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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切實地維護建筑業農民工職業安全和身心健康,是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的重要保障之一。為了進一步完善現有的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在闡述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從政府、企業和農民工自身三個方面系統地分析了建筑業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落實政府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制等對策建議。研究成果可以為進一步完善建筑業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促進農民工市民化健康穩定推進提供參考。
關鍵詞:建筑業農民工;安全生產;市民化;對策建議
一、引言
隨著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實施,農民工市民化進程正在有序推進。作為對農民工勞動者權益的重要保障和組成部分之一,農民工的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受到社會關注。如何保障廣大農民工能夠安全、健康、體面地從事勞動不僅是與農民工勞動權益關聯的政策、法規的戰略核心和重要議題,也是我國在新時代樹立以廣大人民群眾為中心發展戰略理念的客觀要求。我國的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保護問題較為突出,存在于諸多行業中,特別是農民工占比較大的建筑業。調查數據顯示政府規制能力、事故預防及監控程度、安全法規執行程度、事故問責力度等對農民工的職業安全水平影響顯著[1];非正規就業農民工職業安全與健康防護現狀不樂觀,而體面勞動對其有正向的影響[2];對于新生代建筑業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文化氛圍等中介效應對其職業安全有較大影響[3];通過對農民工工傷事故的分析,年齡、教育程度、是否技術工人、個體安全防范意識等為主要影響因素[4];加強工傷預防,科學設計工傷救濟程序等保障農民工勞動權益的制度正在不斷完善[5]。因此,雖然社會已為切實地保護建筑業農民工的權益提供了基本的社會保障政策和支持,但農民工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涉及的各方主體之間尚存在一些實際問題,包括行業安全意識、相關政策和監督以及綜合管理模式等方面。農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問題的解決應該深入實踐,學習先進經驗,通過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不斷的積累和發展來給予不斷完善。本文針對建筑業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從工程建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出發,分析存在的具體問題,并給出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研究成果可以為進一步完善建筑業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促進農民工市民化健康穩定發展路徑提供參考。
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現狀
加強農民工安全管理是每一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者應負的責任。根據2018年農民工總量監測情況,2018年農民工總量達到2.8836億人,相較于2017年增加184萬人,同比增加量減少297萬人,增長0.6%,但數量和增速同比明顯下降1.1%,如圖1所示。建筑業農民工隊伍總體數量十分巨大,主要是從廣大的城市和農村地區流向不確定的施工重點區域,同時建筑業農民工的流動性非常大、建筑業農民工的素質普遍不高、安全意識不足等一系列因素給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安全的管理帶來了極大的挑戰[6-7]。因此,加強建筑業農民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提高建筑業農民工自身的安全意識迫在眉睫。雖然我國現處于經濟發展的高速時期,建筑業的發展也是日新月異,但是建筑業的安全事故問題還時有發生。社會對建筑業安全情況也越來越關注,安全事故的發生不但會直接造成經濟上的損失,還會給社會的穩定和政府的公信力帶來一定的影響。雖然安全事故的發生近年來逐漸減少,但是仍然有上下的變動,所以我們應保持足夠的重視。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通報文件提到了部分邊遠地區和城市的建筑領域較大事故多發,而高處墜落和坍塌是較大事故的主要類型[9]。其中建筑領域占比最大的分別是高層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等專業領域,其余占比較大的分別是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電力網絡建設工程等專業領域。重大安全事故中,因為安全保障不足導致的高處墜落事故的數量占總數的48.2%,在事故中設備問題引發的坍塌事故的數量占總數的45.1%,其余的6.7%是由于安全意識不足而導致中毒和窒息造成的,農民工則是這些事故風險的受損人。由此可見,處理和解決有關農民工安全生產和管理的問題是進一步保障和開展農民工正常安全生產工作的根本前提,也是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個人合法權益的底線和重心。通過分析發現:相關的保障政策不夠完善、政府監管力度不夠、建設施工企業管理上、意識上不到位,以及對農民工的知識、經驗、安全意識培訓和教育流于形式,社會關注度不夠,施工過程中不按專項安全實施方案要求進行等行為直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三、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存在問題
