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論文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保險業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保險業論文

雙師型金融教師組織創建途徑

本文作者:湯筱嫻 單位: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1“雙師型”教師的政策要求

早在1998年頒布的《面向21世紀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原則意見》中就提出了“雙師型”教師的概念。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也提出: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為了規范“雙師型”的內涵,教育部辦公廳于2004年下達了《關于全面開展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的通知》,在通知的附件一《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方案(試行)》中對“雙師型”教師解釋為“:雙師”素質教師是指具有講師(或以上)教師職稱,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專任教師:有本專業實際工作的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含行業特許的資格證書及有專業資格或專業技能考評員資格者);近5年中有兩年以上(可累計計算)在企業第一線本專業的實際工作經歷,或參加教育部組織的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獲得合格證書,能全面指導學生專業實踐實訓活動;近5年主持(或主要參與)兩項應用技術研究,成果已被企業使用,效益良好;近5年主持(或主要參與)兩項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內同類院校中居先進水平。從中,不難看出“雙師型”教師的評價標準首先是強調了教師職稱基礎,其次,嚴格規定了這些教師的實踐和科研的時間。說明了“雙師型”教師既要有相應的職稱,又要有相應的開展實踐教學的能力?!督逃哭k公廳關于加強高等職業(高專)院校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在“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問題上也指出:“各高職(高專)院校一方面要通過支持教師參與產學研結合、專業實踐能力培訓等措施,提高現有教師隊伍的“雙師”素質;另一方面要重視從企事業單位引進既有工作實踐經驗、又有較扎實理論基礎的高級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充實教師伍。”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重申并強調了以上“雙師型”教師的培養方式。

2金融保險專業“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現狀

金融保險專業是一個特殊的專業,和其他專業不同,高職教育階段的金融保險專業主要培養面向基層、面向操作與管理、面向業務第一線的應用性、實踐性金融專門人才?,F今高職金融保險專業培養的學也主要面對一些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學生未來所從事的業務也主要以一線的柜臺操作、金融商品和保險產品的營銷為主,所以,金融保險專業的高職教育必須要結合實際,對“雙師型”教師的需求也非常迫切。但是,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這些企業在現今屬于高收入行業,遠的不看,就近來廣東省的各行業平均收入顯示,金融保險業也是位居前列,正因為這個行業在國人看來是白領高薪的行業,使得在培養學校的專業教師,引進兼職教師方面存在了很大的阻礙。

2.1培養專業教師

2.1.1證書的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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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企業客戶關系管理探析

摘要:

客戶關系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在客戶關系管理方面,保險公司和其他企業一樣有著共同之處,同時保險公司也有著其特色之處。本篇文章分成三個部分,層層推進,梳理了關于我國保險公司的客戶關系管理。第一部分,在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發展情形、保險公司客戶特點基礎上分析,表明客戶關系管理對于保險公司中的重要意義;第二部分對我國現在保險公司客戶關系管理的情形和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并依此提出一些關于我國保險公司客戶關系管理和發展建議。第三部分,文章在理論分析后,聯系當前實際,采用平安保險公司的例子進行思考,為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實施客戶關系管理戰略提供理論和現實雙重意義的指導,從而實現保險企業吸引新客戶、保留老客戶以及將已有客戶轉為忠實客戶,進一步擴大市場份額。

關鍵詞:

保險企業;客戶關系管理;客戶分類;平安保險公司

一、緒論

目前中國保險企業競爭局面。保險業近些年來在我國發展勢頭迅猛,自2014年8月總理提出了“保險國十條”,保險業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重視,為國民經濟增長貢獻出不容小覷的力量。當前我國大力推行供給側改革,保險業也需要在“供給側”進行改革。當前我國保險公司廣泛存在的現狀是,大部分保險產品缺乏創新力,趨于同質化,不能滿足的有效客戶需求,一味注重推式的保險營銷已不適應現今保險市場發展。與一些實業企業對比,保險企業沒有有形的產品滿足人們的相關需求,它所提供的是一種服務,客戶之于保險企業的意義是一般實業企業不能比的。在繼續維持住保險業的良好發展態勢的同時,更大地推動我國保險業向前走,每一個保險企業都需要優化改善保險公司與客戶之間的關系。與此同時,保險公司的客戶關系帶有其自身的色彩。不同的客戶,一般有著不同的保險產品需求,性別、年齡、收入、信仰等因素在投保人身上的差異,導致他們對保險產品有著不同的考慮;客戶有著養老、醫療、投資等不同的保險需求。不同公司的售后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我國保險公司長期在保險人方面使用粗放方式招募,本身存在差異的人對待客戶時的服務質量也存在著差異;當前保險公司開展的保險業務繁復,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在客戶管理、銷售理賠、成本收入等方面,有著一定的風控措施,進行有效客戶關系管理。

