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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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范文1

乙方:

事件經過簡述: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購買電視機款項金額 元(大寫:元),同時補償乙方要求的損失費 元(大寫: 元);

二、本協議為一攬子解決方案,乙方不得就本次糾紛事件再向甲方、甲方總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任何賠償要求;

三、用戶購買的 型號電視機及其購機發票、使用說明書等附件全部交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協議的各項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受損方另行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元);

六、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甲、乙雙方同意提交綿陽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四川快益點電器服務連鎖 乙方: 證明人:

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證明人身份證號:

甲方代表:

甲方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相鄰權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范本 相鄰權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范本

(一)相鄰權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格式

人民調解協議書

(相鄰權糾紛用)

( )呼 人調字 號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被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被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事項:申請人 的 位于,與被申請人的相鄰。被申請

影響申請人的,造成了申請人的 1 人

。歷史

上,,現申請人 要求被申請人 。

本案各方當事人自愿將機動車事故糾紛申請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條件,在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下,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被申請人 于本協議簽訂后的 日內。_經濟糾紛協議書范本。

2、被申請人 賠償給申請人經濟損失人民幣元。于 付清。

本協議書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人

應當按照協議自覺和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后30日內向呼圖壁縣人民法院

申請司法確認,一經司法確認,本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可以向作出確認決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協議一式 份,由雙方當事人、調解組織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經濟糾紛范文2

關鍵詞:工程;竣工結算;經濟糾紛

工程建設已經由計劃經濟轉換為市場經濟,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工程經濟糾紛也有增加的趨勢。由于建設工程的周期較長,涉及面較廣,干擾因素復雜多變,施工內容繁雜多樣,因而暗藏的工程結算糾紛分歧隨處都可能發生,必須始終以足夠的重視,讓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護。

一、產生糾紛的主要原因

1、合同管理不嚴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和承包商之間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定性文件,各方面應予以高度重視。在起草合同時,應由專業技術人員與造價合同管理人員共同斟酌確定合同的內容、條款、細則,但有些建設單位重視不夠,專業技術人員與造價合同管理人員很少參與合同的起草,而是由某些領導直接操辦,以謀取單位或個人利益。施工合同的重點之一就是工程造價,合同中的諸多條款最終都要反映和表現為工程造價,從這種意義上講,對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就是對工程造價的管理。

2、開工準備不充分。不管過去的“三通一平”,還是現在的“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習慣上都是由建設單位負責完成,而雙方又未正式簽訂書面協議或合同,往往是建設單位某個領導或某個施工管理人員,現場劃個圈,口頭表述一下要完成哪些工作內容,發生的經費也口頭承諾竣工時結算,這就給竣工結算埋下了糾紛的隱患。

3、施工監管不嚴格。工程在建設期間,建設單位與承包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勢必要發生一系列的工作關系,不論哪一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不規范行為,都會影響到竣工結算。如建設單位辦事程序繁瑣、效率低下,承包商又不敢隨意耽擱工期,將帶來工程量的變化;工程在建設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發生一些設計變更、工程簽證,若程序不合法、手續不齊全、簽字不及時,引起變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結算依據,待工程竣工結算是再補充,容易引起意見分歧。

4、收尾工程粗糙。隨著施工高峰期的結束,承包商部分人員,尤其是技術骨干,要么派往其他工地,要么嫌支付這些人工資較高,提前辭退。原由他們承擔的工程,往往要交給工地上的其他工作人員接管;或者由不熟悉本工程的人員來干,甚至七拼八湊找幾個小工掃掃尾,這必將影響到收尾工程質量。收尾工程往往比較多,且瑣碎,沒有多大的技術含量,但需要足夠的細心和耐心,費工費時,而收益不高。尤其對那些沒有圖紙的收尾工程,結算時最容易發生扯皮現象。

