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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員職責范文1
【關鍵詞】保育;教育;幼兒園;教育質量
在國家教委頒發的《幼兒園管理條例》總則與第13條提及,“幼兒園應該貫徹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在《幼兒園工作規程》第3條中指出“幼兒園的任務是:實行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笨梢?,衡量現代幼兒教育的原則有二:一是幼兒園的教育教學質量;二是保育的質量。并且,在現代幼兒教育中,保育和教育是互為作用,缺一不可的。
因而可以說,貫徹保教結合的原則,是提高幼兒教育質量的重要條件;只有貫徹保教結合的原則,才能夠真正提高幼兒教育的質量。
一、堅持貫徹保教結合的原則
幼兒保育工作主要是針對幼兒的體檢、生活習慣、飲食營養、安全活動、衛生疾病等問題,這與普遍意義上幼兒教師的工作范疇有很大的出入。因此在當前我國絕大多數幼兒園中,幼兒的教育者和保育者通常由兩個人完成,而這就非常容易造成教育和保育的分割。事實上,即便在如今高速發展的幼兒教育系統中,人們關注的重點也大都是幼兒智力、知識、技能的發展,卻鮮少將保育工作視為幼兒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很多人錯誤地把幼兒園保育工作視為教學二線工作。在少數保育和教育工作統一于一人的幼兒園中,教師們關注的也大都是幼兒的知識掌握、公開課等活動,而對幼兒的情感發展、情緒變化、健康習慣等卻關注較少。在基于這種角度的幼兒教育中,所謂的提高幼兒教育質量自然是片面而缺陷的,畢竟沒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和樂觀的心態,幼兒的未來發展是無從談起的,進而言之,忽視幼兒保育工作不僅會嚴重影響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更會阻礙幼兒個性發展以及社會適應能力的提升。
因此,堅持貫徹保教結合原則,是提高幼兒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和原則,幼兒園教育工作者必須重視保育和教育工作的結合和相互關系。
二、堅持及時更新保教結合的觀念
中華文化傳承悠遠,中國的教育觀念亦然。在漫長的時光中,教育觀念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定的模式。然而,古老的教育觀念和模式未必是正確的,反而有些如“懸梁刺股”、“螢火鑿壁”等教育觀念并不可取,是有悖于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因此,作為幼兒教育工作者,我們必須要時刻學習,堅持及時更新保教結合的觀念,才能夠給幼兒以真正健康和符合時代需要的教育,促進幼兒在積極的活動中感知環境和人際交往,培養和激發幼兒自覺學習的意識,幫助他們更好的融入環境中。
要更新保教結合的觀念,首要改變的是“幼兒=知識容器”的認識,將幼兒視為一個正在發展并擁有個體意志的人。進而言之,幼兒雖然年幼,但他們是一個活生生的、有意識、有理想、有喜好的人,目前依然有許多成年人以各種理由忽視或剝奪幼兒的發展性和個體意識,但無數的事實證明了這樣的觀念是極大的錯誤。所以,在幼兒教育中我們不能只注重知識的傳授,還應重視保育工作,從幼兒的身心發展特征入手,注重幼兒的情感發育水平,結合教育教學,方才能夠塑造出健康、樂觀、符合社會需要的新時代人才。
三、貫徹保教結合,提高幼兒教育質量的方法探索
首先,幼兒園保育和教育人員應該相互協作,共同努力,從而真正提高幼兒的教育質量。這就是說,幼兒園中的教育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應及時和保育人員聯系,或者說保育人員應參與到幼兒園的日常教育教學中,二者協商并共同制定幼兒培養計劃和課程計劃,以確保幼兒的身體健康、衛生安全、飲食營養、知識技能等協調發展。避免因過分注重知識技能的培養,而忽視幼兒身心健康狀況,為幼兒長期、良性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其次,幼兒園保育和教育人員應合理制定幼兒生活、學習計劃,寓教于各種游戲活動之中。如上文所述,游戲活動對幼兒各方面能力的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因此提高幼兒教育質量就絕不能忽視游戲活動。并且,在游戲活動中更應體現保教結合的觀念,讓健康發展成為身心發展和知識能力發展二者相結合的代名詞,而不是僅限于其中之一。
再次,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提高,有賴于幼兒的精神健康和正常情感發展。一個優秀的幼兒,不僅是他能夠掌握多少知識和技能,更重要的是他有著健康的體魄,積極向上的心態和正常的情感。因為,縱觀人的終生發展,良好的心態和情感顯然比知識更為重要,換而言之只有樂觀向上、精神健康的人才擁有攀登知識高峰的能力和基礎。所以,幼兒園的保育工作不可謂不重要,它是幼兒知識技能之發展的必備基礎。
四、結束語
綜上,幼兒園應當貫徹保教結合的原則,創設和幼兒教育、發展等相適應的環境。進而言之,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既是要保障幼兒身心健康,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和衛生習慣,促進幼兒的智力發展和良好的道德意識。從而培養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
參考文獻:
保潔員職責范文2
根據《議定書》的規定,《報告書》第242段屬于中國加入WTO法律文件的有機組成部分。[4]因此,對《報告書》第242段進行的法律解釋,遵循WTO條約解釋的原則。WTO法律體系中,約束相關條約法律解釋的協定為《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5](以下簡稱“《諒解》”或“DSU”),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6],以及GATT/WTO專家組和上訴機構案例的相關裁定。[7]
1.DSU 第3.2條
WTO法律體系中,約束相關條約法律解釋的協定為《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墩徑狻返?.2條規定:
WTO爭端解決體制在為多邊貿易體制提供可靠性和可預見性方面是一個重要因素。各成員認識到該體制適于保護各成員在適用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及依照解釋國際公法的慣例澄清這些協定的現有規定。DSB的建議和裁決不能增加或減少適用協定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8]
上述規定闡明了對WTO協定進行法律解釋的三個基本原則:第一,維護WTO體制可靠性和可預測性原則;第二,保護成員適用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原則;第三,解釋不能增加或減少適用協定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原則。
1.1維護WTO體制可靠性和可預測性原則
