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聚義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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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聚義的性質

 

梁山好漢上了梁山之后,他們在社會中充當了什么角色,亦即他們的立身行事,是評價梁山聚義性質的重要依據。他們是如傳統評價中所謂的頂天立地,光明磊落,還是如普遍認識的劫富濟貧,救困扶危,怎樣評價,不能順大流,想當然,而應根據文本所描述的細節去考慮,因為,只有細節最真實,也只有細節才最能體現人物的性格特征。人們常說,有諸內必形諸外,最能反映人物內心世界的莫過于人物自己的言行。所以,要評價梁山好漢的性格特征,就必考察他們的立身行事。誠然,《水滸傳》是一部優秀的長篇小說,亦如金圣嘆所云:“《水滸傳》寫一百八個人性格,真是一百八樣。若別一部書,任他寫一千個人,也是一樣,便只寫二個人,也只是一樣。”的確,《水滸傳》中百八個好漢,各有自己的個性特征,這也正是現實主義塑造典型人物的根本要求。但是,百八個人,又有著這個集團的共性,對于梁山好漢立身行事的共性,我們可以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   一、劫富不濟貧   歷來,傳統的民間提倡江湖義士的道德標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劫富濟貧,因為富者不仁,貧者凄苦,俠士通過自己的能力,劫多余而補不足,實在是濟困扶危、替天行道的義舉。梁山好漢劫富,這一點是大家公認的。但問題是,梁山只劫富,決不濟貧,這樣,梁山劫富的正義性質則很值得懷疑與否定。在《水滸傳》中,梁山不知劫了多少富戶,獲得了巨額財富,最有代表性的是“智取生辰綱”、“三打祝家莊”和“攻破曾頭市”;此外,攻入高唐州大名府等城郡,都獲得了大量的金銀財寶。這些不義之財,宋江從未施濟窮人,都是“把應有家私并府庫財帛,倉廩根末,盡數裝截上山。”(第五十四回)打下大名府,“便把大名府庫藏打開,應有金銀寶物,緞匹綾錦,都裝載上車子”,悉數運上了梁山。(第六十七回)在整個《水滸傳》中,只有二處描寫了宋江濟民之舉,一次是攻下祝家莊,宋江感謝鐘離老人等人的幫助,賞了他一包金帛,并“各家賜糧米一擔。”(第五十四回)另一次就是攻下大名府,“又開倉廩,將糧米救濟滿城百姓。”但要注意的是,祝家莊中給每戶糧米一擔,是因為鐘離老人的緣故,石秀、楊林去祝家莊探路,在酒莊見到了鐘離老人,在他的指示下,才全部了解其院路的走法,即見白楊樹即轉彎,否則是死路一條。宋江攻下祝家莊,沒有鐘離老人的幫助是絕對不行的。而且也僅僅是一石。宋江公開對鐘離老人說:“不是你這個老人的面上有恩,把你這個村坊盡數洗蕩了,不留一家。因為你一家為善,以此繞了你這一境村坊人民。”這般語言,其殺氣騰騰,真令人心驚膽顫。剩余的糧草,亦是“盡數裝載上車,”運回了山寨(第五十回)。打下大名府,也俵濟了百姓,只是因為路途太遠,而梁中書幾家金銀珠寶太多,加上糧米,根本無法全部運走,所以俵濟了部分糧米,就是糧米,也并未全部接濟百姓,盡梁山運輸之力,“余者亦裝載上車,將回梁山泊倉用。”如果說,梁山兵馬甚多,平日開支浩繁,這些金銀珠寶,要搬上山作日常用度,似有情可原。