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弼士與客家社會文化關系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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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文評 單位:嘉應學院客家研究院

近年來由于對“客家商人”研究的重視,作為“世界華商第一人”的張弼士引起了越來越多學者的關注,取得了諸多研究成果。[1]但縱觀各項研究成果,分析其創業和致富的經過和外部因素的多,而探討其內在因素的很少;研究其充分利用時代所賦予的機遇而致富的多,而很少關注到客家傳統社會與文化對他創業和發展的影響。本文試從張弼士作為從粵東山區走出去的客家人的視角,探討傳統客家社會與文化對張弼士創業與發展的影響,以及他對客家社會與文化傳承和發展的貢獻。

一、“下南洋”:從客家山村走出的窮小子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十一月初九(公歷12月21日),張弼士出生于廣東省大埔縣維新甲(現西河鎮)車輪坪村。張弼士本名肇燮,別名振勛,弼士是他的字。自他在南洋成名后,一直以“張弼士”通行。其父張蘭軒是鄉村私塾教師,兼業中醫;母親是山村勞動婦女,耕種幾畝薄地,家境貧寒。對于他在咸豐八年18歲時為何外出“下南洋”謀生,除說家庭貧困和遇到自然災難外,學者論述很少。其實他的“下南洋”,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和廣泛的社會背景。

1.客家人的身份,是他“下南洋”的潛在基因

大埔自建縣以來,長期屬潮州管轄。當地有句俗語“大埔無潮,澄海無客”,指的是在潮州所轄的各縣中,大埔縣沒有講潮州話的,澄??h沒有講客家話的。也就是說大埔縣是純客家人居住區。張弼士就出生于這個純客家縣中的張氏大家族中。大埔縣素有“饒半城、張半縣”之說,指的是在老縣城茶陽,饒姓人口最多,而在全縣范圍內,以張姓人口最多。張姓是全縣的大姓,主要分布于茶陽、百侯、西河、三河、大麻、古野、高陂等地,不過派系很多。西河黃堂車輪坪村張氏開基祖張月興,約明初定居于此。據百侯南山《張氏族譜》記載,西河張氏開基太始祖三十郎公由福建寧化遷連城林坊鄉張坊村,生子太三郎。太三郎于宋末由福建連城移居大埔之神泉,生子曰念三郎。念三郎,“于元仁宗延佑元年十月初一日(1312),自神泉大埔村徙溪南埔開基,為溪南埔、黃堂、南山等地張氏之始遷祖。”“配鄭氏、曾氏、黃氏,生四子,分孝、悌、忠、信四房。孝房:長子三十三郎翰華公;悌房:次子三十四郎翰周公;忠房:三子三十五郎翰威公;信房:四子三十六郎翰清公。孝房傳至四世月興公,開基黃堂車輪坪。悌房、忠房仍在溪南埔,我信房傳至四世垂裕(又名侯山)公,明初至南山創拓基業,遂世居焉。”①傳至張蘭軒,生肇祥、肇鴻、肇燮、肇洪四子,張弼士即肇燮為蘭軒第三子,是張氏在黃塘開基后的第21世。根據客家學研究開創者和奠基人羅香林的研究,客家人具有“好動與野心”的特性。認為客家人,“生性好動,男子從不肯安閑閑地在家鄉住著,除非少數號稱紳士的人們。普通男子,無論貧富貴賤,茍無家務拘束,大抵都欲及時外出,嘗嘗異地風光,或經營各業。幸而所營成就,更以外出為業。”[2]244張弼士作為客家男子的一分子,身上應潛藏著外出經營的性格和野心。