二、我國保險企業當前的客戶關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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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就業率提升策略

本文作者:張凡雷 孔祥玲 單位:山東輕工業學院財政與金融學院副教授 山東輕工業學院財政與金融學院副教授

一、金融保險專業存在的問題

(一)市場調研不細,學生分配崗位不明

從保險技術角度講,由于多數院校沒有過硬的專業基礎,在畢業生面對所有的財產險公司和所有的壽險公司情況下,通過調查研究,了解到我國保險業在人力資源方面有下列特點:其一是人才數量相對不足,其二是人員素質總體偏低,其三是人員結構亟待優化。隨著外資金融保險機構的進入和民族保險機構的境外拓展,保險市場急需大量金融保險專業技能型專門人才。市場需求強烈的四類人才包括:保險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保險專業技術人員、保險銷售骨干和評估人。保險高級經營管理人員既要懂得理論又要了解具體的實務,作為??茖哟蔚漠厴I生,剛參加工作不可能就能得到這個職位。如果想從事其它三類人員的工作,具體的崗位是什么,需要承擔哪些工作?具體來說,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公司都要涉及展業、承保、核保、查勘定損、核賠、風險管理咨詢、職業培訓、客戶服務、保全服務等相關業務崗位,那么這些崗位的具體職責是什么,了解不細,致使專業課程設置不系統、不科學,教師引導學生的就業方向不明朗,教學過程中對學生的要求不具體,學生在離校時,對保險行業的認識就比較模糊。

(二)培養目標、學生考核缺乏專業特色

高職院校對學生的培養目標是既懂專業理論又能具體操作的實用型人才,具體到金融保險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應該是:培養素質全面,適應力強,具有團隊合作精神、創新精神,具備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公司實務經營能力與專業技能的高素質高技能人才。這就要求對學生在知識、技能、素質方面的培養,應與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一致。有的高職院校沒有把培養目標具體到金融保險專業上來,對學生在知識、技能、素質方面如何培養認識不到位,對金融保險專業缺乏細致的專業培養規劃,專業課難以與保險行業要求的從業人員的從業能力相對應,學生考核只注重保險行業的一般知識,忽視保險行業的專業技能,難以適應保險行業對學生的專業要求。

(三)專業教師團隊人數不夠,努力方向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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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險擔負社會管理職能

摘要:商業保險的社會管理職能是在其基本職能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對于商業保險的基本職能,主要體現在對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分攤和補償上,即分散風險和損失補償。作為一種社會廣泛運用的分散風險工具,商業保險一直在各行各業的飛速發展中保駕護航,扮演著“安全墊”、“協調員”等重要角色,發揮好保險的社會職能作用對整個國家的發展就顯得尤為重要,本文主要以商業保險在部分行業中的實施和運用來體現其擔負的社會管理職能。

關鍵詞:商業保險;社會管理;保障

一、商業保險與社會管理職能的關系

商業保險,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①。本質是分散社會風險,組織經濟補償。社會管理職能是指政府對社會公共事務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或過程。大量的事實和經驗證明,商業保險發揮出來的社會管理職能是在其基本職能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是發展到一定階段對社會產生的正外部效應,對政府職能的實現起促進作用。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保險人在經營保險產品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這種“外溢效應”不斷擴大,并形成一定規模從而發揮顯著效果。

二、商業保險的社會管理職能

商業保險的經營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經營的好壞直接決定整個社會的穩定。在分散風險和組織經濟補償方面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完善的風險防控機制,能夠很好地保障群眾利益,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資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一)社會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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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專業課中的法律教育

 