那么,我們再看看晁蓋智取生辰綱。首先,作為智取生辰綱的首領,晁蓋實在是個有錢的財主,就是吳用、公孫勝,也并非窮苦人家。即就三阮兄弟,也是成天喝酒賭博,似乎也并非一文不名。奪取生辰綱,全不是生活所迫,更不是劫富濟貧。目的是什么,劉唐認為是不義之財,是天送給的“一套富貴”。(第十四回)阮小七說是“一世的指望,今日還了愿心。”(第十五回)公孫勝道:“今有十萬貫金銀珠寶,要送與保正,做見面禮。”(第十五回)劫得了生辰綱后,這么一大筆橫產,晁蓋幾人便分了,沒有去接濟任何窮人一分錢,十一擔金銀珠寶全部據為己有。所以,等到白勝招供,宋江報信,吳用決計投靠梁山,晁蓋擔心梁山不肯收留,吳用道:“我等有的是金銀,送獻些與他,便入伙。”(可就是有第十八回)金銀之多,恐怕是一輩子也花不完的,可就是有這么多錢財,他們也不肯救濟貧困。所以說,梁山好漢們劫富,卻從不濟貧。劫來錢財,卻都是供他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如是而已。   二、仗義不問由   梁山好漢仗義,這是眾所公認的,惟其仗義,才能混跡江湖。梁山的頭領們,常以自己仗義而自豪,而江湖上的大小名望,也主要是因為仗義而生,宋江晁蓋于江湖上聲名遠播,惟一“義”字耳。劉唐獲知生辰綱之事,首先想到的便是去投奔從未謀面的晁保正,認為他是“義士”,可以相托大事。而宋江更是被江湖稱作“及時雨”,但有人來投奔他,若高若低,無有不納,便留在莊上(館谷),終日追賠,并無厭倦。若要起身,盡力資助,視金似土。人向他求錢物,亦不推托,只好做方便,每每排難解紛,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藥餌,濟人貧困(第十八回),魯智深之救林沖,武都頭之幫施恩,無一不是在仗義行俠。但是,諸好漢仗義之舉,卻有著太多不合情理的地方,最主要的是體現在“仗義不問由”上。所謂仗義不問由,是一味仗義,而不問該“義”的道德價值。比如,魯達救林沖,那是應該的仗義。林沖之悲劇,全由高俅那廝無端陷害,如不是魯智深心細膽大,豪俠重義,林沖必冤死于董超、薛霸的棒棍之下。魯達之舉,確是義薄云天,感人肺腑。同樣是英雄,武松的仗義則完全不一樣,如論人格魅力,梁山百八人中,最能稱得上英雄的,武松當列其冠。   他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也是一個言行一致的大丈夫,行事光明,胸襟磊落,坦蕩忠誠,不存芥蒂。就是這樣一位真丈夫,真英雄,其仗義之舉,卻也是有著太多的不合理。武松為兄報仇,殺了奸夫淫婦,投案自首,東京府陳府尹是一個“聰察的官,”只將武松“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的孟州城牢。到了孟州,先是免去了太祖傳下來的一百殺威棒,再又是有人招待吃肉喝酒,洗澡篦頭,然后還被安排住到一個雅致的去處,好酒好食,殷勤周到。這一切,其實全是施恩所為,施恩為什么對這個囚徒格外關照呢,目的只一個,這是一位打虎的好漢,利用他去奪回被蔣門神強占的快活林。按說施恩與蔣門神的爭斗,完全是沒有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別,二人的利益之爭,完全是江湖上的黑吃黑。施恩利用自己職務之便,在快活林經營牟利,因為地處交通要沖,“但是山東,河北客商們,都來那里做買賣。”