爭端解決體制的目的,是為了給多邊貿易體制提供可靠性和可預測性。這意味著一個協定義務,各成員對義務的適用應當具有一定的統一性。因此,當某具體協定條款出現兩種或多種不同解釋,在不違反條約解釋其它原則的基礎上,有利于維護WTO體制可靠性和可預測性的解釋適用。
1.2保護成員適用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原則
《諒解》規定,WTO體制的功能之一,是“保護各成員在適用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9]而在對WTO條款規定義務進行法律解釋的時候,實現保護成員權利和義務的目的最基本的,就是解釋必須滿足正當程序的要求。事實上,國際義務的適用必須滿足正當程序要求是一個早已得到國際公認的慣例。因此可以認為,上述“保護成員適用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原則”要求對《報告書》第242段進行的法律解釋遵循正當程序原則。
1.3不增加或減少權利和義務原則
不增加或減少權利和義務的基本原則要求在對WTO協定條款進行解釋時遵循以下三個原則:(1)避免造成條款濫用的解釋原則;(2)特別規定優先一般規定適用原則;(3)例外規定從嚴解釋規則。
1.3.1解釋避免條款濫用原則
WTO多邊貿易體制采取“一攬子協定”原則。這就意味著很多的協定是各方妥協的產物,因此,往往出現協定用語不夠嚴密,有時甚至會過于松散,使得條約的濫用成為可能。因此,當某具體協定條款出現兩種或多種不同的解釋的時候,不增加或減少權利和義務原則要求盡量避免采用可能導致條款規定遭到濫用的解釋。當解釋必然使條款遭到濫用時,則不增加或減少權利和義務原則要求不采用這樣的解釋,除非該條款不存在其它可能的解釋。
1.3.2特別規定優于一般規定適用原則
WTO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法律體系。因此,條款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時有發生。按照《諒解》關于解釋條約義務不得增加或減少適用協定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原則,當條款之間相互沖突時,應當遵循特別規定優于一般規定適用原則[10]。事實上,特別規定優于一般規定適用原則也是國際法的一個基本原則。
1.3.3例外規定從嚴解釋原則
解釋條約義務不得增加或減少適用協定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原則包含著另一個重要的條約解釋原則——例外規定從嚴解釋原則。這是因為所謂例外規定,是在一個義務的適用范圍之內,規定對該義務一個小范圍的不適用,因此,只有對小范圍不適用的情況進行從嚴解釋,才能保證其適用不會超越其所規定的適用范圍。在日本—酒精飲料稅案件中,上訴機構關于第3.2條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之間關系的裁定支持上述結論。上訴機構裁定:
第一句話針對的,是以對同類產品提供保護為目的的保護性措施,而第二句話針對的,是比第一句話產品范圍更廣、獨立而不同的保護性措施。因此,我們同意專家組的觀點:從嚴解釋第一句話的含義,以保證不譴責其嚴格條款所無意譴責的措施。由此,我們同意專家組關于從嚴解釋第一句話中“同類產品”含義的觀點。[11]
至于從嚴的程度,上訴機構指出,需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決定。
2.《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2條
DSU第3.2條明確規定依照解釋國際公法的慣例澄清WTO協定的現有規定。WTO上訴機構在美國-汽油標準案[12]中裁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2條是得到認可的國際慣例法,構成解釋國際公法的慣例的一個部分。因此,《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2條的規定,成為解釋WTO協定條款的依據。[13]《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規定:“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并參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義,善意解釋之”[14],由此確定了WTO協定條款解釋的以下三個基本原則:第一,善意解釋原則;第二,用語解釋原則;第三,條約的有效解釋原則。
2.1條約的善意解釋原則
條約的善意解釋原則要求在對一個具體條約義務進行法律解釋的時候,考慮解釋后的協定保持整體的和諧性,不會出現于理不通的情況。在具體實踐中,要依靠這個原則來對協定條款進行解釋的情形并不時常發生。但是,當一個協定,其條約用語過于松散,出現諸多含糊不清之處,尤其是諸多關鍵法律術語缺乏明確定義時,善意解釋原則是保證條約得到公平解釋一個重要的原則。
2.2用語解釋原則
條約的用語解釋原則要求對條款的解釋以條約用語為基礎。按照這個原則對條約條款進行的法律解釋,應當是在條款用語通常含義的基礎之上,考慮條款的上下文含義,并參照條約的目的和宗旨。[15]而條約簽訂只有在用語解釋仍然不能清楚解釋條款規定含義的情況下作為適用。[16]
WTO上訴機構在日本—酒精飲料稅案件中明確指出:
《維也納公約》規定條約用語是對條款進行法律解釋的基礎。因此,對條約進行的法律解釋必須首先建立在條約用語的基礎之上。[17]
……
對第3條的理解必須按照其上下文并參照《WTO協定》的總體目標與宗旨所具有的通常含義。因此,條款的實際措辭是解釋條款含義的依據,這樣的解釋必須使所有用語都具有有效的含義。適當的條款解釋首先是用語解釋。[18]
2.3條約的有效解釋原則
條約的有效解釋原則要求對條款的解釋賦予條款所有的規定以意義。當對某一條款用語進行解釋出現兩個不同的結果時,條約的有效解釋原則要求選擇賦予條款所有規定以意義的那一個解釋。[19]
上訴機構在日本—酒精飲料稅案件中裁定:
第31條(《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作者注)關于條約解釋的一般原則衍生出來關于條約解釋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條約的有效解釋原則。我們在美國—精練與常規汽油標準”一案中指出:“《維也納公約》關于條約解釋的‘一般原則’所衍生出來的原則之一即是條約解釋必須賦予條約所有規定以意義。釋意者不得隨意解釋以導致條約整條、整款在內容上重復或變得無效”[20]。
在阿根廷—對進口鞋類采取的保障措施(以下簡稱阿根廷鞋案)案件中,上訴機構同樣裁定:
一個條約解釋者必須以一種和諧、賦予所有條文以含義的方式來解讀條約所有的可適用條款。因此,對這個“權利與紀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進行的適當的解讀必須是賦予這兩個具有同等效力的協定(此處的兩協定指GATT 1994第19條與WTO《保障措施協定》。作者注。)的所有相關條款以含義。[21]
3.WTO司法實踐
WTO上訴機構在WTO日本酒精稅案裁定中指出,已被采納的專家組報告“是GATT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常常被之后的專家組借鑒。它們在WTO成員中起著預測在案件中的的作用,因此,任何與之相關的爭議都應對其加以考慮。”[22]在GATT/WTO大量的司法實踐中,形成了很多現實中指導WTO協定條款法律解釋的原則,其中之一即為WTO協定條款的相互適用原則。
