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施工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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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施工合同

建房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方請乙方在 建一幢日/田字型框架式水泥磚混結構四層半住宅樓,現甲乙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形式:

甲方負責建房所需的鋼筋、水泥、紅磚、沙石灰、碎石等材料,并負責運到工地。乙方負責樓房的主體工程施工,及建房中的一切機械工具。

二,工程工價:按樓面投影面積計算,每平方米 元(包括批灰工錢)

三,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用水、電、礦泉水。

2,及時提供一切需用建材。

3,搗樓面時,每層加多支付人民幣 元給乙方,并提供工作人員每人快餐一份。

4,另外要加給乙方的價錢:搗門尺加收 元,搗地臺加 元。批灰外墻 元。

四,乙方工程內容:

1,樓房主體建筑、柱、梁、墻、樓面等各種規格由甲方確實。

2,淋磚,工程結束后,清理各樓層。

3,墻內外批灰,但不包括門面。

4,樓頂砌圍封一米高。

5,用水泥砌樓梯三角。

6,安裝排污管。

7,前檐階搗水泥。

8,柱、梁用全新模板。

五,乙方必須保證達到如下要求:

1,保管好并合理使用甲方的建筑材料。

2,水泥柱注重垂直度,偏差不能超過1厘米。

3,搗水泥樓層時不得有水泥紙和其它大的雜物。

六,乙方要實行安全施工,施工中左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要確保施工質量,如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翻工,翻工所需工錢和材料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付款:每完成一層主體工程后,甲方付給乙方 %,余下工程款在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結通。

九,以上不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

建房施工合同范文2

乙方: 姓名:

甲方將位于楊家大地的自住用房的建設施工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甲方包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設備,甲方負責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甲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積為200平方米,甲方將包括地梁在內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給乙方(其中包括貼外墻的瓷磚、樓梯及其附屬設施、)乙方的施工承包房子主體單價為每平方米 155(大寫:壹佰伍拾伍元) 元整。平方面積以滴水為界;樓梯1個平方按兩個平方計算。二層多砌一堵擋土墻。

三、付款方式:

開工付2000(大寫:伍仟)元整。

一層房面打完付10000(大寫:壹萬元)元整。二層房面打完再 1

農村個人建房施工協議書

付10000(大寫:壹萬元)元整

竣工后付清剩余款項(余伍千元整作為質量保證金,一月后無任何質量問題再付清剩余伍千元)

四、特別要求及說明:

1、基礎開挖深度及寬度按施工圖及地質情況現場確定。基礎施工含基礎槽挖掘和土方回填、夯實。

2、樓板要求層層現澆(包括樓梯、門窗、過梁)

3、內墻全部抹灰,外墻正立面全部貼面磚。立柱貼磚。樓梯貼磚。

4、工期為兩個月,雨天除外。

五、工程質量等級:

達到施工規范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屋頂陰角不能超過2公分,墻體陰角不能超過1公分,磚體四大角不超過1公分,石墻墻面不超過3公分。在施工中個別部位若達不到質量要求的,返工重做。所造成的材料、人工損失均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經整改后還達不到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行發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費的50%結算清理出場。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產生法律效率。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七、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見證人簽字(簽章)

建房施工合同范文3

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姓名(或名稱)住址:

身份證號:電話:

甲方將位于的自住用房的建設施工工程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設備、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過程所需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員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施工圖紙經雙方簽字,不能隨便更改,如需要更改雙方商量后同意。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將包括地梁在內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給乙方(其中包括貼內外墻的瓷磚、室內地板磚、樓梯及其附屬設施、衛生間地板磚、廚房操作臺、木工、水電管線安裝等)乙方的施工承包單價為每平方米元,工程總價款為元。

三、施工要求

①地工基礎:深度70公分寬度60公分里面寬度40公分

②墻體外墻3.7內墻2.4砌筑時內外錯縫一般采用水泥沙漿,強度要達到(150號)四角有構造柱四角和內樣交換處一般要求80公分配兩根6毫米拉接筋沙漿的飽滿度必須要達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磚一鏟灰一擠揉)并使用前必須把磚潛水濕潤。

③圈過梁:過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鋼筋直徑不宜小于10毫米,剛箍直徑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過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④屋頂先腳板,鋼筋不宜12毫米,距離16公分,混淋土150級交標號屋面爐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爐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漿抹廣抹墻里外水泥沙漿抹廣1/3