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作為高端保險人才,將成為我國未來保險業的主導力量,其專業視野、創新能力等素質將決定未來保險業發展的程度。而這與課程體系的設置密切相關。本文認為,法學,特別是民商法學當中的相關內容應當納入到各高校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課程體系當中,以適應保險學研究和保險業發展的需要,培養具有國際專業視野和較強創新能力的保險高端人才。   一、從學科——宏觀層面來看:法學對經濟學有重要的補充作用   保險學從屬于經濟學的范疇,法學對保險學的作用首先體現為法學與經濟學的互補性。傳統觀點認為“經濟學主要解決‘如何將蛋糕做得更大’的問題,而法學主要解決‘如何將蛋糕切得更好’的問題”。2001年,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教授與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第一次會面,開始了我國經濟學與法學之間的“對話”。兩位學界泰斗對經濟與法律之間的“結合研究”深有同感,遂于2002年籌備并成立了“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該所于2004年遷移至北京,更名為“洪范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兩位教授在隨后的多次公開對話中對經濟學與法學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新的解讀。吳敬璉教授認為,如果沒有法制,僅憑市場經濟本身的資源配置,“蛋糕”肯定做不大,甚至會做出“餿蛋糕”;江平教授則認為,如果不顧經濟規律而制訂法律,這種法律屬于“壞”的法律,可能導致形成“壞”的市場,從而直接影響“蛋糕”的大小[1]。因此,效率與公平具有價值效果的一致性:公平可以促進效率,效率也有助于實現更高層次的公平。經濟與法律的這種相輔相成的關系對我國高校經濟學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險學專業作為經濟學科的一個分支,以研究如何將保險業的“蛋糕”做大為己任,如果脫離具體的法制環境,所從事的保險學研究工作將毫無意義,依據這種無意義的研究來指導保險企業的經營也不可能實現高“效率”。   本文認為,為了使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了解法律的運行對經濟運行的影響,應該在課程設置中適當增加“法律經濟學”的內容。“法律經濟學”是一門位于法學與經濟學之間的邊緣地帶的新學科,經歷了從純粹的法學方法論到法學經濟學交叉獨立學科的過程。波斯納將“法律經濟學”定位為“法學的經濟分析方法”,認為法律經濟學是“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義方法全面運用于法律制度分析”[2]。而在這門學科的創始人科斯看來,法律經濟學還有另外一個方面的內容:即分析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3]。前者的思維路徑是以法律為起點,經過經濟學分析,最后再回到法律,目的是考量法律是否符合“效率”這一正義價值,以修正現行法律;后者的思維路徑是以法律為起點,終點則是經濟制度,即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影響經濟活動,以修正現行的經濟制度。因此,前者側重法學意義,后者更側重經濟學意義。作為經濟學的重要分支,我國保險學的研究生教育當中應適當增加經濟學意義上的法律經濟學內容。   二、從課程——中觀層面來看:保險法的課程教學離不開民商法學基礎   “保險法研究”是多數高校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主干課程之一。該課程的教學必須以民商法的相關內容為基礎。例如,《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近親屬”,其中“近親屬”的范圍是什么?保險法本身并未加以限定,而民法與刑法等其他法律有不同的規定;又如,《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是一個需要以年齡和精神狀況作為雙重判斷標準的民法基本概念;再如,《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關于“保險人”的規定,需要學生對民事制度中“人”的權利義務有所了解。   同時,保險既是一種經濟關系,又是一種法律關系,其法律基礎便是保險合同。學生要掌握《保險法》第二章關于保險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除、履行、違約、變更以及保險人與投保人的權利義務等規定,均需要與民法當中《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相聯系起來學習。此外,保險合同的糾紛也適用民事合同糾紛的法律救濟程序。   例如,《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中規定了保險合同的訴訟時效;作為保險特別法的《海商法》第十三章則規定了十余種可能涉及保險合同履行的訴訟時效,這些時效的計算均應適用民法中關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則。   此外,《保險法》的內容除了“保險合同法”,還包括“保險業法”,即調整“保險公司”行為的法律規范,因此保險法的法律淵源還包括《公司法》。正如《保險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保險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公司法》的規定”。又如,《保險法》第九十條規定,“保險公司有《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因此,要深入研究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離不開對公司法、破產法等商法相關內容的學習。   綜上,保險法是規范保險合同和保險企業經營、監管的法律,其法律淵源主要是民商法。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要真正了解保險法,有必要同時學習民商法的相關內容。反過來說,脫離相關的民商法學基礎,不可能進行保險法相關問題的深入研究,研究生已經開設的“保險法研究”課程學習也將難以實現課程設置的目的。   三、從保險標的——微觀層面來看:知識產權法的相關內容應作為財產保險學的重要補充   根據保險標的的不同性質,保險可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4],前者以人的生命、健康作為保險標的,后者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從保險法的現有規定來看,“財產保險”的“財產”指的是動產、不動產;“有關利益”包括積極利益和消極利益,前者指的是被保險人的可得利益(如信用保險),后者是被保險人可避免的損失(如責任保險)。而作為主要無形財產的知識產權至今沒有正式被納入到我國各大財產保險公司承保的保險標的的范圍。保險實務中缺乏“知識產權保險”這一險種,反映在保險學教育當中就是財產保險學的教學內容里缺乏知識產權法的相關知識。