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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范文1
一、防雷減災技術服務基本情況
(一)組織結構:全省現有市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16個(含青島),機構名稱多為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煙臺、淄博、德州、棗莊、菏澤、濱州為市防雷中心(以公章為準)。多數單位完成了事業法人登記工作(德州、棗莊、萊蕪除外),且均不存在公務員兼任法人代表現象。
縣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105個(含青島),機構名稱除縣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縣防雷中心外,還有縣防雷所、縣防雷檢測(技術)中心、縣氣象科技防雷中心、縣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縣氣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等多種名稱,較不統一規范。全省僅10個縣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完成了事業法人登記,且普遍存在縣局長兼任法人代表現象。
(二)業務運行:主要從事防雷檢測、圖紙審核、竣工驗收、雷災調查鑒定和風險評估等業務,防雷技術服務收費執行《__省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收費標準》(魯價費發[20__]244號)。多數市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實質進入了當地行政審批程序(煙臺、濱州除外),縣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實質進入了當地行政審批程序的占65%。市級技術服務出具的防雷技術評價意見和檢測報告均能及時提交給防雷行政許可部門,以確保及時準確作出許可,縣級的提交率達78%。縣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稅務發票使用財務章與簽訂合同完全一致的達76%,給用戶出具的檢測報告使用省計量認證標識和代碼的達45%。開展技術服務時與用戶簽訂合同或委托書與實際服務次數比例如下表:
圖紙審核
工程驗收
防雷檢測
其他服務
市級
82%
84%
71%
38%
縣級
59%
65%
57%
34%
財務情況:全省15個市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中,僅有6個單位已注冊到獨立基本賬號,其余單位收費多進入企業帳戶(濰坊、臨沂收費進入主管機構帳戶)??h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中注冊到獨立賬戶的占40%,多數為基本帳戶;未注冊到獨立賬戶的單位進行防雷技術服務收費存入氣象主管機構帳戶和企業帳戶各占50%。
(三)存在問題:從上面數據分析得出,市、縣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運行和管理上較不規范,存在一些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防雷減災技術服務主題不明確。我省大部分縣防雷減災服務機構不具有獨立事業法人資格,無從事防雷技術的專業資質,不具備開展防雷圖紙審核、驗收、檢測、鑒定和評估等技術工作的合法主體。
2、防雷減災技術服務體制不規范。由于縣局人員少,服務項目多,部分防雷減災技術服務人員有多重身份,存在既管理又服務收費的現象,政、事、企界面不清、職責不明。據調查,有36%的縣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遭到用戶或政府部門的質疑。
3、在財務管理上同樣存在政、事、企不分的現象。全省僅有10個縣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完成了事業法人登記工作,大部分單位沒有獨立的基本賬戶,服務收費直接進入了主管機構賬戶或企業賬戶。同時普遍存在出具收費發票財務印章與簽訂服務合同用章不一致的現象,引起用戶質疑,影響氣象部門形象。
4、縣級防雷減災技術服務機構普遍沒有辦理計量認證。中國氣象局《關于雷電災害防御有關問題的批復》(中氣函[20__]63號)指出: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規定,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可以不進行計量認證。但我省各市級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均依法取得了計量認證,更加彰顯我省防雷裝置檢測技術服務的嚴肅性。據調查,縣級氣象部門為用戶出具的檢測報告使用市級防雷檢測計量認證標識和代碼的達到45%,普遍存在盜用認證標識和代碼的現象。
5、技術力量薄弱,難以適應防災減災的需求。大部分縣級防雷技術服務人員理論基礎薄弱,與防雷技術服務要求有較大差距。特別是防雷裝置設計圖紙技術審核和竣工驗收等工作,對技術人員要求更高,而
目前一段時期縣級氣象部門難以根本解決防雷專業技術人才缺乏問題。
6、地方政府為了促進發展地方經濟,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對投資建設部門進行政策保護,要求對一些服務性收費減免,甚至要求只服務不收費,導致縣級氣象部門防雷減災技術服務工作開展困難,甚至面臨氣象主管機構與政府部門直接沖突的問題。
7、防雷技術服務覆蓋率(即圖紙審核率、竣工驗收率、常規檢測率)偏低,還有部分縣級圖紙審核率幾乎為零。
二、防雷減災技術服務發展發展方向探索
(一)明確防雷減災技術服務發展定位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共事業,對發展防雷減災技術服務的認識不能僅僅停留在彌補事業經經費不足的層面上,不能把防雷減災技術服務定位為簡單的“創收”,要進行防雷減災技術服務集約發展,就要在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在發展理念和定位上找準位置。要從公共氣象服務的高度認識防雷減災技術服務集約模式的發展,凸顯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社會職能。集約化發展就要實現人員一體化、資金一體化、管理一體化,使其不僅是人力、財資源的整合,更是技術、理念的優化重組。按照政、事、企分開的原則,在成立獨立法人的氣象科技服務事業單位并明確科技服務機構服務主體資格的基礎上,按照獨立法人的氣象科技服務事業單位管理制度,積極探索成立集約化經營和管理的模式,增強全行業氣象服務實體的市場競爭力。
(二)集約發展的必要性
1、中國氣象局《關于加強和規范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氣發〔20__〕213)明確提出:要按照政事企分開的原則,建立、健全各級防雷組織機構,明確防雷行政管理、防雷技術服務和防雷市場經營等三種不同性質機構的工作職責,并嚴格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不得相互交叉。防雷行政管理機構和防雷技術服務機構要實現工作人員分離、銀行賬號分離以及印章分離。同時要求:省級和有條件的地、縣級氣象部門要成立防雷中心或檢測所等具有獨立事業法人資格的防雷技術服務機構,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獨立銀行賬戶;不具備成立獨立事業法人技術服務機構條件的地、縣,由上級具有獨立事業法人資格的防雷技術服務機構在當地設立分支機構,并依法開展各項防雷技術服務。
2、社會發展的需要。起步階段的防雷工作著眼于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社會的高速發展要求我們必須摒棄這種思想,樹立大防雷的概念,國家對防雷工作的定位要求以社會效益為主,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更好地為社會服務,這就要求加快防雷減災技術服務體制改革,集約發展模式更能適合社會的發展,以切實提高自我發展能力,解決目前各自為戰、固步自封的問題。
3、雷電業務發展的需要。當前,防雷減災已經列入氣象基本業務范疇,雷電業務的發展要求提高科技含量,優化配置資源,充分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集約模式發展更能提高防雷技術服務的效率和效益,能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
4、今年以來,計財處、人事處給予大力支持。人事處積極協商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局,先后為各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完成了獨立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申請了機構代碼;計財處多次與財政部駐濟南專員辦協商,已為大多數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開辦了基本帳戶,其余單位正在辦理中。具有獨立法人、獨立帳戶的市級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的規范,具備了市縣集約發展防雷技術服務的基本條件。
三、防雷減災技術服務市縣集約發展實施辦法
鑒于上述原因,我處組織在外省調研、本省試點的基礎上,確定以下防雷減災技術服務市縣集約發展實施辦法。
1、各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防雷中心)注冊登記為獨立事業法人單位,并通過財政部駐__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簡稱“財政專員辦”)批準開立基本銀行賬戶。