3.1美國棉紗案
2001年美國—對巴基斯坦棉紗采取的過渡性保障措施(以下簡稱美國棉紗案)[23]案件其中的一個爭議焦點即為WTO《保障措施協定》(SGA)第3條關于調查的規定是否適用于根據《紡織品與服裝協定》(ATC)第6條實施的過渡性保障措施這個。在該案的審理中,上訴機構首先根據DSU第11條[24]以及SGA第3條[25]關于調查的規定,確定專家組對根據SGA實施的保障措施進行審查時的審議標準:
專家組必須審查主管機關是否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了評估;審查主管機關是否對所有相關事實進行了評估,并審查主管機關對這些事實如何支持其裁定結果所作的解釋是否適當;審查主管機關的上述解釋是否全面闡述了數據的性質和復雜性,并審查主管機關是否對這些數據可能存在的其它合理解釋做出了回應。但是,專家組不可對證據進行重審,也不以可用自身的觀點代替主管機關的觀點。[26]
上訴機構隨后指出,雖然ATC第6條過渡性保障措施條款既沒有關于主管調查部門的規定,也沒有關于調查程序的規定,但上述審議標準照樣對ATC項下實施的保障措施適用。[27]這個裁定事實上意味著SGA第3條關于主管機關調查程序的規定對ACT項下實施的保障措施適用。因為無論成員指定那個政府部門作為ATC項下過渡性保障措施的主管機關,也無論這個主管機關按照怎樣的程序進行調查,專家組都要審查其調查:
是否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了評估;是否對所有相關事實進行了評估;是否對這些事實如何支持其裁定結果做出了適當的解釋;其解釋是否全面闡述了數據的性質和復雜性;以及調查是否對這些數據可能存在的其它合理解釋做出了回應。
由此確定了主管機關的審查義務為:
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評估;對所有相關事實進行評估;對這些事實如何支持其裁定結果做出適當的解釋;在所做解釋中全面闡述數據的性質和復雜性,并對這些數據可能存在的其它合理解釋做出回應。
3.2阿根廷鞋案
在2000年的阿根廷—對進口鞋類采取的保障措施(以下簡稱阿根廷鞋案)[28]案件報告中,上訴機構裁定:
GATT 1994與《保障措施協定》都是《WTO協定》附件1A中的《貨物貿易多邊協定》,因而二者同屬《WTO協定》的“有機組成部分”,“對所有成員具有約束力”。因此,GATT 1994第19條與《保障措施協定》條款都是《WTO協定》的條款。它們作為該條約的一部分同時生效。它們平等適用并對所有成員具有平等約束力。同時,由于這些規定都是關于同一個問題,即成員實施的保障措施問題,因此,專家組關于“將GATT 1994第19條與《保障措施協定》當作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來解讀并將它們所規定的權利與紀律相互聯系起來加以考慮更為合理”的認定是正確的。[29]
本案中,根據上述結論,上訴機構裁定,GATT 1994第19條“不可預見的”的要求對根據WTO《保障措施協定》采取的保障措施適用。
同理,在對《報告書》第242段進行的解釋以確定其正確運用時,將《報告書》第242段、《議定書》第16條以及WTO《保障措施協定》“所規定的權利與紀律相互聯系起來加以考慮”也應該“更為合理”。
[1] 具體為《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3.2條的規定。參見《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法律文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355頁。
[2] WTO, Agreement on Textiles and Clothing,《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法律文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73頁。
[3] WTO, Agreement on Safeguards,《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法律文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275頁。
[4] 《議定書》第1.2條規定:“所加入的《WTO協定》應為經在加入之日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更正、修正或修改的《WTO協定》。本議定書,包括工作組報告書第342段所指的承諾,應成為《WTO協定》的組成部分?!薄蹲h定書》第1.3條規定:“除本議定書另有規定外,中國應履行《WTO協定》所附各多邊貿易協定中的、應在自該協定生效之日起開始的一段時間內履行的義務,如同中國在該協定生效之日已接受該協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2頁。
[5] WTO, 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法律文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355頁。
[6]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見黃東黎著《國際貿易法》第141頁,法律出版社,2003年。WTO上訴機構在Japan – Taxes on Alcoholic Beverages(WT/DS8&10&11, 1996)案件中裁定: Article 3.2 of the DSU directs the Appellate Body to clarify the provisions of GATT 1994 and the other "covered agreements" of the WTO Agre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customary rules of interpretation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Following this mandate, in United States - Standards for Reformulated and Conventional Gasoline, we stressed the need to achieve such clarification by reference to the fundamental rule of treaty interpretation set out in Article 31(1) of the Vienna Convention. We stressed there that this general rule of interpretation "has attained the status of a rule of customary or 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 re can be no doubt that Article 32 of the Vienna Convention, dealing with the role of supplementary means of interpretation, has also attained the same status.