來往客商多,所以竟有“百十處大客店”,施恩手中有權,重要的是他“借著營里有八九十個棄命囚徒”,去那里開著一個酒肉店,收取保護費,就是連“過路妓女之人,到那里來時,先要參見小弟,然后許他趁食。”更不要說那許多賭坊了,完全是一個快活林霸主。然而,官營內新上任的張團練,職務在施恩之上,怎么能容忍他一個人吃獨食呢?于是,他從東潞州帶來的蔣門神強行搶奪了快活林。蔣的后臺是張團練,“那一班兒正軍”,施恩的幾十個亡命囚徒也非對手,“無窮之恨不能報得。久聞兄長是個大丈夫,不在蔣門神之下,怎地得能與小弟出這無窮之怨氣,死而瞑目。”幾頓酒食,幾句美言,于是乎,武松便上路去,一個“玉環步,鴛鴦腿”,打得蔣門神只求饒命,最后約法三章,重新為施恩奪回了快活林。小說寫快活林一節,有四句詩曰:“奪人道路人還奪,義氣多時利亦多??旎盍种兄乜旎睿瑦喝俗杂袗喝四?。”實在是中肯之至。假如蔣門神沒有張都監的后臺可依,也有施恩的小聰明,于武松刺配的路上,就一一款待,百般周到,那么,挨打的絕對是施恩了,這是必然的事實。武松醉打蔣門神,實在沒有任何正義與非正義的判斷,只是感其關照而已。作為英雄,仗義行俠,是應該問個來龍去脈,判斷個是非曲直,這樣,才不至于擾亂了法度,混淆了是非。仗義最根本的原則,就是要仗其正義,否則,就走向了反面。從各個方面去衡量,除了力氣相差懸殊之外,立身行事,品行操守,施恩與蔣門神沒有太多的差異??旎盍掷锖脪赍X,誰都貪想在那里發財,為何只有施恩一人霸守,完全可以肯定,在此之前,施恩亦如蔣門神般,強占了若干個“小施恩”的地盤,憑手中權力,更憑那“管營內八九十個弄命的囚徒”,一路打殺過去,誰敢抵擋,所以,快活林便姓施了。又假如,施恩如果沒有蔣門神強占了他的地盤,他會如此看重武松,巴結武松嗎?說不定,他與張團練會聯合起來,“飛云浦”便結果了武松性命。于此,又想到第七十四回寫,“李逵壽張喬坐衙”,李逵判案,恐怕比貪官還可怕,被告罵了原告,原告打了被告,案情情由,原被告供認不諱,在這里李大爺怎個斷法:“這個打了人的是好漢,先放了他去。這個不長進的,怎的吃人打了,與我枷號在衙門并示眾。”這就是李逵的強盜邏輯。照他的形式標準,世界上的弱者都得枷號示眾,打人者受獎,挨打者受罰,這樣的仗義絕對是百姓的災難!《水滸傳》中,李逵的革命綱領是“殺上東京,奪了鳥位,晁蓋哥哥做大宋皇帝,宋江哥哥做小宋皇帝。”如此革命理想,不實現也罷。如真個能夠成為現實,那個新朝廷一定會比徽宗昏聵、高俅奸佞更要壞得多。比起《西游記》悟空的革命理想:“皇帝輪流做,明日到我家”,真不能以道里計。悟空的革命綱領,多少有些民主主義的萌芽,而李逵的革命綱領,則是歷史的倒退,是徹底的無政府主義的流民意識。以這樣的思想意識去行俠仗義,自然含有許多不義的成分。#p#分頁標題#e#   三、除惡不愛民   與仗義一樣,除惡也是梁山好漢們日常一項重要的功德,為社會除惡,這應該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比如楊志殺了東京街上的潑皮牛二,不僅是百姓歡呼,“眾人亦替楊志告說”,“眾鄰全都出了供狀保釋”,就連眾多押牢禁子節級都“不來問他取錢,又好生看覷他。”(第十二回)可見,為社會除惡,為民除害,實在甚得人心。在《水滸傳》中,梁山除惡,隨處可見。諸如林沖之殺陸謙與富安,魯達之拳打鎮關西,武松之殺西門慶,二解之殺毛太公,三打祝家莊,攻取曾頭市,都是除惡之義舉。至于盧府的李固,無為軍的黃文炳,更是罪有應得,死有余辜。但是,在肯定梁山除惡的同時,有幾個問題應值得注意。首先是梁山除惡,除小惡,不除大惡。