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建筑業加快發展工作通知,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明確目標任務
到2018年,全區建筑業總產值實現15億元,一級資質建筑業企業達到1家,二級資質建筑業企業達到3家;到2020年,全區建筑業總產值實現30億元,一級資質建筑業企業達到2家,二級資質建筑業企業達到6家;財稅貢獻率占比達到20%以上,全區建筑從業人員達到2000人以上。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鼓勵企業成立注冊。凡在我區(以下所稱“我區”均為前鋒實際管轄區,不包含經開區)新注冊成立建筑企業,區財政對其一次性補助10萬元。鼓勵支持區外建筑企業落戶我區,落戶年限不低于5年,區財政對落戶我區的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總承包二級資質企業一次性補助100萬元,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對落戶我區的前5年轄區內項目按實際繳納所得稅區留存部分的10%給予財政獎勵,轄區外項目按實際繳納所得稅區留存部分的70%給予財政獎勵。
(二)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引導建筑業企業改組、聯合、兼并和股份合作,培育一批資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競爭力強的綜合性企業集團。鼓勵并支持區內建筑企業資質晉升,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晉升為二級資質的,區財政一次性補助100萬元;總承包二級資質企業晉升為一級資質的,區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企業資質晉升補助分三年支付,按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進行支付;企業獲得資質晉升補助資金后,5年內不得將企業注冊地外遷,否則收回補助資金。對在本地注冊的建筑業企業總承包主項資質新晉升一級資質的且當年度在我區繳納稅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獎勵10萬元。
(三)鼓勵企業爭先創優。在我區注冊的建筑業企業,獲得國家級獎(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詹天佑獎、國家級鋼結構金獎、國家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獎、全國裝飾金杯獎等)和省級獎(省建筑工程裝飾獎等)的,分別獎勵企業50萬元、20萬元。同一工程按最高獎項實行一次性獎勵不重復獎勵。
(四)鼓勵企業“走出去”。對承攬境外工程項目或提供境外建筑勞務輸出的企業,當年實現境外營業額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美元按當期匯率折算)以上,分別予以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五)鼓勵企業加強人才培養。對獲得國家工程質量獎、國家級施工工法或3項以上“”工程獎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連續三年按其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區本級部分的50%標準給予獎勵,支持科技創新。支持建筑業企業加強職工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并保證教育經費5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職業培訓。對在本區注冊的建筑企業,當年職工取得人事部門頒發的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且企業為其購買了1年以上養老保險的,由住建部門核實并分別按照1000元/人、3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六)鼓勵發展總部經濟。積極吸引外地建筑業企業在區內設立總部,并享受發展總部經濟和招商引資有關優惠政策,外地大型建筑業企業在區內設立總部的,優先保障企業總部落戶所需的生產生活用地。在區內注冊或引進落戶的總承包一、二級資質建筑企業在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總部基地的,可根據企業資質等級,參照基準地價依法公開出讓商住用地??偝邪患壻Y質建筑企業總部基地用地控制在50畝以內(商業不少于30%)、二級資質建筑企業總部基地用地控制在30畝以內(商業不少于25%),修建住宅只能用于企業職工生活居住,不得作為商品房銷售。
(七)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對認定為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經企業申請,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符合稅法規定范圍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再按研究開發費用的50%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鼓勵企業編制工程建設標準,對主持制定或參與制定(排名前三位)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主持制定省級地方標準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二等獎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獲得省級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對當年獲得發明專利授權5件以上的企業每件獎勵1萬元。鼓勵企業制定工法,對建筑業企業制定的工法獲國家認定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三、加強市場監管
(一)建立健全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利用統一的建筑業企業、人員和項目管理信息平臺,加大工程項目信息公開力度,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報送、、查詢制度,實現建設市場信用信息互通、互認、互用。建立信用獎懲機制,將信用信息與招投標、資質審批、評優評獎、工程擔保等掛鉤,提高失信成本,營造依法守信的建筑市場信用環境。
(二)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本級政府投資項目除有特殊施工要求的橋梁、隧道、鋼結構涉及公共安全等工程外,不再設置施工業績。建設單位不得隨意提高投標企業資質標準,不得擅自增設增項資質,不得以主項資質要求為由排斥符合增項資質條件的企業。
(三)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主體責任,健全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規范執業資格人員從業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加快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數字化監管系統和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考核系統建設,大力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強化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效能。
(四)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建筑業企業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建筑企業提供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務,免征增值稅。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明確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保修)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比例,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設立除此之外的其他保證金,并不得隨意提高上述保證金的比例。建立工程款結算、協調、仲裁和清算約束機制,研究制訂年度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聯保、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區域統籌、保證金信用浮動等制度,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治理規范各類涉企收費、評比達標表揚、向企業要求捐贈和贊助行為,控制各類涉企檢查行為。
(五)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依法規范建筑業企業用工行為,推行建筑業務工人員實名制。全面落實中、省關于建筑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完善勞務分包制度,將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相分離,實行農民工工資由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直接發放辦法。完善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辦法,落實建筑施工企業以工程項目為單位的工傷保險參保繳費規定。積極改善建筑業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推動建筑業農民工向現代產業工人轉變。
四、強化要素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住建、財政、發改、金融、國土、工商、稅務、人社、安監環保、審計、教科體等部門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住建局,由區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處理建筑業發展具體日常工作。
(二)強化金融支持。本區建筑業企業承建造價5000萬元以上工程,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的,各金融機構主動對接服務,優先安排放貸計劃并及時放款。將區內金融機構對本區建筑業企業貸款納入區財政性資金存貸掛鉤調存,并按2倍認定信貸投放額。支持建筑業企業將符合信貸條件的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工程設備、建筑材料、應收賬款、股權、商標權等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支持建筑業企業聯合組建互助式融資擔保公司,對優質企業、優質項目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可實行應急轉貸支持。
(三)強化激勵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業發展,切實履職盡責,積極支持建筑業快速健康發展。對區級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引進區外資質建筑企業予以資金補助,其中成功引進具有建筑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的,區財政補助工作經費10萬元;成功引進具有建筑總承包二級資質企業的,區財政補助工作經費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