:(1)對已經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且通過有效性審核的納稅人,應嚴格按照自動監控數據核定計稅依據。(2)所有具備安裝條件的國家重點監控納稅人,需要完成主要污染物自動監控設施的安裝并正常運行;2016年底前,所有國家重點監控納稅人實現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計稅依據。(3)對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無組織排放且難以在線監控的納稅人,應按照環保部規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監督性監測數據,嚴格核定排污費。(4)不具備在線監控的納稅人可選擇具有專業環境檢測資質的第三方負責安裝、運營和維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根據第三方出具的檢測報告中的監控數據申報納稅,第三方應對該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承擔責任,如有虛報、瞞報,應在征管法中增加相關的懲罰措施,如需承擔未交、少交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罰款等。

(二)明確稅款的歸屬和使用方式

1.明確稅款的歸屬

《征求意見稿》中沒有環境保護稅稅款歸屬的規定。一般來說,環境稅的歸屬問題應該在合理衡量中央與地方兩個層次的環境稅稅收利益關系的基礎上來考慮。我國實行分稅制是為了有效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和財權的關系,而地方政府財政狀況由于財權、事權的不對等顯得相對比較緊張,尤其是“營改增”的開展,使得地方政府的財權更加緊張。中央財政經過幾十年的連續增長,治理環境的支付能力明顯強于地方政府。因此,環境稅既不應完全歸屬于中央,也不應全部歸屬地方,可將其暫定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

2.明確環保稅使用方式

《征求意見稿》附則中規定“征收環境保護稅的,不再征收排污費。原由排污費安排的支出納入財政預算安排”,這種表述暗含著環保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進行統籌安排,與此同時原排污費安排的支出也由財政預算支出統籌安排。但是2015年新實施的環保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排污費應當全部專項用于環境污染防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此外,從國際上普遍做法來看,環保稅收入多為專款專用,專門用于環保部門的治理排污,改善環境[ 7 ]。尤其當前環境惡化趨勢越來越嚴峻,環保投資總量不足,建議將環境稅收入全部作為環保的專項資金使用。環境稅收入歸屬中央的部分用于全國性環境問題及具有明顯外溢性的跨區域自然環境的治理,例如荒漠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地方集中的環境稅用于本地區的環境、生態保護工程以及環保公共設施建設等,資金主要用于治理污染源,如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投資、治污設備或技術的研發,為環保科研部門提供科研經費,探索高科技治污的新辦法,以加強環境污染的綜合治理,提高環境監察能力。資金的使用應該采取更加嚴格更加完善的制度,避免騙取環保資金行為的發生,使之真正用到對環境治理有益的地方。

(三)明確環保稅稽查與舉報內容

環保稅的稽查是影響環境稅是否能夠公平實施的重要因素,只有不斷完善稽查制度,將違規人員繩之以法才能樹立起環境稅的威嚴,才能促使其更好地實施下去。由于環境稅計稅依據的測量存在特殊性,因此稅務機關對企業繳納環境稅的行為進行檢查存在著較多的技術障礙,而環保部門在這方面有著大量的優勢,因此,環境稅的稽查應該由環境保護部門負責。這樣形成一個征收以稅務為主,稽查以環保部門為主,稅務與環保部門互相監督、互相補充的機制,稽查數據依據源于企業自行申報和政府設立的重點污染源排放監測站數據共同驗證,盡可能在源頭堵住偷排偷放、瞞報數據等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稅務與環保的互相監督機制可以借鑒我國土地增值稅和車輛購置稅的經驗,例如企業的環保不合格,稅務可以通過稅收方面的權利終止其生產經營行為,而環保部門可以依據企業是否拿到稅務部門開具的環境稅完稅(或免稅)證明而管控其排污行為。

此外,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越來越強,他們對企業的違規排污行為深惡痛絕,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權,對于群眾舉報的偷排及偷逃環境稅的行為,環保部門應該作深入調查,對于確實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應該對其施以嚴重的懲罰并進行社會公示,此舉同時也能對其他偷排企業起到警示的作用。

