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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世界上的農業大國,我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的發展直接影響到8億左右農村人口生存與發展。適合當前農業生產方式的行政管理體制能夠促進農業發展,否則將阻礙其健康發展。農業作為提供支撐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的基礎產業,農業行政管理在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版圖內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為了適應不斷發展的經濟環境,本文將通過梳理我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的發展歷程,進而剖析農業行政體制發展的現狀,總結出現存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合理的建議,意在為今后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發展提供借鑒。
關鍵詞:農業行政;權力配置;管理體制;發展路徑
行政管理體制是指行政組織內部各層級、各部門之間權力關系制度化的表現形式。從廣義上講,行政管理體制涉及各級國家機關部門,從狹義上講則是指以政府為中心的行政管理部門。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則更側重于以政府為中心的行政管理系統。近年來,我國一直在推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農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有著至關重要的地位。所謂的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不斷地建立、完善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不適應農業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系及其上層建筑。其中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在農村推進綜合改革,主要是指黨政機構核編、財政體制及農村義務教育改革,建立有效的基層農業行政管理體制是改革的最終目標。推行農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我國現階段發展重大戰略之一。首先,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發展應為社會主義的新農村建設提供必要前提,現行的體制不能完全滿足當前農村的農業建設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其次,推進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發展也是實現城鄉一體化建設的必由之路。因此,在當前的宏觀環境下進行農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迫在眉睫。
1農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發展歷程
在任何國家,都有一種不可或缺的行使國家職能的管理機制,即行政管理體制。我國正處于高速發展的關鍵時期,現有的行政體制已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這種情況在農業方面表現尤為突出,因為我國早期的管理存在一定失誤,而且這些失誤至今存在著還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導致中國的農業滯后,無法更好地為現階段農業發展服務,因此推行積極有效的農業行政管理改革勢在必行。我國建國70多年來的農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就其發展特點來看,大致劃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改革開放前的30年,我國對農業行政管理發展處于摸索階段,經歷了曲折坎坷的發展路程;第二階段:改革開放后的40年高速發展階段,初步明確了農業行政管理發展的方向。1947—1950年,中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發展主要是中國共產黨在全國范圍內帶領農民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沒收了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再將這些土地分給少地無地的農民,徹底廢除了原有的土地所有制,真正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1952—1957年,國家開始適當加快農業合作化的速度。由時期的互助組,逐漸變成了以統一經管、土地入股為基礎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不久從還未建立完全的初級合作社,迅速轉為高級合作社,最后發展為。1958年,我國進入“”時期,在這一時期,把“窮富拉平”,推行按需分配,在全國實現了“化”。但化是帶有強制性的一定程度上影響勞動者積極性,它違背了生產關系要與生產力相適應的原理,限制了當時農業的發展。1966—1976年,一場長達10年的拉開了序幕。隨著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國家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期,黨中央開始同意在個別地區實行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逐漸轉變了吃“大鍋飯”現象,充分提高了農民的積極性。從此,的農業行政管理職能開始被鄉政府取代。十五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三農問題”,它既是農村改革進入了新階段的重要標志,又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關鍵一環。然而這時的改革卻并沒有在根本上觸及城鄉二元結構的深層次矛盾,因此便導致農村的農業經濟發展依然低迷。2004年開始,國家連續三年給予農民直接補貼;隨后,又為減輕農民負擔全面取消了農業稅、牧業稅、屠宰稅和特產稅。但這些,只在有限的范圍內緩解“三農”問題,并沒有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2我國現行的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發展情況分析
我國的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經過多年的發展,管理的理念發生了變化,組織功能逐漸優化,調控的手段和方法得到了改進,逐漸適應了現代農業生產,但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2.1農業行政部門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管理范圍較窄