論大惡,與梁山為敵最大者莫過于高俅,但是,高俅被俘上山,不僅未死,還受到了連高俅自己也感到意外的非常禮遇,為什么,除了宋江思圖招安之外,除惡只除與宋江有關的惡。也就是說,在宋江面前作惡,宋江必須除惡務盡,如上文提到的黃文炳。高俅直接陷害的是林沖,所以宋江禮遇之。張清飛石打的是魯智深諸軍,所以宋江斷然呵斥魯智深,不得無禮。另外,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是,除惡的目的是什么,當然是為了安民。可是,梁山除惡,在許多情況下,不但沒有起到安民的作用,反而是擾民、害民甚至給民眾造成極大的傷害,所以我們說,梁山“除惡不愛民”。這一點以每次戰爭最為典型,戰爭是殘酷的,偶爾也會禍及無辜,也是難免的;但古今中外戰爭,要消滅的是對方的敵對勢力,而一般不會傷及無辜民眾。梁山則不然,每次攻城掠地,梁山好漢往往是不問青紅皂白,一路砍將過去。比如攻入大名府報仇雪恨,大獲全勝之后,但城中尤在殺戮,是蔡福向柴進求情:“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殘害”。柴進才去找吳用,找到之后,“急傳下號令去,休教殺害良民時,城中將及損傷一半。”(第六十八回)是時大名府,乃河北第一個去處,城市人口,至少是數十萬之多。“傷損一半”,可見梁山殺戮慘重,且梁山是劫牢,百姓則居城內各處,說在劫牢時誤傷幾個百姓,在所難免,劫了牢房,城中亂殺亂砍,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原因何在,梁山好漢們特別喜歡殺人,用李逵的話說,幾天不曾殺人,“口里淡出鳥味來。”就這個黑旋風李逵,掄兩把大板斧,驍勇異常,至少他所殺者,一大半是無辜的平民百姓!江州劫法場,李逵沖在前面,先是“手起斧落”砍翻兩個劊子手,再監斬官馬將砍去。以情理推斷,李逵在劫法場時殺傷官兵絕對不會超過十人,因為他們要急忙保護宋江離開刑場的??傻搅朔▓鲋?,梁山一干人在保護宋江戴宗逃走的同時,都一直在殺害滿城無辜平民百姓,而李逵更是“殺得性起”,“當下去十字街路口,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尸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傾翻的,不計其數。”一直殺到江邊,李逵已是“身上血濺滿身,兀自兀自在江邊殺人。”盡管晁蓋大叫:“不干百姓事,休只管傷人!”可李逵根本不聽,還是“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最后大家集中到了白龍神廟,他還要去尋廟祝殺掉。(第四十回)可見,李逵殺人,多是無辜百姓,江州劫法場如此,其它戰爭無不是這樣。上文提到的三打祝家莊,李逵承認,“見到活的便砍了。”還說:“雖然沒有功勞,也吃我殺的快活”。(第五十四回)而宋江則公開對鐘離老人說,不是看他份上,這一莊的人卻要殺光,這樣的殺戮,除惡又有什么意義呢?江州再有“惡”,也決不會如李逵般頃刻間叫千百人死于非命。就是武松那樣的真英雄,于殺人上也是如此,血濺鴛鴦樓,殺張都監,殺蔣門神,乃至殺其夫人,殺隨從,都可理解,但殺唱曲兒的小妓,實在是毫無道理,更有甚者,殺完諸人,還栓了前門,“又入來尋著兩三個婦女,也都搠死了在房里。”(第三十一回)可以想到,當時是沒找著,就是有十個、百個、無分善惡,都會被武松殺光的。所以,梁山的除惡,不是以愛民護民為前提的,相反,常常在除惡的同時,大量的殺害百姓,這樣的除惡,實在不要也罷。   