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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是深化農田水利改革的關鍵和要害所在,從涇惠渠灌區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背景、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入手,通過改革實踐,探索建立農業水權制度、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實行分類水價、完善計量設施、落實工程管護、強化水價管理、加強末級渠系管理組織建設等手段,總結出了切合本地區實際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模式。
[關鍵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踐
1改革背景
1.1灌區基本情況
涇惠渠灌區位于陜西省關中平原中部,是一個從涇河自流引水的大(Ⅱ)型灌區。灌區設施灌溉面積146.5萬畝,有效灌溉面積135.7萬畝。灌區以占全省2.4%的耕地,生產出占全省5.8%的糧食,為陜西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1.2存在的問題
涇惠渠灌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因農業水價形成機制不健全,水價嚴重偏離成本,運行維護經費不足,不能有效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不僅不利于農業節水,而且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難以保障,灌區管理單位長期虧損,人才流失、隊伍不穩,運行艱難,為維持簡單的再生產而片面追求用水量提高,節水意識淡?。荒┘壡狄r砌率完好僅為40%,“跑冒滴漏”現象時有發生,畝均灌溉水量偏高,水量損失較大;用水上下游不均衡,下游及邊遠地區常年用不上渠水,導致棄渠水用井水,造成灌區地下水超量開采,地下水采補比例失衡,環境地質問題突出。
1.2改革目標
為實現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促進農業節水增效,灌區依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從2019年冬灌開始,全面推開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通過建立農業水權制度,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探索實行分類水價,完善計量設施,強化供用水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業用水價格形成機制,實現灌區農業節水、農民增收節支、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水資源有效利用的改革目標。
2改革措施
2.1夯實四大基礎
1)建立農業水權制度,夯實用水管理基礎。以黃委會對涇惠渠灌區取用水許可指標為基礎,按照省級行業用水定額和前3年用水量情況,結合灌區用水戶實際耕地面積、種植結構、灌溉面積等,確定涇惠渠灌區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合理核定灌水定額,根據陜西省《行業用水定額》(DB61/T943-2014)規定,結合灌區管理現狀和中等年份灌溉制度,綜合確定灌區作物灌溉的斗口定額。經綜合分析,涇惠渠灌區小麥頭水田間畝次灌水定額為130m3/畝,二水以后(含二水)田間畝次灌水定額為110m3/畝;夏玉米頭水田間畝次灌水定額為125m3/畝,二水以后(含二水)田間畝次灌水定額為105m3/畝;蘋果、梨樹、桃樹等經濟作物田間畝次灌水定額為110m3/畝。2)加強農田水利工程設施配套完善,夯實工程基礎。按照經濟適用、簡便易行、滿足取用水管理和計量收費需要的原則,改革計量方式,實行渠道斗口和分渠引水口“雙標尺、同計量,斗口為準、分口監督”的計量模式,方便用水戶查看和監督供水水量。提高了計量精準度和透明度,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硬件支撐。3)強化政策宣傳和引導,夯實群眾基礎。為保障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灌區分級分層次舉辦由各管理站干部職工、末級渠系斗級以上管理人員參加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專題培訓班,宣傳講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政策。4)加強末級渠系管理組織建設,夯實改革措施落實基礎。末級渠系管理組織是農業用水的終端管理環節,直接面對千家萬戶,是改革任務的具體落實者、執行者,更是改革深入推進的關鍵環節。
2.2建立健全四項機制
2.2.1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
