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健雅紫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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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健雅紫范文1

第一周主要是喝生化湯和麻油炒豬肝。這兩種物質可以幫助體內排出毒素和惡露,因為剛生完孩子體內有很多這種物質,是有助于身體發胖的。還有就是不能喝水,如果渴了的話就喝止渴飲料。比如說荔枝汁等。因為喝水的話也不利于身體排出惡露和排毒了。

然后是在第二周的時候我主要吃一些杜仲粉和炒腰子,這兩種東西是增強骨髓和腰腎的東西,不能吃太咸的東西也不能洗頭洗澡穿拖鞋等,這些主要是為了預防以后不落下病根。同時還得帶上腹帶,大概藥店賣的都會有。兩條一百元左右吧。坐月子期間都要帶上。

再過一個周就可以大補了,這時候身體內的毒素已經排出的差不多了??梢猿詾蹼u、麻油雞等,不過還是不能放太多的調料。這樣對母體孩子都不太好。我大概也是做了二十幾天的樣子,身體一點都沒有發胖。還是大學時候那個重量,而且比以前顯得更有風韻了。老公公是這么說的。只是個人經驗,可以試試哦。

(來源:文章屋網 )

蔡健雅紫范文2

法定代表人:趙志飛,局長。

委托人:徐海深,黃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長。

委托人:晏學文,黃石市公安局公安指揮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湖北省黃梅縣振華建材物資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桂林楓,總經理。

上訴人黃石市公安局因不服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94)鄂行初字第4號行政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原審法院在審理黃梅縣振華建材物資總公司(以下簡稱黃梅振華公司)訴黃石市公安局違法扣押財產一案所作的行政判決中認定,被上訴人黃梅振華公司利用銀行貸款所購鋼材屬該企業合法財產,上訴人黃石市公安局在所扣鋼材所有權關系明確,有關證據足以證明與其所稱犯罪嫌疑人無關的情況下,對被上訴人合法財產強制扣押的行為違法;上訴人在扣押鋼材期間,向被上訴人施加壓力,并在其辦公地點主持被上訴人與無經濟合同關系的浙江省瑞安市生產資料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瑞安生資公司)簽訂違背被上訴人真實意愿的合同,強迫被上訴人用其合法財產償還他人所欠債務,侵犯了被上訴人財產所有權,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5目、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判決:(一)撤銷被告黃石市公安局1993年4月15日扣押原告黃梅振華公司133.38噸鋼材的行為;(二)被告向原告賠償被扣鋼材損失357,371元,其他損失5100元;(三)被告向原告賠償被扣鋼材貸款利息。

黃石市公安局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主要理由是:扣押鋼材的行為是公安機關辦理詐騙犯罪案件采取的刑事偵查措施,不屬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被上訴人答辯稱:黃石市公安局扣押的鋼材與其所謂犯罪嫌疑人無關,其目的不是為了查清犯罪事實,而是為了“搞點錢作為辦案經費”;一審判決公正,應予維持。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上訴人黃梅振華公司于1993年4月初,與黃梅縣工商聯建安公司簽訂鋼材訂貨合同,合同約定被上訴人于1993年4月24日前向黃梅工商聯建安公司提供鋼材200噸。同年4月5日,被上訴人從信用社貸款74萬元,4月12日在鄂州市購買鋼材193.27噸,分裝兩船停泊在鄂州市熊家溝碼頭待運。當日下午3時許,上訴人黃石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工作人員,到碼頭將正在辦理結算手續的被上訴人所聘副總經理張賣席帶走,并口頭通知碼頭管理部門兩船鋼材不得離港。被上訴人法定代表人桂林楓聞訊后,即與監督該項貸款使用情況的信貸員趕到黃石市,并于4月13日從上訴人處得知:張賣席在原任黃梅縣建材供銷公司經理期間,在與瑞安生資公司等單位的經濟活動中,拖欠貨款,涉嫌詐騙被收容審查,其經辦的上述鋼材被扣押。桂林楓當即向上訴人表明:黃梅振華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張賣席1 993年2月才受聘于本公司,其與瑞安生資公司等單位發生業務往來時,本公司尚未成立;被扣鋼材是本公司貸款所購,與張賣席被控行為無關。隨后,又向上訴人出示了銀行貸款憑證及購買鋼材發票等有關證明材料,請求放行被扣鋼材。上訴人未予理睬,并于1993年4月15日出具“扣押物品清單”,將兩船中大船的全部鋼材133.38噸運至黃石市繼續扣押。被上訴人多次請求解除扣押,上訴人未予解除。此間,張賣席之妻為了使丈夫能夠被解除收容審查,籌款10萬元送交上訴人,上訴人提出要交40萬元。上訴人擬就地處理鋼材未成,又多次動員瑞安生資公司買下所扣鋼材,以抵償張賣席欠款,并迫使被上訴人將鋼材賣給瑞安生資公司,為張賣席還債。

