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工商注冊制度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工商注冊制度范文1
關鍵詞:注冊資本:登記制度;工商管理
2013年10月25號,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中部署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降低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的具體工作[1]。
根據會議內容,要求建立以便捷高效、規范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為導向,以降低公司創設門檻、創新注冊制度為手段,以激發社會資本活力為目標,以促進形成誠信、公平、有序的市場為根本的制度改革。此次會議主要明確了改革的主要內容:其一,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其二,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其三,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其四,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其五,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此外,會議還特別強調,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保證此次改革順利進行。各省級工商管理部門,要根據要求依法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確保改革的平穩過度和后續進行[1]。
對此次會議綜合分析之后,不難發現,受此次改革影響最大的行政部門即為工商管理部門,而日常工商管理的方法和方式,在該改革的實施過程中也會受較大的影響。為此,分析和探討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工商管理工作轉向就成為了當下工商管理部門應重點做的功課之一。
本文通過各地具體改革方案的閱讀和作者日常工作的切實感受,結合此次改革的具體內容,淺析工商管理部門今后的具體工作轉變路徑及方向。
一、積極引導企業熟悉改革內容
同工商管理部門打交道最多當屬企業,此項改革的具體內容影響最為深刻的也是企業,然而企業主動熟悉改革內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欠缺。要想改革徹底的貫徹實施,就有必要以工商管理部門為紐帶,積極帶動企業去熟悉和認知此次改革的具體事項[2]。
二、減弱審批權力,加強監管投入
此次改革涉及工商管理部門最大的一塊就是較大的削弱了工商管理部門的審批權,轉而從另一方面加強了工商管理部門的監管投入。例如:取消多項注冊資本限制,取消了除金融等少數類型企業的實繳登記制度,改變為認繳出資制度;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放寬場地限制,企業可以“一址多照”,由“先證后照”變為“先照后證”;由“年檢制度”變為“年報制”[1]。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工商管理部門的行政審批權,但是從側面要求工商管理加強企業市場審查力度。企業雖然不需要事事向工商局報批,但是企業要求做到信息的透明,向社會公眾公開,接受工商管理部門和社會群眾的監督,而最重要的是接受專業部門的監管。
三、通過培訓,加強工商管理部門監管的專業能力
此次改革對工商管理部門的監管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此前的制度使得工商管理部門在此項工作上有所欠缺。如何快速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專業監管能力以適應市場的迫切需要是工商管理部門應重點解決和完善的工作[3]。因此,在今后的一段時期內,工商管理部門應著重加大對此項工作的監管力度。
四、探索建設并完善電子管理平臺
根據會議的精神要求,工商管理部門要注重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現代企業信息日漸增多,因此傳統的信息處理手段根本難以承受和處理巨大的信息量,工商管理部門應該牽頭或組織建設并完善電子信息管理平臺,這樣可以使企業有更好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好地方便居民和社會公眾直接查找自己需要的有用信息,極大的擴大了企業的透明度,拉近了工商管理部門和企業以及社會公眾的距離。[4]
五、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信用平臺,建立企業誠信評估指標和企業誠信檔案
在整個社會誠信體系中,個人誠信是基礎,企業誠信是關鍵,而政府誠信是保障。誠信是企業得以立足的根本,現代電子信息網絡的快速發展使得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情形大大降低[5]。
此次改革的主基調是積極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發揮市場的主導作用,簡政放權。而市場規則的建立需要時間和空間,完全依靠市場去評估企業的信用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為此工商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以市場為主要的信用平臺,并指導建立企業誠信的評估措施,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在將行政權力放歸市場的同時,加強準入后的監管,使企業真正做到低門檻和強監管。
六、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大對提供虛假信息企業的后續進入市場難度
減少工商管理部門的行政審批權,從另一方面就相當于賦予了企業更大的自主性,有些企業難免會鋌而走險,提供虛假信息,試圖逃避市場的監督,這種制度的轉變勢必會加大企業提供不真實信息的可能性。
但是,無規矩不成方圓,工商管理部門有必要也有義務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增大企業的違約成本,使企業畏于巨大的違約成本,進而削弱企業從事違約事情的動機。因此有必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提供虛假信息的企業采取“吊銷執照”和進入市場的“黑色時期”等措施,加大企業后續進入難度[5]。
好的頂層設計,需要各個支持部門有較強的執行力、專業素質水平和企業的良好自覺、自律能力。除此之外,還需要工商管理部門引導企業強化自我管理、提升行業協會自律和社會組織監督的作用,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加速轉變工商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和方向,切實讓這項改革舉措“落地生根”,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創業活力,催生發展新動力[1]。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S],2014.