二、避免工程竣工結算中產生經濟糾紛的對策

1、加強審計監督。針對結算造價糾紛的表現及原因,審計工作要妥善處理,降低審計風險應把握以下原則:一是維護合同條款的審計原則。雙方均應遵守合同條款,這既能體現合同的嚴肅性,也支持了合同訂立當初雙方的意愿。發包方不允許低于成本費發包,對于高于成本的壓價合同認可的應予以支持。又如工程中某些項目,雙方商定了單項價格、人工費標準,或材料價格與定額有出入,也應予以認定。二是重事實、重證據的審計原則。有些內容合同不可能完全預先約定,這就要求重事實、重證據,按實際發生處理。事實和證據包括:補充協議、現場簽證、實際測量。部隊由于缺乏專業的現場管理人員,施工日志、簽證對問題的反映可能不全面,甚至不正確,審計時要深入現場,認真調查取證。如規模擴大影響取費標準和工期,就應以重新核定為準;因設計或施工變更,發生增減工程量,應分別計算增減額而后調整合同價款,而不應按單方造價增減價款。三是公開公正的審計原則。要做到調查取證公開,政策規定公開,審計內容、結果公開,讓各方把話說完,看明白、聽清楚、心服口服,以理服人,不以勢壓人。如建設方指定材料或供應材料,雙方又未約定結算辦法,就需要細致地調查取證,搞準價格,換算找差。又如因第三方干擾引起的誤工損失和工期延誤,應依據建設施工雙方約定條款執行,如事先未約定,讓雙方協商解決,或予以調解。四是事前審計重于事后審計的原則。把握糾紛的成因,在結算前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在結算之前進行招投標審計、合同審計、簽證審計、材料審計,監督工程管理,嚴格招、投標和承包程序,優選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轉包;實行合同審查制度,糾正不規范不完備合同;加強隱蔽工程的檢查,完善隱蔽工程現場簽證手續;及時解決工程中的索賠問題。

轉貼于

2、加強對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工程標底是招投標核心,任何工程標價的合理程度、招標方的正當競爭、招標方招標條件的成熟程度,是搞好招、投標的關鍵,要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及概預算人員的培訓學習,把握工程標底準確性,提高工程造價編審隊伍整體素質。在議標、定標時,創造公平競爭環境,不搞權錢效易;對施工隊伍整體情況,全過程跟蹤管理監督,對資審不合格,無施工力量需聯合施工的單位或管理水平低下、施工質量低劣的隊伍堅決排除,真正使工程造價得到控制,確保工程招、投標工作納入正常軌道。

3、健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充實工程造價管理人員。任何工程項目前期工作,不管是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估算、初步設計階段的概算、還是施工圖設計階段的預算,都是項目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扭轉只重視技術與結構形式,而忽視概預算工作作用的現象?,F階段工程定額具有雙重性,一是對于國家決定工程的投資的依據、業主編制工程標底時是必須遵循的法規;二是對施工企業在投標報價中具有指導作用。

經濟糾紛范文3

律師解答:

相關法律問題一:大學生創業選擇組織形式中的法律風險

根據我國相關民商事法律法規,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所能選擇的組織形式包括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形式。

首先,不同組織形式的債務承擔方式不同。根據我國相關民商事法律的規定,出資人選擇不同的組織形式,在經營過程中的風險、義務和責任也不同。本案中,李某等人選擇的是個體工商戶的登記形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同時,由于三人是合伙經營,合伙人之間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故,盡管廠家的是李某,但是李某是代表三人合伙的經營行為,所以,由于李某的市場行情判斷失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三人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經濟糾紛范文4

這樁本不應該在鄒平縣法院上演的一起涉及上市公司同人華塑(原四川天歌)1996萬多股法人股的經濟糾紛一幕,將廣大股民的眼球吸引到了這里。

明集法庭的受理和裁定疑點重重

5月21日上午,南充天益公司負責人突然接到一封特快專遞郵件,打開一看,原來這是山東省鄒平縣法院寄來的一份《民事裁定書》和一張6月16日開庭審理的傳票。

這是一起涉及天益公司早已持有上市公司同人華塑1996萬多股法人股的特大跨省經濟糾紛訴訟案。

5月15日,原告荊州天歌向鄒平縣法院明集法庭提出訴請,要求停止第三人天益公司行使無償受讓的南羽廠控股的四川天歌(現同人華塑)1996萬多股法人股股份權益。明集法庭“經審查”后,于當日以鄒平縣人民法院的名義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實際持有人天益公司“立即停止”行使1996萬多股法人股的“股份權益”,“訴訟期間該股份權益由持有人四川省南充羽絨制品廠行使?!?/p>