本文認為,這恰恰是一個國際專業視野的問題。#p#分頁標題#e#   在當今這個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在商業領域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而其存在的風險和相應的保護問題也日益為各國立法所重視。盡管當知識產權遭受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但是風險仍然存在。   比如訴訟存在著敗訴的風險,勝訴后也存在著執行不能的風險。高風險高收益的知識產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無疑是知識產權權利人所關注的核心問題。20世紀70年代起,知識產權保險制度在西方發達國家應運而生,而其中在美國的發展最為完善[5]。目前,美國保險界順應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愈演愈烈的發展趨勢,已經將承保標的從專利侵權逐漸擴展到商標權、著作權與商業秘密等幾乎所有類型的知識產權,從而形成了完整意義上的“知識產權保險”。繼美國創設了知識產權保險制度之后,在知識產權業比較發達的德國、英國、日本等國家,也緊隨其后陸續推出了這一險種,如英國推出的“專利申請保險”、日本推出的“知識產權授權金保險”等等[6]。   因此,將財險承保標的擴展到知識產權領域已經是一種國際趨勢,折射出了知識產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和知識經濟時代對知識產權保險制度的呼喚。   本文認為,在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知識產權符合保險的構成要素要求,因此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是可能的。首先,知識產權存在各種法律風險,且這種風險的發生具有偶然性、程度上具有不確定性,符合“有風險才有保險”這一前提;其次,知識產權的這種風險和對風險管理的需求是普遍存在的,具備保險學上“大數法則”的數量基礎;第三,知識產權是法律上承認的財產利益,屬于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保利益”;第四,知識產權侵權的利益損失在經濟上可以計算出價值(例如《專利法》第六十五條關于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定),屬于“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風險[7],也符合保險的“損失補償”這一基本功能。   在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也是必要的。一方面,知識產權的維權需要保險的保障。近幾年來,我國知識產權訴訟案的數量在急劇增長。據統計,2001年、2002年、2003年全國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民事訴訟一審案件分別同比增長8.62%、17.78%、12.61%,其中約80%屬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8]。從侵權賠償額度來看,知識產權案件的標的額一般遠高于普通的民事賠償案件,相應地,知識產權訴訟程序當中繳納的案件受理費以及律師費等也遠高于普通民事案件。此外,知識產權案件還牽涉到鑒定費、公告費、評估費等其他訴訟費用,如果是涉外知識產權案件,還會涉及國際差旅費、翻譯費、國際通訊費等費用。所有這些費用對于當事人來說可能構成難以承擔之重,甚至有可能拖垮一些涉訴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險制度通過由保險人承擔訴訟風險的方式,為轉嫁被保險人的財務風險提供了保險工具支持,將為我國企業有效地維護和實施知識產權提供經濟上的保障。另一方面,我國目前知識產權保險發展嚴重不足,“財產保險”的無形財產領域亟待開拓。2010年底,信達財產保險公司于推出了國內首款專利保險產品——“專利侵權調查費用保險”,可謂開創了我國知識產權保險事業的先河。但截至目前,知識產權保險的發展進程緩慢:首先表現為險種單一,即僅限于專利的侵權調查費用,而不涉及專利訴訟費用、侵權損失,更未涉及著作權、商標權等其他知識產權;其次表現為多數險企缺乏開發知識產權險種的熱情。出現這一現狀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保險界對知識產權缺乏了解,或者說,保險業目前缺乏了解知識產權的保險人才。因此,在高校保險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中增設知識產權法基礎課程,有利于培養熟悉知識產權與保險的“兩棲”人才,從而開拓財產保險的另外“半壁河山”,有力地促進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因此,將作為財產保險標的的“財產”范圍擴展到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財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綜上,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要真正做好保險學研究,需要以一定的法學基礎為依托;要真正成為保險業的高端人才,需要對保險法的民商法淵源有所了解;要具備國際視野、開拓無形財產保險領域,需要學習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四、保險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中增加法學內容的具體建議我國高校保險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學制自2006年起基本由三年改為兩年,課程數量也隨之縮減了很多。   從目前各高校該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來看,絕大多數高校將課程集中在第一學年,而第二學年主要是專業實習和撰寫論文,因此實際的課程學習時間一般只有一個學年。本文認為,鑒于民商法學相關內容對于保險學專業課程的重要性,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當中可以增加一門“法學專題研究”課程作為“必修課”。考慮到該必修課具有一定的基礎性質,宜將其置于第一學期開課。課程內容上至少應包括:法律經濟學、民法總則、合同法、公司法和知識產權法等幾個部分,任課教師應在每部分選擇與保險學相關的內容、采用“專題”的形式上課。在課時安排上以54課時(即每周3課時)為宜,每部分內容可以分別由不同的老師授課。   通過增設“法學專題研究”課程的方式,培養保險學研究生的創新能力和國際視野,培養既懂法律又懂經濟的復合型高端保險人才,既有利于“保險學”這門學科本身的發展,更有利于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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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質量提升培養保險專業人才效果