[7] 上訴機構在Japan – Taxes on Alcoholic Beverages(WT/DS8&10&11, 1996)案件中裁定:Adopted panel reports 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GATT acquis. They are often considered by subsequent panels. They create legitimate expectations among WTO Members, and, therefore,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where they are relevant to any dispute.
[8] 原文:The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 of the WTO is a central element in providing security and predictability to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 The Members recognize that it serves to preserve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Members under the covered agreements, and to clarify the existing provisions of those agree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customary rules of interpretation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Recommendations and rulings of the DSB cannot add to or diminish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provided in the covered agreement. 見《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法律文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355頁。
[9] 原文:it serves to preserve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Members under the covered agreements.
[10] 另外,《諒解》第1.2條規定:“在可能的情況下使用特殊或附加規則和程序,并應在避免抵觸所必須的限度內使用本諒解所列規則和程序”。該規定直接支持“特別規定優先一般規定”的國際法原則。見《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文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354頁。
[11] 英文原文:Because the second sentence of Section III:2 provides for a separate and distinctive consideration of the protective aspect of a measure in examining its application to a broader category of products that are not ‘like products’ as contemplated by the first sentence, we agree with the Panel that the first sentence of Section III:2 must be construed narrowly so as not to condemn measures that its strict terms are not meant to condemn. 見 Japan – Taxes on Alcoholic Beverages, WT/DS8&10&11/AB/R。
[12] United States - Standards for Reformulated and Conventional Gasoline,WT/DS2/AB/R.
[13]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解釋通則:1.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并參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義,善意解釋之。2.就解釋條約而言,上下文除指連同弁言及附件在內之約文外,并應包括:(a)全體當事國間因締結條約所訂與條約有關之任何協定;(b)一個以上當事國因締結條約所訂并經其它當事國接受為條約有關文書之任何文書。3.應與上下文一并考慮者尚有:(a)當事國嗣后所訂關于條約之解釋或其規定之適用之任何協定;(b)嗣后在條約適用方面確定各當事國對條約解釋之協定之任何慣例;(c)適用于當事國間關系之任何有關國際法規則。4.倘經確定當事國有此原意,條約用語應使其具有特殊意義。第32條解釋之補充資料:為證實由適用第31條所得之意義起見,或遇依第31條作解釋而:(a) 意義仍屬不明或難解;或(b) 所獲結果顯屬荒謬或不合理時,為確定其意義起見,得使用解釋之補充資料,包括條約之準備工作及締約之情況在內。
[14] 見前注《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1條的條約。
[15] 見前注17《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
[16] 見前注17《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2條。
[17] 英文原文:Article 31 of the Vienna Convention provides that the words of the treaty form the foundation for the interpretive process: "interpretation must be based above all upon the text of the treaty".
[18] 英文原文: terms of Article III must be given their ordinary meaning -- in their context and in the light of the overall object and purpose of the WTO Agreement.Thus, the words actually used in the Article provide the basis for an interpretation that must give meaning and effect to all its terms.The proper interpretation of the Article is, first of all, a textual interpretation.
