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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戶證明范文1
《<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
為了啟動房地產市場,盤活資金,促進經濟發展,1995年10月,市政府頒布了《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若干規定》(深府〔1995〕239號),在寶安、龍崗兩區實施購房入戶政策。該政策實施一年來,效果比較明顯,對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完善的政策問題。為更好地貫徹深府〔1995〕239號文件及其附件,使房地產業更加健康發展,特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購買商品住宅建筑面積在40(含40)平方米以上至50平方米以下的,給以藍印戶口指標1個,50(含50)平方米以上至70平方米以下的,給以藍印戶口指標2個。
二、購房者可為其親屬申辦藍印戶口。其親屬入戶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應在18歲(含18歲)至50歲之間。
(2)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勞動部門認定的中級以上的技術等級。
(3)以家庭為單位的入戶者,戶主須滿足條件(1)、(2),其隨遷的未成年子女(18歲以下)入戶不受文化程度的限制。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5)沒有犯罪記錄。
購房者所購商品住宅入住人員,須以家庭為單位。
三、購房入戶者須為非農業人口。具有干部、職工身份的在職人員購房入戶須憑縣以上勞動、人事部門開具的辭職證明辦理購房入戶手續。國家規定的十個邊遠地區的干部、職工不享受本購房入戶政策。
四、企業購買商品住宅房,可為本企業技術骨干申辦藍印戶口。購房面積和入戶指標與個人購買商品住宅房的標準相同。企業為職工申辦藍印戶口,入戶者條件與個人購房為其新屬申辦藍印戶口的條件相同。
五、持藍印戶口婦女所生子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給以入戶指標,擔繳納城市增容費。
六、按分期付款方式付清50%以上房款者和銀行提供70%以下按揭者,并繳納50%增設增容費,依購房面積標準給以辦理藍印戶口。
七、購房者自取得購房入戶證明書之日起,3個月內須向公安部門提供申報藍印戶口所必備的材料,過期不予受理。在取得藍印戶口滿1年后,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轉入常住戶口:(1)符合購房入戶者藍印戶口申請條件;(2)付清全部房款;(3)繳清全部城市增容費;(4)所購商品住房未轉讓或出租。
八、“購房入戶”政策只適用于現樓,購買樓花者不予申報藍印戶口。
九、區政府負責組織區規劃國土、公安、財政、計生、公證等部門,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集中辦公,實行一條龍服務,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應公布辦事程序。
未入戶證明范文2
[基本案情]李某在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4月29日共盜竊四次:3月21日在列車上。李某趁被害人王某上廁所、外套臨時放在座位上無人看管之機,從被害人衣服口袋內竊得Iphone5手機一部,贓物折價計人民幣4100元。3月27日凌晨,李某運用隨身攜帶的三棱刮刀割破卷簾門進入一小區車庫,竊得被害人陳某一輛電動自行車,后該電動自行車從李某的暫住地查獲,被害人陳某提供的發票顯示該車購入時間為2011年2月14日,購入價格為人民幣2690元。4月8日凌晨,李某通過翻窗入室的方式潛入一小區住宅意欲行竊時,被主人發現并倉惶逃離。4月29日下午,李某從一公司財務室竊得人民幣20萬元正欲離開時,被公司保安當場抓獲。
2013年3月18日,兩高聯合了《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新《解釋》”),宣布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舊《解釋》”)同時廢止。辦案實踐中,對于新《解釋》中的一些條款該如何理解,存在較大爭議。本文結合案例,對若干爭議問題給出初步分析。
一、如何理解“隨身攜帶的財物”
新《解釋》首次對“扒竊”的行為特征作出了界定,即“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認定“扒竊”除了要符合場所要件外,還要符合對象要件。實踐中對于“隨身攜帶的財物”存在三種不同的理解。第一種意見認為,“隨身攜帶”要求財物必須在當事人身上,包括當事人的手中、脖子上、懷里、衣服口袋內等,不能脫離當事人的身體。第二種意見認為,“隨身攜帶”不要求財物每時每刻都在當事人身上,只要為當事人所攜帶并處在其身體控制范圍之內,即便財物與身體存在一定的物理間隔也應認定為“隨身攜帶”。第三種意見認為,“隨身攜帶”主要著眼于財物的私密性以及財物與身體的時空同步性,具體的攜帶方式并非認定的重點。
本文基本同意第二種意見。根據《現代漢語詞典》,隨身是指“帶在身邊或跟在身旁”。也即,只要是在“身邊”或“身旁”就夠了,不需要在“身上”。而“身邊”或“身旁”都是以當事人的身體控制能力為半徑的。這種控制能力既包括憑借身體自身的條件,如目光視線所及、伸手可觸等,又包括憑借一定的工具條件,如用繩索牽引等。第一、三種意見要么將范圍限縮的過小,要么將范圍擴張的過大,都是不可取的。但在司法認定時還需要把握以下兩點:一是必須以當事人的正常、實際控制能力為標準。如與盲人身體脫離接觸、存在狀態不能被盲人感知的財物一般不宜認定為“隨身攜帶”。二是不能過分放松對財物的空間距離要求,財物不能與身體相隔太遠。如通過電子遙控一部玩具汽車,汽車已經脫離當事人視線,此時雖然仍被“電子控制”,但也不宜認定為“隨身攜帶”。
一般而言,將衣袋內的財物認定為“隨身攜帶的財物”應該沒有異議。但本案中,被害人王某上廁所時將衣服放在座位上,衣服及衣袋內的手機均暫時脫離了王某的身體控制,沒有被“隨身攜帶”。犯罪嫌疑人李某趁王某上廁所之機竊取衣袋內的手機,其行為不應認定為扒竊。
二、“有效價格證明”的適用條件