摘要:保險行業需要高素質的專業人才,高校保險學專業培養的學生必須通過提高教學質量來提升學生素質。在這個過程中,需要研究教學方法、調整課程設置、開展教學質量評估和組織教學效果評價。通過完善人才培養計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推進課程建設、加強科研創新型師資隊伍的建設、引導學生參加科創等活動來提升教學質量。

關鍵詞:教學質量;應用型人才;保險專業;課程建設

教學質量管理是保證教師達到預定的課堂教學效果、實現教書育人目的的重要保證。而在教學質量管理過程中,通過對各種管理要素的分析與研究,達到提升管理質量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內容。

一、保險行業高素質人才的重要性分析

(一)行業發展的必然選擇

我國保險業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國內保險業務恢復初期的跑馬占荒式發展,逐漸走向今天的內涵式發展。而能夠實現保險企業內涵式發展的根本要素就在于高素質的人才。表面上看,保險行業的主要人員構成是營銷人員,而整體營銷人員的素質并不是很高。這實際上是一個制約保險業快速健康發展的因素。沒有高素質的人才,就容易出現在我國曾在多地發生的老年人“存款變保險”事件。這個事件當時是兩個監管機構銀監會和保監會(現在的銀保監會)合力才得以有效解決。而究其根源,保險從業人才素質不高,才導致重展業、亂承諾的亂象頻發。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手段,就是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在人員招聘、員工培養、崗位職責確定、績效綜合考核等方面建立嚴格的標準,完成高素質人才在保險業員工中的更新,最終實現整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培養高端行業人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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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產保險管理防御資產風險重點

摘要:新形勢下,企業經營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定的經營管理風險,針對企業資產風險需要采取投保方式進行防御資產風險,以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和減少企業損失。如何選擇科學合理的資產保險方式防御資產風險是值得思考的問題,文章結合加強運用財產保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展開分析,并對制約財產保險管理工作的若干因素進行分析,針對加強企業財產保險管理防御資產風險重點進行分析,希望對資產管理有所啟發。

關鍵詞:加強;企業財產;保險管理;防御資產風險;重點分析

加強企業財產保險管理防御資產風險對企業經營和發展有重要作用,所以在實際經營管理中要重視資產保險,提高資產風險管理意識。本文以電力企業為例,首先分析加強運用財產保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針對制約財產保險管理工作的若干問題,提出加強企業財產保險管理防御資產風險重點的管理策略,希望對財產保險管理工作有所啟發。

一、加強運用財產保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電力企業的資產范圍較廣,資產規模較大,所以在實際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中,風險出現的頻率要遠遠大于一般企業,很多電力企業一旦發生事故損失往往十分巨大,不僅影響企業的資產效益,同時對社會經濟運行也產生重要影響。電力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不斷發展,電力企業電網運行往往處于滿負荷高負荷的狀態,如果電力企業運行出現風險問題,就會導致電力供應和社會發展出現影響,而且電力企業風險往往較大,風險帶來的危害也很大。由此也可以看出電力企業進行資產保險的重要性,在電力企業出現風險進行資產保險,所獲得的保險賠付款可以幫助電力企業進行全面恢復重建,有效緩解財產風險對電力企業運行帶來的巨大危害,所以為了有效規避和減少風險危害,必須要對電力企業資產進行資產保險,確保企業長足健康發展。