⑤地板磚6060黑白由甲方自選定價10元一塊,如造過10元由甲方自付,磚黑白由甲方自選衛生間墻磚,不低于1.8元,墻內刷房池涂料,電線用4平米銅芯線,每件房一只熱光燈插座一只開關一只

⑥門窗:內門用實木門,窗戶。塑鋼海螺牌外門,防盜門,乙方施工時要保證質量。在施工過程中甲已雙方互相協商

⑦室內自來水,下水管由乙方負責。工程工期為:年月日(公歷/農歷)_年月日(公歷/農歷),按日歷工期計算。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減少工錢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誤除外。

⑦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建房質量要求保證施工質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如房屋出現建筑質量問題,乙方應重新修繕直至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并賠償因建筑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付款方式

開工付40%,土墻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還聲譽%一年維修給清。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經雙方協議如下:

甲方簽字(簽章)乙方簽字(簽章)

見證人簽字(簽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公歷/農歷)

建房施工合同范文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

0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0 $ 元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說明

0( )工程量清單

0(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0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0 合同訂立地點:

0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 生效.

00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0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0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0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0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0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0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0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0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0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0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0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0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0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0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0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0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0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0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 )本合同協議書

0 ( )中標通知書

0(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說明

0 ( )工程量清單

0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及有關規定:

3.3 適用的標準,規范: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筑的標準和規范適用于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范:

(1)國家標準,規范:

(2)行業標準,規范:

(3)地方性標準,規范: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部分有:

應由發包人在 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 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說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并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0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托 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 職務: 其職權主要內容:

發包人在實施監理前應將委托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建房施工合同范文5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風險;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較大,化解風險是建筑企業非常關注的問題。建筑企業要正確評價風險,采取適當的防范措施。

一、風險的來源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屬于建筑工程風險,建筑工程周期較長,所涉及的風險因素多,風險較大。雖然參與工程的各方均有風險,但承擔風險的大小卻有所不同。具體來講,在一個工程中,在建設工程決策階段,業主承擔主要風險,投資決策失誤意味著整個項目的失敗。在工程建造過程中,建筑企業承擔的風險遠大于業主。正是這個原因,建筑行業中增大了建筑企業的索賠權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投資風險;二是非建筑企業原因造成的社會風險和客觀風險,如地震等自然災害,這種風險一般難于預料和防范;三是主觀類風險,這里特指不講誠信的欺詐類風險。

二、風險的識別

應該看到,任何建筑企業在承攬工程時不可能不承擔風險,但如何承擔風險,承擔多大風險,以及如何化解風險是一個建筑企業不得不關注的問題?;怙L險之前必須對其進行識別,風險管理實際上就是一個識別、確定風險和化解風險的過程。

建筑工程風險識別有以下特點:

第一,個別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地點不同,投資方不同,地區間自然環境、政治經濟環境的差異,工程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反映在合同風險中,建筑企業應對投資方擬建工程的意圖和投資方誠信度作出專門考察,認真研究其項目風險的個別性。第二,風險的識別是由人來完成的,無論是專家團還是領導層都面臨本身專業知識和社會實踐經驗不足的問題。因此,在風險識別時,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第三,鑒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較多,要盡量對風險評級,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風險清單。第四,對風險結果的不確定性要作出適當的預測,且不要過于樂觀,因為它是隨時間和事態的發展而變化的。

總之,只有在充分認識擬建項目風險的特點后才能正確評價風險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風險識別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法進行判斷。風險評價尤為重要,在準備合同文件和談判之前,風險評價是必須的,其結果將會直接影響風險對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上,風險評價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經濟目的,要對不誠信類風險高度重視和充分評價,因為許多投資方誘使建筑企業墊資承攬工程項目,待工程竣工后,這類投資方或長期拖欠工程款或將工程出賣轉讓抵押等,并不打算給付工程款。這類事件在國內發生不少,給建筑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失。