1)完善定價調價機制。根據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精神,農業水價實行分級管理,大中型灌區按照“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末級渠系收費標準”的終端水價模式制定;完善定價調價機制,每3a~5a進行一次農業供水成本監審,根據監審結果適時調整農業水價,供水價格原則上達到或逐步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灌區調整后的農業供水價格調整后的糧油作物終端水價為0.214元/m3,其中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為0.114元/m3;末級渠系收費標準為0.10元/m3。2)全面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農業用水實行定額管理,以定額內用水量為基準,按照“多用水多付費”的原則,在灌區供水終端末級渠系供水環節全面推行超定額累進加價。超定額累進加價分為兩檔,定額內的用水量執行一檔水價;超定額的用水量執行二檔水價,二檔水價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執行一檔水價,末級渠系收費標準按一檔的1.2倍執行。水費實行累進收取。3)探索實行分類水價。區分糧油作物、經濟作物、其它用水等用水類型,選擇具備條件的石橋、楊府等管理站在終端末級渠系供水環節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的同時,探索實行分類水價。其中國有骨干工程供水價格不分作物;末級渠系收費標準,糧油作物按規定標準執行,經濟作物按高于糧油作物用水價格的30%制定。其他類型用水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2.2.2健全水價管理機制
1)實行水價公示。涇惠渠灌區從2019年冬灌開始執行新水價政策,將新價格標準在灌區內所在鄉(鎮)、村組公布欄以及重要的水利設施顯著位置進行公布。在灌季結束后,將用戶的用水時間、用水量、澆地畝次和收費金額等造表進行張榜公布。及時受理用水戶查詢和質疑,對農戶提出的問題及時答復解決。2)完善水價制度。按照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神,修訂完善灌區水費收繳管理辦法、末級渠系費用管理辦法等制度細則,全面推行收費員持證上崗制度。3)健全水費征收機制。水費收繳嚴格執行“統一票據、明碼標價、開票到組、公布到戶”制度。
2.2.3建立精準補貼機制
在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過程中,國有骨干工程水費與實際運行維護成本差額部分、灌區末級渠系費用與實際運行維護成本差額部分,由中省財政安排資金對灌區管理單位和灌區末級渠系按實際引水量、渠道狀況等進行補助。
2.2.4探索建立節水獎勵機制
灌區設節水獎勵資金,對定額內節約水量進行獎勵。每灌季將獎勵資金按節約水量核算到用水戶,編制節水獎勵資金使用方案,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末級渠系管理組織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灌區將獎勵資金發放給受獎的用水戶。獎勵標準按照單位水量不超過一檔水價的20%進行獎勵,其中對種糧用水戶獎勵標準可適當提高,最高不能超過一檔水價的30%。
2.3強化三個保障
1)成立領導機構,強化組織保障。2)完善配套各項管理制度,強化制度保障。為扎實推進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灌區及時制定和完善了《水權確權登記辦法》等一系列制度,保障改革各個管理環節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和改革任務的順利完成。3)完善績效考評,強化落實保障。通過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切實發揮績效考核的評價、約束、鞭策、激勵作用,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3改革成效
涇惠渠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通過一年來的探索實踐,建立起了科學合理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初步形成了農田水利良性運行機制,末級渠系管理組織高效運轉,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普遍實行,建立起了可持續的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農業節水、社會和生態效益初步顯現,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1)節水效益。隨著水利基礎設施的完善配套和良性運行機制的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和節水獎勵的實施,使農戶實現了畝均節水24m3,灌區年節約水量2000萬m3。2)社會效益。根據農戶實際澆地負擔入戶調查,灌區農戶平均畝均澆地費用較改革實施前降低了5.45元,畝均糧食增產120kg,切實減輕了群眾負擔,增加了農民收入。3)生態效益。改革實施后,提高了群眾灌溉用水積極性,地表水用水量增加,地下水用水量減少,涵養了灌區地下水源,緩解了灌區地下水采補失衡,生態效益初步顯現。