2、由市氣象局行文批準成立“__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__縣(市、區)防雷所(或分中心) ”,根據原有防雷中心的注冊名稱,也可稱“__市防雷中心__縣(市、區)防雷所(或分中心)”,下同,取代各縣(市、區)原有防雷中心的防雷技術服務職能,接受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的財務管理、技術管理、技術支持和培訓。
3、已經取得獨立事業法人資格并且申請到獨立銀行賬戶的縣(市、區)防雷中心可以不成立防雷所(或分中心)。
4、由各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為各縣級分支機構掛牌(場所最好與縣氣象局異地),刻章,業務章為“__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__縣(市、區)防雷所”,財務章為“__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__縣(市、區)防雷所財務專用章”。
5、各縣級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業務技術人員由中心統一聘用(各分所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其中至少有2名取得防雷檢測資格證,要熟悉防雷圖紙審核及驗收,鑒定和技術評價等業務,由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考核合格后聘用)。不得聘用縣局負責人和行政審批、執法人員為防雷所工作人員。同時建立完善的人員聘用、培訓、管理制度。
6、各縣級分支機構獨立開展業務工作,接受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的技術監督、檢查和指導,同時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受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的委托,縣氣象局可代為監管防雷所的日常服務質量和財務狀況(由市防雷中心出具委托書)。外部法律責任(法人單位管理、資質管理、賬戶管理、收費許可證管理、稅務管理等)統一由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承擔。
7、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由計財處報財政專員辦批準后,統一在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賬戶下開設各縣級分支機構分賬戶(一般賬戶或專用賬戶);市財務核算中心為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及各縣級分支機構各建立一個賬套,由市財務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和會計核算。
8、各縣級分支機構財務管理工作按照《__省市級雷電防護技術中心各縣級分支機構財務管理辦法》執行(各地市可以在本辦法的基礎上加以補充完善)。
9、各縣級分支機構實行獨立成本核算,自負盈虧。采用“集中管理,分戶核算”的辦法開展集中會計核算。
10、各縣級分支機構的稅費、管理費、房屋租賃費、水電暖等辦公費以及外聘人員的工資等納入本分支機構的運營成本。
11、各縣級分支機構在當地租賃的房屋、辦公設施,使用水電暖、雷電預警預報、氣象信息等資源,要與資源提供單位簽訂租賃協議。
12、各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辦法。例如,要建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防雷減災技術服務市縣集約發展財務管理辦法
1、 為加強市雷電技術防護中心(或市防雷中心)各縣級分支機構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集約化運行方式,進一步規范各縣級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方式,根據中國氣象局《關于印發〈氣象科技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氣發〔20__〕268號)和《關于印發〈氣象科技服務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氣發〔20__〕302號)的有關精神和《__省氣象科技服務財務管理實施辦法(暫行)》(魯氣辦發〔20__〕68 號)和《__省氣象科技服務管理實施辦法(暫行)》(魯氣辦發〔20__〕127號)具體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各市雷電技術防護中心及各縣級分支機構。
3、堅持各縣級分支機構預算管理體制不變、單位理財機制不變和財務管理內部法律責任不變的原則。各縣 級分支機構的日常財務工作由市雷電技術防護中心委托所在縣氣象局代為監管,外部法律責任(法人單位管理、資質管理、賬戶管理、收費許可證管理、稅務管理等)統一由市雷電技術防護中心承擔。
4、采用“集中管理,分戶核算”辦法開展集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權和會計核算權相分離。所有縣級分支機構經濟業務要全部納入市財務核算中心統一核算和管理。會計核算業務以外的財務管理事項仍由各縣級分支機構辦理。
5、各縣級分支機構應配備兼職報賬員1名,兼職報賬員必須由本單位在職人員擔任,可由各縣局現有財務報賬員兼任。
6、收入管理:各縣級分支機構統一在市雷電技術防護中心賬戶下開設分賬戶(一般賬戶或專用賬戶,僅限防雷技術服務使用),由市財務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各縣級分支機構應將防雷技術服務收入及時交存到銀行賬戶,最遲不得超過3日,嚴禁截留、坐收坐支。其它經營性收入不得存入該賬戶。
7、銀行賬戶支出流程:對數額千元以上的款項支出,必須由各縣級分支機構負責人報所在地監管負責人批準,通過辦公網(特殊情況電話通知)先行報送市財務核算中心,經核實無誤,按照規定報市局有關監管領導同意后才能支出。
8、原始憑證審簽流程:各縣級分支機構必須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具體流程:各縣級分支機構發生經濟業務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簽字報賬員稽核縣級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核批準所在縣監管負責人審批報賬員定期匯總結報市財務核算中心審定數額千元以上的支出由市局監管領導簽批(各市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有所調整)。
9、市財務核算中心負責各縣級分支機構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各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等資料。
10、各縣級分支機構報賬員負責按照規定將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原始憑證(收費票據和支出票據)送交市財務核算中心和監管領導審定、簽批。
11、各縣級分支機構出納應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辦理現金收付及銀行結算業務,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向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12、發票管理:市財務核算中心負責收費發票的統一管理。由市財務核算中心主管會計負責到稅務機關為各縣級分支機構辦理稅控機(或稅控器),各縣級分支機構要嚴格按照稅控機操作規程出據發票,不得使用其它發票。在收費過程中,不管客戶是否要求開據發票,均應開據收費發票。
13、稅收管理:各縣級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營業稅等稅種由市財務核算中心統一計繳,期末按各分支機構收入額分擔。凡本年度收支有結余或其他情況被稅務機關征收所得稅的按其應承擔的份額承擔。
14、科技服務報表上報:各縣級分支機構的收入支出按月計入所在縣(市、區)氣象科技服務報表,不得重復統計。
15、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若與國家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相沖突的從其規定。
五、推進防雷集約發展的實施步驟
以上兩個辦法已經過省局辦公會研究審定,原則性通過。下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將召開全省市縣集約發展防雷技術服務工作研討會,各市分管副局長、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主任參加。深入研討兩個辦法的有關細節問題,再進一步完善有關內容。
2、根據研討情況,進一步修改管理辦法后,以省局文件下發執行,分步實施。
科技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范文2
《認定辦法》提出,申請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集群的建設與發展規劃應具有科學性、前瞻性和可實施性。規劃的主導產業市場前景廣闊,主導產業在細分領域處于國內領先地位。二是集群所在地政府(原則上為地級市政府)制定了促進集群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了政府引導下的集群產業鏈協同機制,設立了試點工作管理機構。三是集群產業鏈企業、研發和服務機構相對集聚,建立了產業或技術聯盟;骨干企業應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創新型(試點)企業,具有核心知識產權的品牌產品,參與了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制定;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與骨干企業形成了生產配套或協作關系。四是擁有與集群產業鏈相關聯的研發設計、創業孵化、技術交易、投融資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機構,以及科研院所和教育培訓等機構,其功能、能力符合集群產業的戰略發展需求。