[19] 見Japan – Taxes on Alcoholic Beverages(WT/DS8&10&11/AB/R)腳注第16。另見Yearbook of the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Vol. II, p. 219 (1966).
[20] 原文:A fundamental tenet of treaty interpretation flowing from the general rule of interpretation set out in Article 31 is the principle of effectiveness (ut res magis valeat quam pereat). In United States - Standards for Reformulated and Conventional Gasoline, we noted that "[o]ne of the corollaries of the ‘general rule of interpretation’ in the Vienna Convention is that interpretation must give meaning and effect to all the terms of the treaty. An interpreter is not free to adopt a reading that would result in reducing whole clauses or paragraphs of a treaty to redundancy or inutility".
[21] Argentina – Safeguard Measures on Imports of Footwear, WT/DS121/AB/R, 2000年1月12日。上訴機構報告第81段。原文:Yet a treaty interpreter must read all applicable provisions of a treaty in a way that gives meaning to all of them, harmoniously. And, an appropriate reading of this "inseparable package of rights and disciplines" must, accordingly, be one that gives meaning to all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se two equally binding agreements.
[22] 見前注11。
[23] United States – Transitional Safeguard Measures on Combed Cotton Yarn from Pakistan, WT/DS192/AB/R, 2001年10月8日。
[24] DSU第11條規定專家組的職能為:“對其審議的事項做出客觀評估,包括對該案件事實及有關適用協定的適用性和與有關適用協定的一致性的客觀評估”。《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文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362頁。
[25] SGA第3條規定實施保障措施的調查程序為:“主管機關應公布一份報告,列出其對所有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的調查結果和理由充分的結論”。《世界貿易組織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法律文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276頁。
[26] 英文原文:“panels must examine whether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has evaluated all relevant factors; they must assess whether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has examined all the pertinent facts and assessed whether an adequate explanation has been provided as to how those facts support the determination; and they must also consider whether the competent authority's explanation addresses fully the nature and complexities of the data and responds to other plausible interpretations of the data. , panels must not conduct a de novo review of the evidence nor substitute their judgement for that of the competent authority.”見United States – Transitional Safeguard Measures on Combed Cotton Yarn from Pakistan(WT/DS192/AB/R)上訴機構報告第74段。
[27] United States – Transitional Safeguard Measures on Combed Cotton Yarn from Pakistan(WT/DS192/AB/R)上訴機構報告第76段。
保潔員職責范文3
關鍵詞:建立穩定性 環衛保潔隊伍
一、加強對做好環衛保潔招聘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1、做好環衛保潔招聘和管理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市容的需要。建設和營造整潔的環境,是適應建設“四個中心”國家戰略和實現“兩個率先”的需要。環衛保潔在建設和維護良好環境工作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2、做好環衛保潔招聘和管理工作,是提高環衛水平的重要環節。在實現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過程中,廣泛開展以參與、維護為導向的環境衛生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環衛保潔的主力軍和示范作用,是提高自覺維護自然和生態環境自覺性的有效途徑。二、正確把握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1、指導思想做好環衛保潔的招聘和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容貌的要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需要,緊緊圍繞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水平,健全組織,整合隊伍,合理使用,完善管理,進一步推進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努力為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2、工作目標以推進環境衛生保潔項目實施為載體,以整合生活垃圾收運隊伍為基礎,以實現環境衛生公共服務為主要內容,努力實現環境衛生保潔隊伍的規范化管理新要求,使市容市貌達到良好水平。