三、風險的防范措施

1.底線原則

預測和評價的目的是為了防范風險,所以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防范措施就是制訂相應的預防計劃、災難計劃、應急計劃,并在合同中用條款形式加以明確。建筑企業在投標報價時,要定出最低的贏利目標,當跌破最低的贏利目標線后達到成本線時,就可能引起經濟風險。所以說,最低的贏利目標是一個底線,如投資方不能滿足時,可考慮拒絕對方。在確保經濟利益的原則下,要對投資方的誠信和社會信譽度進行評價和提出風險對策,對其提出的條件要加以審查和研究,以防和約陷阱。如有的投資方希望建筑企業墊資施工,建筑企業如同意,很有必要在合同中加入防范條款,比如說加入索要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履約保函或有效的擔保條款等。

2.提前約定原則

有的投資方的擬建工程所需手續不全,如土地使用許可證等。這種情況下,建筑企業在合同中要特別指明由此造成的后果應由投資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由此引起的損失也要由投資方負責。有的投資方希望建筑企業在工程竣工后,分若干年交付工程款,建筑企業則應在合同中加入要投資方尋找合適的擔保人的條款。在合同中加入變更和索賠的條款也有利于防范和轉移風險,如對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的工程量的確定,以及對由此引發的工程價款的確定,這些有利于建筑企避免損失。加入必要的索賠條款有利于化解投資方和其他第三方給建筑企業造成的損失,對客觀風險如不可抗力等巨大災難帶來的損失要特別注意,要在合同中盡可能加入工程保險條款。實踐證明,雖然風險化解的方式很多,如風險回避、風險自留、損失控制、風險轉移等,但能使自己損失最小的方式還是風險轉移,工程保險就是風險轉移的最好手段和途徑。

3.專家指導原則

為了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組建以工程經濟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法律顧問為主的合同管理機構也非常重要?,F今,投資方在擬定投資方案工程合同時一般都充分咨詢造價師事務所或專業工程咨詢機構,他們都具有很高的專業水平。他們的合同談判實施方案中一般含有對承包方反索賠條款,故建筑企業在合同談判中必須擁有與之相匹敵的專業力量。

4.應急處理原則

執行合同時,積極處理風險后果也是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合同管理應當貫穿工程承包建設的整個過程,所以合同風險也貫穿工程承包建設的整個過程,對這一點許多建筑企業認識不夠。風險發生后,應啟動災難計劃和應急計劃對出現的風險后果進行認真地研究,找出實際結果和預測結果的差異,并用貨幣量來衡量,分析其原因,采取有效手段加以補救。如投資方不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則可考慮在合同限定的有效時間內提出索賠。

總之,建筑企業在合同談判階段,要詳細地制訂各種風險的初始清單,對照它一一落實防范措施,并最終體現在合同中。

參考文獻:

[1]張建.項目風險分析過程、方法及模型研究[D].南京:南京理工大學,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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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施工合同范文6

【關鍵詞】 分包 施工合同 管理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城市化建設步伐加快進行,城市房地產和建筑業發展迅速,鑒于房地產行業發展之迅速,房建工程分包現象越來越普遍,如何進行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變得至關重要。

1. 分包商的選擇

中國房地產行業正處在整個行業金字塔的頂尖,而為了工程質量與形象的保證需求,在招投標審查過程中,往往需要分包商的施工資質達到一級以上水平。對分包商進行選擇時,應該審查法人資格、考察企業資質、檢查市場準入資格證以及營業執照等;還要從施工經驗方面、擁有施工人員數量和種類方面、施工相關機器擁有數量、施工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慮;財務狀況以及管理人員素質也會影響分包商的施工能力。

2. 分包施工合同的簽訂管理

在初步選擇分包商之后,要開始制定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制定應該按照國際上通用的款式,如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編寫的與《FID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相配套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條件》,英國咨詢工程師學會(ICE)制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等,這些被采用的比較廣泛,在國際上的影響也比較深遠。本人認為,制定分包合同的同時首先,要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其次,分包合同中制定的內容要對總目標起到有利的推動作用,兩者之間屬于從屬關系;最后,要注意分包商之間的相互關系,要相互協調、相互制約,以至于分包合同的有序進行,而不影響整個施工工程的總體進度。

3. 分包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

在工程分包過程中涉及到兩個合同,既房地產商與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之間簽訂的總承包合同和開發商或總承包商與分包商簽訂的分包合同,總承包合同由建設監理機構監督管理,分包合同由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監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3.1房地產商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房地產商與分包商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對分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如何約定均不直接進行管理,但作為整個施工工程項目的投資方和整個施工項目合同的參與人,房地產商對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現為對分包工程的批準上。