根據《認定辦法》,科技部每年組織專家考察和評審。通過評審的,認定為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試點期為3年??萍疾控撠熂涸圏c工作管理,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承擔試點的申報受理、組織認定和工作推進,申報通知并按照《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試點工作評價。
同時的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包括3個一級指標、12個二級指標、24個三級指標,其中一級指標從創新環境、主導產業、服務體系3個方面對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進行考察。
科技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黑龍江省;創新基金;問題;對策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主要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我省于2006年設立了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新基金充分發揮了財政資金作用,為引導社會資金和創新資源支持企業發展,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出了突出貢獻。
一、創新基金發展現狀
近年來,國家創新基金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支持方式、強化管理體系,為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發揮了良好的示范和引導作用。截止2012年底,國家創新基金累計投入220.9億元支持了近4萬個中小企業項目。在國家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指導下,我省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累計獲得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立項支持的項目911項,資金總額5.39億元。通過國家創新基金與省創新資金的有力結合,我省科技資源的配置得到合理的優化與整合,一批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的技術成果得到應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得到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環境得到有效改善,有力促進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二、我省創新基金主要做法
(一)加強宣傳組織,嚴格項目管理
與省財政廳建立會商工作機制,達成共識,合力推進。發揮地市、科技園區作用通過培訓會和利用電話、網絡、媒體等向企業方泛宣傳。出臺了創新資金管理辦法,從支持范圍、申報條件、扶持方式、監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了創新基金管理權力運行制度,使創新基金管理工作更加規范、透明。
(二)成立服務機構,做好咨詢把關
成立了創新基金服務中心,專職負責我省國家和省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受理和輔助管理工作,從項目的挖掘、申報、論證、推薦到項目的監理、驗收等,都有專人負責,向企業講解國家政策、申報辦法、申報流程和網絡工作系統使用等,對項目申報、實施過程遇到的問題,及時提供幫助、給予解決,確保項目申報質量和按期實施。
(三)科技金融結合,轉變支持方式
把科技金融與創新創業大賽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以賽代評,積極組織大賽參賽企業與金融、投資機構對接,對通過大賽獲得貸款融資的企業和大賽優勝企業,省創新資金以貸款貼息方式給予優先支持,有力地促進了創新基金工作的開展。
三、我省創新基金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運作模式存在缺陷,易滋生投機行為
隨著項目申報數量逐年增多,企業為申報成功會利用信息不對稱提高自身項目指標,管理單位對企業項目很少進行實地考察,缺少了對企業的直觀感受,使一些技術創新性不高的項目獲得立項,挫傷了其他企業申報的積極性,同時也影響驗收合格率。
(二)資助額度較低,企業申報熱情不足
單個項目平均支持強度多年沒有增加,對眾多企業旺盛的資金需求而言,無異于杯水車薪,這些資金在一些高科技企業里可能都不夠買一臺較先進的機械設備。位于哈爾濱、大慶等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市,易于獲取申報信息,對申報創新基金的熱情較高。欠發達地市和邊遠區縣,對創新基金的認知不足,制約了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三)支持方式單一,資金規模偏少
我省創新資金多年來一直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持企業,近年來又改為貸款貼息方式支持,支持方式單一,不利于企業尤其是初創期小微企業發展。我省創新資金多年保持2000萬元沒變,預算明顯不足,簡單的貼息補助方式不適應初創期小企業創新發展需要。
(四)引導作用不明顯,企業融資依然困難
我省創新資金由無償資助向貸款貼息轉變,貼息門檻過高,且創新基金引入的金融機構還是以商業銀行為主,對于風險較大的初創性項目一般很難獲得商業銀行的放貸,投資擔保機構也很少介入,企業仍面臨著資金短缺的沉重壓力。
四、我省創新基金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欠發達地區的創新基金宣傳輔導
通過新聞媒體等不斷擴大創新基金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知名度。以欠發達地區為工作重點,舉辦創新基金培訓班或深入走訪企業,宣講企業技術創新優惠政策,并對企業進行項目申報、項目管理等方面的培訓。積極發揮中介作為政府與企業間的溝通橋梁作用,使更多的企業關注創新基金,提高申報項目的積極性。
(二)加大創新基金財政投入和擴大資助覆蓋面
構建省、市、區、中介、專家多層次的創新基金服務工作體系,根據當地財政狀況因地制宜設立數額適當的地方創新基金,發揮自身優勢,調動支持技術創新的積極性。通過廣開基金源頭和加大資金注入,進一步擴大創新基金資助覆蓋面,提升單個項目資助力度,以支持科技進步、技術創新及技術產業化。
(三)優化創新基金運作模式,加強檢查和跟蹤
委托專業服務機構或地方科技主管部門考察企業申報材料內容是否屬實,如果有夸大作弊之嫌不予立項,一定時期內也不再受理該企業的項目申報。對種子期企業以無償資助為主,對于初創期企業無償資助、貸款貼息、股權投資多方式并用,對于成長期企業重點以貸款貼息、股權投資方式支持,探索采取先立項后補助支持方式。對立項項目加強中期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提高項目驗收合格率。對驗收合格的項目鼓勵科技服務機構加強跟蹤服務。
(四)發揮基金引導作用,促進多元融資和服務
以創新基金為抓手,制定積極的社會資本引入政策,加強財政支持及稅收優惠,進一步健全風險投資機制,有效吸引商業銀行、風險投資、天使投資、信用擔保等社會資本投入,形成高效率的多元科技投融資體系。大力扶持生產力促進中心、創業中心等科技服務機構,加強中介結構能力建設,拓展服務范圍,確保服務質量。
科技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范文4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在原國家科技攻關計劃基礎上,設立國家科技支撐計劃(以下簡稱“支撐計劃”)。為實現支撐計劃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根據《關于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見》、《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支撐計劃是面向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重點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的國家科技計劃。支撐計劃主要落實《綱要》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的任務,以重大公益技術及產業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為重點,結合重大工程建設和重大裝備開發,加強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解決涉及全局性、跨行業、跨地區的重大技術問題,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技術,突破瓶頸制約,提升產業競爭力,為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供支撐。
第三條科學技術部(以下簡稱“科技部”)會同財政部制定支撐計劃管理辦法??萍疾控撠熤斡媱澋慕M織實施。
第四條支撐計劃的管理原則:
(一)需求牽引,突出重點。支撐計劃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重點支持對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國家安全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公益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
