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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秋茜 單位:中國地質大學 河北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存在問題 (一)大多設施已陳舊且更新慢 河北省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雖已經基本建成,但普遍存在設施已陳舊、衛生差、維修難、更新慢的問題。大部分已建成的文化設施沒有很好使用,無形中成了為一些政府部門增加政績的工具,根本未起到大力改善農民文化生活的作用。比如,村文化活動中心的圖書種類少,多是市民自愿捐助的舊書,村民真正感興趣的書寥寥無幾;文化站的電腦不能進行定期維護,功能落后,村文化活動室的房屋也多有待維修。并且這些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數量少,十個文化站只有一個專職人員,最多的也只有三個,且往往身兼數職,工作量偏大;農村文化站館“等、靠、要”思想嚴重,缺乏市場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部分文化工作人員不善于發揮個人聰明才智和專業特長,農村文化工作內容貧乏,缺少新意,難以產生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各鄉鎮之間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情況不均衡 河北省各鄉鎮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不均衡。較好的鄉鎮綜合文化站設施齊全,如定州市撥??顬樾罗r村書屋購置了書架、桌椅、電視機等設備,配置了種植養殖、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等農村適用型書籍15萬多冊及科技光盤,讓農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文化大餐”;有部分偏遠落后鄉鎮僅配備了圖書和桌椅,設施簡陋,功能落后。此外,河北省農村有線電視實際使用用戶只占到了70%,仍有30%的村民因為經濟條件差而使用簡易天線或衛星電視接收鍋,這部分主要集中在偏遠落后地區的鄉鎮。 (三)資金投入不足 從全部投入資金來看,2008年河北省農村財政支出用于文化建設的僅占總金額的9.6%。稅費改革后,文化事業費主要靠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而且主要投入縣(市、區)級以上的文化事業,用于農村的比例相當低。這就導致農村文化陣地喪失,文化設施陳舊落后,無法滿足廣大農民的文化需要。目前,河北省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投入主要是實行“一事一議”的制度,以1∶1的比例,即村民自籌款和財政補貼各占一半的方式進行投資建設;對于省級工業區所在地的鄉鎮,則完全靠村民委員會自籌,政府財政支持力度小;對于無建設資金的貧困村,河北省政府采取統一安排,實行了國企資金扶持及政府攤派的政策,但設施建設情況至今仍不樂觀。 (四)農民使用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意識差 由于農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相對較低,經濟條件比較差,并且習慣了舊有的生活方式,即便基層政府修建了文化設施,組織文化活動,農民主動參與的意識仍然較差。2010年的統計數字顯示,河北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63.43元,人均消費支出10318.32元,文化服務消費1001.01元,占人均消費支出的9.7%;河北農民人均純收入5957.98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3844.92元,文化消費支出200.25元,僅占生活消費支出的5.02%[1](P94)。可見,城鄉居民對于公共文化服務消費的觀念差異很大的。同時,由于農村文化消費的增長比例與收入增長水平不一致且相差甚遠,文化消費支出在農村居民全部消費開支中排在最末。 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路徑 (一)制定合理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發展規劃 各級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門應轉變“重經濟,輕文化”的觀念,把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提高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提到日程上來。文化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合理地制定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發展規劃。積極進行實地調研,廣泛聽取村民心聲,并根據專家學者以及專業文化人士的意見,優先建設及完善與農民切身利益關系最緊密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繼續完善鄉鎮文化站、農家書屋、村文化活動室、農村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的建設,抓緊進行農村電影放映設備建設,確保有線電視實際使用用戶100%,進而形成門類齊全、功能完善的農村公共文化設施網絡[2]。 (二)注重文化服務設施的維護與更新 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成后,要注重維護與更新,如房屋的安全與環境的整潔,電腦硬件的維護、軟件的更新,書目種類的更新,亦須配備一定專業管理人員。政府應通過高薪激勵的方式吸引優秀人才,尤其是熱衷于農村文化事業的專業文化、藝術人才;也可以通過舉辦宣傳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活動,招募文化志愿者充實農村公共文化事業人才隊伍,切實做好設施維護與更新工作,不斷提高農民使用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興趣,大力改善農民精神文化生活。 (三)積極推動貧困偏遠農村文化設施建設 加大對貧困偏遠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人、財、物的支持,繼續給予政策傾斜,實行部門之間一對一幫扶,即政府統一安排,由國有企業(如電力部門、中石化、中石油、移動、電信等)組成扶持工作組,用自有資金進行幫扶;繼續實行政府攤派的政策,對國有企業及政府指定部門的扶持效果派專門人員跟進、評估,確保將政策落到實處,切實給予貧困農村幫助。由于貧困偏遠農村受客觀條件限制,圖書和廣播電視資源比較受限,可以充分利用網絡不受時空限制的優勢,大力進行農村數字信息平臺的建設,最終建成網絡閱覽室、網絡博物館、數字電影網絡系統以及相關知識課程的遠程指導系統。此外,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比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應充分利用自身在人才、資源、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對貧困偏遠農村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進行指導和幫助。圖書館可以通過購買圖書流動車的方式,對圖書統一采購、統一編碼,定期為農村提供圖書,這樣既可以有效解決部分文化站藏書量少、農家書屋種類少、更新慢的問題,又可以促進鄉鎮之間圖書資源的共享[3][4]。 (四)建設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渠道#p#分頁標題#e# 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應努力建成以政府財政為主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多元化融資渠道。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把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對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對偏遠落后地區鄉鎮的投入,改善其文化生活質量。這既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又是政府的根本職責和義務。在此基礎上,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投入到農村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建設中來,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勵社會企業積極參與。比如,對于投資興辦農村公益性文化事業的企業給予稅收政策及選址、征地方面的優惠,對于主動資助農村公共文化服務事業建設的給予表彰獎勵或授予榮譽證書等。目前,非政府組織對于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的參與度還不是很高,政府應支持和鼓勵非政府組織參與到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投資建設中來。比如以資金支持,委托或者招標的形式合作,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政府的壓力,彌補“政府失靈”的缺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及村民的滿意度[5]。 (五)引導農民自主參與、共同建設 農民既是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根本受益者,又是建設者和主體,但目前農民使用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意識差且能力有限,參與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還未被激發。所以,首先應加強有關教育和引導,喚醒農民的主體意識和權利意識,引導農民自主參加公共文化服務活動。另外,政府可以通過建立并完善農村居民自下而上的表達機制,鼓勵農民參與。比如,在建設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過程中,對于相關政策的制定及財政投入的決定,可以通過民意調查,發放問卷,或者聽政議政等方式使農民參與進來,使政府部門可以聽到農民真實意愿的表達和內在精神文化需求,而不是單方面不論需求與否的供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