[2]盛小偉.“兩費”停征后的工作轉向[J].工商行政管理,2009(02).
[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淺談轉型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C].
[4]劉曉婷.大連市工商管理信息化發展對策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2012.
工商注冊制度范文2
首先來看國外注冊信息和財務信息披露機制安排。合法注冊是企業合法存在的第一步,因此中小企業的注冊信息是授信機構核實其身份、了解其基本情況的基礎。雖然歐美各國在公司注冊登記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的具體安排上不盡相同,但相關法規的實質是相似的,普遍遵循信息公開和披露原則,即為了保護社會公眾的利益,公司的注冊信息,以及年檢時向工商登記機構報送的財務信息必須向公眾或利益相關主體公開。
英國的公司注冊登記制度采用集中的注冊登記制度,由公司注冊署(Companies House)統一執行。公司注冊署的主要職責如下:設立和解散有限公司;檢查和保存在公司法和相關法律下要求報送的公司信息;使這些信息能夠為社會公眾所獲得。
公司注冊署收錄的企業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按英國法律的要求,所有的有限責任公司都必須在公司注冊署登記,責任無限的一般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則不要求登記。目前,英國共計有200多萬有限公司在公司注冊署登記,每年新設公司登記的數量達到30多萬戶。
有兩個主要的法案賦予任何人從公司注冊署獲得信息的權利:一是《信息自由法案》,該法案給予社會公眾一個基本的權力,即可以訪問政府當局持有的登記信息,包括公司注冊署持有的信息;二是《數據保護法案》,該法案規定,任何希望獲得公司注冊署持有的關于他(或她)信息的社會公眾均可申請訪問公司注冊署持有的(關于他或她的)信息副本。
社會公眾查詢公司注冊和財務信息可以到公司注冊署去去查詢,也可以在電子網絡上查閱到注冊公司的信息。
美國和英國在法律規定上類似,也要求工商注冊登記機構按《信息自由法案》和相關的數據保護法規對信息進行披露。由于美國地域遼闊,州政府擁有很大的權利,因而工商注冊登記分屬各州管理,并且各州在工商注冊登記上有一定的差異,注冊登記是按照美國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法規進行公司企業注冊登記,每個行業的經營者還必須遵循其行業的法規處理業務,在注冊辦理公司企業登記時須提交不同的文件資料。各州的注冊部門一般為政府注冊辦公室。
美國工商登記注冊的信息和英國大體相同,包括企業名稱、企業地址、法定代表人、股東和管理層登記、注冊資本等。根據各州的企業年檢制度,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一周年后,必須在每個財務年度定期向注冊登記機構報送財務報表。
為了方便查詢,注冊登記機構將為每一個企業建立一個檔案。因此,公司一旦成立,應準備一整套詳細材料,報送州務卿辦公室,輸入計算機系統,以便公眾查詢,(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等要經常向社會公眾公開。普通企業(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也要將自己的地址、負責人、產品銷售號、雇員號、雇員失業基金號等材料提交給當局,輸入計算機系統,以便公眾查詢。但普通企業(指不是有限責任的企業)不必像公司那樣向公眾公開自己的財務信息。
歐盟作為一個經濟和政治共同體,必須維持各成員國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因此,在工商注冊登記方面特別注意標準的一致性。目前,歐盟的做法是延續其前身――歐共體的一系列規定進行的,如1968年歐共體了《第1號公司法指令》和1978年了《4號理事會指令》,目的是通過登記公示保護第三方利益,主要內容包括:成員國商業登記機關應保持公開透明,將特定的信息在公報上披露;公司在商業登記時應提交規定的文件;公示對第三方的效力等。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由于公司只以自身的凈資產為第三方提供保護(有限責任就體現在這里),當第三方利益由于公司破產等原因受損時,不能向股東和管理層追回自己的損失。因此,公司必須向社會公布自己的財務報表,使社會公眾能夠對企業實際狀況作出正確的判斷。上述原因是工商注冊登記機構存在的理論基礎,工商注冊登記機構必須通過一系列強制手段保證數據能夠得到及時更新和對違法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罰,保護社會公眾的利益,為社會公眾傳達真實的企業信息。
以瑞典、挪威、芬蘭、丹麥等北歐各國為例,在公司注冊登記和年檢過程中,必須按照歐盟的相關要求,每年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等申報資料,向社會公眾披露。公司注冊機關、中介組織和公司申請人各自所承擔的責任也很明確。公司注冊機關對公司注冊材料的審查主要是形式上的審查,即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不負有審查責任,材料的真實性由申請人負責,由股東、董事、經理承擔責任,由會計師、律師承擔連帶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或董事)應對公司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和保證,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次來看信貸信息的披露機制安排。信貸信息產生于銀行等授信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用交易,包括貨幣借貸、商品賒銷、融資租賃等,以未來償還為條件的交易。這些信息,是交易雙方的商業秘密。為控制授信方(債權人)的信用風險或從維護金融穩定的需要出發,一些國家制定了要求授信機構之間共享受信方(債務人)信用信息的法律,建立了征信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信貸登記制度。