新、舊《解釋》關于被盜物品的價格計算方式有著明顯的差異。根據舊《解釋》,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根據有效價格證明進行“確定”。有效價格證明中的價格并不等同于盜竊數額,而僅僅是計算盜竊數額的主要依據。實踐中,價格鑒定機構會根據發票、收據等有效價格證明,綜合實物折舊率、成新率、市場中間價等形成最終的鑒定價格,而該鑒定價格才是認定的盜竊數額。新《解釋》將“確定”更改為“認定”,意味著有效價格證明中的價格將直接等同于盜竊數額,除非“根據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明顯不合理”。那么,如何把握“明顯不合理”?
本文認為,“明顯不合理”應達到一般人根據經驗和常識可以直接做出判斷的程度。司法實踐中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具體把握:一是價格差是否直接影響盜竊罪的成立。如果有效價格證明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而被盜物品失竊時的實際市場價格低于該標準,那么即便價格差只有一元,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仍屬于“明顯不合理”。二是價格差是否直接影響量刑幅度。如前所述,如果有效價格證明和實際市場價格分屬不同的量刑幅度,那么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便屬于“明顯不合理”。三是價格差與有效價格證明是否達到較大的比率。如果根據一般預估的價格差達到有效價格證明的10%以上,也可以算作“明顯不合理”。
本案中,被害人陳某的電動自行車購入、使用已滿兩年。按照經驗和常識判斷,該電動自行車失竊時的價格與購買價格已經產生很大的價格差,甚至可能直接影響罪與非罪的區分,此時根據有效價格證明,即購買電動車的發票價格認定盜竊數額便屬于“明顯不合理”,應當委托估價機構根據實物和發票進行估價。
三、入戶盜竊是否存在未遂形態
人戶盜竊是否存在未遂形態一直是各方爭論的焦點。一種觀點認為《刑法修正案(八)》將入戶盜竊與盜竊數額較大并列,意味著入戶盜竊是行為犯,不需要實際取得財物,只要實施了入戶盜竊的行為即達到既遂的狀態。另一種觀點認為盜竊罪是侵犯財產罪。不能將人戶盜竊視為行為犯。入戶盜竊也應以行為人取得了值得刑法保護的財物為既遂標準,入戶盜竊但分文未取的只能認定為盜竊未遂。
本文認為,《刑法修正案(八)》將人戶盜竊、多次盜竊、扒竊、攜帶兇器盜竊與盜竊數額較大并列為盜竊犯罪的五種方式,意味著入戶盜竊不宜再以實際取得財物為既遂標準。但與此同時、本文也不同意只要著手實施了入戶盜竊的行為就無條件構成既遂的觀點。較之普通盜竊,入戶盜竊不僅侵害了公民財產權利,而且侵害了公民人身權利,因此在區分入戶盜竊的既未遂形態時應當同時考慮這兩個維度。具體而言,可參照下述情形進行認定:(1)尚未成功入戶的,一般應認定為未遂,未造成實際后果的甚至可作非罪化處理。(2)成功入戶,尚未確定具體盜竊目標的,一般也應當認定為未遂,但不宜作非罪化處理。(3)成功入戶并且已經選定具體盜竊目標的,不論是否實際控制財物,也不論財物是否屬于刑法保護的合法利益,均應當認定為人戶盜竊既遂。(4)入戶盜竊被發現,當場為窩藏贓物、毀滅罪證、抗拒抓捕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轉化為人戶搶劫既遂,
本案中,李某剛一進入住宅,尚未來得及選定盜竊目標即被戶主發現,應當認定為盜竊未遂。
四、盜竊既未遂并存時如何處理
未入戶證明范文3
一、基本情況小陳老師工作室
目前,全州共有水域面積38萬畝,航道1061公里,營運船舶648艘,農用船1417艘,漁船502艘,有船水庫22座,民間渡口187個;道路里程8384公里,其中國道427公里、省道495公里、縣道1663公里、鄉道3977公里、村道4300公里;機動車輛70933輛,其中農用車9437輛、拖拉機3312輛;車輛駕駛員81837個,其中農用車駕駛員11763個、拖拉機駕駛員3051個;擁有合法客運車輛3679輛,其中旅游客運車輛60輛;鄉鎮開通客運班線178條,開通班線車792輛,其中大型客車10輛、中型客車45輛、小型客車737輛,涉及鄉鎮201個,占全州鄉鎮總數的98%;全州公路通村率達95%。共有專業漁民606人,非專業漁民961人。三年來,全州共發生安全事故926起、死亡663人,年均死亡211人。其中,道路交通和農機事故年均死亡171人,占全州年均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的81%。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道路交通方面,一是農用車、拖拉機嚴重載客現象未從根本上得到杜絕,特別是逢農村集鎮墟場、紅白喜事、習俗節日,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更為嚴重,載客量約占總客流量的60%,安全問題十分突出,成為發生交通事故的最大隱患。三年來,全州共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29起、死亡116人,其中有17起屬農用車和拖拉機違法違章載客所致,死亡88人,死亡人數占76%。二是無牌無證、到期未報廢及未定期參加檢驗的車輛較多,車輛車況不好。據州交警部門統計,全州現有無牌無證車輛8000余輛,到期未報廢車輛4852輛,未定期參加檢驗的在冊機動車輛達70%。三是車輛入戶、駕駛培訓和營運所需收取的稅費偏高,多數車主難以承受。以購價6萬元的19座普通客車為例,辦理車輛入戶手續需一次性繳稅費1.53萬元,其中上戶費1800元、車輛購置附加稅約6000元、車輛保險費7500元;每年需繳營運費2.735萬元,其中客運附加費約2.04萬元、過路過橋費3000元、養路費2500元、運管費1428元。同時,還需繳駕駛證培訓費2500元,客運交通安全風險抵押金1.5萬元。實際上,現在參與農村客運的車輛其全年營運收入普遍不高。以一輛行使班線里程為65公里、乘客核定票價為每人8元的19座普通客車為例,如果不超載,其每天營運收入約為280元,預計全年收入約9萬余元,剔除車輛燃油和維修費用、車主家庭的日常生活開支及購車成本,車主的收入則所剩無幾,難以承擔其它費用支出。此外,我州駕駛員考試培訓中心建設滯后。目前,只設有C類駕證考試中心,B類以上駕照考試需到省設考場參考。為此,考B類以上駕照的學員除繳納培訓費外,還得額外籌備差旅費、食宿費和考場訓練費,無形中增加了學員的培訓費用負擔?;谶@些情況,一些車主便不愿上戶、不愿辦證、不愿繳費,降低了車輛的上戶率、司機的持證率和車輛的檢測率。四是境內公路等級偏低,特別是村級公路不僅線型差,因資金缺乏有的自修通后就沒有進行過整修,道路安全標志缺乏,垮塌現象嚴重。由于路況差,好車不愿開,便在一定程度上給農用車、拖拉機參與客運提供了市場。