記者看了一大堆書證材料后,感到這個看似一起簡單的經濟糾紛案背后,卻有諸多疑點令人不解:

其一,本案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分別在湖北、四川,怎么跑到山東的一個基層法庭去打官司?按照《民事訴訟法》“便于當事人進行訴訟”以及“原告就被告”確定管轄的原則,原告荊州天歌應到被告南羽廠住所地的法院進行訴請,而原告卻偏偏舍近求遠跑到遠離原、被告和第三人住所地的山東一個基層法庭進行訴請。難道不使人感到費解嗎?

其二,1996萬多股法人股標的金額,按此前的協議轉讓價格計算,應為5990萬余元人民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各基層法院受理經濟糾紛案件級別管轄規定,山東省濱州市中級法院轄區內的基層法院只能“受理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國內經濟糾紛案件”。作為濱州中院的下級法院――鄒平縣法院明集法庭受理本案,不是明顯違反了《民事訴訟法》中“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法律禁止性規定嗎?

其三,天益公司1996萬多股法人股變更歸屬,涉及多部法律和多家關聯公司。然而,5月15日明集法庭當天受理此案,當天就下達《民事裁定書》,依照法律規定,這樣急切地下達法律文書強制第三人“立即停止”行使股份權益,法律規定應是出現了“緊急情況”,而目前又出現了什么“緊急情況”呢?

其四,從嚴格法律意義上說,這是一件“確認之訴”,而不是“給付之訴”,只有“給付之訴”才能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墒?,明集法庭下達的《民事裁定書》引用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就是“關于訴訟財產保全的規定”。這不是引用法律嚴重錯誤嗎?再者又何來“立即停止”之說?

其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規定,本案涉及天益公司1996萬多股法人股的股份權益,突然被強制變更給一家由非法法定代表人負責的公司“行使”,明集法庭卻沒有要求原告荊州天歌提供任何擔保,一旦造成巨額損失,誰來賠償?

其六,為何僅憑原告荊州天歌在千里之遙提供的“兩個協議”傳真復印件,明集法庭就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法律依據?

類似的疑點還有不少。記者對照有關法律,列出了一個詳細的采訪提綱。

當事法院和第三人的涇渭分明之說

5月26日下午,在鄒平縣紀委的協調下,記者來到了鄒平縣法院。在法院政研室表明身份、說明情況后,石聯明主任首先一再推辭,要記者直接去找承辦本案的明集法庭李峰庭長。在記者的強烈要求下,石主任只好將記者遞交的介紹信、所列12個問題的采訪提綱一并呈送給法院領導。

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等待和法院拒之無效的情況下,石主任將記者帶到了法院紀檢組張組長辦公室。張組長說:“歡迎記者前來監督。請相信我們,一定會公正、實事求是地處理好這個案子。因為這個案子還未進入實體審理,所以還不好回答你的其它問題?!?/p>

記者請張組長出面,聯系采訪承辦本案的明集法庭李峰庭長,卻遭到了他毫不猶豫的拒絕。這尷尬的一幕,不禁使記者對他的“歡迎”之說頓生疑竇。

后據多方證實,當記者在法院等待采訪之時,正在法院開“例會”的李峰庭長也來到了張成文副院長辦公室,看到了記者遞交的材料,匯報了受理本案的情況,只不過是有關領導未讓記者與他見面罷了。當記者離開法院后,曾幾次電話與李峰庭長聯系要求前去采訪,均未能如愿。李峰庭長對記者的手機短信采訪,也是遮遮掩掩,避實就虛,拒絕回答有關本案的一些實質性問題。

當記者后來找法院立案庭劉庭長、法院張成文副院長采訪時,同樣遭到了兩位領導的拒絕。

5月27日下午,作為本案第三人的天益公司特別授權人陳永松,在鄒平縣黛溪山莊接受了記者的專訪。

陳永松說:“經過認真分析研究,我認為鄒平縣法院受理本案是明顯違法的。”這位特別授權人認為,他們的違法之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鄒平縣法院受理并認定本案的原、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的訴訟資格是不合法的。陳永松說:“我在這里以無可辯駁的法律事實,證明明集法庭認定的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曹勇,是虛假的?!闭f到這里,陳永松拿出了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給南羽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工商檔案,記者看到在“法定代表人”一項,果然都是“夏柱山”三個字。

