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區政辦旅游安全管理通知,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旅游安全管理,確保戶外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相關景區的森林防火安全,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職責 ㈠毗鄰風景區鄉鎮 ⒈要全面調查摸底,重點摸清進入風景區的非正式旅游通道以及有“驢友”光顧的野外區域,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⒉要在所有通往風景區的非正式入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每個路口警示牌不少于2塊。必要時,有些入口要采取物理措施強行封堵。 ⒊要在相關區域張貼《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和市政府《關于禁止進入風景區沒有安全保障區域開展旅游活動的通告》。同時,要采取印發《公開信》等有效形式,大力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向廣大村民宣傳違規進山和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及違規應受到的處罰。 ⒋要對向導人員、摸山人員進行調查摸底,并建立檔案;對重點人員,要進行定向約談。 ⒌要召開毗鄰風景區村、組及景區(點)專項工作會議,與各村組和景區簽訂《驢友監管責任書》,并將其納入年終對村組和企業的考核,出現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⒍毗鄰風景區的各村組要安排專門的巡查人員和信息員進行日常巡查、監管,及時發現、勸阻類似違規進山人員;對不聽勸阻的,要立即向所在地鄉鎮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報告。 ㈡區委宣傳部 要組織開展做好驢友整治活動宣傳工作。 ㈢區綜治辦 負責研究“驢友”整治工作考核辦法(納入鄉鎮綜治考核);對工作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力的鄉鎮,實行年終考核倒扣分制度。 ㈣區公安分局 ⒈公安網監中心要加強網絡監管,及時了解、掌握驢友通過網絡的到風景區探險的信息,并將有可能違規登山的相關信息第一時間通知所在地鄉鎮政府和公安派出所。 ⒉對發現的違規進山人員依法打擊處理;屬本地向導的要嚴肅處理。 ⒊配合有關鄉鎮做好向導人員、摸山人員的調查摸底建檔和定向約談等工作。 ㈤區旅委 ⒈加強對各旅游企業、導游人員的監管,重點是等景區(點)企業,防止驢友從各景區(點)違規進山;對旅行社接待的團隊要“提示在先”,明確告知游客要走正規線路進入景區游覽。 ⒉在毗鄰風景區的進山路口設立“溫馨提示牌”,勸導、告誡驢友不得擅自違規進入未開發區域旅游。 ⒊印制《告廣大游客的一封信》在相關賓館酒店和各景區(點)發放,引導游客從正規途徑進入風景區游覽。 ㈥區林業局 加強對毗鄰的林場的監管,按要求設立警示標牌,并做好森林防火、防止驢友私自進山的宣傳工作。 二、有關要求 ㈠及時反饋信息。各鄉鎮和區直有關單位務必于12月25日前落實好各自職責,并將落實情況書面反饋至區政府辦。 ㈡明確管理責任。對正在經營的景區(點),由業主單位負責落實本景區(點)范圍內安全監管責任;其他區域的安全監管責任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㈢嚴格責任追究。區政府將于近期督查有關鄉鎮和單位加強“驢友”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對落實不力的鄉鎮和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將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