五、外部環境與配套措施類改革及優化

外部環境與配套措施是實施一個稅種的必要因素。但從環境保護稅來看,計稅依據是排污量,而排污量的測量依賴于環境檢測儀器設備。2012年以來環境檢測儀器設備銷量呈高位增長態勢(圖1),但總體來看企業現代化的自動檢測設備覆蓋面過窄,且主要限于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多數小型企業無力購置運行檢測設備,同時申報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導致申報數據缺乏可信度。如果單純依靠環保部門審核,將加大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工作量,并可能導致選擇性執法問題。從長期來看,環保稅的有效執法依賴于完善的環境檢測制度和準確的檢測數據,必須在環保稅法中規定相關的配套設施建設要求。

(一)擴大污染物排放監控設備的覆蓋面

對于環保稅重點監控納稅人,強調必須安裝運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以設備測試數據作為申報依據。為了減輕納稅人負擔,主管稅務機關需加強對企業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稅額抵免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擴大環境檢測儀器儀表等設備的覆蓋面。對于非重點監控納稅人,有能力的支持自行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無購置運行能力的,可選擇委托具有專業環境檢測資質的第三方負責安裝、運營和維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環保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法規規定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權利義務和懲處細則。

(二)加快落實監測網絡和監測數據信息體系

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中明確提出“建立監測網絡和監測數據信息體系”。監測網絡中包括環境質量監測和重點污染源排放監測。建議出臺相關規定,約定國家和各地區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對重點污染源排放監測站(點)監測數據定期通報當地主管環保稅稽查部門,作為環保稅交叉稽查的依據,降低污染物單一申報數據造成的偷逃稅概率,增加稅務稽查依據。

六、結束語

環境稅的開征對環境改善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但并不意味著開征環境稅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建立并完善環境稅制度設計、征收管理、稅款使用、配套設施等諸多方面的制度體系。環境稅稅收體制應該是一個動態調節、長效的機制,這一稅收體制能夠在社會經濟不同發展階段動態調節,有助于長期高效地改善環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同時,環境稅稅收體制是一個動態調整的、不斷優化的體制,需要政界、學界、實業界乃至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并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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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科學設計環境保護稅,引領創新生態文明制度:訪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兼總工王金南[J].環境保護,2015(8):16-20.

[4] 譚雪,石磊,陳卓琨,等.基于全國227個樣本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治理全成本分析[J].給水排水,2015(5):30-35.

[5] 張.環境保護稅漸行漸近[J].財會學習,2015(7):10-12.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雙基四實 教學方法 高職教育 中國稅制

[中圖分類號] G7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3437(2014)01-0088-03

強化高等職業教育的應用性,強調高職教育教學方法的實踐性,這既是高職教育教學特色的基本保證,也是培養高素質、高技能人才的內在要求。為此,筆者通過多年高職教育的浸染體驗和親身實踐教學方法的探究,在吸收他人先進教學方法的基礎上,首創了“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這種教學方法在教學環節上強調“實”字當頭,以“實例”為始、“實務”為重、“實用”為主、“實效”為本,實現基礎知識的牢固掌握和基本技能的靈活運用。

一、“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基本原理

“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的基本原理(見圖1)是通過選取與課程內容密切相關的教學實例(并不僅僅穿插幾個案例),通過“實例、實務、實用、實效”的牽引,巧妙設計教學任務和教學路徑,將實例所要揭示的內容于適時融入的提問、討論等互動方式中層層展開,充分調動學生積極參與,激發學生求知欲望。然后再通過實務和習題加以驗證和鞏固,加深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增強解決問題的成就感?!半p基四實”牽引教學過程是一個環環相扣的統一整體,整個過程呈邏輯性遞進式地周而復始。

(一)實例牽引——激活問題

實例牽引就是以實例導入來激活教學內容。教學中的實例應緊扣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及重點難點,并具有真實性、新穎性和吸引力。實例牽引包括收集實例、提煉實例、設計教案三個環節。

(二)實務牽引——闡釋基礎

實務牽引是指以實務來加強基礎知識的講解。實務牽引主要強調“三多”,即授課教師對課程的基礎知識進行精確細致的“多講”,教學中進行多種方式提問的“多問”,強求學生參與到基礎知識融通到實例中的“多思”。

(三)實用牽引——培養技能

實用牽引是指結合實例和實務,體現互動性,著重基本技能的培養,把學業與就業、創業緊密結合,突出教學的實用性,注重職業素質的培養,努力使學生通過實訓教學獲得就業的技能。

(四)實效牽引——檢驗總結

實效牽引是指通過總結,檢驗教學效果如何??偨Y分三個層次,即授課教師對階段性授課內容和對實例教學情況得失進行總結;同行(教學團隊)通過研討、公開課、互相聽課等方式對一段時期的教學情況進行總結;由學生對教學情況進行評價總結。通過總結,完善“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提升教學效果。[1]