在全球征信市場上,信貸登記機構可以分為兩類:公共信貸登記機構和私營信貸登記機構。公共信貸登記機構建立的主要目的是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因此,往往只要求金融監管對象(商業銀行等存款機構)報送貸款金額在一定數量以上的貸款信息,因此,許多自然人和中小企業的貸款沒有被納入其中。隨著信息化技術的發展以及中小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在商業銀行經營中重要性的逐步提高,德、法、意等國中央銀行信貸登記系統的數據報送要求逐漸提高,下線不斷下降,例如意大利中央銀行要求,單筆金額在7.5萬歐元以上的貸款都要報送,基本包括了所有的住房抵押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
私營征信機構最初發展于個人信貸市場,除采集個人的銀行信貸信息外,還包括個人的其他負債信息,如信用卡公司記錄的信用信息、零售商提供的賒銷信息、電信等公用事業單位的繳費信息等。隨著評分等個人信用風險評估技術在中小企業信用風險評估和管理中的應用,一些專門從事個人信貸登記的征信機構也開始著手建立中小企業信貸登記數據庫,例如環聯公司在香港、益百利在美國和英國等。鄧百氏等長期從事企業資信調查的征信公司在新加坡也建立了中小企業信貸登記系統。這些機構首先是受監管當局或商業銀行之托,建立銀行信貸登記數據庫,并在此基礎上整合中小企業與其他企業之間的負債,以及財務、司法等公開信息。
對大多數國家而言,信貸信息集中掌握在商業銀行,因此,是否共享,首先取決于商業銀行的意愿。從世界各國的經驗看,授信機構之間一般比較愿意共享個人的信貸信息,但不愿意共享企業的信貸信息,因為銀行對企業客戶一般都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貸前調查和分析,不愿意其他授信機構免費“搭便車”。目前共享企業信貸信息的,基本上都是出自金融監管當局的強制要求,通過建立公共信貸登記機構實現。20世紀90年代以來,歐美等成熟市場經濟國家開始嘗試將個人評分技術應用于中小企業信用風險的管理中,增加了對共享中小企業信貸信息的需求。2001年后,美國主要的小企業放款機構之間建立了小企業信貸征信機構,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共享信息,并限制對數據庫的查詢,以防止被人挖走優質的小企業客戶。同時,由于需要同時根據企業業主的信用狀況判斷風險,因此,必須同時共享小企業業主的信貸信息。
再次,關于行政處罰信息和司法判決信息披露機制的安排,各國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在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的過程中,產生了許多行政處罰信息,這類信息反映了企業遵紀守法的情況,可能會對企業以后的信貸履約造成重大影響。例如,一個公司長期違反環保規定,受到環保部門的處罰,蘊含著巨大的風險,如果整治不力,可能會被迫倒閉。所以,行政處罰信息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發展,進而對企業的償債能力產生影響。法院依法審判產生的司法判決信息,不僅反映了被判決人的負債狀況,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被判決人履行合同的意愿。下面我們來分析行政處罰信息的產生源。一般而言,由哪個機關實施處罰,該機關就擁有此類信息。
從各國的行政處罰規定看,行政處罰的執行機關存在很大的不同,總體來看,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以行政機關為主,法院和其他機關也有部分處罰執行權。這類國家有德國、奧地利等。如德國規定執行行政處罰的主體只能是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不能委托社會團體、組織處罰,但有關社會團體、組織有協助實施處罰的義務。二是以法院為主,行政機關也有部分處罰執行權。在美、英、法、日等國家,對違反行政法規范的相對人,行政機關一般不直接進行行政處罰,而是由地方基層法院或治安法院依據民事或刑事訴訟處以行政罰。當然,行政機關擁有部分處罰權。三是行政機關、法院授權組織和受委托的組織是處罰執行機關,如羅馬尼亞。各國在司法判決公示方面的規定是一致的,均需要向社會公開宣告判決結果。
行政處罰信息(含欠稅信息)是政務信息的一部分。由于政府部門屬于強權部門,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社會公眾很難從政府部門獲得這類信息。為此,美國、英國、日本等國,為了促進這類信息的公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滿足社會各界對政府信息的知情權。正是在這一理念的支持下,這些國家相繼推出了《信息自由法案》或《信息公開條例》等,對政府信息公開做了詳細的規定。
從上述比較分析可以看出,在歐美各國,中小企業的注冊信息和行政執法信息都是政府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產生的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原則,應該是公開的,司法判決信息也是公開的。出于保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原則,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信息不僅要向注冊監管機構報送,按法律要求也是應當向公眾及利益相關方公開的,注冊機構有責任向公眾披露注冊信息和財務信息。信貸記錄信息是中小企業在和銀行等信貸機構發生交易時產生的商業信息,是放貸機構和企業之間的商業秘密,可以在放貸機構之間共享。以銀行信貸信息登記為核心業務的征信機構,是放貸機構間共享信貸信息的主要方式。在信息匯集方向上,國際通行的規則是政府信息向征信機構匯集,而非由征信機構向政府部門匯集。
工商注冊制度范文3