目前,根據現有文獻和統計資料,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10-15]:
(一)政府方面
1.工傷保險機制。為滿足和保障大部分建筑業農民工的基本訴求和合法權益,設立了工傷保險機制,但在建筑業農民工的工傷實際認定管理過程中仍然存在很多的問題,如程序不完善、時效性低、覆蓋不全面等諸多的問題。因此,應進一步完善嚴重工傷和保險法的法律法規體系,保障全體農民工職業安全和勞動權益。2.政府監管機制。建筑業安全生產上的監督管理機制雖然在不斷完善,但部分地區仍停留在突擊性的安全生產檢查方面,并且日常監管匱乏,監管的制度和措施也并不完善,資金落實不到位,監管力度弱,手段簡單,而且很難完成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對建筑業農民工的安全生產也有很大的影響。
(二)企業方面
1.施工設備保障問題。當前部分工程建設項目對于施工機具設備的管理較為粗獷,沒有系統的施工設備管理制度,缺乏對施工設備機具的規范防護。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會忽略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工作,當設備發生問題時,沒有專業的維修養護技能,這就造成設備壽命短的問題,而且對施工生產安全產生了隱患;同時還存在機具防護強度不夠、帶病設備無法運轉、老舊乃至已經淘汰設備仍在繼續使用等問題,這些對于農民工日常的施工設備操作來說有著巨大的安全風險隱患問題。2.農民工檔案建立不規范、管理混亂。雖然近年來我國關于農民工的管理出臺了許多相關制度,但是在一些比較小規模的工程項目中,企業或者社會團體對檔案的管理存在不規范、管理混亂甚至存在檔案丟失和檔案管理的合法性等問題。因此,對農民工檔案的管理應該是作為工程項目管理檔案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來進行規范管理。3.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力不足,安全管控的管理力度不到位。安全保障管理措施的執行和管理落實力度不到位的問題是當前我國建筑工程項目安全保障管理較為嚴重的矛盾性問題,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方式存在諸多缺陷,缺乏管控的力度;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作業管理班組和其他作業管理人員對各類安全措施的保證和管理措施的執行和落實的力度不到位,給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作業過程埋下了安全隱患,這也是對農民工人身安全的不尊重。4.企業內部未形成安全大于一切的氣氛。“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應該貫徹整個施工管理過程中,但是由于建設工程相關責任主體重視程度不夠,導致該方針沒有完全落實到實際中。部分施工企業不重視施工安全管理,沒有形成完整的安全保障機制和自我約束機制;有些項目經理更看重經營、生產和質量,忽略了安全生產管理,而且存在應付檢查的現象;此外,也存在由于各企業間、各項目部門施工現場管理水平不同,導致安全保證系數不高。
(三)農民工自身方面
1.農民工的整體素質較低,參與安全知識學習活動的積極性不高。農民工由于文化水平和文化素質較低,對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處理的經驗嚴重缺乏。據統計,受高中及以上教育的農民工比例很低,僅僅23.8%,部分農民工以自己受教育水平低和年齡大、不適合再進行教育學習為由,對于安全的教育和知識的學習也普遍存著強烈的抵觸情緒。由于長期處在相對復雜、危險的施工環境中,且部分施工企業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沒有完全落實和給予足夠的重視,對施工環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的認識不足,再加上農民工自身防范危險的意識不強、安全人員文化素質較低且普遍存在安全僥幸心理,農民工的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受到威脅。同時,部分農民工忽略乃至于不認同自身參與城市項目施工和建設過程中應該承擔和履行的基本職責和義務,這也不利于對項目安全的維護和管理。2.建筑業農民工流動性大問題。從建筑行業社會管理的角度看,建筑業農民工存在臨時用工、人員的流動性大以及真實的信息難以采集和掌握等一些突出問題。建筑業農民工人員的流動頻繁、人員的流動性大等問題在社會中十分普遍,而且建筑業農民工自身的安全意識不強,對事態認識不足,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不愿透露個人信息的想法,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不配合相關部門的信息采集,使得建筑業農民工的真實基本信息難以及時準確采集,以至于信息不完善,極大地增加了建筑業農民工的管理難度,有些零工建筑業農民工因為沒有相關的信息,在作業時企業不了解情況允許其作業,容易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