4結語
從涇惠渠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踐和探索來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涉及農業和水利改革的諸多方面,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從政策、體制機制改革、管理方式創新等方面加以認真研究,牢牢抓住農業節水的“牛鼻子”,進一步理順農民、政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等農業水價各方關系,建立健全水價形成機制,完善配套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協同運用價格杠桿和獎補措施,推進灌區管理體制和用水終端管理等改革,從而實現農業節水、農民增收節支、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改革目標。
作者:陳博 單位:陜西省涇惠渠灌溉中心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篇2
農業是用水大戶,也是節水潛力所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是農業節水工作的“牛鼻子”,在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和國家水安全方面具有關鍵作用。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提高農業用水效率,努力緩解日益突出的水資源供需矛盾,已經成為我國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通過在大型灌區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有利于為全國順利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提供寶貴經驗。2017年,宜春市錦北灌區作為江西省大型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灌區,開展了先行先改工作。
一、錦北灌區基本情況
錦北灌區地處江西省西北部、宜春地區東北部,灌區范圍包括贛江支流錦江南北兩岸的宜春地區高安市及上高、宜豐、奉新三縣部分地區。灌區東至高安市大城鎮,西接上高、宜豐兩縣,北連奉新縣,南以高安相城鎮為界,東西長約94.6km,南北寬約46km,灌區設計灌溉面積54.37萬畝(1畝=1/15hm2,下同),有效灌溉面積49.2萬畝。灌區流域內屬亞熱帶濕潤氣候區,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且無霜期長。區內多年平均年降水量為1500~1700mm,年內降雨主要發生在4—7月份。農業灌溉水源主要來自錦江,其多年平均徑流量達到70億m3。灌區行政區劃包括高安、上高、宜豐、奉新一市三縣21個鄉、鎮、場,涉及人口56.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49.2萬人。灌區內土地面積1624.35km2,現有耕地面積64.29萬畝,是江西省棉花、油料、生豬出口主要基地,也是優質糧棉油產區。灌區內農作物以水稻為主,其他包括棉花、油菜、花生、芝麻、甘蔗、紅薯、蔬菜等。灌區水源工程包括錦江攔河抬水壩1座、大(2)型水庫1座(上游水庫)、中型水庫3座(樟樹嶺水庫、碧山水庫、曾家橋水庫)、?。?)型水庫13座、?。?)型水庫90座、山塘壩338座、引水陂閘4座及渠首進水閘1座??偪刂萍昝娣e3894.396km2,水資源總量38.8億m3/a。
二、灌區水價綜合改革主要做法
1.政策措施
2017年7月,江西省批準錦北灌區開展江西省大型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后,灌區管理局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成立了由局黨委書記擔任組長的錦北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分管領導和相關科、室、站的負責人,全面推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經過多次會議充分討論后,形成《宜春市錦北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項工作任務及完成的時間節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涉及灌區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在試點區域選擇及實施計劃編制上,灌區管理局十分慎重,多次召開試點工作會,進行多方面綜合研究,最終選擇在江西省農業科學院渡埠示范基地和黃沙崗鎮黃沙電灌站率先開展試點。其中江西農科院渡埠示范基地于2017年開始試行,黃沙崗鎮黃沙電灌站于2018年開始試行。渡埠示范基地屬于國有單位,對農田中的斗、農、毛渠都進行了統一的工程整治,渠系水源均來自錦惠渠干八斗取水口。黃沙電灌站受水區的取水方式為提灌,現行水費就是按方計費,水價改革試行相對簡便易行。
2.精準補貼、節水獎勵和超定