在社會主義建設初期,農業部門的地位并不高,建立完善工業體系是我國當時建設的重中之重。在這種戰略下,農業行政部門成為工業化發展提供資源的主要部門,但農業行政部門在隨后的行政體制改革中仍未得到足夠的重視。不僅農業行政部門的地位不高,并且它的管理范圍也比較窄,因而難以承擔寬泛的職能序列,因此導致一些農業行政管理職能無法得到有效落實。
2.2職能劃分不明確,無法滿足現代農業發展
現代化的農業是融合商品化、合作化、產業化和一體化等特點的大農業。為了確保供應鏈條能有效地銜接,應不斷采用現代化的管理方式和理念。但我國當前的農業行政管體制仍保留了一些計劃經濟的影子,農業產業鏈條被分割成前、中、后三個不同的階段,涉及多個部門,造成大農業管理失靈,引發了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渙散,各個管理部門之間對問題銜接不暢,互相推諉。因此造成了行政管理效率降低,資源無法得到有效配置,無法滿足當前市場的需要。
2.3農業行政部門管理手段相對單一
在我國行政改革的大背景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也發生了巨大變化,但整體來看,政府的農業管理手段相對單一,宏觀調控職能沒能充分得到發揮。一般來說,政府通過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對農業進行調控?,F階段,政府相對于采用經濟和法律等多元手段進行調控,更傾向于用行政命令手段進行管制。
2.4基層農業行政管理鏈條相對薄弱
一般組織內部層級由高層決策,中層兼具決策和執行兩種職能,下層是執行層。正常的組織結構應該是金字塔格局,職責應是由上到下逐漸增大,然而目前我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的現狀則是基層過于弱小,中間層權力過大,部分地區農業基層管理部門基本上處于難以向農業生產提供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務,基本處于“缺錢、少人”的狀態。
3我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的發展路徑
3.1調整政府職能定位
政府職能體現在行政機關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并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過程所具有的基本職責和功能。歷來政府的管理職能被強化,而服務職能被忽略。伴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這種管制型的政府管理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當前社會發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向服務型的管理模式轉變。農業行政管理相關部門不但要提供一般性的公共服務,還要不斷地完善法律法規,從而維護農產品交易市場環境的開放性和競爭秩序的公平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活力,不斷規范農產品交易市場秩序和市場環境。
3.2合理規劃權力配置
行政權力和行政職能是兩個相關概念,是手段和目的之間的關系。行政權力為組織完成這些目標創造了條件和途徑,行政職能是為了明確行政工作的方向和價值目標。就當前情況來看,為了能夠適應迅速變化的環境要求,應該增強農業基層組織的權力,充分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同時不僅要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保證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還要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在農業方面的管理事項。
3.3政府運行規則法制化
在我國現行的行政體制內,權大于法的現象也屢見不鮮,法律至上的基本價值并沒有得到完全貫徹,官與民之間關系的調整不是以法律為基礎,而是以權力為基礎。法制化的政府運行規則應包括:第一,法律應明確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所具有的職責。第二,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行使的權力由法律的授予必須按照法律規律行使,不能無限制延伸。第三,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在履行行政職責的過程中,依法定程序步驟開展工作。第四,在農業行政管理的各個程序都要做到透明,要在公平公開的前提下,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臺相關政策,同時,對農業行政管理的相關信息進行公開,這樣在政策出臺到落實的全過程進行公開,便于人民監督,盡量減少決策失誤、行政人員徇私行為和資源不能有效利用的現象。
3.4管理手段多元化
在農業行政管理的過程中,應采取行政、法律、經濟等多種手段管控農業生產全過程。法律手段是農業行政管理的基礎,落實農業行政管理法制化,能夠明確各級部門職責,避免互相推諉,減少管理部門管理的隨意性。在農業行政管理中的最主要手段是經濟手段。農業行政部門可以通過經濟手段對農產品交易市場進行有效的管理,避免政府干預過多的情況。在農業行政管理的過程中,必須綜合多種手段,不斷提高效率、增進效果。
3.5設置大農業管理部門
現階段,我國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普遍存在權責分離、職能交叉現象,這不僅制約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又造成了各部門之間互相推諉,進而影響了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行政體制改革的需要,設置大農業行政部門,合并相似職能,整合政府資源,明確行政管理職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4結束語
我國的農業行政管理,雖然早期發展經歷了曲折坎坷,但在黨的領導下,經過長期發展和不斷探索,農業行政管理體制找到了方向,進入了高速發展階段。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為適應我國新時期農村建設的需要,我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仍需要不斷地發展完善。現階段,我國的農業再次遇到瓶頸期,需要探索一條更科學、更合理的中國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發展路徑,以突破農業行政體制改革桎梏,穩步發展。不僅資本投入、生產技術影響著農業生產能力發展的水平,管理制度更是影響著農業生產能力的提高。促進農業生產必須實行相匹配的農業生產方式的行政管理體制,反之,則會阻礙發展。在經濟全球化愈演愈烈的今天,為了增強我國競爭能力,必須要明確農業行政管理體制發展方向,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尋找一條適合自身發展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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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媛媛 單位:黑龍江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