1993年4月29日,上訴人通知瑞安生資公司到其辦公室與被上訴人簽訂合同,在瑞安生資公司與張賣席之間欠款帳目尚不清楚的情況下,主持并參與雙方“訂貨合同”的簽訂,并在合同鑒證單位處蓋章。鋼材價格、運費承擔及匯款數額等亦由上訴人確定。同年5月12日,瑞安生資公司將24萬元匯到上訴人帳戶,當日上訴人將張賣席解除收容審查。5月20日,上訴人未通知被上訴人到場過磅,即將所扣鋼材交付瑞安生資公司。此后,被上訴人多次向上訴人索要貨款,上訴人先后三次退給被上訴人13.3萬元。其余款項仍留在上訴人處,其中部分款項已被其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黃石市公安局以張賣席涉嫌詐騙被收容審查,需進行刑事偵查為名,扣押了被上訴人黃梅振華公司所購鋼材,其行為無論從事實上或者法律上,均不屬于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偵查措施。上訴人在對張賣席收容審查的同時,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扣押被上訴人財產,被上訴人對扣押財產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受案范圍。上訴人明知所扣鋼材既非贓物,亦非可用以證明所稱嫌疑人有罪或無罪的證據,而是被上訴人的合法財產,與其所辦案件無關,卻繼續扣押,拒不返還,并一手操縱被上訴人與無任何經濟關系的瑞安生資公司簽訂經濟合同,用被上訴人合法財產為他人還債,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關于“對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報,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迅速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機關”和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第二條“對經濟糾紛問題,應由有關企事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不要去干預,更不允許以查處詐騙等經濟犯罪為名,以收審、扣押人質等非法手段去插手經濟糾紛問題”的規定;由此給被上訴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由上訴人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蔡健雅紫范文3

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產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一、海南省人民政府要認真總結經驗,切實加強對處置積壓房地產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試點方案》,全面清理、加快處置積壓房地產,減少金融資產損失,切實改善經濟環境。

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提高對處置積壓房地產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置積壓房地產計劃,全面清理本地區積壓房地產,力爭在較短時期內使積壓房地產數量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各地人民政府要認真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理順住宅成本構成,切實降低住宅價格。各地可將積壓商品住宅轉為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安置住房,并執行相應的政策;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實行限價銷售。凡按要求實行限價銷售的積壓商品住宅,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銷售環節所涉及的營業稅、契稅等稅收以及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降價銷售積壓商品住宅還貸的國有或國有控股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可減免其逾期貸款罰息。

積壓房地產數量大的城市,要嚴格控制土地供應和新建房地產項目,避免形成新的積壓。

三、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要對全國房地產貸款進行全面清理,制定相應的貸款回收計劃,通過采取追索債務,拍賣抵債房地產等措施,加快回收信貸資金,盤活金融資產,改善金融資產質量。

四、建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等部門在加強對海南省實施《試點方案》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的同時,要及時總結經驗,指導做好全國積壓房地產的處置工作。

五、《試點方案》中關于中央財政給予海南省專項補助和“換地權益書”及土地有償使用費繳交等政策措施,僅適用于海南省。

「名稱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產試點方案

「題注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章名全文

為了加快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產,盤活金融資產,改善經濟運行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產的基本原則是:從宏觀經濟全局出發,盡量減少國有資產損失;堅持依法辦事,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規范房地產市場,改善金融資產質量;運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根據市場需求,控制房地產增量,刺激有效需求,消化存量;面對現實,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實事求是地處理債權、債務關系;總體部署,分工協作,先易后難,逐步推進。

二、方法步驟

(一)追索債務,明確產權。

1.債務由債權人追索。債務糾紛原則上通過仲裁或者司法程序解決,政府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依法追索企業拖欠的房地產貸款,企業可以用積壓房地產(按現值)和其他資產抵債。對資不抵債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申請破產清償。對拖欠房地產貸款的其他企業,其房地產不足以還貸的,區別情況予以處理,有的結合產業結構調整申請破產清償;有的由欠債企業制定可行的還款計劃,重新設立抵押權。