農機監理方面,新《道路交通法》實施后,農機部門只能對拖拉機及其駕駛員進行上戶掛牌、培訓考試等靜態管理,使農機部門在對拖拉機等農機機械開展農機動態監管執法時,缺失執法主體資格,給農機監理工作帶來影響,不利于農機部門對農機機械實施動態監管,農機監理面臨新的問題。如去年5月,吉首市農機監理站處理一起農機事故,駕駛員對其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不服而上訴,結果被吉首市法院以農機部門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而作出“農機事故責任認定無效”的裁定。同時,農機機構網絡建設也與監理工作的開展不配套,絕大部分鄉鎮農機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配備不足,多數只配一名管理干部。面對農村農機車輛多、涉及面廣、管理線長的現狀,鄉鎮農機監理員只能望洋興嘆,無法進行有效管理。小陳老師工作室
水上交通方面,一是鄉鎮船舶管理責任落實不夠,鄉鎮政府的安全工作職責模糊不清,對船舶的管理鄉鎮管什么、怎么管,許多鄉鎮不清楚,有的還錯誤認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是水上安全監管部門的事情,沒有很好地履行鄉鎮船舶鄉鎮管的職責。二是漁船和農用船管理基本處于失控狀態,參與客運現象時有發生。對漁船的管理,畜牧部門雖設有漁政管理站,但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行政資格,并且有的管理事項還是懷化市漁政管理站管理。如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和登記證書的發放,就是由懷化市漁政管理站頒發。對農用船的管理,農業主管部門還不清楚自己有監管責任,基本處于失控狀態。同時,絕大多數縣市和鄉鎮都未配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漁船和農用船進行監管。目前,全州現有的502艘漁船,沒有一艘取得有效營業證件。這些無證漁船有的還經常在農村參與客運,由于船只穩定性差,存在很多安全隱患。三是船舶老化、技術標準低,航標缺乏,救生和消防設備配備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
三、對策建議
(一)強化綜合治理,夯實交通安全管理基礎。一是抓好駕駛人員管理。加強客運車輛和船舶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行車安全監督,提高其駕駛技術和交通安全意識。實行駕駛員事故目標責任制管理,將其事故發生情況與駕駛證年審年檢掛鉤,對年內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根據事故大小和次數多少,依照交通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駕駛證件作出相應處理,直至吊銷駕照;對受到處罰的駕駛員一律實行集中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準予上路行車。搞好無證駕駛人員的摸底排查,逐戶逐個落實駕駛培訓工作,對不參加駕駛證培訓考試擅自駕駛車輛上路的人員實行嚴管重罰,提高車輛駕駛人員駕證持證率。此外,還要加強對駕駛培訓學校的管理,著力提高駕校的培訓質量和水平。二是抓好營運車船監管。嚴格實行車輛進出站檢驗、車船年檢和報廢、車船跟蹤管理、部門聯合上路巡查執法制度,防止車船違法載客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發生。抓好農村經營車船排查,全面了解情況,建檔備案,加強管理。對清查出來的“三無”車船和到期報廢未報廢的車船要加強綜合治理,將“三無”車船和到期報廢未報廢的車船與車船主管部門和車船所屬鄉鎮、街道及單位掛鉤,嚴格實行消號制管理,依法督促車船主辦理有關營業證件,報廢應報廢的車船。對沒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務的車船主管部門和車船所屬鄉鎮、街道及單位,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三是抓好交通設施建設。突出抓好交通自動化監控設施建設,有計劃地對危險路段、路口、渡口進行改善,增設標志、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要進一步加大道路建設和養護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道路養護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實現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同時,適當歸集扶貧和以工代賑等資金,投入鄉村公路建設和養護。通過加大投入,確保村級公路建設和養護有固定的資金支持,力求村級公路建設投入每公里達5萬元以上、鄉級公路養護投入每公里達2000元以上、村級公路養護投入每公里達500元以上,切實提高鄉村道路的通行能力。
(二)完善扶持政策,著力規范農村客運市場。一要結合農村運力和運量的實際,制定出臺符合現實情況的小陳老師工作室
車輛入戶、駕駛培訓、營業稅費收取的優惠政策。要放寬車輛入戶條件,對無產品合格證(合格證明)、購車發票(車輛來歷證明)的車輛,由車主寫出車輛合法來歷證明和安全文明行車保證,車主所在村、社區和鄉鎮、街道公安機構能證明其車輛來源合法,并經車輛主管部門查詢屬非盜搶和安全性能檢測合格的車輛,要允許辦理入戶手續。要降低車輛入戶和運營稅費,對農村線路客運車輛入戶和運營涉及的費用要在現有標準的基礎上下浮50%收??;對不能減免的稅種,也要根據車主的經濟情況,允許實行緩繳或分期付款。對車輛保險費的收取,除第三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外,其它險種應按車主自愿的原則繳納,禁止搭車收取。此外,還要在加快建設B類以上駕證考場、合理確定駕駛培訓費用的基礎上,制定完善駕駛培訓扶助政策,對參加駕駛培訓的城鎮低保戶、下崗職工、農村貧困人員,要采取政府社救保障部門補助一部分、駕校減免一部分、個人自籌一部分的辦法,幫助解決培訓費用,使其能順利參加駕駛培訓。通過政策性扶持,解決車輛入戶費用高和農村合法客運車輛經營難的問題,使車主上得起戶和愿意參加駕駛培訓。二要鼓勵發展農村客運聯合運輸公司,對路況達標的鄉鎮公路要開通帶有行李倉的班線車輛,著力滿足群眾乘車帶物的需求。與此同時,堅持堵疏結合,著力抓好農村客運市場秩序整治,嚴厲打擊農用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船嚴重非法載客行為,嚴格查出無牌無證車船,堅決取締到期報廢未報廢車船,維護合法經營者的權益。通過公司化經營和綜合治理,逐步解決農村運力矛盾,規范農村客運市場秩序。