陳永松還說道:本案的原告是荊州天歌,明集法庭認定的法定代表人是韓發成。但是案卷中沒有國家法定機關――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頒發的荊州天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更沒有表明“法定代表人韓發成”身份的有關書證材料。

陳永松說,《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F在曹勇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法定代表人,韓發成的法定代表人資格也沒有得到確認。那么,沒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人能代表企業法人到國家司法機關進行訴訟活動嗎?

二是由原告提供的關鍵書證不是原件而是傳真復印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法律依據”是違法的。陳永松說:“本案由原告荊州天歌提供的關鍵證據――《關于注冊資金擔保協議》和《注冊資金不實補償協議》,在卷宗中均沒有原件,而是傳真復印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規定,明集法庭據此作出法律事實上的裁定是明顯違法的?!?/p>

三是明集法庭管轄本案,嚴重違反了《民事訴訟法》中關于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法律禁止性規定。陳永松說:“如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的山東省高院轄區內法院受理經濟糾紛案件級別管轄的規定,近6000萬元的訴訟標的案件,是鄒平縣法院擁有管轄權的120倍,只有山東省高院才有這個管轄權。鄒平縣法院一個派出法庭居然受理了這起特大跨省經濟糾紛案,真是難以想象!”

陳永松說:“在明集法庭時,我向李峰庭長提出了8個問題,李峰卻一個也不能回答我。面對我的聲聲質問,李峰只好對我說‘那就讓他們撤訴吧!’”

終止違法事實延續

29日上午,作為天益公司特別授權人的陳永松,在鄒平法院大廳正式向立案庭劉庭長遞交了有關本案違法受理的《緊急報告》,以及本案管轄異議和裁定復議等書面訴請材料,并情緒激動地陳述了對本案有關問題的看法?!暗谝淮温犝f此案”的劉庭長也無不十分吃驚,當即表示:“我們立即通知明集法庭李峰庭長帶本案所有案卷來法院?!眲⑼ラL并讓陳永松隨時等待法院消息。

直到30日下午,都無“法院消息”傳來。急不可耐、憂心如焚的陳永松當即趕往法院找張成文副院長。

張副院長在辦公室聽取陳永松的緊急陳述報告時,承認受理此案“是有些問題”,也承認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應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為準”,并說“既然你們講我們對這個案子沒有管轄權,我們就移交給了市中級人民法院”等等。張副院長還表示:“你們申請撤銷《民事裁定書》,現在我們已沒有這個權力了。你們去找中院吧!”在陳永松看來,張副院長的這一表態,不是承認受理本案的違法事實,還是有繼續遮遮掩掩之嫌。

關于本案的最新情況是,在天益公司特別授權人陳永松反復遞交有關異議、復議申請和多次找鄒平縣法院領導陳述案情后,鄒平縣法院于6月8日接連下達了兩份《民事裁定書》,裁定:“解除停止第三人南充天益公司行使四川天歌(現同人華塑)的法人股19967760股股份權益的限制”;“第三人南充天益公司提出的對本案級別管轄權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經濟糾紛范文5

關鍵詞:經濟法經濟法糾紛必要性司法解決機制

一、對經濟法糾紛的理解

1.經濟法的概念。經濟法就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的、系統的、全面的、綜合的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我國的現階段,它的主要功能是調整我國社會生產及再生產過程中所出現的,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它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含義:其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其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我國的經濟法是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部門法,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經濟關系可以由民法來調整,而國家行政主體與市場主體之間的社會公務性經濟關系則由行政法來調整。

2.經濟法糾紛的涵義。經濟法糾紛就是在我國經濟運行的過程中,出現的需要國家政府司法部門出面來調節的經濟法律糾紛,這些糾紛的處理部門即政府的職能部門是由國家賦予其權力的。經濟法糾紛的范圍很廣,它包括在經濟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與經濟有關的權利和義務等的爭議,這些爭議妥善、有效的解決是我國經濟秩序和諧、穩定運行的保證,可以說運用經濟法來解決各種經濟糾紛也是關系到我國長治久安的前提保障。