(二)突出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促進產學研結合。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之間的合作創新,支撐計劃中有明確產品目標導向和產業化前景的項目,必須由企業牽頭或有企業參與。
(三)統籌協調,聯合推進。充分發揮部門、行業、地方、企業、專家和科技服務機構等各方面的作用,實行整體協調、資源集成、平等協作、聯合推進的機制,以項目帶動人才、基地建設。
(四)權責明確,規范管理。實行各方面權責明確、各負其責,決策、咨詢、實施、監督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
第五條關鍵技術是指在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完善或延伸產業鏈、培育新興產業等方面起決定性作用的技術。共性技術是指在產業領域、不同行業或不同區域能夠廣泛共享應用,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普遍推動作用的技術。公益技術是指基本不具備明確的市場競爭屬性,主要服務于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和環境改善等公共利益的技術。
第六條支撐計劃管理包括需求征集、項目凝煉、綜合咨詢、立項決策、可行性論證、項目批復、實施與過程管理、驗收與績效考評等環節。
第七條支撐計劃設項目和課題兩個層次,項目由若干課題構成。項目采取有限目標、分類指導、滾動立項、分年度實施的管理方式,實施周期為三至五年。
第八條支撐計劃由中央財政專項撥款支持。加強對經費的監督檢查,計劃經費單獨核算,??顚S?。
第二章組織
第九條支撐計劃的組織實施單位包括科技部、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專家及科技服務機構接受委托,參與有關咨詢或服務工作。
第十條科技部對支撐計劃實施的總體效果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支撐計劃的總體設計和發展戰略研究,制定支撐計劃發展綱要;
(二)制定有關管理辦法;
(三)建立備選項目庫,審定項目立項建議,擇優確定項目組織單位,組織項目可行性論證,批復立項;
(四)編制年度計劃;
(五)指導并督促支撐計劃的實施,組織項目中期評估,協調并處理項目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項目評估驗收和績效考評;
(七)匯總登記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按規定加強管理。
第十一條項目組織單位為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有關地方科技廳(委、局)和其他具備組織協調能力的單位,對項目目標的完成及實施效果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要求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負責項目的任務分解,組織課題招投標及評估評審,擇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和項目最終技術或產品集成的負責單位,簽訂課題任務書;
(三)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匹配經費及其它配套條件;
(四)組織項目及課題的實施,監督、檢查課題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按要求匯總、報告項目年度執行情況及有關信息報表,協調并處理項目、課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五)組織課題驗收,對課題進行績效考評,按要求準備項目驗收的有關文件資料,并提出項目驗收申請;
(六)按要求進行成果登記并對項目所形成的成果資料(包括技術報告、論文、數據、評價報告等)進行歸檔,推動支撐計劃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和應用、轉化,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加強管理,保護各方權益。
第十二條課題承擔單位為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對課題任務的完成及實施效果負責,主要職責是:
(一)按要求編寫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課題任務書;
(二)按照簽訂的課題任務書所確定的各項任務,組織研究隊伍,落實配套條件,完成課題預定的目標。相關課題承擔單位負責按課題任務書要求對最終技術或產品集成;
(三)按規定管理課題經費;
(四)按要求編報課題年度執行情況和有關信息報表,及時報告課題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交課題驗收的全部文件資料;
(五)在課題實施前與各參與單位簽訂協議,明確對課題執行中產生的知識產權及成果轉化權屬,按照有關政策法規,保護各方權益。
第十三條建立支撐計劃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技術、經濟、管理、財務、法律、企業等各方面戰略專家的作用,對支撐計劃宏觀戰略及發展的重大事項和決策提供戰略咨詢。
第十四條在國家科技計劃專家庫中,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聘請具有良好信譽的專家參與支撐計劃的項目立項、監督驗收、經費預算和績效考評等有關評估咨詢工作,專家對評估咨詢結果的公正性、科學性負責。建立和完善專家遴選、回避、考評制度。有下列情形的專家,應當回避:
(一)課題承擔單位是專家所在工作單位;
(二)被咨詢單位與專家所在單位有利益關系;
(三)在兩年內與被咨詢單位有合作成果;
(四)與課題負責人或主要研究人員在研究生或博士后階段存在師生關系;
(五)與課題負責人或課題主要研究人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
(六)與課題承擔單位或被咨詢對象有其它可能影響公正的關系。
第十五條科技服務機構接受委托開展專利查新、招投標、評估、過程管理等工作,對服務質量及工作結果的公正性負責。從事評估、招投標等活動的科技服務機構,須按照《科技評估、科技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資格認定暫行辦法》進行資格認定。
第三章立項
第十六條支撐計劃項目根據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為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按項目、課題兩個層次組織實施。
重大項目主要支持解決重大經濟社會問題、形成重大戰略產品、支撐國家重大工程建設或重大裝備開發,以及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等符合國家戰略需求的,對經濟社會發展帶動作用大、影響度高,需要在國家層面協調推動的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項目。
重點項目主要支持著眼于公益技術和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突破,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問題,具有較強應用前景的項目;支持服務于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提升區域創新能力,支撐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區域性重大工程建設的項目。
第十七條科技部根據國家目標及戰略重點,公開征集科技需求與項目建議。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地方科技廳(委、局)、行業性大型企業集團、支柱產業的行業協會等單位,根據支撐計劃定位和支持重點,匯總提出科技需求及項目建議,正式行文同時通過科技部門戶網站上報。科技部對征集的需求及項目建議進行初審,列入支撐計劃備選項目庫。同時,科技部在支撐計劃網站上開設固定的科技需求和項目建議征集渠道,向社會廣泛征集科技需求。
第十八條提出的科技需求和項目建議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為實施國家重大工程建設、重大裝備開發,以及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所必需的重大關鍵技術;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問題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公益技術等;
(二)項目目標明確具體,技術指標可考核,三到五年能夠完成,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或相關技術標準;
(三)完成后能夠直接投入應用或具有較強應用前景。企業提供的科技需求,在完成時本企業能夠直接應用或進行成果轉化;部門、地方提出的科技需求,部門、地方能夠提供成果應用及轉化的資金、政策等相關條件;
(四)項目前期基礎條件較好,組織保障到位,能夠帶動人才、基地發展,實施機制合理,產學研結合;
(五)根據項目的目標、任務提出項目概算建議。
第十九條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地方科技廳(委、局),以及行業協會在征集、匯總企業科技需求時,不得漏報、拒報符合支撐計劃條件的企業科技需求。
第二十條科技部根據《綱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對備選項目進行篩選、凝練、整合,組織專家對項目建議進行綜合咨詢。結合項目所屬行業、實施地點、成果應用等特點,確定立項項目和項目組織單位。