二、“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適用于《中國稅制》的教學

《中國稅制》是一門系統反映稅收政策、制度和管理內容的課程,由稅收基本理論和現行稅制兩部分組成,是一門兼有專業性、實踐性、技術性、時效性于一體的多重復合型財經類課程。[2]而運用“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來教授《中國稅制》這門課程,正是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為核心,通過雙向交流機制的構建,體現了教學相長,變“趕鴨子上架驅動式”的教學方式為“牽著牛鼻子牽引式”的教學方法,讓學生能通過“四實”的牽引,自我思考、互相討論和交流,強化以實例說稅,以實務強化實踐操作性,逐漸將實用與實效落到實處,全方位地掌握我國現行稅制及其基本原理。

三、基于“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下的《中國稅制》第一講教學范例

第一步:擬定教學方案和教學設計

教師在課前要結合學生已有的知識體系和認知習慣,并應用“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對《中國稅制》第一講(2課時)的教學內容進行總體實施方案(見表1)的安排和縝密的教學設計(見圖2)。

表1 《中國稅制》第一講教學的總體安排

教學設計:

圖2 基于“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下的教學設計

第二步:基于“雙基四實”牽引教學法下的具體教學示例

1.實例牽引、創設情境、導入新課

一般,針對開篇之說,主要是從日常生活中的感性認識逐漸向課程教學牽引,然后,再重點地進行專業術語的解釋,最后對疑難點和易混點進行分析、澄清。

師:何為“稅”?如何看待“稅”?平時了解到哪些“稅”?等等(不要求學生準確作答,學生可憑自己的直覺和生活中的所見所聞,了解多少就回答多少)。

學生:稅就是錢,就是交錢給國家;知道的稅有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學生根據自己的認識給出五花八門的回答)……稅務局是收稅的;我們學生不用交稅,只有那些經商的老板們才用交稅……

對這些回答,教師暫不置可否,不予評價,并鼓勵學生多說,對學生的認識多加肯定。然后對學生的認識總結出兩點:一是學生對稅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認識;二是說明稅與我們密切相關,比如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離不開稅收,就老百姓而言,我們的吃(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穿(增值稅、消費稅)、?。ǚ慨a稅、契稅、印花稅)、用(增值稅、營業稅)、行(車輛購置稅、車船稅)都有稅收的影子??梢哉f,稅收已經深入我們日常生活的各個角落。

師:從另一層面也說明學習稅是“有用的”。因此,同學們要有稅方面的知識,下面我們就來一起學習本學期的稅收知識。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法制經濟也將得到完善,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學習相關稅制就有了深遠的意義。

下面再看兩個實例,牽引學生對“稅”的學習興趣。

實例1:從造字角度看如何直觀解釋“稅”?

教師啟發學生“稅”是由“禾”和“兌”組成,“禾”和“兌”分別代表什么呢?學生自然會聯想到“禾”代表禾苗,“兌”表示兌換。然后進一步追問學生禾苗要兌換什么?為什么要去兌換?學生回答后,教師可進一步補充或解釋。

師:“禾”代表禾苗,代表農民種的莊稼,農民將糧食(因為我國古代是以農業為主,以上交的糧食作為農業稅)交給國家,這樣就可兌換出“和平的環境、穩定的社會秩序和安寧的生活等”。

實例2:現在還有很多詞語都與古代的財稅歷史文化有關(舉例:“敲竹杠”——在中國古代,為了不使鹽稅流失,國家對鹽實行專賣。但有些人動歪腦筋,把竹杠節頭打通,把鹽藏在里面,偷偷摸摸販賣私鹽。當時國家緝私人員就先拿木棍敲一敲竹杠,聽聽是實心還是空心,這就是“敲竹杠”的來歷)。

教師利用幻燈片的形式將我國近年(期)的有關稅收情況給學生瀏覽一下,并進行簡單分析,讓學生明白,學習《中國稅制》不僅是要學習稅收的計繳與征管,還需要會應用分析。

實例3:我國稅收收入情況及2012年稅收收入增長的結構性分析(資料來源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這部分內容可作為課外閱讀材料提供給學生。