1、開通工商注冊綠色通道。由發改局牽頭,在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注冊登記專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各工商所辦事窗口安排專人負責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事項。
2、實行工商注冊免收費。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部門免收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大學生自主創業成立企業的,工商部門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3、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成立的企業,除法律、行政法規和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另有規定外,對創辦公司的,注冊資本可分期繳納。對首次創業成功和吸納其他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照《市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創辦國家支持和鼓勵發展的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
4、放寬經營場所限制。允許大學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圍內的相應場地作為經營場所進行注冊登記。
二、加大創業資助力度
5、實施招聘免費。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期間參加各類招聘會,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兩年內可免費參加區人事部門組織的大型人才招聘會、免費在人才網上進行企業形象宣傳及招聘信息等。
6、各開發區,以及有條件的高校、企業和單位,可因地制宜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多種形式的場地服務,對有一定規模、有相關政策配套、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園(街),經評估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園,文由市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7、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開通稅務辦事綠色通道,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稅務辦事綠色通道和便捷服務,免費辦理稅務登記證,提供注冊培訓。
8、將在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范圍,人事、勞動、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可按規定受理其在寧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5萬元,規模較大的可提高到10萬元。從事微利項目自主創業的,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從事非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貼息。鼓勵企業、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和擔保機構,采取投資或擔保方式為來寧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啟動資金,創業成功并按時還本付息的由財政給予50%貼息。
三、提供創業配套服務
9、開通人事服務綠色通道。開通畢業生人事服務綠色通道,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企業引進人才,對其引進的人才在戶籍掛靠、辦理人才居住證等方面給予政策指導,并在政策規定范圍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在人事人才網開辟大學生創業專欄,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全面、及時的資訊。
10、社會培訓機構、企業、高校對有創業愿望的籍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的,給予適當補貼。
11、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導師”制。推行大學生創業導師制,由創業實訓主管部門聘請創業培訓老師、成功企業家和政府有關部門專家,采取單個指導、授課指導、陪伴指導、咨詢指導等形式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
12、定期舉辦創業大賽,遴選優秀創業項目,優先進入創業園孵化。對在全市統一組織的創業大賽中獲得優異成績,并經有關機構評估,具有較好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13、加強對大學生創業工作的統籌協調,研究解決推進大學生創業的重大問題。各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創新服務形式,優化服務內容,加強協同配合,為大學生在自主創業提供全方位優質服務。
14、各級政府要把高校畢業生創業作為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努力實現工作目標:爭取在開發區建成一個較高水平的畢業生創業示范園,扶持100名畢業生創業,參加創業就業培訓畢業生人數達到1000名,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
15、相關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創造有利條件,提供生活上的配套服務。