第二十一條項目組織單位組織可行性研究,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項目具體目標、任務分解及課題承擔單位選擇方式建議、項目實施運行機制等。任務分解及課題設立要避免重復、分散;對于具有產品目標和產業化前景的課題,應由企業牽頭或必須有企業參與,建立產學研結合的實施機制。
第二十二條企業承擔或參與項目和課題的條件:
(一)屬行業龍頭企業、企業集團或企業聯盟、轉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
(二)企業技術需求與項目和課題的目標一致;
(三)企業在相關任務領域具有領先的創新能力和技術基礎;
(四)企業承擔的任務,在完成時有能力在本企業進行應用和轉化;
(五)有穩定的研發投入、常設企業技術開發機構或穩定的科研隊伍和人才,能夠為項目或課題實施提供任務書確定的資金及其它條件;
(六)通過項目或課題的實施,能夠與其他企業和大學、科研機構建立緊密的技術創新聯盟與知識產權聯盟,能將項目或課題成果進行技術轉讓或服務,促進全行業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提高。
第二十三條科技部通過評審、評估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
第二十四條項目組織單位根據論證意見,按照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委托,或者按《科技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通過招投標確定課題承擔單位及集成單位,項目組織單位系統外的單位承擔項目任務的財政資金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0%。項目組織單位組織課題論證,將根據論證意見完善后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論證后的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計劃報科技部。
第二十五條科技部審核批復項目立項。項目組織單位根據批復意見,與課題承擔單位簽訂課題任務書,經科技部審定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科技部對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國家利益的項目,做好定密保密工作;項目組織單位與課題承擔單位簽訂科技保密協議并監督實施。
第二十七條支撐計劃根據項目和課題的特性,以及承擔單位的性質,實行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償還性資助、風險投資等不同支持方式和實施機制。
(一)具有明確產品導向并能形成產業化規模,或者具有產業化前景的項目和課題,根據項目和課題的不同特點,主要由企業和轉制院所牽頭承擔,產學研聯合實施。其中,由企業牽頭承擔的項目和課題,以企業投入為主,企業資金投入不低于總預算的50%;財政資金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償還性資助、風險投資等方式支持,形成多主體聯合投入及統一管理的機制。無償資助限于支持產業化前階段的技術研究與開發任務。
(二)共性技術研究開發與推廣應用項目和課題,主要由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牽頭承擔,積極吸納企業參與,財政資金予以積極支持和引導,并調動社會各方面資金,實現多元化投入。
(三)公益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示范項目和課題,以無償資助為主。
第二十八條建立支撐計劃應急反應機制。對影響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突發性事件,如果具有緊迫的、重大的科技需求,科技部可商有關部門、地方直接論證立項,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項目、課題的可行性研究應將專利查新作為重要內容,并提交相關知識產權現狀、預期知識產權可行性和水平等分析報告,把自主知識產權的獲取作為項目、課題的重要考核目標之一。
第三十條支撐計劃把形成技術標準作為重要目標之一,優先支持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國家安全具有重要影響和保障作用的,對能夠形成跨行業、跨領域的綜合性公益性技術標準、產業共性技術標準、前沿交叉領域的技術標準等重要技術標準提供技術支撐的項目。含有技術標準研究的項目,在立項時要對相關技術標準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和說明,并將形成技術標準研究成果作為項目、課題的重要考核目標之一。
第三十一條支撐計劃把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作為項目論證和考核的重要指標。優先支持國家研究實驗基地、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基地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承擔支撐計劃任務;優先支持形成面向企業開放和共享的公共科技資源有效利用的機制;鼓勵通過支撐計劃項目的實施帶動國家科技創新及產業化基地的形成和發展。
第三十二條積極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在遵守國家保密規定的前提下,對項目、課題的立項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第三十三條嚴禁同一項目、課題在不同的國家科技計劃中重復申報立項。對于重復申報和課題申請單位弄虛作假、偽造申請材料或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其申請立項資格,申報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五年內不得承擔支撐計劃項目和課題。
第四章實施與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項目組織單位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按照項目批復要求和課題任務書,檢查、督促并落實項目、課題的相關配套條件,確保項目、課題按計劃執行。
第三十五條支撐計劃項目實行年度報告制度。課題承擔單位按要求編制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報有關信息報表,項目組織單位匯總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報科技部;執行期在當年度不足三個月的項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報。
第三十六條加強對項目、課題實施的監督和評估。實施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中期評估。科技部負責組織對項目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項目組織單位負責對課題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積極引入第三方科技服務機構對項目或課題執行情況、組織管理、配套條件落實、經費管理、預期前景等進行獨立的評估監督。評估意見作為項目、課題調整或撤銷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七條項目或課題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的,應及時調整或撤銷:
(一)市場、技術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造成項目原定目標及技術路線需要修改;
(二)匹配的自籌資金或其它條件不能落實,影響項目或課題正常實施;
(三)項目或課題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繼續實施;
(四)技術引進、國際合作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研究工作無法進行;
(五)項目或課題的技術骨干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研究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六)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進行。
第三十八條需要調整或撤銷的項目或課題,由項目組織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科技部核準后執行。必要時,科技部可根據實施情況、評估意見等直接進行調整。
第三十九條支撐計劃撤銷的項目、課題,項目組織單位應當對已開展工作、經費使用、已購置設備儀器、階段性成果、知識產權等情況做出書面報告,同時報科技部核查備案。
第四十條對不按時上報年度報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監督檢查的項目和課題,采取緩撥、減撥、停撥經費等措施,要求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項目或課題,視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追回已撥付經費、取消其參與支撐計劃活動資格等處理。
第四十一條課題承擔單位或課題負責人弄虛作假、剽竊他人科技成果,一經查出,撤銷立項,追回已撥付課題經費,并向社會公開,五年內不得承擔或參與支撐計劃。違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科技服務機構在接受委托承擔項目、課題的專利查新、招投標、評估、檢查、績效考評等工作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追回工作經費,取消其參與支撐計劃的資格。
第四十三條加強信用管理,對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及課題責任人、專家、科技服務機構等在實施支撐計劃中的信用情況進行客觀記錄,并作為其參與國家科技計劃活動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驗收及績效考評
