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蒜苗蒜薹交易管理通告,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從事蒜苗、蒜薹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到規定的市場內進行交易
嚴禁以街以路為市,影響交通。各蒜苗、蒜薹交易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牽頭,農機、城管、交通、公安交警、路政等單位配合,各施其職,確保街道、公路暢通。
二、工商部門負責蒜苗、蒜薹交易監管工作
從事蒜苗、蒜薹交易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和管理,按規定交納植物檢疫費。
三、蒜薹生產者必須保證蒜薹質量
嚴禁用污水浸泡蒜薹,污穢不潔、霉爛變質的蒜薹不得進入市場。嚴禁在蒜薹中間夾雜爛苔、花苔及蒜葉、蒜須等其它東西,不得用谷草等易霉物包裝捆扎,捆扎蒜薹每把重量不超過1.5公斤。
四、從事蒜苗、蒜薹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或壟斷壓價、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嚴禁任何人在市場內尋釁滋事、打架斗毆、擾亂市場治安秩序。
五、蒜苗、蒜薹交易管理人員不得參與蒜苗、蒜薹購銷及中介活動
不得利用職權徇私舞弊,違法亂紀,違者將依法予以處理。
六、凡違反本通告的單位或個人,由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