3.經濟糾紛與經濟法糾紛的區別。經濟糾紛是由利益主體權利及義務方面所產生的矛盾而導致經濟主體之間的糾紛,它所涉及的范圍比較大,可以是機關單位間的糾紛、平等主體間的糾紛等等。而經濟法糾紛則有所不同,它所指的是在進行經濟調節的過程中所產生的經濟權利及義務間的爭議。也就是說經濟法糾紛不同于經濟糾紛,它不是在進行商品交換等一些經濟活動中所產生的糾紛,也不是一般的民事糾紛所能引起的,而是與糾紛雙方的經濟實力或社會地位等等情況相關,它也不是普通的行政糾紛和民事糾紛,與經濟糾紛有著根本的區別,如果它未構成犯罪,是不能用刑事手段來處理的。

二、通過司法解決的必要性

1.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我國一直都在實行著宏觀調控的政策,但由于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而且近幾年來經濟發展迅速,所以在社會資源的再分配和再配置過程中,即使應用了宏觀調控,也難免會受到資源的有限性及稀缺性等等條件的限制,而出現分配不合理及不平衡等現象,這樣因為一部分人得益,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的情況,就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經濟權利和義務之間的利益之爭,再加上國家的調節主體如果在這個時候出現的現象,就會更加加速經濟法糾紛的產生,使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組織、個人利益同時受損,當這種經濟法糾紛出現時,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將會直接影響到社會經濟環境的和諧與穩定,影響經濟法的有效實施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2.是解決所有糾紛最有效的途徑。在我國,解決糾紛的方法不外乎四種:仲裁、協商、行政、司法,而司法則是被認為是解決所有糾紛最有效的辦法和途徑,當經濟法糾紛涉及到國家經濟調節主體以后,因為仲裁機構只是一種社會組織,它沒有權力對國家的行政機關行使仲裁權,而且有的經濟法糾紛的當事人也不信服仲裁機構,這時就必須要進入司法程序,交予法院進行處理。

3.監督和制約國家行政機關。經濟法糾紛與民事糾紛、刑事案件等等不同,它雖然也具有可訴性,可以通過司法的途徑來進行解決,但就我國當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經濟法糾紛大多都終止于行政解決,因為中國人的傳統思想,一般情況下都不愿意訴求于法院,走法律的路子去解決矛盾,而這種經濟法糾紛只有通過司法的途徑去解決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答案,也才能有效的制約和限制有關國家行政機關的行為,從而讓國家權力機構的經濟調節權得到監督,防止一些腐敗現象的產生,促進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

三、對經濟法糾紛司法解決的方案分析

1.把經濟法案件歸類于刑事訴訟案,只要違反經濟法的規定,達到犯罪的程度,就要按照規定去追究其刑事責任,不再屬于經濟法訴訟的范疇。

2.如果現行的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能解決經濟法糾紛,就按原法律規定去執行,因為只要能使經濟法糾紛中當事人的權利能得到維護,糾紛最終得到解決,當事人是不去追究用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手段的。

3.如果現行的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等等不能解決經濟法糾紛,就要建立和健全全新的補充制度,不管何種形式立法,其目的都是使經濟法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四、司法解決的機制探討

經濟法糾紛不僅包括合法的經濟組織在進行各類經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法糾紛,還包括國家在進行宏觀經濟調控中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和進行經濟秩序的整頓時所產生的經濟糾紛等等,如果要建立一種適合我國經濟發展和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糾紛司法解決機制,首先就要對產生糾紛時需要進行調解的對象進行深入、細致的了解和分析,再結合我國當前的經濟現狀、政治形勢以及各地不同的文化環境、風俗習慣,去尋求一種合理、合法、有效的解決途徑,并建立和完善經濟法糾紛的司法解決機制。