第四十四條支撐計劃項目應在規定執行期結束后三個月內組織驗收,包括課題驗收和項目驗收兩個階段。課題驗收由課題承擔單位向項目組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項目組織單位應在接到申請一個月內組織課題驗收。項目驗收由項目組織單位在課題驗收完成90%以上后,向科技部提出申請,科技部組織驗收。
第四十五條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在執行期結束后三個月仍未提出驗收申請的,科技部將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項目、課題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應提前三個月申請延期,經科技部批準后按新方案執行;如未能批準,項目、課題仍需按原定期限進行驗收。
第四十六條驗收形式主要包括:會議審查驗收,網上(通信)評審驗收,實地考核驗收,功能演示驗收等。根據項目、課題的特點和驗收需要,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也可聯合多種方式進行驗收。
第四十七條驗收工作可采取組織專家組或委托經科技部認可、具有相應資質的科技服務機構進行。驗收專家組一般由9—13名專家組成,從科技計劃專家庫的相同及相關領域中隨機選取。
第四十八條驗收專家在審閱資料、聽取匯報、實地考核、觀看演示、提問質詢的基礎上,獨立提出意見,經專家組詳盡討論或專家組長歸納匯總,形成驗收結論意見,并在結論意見中提出成果或產品今后的應用推廣建議。
第四十九條支撐計劃項目和課題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不通過驗收。
(一)項目、課題計劃目標和任務已按照考核目標要求完成,經費使用合理,為通過驗收。
(二)凡具有下列情況的,為不通過驗收:
1.項目、課題目標任務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
3.未經申請或批準,課題承擔單位、課題負責人、考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等發生變更;
4.超過項目批復或課題任務書規定的執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說明;
5.經費使用存在嚴重問題。
第五十條因提供文件資料不詳、難以判斷等導致驗收意見爭議較大,或項目、課題的成果資料未按要求進行歸檔和整理,或研究過程及結果等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為需要復議。需要復議的項目、課題,應在首次驗收后的半年內,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出改進或補充材料,再次提出驗收申請。若未再提出申請或未按要求進行改進或補充材料,視同不通過驗收。
第五十一條課題驗收結論由項目組織單位書面通知課題承擔單位;項目驗收結論由科技部書面通知項目組織單位,除有保密要求外,向社會公示。
第五十二條未通過驗收的項目和課題,科技部將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其中,因違反有關政策法規和科技計劃管理制度未通過驗收的,取消其五年內承擔支撐計劃項目、課題的資格。
第五十三條支撐計劃實行績效考評制度,重大項目要進行中期績效考評??冃Э荚u可與驗收、中期評估工作結合,同步進行。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以后確定立項、選擇承擔單位、確定預算、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五十四條績效考評分級組織實施,科技部負責項目的績效考評,項目組織單位負責課題的績效考評。績效考評的具體工作可組織專家組或委托科技服務機構進行。
第五十五條探索建立對項目和課題成果的后評價機制。在項目和課題驗收一年后,對其成果應用狀況和效益進行綜合評價。
第六章知識產權與成果
第五十六條加強支撐計劃成果和知識產權的管理與保護。支撐計劃取得的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登記和管理。涉及國家秘密的,執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項目、課題形成的知識產權,其歸屬和管理按照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加強知識產權的產生、管理和保護工作。
第五十七條鼓勵支撐計劃成果的轉讓和轉化。課題任務書中應包括成果轉化和應用方案,明確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促進成果轉化的責任和義務。成果轉讓和轉化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及相應權益等問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國家科研計劃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管理的若干規定》和科技部《關于加強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執行。對具有重大推廣意義的成果,通過協調、利用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等方式,給予繼續支持。
第五十八條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在項目和課題啟動實施前,應與各參與單位約定成果和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不得有惡意壟斷成果和知識產權等行為。如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違反成果和知識產權權益分配約定,在五年內不得參與支撐計劃。
科技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 青島技術交易市場、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機構、技術經紀人才
[中圖分類號] F06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1-0037(2015)11-56-3
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Qingdao Technology Transaction Market
Sun Jinmei Zhang Xia Han Zhengwu
(Qindao College,Qingdao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Qingdao Shandong 266106)
Abstract:Qingdao municipal government actively responded to the call of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market,and improvement of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mechanism proposed by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entralCommittee of the CPC, trying to build a Qingdao technology transaction market based on Qingdao,serving Shandong,facing the whole country and linking to the world. In these two years,by market promoting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and market reform and striving to the exploration of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new mechanism, the overall framework of Qingdao technology transaction market with one hall,one network,one school and one fund is built,and the technology market service system including government,industry associations,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service organizations,technology brokers is formed. The national sea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center and the first national sea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fund are also established. The new technology transaction mechanisms were innovated,such as TMC,technology transactions listing,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auction and thethird party standardization evaluation. Themass entrepreneurshipnew model, such as“China Partner Program”, and the new training model of technical brokers are explored.