四、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落實政府監督管理機制
1.監督機制需要完善。為了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農業工人的工作安全,國家已經頒布了一系列關于生產安全的法律和條例,在某種程度上有效地保障了農民工的基本權利和合法利益。在實際工作中,應進一步加大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發揮職業安全執法的能力,加大檢查、監察力度,對于侵犯了建筑農民工安全生產權益的企業要從嚴處罰。2.為保障農民工權益,要全面落實勞動合同監督管理制度。加大監察監管力度,督促且檢查建筑施工單位與企業是否在招錄各種類型建筑工人時及時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如果未依法按時簽訂,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其處罰且嚴格執行,力爭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督促施工企業要更好地履行回報社會的責任,不斷地改善建筑工人的日常工作生活環境,提升農民工職業健康的水平,促進其健康穩定的生活和就業。3.全面施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建筑工人信息實名制管理服務平臺已經正式上線并開始試運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資責任制度,將工資支付責任落實到實際負責人,實施“誰用工誰負責”和“總承包商的總體責任”制度,確保建筑工人每月能按時拿到工資,將實名制管理、工資與安全生產掛鉤,突出對農民工的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的影響。
(二)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制
1.建筑施工企業應加快建立一套高質量、高標準的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實際情況相契合的保障農民工職業安全的管制體系。企業內部可以借鑒先進企業的經驗和做法,設置職業安全管制機構,加大企業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投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有效地提高監管質量。2.企業適當提高損害農民工人身健康的違規行為成本。建筑企業應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適當提高處罰標準、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造成侵害農民工職業安全和身心健康事故的觸發成本,促使管理人員更加重視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3.針對影響農民工職業安全和健康保障的常見事故成因,加強企業內部生產安全管理。企業應該重視施工現場人員和設施的運營細節管理,堅決杜絕由于人的不安全問題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三)切實解決建筑業農民工生產安全問題
1.依照國家的要求及時完善建筑業農民工安全培訓的體系,提高安全培訓的質量。學習和借鑒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推出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安全知識管理培訓,要求企業拿出相應的專項資金,用于建筑業農民工安全培訓和教育,全面提高建筑業農民工的安全意識。2.充分考慮現時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水平,以對生命的價值理論研究為基礎和依據,合理設計對農民工發生意外傷害的賠償標準,鼓勵企業加大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投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的違規經營成本。3.針對農民工職業安全和健康保障問題進行深入調研,理論與實踐并重。企業管理人員和農民工都應該進行安全生產業務培訓,對于一些特殊崗位的農民工,要求必須持證上崗和規范操作。4.提倡政府部門之外的其他性質的社會主體監督,切實地保障建筑業農民工的生產安全。政府、施工企業與建設、監理等單位要共同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管,不僅營造出良好的工程安全生產氛圍,而且共同營造出良好的社會風氣。
五、結語
切實地維護建筑業農民工職業安全和身心健康,是有效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戰略的重要保障之一。本文對建筑業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系統的分析,提出了落實政府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制和切實解決建筑業農民工生產安全問題等建議。建筑業農民工為我國社會經濟持續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助力,落實農民工的職業安全和健康保障問題與農民工勞動就業問題、義務教育問題、醫療衛生問題、社會保障問題等配套服務制度同等重要,都是促使農民工真正融入其建造的城市的有效保障。
作者:趙見陽 孫國帥 左娜 單位:遼寧工業大學 中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