2.人多地少、家境清貧的自然和社會環境,是他“下南洋”的社會因素

粵東大埔縣為典型山區,境內多為丘陵山地,約占總面積90%,海拔自200米至1400米不等,故向有“山之山”之稱。“耕稼之地,十僅一二。”①適合耕作的田地相當少。但自清初以來,隨著社會的穩定和經濟文化的發展,人口發展相當快。至嘉慶七年(1802)時,全縣有人口10萬余人。而當時全縣耕地才9萬余畝,且公嘗等公用土地占了近一半,因此人均耕地不足半畝,人地矛盾相當突出。為了取得生存所必需的糧食,維持生計,農民生產非常勤奮。“農亦最勤,歲兩熟。低洼為田,種占禾糯各稻;高燥為園,種粟、菽、薯、芋、番薯、瓜蔬諸物,以佐谷食。近亦有種甘蔗、管蔗,煮汁煉糖,及煙草,以販外省。山居小民,則燒山治畬,栽種旱禾、油茶、油桐、杉松,以供日食,勤苦倍甚。”②他們在田地里種植各種農作物和經濟作物。為充分利用山地,還在山里開了很多梯田,種植旱稻、紅薯等耐旱作物。“山谷迤邐有水之處,自麓而躋腰顛皆阪田鱗次,遠望如梯級,如蹬道焉。其不可田者燒治為畬,以樹旱禾、姜、豆、瓜、瓠、薯、芋,佐?谷食。”③但人多地少,土地所出,不足維持三個月之需,生計成為當時人們面臨的主要問題。為此,很多人便選擇外出謀生。晚清至民國年間,這種現象在大埔縣相當普遍。正如民國《大埔縣志》所記載:“山多田少,樹藝無方,土地所出,不給食用。走川生,越重洋,離鄉井,背父母,以蘄補救。未及成童,即為游子,比比皆是。”[3]卷11尤其是車輪坪村,在清末全村有500多人,但“村內缺水,不宜稻,只種雜糧。”[5]卷2出身貧寒的張弼士,為了生計,13歲就輟學去做幫工,替人放牛等。[4]而大埔又距海洋不遠,因而經常受臺風影響,自然災害相當頻繁。據康熙《埔陽志》、乾隆《大埔縣志》、同治《大埔縣志》、民國《大埔縣志》統計,康熙年間大埔有記錄的災害16次,平均每3.7年一次;雍正年間災害6次,平均每2年1次;乾隆年間災害18次,平均每3.5年一次;嘉慶年間5次,道光年間8次,光緒年間8次。每當發生災難,便對當地居民脆弱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相傳,咸豐八年張弼士的離開家鄉“下南洋”謀生,就是在一次洪災之后。

3.崇文重教的傳統,奠定了他下南洋的文化基礎

大埔自明代嘉靖五年建縣以來,文教一直相當發達,以致被客家學研究的奠基人羅香林譽為客家地區主要的“人文中心”。[2]20清初以來,大埔縣人文興盛,科舉為全潮州之冠。而且崇文重教,教育普及,成為社會風氣。乾隆初年以后,私塾遍地,教育相當發達。“鄉塾獻歲,延師開館,臘盡解館,幾于寒暑不輟。至于蒙館,則雖有三家之村,竹籬茅舍,古木枯藤,蒙茸掩映,亦輒聞讀書聲瑯瑯。”④正是在這種科舉發達、教育普及的背景下,張弼士之父張蘭軒,雖然家境貧寒,但“家貧力學”,考中秀才,并以教讀為業,“教授鄉里”。張弼士為他的第三個兒子,因而有機會在父親的塾館里接受了初步的教育。“與諸兄隨侍太封翁庭訓,領會超群。”[5]5雖然讀書的時間不長,但不容置疑,這為他后來在南洋的發展奠定了文化基礎。#p#分頁標題#e#

4.外出經商的社會傳統,奠定了他“下南洋”的職業基礎

大埔因地處沿海與內地之間,有韓江、汀江等大江大河連接沿海和內地市場。清代以來,大埔人充分利用這一地理優勢,形成了“走川生”的經商習俗。正如嘉慶九年《大埔縣志》所稱:“土田少,人競經商。于吳、于越、于荊、于閩、于豫章,各稱貲本多寡,以爭錙銖利益。至長治甲民名為販川生者,則足跡幾遍天下。”⑤民國時期的丘星五對此按語說:“販川生者,不獨長治甲民,他甲亦多有。”[3]卷13如湖寮吳禹石在民國初年編族譜所寫序言也稱族眾“出外經商者日多,在家讀書者日少”。[6]自清初以來,大埔人為了維持生計,很多人外出經商,充分利用縣境外的社會資源來維持和發展家庭生活??滴醵昱_灣收復后,大量縣民往臺灣墾殖和經商。至雍乾年間成為社會風氣,出現了張達京、劉元龍等大墾戶,社會影響很大。這種外出經商以謀生的傳統和風氣,對張弼士影響不小。如與張弼士打過多年交道的鄭觀應所撰的《張弼士君生平事略》中就提到:“一日聞太封翁講授史公貨殖傳,即有感觸,嘗謂親老家貧,允宜就商輟讀。”[5]5雖然這次外出經商沒有被允許,但為他后來下南洋以及從事工商活動的奠定了職業基礎。