16、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提供幫助和指導,強化創業工作聯動機制,加強調查研究和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創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其他
工商注冊制度范文4
一、工作職責
(一)企業注冊局
1、負責全縣企業①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變更、注銷、吊銷等工作;
2、負責對工商所抽查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3%-5%的比例隨機進行核查。
(二)工商所
1、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設立、變更、注銷等工作;
2、負責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②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抽查活動;
3、負責對縣局要求必查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核查;
4、依法查處在抽查、核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5、依法查處轄區內無照經營行為。
二、工作流程
(一)企業注冊局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新設立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分發至各工商所,工商所負責認領。
(二)各工商所對新認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轄區新變更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差異化要求進行隨機抽查。抽查主要是核實企業實際情況與營業執照核準登記事項是否相符,每月的抽查情況務于月底前抄送企業注冊局存檔。
(三)企業注冊局在變更登記中發現存在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由局長簽批后轉交相關科室、工商所調查處理,處理結果及時抄送企業注冊局存檔。
(四)對在抽查或核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工商所依法進行查處;案情重大的,可由縣局統一安排相關科室、直屬局協助查處;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企業注冊局和各工商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嚴格審查登記注冊材料,核準登記各類市場主體。
(二)各工商所要依法監管轄區內的市場主體,認真開展抽查、核查活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查處。
(三)相關科室、直屬局要密切配合,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
四、意見解釋
本意見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①本意見所稱的企業,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②本意見所稱的市場主體,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
工商注冊制度范文5
1、招標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中載明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地注冊公司的必要條件,并納入資格審查條款;非招標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洽談中要求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地注冊公司;
2、建設主管部門招投標監督機構應在合同備案時審查外地建筑企業是否在本地注冊公司,否則不予備案;
3、外地建筑企業在辦理安全措施審查手續時應出具本地公司營業執照;
4、外地建筑企業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后三十日內,應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二、外地建筑企業注冊成本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經理等管理人員原則上不能變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須變更的,須向縣工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三、建立外地建筑企業統計報表制度,納入我縣建筑業統計體系,外地建筑企業應按照建筑業企業統計年報、定報制度執行。對外地施工企業注冊的本地公司視同本縣企業,可參與本縣評比、推優。
四、外地建筑企業應在本縣依法納稅。
1、外地建筑企業在參加本縣建筑市場招投標活動或工程業務洽談時,必須向建設主管部門招投標監督機構提交納稅承諾書,承諾工程施工中保證依法納稅,工程中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所有稅費均在本地足額繳納,否則,工程建設合同不予備案;
2、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外地建筑企業的納稅承諾情況信息傳遞到地稅主管部門;