四、為己不顧人   這里的“為己”,不是狹隘的為個人的一己之利。梁山為了自己的事業,為了梁山小集團的利益,或者甚至就是自己個人利益,他們根本不顧念別人的困難處境與痛苦心情,一句話,為了自己,不顧別人!最典型的莫過于張清夫婦酒店的蒙汗藥毒殺過往客人。按張清所述,只有三種客人不殺,即僧人,妓女與犯人,其余都在可殺之列,。可以想象,十字坡前,母夜叉殺害了多少無辜客人。武松到人肉作坊,就看到“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梁上吊著五七條人腿”,那一位七八尺長的頭陀,也被蒙汗殺死。武松幸是警覺,不然就與那位頭陀遇難一樣,做了饅頭餡子。(第二十七回)黑店里謀財害命,古即有之,殺人還把人肉做饅頭餡子,恐怕就別無分店了。這些“好漢”之狠毒、殘忍,無法無天,也是令人拍案扼腕的?!端疂G傳》中,林沖應是一個唯一的忠厚仁者。可是,他為了能上梁山入伙,也竟然按王倫要求,提著樸刀去山下殺人,作為人頭狀而入伙。事情雖是由王倫那廝所逼,但他還是去了,只是運氣不好,沒碰上行人,第三天又遇上個旗鼓相當的楊志,否則,又有一個無辜的人冤死在林教頭刀下。有時,梁山事業要某一人物,梁山往往采取一些令人難以接受的殘暴行為,逼使其上山。梁山為了要請朱仝上山,吳用、雷橫、李逵等人親自到滄州,朱仝不肯上山。李逵竟然把小衙內頭劈作兩半,逼得朱仝只有上山。朱仝上山,挾持可以,怎樣都行,但怎么樣也不能殺害一個四歲的小孩,滄州知府當為官清廉,即便是貪官,小孩也是無罪的,如此殘忍殺害小衙內,實際上是陷朱仝于不仁不義的泥坑。知府如此善待朱仝,朱仝反恩將仇報,殺害自己的兒子,這樣傷天害理的事,哪里是江湖好漢能做的呢。同樣,宋江患背疽,生命垂危,張順下山去建康,請安道全上山治病。安道全因新與娼妓李巧奴打的火熱,一開始沒有完全答應,說要和巧奴商量,而巧奴更是百般撒嬌,不允許安道全走。安道全要告之巧奴,這本是應該的,而巧奴不放他走,也是合符情理之事。但張順就頓起殺心,半夜時分一把巧奴一家全都殺了,倒反而走了那個江中劫殺他的強盜,殺了人,還在墻壁上寫上“殺人者,我安道全也”幾個大血字,以之逼安道全上山,手段的確是忒狠毒些(第六十五回)。事實上,張順本來就是殺人越貨的主,昔日在揭陽江邊,和李俊諸人,或利用開酒店用蒙汗藥來殺人劫財,或喬裝船夫接送客人在船上謀財害命。為己,人之天性,但不能損人利己,更不可殺人利己。梁山好漢這般行徑,無論在什么樣社會里,都是應當完全否定的不義之舉,不法之事。#p#分頁標題#e#   五、救難不恤情   梁山好漢,常常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是應肯定的義舉。但是,在救人于危難之時,卻總是任性而為,從不站在對方立場上去思考。小說第二回寫魯達與史進、李忠在酒店飲酒,遇上金老父女,鄭屠以“虛錢賣契”,娶了其女兒,又被大娘子趕回,而鄭屠卻要追討那三千貫贖金。魯達真豪杰,當即救濟金老父女十五兩銀子,并去金老住的店里,強行放走了金老父女,并在店門口坐了約二個時辰,估計金氏婦女走遠了,才離開小店,到此,魯達是做得很好的,即便打了店小二一事,也未傷及人命。且心細如發,怕小二去告鄭屠,整整守了二個時辰。可以這樣說,魯達要幫金老,就已完全達到目的,因為人已走遠,鄭屠也無法追到,而鄭屠盡管有勢,卻還終歸是個屠夫,魯達是本縣提轄,真正的頭面人物,鄭屠怎么樣也不敢得罪他的,更不會與提轄叫板,最多是打了牙往自己肚里吞,恨得癢癢的而已。然而,魯智深卻不肯就此罷休,又經往狀元橋,故意找碴,惹得鄭屠火起,趁勢就三拳,把鄭屠活活地打死。