(三)理順監管體制,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網絡。要理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責任,建成職責明晰、運轉協調、靈活高效的交通安全管理體制。一要結合鄉鎮村區劃調整工作的開展,進一步抓好鄉鎮安全監管網絡建設,重點理順農機監管、鄉鎮船舶管理、漁政管理體制,整合安全監管資源,組建具有綜合性的鄉鎮安全監管部門,并按相應管理職責配備管理干部,強化安全監管職責,其執法權由政府以委托執法的方式施行。二要結合健全安全監管網絡的需求,進一步抓好村、社區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建立完善村和社區安全協管員制度,對村和社區安全協管員實行月工資制,切實增強協管員的責任心,提高源頭管理效果。三要結合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進一步理順州、縣市級安全監管執法體制,相應配設執法機構和增加執法人員編制,使機構不缺失、人員不缺位。要進一步理順漁政管理體制,盡快協調將懷化市漁政管理站代管的事項劃回我州管理。要進一步理順農用船和鄉鎮船舶監管職責,明確監管主體,落實監管責任。要進一步理順農機監管體制,由交警部門從農機安全監理人員中聘請交通安全監管員,并授權著裝上路執法和處理農機事故,解決農機部門執法資格問題。通過理順體制、明確職責,使各級各部門都能弄清自己管理的范圍、應有的責任和需做的工作,實現條上理順、塊上清楚。
未入戶證明范文4
為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規范計劃生育證明管理,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市政府《*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125號)和市政府《關于辦理出生入戶手續時查驗計劃生育證明的通知》(深府〔*〕225號)等法規、文件的精神,現就辦理計劃生育證明等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計劃生育服務證的辦理
(一)適用人員:
1、*市戶籍已婚育齡婦女,包括離異、喪偶的育齡婦女;
2、*市戶籍有非婚生育事實的育齡婦女;
3、男方戶籍為*市,女方戶籍為廣東省外的已婚育齡夫妻,長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廣東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況無法在女方戶籍地辦理生育證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
1.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
2.全家戶口本;
3.近3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懷孕的可提供母嬰保健手冊;
4.領證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5.下列情況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證(準生證)和二孩生育審批表;
(3)屬于政策外生育人員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
(4)戶籍地與現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的,提供加蓋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公章的育齡婦女計劃生育卡(此項材料由戶籍地社區工作站與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聯系取得)。
(5)女方戶籍在本市且男方戶籍在*市外的,提供男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分別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6)男方戶籍在本市且女方戶籍在省外的,提供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分別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同意在男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服務證的證明以及經現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查驗合格1年以上的有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辦理部門:女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辦理,但女方戶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四)辦理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社區工作站填寫“計劃生育服務證登記表”(見附件一),將材料及登記表交工作站。辦事人員核實后留復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請,如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核實。
(五)辦理時限及結果: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應即時辦理。如需進一步核實情況,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并在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需要延長時間的,應報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對符合要求的,發放《計劃生育服務證》。對提供虛假材料、拒不按發證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發證部門調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辦理。