額累進加價辦法按照國家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編制了《宜春市錦北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節水獎勵及超定額累進加價細則》。細則明確以灌溉面積占比最大的高安市農田灌溉畝均用水量為用水定額,在定額內實行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超定額累進加價按超出定額用水量的20%、50%、100%三個階梯價執行。根據精準補貼、節水獎勵及超定額累進加價管理辦法,2017年對渡埠示范基地管理中心1200畝農田進行測算分析,2018年對黃沙電灌站7500畝農田進行測算分析,并與定額用水量相比,計算出節約用水量和節水比例。管理局將測算結果向宜春市財政局和水利局上報申請相關精準補貼與節水獎勵資金。宜春市財政局對申報資金進行核實和資金撥付。
3.灌溉用水管理
根據灌區本身的管理特性,錦北灌區農業用水管理以灌溉片為單位,管理局下設錦惠、上游、樟碧、曾家橋4個灌溉片,采用局、站、段、農民用水戶協會四級管理制,其中管理局直管錦惠灌溉片,其余上游、樟碧、曾家橋3個灌溉片各設1個管理分局進行管理。片區用水由管理局(分局)統一調配,實行計劃配水、節約用水、定額管理、有償供水制度。灌區水權歸屬灌區管理局和管理分局,配水到站,站(段)配水到支渠和干渠管口上的鄉、村。干渠上的支、斗、農取水管口由管理站(段)管理,其他斗、農渠管口由農民用水戶協會管理,其他單位或個人無權啟閉閘門或隨意調配指揮。田間工程主要由灌區農民用水戶協會進行管理。灌溉用水調配由各灌溉片根據農業用水戶的用水需要和特點,各自編制用水計劃,確定供、停水時間,并與各鄉(鎮、街辦、場)或農民用水戶協會簽訂用水合同。
4.灌溉用水量測算方法
為了保證用水量測算準確性,灌區管理局充分考慮了渡埠示范基地的自流灌特性,結合灌溉水利用系數的試驗結果,對渡埠示范基地的錦惠渠干八斗取水口用水及基地典型田塊進行了全年用水期的逐日計量觀測和測算統計。對黃沙電灌站,則充分利用提灌站管道輸水特性,在全年用水期對提灌站用水時間和對應取水口水位逐日計量觀測和測算統計。通過對不同類型取水工程采用不同計量觀測與測算方法,能夠真實、客觀、準確地掌握用水量變化情況。
5.基礎設施建設及監測隊伍
為了準確掌握取水口用水量,灌區管理局在渡埠示范基地錦惠渠干八斗取水口和黃沙電灌站電排出水口分別配置了巴歇爾槽進行流量監測,并在現場安裝巴歇爾槽水位與流量對照表公示牌。同時為準確掌握田間用水量,對典型田塊進行技術處理,確保田塊間無漏水、串水現象,在田塊進水口和出水口設置三角堰監測點。管理局每年安排一筆觀測費聘請當地群眾或由附近管理段職工兼職組成監測隊伍,在相關取水口進行每日定時觀測并上報數據。
6.水價測算
管理局根據灌區歷年灌溉運行管理情況對水價進行測算,測算的主要指標為錦北灌區的工程運行管理費和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根據錦北灌區錦惠渠片實際運行情況,工程運行管理費采用2014—2016年的3年運行管理費平均值。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根據水利部、財政部2004年10月頒布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中灌區工程維修養護工程(工作)量和《江西省維修養護工程預算定額》,逐項測算渠道工程和渠系建筑物等工程維修養護經費。
7.水費計收
錦北灌區歷年實行鄉鎮代收的水費計收辦法,水費收取率基本達到98%以上。本次水價綜合改革試點仍然延續鄉鎮代收水費的辦法。未來基礎設施改造達到要求后,可按國家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意見要求,將水費計收直接落實到用水戶。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小型農村水利工程設施權屬證書難以發放
在經歷多次水管理體制改革之后,灌區現行用水管理形成了骨干工程與田間工程權屬分開的體制,灌區管理單位只有干渠工程管理權限,而干渠以下支、斗、農渠及田間工程管理權限均歸地方政府。本次國家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要求灌區向用水戶發放小型農村水利工程設施權屬證書。在現行權屬分開的管理體制下,田間小型農村水利工程設施歸地方政府管轄,由灌區管理單位發放權屬證書存在越權風險,執行難度大。
2.田間工程基礎設施還有差距
(1)基礎設施建設尚有不足錦北灌區始建于1956年,由于建設年代早,受人力、物力、財力限制,工程原設計標準低,尾工量大,工程設施配套不全。近幾年,在國家加大水利工程投資力度的情況下,灌區先后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病險水閘除險加固項目、小農水項目、高標準農田項目等,基礎設施基本得到改造,除險加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不過,受立項時間長、設計要求與實施效果存在差距等因素影響,已有項目以渠道改造、病險地段加固為主,灌區建筑物升級換代工作相對滯后,不少灌溉取水口還存在破損、漏水等問題,難以適應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對基礎設施的配套要求。(2)基礎設施維修養護不到位錦北灌區末級渠系集體產權的水利工程總長度約1312.5km,承擔著54.37萬畝的農業灌溉任務,覆蓋21個鄉鎮(場),每個鄉鎮都成立了一個農民用水戶協會,各村民委員會成立分會。協會會長一般由鄉鎮水管站站長擔任,分會長由村支書或村主任擔任。由于鄉鎮(協會)本身沒有專門經費對渠系水利工程實施管理和維護,灌區管理局受到水價低于成本、灌溉面積萎縮、地區財政負擔重等問題約束,僅以水費的18%返還鄉鎮作為田間工程維修養護費,無法滿足所有田間工程實際維修養護費。大量末級渠系水利工程長期處于缺乏養護狀態,導致支、斗、農渠線路狀態無法適應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要求。