無論從法律角度看,還是從道德層說,魯達做的太過分了,如果金老知道這樣的結果,一個善良的老人也會心中不安的。后來,魯達的逃亡,剃度,最終走上梁山,應該說,其最初根源還不在社會,在他自己。殷天錫搶占柴皇城園子,氣死柴皇城,柴進之意,是想利用自己的“丹書鐵券”與之論理。誠然,到了公堂,甚至到了朝廷,結果怎樣,還不可臆斷,但高廉再有權勢,也決不可少覷“丹書鐵券”。最終他把柴進下在獄中,是因為“丹書鐵券”未及帶在身邊。而李逵不問青紅皂白,一頓便把殷天錫打死。打死人了,馬上逃回梁山,讓柴進一人承受牢籠之災。如果不是梁山已成氣候,又幸得公孫勝制伏高廉妖法,則柴進必死無疑。李逵與戴宗去請公孫勝,其師父羅真人不予放行,李逵竟然夜中潛入道觀,殺了真人,還殺了道童。幸好真人道法了得,只是讓他砍了兩個葫蘆。(第五十三回)只是這一次,羅真人不是那平常的百姓,被李逵斧子砍了就砍了,而是委實讓他吃了點苦頭,李逵再橫,在羅真人面前只有磕頭認罪了。所以,黑牛也是欺善怕惡的。   六、分財不等同   梁山好漢,幾乎人人都有共同的四種嗜好,即好賭、好斗、好殺、好財,歷來江湖中人,格斗好殺是共性,亦偶有好賭者,但絕對少好財者。道上朋友是信奉“錢財如糞土,仁義值千金”,錢為身外之物,不可留戀??闪荷胶脻h們卻特別喜歡錢財,劫生辰綱,為的是錢;開黑客店,為的是錢;殺人放火,攻城掠莊,很大因素就是為了錢。未上梁山之前,沒有官職的如王英輩,則殺人越貨;如時遷輩,則掘墓盜墳。有官職的,則收受賄賂,中飽私囊。蔡福蔡慶可以同時收受敵對雙方共一千五百兩賄金,數額之大,心地之狠,這種手法歷代貪官也不多有。雷橫查夜,扣了劉唐,晁蓋認了外甥,雷橫收了十兩花銀,也心安理得。宋江放了晁蓋一干人犯,梁山派劉唐奉送黃金一百兩,盡管宋江只要了一根,則說明平日里宋江不是不要錢的。試想,宋太公家根本不富裕,而宋江成年累月接濟四方朋友,“端的是揮霍,視金如土。(第十八回)”周人之急,扶人之困,固然是無愧于“及時雨”之稱呼。但這金從何而來,家無余財,身居下位,錢的來路只有一條,即就是利用職權,收受賄賂。   《水滸傳》中,所有曾經做過朝廷官吏的好漢們,沒有一個不收受他人錢財,梁山去辦事,也同樣要奉上銀子,方好說話。就是宋江去江州服刑,有了吳用的書信,有了自己響當當的江湖名望,他見戴宗,還是要“自帶了銀兩。(第三十八回)”而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梁山好漢,聚義水泊,稱兄道弟,儼然大同。而實際上,梁山上是等級森嚴,這不僅是表現在組織上,而且表現在經濟上。“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是梁山好漢們既追求渴望,又頗為自豪的生活。事實上,這僅僅只限于喝酒吃肉上。每次劫來的財物,往往是上交一半入公庫,余下一半,幾個頭領要一半,四分之一給了小頭領,其余每次下山的千百人眾,僅僅只有余下的四分之一。在《水滸傳》中,有一次明確的描寫山上財物分配,小說第二十四回寫晁蓋占據梁山之后,派人下山去打劫過往客商,眾人下山,劫得客商,滿載而歸山,對于劫得來的這許多金銀,梁山是這樣進行分配的:眾頭領看了劫得許多財物,心中歡喜,便叫掌庫的小頭目,每樣取一半,收藏在庫,聽候支用。這一半分作兩份,廳上十一位頭領,均分一份;山上山下眾人,均分一份。顯然,這種分配時極不公平的,所謂“公平”只是體現在“均分一份”上面,而問題是“均分”卻有著不可逾越的等級??