二、調動人員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
(一)適用人員:通過人事、勞動部門錄用、招聘、調進的人員,在辦理錄用、招聘、調動手續時懷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雙胞胎或多胞胎),須進行計劃生育核實的。
(二)所需材料:
1.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
2.全家戶口本;
3.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4.二孩生育證(準生證);
5.二孩生育審批表(該表可提供復印件,由原審批計生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如無二孩生育審批表,由戶籍地村(居)委、鄉鎮(街道)和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生育二孩的政策依據證明);
6.節育證明,其中屬49周歲以下的己婚人員,未落實結扎措施的,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女方查環查孕證明;己落實結扎的,提供本市市或區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復核后換持的“*市節育手術證”;
7.下列情況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一孩病殘兒的,提供病殘兒鑒定表(可提供復印件,由原審批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⑵原農業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農轉非戶口底冊復印件(派出所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
⑶雙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與父母不同時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據核實部門要求帶小孩目測;
⑷收養的,提供收養證;
⑸其他情況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時當地市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有關生育政策文件。
(三)核實部門:市人口計生局負責核實市人事局市外調干人員資料;區人口計生局負責核實市、區勞動部門市外招調人員和區人事局市外調干人員資料。
(四)核實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相應的人口計生部門遞交申請。辦事人員核實后留復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請,如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核實。
(五)核實時限及結果: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工作。核實過程中如發現需補充材料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并自申請人補齊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完成核實工作。需要延長核實時間的,應報核實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對符合政策生育的調動人員,出具“計劃生育證明”(見附件二)。對不符合政策生育、提供虛假材料、拒不按核實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核實部門調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通知”(見附件三)。
三、出生入戶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
(一)適用人員:申請出生入戶人員父母。
(二)所需材料:
1.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服務證》;
3.下列情況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
⑵母親戶籍在廣東省外的,提供生育證〔無生育證且屬一孩生育的,提供母親戶籍所在地村(居)委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分別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屬二孩生育的,提供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所需材料、母親戶籍所在地省級二孩生育規定及母親戶籍所在地村(居)委、鄉鎮(街道)及縣(區)計劃生育部門分別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⑶政策外生育的,提供全家戶口本、父親及母親戶籍所在地縣(區)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和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必須分別按父親和母親戶籍地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征收完畢)。
⑷擬入戶子女1歲以上(含1歲)辦理出生入戶的,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母親查環查孕證明。
(三)辦理部門: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四)辦理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遞交申請。辦事人員核實原件后留復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請,如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核實。