3.直接面向用水戶計收水費存在困難
直接面向用水戶計收農業水費還存在較多難題:(1)田間工程計量裝置不全受田間工程建設滯后的影響,灌區現狀田間取水仍屬千家萬戶荷鋤取水的模式,田間灌溉也以漫灌、串灌為主,田間取水計量到戶還存在相當大的困難。(2)地方保護主義干擾灌區渠系運行60余年,存在較嚴重的滲漏現象,增補了渠系兩岸的地表及地下水資源。目前,灌區內的地下水開采尚未受到管控,民井取水基本沒有限制。灌區干支渠附近的農田存在利用滲水、漏水和棄水進行灌溉的現象,地方村集體或鄉鎮常以用非渠道取水口供水為由拒交水費或提出減免灌溉面積。一些渠系因缺少維修,造成尾部供水不足,農田采用機井抽取地下水進行灌溉,產生了拒交水費的借口。為保護地方利益,當地存在不顧水資源的統一性,尋找理由在水費上討價還價的做法。(3)用水戶對水費制度未充分理解錦北灌區2001年推行農民用水戶協會試點時,在高安市筠陽街道辦嘗試與新建立的各用水戶協會實行管理延伸,直接向用水戶計收水費。然而,用水戶不理解水費征收制度,配合程度低,甚至將上門收取水費的基層管理人員視為騷擾者。各用水戶田間取水工程相互關聯,不可能單獨對某一拒交水費的用水戶采取停水措施。因此,灌區對分散的用水戶缺乏有效的制約措施,目前只能委托鄉鎮代收,通過行政措施應對不交水費的用水戶。
4.灌區信息化建設不足
錦北灌區近幾年實施了幾項輸水渠道及建筑物改造項目,但在信息化工程上的投入較低,信息化建設的專項資金不足400萬元,而且主要用于干渠監測數據的信息化采集工程,各取水口及田間工程沒有進行信息化改造。這種情況下,只能測算干渠各鄉鎮交接處的流量,難以及時準確地掌握不同用水戶的實際分配水量。5.水價測算方法有缺陷灌區管理局按照2004年水價測算方法對現行農業水價成本進行重新測算后,將測算成果上報至宜春市財政局、發改委、物價局審核,市物價局對測算成果進行復核,并形成初步意見稿。根據該意見,需要在水價測算中把固定資產成本、大額修理費、國家下達的維修養護經費等扣除,最終審核成本價僅比1999年水管體制改革核算的每畝水價(38.61元)高4.58元,低于目前農業水費的實際成本。
四、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議
1.由地方政府與行業部門共同推進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目前主要是由發改、財政、物價、水利等相關行業部門在推行,受水區地方政府未能參與其中,導致一些工作難以順利實施。實際上,受水區地方政府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中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①田間水利工程權屬涉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具有更強的處置能力;②水價測算需要地方政府進行協調,合理評估水利工程的運營成本,否則很難做到實事求是;③精準補貼、節水獎勵和超定額累進加價等新政策只有在地方政府主動支持的情況下才能實施到位。因此,建議把受水區地方政府作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重要力量。
2.既要改造基礎設施,又要完善用水管理制度
通過近幾年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的實施,灌區骨干工程基礎設施得到改善。不過,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規劃早實施晚,工程設計只能適應當時的物價水平與管理目標,投資規模不能充分滿足灌區現代化建設的需求。目前,灌區一些水利設施還在帶病作業,影響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推行。由于管理經費配套不足,自2010年水管體制改革以來,錦北灌區管理局工作人員逐年減少,現有在編職工僅48人。受其影響,灌區管理局只能有效管理干渠管口,其余取水口均委托地方政府與用水戶協會自行管理。這種管理模式導致各支、斗、農渠取水口缺乏專業的管理與監控,水資源浪費嚴重。為了改變這種局面,灌區管理局正聯合相關部門對水利設施的自動化管理系統進行研制。通過自動化、信息化建設,未來有可能實現用水戶通過手機等客戶端自主調配用水時間及水量,同時基層管理人員也可方便地實施遠程監控水閘與調配用水過程。智慧水利建設有利于解決灌區管理人員不足、管理效率低的問題。
3.建立水量分配的供需雙方協調機制