3.2高級工程師管理分包工程的范圍。工程師不承擔分包商在施工現場的協調管理義務,而只是根據總承包合同內容中對分包商所涉及的工作內容和分包商的工作資質進行審核,對其具有確認權和否決權;工程師對施工工程過程中,分包商使用的施工材料、施工工藝、施工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與管理。

3.3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管理分包合同的作用。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作為總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參與人,不僅對房地產商的整個工程必須按照預期目標完成的任務,并且負擔有對分包工程全面管理的職責。職責內容涉及對分包單位的選擇、對分包商履行合同進行監督、以及按照合同要求采購符合標準的材料外,限制分包商不可再將工程進行分包;需要派出開放商或總承包商代表對整個分包商的施工環節進行管理、監督和協助,承擔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建設監理的職責。

4. 分包施工合同的支付管理

4.1分包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在合同約定的某段施工日期內,分包商向開發商或總承包商報送該階段施工的支付報表,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經過詳細認證的審核之后,將分包商報送的支付報表列入總承包合同的支付報表內,并提交給工程師審批。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有責任和義務在合同約定的日期前支付分包商的施工工程款,未能及時支付的,要支付延期利息。

4.2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對支付報表的審核。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在接到分包商報送的支付報表后,首先要對照分包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施工項目、施工價格審核報銷經費的合理性和報表計算內容的正確性,并扣除分包施工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保證金、分包管理費以及對分包施工提供支援的實際應收等款項,審核無誤后,確定該階段應付給分包商的金額。最后,再按照總分包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取費標準,將分包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填入到向建設監理機構報送的支付報表內。

4.3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不承擔逾期付款責任的情況。如果出現以下三種情況,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不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工程師對分包商提供的報表中的某些款項存在異議;房地產商未能按期支付工程師已簽證的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應收賬款;分包商與總承包商或者開發商或房地產商因對工程量或報表中的某些支付情況產生爭議。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應該付款日達到之前向分包商告知將扣發或緩發工程款的緣由。

5. 分包施工合同的變更管理

任何對原合同內容的變化或者修改,都稱之為變更。導致變更的原因很多,例如質量標準、工程進度、更改工程量、甚至變更合同管理的參與人。而在建筑施工項目中,頻繁的變更是合同管理的特點之一。但是往往變更都會造成對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的成本支出、計劃安排等帶來影響,而重大的變更會打亂整個施工計劃甚至造成整個施工工程的停滯,更容易引起雙方的爭議,必須引起和收到合同雙方足夠的重視。

《合同法》中對于變更的情況,在第77條做出了原則性的解釋:“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施工工程合同在對變更的提出與處理上都會做出詳細的規定,例如變更發生的條件、變更的費用、變更處理的流程等。雙方需要在工作程序中做出具體操作的規定。

6. 分包施工合同的索賠管理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當損害分包商的合法權益時,不管是房地產商或建設監理機構造成的,還是開發商或總承包商造成的,分包商都只能向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提出索賠申請,并保證損害情況的現場同期紀錄和事實認定的明確性。分包施工合同約定的分包商提出索賠通知和提交索賠報告的時間,要短于總包合同中規定總包商向建設監理提交的時間。

6.1應由房地產商承擔賠償責任的索賠事件:由房地產商承擔風險責任的時間,例如施工過程中遇到了不可抗住的外接障礙或施工圖紙出錯等;房地產商的違約行為,例如工程款的支付逾期等;建設監理機構的失職行為,例如發出錯誤的指令、對分包工程施工造成不利的協調管理干擾等;執行建設監理的指令后對補償不滿意的,例如變更工程的估計過少等。

6.2應由開發商或總承包商承擔責任的事件

指發生在開發商或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建設監理機構不參與處理的索賠案件,雙方通過協商解決。造成此類事件發生的原因往往在于開發商或總承包商的違約行為,或者分包商執行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發出的錯誤指令造成的。分包商提出索賠后,開發商或總承包商代表要對事件的起因和造成的事件損失進行客觀的分析,并根據分包施工合同的約定分清責任,明確索賠內容。

結論

根據以上研究,分析了房建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不同管理情況,對相應管理情況做出了明確界定以及提出了相應的管理措施。

參考文獻:

[1] 成虎,徐崇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J],企業管理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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