(五)辦理時限及結果: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應即時辦理。如需進一步核實情況,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并自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需要延長時間的,應報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對符合要求的,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對提供虛假材料、拒不按辦證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辦證部門調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通知”。
四、隨遷入戶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
(一)適用范圍:辦理隨遷入戶人員。
(二)所需材料:
1.結婚證;
2.全家戶口本;
3.隨遷人員原戶籍村(居)委、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分別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4.節育證明。其中屬49周歲以下的己婚人員,未落實結扎措施的,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女方查環查孕證明;己落實結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區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復核后換持的“*市節育手術證”;
5.下列情況另需提供下列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⑵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該表可提供復印件,由原審批計生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如無二孩生育審批表的,由戶籍地村(居)委、鄉鎮(街道)和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生育二孩政策依據證明,并根據實際情況另需提供下列不同材料:
①一孩病殘兒的,提供病殘兒鑒定表(可提供復印件,由原審批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②原農業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農轉非戶口底冊復印件(派出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③雙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與父母不同時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據核實部門要求帶小孩目測;
④收養的,提供收養證;
⑤其他情況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時當地市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有關生育政策文件。
6.屬于政策外生育人員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
(三)辦理部門:擬遷入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四)辦理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遞交申請,工作人員核實原件后留復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請,如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核實。
(五)辦理時限及結果: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應即時辦理。如需進一步核實情況,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并自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需要延長時間的,應報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對符合要求的,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對提供虛假材料、拒不按辦證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辦證部門調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通知”。
五、戶籍人員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
(一)適用人員: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涉及辦理購買經濟適用房、個人人事檔案委托、公務員招考、申請設立民營社會醫療機構等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
(二)所需材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
2.節育證明,其中屬49周歲以下的己婚人員,未落實結扎措施的,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已落實結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區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復核后換持的“*市節育手術證”;
3.屬于政策外生育人員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
(三)辦理部門: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四)辦理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申請。辦證人員核實原件后留復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請,如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核實。