梢栽O想,當時山上十一個頭領,至少有千余兵卒,就算一千人,則士卒與頭領利益的分配時1000:1。分配差距如此之大,實不能以“兄弟”而名之。再說,任何一位新頭領上山,山寨都要專門拔定新屋與之居住,并還要“每人拔十個小嘍啰服侍”。(第四十七回)這又能說是兄弟嗎?純粹是主子與奴才得關系。正如民國時期學者薩孟武先生在《水滸傳與中國社會》一書中所指出的:“他們(按:指梁山首領)的經濟生活是筑在嘍啰制度之上的,但是嘍啰和羅馬時代的奴隸不同,不是用‘汗’來產生主人的生活用品,乃是用血來掠奪別人的生活用品,以供主人之用。”這是很有道理的分析。   可見,搶劫來的錢財,一般的嘍啰是分不到二個銅板的,絕大部分入了“好漢們”的腰包!王學泰先生《中國流民》一書中,對《水滸》的分析可謂鞭辟入里,他說:“《水滸》雖然處處以兄弟相稱,許多萍水相逢的好漢,一見如故,情逾骨肉。但這并不普施于所有人。貪官污吏不必說,他們是水滸英雄打擊的對象,就是許多無辜的平民百姓也常常死在好漢們的板斧或樸刀之下,他們心中決不會產生半點兄弟之念的。因此,“兄弟”這個稱呼僅僅是給予能夠互相救助自己的人,或有可能加入自己的群體的游民的。換句話說,就是屬于自己的幫派,或者有可能屬于自己幫派的人。而實際上,王先生所論還應引申,嚴格地來說,在經濟利益上,梁山是不可能真正地“兄弟”,除了那能坐上交椅的一百單八個之外,小兵們也是夠不上兄弟的。第八十三會寫“陳橋驛滴淚斬小卒”。應該說,矛盾起因全在朝廷。“這伙官員,貪得無厭,徇私作弊,克減酒肉。”一軍校接過酒看,“酒只半瓶,肉只十兩,”于是發生爭執,最終鬧出人命。這件事情,對梁山來說,根本不算什么,即便軍校不該殺人,但那“廝官”貪污在前,無禮在后,朝廷正要利用梁山人馬去征大遼,這件小事不會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可宋江卻堅決把軍校殺了。比起李逵扯圣旨,打欽差,這又算什么,可見宋江心中的兄弟只有那坐在他后面的那一百零七人,絕對沒有梁山的士卒。#p#分頁標題#e#   綜上所述,《水滸傳》所描寫的實在不是農民起義,所謂梁山上的好漢們,也有著太多的致命缺點而實在有愧于英雄的稱號,他們的所作所為,決定了這個集團不可能真正為草民們謀得幸福,顧及的只是自己小集團的利益。梁山講“義”,“義”者,宜也,其中確實包含有正義,善良的成分。但是,“義”又有著相反方面的意義。美國學者夏志清在《中國古典小說導論》中認為,要討論《水滸》反政府的主題,就必須把好漢個人和梁山好漢的整體區分開來,這區分極端重要。從單個去考察,梁山眾有些好漢,比如林沖、武松、魯智深這些人,他們恪守英雄信條,然而整個梁山好漢這個集團,奉行的是一種行幫道德,的確,在梁山上奉行的是一個大寫的“義”字,“義”似乎成了梁山的全部,關于梁山的義,孫述宇先生在《水滸的來歷:心態與藝術》一書中剖析的最為準確。它認為:“義”確實有“正”、“宜”、“善”的意思,如義士、義舉、見義勇為等,但它還有另一個意思,那就是“假”,如義父、義兄、義弟等,因此所謂的結義不是說“結伙伸張正義,”而是說“結為義兄弟”。“義者,宜也”指的是某種行為準則,但這個絕非社會合理公義,而是特定關系中的私理私義。弟兄們固然可能伸張正義,但結伙為非作歹的可能性也同樣大。這是非常正確的分析。在《水滸傳》中,兄弟們真是為了朋友,兩肋插刀,但為了朋友些什么呢?固然有魯智深于野豬林中救林沖的義舉,但也有武松不問情由的在快活林醉打蔣門神。更有甚者,如小霸王周通去桃花莊劉太公家強搶民女做壓寨夫人,他的幾個“兄弟”不是躍馬掣槍,拼力相助嗎?