5.鄉人“下南洋”成功的例子,為他樹立了榜樣

大埔人除經商國內各地外,還有往南洋者。大埔地區僑居南洋者,影響較大的有乾隆十年(1745)的張理和丘兆和。他們和福建永定縣的馬春福等,僑居于今天馬來西亞的海珠嶼。張理因教人伐木筑屋,開墾荒地,種植糧食,和當地人一起把海珠嶼建設成為富庶的島嶼,被當地人尊稱為“大伯公”。[7]隨后下南洋者不斷。在羅芳伯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在印尼西婆羅湖坤甸建立蘭芳公司時,在東萬律的明黃等處,“開金湖者多大埔恭州人。有劉乾相者,同堂子弟,有五百余人,自立為大哥,當時最強盛者。由由東萬律下數里許,為山心。開金湖者是大埔縣人,主其事者為張阿才。”[8]34距西河不遠的百侯人肖賢舞,于道光年間率同鄉來到新加坡,開辟荒島,并于咸豐八年(1858)創立新加坡茶陽會館,為鄉人出洋和僑居提供了便利。[9]139張弼士對下南洋很感興趣,對他們在南洋的情況多方打聽,并時時作好準備,決心南下。“時鄉人有在南洋起家者,君聞而慕之,趨謁咨詢,遂決圖南之志。”并許下豪言壯志:“大丈夫不能以文學致身通顯,揚名顯親,亦當破萬里浪,建樹遐方,創興實業,為外國華僑生色,為祖國人種增輝,安能郁郁久居鄉里耶?”[5]5-6這是他“下南洋”的現實基礎。

二、創業和發展:充分利用客家傳統社會與文化資源

張弼士小時雖然家境貧寒,但從小就懷有遠大抱負。據鄉人張廣哲、田辛墾調查,他在姐夫家牧牛時,很喜歡唱這樣的山歌:“滿山樹子背蝦蝦(彎曲狀),莫笑窮人戴笠麻;慢得幾年天地轉,洋布傘子有得擎。”“滿山樹子筆筆直,莫笑窮人無飯食;慢得幾年天地轉,飯籮端出任你食。”[9]充分說明他從小就有改變貧困狀況的志向和信心。張弼士下南洋后,無論是立足,還是創業和發展,無論是經商還是從政,都充分利用了自身優勢和客家傳統社會和文化資源,從而減少了挫折,取得了巨大成功。

1.立足

清咸豐八年(1858),在張弼士18歲那年,家鄉遭受嚴重災荒,不少人離鄉背井,外出謀生。在村子里竹坊做篾工的他便和同鄉一起,坐著大雞船漂洋過海,下南洋謀生計。幾經周折,終于到達了荷屬巴達維亞城(即今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初期生活窘迫,但他發揮客家人的“硬頸”精神,沒有放棄,一直堅持不懈地努力,為自己的人生而奮斗。最開始的時候,張弼士寄食在大埔會館。后來經鄉人介紹,到溫氏米行當雜工。而后又到一家由福建西部客家人陳某所開的紙行當幫工,打理紙行的進倉和送貨一類的工作。他由于學過篾匠,對于用篾籠包紙的包裝工作做得十分出色,大大減少了損耗,因而受到東家陳氏的重視。雖然生活艱苦,但張弼士從不抱怨,也不放棄。對生活充滿著積極的態度,做事勤懇認真,聰明過人,而且忠厚老實,因而得到了老板的信任。于是紙行老板起用他為賬房,將店里財務交他管理,并將自己的獨生女兒許配給了他。而這位賢惠的妻子,以后成了張弼士事業成功的得力助手。陳某病逝后,張弼士遂繼承了陳氏全部家業,為后來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4]

