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街道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冬春季節是火災高發特別是亡人火災多發的季節,為進一步推動消防安全責任措施落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元旦、春節和“兩會”等重大節日活動期間安全穩定,街道安委會決定,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現就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堅持政府主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則,重點檢查火災高危單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區域,逐級落實監管責任,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火災防控能力,有效減少較大亡人火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
要進一步鞏固“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工作成效,分行業、分領域建立商場市場、“多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公共娛樂場所、群租房、賓館飯店、高層建筑、養老院、老弱病殘幼等弱勢群體居住的自建房、施工工地等重點場所基礎信息臺賬,梳理問題清單,對尚未整改的問題隱患跟蹤督促,緊盯不放、逐一整改,一抓到底,形成閉環。
(二)加強針對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實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回頭看”。根據街道消防辦部署,街道所屬相關單位部門聯合發力,深化整治突出隱患,開展達標創建,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集中查處一批突出隱患風險,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曝光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和責任人,倒逼商業綜合體落實整改責任。
2.持續深化文物建筑檢查。根據《關于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指導意見》(閩文物字〔2019〕450號)和《文物建筑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南(試行)》(閩消〔2019〕51號)的通知要求,要結合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聯合開展專項檢查,指導文物單位開展一次消防設施維護和電氣線路檢測,結合文物修繕同步增設改造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電氣火災監控等消防設施,建強專兼職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
3.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應急局等六部門要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街道所屬相關部門按職履責,緊盯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改裝等重點環節,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加大集中停放場所和智能充電設施的建設力度。
4.開展小微企業、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要組織對沿街店鋪、家庭作坊、自建房等開展摸排檢查,發現存在“三合一”場所違規住人的,必須嚴格依法查處、督促立即搬離或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組織街道所屬相關單位對小微企業、家庭作坊開展檢查,重點整治違規搭建、違章操作、危化品存儲使用不規范、電氣線路老化、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設施損壞、安全培訓演練不到位等問題。
5.加強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聯合檢查,督促隱患整改,加強宣傳教育。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強化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監管。
6.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燃氣安全防范工作。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排險除患”行動,加強轄區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強燃氣安全防范工作,發動單位和群眾開展燃氣安全自查,要組織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開展餐飲場所、施工工地、燃氣經營場所等燃氣安全檢查和督促指導,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三)做好重要節點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節、元宵節前,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要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場地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緊盯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要分時段集中開展檢查,加強值班值守,在重點場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護,做好應急處置各項準備。
(四)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圍繞“防范火災風險、建設美好家園”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大力普及各類場所、家庭、電動自行車等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要組織對黨政機關、行業部門、派出所民警和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負責人以及重點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全部培訓一遍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會”知識內容。結合高危行業領域技能提升計劃,將消防安全納入進城務工人員職業技能提升內容,加強對經營業主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培訓演練。針對老幼病弱等重點人群,組織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工作人員開展入戶宣傳,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以及新媒體等平臺開展火災隱患曝光、冬春火災防控動態報道和警示性消防宣傳,增強防范意識。
(五)全面強化應急處置機制
要結合實際,優化整合應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統一指揮、信息共享、預警響應、應急聯動、物資儲備、聯合保障等機制,提高綜合應急救援效能。要組織對消防水源進行一次維保,落實冬季防寒防凍措施。要加強會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應急準備。要針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加強熟悉演練,發生險情及時處置。
三、時間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0年1月1日前)。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應分別印發方案、召開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全國“兩會”結束)。組織社會單位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活動,相關部門開展排查,針對突出風險召開約談會、推進會,發出提示函、建議書,曝光重大火災隱患,重要節點落實嚴管嚴控措施。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全國“兩會”結束后5日內)。組織檢查驗收,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要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責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街道成立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也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加強指揮調度,壓實工作責任,抓好落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監管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各負其責,強化條線監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教育、工信、民政、住建、公安、商務、文旅、衛健、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任務開展行業系統排查整治,切實形成監管工作合力。
(三)嚴格考核問責。街道將結合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評,對全街道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進行專項督導。同時,視情組織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并納入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將進行通報,并督促落實整治措施。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社區(村)、街道所屬相關單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及12月工作小結,請上報街道安委會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消防辦)。2020年1至2月,每月21日報送當月工作小結;2020年全國“兩會”結束后3日內報送工作總結。街道將在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束后,組織對各地進行驗收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