1.可以用民事訴訟來解決的經濟法糾紛。民事訴訟包括特別民事訴訟和普通民事訴訟,它是平等主體間的利益發生糾紛時的一種解決辦法。這里的平等主體就對經濟法糾紛有了一定的限制,因為大多數的經濟法糾紛主體之間在權力、能力、地位等等方面都不存在平等的關系,這時要用普通的民事訴訟就很難解決,所以要對民事訴訟的一些制度進行優化、補充、完善和革新。通常情況下可以對弱勢的一方提供一些無償的幫助,比如說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簡化一些訴訟程序、降低訴訟成本等等,以此來糾正當事雙方的不平等的關系,保證司法解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可以用行政訴訟解決的經濟糾紛。行政訴訟解決糾紛的方法要比民事訴訟的效率高,它主要適用于糾紛當事人為國家行政機關單位或者是一些有法律法規行使權力的組織或個人,它也包括特別行政訴訟和普通行政訴訟兩種,所針對的行為主要是行政行為,因為國家行政機關是擁有國家法律法規所賦予的特別權利的,它可以行使國家調節經濟的權力,因此他們之間的糾紛需要由行政訴訟來解決,除了這些糾紛之外,還會產生一些國家經濟調節主體與受影響的另一方之間的糾紛,這樣的糾紛也只能由行政訴訟來處理??傊?,通過行政訴訟來解決的經濟法糾紛,它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糾紛案件,必須要在行政訴訟的種類、所有證據的搜集及調節等各個方面做好各種優化及調解工作,避免使任何一方產生極端,影響國家的經濟調控,產生經濟秩序的紊亂,要使經濟法糾紛的雙方在和平、和諧、積極、有效的環境中得到解決。

五、結語

總而言之,我國的經濟法是一個新興的、與其它的法律有著本質區別的法律部門,它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商品經濟作用下的必然結果,它是以社會利益為基點,以處理和協調國家行政權力機關與社會組織或個人之間的關系為目的的一種法律,是一部綜合性、調整性的法律,只有解決和處理好經濟法糾紛,才能使經濟建設更好的服務于我國的現代化建設,才能促進我國經濟體制的平穩發展,才能進行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才能實現社會主義市場的公平競爭,營造一個團結、穩定、健康的社會大環境,推動我國社會經濟大發展。

參考文獻:

[1]劉金明.經濟法訴訟模式的理性構建——評《經濟法糾紛司法解決機制研究》[J].湖南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04:47-49.

[2]張姣.經濟法糾紛司法解決機制研究[J].法制博覽(中旬刊),2014,07:112+111.

[3]程明月.經濟法糾紛司法解決機制探討[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6,04:192.

[4]趙龍.經濟法司法實施理論問題四論[J].理論界,2007,02:157-158.

經濟糾紛范文6

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發展的水平大幅度提高,經濟法的法律責任一直備受關注,也成為了法學界討論的重點。文章重點分析了經濟法中法律責任的社會性、雙重性以及綜合性特點,并且研究了在經濟法中法律責任的最新形態,以期為各界內人士提供參考。

關鍵詞:

經濟法;包含;法律責任;特點

前言

無論對于何種法律部門而言,其法律責任皆是最為重要的一個問題,不管是法律實務或是法學研究都必須對法律責任研究給予重視,尤其是在經濟法中,更應當明確其法律責任。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步伐越來越快,各類經濟問題層出不窮,有了強有力的經濟法律制度保護,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能夠有效減少甚至避免發生經濟糾紛,從而維護人們的合法權益。

一、經濟法中法律責任特點

1.社會性

經濟法中法律責任具備了社會性的特征,正是由于經濟法中法律責任具備這個特點才使得經濟法的眾多法律責任關系得以平衡穩定。經濟法的社會性特點指的是法律責任不管是構建體系還是創建制度等都應當充分考慮到社會的公共性,不但以維護整個社會利益作為宗旨,而且還兼容了多種制度、多種原則、多種方式來體現,可以說經濟法法律責任的社會性特點就是一種全局性、公眾性、公平性以及多元性的整體特征。違反經濟法的行為極有可能對他人的利益造成侵犯,嚴重者甚至可能侵犯社會公共利益,從而對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危害,所以,經濟法更應當站在社會角度去規定其法律責任[1]。

2.綜合性

經濟法中法律責任通暢會采取傳統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等形式來體現,在表現形式上具備了極為明顯綜合性特點。法律制度不斷成熟后其形態就會按照傳統的標準分配到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部門,然而經濟法屬于新法律部門,則很難發展出更新的形式。此外,經濟法所調整社會經濟關系復雜程度也已經表明了,無論是何法律部門都需要明確諸多法律責任,才能將立法的宗旨及目標實現。