3主要任務。(1)健全環境衛生組織管理體系。切實發揮環境衛生保潔隊伍及管理組織,在維護環境衛生工作中的組織、協調和管理作用。市級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協調和指導開展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要建立環境衛生保潔員管理辦公室,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指導成立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環境衛生保潔服務社,統籌協調環境衛生保潔員的招聘和培訓工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承擔對環境衛生保潔員的具體招聘、培訓和日常管理工作。(2)組織開展崗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環境衛生保潔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定期啟動擬錄用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考試工作,要求做到未培訓和考試不合格者不上崗。(3}整合環境衛生保潔隊伍。在組織實施環境衛生保潔員招聘工作中,結合環境衛生保潔崗位苦、臟、累的特殊性要求,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整合原有生活垃圾收運隊伍。對已在崗尚未領取政府退休補貼金人員,身體狀況能適應崗位要求的生活垃圾收運、道路保潔人員,經職業技能培訓和考試合格后應優先列為錄用對象;新招聘人員應符合:男性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女性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經職業技能培訓和考試合格后辦理錄用手續。(4)規范環境衛生保潔員動態管理。應建立環境衛生保潔員辭職、辭退和自動離職等相關制度,實行動態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一檔);建立對環境衛生保潔員的績效考評機制,并納入對市容環境衛生年度綜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以形成有利于發揮環境衛生保潔員積極工作的激勵機制。
保潔員職責范文4
關鍵詞:保潔員;管理;醫院感染;調查
中圖分類號:R473.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6411(2016)02-0106-03
醫院是診治疾病和搶救患者生命的場所,同時也是病原微生物群聚的場所。醫院保潔必須嚴格按照清潔、消毒、隔離的原則和醫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完成每一項工作。保潔人員是醫院內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隊伍,因其具有與患者、病菌接觸多的職業特點,易成為醫院感染的媒介。如果保潔員的工作不規范、對其管理不到位,就增加了醫院感染的潛在危險性。目前保潔公司自身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保潔員文化素質普遍較低,給管理帶來一定困難。為了解保潔員對醫院感染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院60名保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及管理,以更加有效地控制醫院感染的發生。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本院保潔員60名,男23名,女37名,年齡35歲~65歲,平均(42±7)歲;文化程度:高中5人,占8.3%;初中53人,占88.3%;小學及以下2人,占3.3%;保潔員工齡最長16年,最短1個月,平均(7±6.8)年。式,根據《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消毒技術規范》中與保潔員管理有關的內容,自行設計問卷進行調查。由本院感染管理科人員講解問卷的內容,由保潔人員獨立完成問卷,發放問卷60份,回收60份。對回答問題的情況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內容及培訓方式。由感染管理專職人員進行集中授課,總務科長、保潔經理、保潔主管及全體保潔員參加,授課共2次,每次2h,規范保潔人員的工作行為。2個月后再次填寫調查問卷,了解保潔人員的醫院感染知識掌握程度。
1.2評價指標
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定義、分類處置及職業暴露后的緊急處理和報告、標準預防、手衛生知識等。
1.3統計學方法
使用SPSS18.0軟件對采集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以P<0.05表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醫院保潔員對醫院感染知識的知曉率過低,平均知曉率僅為27.5%。經過干預培訓后,知曉率有明顯提高。見表2。
3討論
3.1保潔員導致醫院感染的危險因素