2.實務牽引,詳解本節課的知識點,并融合于實用牽引和實效牽引之中

師:通過上面的實例牽引后,進入實務牽引階段,進行本節課知識點的介紹,本節內容偏向于概念的闡釋和辨析,重點要解決稅收、稅法、稅制三個基本概念及相互間的關系。下面是授課內容提要。

一、稅收(通過開篇實例牽引,學生對稅收已有了一定的認識,可給出稅收的含義,然后解釋)

(一)稅收的含義理解

稅收是國家實現其職能的需要,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預先規定的標準,強制地、無償地征收貨幣或者實物的一種特定分配。(含義的表述不是唯一的)

含義理解(依據上述概念填出關鍵詞,并設置5個實務問題)

實務問題1:稅收的職能怎么理解?稅收與國家有著怎樣的關系?

1.稅收是以(國家)存在為前提的,是國家實現職能的(物質)基礎。(解釋稅收與國家的關系,即國家的產生就需要稅收的產生,將來國家消亡了,稅收也就跟著消亡,稅收與國家相伴而生;稅收具有財政職能、經濟職能及監督經濟活動職能,這也解釋了“國家為什么需要稅收”的問題,也是對“稅”字兌換的進一步理解)

實務問題2:國家憑什么收稅?

2.國家征稅的依據是( )。(政治權力是唯一依據)

實務問題3:納稅人納稅的錢是從哪里來的?

3.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稅收的分配對象是( )。(財政收入通常有稅、費、利、(債);(v+m)構成分配對象)

實務問題4:稅收征收涉及兩方,這兩方是何種關系?

4.在征稅過程中形成一定的( )關系。(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實務問題5:稅收的特征是什么?

5.稅收的形式特征:(這是稅收區別于其他如金融、國債、規費等經濟術語的本質所在,只要具備這三個特征,就一定是稅收,這三個特征中有一個不滿足,都不能稱之為“稅收”)

強制性——憑借政治權力;無償性——不支付任何報酬;固定性——預先規定的標準。

(二)稅收的產生

1.稅收的產生條件

經濟條件:剩余價值產生;政治條件:國家的產生。

2.我國稅收產生的過程(參看教材)

二、稅法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三、稅制

稅收制度的簡稱,是國家各種稅收法令和征收辦法的總稱。稅制既是國家向納稅人征稅的法律依據和稅收工作的規程,又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準則。狹義上指各種稅法法律、稅收條例、實施細則、征收管理辦法等。廣義上包括稅收法律制度,稅收管理體制,稅務機構和人員制度,稅收征收管理制度,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工作制度。

(一)聯系

稅收與稅法緊密聯系,密不可分,相互依賴,不可分割。(如何體現二者間的緊密聯系?采用對對聯的方式來描述,提供上聯:有稅必有法,如何對出下聯呢?啟發:“有”對“無”,“稅”對“法”無法不成稅)

(二)區別

1.表現方式不同:稅法是稅收的法律(表現形式),稅收則是稅法所確定的(具體內容)。

2.體現關系不同:稅法體現的是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稅收體現的是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經濟利益分配)關系。

3.所屬范疇不同:稅法是法律制度,屬于上層建筑范疇;稅收是經濟活動,屬于經濟基礎范疇。

五、稅收法律關系

(一)含義:稅收法律關系是指稅收法律制度所確認和調整的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以及各級政府之間在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稅收法律關系體現為各級征稅與納稅人的利益分配關系。

(二)構成:主體——客體——內容

1.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分為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

2.客體:主體雙方共同指向的標的,客體的具體表現形式為征稅對象。

3.內容: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征稅方權利:稅務管理、稅款征收、稅務檢查、違章處罰。如代位權、稅款追征權等。

征稅方義務:宣傳稅法、輔導稅法、納稅咨詢輔導、出示稅務檢查證等。

納稅方權利:保密權、延期繳納稅款請求權、延期申報請求權、多繳稅款申請退還權等。

納稅方義務:辦理稅務登記的義務、繳納稅款的義務、接受稅務檢查的義務、接受違章處理的義務等。

六、小結

本次課是《中國稅制》課程的開篇之說,幫助學生對《中國稅制》課建立一個全面、初步的認識,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對于整個課程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本節課主要闡釋了稅收、稅法、稅制的含義及相互間的關系。通過本節學習,學生能認識到稅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學生們應樹立法制的意識和觀念,遵紀守法,有了收入就要及時繳稅,絕不偷稅漏稅,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 參 考 文 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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