就說攻打祝家莊吧,祝家莊固然是地主武裝,是屬于與勞動人們相對立的階級,但他比穆家莊的穆弘、穆春兄弟似要守規矩的多,他開的飯店遠勝于張青、孫二娘的黑店,當日楊雄、石秀、時遷三人在那里吃飯,店小二老實和氣,根本沒有下蒙汗藥,把人肉做饅頭。不說深層次的原因,但就表面現象看,梁山打祝家莊,可謂不義之舉。因為是時遷盜雞,尋釁鬧事、欺壓無辜百姓(祝家莊的莊戶們應是地道的貧民),所以,對于攻打祝家莊,夏志清先生認為“只能說明他們的暴虐和貪婪”。海外學者馬幼恒先生在《水滸論衡》中更是說的非常偏激:“這和三十年代日軍駐華部隊隨時找小事為籍口以謀擴張勢力范圍有何區別?”語雖偏激,但合事理。所謂的‘結義’不是‘結伙伸張正義’,而是說‘結為義兄弟’,決不是‘結伙伸張正義’。無論是他們的聚義綱領,還是平時的立身行事,梁山并沒有代表農民階級的理想與意識,梁山所表現的是中國古代社會浪蕩底層游民階層的價值理想。因此,梁山性格有著明顯的兩重性,一方面慷慨重義,對內稱兄道弟;另一方面又為非作歹,對外強暴殘忍;一方面有著強烈的幫派意識,內部組織嚴密,另一方面卻表現在單個人身上,卻是散漫無羈,無視一切理法。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梁山聚義徹底失敗了,而且,它的失敗,就悲劇意義來說,遠不及方臘的失敗。方臘領導的農民起義失敗了,是被統治階級的瘋狂鎮壓而慘敗的,而宋江領導的梁山聚義,卻是在充當統治階級打手,鎮壓田虎、王慶、方臘時,折兵損將,死于非命,剩下來的,又一個個被宋王朝所殺害。所以就文學價值與社會意義來說,宋江聚義的失敗又遠遠大于方臘起義的失敗。   總之,《水滸傳》一書的性質,究其底應是描寫了一場游民聚義。王學泰在《中國游民》一書對此做了深刻的闡述,他認為《水滸傳》所反映的絕不是農民階級的理想和意識,它展示的中國古代浪蕩底層的游民的價值和理想。他說:“游民的性格天生是有兩面性的,如一方面慷慨重義,一方面為非作歹;一方面散漫無羈,一方面又極易產生強烈的幫派意識。”而“幫派意識有著強烈的傾向性,這種傾向性甚至影響了他們判斷極普通的是非曲直。它表現在一切以自己幫派為標準,認為自己的幫派永遠是無懈可擊的。幫派中的成員習慣于做單線思考。從道德上說,自以為是,從力量說,認為自己是所向無敵。”這應是最精辟的分析?;剡^頭來看梁山的聚義,以及眾多頭領的立身處事,無一不切合幫派意識。梁山打祝家莊,打田虎、王慶,征方臘,完全能說誰是正義,誰是非正義嗎?陳洪、孫勇進《漫說水滸》認為:“什么叫‘行幫道德’?‘行幫道德’可以稱為幫派意識,它純以個人及個人所屬的集團行為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符合自己幫派集團的利益就是正確的,而且為實現這種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和自己幫派利益相沖突的就是錯誤的,而且為消滅這種錯誤也可以不擇手段。”基于此,過去我們總習慣稱梁山起義,實不為妥,正確的應該是“梁山聚義”,一“起”一“聚”,隔之霄壤。陳涉吳廣乃為起義,晁蓋、宋江,蓋聚義也。為了自己幫派的共同利益,他們走到了一塊。同上梁山,共圖快活,普天之下,唯我獨尊,不分青紅皂白,唯我是宗,一部《水滸傳》,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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