Keywords:Qingdao technology transaction market;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Technology transfer mechanism;Technical brokers
青島市積極響應十八屆三中全會“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的要求,秉承“市場配置技術資源,利益驅動創新創業”的核心理念,由青島市科技局和青島國家高新區管委聯合共建青島技術交易市場,2013年10月28日正式投入運行。過去兩年,青島技術交易市場立足青島、服務山東、面向全國、鏈接世界,緊緊圍繞“建體系、出政策、搭平臺、組隊伍、促改革”開展多項工作,獲得了快速地成長,取得了一系列的發展和創新。2014年10月,科技部批復青島市建設國家海洋技術轉移中心,標志著青島市成為國家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的核心區,也是促進創新、服務創業、助力創客的重要基地。
1 青島技術交易市場建設情況
1.1 建立四位一體的技術市場服務體系
“四位”指的是政府、行業協會、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和技術經紀人?!八奈弧毕⑾⑾嚓P,其中技術經紀人的業績與其簽約的技術轉移機構的發展緊密相關;科技中介的市場盈利能力是考核行業的重要指標;行業的年度考核結果與政府的補助政策緊密掛鉤。依靠“四位”協同創新發展,青島市技術交易市場有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達到14家,市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90余家,市級技術合同服務點17家,各類技術經紀人才500余人。
1.2 建成“一廳一網一校一基金”的青島技術交易市場總體架構
“一廳”是指位于青島國家高新區的技術交易服務大廳,服務面積近2 000平方米[1]。設有技術合同交易、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對接、科技成果展示、科技金融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創新創業人才服務、科技沙龍服務區版塊。目前已做到“天天有活動、周周有主題、月月有專場”。
“一網”是指藍海技術交易網,其是面向全國的技術交易第四方服務平臺。藍海網主要為供、需、中介三方提供展示管理專屬空間,實現成果、需求、政策等便捷,在線活動,掛牌交易和標準化評價等。截至2015年6月,藍海網集高??蒲性核鶎<? 827人,高校院所52所,中介機構92家。科技成果185 979項,科技成果掛牌3 254項,需求掛牌1 051項,政策法規105條。
“一?!笔侵盖鄭u藍色科技技術轉移培訓學校,是國內首個專業的技術轉移培訓學校,面向企業、高校院所、政府、技術轉移機構、投資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咨詢機構等從業人員,開設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技術專員、科技標準化評價(科技評估師)、知識產權管理等多項培訓課程,截至目前累計培訓各類技術轉移人才超過500人。學校大大提升了技術轉移服務水平,活躍技術交易市場,
“一基金”是指青島市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是全國第一個專項用于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的基金。通過以做市商的模式,引導技術轉移機構由傳統的咨詢中介服務向資本運作轉型,引導風險投資基金由投資處于發展中后期的企業向初創企業轉型。2015年3月,青島市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攜青島市海爾賽富、高創清控等9支天使基金入駐青島技術交易市場?;鹨幠?9 055萬元,吸引社會資本68 135萬元。
2 青島技術交易市場創新橫式探析
青島技術交易人勇于創新,積極探索,短短兩年時間就在開發技術轉移新思維、發展技術交易新模式、活躍技術交易市場等方面取得顯著發展,其中不乏創新亮點。
2.1 科技成果掛牌交易
為了解決技術交易中信息高度不對稱、產權不清晰、商業模式不明確的問題,2014年6月,青島技術交易市場推出國內首個科技成果掛牌交易規則,規定成果掛牌前應由推薦機構進行確權、技術評估和市場分析等工作,確保掛牌項目知識產權明晰、技術成熟度高、有較高的商業價值和市場前景。該規則讓創新能夠被賦予價值,將極大促進科技成果產品化、商品化、資本化和證券化的進程,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截至2015年6月,已掛牌933項,已成交105項,成交額達12 054.81萬元
2.2 科技成果拍賣
2014年起,青島技術交易市場與專業拍賣公司合作建立科技成果拍賣平臺,探索科技成果拍賣制度,充分發揮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和技術經紀人的作用,實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技術轉移中介服務、成果拍賣平臺和政府引導政策等多元素碰撞、整合,探索科技成果交易的多元化商業模式[2]。2014年2月14日,首次嘗試科技成果拍賣,共有9項科技成果最終確定參加拍賣,涉及新材料、化工和農產品加工等多個領域,最終成交4項,成交總額1 050萬元[3-4]。
2.3 科技成果標準化評價
2009年被國家科技部確定為首批科技成果評價試點城市以來,青島市建成了政府、行業、中介機構三層架構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形成了科學規范、客觀公正、職責明確、自律發展的運行機制,完成科技成果評價1 134項,占全國評價數量的60%。2014年在科技部《關于開展二期科技成果評價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中,青島市成為計劃單列市中唯一進入科技成果標準化評價試點的城市,正積極積極探索建立市場導向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建立符合市場規律和科技自身發展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
2.4 主協調人模式
主協調人(The main coordinator)模式是指技術中介之間業務協作和利益分配的機制,簡稱TMC模式,是由青島市技術經紀人自發修訂的,針對科技中介機構小散弱和中介服務“跑單”現象而制定的。通常為達成目標,技術交易委托人會同時與多家科技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最終率先完成的中介機構將獨享中介費,即“勝者全得”,其他中介機構雖然付出很大努力也一無所獲。然而在TMC模式下,同一委托業務,委托人會指定一家中介機構為“主協調人”,由其協調其他簽約中介機構共同開展業務協作,共享必要資源和進度信息。最終分配中介費時,做成業務的中介機構獲大頭,其余在主協調人和做出有效工作的各中介機構之間再分配。
2.5 “中國合伙人”計劃
如何挖掘高校師生的創新思維,整合他們的創業資源,構建創業必備的基礎要素,青島技術交易市場推出“中國合伙人”計劃,其是指由教師提供技術項目,相關專業學生提供輔助科研、市場開發等活動,咨詢服務機構提供咨詢服務,組成以學生為主體的創業活動。2015年4月青島技術交易市場在青島科技大學推出“中國合伙人”計劃的首場活動,6位教師在項目現場與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簽約,并招募了一批學生技術經紀人。他們在整個計劃中將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不僅要面向全校學生召集科研創意,進行分析整合后尋求技術解決方案,并對接教師尋找項目研發指導,而且還要與相關咨詢服務機構一起到企業挖掘技術需求、提供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
3 青島技術交易市場發展后盾
歷數青島技術交易市場的成長歷程和創新發展,不難看出青島市政府在其中發揮著重要的后盾支持作用,但絕不是主角。青島技術交易市場在設立之初,就確定了“市場配置科技資源、利益驅動創新創業”的核心理念,理清了政府與市場之間關系,即政府搭臺、市場唱戲、技術交易供、需、中介三方當主角。
3.1 簡政放權,搭建市場化公共服務平臺
青島市政府建立涵蓋交易、交流、服務、融資等綜合功能的青島技術交易市場。技術交易服務大廳舉辦各類技術轉移促進活動800多場,參加機構1 000家次,參加人數1萬多人次。“一廳一網”公共服務平臺在繁榮技術市場,引領技術市場變革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基石作用。
3.2 出臺政策,激發技術市場主體活力
為加快推進技術市場體系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政府緊隨技術交易市場發展步伐,出臺了一系列的管理、考核和激勵之策,大大激發了技術市場的主體活力。例如出臺《青島市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達到企業需求能滿足、院所成果能轉化、中介服務能到位、市場繁榮能發展的目標。出臺《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評定和管理辦法》和《青島市科學技術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全面開展科技中介機構和技術經紀人培訓、認定、考核和獎勵[5]。
4 結語
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發展契機,以“讓技術轉移不再小眾、讓技術交易規則明確、讓技術創新市場成功”為發展目標,青島技術交易市場將繼續推進TMC模式等服務協作的撮合交易方式;完善掛牌、拍賣等供給導向的集中公開交易方式;探索需求導向的技術資本化交易模式;倡導全民參與創新創業和技術轉移的理念;推進與國內外政府、機構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合作,實現建設國家級技術專業服務機構10家、市級技術專業服務機構100家、技術經紀人1 000人的“十百千”工程?;仡櫱鄭u技術交易市場發展,2013年“從無到有”構建了技術市場服務體系;2014年“從有到全”培育技術經紀人隊伍;2015年“從全到優”提升技術轉移服務品質。展望未來,2016年將“從優到法”地方立法宣傳技術轉移;2017年“從法到久”完善青島科技服務模式。
參考文獻:
[1] 青島技術市場.激發主體活力促創新[N].經濟日報,2015-6-1.