2.明確積壓商品房、停緩建工程和閑置土地的權屬關系。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行政機關公告,要求未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的房產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在規定期限內依法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房產,由當地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代管;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的在建項目及土地,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對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有異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對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有債權申請的,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二)集中處置金融資產。

1.業務剝離。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包括其在全國各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將1998年12月31日前在海南省發放的房地產貸款和直接投資房地產所形成的不良資產與其正常信貸業務資金剝離,分別設帳,單獨管理。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制定,報人民銀行總行批準后執行。

2.損失處理。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以自辦企業和其他形式直接投資于海南省房地產的,其損失計入損益,由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貸款呆壞帳損失,從1999年起按財政部規定的程序逐年予以核銷。

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追索債務過程中回收的房地產,由資產管理機構管理,暫按清償的市場價格記帳,逐年處理,處理過程中的損失計入銀行損益,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分類處置積壓房地產。

1.積壓商品房的處置。確權后屬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普通住宅,經評估后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向中低收入居民、拆遷居民銷售;其他積壓商品房,采取積極措施促銷。

2.閑置土地的處置。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無償收回的閑置土地,要依法收回。但如果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占地企業又確有投資能力,愿意繼續投資的,在依法辦理有關用地手續后,可允許其在規定期限內繼續投資開發。其他閑置土地,向占地單位核發“換地權益書”,收回土地使用權。

“換地權益書”由國土資源部統一制定,由海南省各市、縣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核準后按土地現值向土地使用權持有者簽發,不與原來的地塊相聯系。對未交足土地出讓全部費用的,按實際交付金額核發“換地權益書”。

對經司法程序判作為抵債物清償給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閑置土地,由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換取等值的“換地權益書”。

“換地權益書”的價值隨地價變動而變動,可換名轉讓,可用于銀行抵押和償債,可在政府出讓土地時在全省范圍內換回等值的土地?!皳Q地權益書”未全部收回前,政府在出讓土地時,原則上只收回“換地權益書”。

國土資源部對“換地權益書”的簽發和回收進行備案管理。“換地權益書”具體管理辦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根據上述原則制訂,征得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同意后,按程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3.停緩建工程的處置。經追債、確權后,根據產權人的意愿分別按積壓商品房或閑置土地辦法處理。土地使用權所有者可根據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及市場需求,重新提出用地申請,在辦理有關手續后繼續開發建設;也可交回用地,申請核發“換地權益書”。

三、政策措施

(一)海南省的政策措施。

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嚴格控制土地供應和新開房地產項目。對收回的土地,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合理利用。

2.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公司和中介服務機構進行清理、整頓,淘汰一批劣質企業和中介機構,規范房地產市場。

3.對轉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產權所有者返還土地出讓金。

4.對認定為積壓房地產的項目,在處置過程中除工本費以外,免征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普通住宅按經濟適用房政策向中低收入居民和拆遷居民銷售,可按有關規定減免有關稅費。

5.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貨幣化分配步伐,盡快開放已購公有住房及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交易市場。

6.對在海南省購買積壓公寓和別墅等商品房的本省和外省市居民和單位,給予優惠待遇。

7.加強城市規劃管理,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舊城改造力度,完善住宅小區配套設施,改善居住環境。

8.商請各級人民法院加大房地產案件的審理、執行力度,并區別情況減、免、緩交訴訟費。

(二)國家給予的政策支持。

1.中央財政給予4億元專項補助,用于退還積壓普通住宅按經濟適用房政策銷售后的土地出讓金。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2.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對???、三亞、瓊山等城市改善基礎設施、進行舊城改造和完善小區配套等,在資金方面給予支持。

3.在政府供地時,相應收回等值“換地權益書”的,免交應上繳中央財政的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取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應依法向中央財政上繳,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商海南省、國土資源部制定。

4.允許全國各地有能力的單位購買海南省積壓的房地產。鼓勵有條件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購買海南省積壓商品房,或對基本完工的停緩建項目進行改造后,在海南省設立分支機構或作為有突出貢獻的科研、教學人員的度假療養、學術研究基地。