受設施所有權的限制,灌區管理局只能處置干渠供水系統,難以對干渠以下支、斗、農渠實施管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推行還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用水戶的共同努力。只有建立水量分配的供需雙方協調機制,才能提高地方政府和用水戶的節水意識,采取實際行動實現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標。灌區水量分配首先要考慮受水區政府制定的發展規劃和用水需求。根據錦北灌區當前受水區實際情況,水量分配首先要掌握鄉、鎮需水量,規范調節鄉、鎮用水量,按合理灌溉定額分配,落實節水獎勵機制??稍圏c推行水權交易,即需要超定額用水的鄉、鎮可以通過水權置換向水量有富余的地區購買灌溉水量。目前,受水區地方政府升級管理田間供水工程的積極性尚有不足,而實際用水戶對田間取水口也往往管用不管建、管開不管關,造成基礎設施長期缺乏維護。建議推行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節水補償制度,激勵鄉、鎮一級用水戶有效維護和管理田間工程,逐漸增強節水意識。2018年,錦北灌區利用下撥的建設資金在錦惠干渠的10個鄉鎮水量交結處建立了9個信息化自動觀測點。灌區管理局從2019年開始對各鄉鎮交結處的水量進行全面的逐日自動計量,使鄉鎮用水有據可依。在此基礎上,逐步按灌溉面積核算各鄉鎮的全年需水量,發放定量水權證。各鄉鎮間可通過定量水權證實現富水銷售、缺水購買的水權交易。
4.完善水價成本核算方法與水費計收方式
水價的制定涉及很多部門,各有考慮的側重點,導致成本核算標準存在很大差距。目前,物價與財政部門為了不增加受水區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和灌區群眾的生活負擔,在水價成本核算中特意扣除了國家水利基礎設施投資部分。這種核算方式不能真實反映農業灌溉用水成本,一方面造成水費收入難以轉化為可持續的水利工程資本投入,另一方面不能有效增強用水戶的節水意識。水價成本核算應充分考慮水利工程已有的實際投資和預期升級改造的潛在投入,使灌區運行的投入和水費收入總體達到平衡。為保障基本的用水需求,減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對大多數用水戶的沖擊,按照階梯水價分類執行方式計收水費。在改革初期總體維持原水價不變,制定階梯水價標準和節水獎勵辦法,水費計收不足部分由國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補足。受水區地方政府和群眾應準確掌握灌區實際用水成本及其變化趨勢,從而逐漸產生適應機制。水價可分為公益性水價與商品性水價。針對屬于國家基本農田的糧食生產基地,可采用公益性水價,甚至不計收水費;屬于商業性經濟作物及相關產業的用水可采用商品性水價計收水費;灌區群眾自給自足或是維持家庭基本收入的農業灌溉,可采用保護性農業水價計收水費??傊?,水費多樣化分類計收對于實現灌區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作者:田新義 王亞立 梁金文 鄧海軍 宋旦 單位:江西省高安市上游水庫工程管理局 江西省宜春市錦北灌區工程管理局 江西省潦河工程管理局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篇3
1.水價政策沿革
石津灌區建成運行以來,先后經歷了公益性無償供水、政策性有償供水、政策與市場定價相結合的水價水費調整變更階段。建國初期,以公益性供水為主,基本不收取水費,無水價可言。1964年,原水利水電部提出《水費征收和管理的試行辦法》,開始改變無償供水的狀況。1965年10月13日,國務院批轉水利電力部制定的《水利工程水費征收使用和管理辦法》,這是建國后第一個有關水價制度的重要文件,它確立了按成本核定水費的基本模式,但因當時限制未能很好貫徹落實,大多數水利工程仍不計收水費。1980年財政體制改革,國務院提出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凡有條件的要逐步實行企業管理,按制度收取水費,做到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省對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開始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管理模式,自此石津灌區開始收取水費,水價改革開始。1983年省政府頒布了《河北省水利工程水費征收使用和管理辦法(試行)》,基本水費調整為0.3元/畝,計量水價調整為0.011元/m3;1990年省政府頒布《河北省水利工程水費計收管理規定》,基本水費調整到0.5元/畝,計量水價調整到0.03元/m3;1997年省政府頒布《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試行水利工程獨立核算,單獨定價,經過省物價局監審,計量水價調整到0.075元/m3;2008年實行終端水價,基本水費調整到2.6元/畝,計量水價調整到0.1元/m3;2013年基本水費調整到3.9元/畝,計量水價調整到0.15元/m3;2018年3月經省物價局審核批準,石津灌區基本水費調整到6元/畝,計量水價調整到0.25元/m3。
2.當前執行水價存在問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灌區工程運行、維護和管理經費不足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在當前水利工程實行有償供水已被社會普遍接受、水費收取辦法逐步完善、水費已成為石津灌區的重要經濟來源的背景下,目前石津灌區仍執行2013年水價,尚未推行2018年水價政策。
2.1調價間隔過短