(五)辦理時限及結果: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應即時辦理。如需進一步核實情況,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并自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需要延長時間的,應報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對符合要求的,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對提供虛假材料、拒不按辦證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辦證部門調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通知”。
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
(一)適用人員: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涉及辦理新生入園、入學、轉學,申請設立民營社會醫療機構等需要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流動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計劃生育服務證》;
2.結婚證;
3.節育證明。49周歲以下的己婚人員,屬未育的,提供近三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女方查環查孕證明。屬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個月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上環證明。屬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絕育證明;
4.下列情況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⑵屬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
(三)辦理部門: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四)辦理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申請。工作人員核實原件后留復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請,如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核實。
(五)辦理時限及結果: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應即時辦理。如需進一步核實情況,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并自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需要延長時間的,應報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對符合要求的,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對提供虛假材料、拒不按辦證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辦證部門調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通知”。
未入戶證明范文5
一、幫扶隊基本情況
目前岑鞏縣幫扶榕江縣工作隊崇義分隊現有隊員4人(其中一人抽調到榕江縣脫貧攻堅指揮部)。
二、工作開展
(一)基礎信息戶戶見
共檢查11個村,1077戶4331人,其中建檔立卡戶1038戶(已脫貧戶905戶,未脫貧129戶,返貧戶4戶),非貧困戶39戶(非貧特困供養4戶,大病戶9戶,低保戶11戶,重殘戶15戶);存在問題305條;涉及全鄉所有村,其中崇義村25戶、歸里村33戶、純厚村24戶、宰寡村26戶、敦仁村6戶、富有村28戶、普安村22戶、上咸村26戶、下咸村46戶、九崴村38戶、大塘村31戶。
截止目前,全鄉應整改銷號222戶,已整改銷號220戶剩余2戶未整改銷號,整改完成率為99.10%。(僅剩普安村1戶2個問題未整改,整改完成率為88.89%;其他均已整改完成率為100%。)
(二)州級督戰檢查
檢查戶數共計491戶,存在問題326戶,涉及全鄉所有11個村,截止目前,整改銷號326戶,整改完成率為100%。
(三)檔案信息戶戶見
共完成11個行政村農戶檔案資料整理指導工作,共走訪1077戶4331人,其中貧困戶1038戶4249人,非貧困戶39戶82人,反饋問題2821條。目前已經整改銷號2719條,剩余102條尚未整改。整改完成率為96.38%。
一戶一檔核查共1373戶,反饋問題1568條,目前已經整改銷號1521條,剩余47條尚未整改。問題主要體現為:一是:貴州省貧困戶登記表未填完善。二是:貧困戶收入調查表簽字時間不符,簽字不規范。三是:走訪記錄過于單一簡短。
入戶檔案核查共1373戶,反饋問題864條,目前已經整改銷號831條,剩余33條尚未整改。問題主要體現為:一是:貧困戶信息表未更新,數據與國辦不一致。二是:致貧原因不精準。三是:缺技術致貧家庭未有培訓相關證書。
四卡合一檔核查共1373戶,反饋問題306條,目前已經整改銷號289條,剩余17條尚未整改。問題主要體現為:一是:政策享受明白卡農戶享受的項目對應欄未勾選。二是:享受危改的易搬戶同時勾選對應政策欄。三是:收支明白卡收入與國辦數據不一致。
民情檔案核查共142戶,反饋問題230條,目前已經整改銷號223條,剩余7條尚未整改。問題主要體現為:一是:收入證明收集不規范。二是:材料單一印證不力。三是:十二類重點臺賬非貧困戶材料收集不全。
(四)縣級交叉檢查
縣級第二輪交叉檢查涉及兩個村:普安村、下咸村;存在問題共計32戶:其中普安村13戶,下咸村19戶。存在初判疑似問題(包括其他問題)28戶,其中普安村11戶,下咸村17戶;定性問題4戶,涉及普安村2戶、下咸村2戶。針對存在問題,相關印證材料已經第一時間反饋到縣級交叉檢查組,截止目前,整改銷號32戶,整改完成率為100%。 縣級第三輪交叉檢查涉及三個村:大塘村、富有村、宰寡村;存在問題共計52戶:其中大塘村13戶,富有村23戶、宰寡村16戶。針對存在問題,相關印證材料已經第一時間反饋到縣級交叉檢查組,截止目前,整改銷號52戶,整改完成率為100%。