5.人民銀行對單位、個人在海南省購房,可在增加貸款比例、延長貸款期限、貸款與保險相結合等方面,制定更靈活的抵押貸款政策。

四、實施計劃

(一)追債、確權工作在199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1999年重點處置、銷售積壓普通住宅。

蔡健雅紫范文4

上世紀80年代,一部來自新加坡的電視連續劇《天涯同命鳥》紅遍大上海,同名主題曲便出自當時剛剛出道的李偉菘、李菘兄弟之手。隨后的二十幾年里,他們一手捧紅了孫燕姿、林俊杰和黃義達等歌手,同時寫出了諸如《我等到花兒也謝了》、《一千個傷心的理由》、《短發》、《膽小鬼》、《想你的365天》、《天黑黑》、《心酸的浪漫》、《王妃》等傳唱一時的名曲。

熱愛音樂的這對孿生兄弟,從未分開,他們把自己做音樂的故事寫成了一本《我們的樂園》,近期在大陸出版。捧著新書,他們一臉真誠地說:“我們寫這本書,是希望能讓音樂的聽者多了解一些歌曲背后的故事,其實,沒有人一帆風順?!?/p>

兩個小胖子的音樂夢

時代周報:你們是孿生兄弟,對音樂的興趣是不是從小就比較相近?

李偉菘:是的,我們從小就很愛唱歌,每一次都會吵著要爸爸媽媽給我們買唱片。爸爸后來才告訴我們,我們的爺爺曾經在老家廣東大沽做過校長兼音樂老師。我爸爸和媽媽都很愛音樂,可能有點遺傳基因吧。有一次,幼兒園老師要選同學準備畢業典禮的節目,但是沒有選中我們,我們的心情很低落?;丶乙院螅覀儗δ棠瘫г拐f:“為什么老師不選我們???”奶奶回了一句:“你們要表演就去跟老師說嘛?!蔽覀円幌胍矊︵福籼炀驼业嚼蠋?,老師用懷疑的目光看著我們:“你們兩個真的可以嗎?”我們那時候還挺胖的,老師心里大概在想:真是的!這兩個小胖子可以表演什么?

我們兩個就載歌載舞啊,唱“太陽下山明天一早就爬上來”,菘拿著爸爸給他的玩具吉他裝模作樣,我則邊敲鈴鼓邊跳舞。老師第一次看到我們表演,真的好驚訝,沒想到這兩個小胖子居然還有這一手,于是就讓我們代表幼兒園參加表演。也就因為這一次,父母親知道我們倆還有點音樂細胞,于是讓我們學鋼琴,后來菘學打鼓、吉他,我則比較注重鍵盤。

時代周報:你們開始音樂創作的時候,應該也是巫啟賢剛剛開始在新加坡走紅的時期吧?當時新加坡的音樂環境是否比較保守?

李偉菘:我們開始寫歌的時候,巫啟賢也開始創作,前后相差一兩年的樣子。那時候我們兄弟專攻電視劇的歌曲,啟賢則走校園歌曲風,盛極一時!之前,新加坡的流行音樂一直沒有這樣的盛況,直到我們出道。也不知道為什么我們這一輩會突然間冒出來一大批,像我們啊巫啟賢啊給張學友寫過《她來聽我的演唱會》的梁文福啊,給張信哲寫《愛如潮水》的黎沸揮啊,包括后來的許美靜、陳佳明、蔡健雅等,新加坡一下子涌現出了一大批優秀的音樂人。

時代周報:1987年,你們受新加坡廣播界之邀,為當年的電視劇《天涯同命鳥》譜寫主題曲,這是第一部在中國大陸播放的新加坡電視連續劇,讓你們在大陸立即獲得了很高的知名度。

李菘:很開心有這樣一部電視劇能讓中國大陸的觀眾很早就知道我們兩個。其實這不是我們寫的第一部電視劇主題曲,之前,我和偉菘先參加了新加坡《霧鎖南洋》電視劇主題曲的創作比賽,結果拔得頭籌,我們在所有參賽選手中年紀最輕,又是孿生兄弟,電視臺的監制們都很喜歡和疼愛我們,把我們當他們的孩子一樣,給我們講故事,請我們幫他們寫電視劇的主題曲,結果就寫了《天涯同命鳥》。

《我等到花兒也謝了》轉運

時代周報:你們現在雖然是金牌制作人,早年也出過幾張個人專輯,但也一直沒有大紅大紫起來。

李偉菘:在新加坡闖出一片天地以后,我們想要去臺灣發展,畢竟當時最有活力的華語音樂市場在香港和臺灣。在臺灣出版專輯《玩?!分埃覀冊谛录悠乱呀洶l行過五張唱片,不能算是新人,但問題在于,你在臺灣是新人啊,所以必須調整到自己是一個新人的狀態。比如說,有些游戲娛樂節目,你沒有什么興趣,可你是新人,唱片公司安排的,你說不去?只好硬著頭皮上,那是讓人很不開心的記憶。

時代周報:你們曾經在新加坡開過一個錄音室,結果虧得血本無歸,那是怎么回事?