水價的提高意味著相同水量需要支出更多水費,需要一個接受和適應的過程和時間,否則容易影響到用水積極性。據統計用水戶接受水價調整的合理時限為7—10年。1983年、1990年兩次調價間隔7年,到1997年再次調價間隔7年,到2008年第四次調價歷時11年,2013年的調價間隔5年,到2018年也是只有5年時間,調價過頻。
2.2水費負擔增加
按照2013年水價標準實際折算執行的水價是0.285元/m3,畝均繳費80~100元,為用水戶承受能力的52.8%。2018年測算成本水價0.519元/m3,其中骨干渠道成本水價0.409元/m3,2018年的水價標準折合0.385元/m3,灌溉兩次用水252m3,收費為105元/畝,達到用水戶承受能力的71.4%。2018年基本水費提高34%,計量水價提高67%,因原來水價遠低于成本水價,新的水價理論上是可行的,仍然未達到成本水價,保持在用水戶能夠承受水平,但提高幅度還是不小,基于農民利益考慮,不增加農民負擔,不影響使用地表水灌溉的積極性,就未執行2018年水價政策。
3.改革模式
河北省自2014年在全省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以來,已有115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16年10月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印發《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及獎補辦法(試行)》,明確了兩種改革模式,一種是“定額管理、超用加價”(簡稱“超用加價”),一種是“一提一補、按畝返還”(簡稱“一提一補”)。
3.1“超用加價”模式
“超用加價”模式是指農業灌溉用水超水權、超定額加價收繳水費,低于灌溉定額進行節水獎勵。加價標準為水權定額內用水按現行農業水價執行,超水權、超定額用水在現行農業水價基礎上加價20%以上,開發利用微咸水不受水權額度限制?!俺眉觾r”適用于獨立、分散的小水源條件,在井灌區應用較多。
3.2“一提一補”模式
“一提一補”模式是指農業灌溉用水在現行農業水價基礎上進行適當提價,按照用水量收取提價后水費,再由財政資金對多繳費用水戶進行補貼。“一提一補”適用于水源統一管理、集體組織灌溉的條件。
3.3石津灌區改革模式
石津灌區屬于大型灌區,實行專業化管理,有三級專管機構,有完善的工程體系,有統一的灌水組織形式,具備實行“一提一補”的基本條件,宜采取分期提價方式,將水價政策逐步落實到位,落實補貼政策,總體上不增加用水戶水費負擔。
4.提價測算與對比分析
4.1提價幅度測算
結合石津灌區近5年的實際供水量測算最大、最小、平均提價標準,根據2021年上游水源的具體情況,按照最大水量考慮,參考最小提高幅度,統籌考慮用水戶水價承受能力,結合2018年省物價局批準的計量水價0.25元/畝的情況,確定提高幅度為0.05元/m3,即計量水價調整到0.2元/畝。
4.2承受能力分析
按照2013年省物價局批準的水價標準,現狀實際執行的水價是0.285元/m3(含基本水費、末端水費),用水戶的最大水價承受能力為0.539元/m3,現狀執行水價占承受能力的52.9%;按照2018年省物價局批準的水價標準折合0.385元/m3(含基本水費、末端水費),占用水戶承受能力的71.4%。實際執行水價折合為0.325元/m3,占用水戶承受能力的60.3%。
4.3補貼標準測算
補貼標準與當年的實際灌溉耕地面積有關,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實際灌溉耕地面積。
4.4補貼資金金額測算
根據2015—2019年的灌溉面積趨勢,平均灌溉面積134萬畝,由于南水北調工程正式通水運行,近3年灌溉水量相對充足,灌溉面積均保持在143萬畝,預測2021年不低于2019年的灌溉面積,加上節水擴大面積,按照150萬畝計算。按照提價標準,包括基本水費和末級渠系管理維護費等折合水價為0.325元/m3,比提價前提高了0.05元/m3,按照近5年灌溉1次計算,實際提高收費6.3元/畝。按照不增加農民負擔要求,推算灌區農業價改革精準補貼資金為945萬元。
4.5與地下水灌溉水價對比
石津灌區60%的灌溉面積使用地下水和地表水灌溉,在保證正常產量情況下,使用地下水灌溉的機井現行水價0.4~0.45元/m3,農業水價改革后的綜合水價在0.48~0.54元/m3。地表水灌溉計量水價提價后的綜合水價為0.325元/m3,還達不到機井灌溉水價改革前的執行水價,從這個角度看,地表水計量水價提高0.05元/m3并沒有增加農民負擔。相反,如果地表水充足,機井灌溉改用地表水灌溉,農戶可以節省水費。
4.6補貼對象選擇
為灌域范圍內當年使用地表水灌溉且足額繳納水費的用水戶。
5.保障措施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臨多方面的利益沖突和現實困難,需堅持統籌協同、循序漸進、因地制宜的原則,要在維護好當前農村和諧穩定大局的同時,積極穩妥地實行改革,才能確保農業水價政策落地落實,真正做的精準補貼,真正實現節水興水,取得預期效果。
5.1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前期準備
成立以石津灌區事務中心主任為組長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受益縣(市、區)分管領導、事務中心相關領導為成員,負責灌區范圍內農業水價改革總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5個工作小組,委托河北省水資源研究與水利技術試驗推廣中心編寫了《石津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配備充足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開展對收益區域農灌畝數進行摸底登記活動。