(五)迎檢指揮體系培訓
針對崇義鄉迎檢經驗缺乏,迎檢指揮體系不健全,岑鞏幫扶隊崇義分隊對全鄉11個行政村進行培訓指導,建立村級迎檢方案,培訓各村網格員、向導員、翻譯員等20余次;根據崇義鄉各村綜合迎檢能力實際情況,派出幫扶隊員鄧金淸同志入駐宰寡村、歸里村,負責建立起兩村的迎檢體系,完善村級陣地建設,協同指揮兩村指揮所的系列扶貧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六)組織感恩教育,同吃“連心飯”,提升群眾認可度。
岑鞏縣幫扶隊崇義分隊協同崇義鄉到11個村組織召開黨員大會、群眾感恩院壩會等共30場,針對部分貧困群眾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惠民政策知曉差、自我發展意識差、社會評價形象差等現實問題,鄉黨委緊緊圍繞“過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要求,宣講黨的政策、宣講脫貧經歷,談變化、說感受、頌黨恩,匯聚脫貧攻堅、感恩奮進的強大正能量。以基層群眾為服務對象,充分發揮“一名黨員一面旗幟”作用,引導轄區內的黨員積極發揮帶頭作用。開展典型示范激勵人,鄉黨委政府充分利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身邊的人,深入各村廣泛開展宣講活動,同時,各村利用同吃“連心飯”的活動還廣泛開展“環境衛生戶”、“最美保潔員”、“最美護路員”、“最美護林員”、“最美兒媳婦”等評比活動,大力營造學習先進、爭當榜樣的濃厚氛圍,進一步彰顯了先進典型的集群效應,提升了群眾認可度。
三、存在問題分析
自幫扶工作開展以來,全體幫扶隊員配合督戰組進村入戶查找問題,指出問題解決建議,督促各村嚴格按照脫貧退出標準開展工作。但是從各級各部門的檢查、抽查結果來看,各村存在問題依然較多,整改銷號后又出現反彈,沒有肅清問題根源,解決徹底。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學習意識不強。針對各項檢查提出的問題,只是提出一起整改一起,沒有做到舉一反三,工作開展沒有創造性,致使工作掛末爬行,甚至在后期檢查中發現多個定性問題,導致全鄉工作陷入被動。
(二)不重視內業檔案,存在僥幸心理。各村對檔案工作不重視,整理工作停留在表面,實際工作開展進度緩慢,針對檔案普查結果反饋的整改嚴重滯后,甚至在迎檢期間檔案材料仍然存在大量問題,導致檢查組通過檔案材料直接發現問題后向被檢查戶進行詳細追問核實,最后將多條問題帶出村直接上報,加重了鄉級迎接檢查的負擔。
(三)“明白人”不“明白”,培訓力度需加強。在檢查過程中,多數農戶對享受政策說不清、道不明,對識別、退出年度不清楚,干部在走訪過程中沒有強化對農戶的宣傳與培訓,導致工作成效不理想。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強化各村對迎檢工作特別是迎檢接待及向導反饋問題的培訓,為迎接檢查做好充足準備。
(二)圍繞脫貧退出標準,繼續鞏固基礎信息核實工作,壓實網格員職責,穩固基礎信息精準摸排成果,及時更新排查數據,做好人口自然增減備案,嚴防戶內漏人。
(三)督促各村做好邊緣戶、監測戶、十二類重點臺賬非貧困戶等臺賬建立及印證材料收集,將存在問題在迎檢之前化解。
未入戶證明范文6
【關鍵詞】居民死因 死亡率 漏報率
中圖分類號:RC92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5-0515(2011)5-367-01
居民死亡資料是反映人民健康狀況的重要指標之一,是生命統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準確反映人民的健康狀況,為評估我區居民死因監測數據的完整性,估計漏報率,校正人群報告死亡率,我區在2009年6-10月,開展了2008年死因漏報現場調查:
1 對象和方法
1.1 對象 采用整群抽樣的方法抽取4個鄉鎮(街道),再從每個鄉鎮(街道)隨機抽取3個行政村(居委會),所抽取的行政村(居委會)內每戶家庭均為抽樣家庭。
1.2 方法
1.2.1 人口資料的收集收集樣本村(居委會)2007~2008年年末分年齡、性別戶籍人口數資料,出生人數。
1.2.2 調查內容
1.2.2.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婚姻、文化程度、職業等;
1.2.2.2 死亡信息:死亡地點、死亡時間、死者生前病史及癥狀體征、導致死亡的疾病或事件、生前診療經過等
1.2.3 入戶調查調查員走訪所抽中樣本村(居委會)的每戶家庭,詢問戶籍人口過去1年中所發生的出生信息、死亡信息,并填寫相關表格。
1.2.3.1 出生信息的收集詢問家庭基本情況,對過去1年內有新生兒出生的家庭,要詢問出生嬰兒的相關情況,并詢問其出生嬰兒是否存活,填寫出生信息表。如果出生嬰兒夭折則還需要填寫居民死亡原因調查表。
1.2.3.2 死亡信息的收集詢問家庭基本情況后,對過去1年內有家庭成員死亡的,則需詳細詢問相關死亡信息,并填寫居民死亡原因調查表。
2 結果
本次調查12個村,共調查9685戶,調查人口數40124人,共查出出生兒童250人,與原出生登記相符,未發現出生漏登兒童和死亡漏報病例;共查出死亡284例,2008年網絡直報268例,發現死亡漏報14例,漏報率為4.93%,粗死亡率7.1‰,高于全國第三次死因回顧性調查的結果6.0878‰[1],期望壽命77.59歲;死因順位依次為:心腦血管疾病、腫瘤、呼吸系統疾病、內分泌營養和代謝的疾病、神經系統疾病、損傷和中毒。
3 討論
我區公安、民政、衛生三部門在2007年聯合下發了《認真開展死因登記報告和加強相互協調》的有關文件,到2008年三部門基本對接到位,派出所憑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才能注銷戶口,基本卡住了漏報,而本次死因漏報發現集中在邗上街辦,地處為新城區,區內多為新建商品房,實際居住人口戶籍復雜,外來人口多,且流動性大,辦理相關手續時未在本區辦理,而其他區未全面開展死因登記報告,局部地區的派出所和衛生部門未銜接到位,不能做到全部把關,有待進一步協調到位。完善死因報告工作制度,把原來由社區衛生服務站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統一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高質量的同時杜絕漏報,更好的體現我區居民死亡率水平、死因構成及其變化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