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審判》(雙月刊)創刊于1984年,由山東法官培訓學校主辦。本刊以應用法學研究,法律應用研究為主,讀者對象以法官為主。本刊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和“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嚴謹學風,傳播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弘揚民族優秀科學文化,促進國際科學文化交流,探索防災科技教育、教學及管理諸方面的規律,活躍教學與科研的學術風氣,為教學與科研服務。
重要通知:《山東審判》雜志已正式更名為《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國內刊號:37-1430/D。
專家論壇、本刊聚焦、專題策劃、案例指導、司法論壇、實務求真
1、在校青少年學生犯罪問題研究陳雁;
2、論調解在國家賠償審判中的適用李景春;
3、我國民事錯誤制度的反思與重構賀秀風;
4、民事訴訟“規避管轄”現象研究王立強;
5、傳承與發展:法律適用法的折衷式路徑吳之翔;
6、試論我國老年人監護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宋立娥;
7、我國非法證據排除制度的反思與重構徐嘎;張丹;
8、關于物流業糾紛案件的調研報告陳思賢;崔言梅;
9、2010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審判、執行情況分析牛萌;
10、《物權法》的實施對海船物權制度的主要影響李守芹;
11、關于分家析產、繼承糾紛案件的調查報告李福路;馬立飛;
12、和諧視角下的國家賠償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之建構王宗憶;
13、我國司法組織倫理構建芻議——實證分析與路徑研究貢紹海;朱峰;
14、如何審查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由一起被告人翻供案例談起王英;
15、關于完善預備法官培訓制度的調研報告山東法官培訓學院課題組;羅大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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