5.2廣泛宣傳發動,政策解讀到位
利用各種媒體、采取不同形式進行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以及相關部門和組織機構,了解、熟知、掌握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政策和水價改革精神,提高人們節水意識、有償用水意識和參與水價改革的主動性。組織編寫培訓材料,并采取授課、座談、研討、參觀學習等多種形式,掌握水價改革的實質內容,提高水價改革執行能力。
5.3改革基層水管體制,實行社會化管理模式
充分考慮現有水管單位的機構設置、行政區域分布、渠系管理、未來發展等因素,重新組建灌溉站,實行專業化管理,同時注銷用水戶協會,灌溉站隸屬灌區各基層管理處,根據《勞動合同法》要求結合用工實際,石津灌區選定社會化勞動服務公司,所需人員由勞務公司統一派遣,進一步理清基層水管體制機制,明確水管人員主體責任,確保灌區良性運行。5.4改變水費收繳方式,取消中間環節結合石津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開展,對水費征收方式進行改革,改變以往用水戶協會收費模式,演變為石津灌區直接收費,為方便用水戶全天候交納水費,推出了銀行轉賬、現金存款、聚合碼收款等多種交費方式,大大減少了中間環節,確保了水費資金到賬的安全性、及時性,與往常年相比,水費征收入庫更快、方式更靈活、資金更安全,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5.5落實供用水制度,確保水費足額收繳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現代化監測計量技術不斷的投入,石津灌區在確保計量數據準確情況下,始終將傳統方式方法與自動化在線實時監測計量交叉運用和互相校核,在日常實際計量和測量過程,嚴格落實末端計量、數據上報(傳)、用水盤點、水務公開4項制度,這是多年實踐總結出來的成功經驗,也是多年來水費實收率達到100%的重要保障。
5.6建立計收平臺,實行嚴細管理
利用物聯網技術建設灌區用水計量收費一體化管理系統,提高灌區灌溉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具體功能是:一體化平臺上把分市、分縣、分鄉鎮、分村、分戶將實際灌溉面積、有效灌溉面積、設計灌溉面積標注在電子地圖上,把用水戶面積與用水戶預繳費互聯,以顏色或圖形區別繳費和非繳費用水戶,以比例顯示灌溉進度和收費程度,能夠在電腦或手機上實時查看全灌區、各市、各縣、各鄉鎮、各村、各用水戶已經灌溉的面積和實際收入水費情況。
5.7落實前期準備資金,保障改革順利推進
2021年石津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預算資金1109.8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和省財政安排的1000萬元資金,全部用于補貼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中,以當年的灌溉耕地面積為基數平均分配到收益區域的用水戶。水價改革宣傳、灌溉組織建設、計量與收費一體化平臺等其他配套資金109.8萬元全部自籌解決。
5.8完善補貼計算方法,嚴格補貼發放程序
按照分配合理、補貼精準、程序簡便、公開公正的工作原則,每次灌溉結束后,村級用水組織據實統計用水戶灌溉面積和交費金額,經用水戶簽字公示5日無異議后報灌溉站,由灌溉站統計匯總當次灌溉耕地面積、用水量和繳費憑證等報石津灌區,并提出補貼申請,石津灌區相關處室審核無誤后,匯總計算統一的補貼標準,再核定單個用水戶補貼金額,最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用水戶銀行賬戶,一般在當年年底發放到位,補貼詳細情況公開,個人信息可查詢。
5.9強化監督檢查,杜絕管理漏洞
監督組將加強對農業水價改革工作的監督檢查,將水價改革開展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目標,對灌溉面積、水量計量、資金公示、補貼資金等每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接受各級部門和用水戶監督,如發現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獎補資金等問題,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傊蚬鄥^采用“一提一補”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方式,符合當前農業水價改革形勢要求,灌區要緊緊抓住水價改革試點的機遇,不斷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積極落實精準補貼政策,有效打通“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符合市場導向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長效機制。
作者: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