3.雙重性

經濟法法律責任具備的雙重性特點可以從以下的三個角度理解。第一,雙重性特點指的是法律責任極有可能由他法責任與本法責任來組成。第二,直接的講,經濟法法律責任就是違反法律的人應對社會承擔的責任,既可以體現民事責任中的補償性質,也具備了行政責任中的懲罰性質,經濟法法律責任就是結合了補償性與懲罰性的一種責任制度。第三,違反經濟法的行為極有可能對個體或者整體的利益造成損害,而這種雙重性的損害使得經濟法的主體也承擔了雙重責任[2]。

二、經濟法中法律責任形態

1.經濟法法律責任的傳統形態

在經濟法中,大部分的法律責任都是專章規定,這其中就存在了大量與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等性質一樣的規定,主要采取間接和直接的方式對這些規定進行表述。其一,間接方式指的是在經濟法的法律法規當中,要對違法主體的法律責任進行追究,但是傳統的法律責任只是規定了應該追究其責任形態,并且由執法人員根據相應法律法規進行適當的處理。其二,直接方式指的是在經濟法的法律法規當中,應當具體說明或者明確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及承擔幅度等內容,能夠直接采取該條款進行執法處理[3]。

2.經濟法法律責任的新形態

(1)糾正性廣告制度。

站在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對那些違反經濟法行為,有時不僅僅只限于追究其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而且還應考慮到抵消這些違法行為是否會對社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而糾正性的廣告形態就是一個典范。

(2)懲罰性的賠償制度。

懲罰性的賠償主要包含了三個功能。第一,賠償功能,這一功能主要是針對一些難以證明的人身傷害損失、受害人精神損害以及訴訟費用等給予的賠償。第二,制裁功能主要是對那些具有惡意行為、違法行為者給予的懲罰。第三,遏制功能就是,受害人在接受賠償后又受到不法分子的威嚇,遏制功能可以對此發揮出遏制的作用,讓不法分子在這種違法行為中吸取教訓后不敢再實施該類行為。懲罰性的賠償能夠給予受害人更加及時、充分以及全面的利益保護,激勵受害人與違法行為做斗爭,這種功能可以對一些潛在的違法人員起到震懾作用,以削弱違法人員的強勢地位而預防或者避免違法行為的產生。

(3)缺陷產品的召回制度。

缺陷產品的召回制度指的是銷售商、生產商或者進口商得知自身銷售、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可能存在一些危害消費者的安全、健康等缺陷時,可依法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報告并及時通知廣大消費者,最后設法將消費人員手上以及市場上的缺陷產品收回,采取銷毀、更換或者免費修理等措施進行彌補制度。目前,國際上已經有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召回缺陷產品的制度,并且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且還制提高了生產者對產品質量的意識,為廣大消費人員的合法權益提供有利保障。

(4)企業的社會責任。

企業的社會責任指的是企業在獲取利潤的同時,也有增進或維護社會利益的責任與義務。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了慈善責任、道義責任、綜合責任以及法律責任等,這些責任對企業自身發展及演變過程有著極為密切的關聯。企業的社會責任最初的表現形式以道德責任為主,然后慢慢發展成為了軟法責任,一部分又開始不斷轉化為法律責任,此種演進足以反映人們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的提升?,F如今,社會發展速度極為迅猛,在不久的將來將會有更多企業責任實現法律化、軟法化。最后,除了上述的兩種責任類型以外,經濟法內還包括了資格減免責任、信用減等責任、失誤的政府經濟決策失賠償責任以及發出禁止令責任等形態[4]。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逐步發展,經濟法中法律責任會有更多特殊的承擔方式涌現,然而隨著各種特殊承擔方式的出現,會使我國經濟法更加明顯地體現出法律責任的特殊性特征,不斷健全了經濟法法律責任制度,有效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

作者:王菁 單位:寶雞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容振英.經濟法中法律責任的必要性與獨立性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4,11(15):94-95.

[2]季奎明.經濟法殊法律責任的類型化研究[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15(07):16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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