3、外地建筑企業在取得工程建設業務時,必須持注冊本地公司的營業執照,向我縣地稅主管部門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4、地稅主管部門應及時將外地建筑企業的納稅情況信息傳遞到建設主管部門。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時,外地建筑企業應向建設主管部門報送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工程項目管理財務報告,否則不予備案。
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將外地建筑企業的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工程項目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傳遞到地稅主管部門。
六、在縣經濟開發區和臨港產業區申請建設項目立項和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各類企事業單位,由園區管委會統一扎口管理,明確專人負責提供建設項目稅務信息和辦理納稅登記,并督促各有關企業繳納。
七、建立建設、工商、財政、稅務、公安、優化辦等主管部門聯系人和聯席會議制度,不斷研究和改進管理辦法,建立外地建筑企業納稅評價體系,對違反規定的外地建筑企業提出處理意見,堅決將有偷稅行為的外地企業清出我縣建筑市場。
八、鼓勵外地建筑企業在本地注冊法人公司
工商注冊制度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宣傳貫徹《稅收征管法》,按照縣委、縣政府提出的認真抓好“三件大事”、全力推進“五項工作”的工作思路,積極推進依法治稅,加強和完善稅源管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全力打造全縣稅收征管工作新局面。
二、目標任務
這次稅源普查,一是要查清全縣漏征漏管戶情況,對清查出的漏征漏管戶,要按規定辦理相關認定手續,清收漏征漏繳稅款。二是要全面摸清我縣稅源底數,掌握稅源結構和分布情況,為加強和規范稅收征管秩序、完善和公平稅賦提供依據,努力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積極推進全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部門負責的原則
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負責全縣稅源普查方案的制定、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財政、國稅、地稅具體負責本部門的稅源普查工作,各鄉鎮、工商、公安及有關部門負責做好稅源普查配合工作。
(二)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
堅持從實際出發,結合各自的特點,制定措施,明確目標,分解責任,抓好落實。
(三)堅持依法合規、規范有序的原則
要堅持依法治稅、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稅源普查工作。切實做到有的放矢,有據可查,規范有序,收到實效。
(四)堅持客觀、真實、公平、公正的原則
稅源普查登記的數據及資料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做到不遺漏,不重復。
四、對象和內容
(一)普查對象:
全縣范圍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
(二)普查內容:
1、企業基本情況。
2、20xx、20xx年度各稅繳納情況。
五、方法步驟 (一)準備階段(10月25日——10月31日)
1、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起草制定全縣稅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編印稅源普查表格資料,籌備召開全縣稅源普查工作會議。
2、收集、整理從事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相關資料,其中:工商部門負責按區域和工商登記性質分類整理所有已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的有關資料,上報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國稅、地稅部門負責按區域和稅務登記性質分類整理所有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的有關資料,上報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
(二) 動員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1、召開稅費征管領導組及辦公室成員會議,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
2、成立稅源普查工作小組,明確工作任務。國稅、地稅部門組成十五個工作小組,按區域劃分工作任務,具體實施稅源普查工作。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督查組、司法保障組、綜合協調組,全力做好稅源普查工作。(翼城縣稅源普查工作機構及人員名單附后)
3、召開全縣稅源普查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縣稅源普查工作。 1、普查工作組根據任務劃分,負責本區域范圍內稅源普查登記,要開展拉網式普查,徹底澄清稅源底數。
2、認真做好生產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和納稅情況登記錄入,建立稅源管理信息庫。
3、對普查中發現已辦理了工商注冊登記但未納入稅務管理的應稅單位和個人,或者既未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也未納入稅務管理的應稅單位和個人,要認真進行清理檢查,按國稅、地稅部門的職責分工納入稅務管理,及時辦理有關認定手續,并做好相關稅源普查的填報工作。
4、普查工作中,對有事實證明存在有偷、逃、騙、抗稅等行為的納稅人要采取切實措施,依法組織清收。