3.1.1人員流動性大醫院保潔人員多為保潔公司聘用,因文化程度低、工作忙、待遇低、地位低等原因,導致保潔員崗位沒有保障,科室對保潔員的約束力不夠,造成保潔員更替頻繁,人員的流動性較大。保潔員隊伍的不穩定,成為醫院感染管理的薄弱環節。3.1.2崗前培訓不到位醫院對保潔人員的感染控制知識培訓缺乏完整的培訓要求,是無計劃、非定期的培訓。一方面因為保潔人員為社會化的保潔公司聘用,感染管理科將培訓重點放在臨床醫務人員,忽視了保潔人員;另一方面,保潔人員日常工作繁忙,很難有時間集中起來培訓,加之文化水平低,在給予知識的培訓中,似懂非懂,憑自己的習慣做事,導致醫院的消毒隔離工作不到位。3.1.3自我防護意識缺乏隨著醫院后勤服務社會化,保潔員已經成為醫療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職業的特殊性,每天都要接觸并處理大量的醫療廢棄物和患者的生活垃圾,是除了醫務人員以外與患者接觸最多的人群。保潔員衛生、文化知識水平普遍較低,思想上麻痹大意,醫院感染意識相當淡薄。在接觸患者血液、體液等污染物或銳器傷時,不注意采取防護措施,極易感染疾病或由其導致患者間的交叉感染。3.1.4工作制度不落實雖然已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但缺乏具體、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方案,使相關制度不能落實到位。保潔人員做清潔消毒工作大多在無人監督下進行,因個別保潔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醫院感染防范意識不強,為圖工作方便,常違反工作制度,例如患者出院后不執行終末消毒、一條毛巾擦拭所有的床頭柜、拖把使用后不懸掛、用帶著手套的手開關門、衛生工具消毒浸泡時間不足、消毒液濃度配制不規范。3.1.5醫院感染監管不到位近幾年來,本院后勤服務逐步推向社會化保障,保潔人員的管理均由保潔公司負責完成。保潔公司管理者為非醫學專業人員,缺乏醫學知識,對醫院感染控制及其管理方面知識掌握甚少。公司內關于醫院感染管理的相關制度不健全,不能按照醫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實施管理[1]。保潔公司主管檢查保潔員工作時,只查出勤及表面潔凈情況,而忽視了保潔過程的監管,增加了醫院感染的潛在危險性。
3.2管理對策
3.2.1加強醫院感染知識培訓醫院保潔人員年齡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差,感染管理科要根據醫院感染管理的相關法律與法規要求,一是培訓保潔主管與總務科長,并與保潔主管、總務科長共同制定適合本院各崗保潔人員的工作制度、職責、流程、個人防護要求、保潔質量標準及考核細則。新招收的保潔人員必須經過崗前系統培訓,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包括醫院感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醫院感染基礎知識,如清潔、保潔的概念、科學的清潔技術、清潔流程、使用科學的清潔工具、清潔工人的素質要求、手衛生知識、個人防護知識、消毒液的配置方法、醫院保潔的特點、微生物常識、醫療區清潔消毒隔離的要求與方法等,同時加強自身防護知識的培訓,確保其在工作中不受感染[2]。講課要通俗易懂,對年齡較大的、文化程度低的人員需要反復講解,并且耐心地進行一對一的演示。二是科室護士長根據科室特點與實際情況,對保潔人員再次強化培訓,讓保潔人員熟悉自己的崗位性質及要求,掌握本崗位的感染控制重點。三是感染管理科專職人員每年對醫院保潔人員進行醫院感染知識常規培訓,強化消毒隔離觀念。通過反復培訓,可提高保潔員對醫院感染重要性的認識,有效避免醫院感染的發生。3.2.2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流程,做到規范管理以原有的規章制度為基礎,根據醫院控制院內感染的相關規定,重新制定保潔員工作制度、保潔員工作職責、衛生檢查評分標準及考核細則;對不同崗位制定不同標準的作業流程,如醫療廢物專職人員回收、處理工作流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回收處理流程,配置消毒液流程及方法等。從保潔公司中挑選出綜合能力較強的保潔人員,由感染管理科人員進行一對一指導,樹立規范操作的模板。如消毒液配制,在科室消毒液配制容器上標記好需加水的刻度,算好需加消毒劑的量,告知加入幾杯消毒劑。清潔用具貼上醒目標志,如拖把標上紅、黃、綠、黑4種顏色后分別在不同區域使用。洗手池上方張貼6步法洗手圖片及個人防護圖片。工作程序從清潔到污染的工作步驟并予以標準化張貼。使其在具體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其它科室的保潔工作再由保潔公司逐個按模板進行規范,提高保潔團隊的自我學習意識。3.2.3加強監督檢查,提高保潔質量保潔員工作直接關系到醫院感染率和醫療護理工作安全。保潔員的素質和工作狀態,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醫院的管理水平和形象。醫院成立了感染管理的三級質控網絡,每年感染管理科對保潔人員培訓及考核2次,每月對保潔員的手和擦拭過的臺面進行采樣監測,及時反饋檢測結果。保潔主管與總務科不定期下科室檢查清潔衛生情況,對照質量標準及考核細則進行評分。護士長不定期抽查消毒液的濃度、出院患者的終末處理及洗手依從性等,對于未按要求或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糾正。3.2.4提高福利待遇,確保工作質量要求保潔公司為每位保潔員配發工作服、口罩、帽子、橡膠手套、膠鞋,防水圍裙等,對專職收集、運送醫用垃圾的保潔人員注射乙肝疫苗,以確保其身體健康。保潔人員福利待遇偏低,本院通過人性化的關懷來留住人員,要求保潔公司與員工定立勞動合同,提高其工資待遇,每年為保潔員體檢,為50歲以下的人員辦理醫療及養老保險,尊重其勞動,遇到困難時所在科室人員及時給予幫助。實行賞罰分明的管理模式,每月由所在科室、感染管理科及總務科根據衛生檢查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定,與保潔員的月工資收入掛鉤。對平時工作表現突出、責任心強的保潔員,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的獎勵;對于屢次不改的人員進行處罰或予以辭退,形成良性競爭的工作環境,以調動保潔人員的積極性,保證工作質量,并提高工作效率。
4小結
控制醫院感染屬于綜合管理范疇,需要醫院多個部門的合作、全體醫務人員和保潔人員的共同參與。醫院是各種疾病患者聚集的公共場所,如何做好醫院各類環境的清潔和保潔工作,對保潔員的管理值得研究和探索。為了使醫院的環境整潔、舒適,清潔質量達到目標要求,必須對保潔員實行規范的管理。為促進保潔人員在控制醫院感染中發揮積極的作用,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構架及制度、流程;需要靈活的培訓手段;需要提高保潔員的自身防護意識;需要關注其衛生防護保障,采用不定期抽查與每月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監督,做到制度落實、質量保證、獎罰分明,最大限度地發揮保潔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責任心,確保醫療護理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成為醫務人員控制醫院交叉感染、降低醫院感染率的得力助手。
參考文獻
1譚金燕,梁瓊.保潔員與醫院感染的相關因素及對策[J].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10,20(14):2010~2101.