二、制約財產保險管理工作的若干因素

(一)保險管理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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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檔案風險管理的幾點認識

隨著時代的變化,理論總是處于不斷發展與完善的過程中。我國電子文件管理研究從九十年代中期開展以來,經過了十多年的不斷努力和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進步的。而隨著理論研究的日益成熟,目前電子文件管理正逐漸步入“實戰”階段。但從實際工作狀況看,從正面引導和指導機構進行電子文件管理是一個方面,而更為重要的是要告知這些機構如果不這樣做,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反面的告誡和提醒在機構電子文件管理意識普遍缺乏的狀況下還是比較有效的。“如果說一般的電子文件管理方法著眼于‘應該如何管理電子文件’,風險管理則重在指出‘如果你不這樣做可能遭受哪些損失?應該如何應對?’”這種“未雨綢繆”式的風險管理似乎更適合于電子文件這樣一個常常被忽視的領域。也就是說,常規的電子文件管理主要著眼于‘應該怎么樣’的正面措施,而風險管理則選擇相反的角度,從查找電子文件風險的視角著手管理,是對一般電子文件管理的有益補充。”因此,電子文件風險管理研究應需而生。它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基于對電子文件自身管理特點及其與機構業務活動之間關系的理解和把握。

檔案風險管理理論研究在原有檔案理論基礎上,吸收檔案管理實踐經驗成果和借鑒風險管理理論,并加以融會貫通,讓檔案學理論呈現出清新的風貌,是檔案管理理論研究過程中根據檔案管理實踐的發展,不斷進行新的探索、修正、完善自身、使其隨著時代的發展而進步的表現。

風險是安全的對立面,風險的存在就意味著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風險管理就是安全管理一部分,而且是核心組成部分,它既是一種安全指導思想,同時也是一種安全實踐方式。檔案管理中的眾多風險,正是影響檔案安全管理的負面因素。“檔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提出后,學者積極運用風險管理理論探討檔案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問題,促進了檔案風險管理研究的發展。

目前我國對檔案風險管理的研究既有理論層面的闡述,也有基于實踐層面的探索,研究內容主要集中于電子文件風險管理、檔案信息化建設的風險及防范、專門檔案的風險管理等方面。

電子文件(數字信息)管理最先引進風險管理理論進行研究,其后一直是研究的熱點。在這方面,最初的研究文章主要著眼于電子文件存在的風險和防范措施,主要基于電子文件管理實踐過程中風險因素造成損失的狀況和如何防范進行總結,研究偏重技術方面。正式提出“電子文件風險管理”后,國內對電子文件風險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對該理論的概括論述方面,其次是電子文件風險識別與評估、風險防范與應對方面。對“電子文件風險管理”,已經形成完善的概念基礎并提出系統的研究框架。伴隨著電子文件風險管理研究的不斷深入,研究重點又將逐漸轉向更廣闊的實踐層面,在理論指導下探討如何解決電子文件管理實踐中的風險問題。

檔案信息化建設風險和防范是檔案風險管理研究中的另一熱點。這一方面的研究多是從檔案信息化實踐狀況出發,對檔案信息化建設中出現的風險問題進行總結并提出對策。目前學者提出的檔案信息化建設風險因素主要包括觀念和認識風險、投資風險、技術風險、管理風險、人才風險,從而提出的檔案信息化建設風險應對和防范措施有實行分等級風險管理措施,加強培訓、提高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信息化的認識,預留風險保證金、制訂建設規劃、防范資金風險,采用逐步更新、持續改進的技術措施,引入信息監理方等。檔案信息化建設風險和防范研究,尚未像電子文件風險管理那樣提出系統的管理框架和風險應對模型,還未形成嚴密、系統的理論體系。

專門檔案、科技檔案風險管理方面,涉及的內容包括城建檔案、人事檔案、企業檔案、商業銀行電子文件、保險業電子文件等方面的檔案風險管理問題,所涉行業范圍較廣,包括銀行業、保險業、建筑業等,所涉單位類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建筑設計單位、高校等,這類論文研究的專門檔案載體類型多是電子文件。但這方面的研究多停留在實踐經驗的零散總結層面,或只是對電子文件風險管理理論的簡單套用,對專業檔案、科技檔案風險的特殊性沒有深入挖掘,尚未形成嚴密、系統的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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