李偉菘:給我們提供場地的房東也是一個音樂人,我們都很尊重他,很相信他,沒想那么多就把地方租下來了,可是沒想到他在樓下居然還開了一家酒吧!晚上很吵,錄音的時候會錄進去很多雜音,你說能錄出好的唱片嗎?結果很多客戶再不敢來找我們。錄音室的器材都是用積蓄買的,還不夠,所以還有銀行貸款,這下全虧了。后來只好收拾掉這個爛攤子,靠給歌手寫歌、接一些散活生活。最窮的時候,我們倆還試過兩個人同吃一碗面呢!直到我們遇到貴人、香港寶麗金唱片的歐丁玉先生。

時代周報:這已經成為一個非常出名的故事了。你倆為張學友先生的御用制作人歐丁玉唱了后來傳唱一時的名曲《我等到花兒也謝了》。是你們自己跑到香港寶麗金唱片公司唱的嗎?

李偉菘:是啊,我們當時到每一家唱片公司去,一家家敲門,彈自己的歌給唱片公司的人聽。那一天,我們去了香港寶麗金。歐丁玉先生在,聽我彈了這首《我等到花兒也謝了》。他聽了之后很感動,也很興奮,立馬拍板說:“這首歌一定要留給我啊!我要讓Jacky唱!”我當然很開心了,只是心里還有一些小小懷疑,心想:會不會是真的?會不會是敷衍我?

他真是我們兄弟的貴人。不久,我回到新加坡,一天,一個好朋友給我打電話說:“聽到你的歌了啊,好紅啊!”這位朋友在香港旅行,在廟街看到滿街賣的都是這張唱片,我這才知道這張唱片賣得那么好,我寫的歌有那么紅!之后,我又給張學友寫了《一千個傷心的理由》等,傳唱度都很高。

不要孫燕姿唱俗氣情歌

時代周報:1995年,你們開辦了名為“李偉菘音樂課室”的音樂學校。孫燕姿、林俊杰和黃義達都是從這里走出去的。當初孫燕姿在學校里是什么表現?

李偉菘:林俊杰是學校的第一批學員,第二批學員中有黃義達,第三批才有孫燕姿。后來之所以是孫燕姿第一個發片,是因為臺灣男性都要服兵役,林俊杰和黃義達只好等服完兵役再發片,不然做到一半去當兵,再回來基本就沒戲了。那時候的燕姿就跟普通的女生一樣嘍,放學的時候背著書包扎個馬尾,穿個小背心,跟現在區別不大。那時候我們注意到,她的聲線非常特別,非常有特質。

時代周報:她的很多歌曲也是你們創作的,孫燕姿的演唱風格是怎么確立的?

李偉菘:當時我就想,燕姿的歌路第一就是不要唱那種你愛我我不愛你的俗氣情歌。她畢竟是一個大學生,歌唱的內容應該可以超越愛情,事實上我們給她寫的歌,題材都會比較生活化一點,希望能有一些不一樣的效果出來。寫《天黑黑》,是因為我剛好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這個朋友有個毛病,每次和我們見面聊天時都會抱怨說和家里人怎么有代溝啊沒有辦法和家人相處啊,結果呢,他在外面到處交朋友卻又被朋友出賣,只好回家找親人安慰。這樣的人你說他什么好?家人給你的愛要珍惜,不要覺得家人給你的愛就是應該的,是不是?那次我突然很有感觸,覺得應該要寫一首表達類似主題的作品給燕姿,于是就有了《天黑黑》這首歌,用孫燕姿特殊的嗓音演繹之后確實取得了很熱烈的反響。

時代周報:你們對選秀怎么看?

李菘:坦白講,為了作(秀)而作(秀),意思不大。我說這話不是針對哪一個選秀,選秀當然是一個平臺,但很多年輕人都是盲目自信,這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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