[2] 青島市科技局.青島技術交易市場探索科技成果拍賣制度[J].硅谷,2014(5).
[3] 青島科技成果拍賣會.廢棄混凝土應用技術拍出520萬[J].商品混凝土,2014(11):25.
科技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范文6
一、宿遷市施行“科技創新券”的具體做法
2012年9月,宿遷市學習借鑒國外的先進做法,針對本市企業創新資金缺乏、創新能力不足的現實,專門設計發行了一種“有價證券”――“科技創新券”,由政府向企業發放,企業可用創新券向高校科研院所購買科研服務或購置研發設備,高??蒲性核蚱髽I持創新券到財政部門兌現。同時頒發的《宿遷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對“創新券”的操作管理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要求創新券制度與實施產業政策、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促進全社會研發投入快速增長相結合,創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擇優支持、科學管理、公開透明、??顚S玫脑瓌t。
為了加強對創新券發放工作的領導,宿遷市政府設立了市創新券管理委員會,作為開展此項工作的管理機構。管理委員會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市科技局主要負責人,市財政局、發改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及各縣(區)、開發區(園區、新城)分管負責人組成,負責創新券的政策制定、組織領導、監督審批,研究確定創新券實施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同時,設立市創新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為市創新券管理委員會辦事機構和全市創新券的扎口管理部門,設在市科技局,負責管理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創新券的設計和運行監管,會同各相關部門研究確定創新券年度工作計劃及支持重點,擬訂和完善創新券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完成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各項工作。此外,管理委員會還成立市創新券營運管理中心,掛靠在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在管委會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創新券日常營運和管理,具體辦理創新券的申請、發放、兌現材料受理及評審服務等工作。
宿遷市政府明確市財政局是全市創新券資金的監管部門,負責年度市創新券資金經費預算編制和創新券兌現,對創新券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市發改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創新券管理工作。
宿遷市的創新券資金,主要來源于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市新興產業引導資金、新型工業化專項資金以及縣區財政配套資金。區財政按與市財政5:5的比例進行資金配套。由于江蘇實行“省管縣”體制,宿遷市對3個縣財政的要求,按與市財政8:2的比例進行資金配套。創新券面額為1萬元,有效期為2年,逾期不可兌現。每張創新券編號唯一,不得轉讓、買賣和不重復使用。創新券限用于本市企業向高??蒲性核徺I技術服務和技術成果,以及企業建設研發機構添置研發設備等。創新券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宿遷市對科技創新券的支持對象也做出了明確規定。創新券資助的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在本市注冊的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的企業,傳統產業中實施改造升級的企業以及創新型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企業自籌配套資金不低于申請創新券資金的3倍;具有健全的財務機構,財務管理規范,無不良誠信記錄。創新券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發放:一是中小企業向市科技局申請發放;二是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相關政策規定獎勵給企業的獎補資金以創新券的形式發放。
為了明確相關部門在創新券管理方面的職責,宿遷市規定:面向中小企業的創新券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確定當年發放額度,各縣(區)、開發區(園區、新城)提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名單并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確定發放名單與金額,報管理委員會審批,由營運管理中心公示后發放??萍紕撔聦m椯Y金中的獎補類資金,由市科技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工程的意見》等相關政策,確定發放名單與金額,報管理委員會審批,由營運管理中心公示后發放創新券。新興產業引導資金由市發展改革委確定發放名單與金額,報管理委員會審批,由營運管理中心公示后發放創新券。新型工業化專項資金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確定發放名單與金額,報管理委員會審批,由營運管理中心公示后發放創新券。營運管理中心對創新券擬發放單位的公示時間為7日。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名單有異議的,可以書面署名形式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管委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自異議提出之日起15日內調查處理完畢。
繼2012年9月在全國首發“科技創新券”之后,宿遷市對這項工作不斷進行總結和完善,在科技創新券的管理上相繼又采取了一系列的新措施。主要有:一是擴大適用范圍。科技創新券的使用對象從企業擴大到縣(區)、園區和科技服務類機構,使用資金從科技專項擴大到各類專項資金,扶持內容從企業科技創新擴大到企業技改、節能降耗、信息化建設和縣(區)、園區和科技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二是注重引導投入。企業使用創新券,用于向高??蒲性核徺I技術服務和技術成果、建設研發機構添置研發設備、技術開發、產品開發的,需安排創新券總額3倍以上的配套資金;用于技術改造、信息化建設、節能降耗方面的,需安排創新券總額8倍以上的配套資金??h(區)、園區使用創新券,需安排創新券總額5倍以上的配套資金。服務機構不需要配套。三是統一使用管理。各縣(區)財政承擔的獎補類科技創新券的印制、發放、使用、兌現、績效評價納入市統一管理。
二、“創新券”的良好效應正在逐步顯現
宿遷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共2000多家,創新券的發放現在已經達到50%,總價6600余萬元。創新券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效應,激發了廣大企業科技創新的熱情。宿豫區順龍管業公司從市里拿到5萬元創新券,區里按照1:6的比例補給企業30萬元,自己又拿出60多萬元,三項合計100萬元,公司與浙江工業大學建立合作關系,把這筆專項資金用于新項目研發和購買新設備,為企業快速發展、長久發展打下了更加堅實的基礎。據了解,在第一批領取創新券的中小企業中,建立市級研發機構的比例,由過去的25%提高到了現在的42%。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宿遷市實施的科技創新券制度,已經產生了越來越多的良好效應。
發揮了政府投入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帶動作用。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不僅解決了大部分的就業問題,而且是國家創新能力的支撐。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企業在競爭中往往處于劣勢,完全靠市場行為,難以實現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宿遷市的創新券做法,體現出了政府投入的公共性和公平性,使大量的中小型企業得到了實惠,堅定了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信心。創新券政策較好地發揮了政府公共投入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帶動作用。
推動了科研機構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企業有了科技創新的專項資金,客觀上激發了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服務企業的積極性?,F在,宿遷市的很多企業都與科研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洋河酒廠在重大項目開發方面,由公司牽頭,實行聯合攻關,先后同江南大學、南京大學、中科院生物研究所等建立了“產學研”合作關系,取得了顯著成效。高校和科研單位在與企業的合作過程中,讓自己的研究成果得以從理論到實踐的轉化,變成現實的生產力,也激發了投入科研的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