5、普查工作中,要對納稅人納稅情況進行認真分析,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評價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合理合法核定稅額。
6、普查工作中,要認真聽取和收集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對當前稅費征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整理形成文字材料上報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
7、國稅、地稅部門要將登記錄入的稅源普查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匯總并進行對比分析,連同文字報告一并報送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 1、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對全縣稅源普查資料進行審查匯總,進行相關對比分析,形成信息共享機制。
2、各職能部門對稅源普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各環節是否有漏洞,制定措施,認真整改。
3、縣稅費征管領導組對稅源普查中反映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補充和完善措施,建立追蹤問效機制,鞏固稅源普查()工作成果,指導經濟健康、平穩、較快發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這次全縣稅源普查工作由縣稅費征管領導組統一領導,組織開展,稅費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稅源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二)明確職責,搞好配合
稅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聯手行動。各鄉鎮、財政、工商、國稅、地稅、公安等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稅源普查工作。
1、稅源普查小組:按照任務劃分,負責分管區域內稅源普查全部工作,確保全過程按照時間要求和實施方案完成工作任務。
2、各鄉鎮政府:積極支持稅源普查小組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配合稅源普查小組開展稅源普查工作。
3、財政部門:牽頭負責縣稅源普查日常工作。安排印制稅源普查登記的有關表格資料,安排專項經費,保證稅源普查專項工作正常經費需要。
4、工商部門:負責向縣稅費領導組辦公室提供所有已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與稅源普查有關的資料。
5、國稅部門:負責向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提供所有已辦理稅務登記和雖未辦理稅務登記但已納入稅務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與稅源普查有關的資料,并負責本系統稅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向縣稅費領導組辦公室報送真實完整稅源普查數據和相關資料。
6、地稅部門:負責向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所有已辦理稅務登記和雖未辦理稅務登記但已納入稅務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與稅源普查有關的資料,并負責本系統稅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向縣稅費領導組辦公室報送真實完整稅源普查數據和相關資料。
7、公安部門:負責為稅源普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對嚴重影響和阻礙稅源普查專項工作以及暴力抗稅人員進行處置和打擊,為經濟發展和依法治稅工作提供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縣稅費征管領導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稅源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稅源管理過程中具體問題,安排部署稅源管理工作,并形成制度。
(四)建立督查抽查制度
所有填報普查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提供財務會計帳表和納稅資料,根據普查要求據實填報,不得人為調整和估算普查數據,要確保數據準確和真實。領導組辦公室要按一定比例進行質量抽查,普查結果與抽查結果嚴重不符的,要限期重新普查。對弄虛作假、編報虛假材料或拒絕、阻撓普查,嚴重影響普查工作正常進行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責任追究。縣稅費征管領導組辦公室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每個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通報,確保普查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真正反映實情,查出實效。
(五)嚴格工作紀律
各普查組人員要嚴守職業道德,對工商企業提供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各普查組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程序檢查,確保普查結果客觀公正,要嚴格遵守廉政建設各項規定,不得接受企業宴請和各種禮品贈送,樹立政府為企業服務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