保潔員職責范文5
由鄉人大主席負責敬老院環境治理工作,分管農業的副鄉長負責“進村社”活動,分管教育、衛生、三產的副鄉長負責“進學?!薄ⅰ斑M醫院”、“進景區”活動。調整原城鄉環境治理辦主任,由唐利軍同志任鄉治理辦主任。
二、制定考核細則,加強日常督查
在與各村簽訂的綜合目標責任書中,不僅增加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分值比重,還進一步明確了獎懲辦法,即:年終排名第一的村加3分,最后一名的扣3分;被縣級以上通報一次扣3分。制定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檢查記錄表》,定期對各村、各單位進行督促檢查、評分。
三、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宣傳力度
制定了《鄉街道清潔工作職責》、《鄉重點路段清潔工職責》、《鄉衛生公約》1000余份發放到保潔員和群眾手中,進一步明確保潔員職責,教育群眾自覺愛護環境衛生。與學校一起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以小帶老,形成環境衛生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實行網格化管理,實現治理全覆蓋
鄉有8個村,76個經濟社,沒有場鎮,為了便于治理,我鄉借鑒其他鄉鎮場鎮網格化管理的經驗,將我鄉劃分為76個網格,即:一個經濟社為一個網格,每個網格配備一名保潔員具體負責轄區內的環境治理工作;網格所在村的駐村領導為該網格的包片領導,具體負責該區域環境衛生的指導和督查,確保環境治理全覆蓋。
五、突破治理難點,改善環境面貌
1、加強標語、宣傳欄及廣告的治理。我鄉街道、單位附近的標語、宣傳欄及廣告因年代久遠存在破舊和不規范情況,為了規范各種標語、宣傳欄和廣告,鄉治理辦一是迅速與禾加在升廣告公司銜接,重新制作各類宣傳欄10多個;二是馬上與保潔員打好招呼,要求他們立即拆除全鄉范圍內的廣告、牛皮癬、和不規范標語;三是和相關單位及分管領導聯系,要求配合做好全鄉的標語、宣傳欄及廣告的規范治理。
保潔員職責范文6
【關鍵詞】 醫院;保潔員;管理;質量改進
清潔是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首要環節,清潔工作的質量對醫院感染管理產生一定的影響,也是醫院服務質雖的重要體現,加強保潔人員管理,保證保潔質量,是預防醫院感染的基本要求。
1 一般資料
保潔工作是由醫院保潔部統一雇員管理。共有保潔員87人,均來自農村,城市最底層,有小學文化程度56人,其余均為文盲;年齡在50歲以上者占大多數。
2 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2.1 保潔管理力度不足。保潔管理人員自身缺乏醫院感染知識,對醫院消毒隔離等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能從感染控制角度來正確指導管理保潔員工。
2.2 保潔員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對感染危險性認識不足,缺乏消毒隔離等相關知識。對清潔、消毒等觀念淡薄,做保潔工作時常喜歡按自己個性或習慣進行,工作隨意性大,不自覺分區使用拖把、抹布?;颊叱鲈航K末消毒馬虎;不使用量杯等容器憑感覺隨意添加配制含氯消毒液,普遍認為消毒液配制濃度越高,劑量越大,認為效果好, 造成既浪費又危害環境,不利健康。
2.3 保潔工作量大,工薪低,崗位穩定性差,難以發揮保潔員積極性。 且臨時觀念強,等待時機“換崗”,多種原因導致工作不穩定,頻繁流動,給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
2.4 職業防護意識差。由于職業、文化、工作量等因素,自我防護意識薄弱。日常工作中常發現保潔員徒手處置醫療廢物、接觸患者血液、體液等污染物品后不洗手或洗手不規范,或帶著手套處置污物后不脫手套不洗手,偶爾當發生銳器傷后盲目,抱著沒事的僥幸心理。
3 制訂持續質量改進方案
3.1 醫院成立了保潔部,并設有三名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保潔各項制度的落實執行和質量監控指導工作;護士長須參與管理,以利及時檢查、指導督促保潔工作。
3.2 制訂保潔工作制度、保潔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環境衛生質量管理要求及保潔員培訓考核制度、制定獎罰措施、清潔衛生檢查評分標準等,并落實到科室。室內衛生、病房管理質量等考核成績納入科室綜合目標管理中,環環相扣,確保環境衛生。
3.3 加強醫院感染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
3.3.1 重視新保潔員的崗前培訓。保沽員上崗前必須進行醫院感染、消毒隔離等有關知識培訓。內容包括清潔、消毒、標準預防等概念;病區設施、衛生潔具的清潔消毒,拖把抹布分區使用和清潔消毒方法;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分類處置要求;常用消毒液存放、使用范圍、使用方法、濃度、正確配制方法以及洗手方法、洗手指征、職業防護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等,使他們對醫院感染、保潔工作有一定的認識和理解,了解自身行為與醫院感染的發生和患者康復有關,積極主動做好本職工作。
3.3.2 在崗培訓。保潔部與醫院感控科每年定期組織保潔員培訓學習,強化消毒隔離、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知識學習,以增強保潔員醫院感染防控意識。保潔部結合實際有重點有計劃進行集中小講課,做到月有計劃周有重點培訓教育;同時注意日常工作指導,邊工作邊現場指導,反復進行,不斷強化學習,質量追蹤,使保沽員能正確掌握。消毒液配制、保潔用具清潔消毒等基本技能。
3.4 開展保潔質量檢查,及時修改計劃,保潔管理人員每天深人臨床科室按計劃進行消毒隔離、病區環境衛生等工作檢查,每周定期督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保潔員指出,并與護士長溝通進行環節質量控制。感控科及保潔管理小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考核與評估,在過程質量監控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綜合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組織實施,并對整改效果進行跟蹤評價,實現了保潔工作管理過程的持續質量改進。
4 結果與討論
4.1 環境衛生改善,患者滿意度增加。開展持續質量改進工作以來,保潔員主動服務意識增強,并嚴格按操作流程工作。醫院室內環境衛生明顯改善,地面墻面無污跡,病房整潔,無衛生死角。無患者及家屬拒絕擦拭床頭柜等現象,醫院整體衛生水平提高,患者滿意度增加。
4.2 操作規范,保潔費用降低,保沽員規范操作的自覺性增強,消毒液配制、醫療廢物分類處置要求等理論口頭考核與實際操作合格率明顯提高。增加了管理人員的自信心和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