2.開辦農場

繼承財產后,張弼士顯示出了他卓越的經營能力,很快便事業有所小成。19世紀六七十年代,荷屬東印度殖民者為開發與掠奪鞭長莫及的島嶼資源,允許華僑組建墾殖公司開墾荒地。張弼士抓住了這一機遇,抽出大部分資產,于1866年在印尼創辦裕和墾殖公司,1875年在蘇門答臘開辦亞齊墾殖公司,1877年在荷屬怡里創辦墾殖公司,1878年在爪哇日里與張耀軒合資創辦笠旺墾殖公司。從此開始了大規模的墾荒種植,開設農場,發展墾殖業,種植椰子、咖啡、橡膠等熱帶獨有的經濟作物。在創辦農場過程中,需要大量勞動力。張弼士一方面雇請當地華僑,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己的人脈關系,寫信回家鄉,從家鄉大埔等地大量引進勞工。正如祝秀俠所撰張弼士傳記中所說:“荷人急于開發當地資源,惟土人懶散成性……今睹弼士勤奮有為,遂請其協助開發工作,倚為臂助。于是批發一大段荒地給弼士,并予以所需資金、工具、種子等,從事開發。弼士一面召請當地華工,一面去函家鄉鄉親多來荷印相助。鄉人以海外大有作為,皆爭相往投工。”[10]而當地部分華工,由于受騙被買豬仔受歧視而不愿在洋人的礦場或農場中工作,轉而到張弼士的農場工作,同時家鄉大埔縣人又不斷前來投靠,因此勞動力源源不斷。他雇用的農場勞工,最多時達數萬人。他一方面解決了家鄉失業問題,同時也以人道精神,讓豬仔華工免于英荷資本家的剝削壓迫,而進入有鄉誼投資的農場工作,從情感與安全性業說,都獲得較高的保障。在張弼士開辦的農場里,不僅雇用了大量勞工,而且還在園內辦起了善堂、學校、醫院等,為工人尤其是來自家鄉的華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在種植方式上,他在椰子、咖啡、橡膠、胡椒作物的墾植區間栽種各種雜糧,這種農作方法長短結合,以短養長,因而收到良好的效果,獲得了優厚的利潤。[4]而這種經營方式,是張弼士家鄉大埔縣的傳統農耕經驗。正如《大埔縣志》所記載:在山地上,“燒山治畬,栽種旱禾、油茶、油桐、杉松,以供日食。”①在農田中,“當早稻未收之前,先使禾田干曬。割稻后,即將田土犁松打碎,撥之成畦,栽插尺許之薯藤。至十一、二月藤老,刈去專飼豬料,掘其地下塊莖,儲之以供食料。”[5]卷10在旱地上,“早季宜粟,宜早稻及高粱、玉蜀、黍等;晚季宜番薯、蔬菜等。稍瘠者僅宜番薯。若在沿河兩岸者,尚有過冬番薯一造,冬栽春獲,與麥相等。”[3]卷10同時因地制宜,發展多種經濟作物,以提高經濟效益。“種甘蔗、管蔗,煮汁煉糖及煙草。”②這種充分利用土地地力的經營方式,是歐洲資本家雇用當地土著所難以做到的,因而張弼士能夠獲得更多收成,進而累積到一定的商業資本。在鄭觀應所撰述的《張弼士群生平事略》中,就具體說出由農作到農商的致富過程:“初至荷屬噶?吧,見土地膏腴,最宜栽種,于是察商情,廣結交,布信義,從事經營創辦裕和獨資無限公司,開辟荒地,種植米谷椰子,此為君商業發軔之始。”[5]6-7加上精于會計,處事勤奮,事必躬親,因而他的資本累積更為快速。#p#分頁標題#e#

3.承辦酒類專賣

在經營農場過程中,張弼士結識了許多同為客家人的合作伙伴,典型的如張煜南、張鴻南兄弟。他們來自廣東嘉應州(今梅縣)松口,以本家的身份投奔張弼士。先為雇工,張弼士發現他們的才干后,不斷提拔,委以重任,逐漸成為張弼士經營活動的最重要人和合作者。張弼士能在印尼獲得快速發達,研究者認為主要是得到荷蘭總督關照獲得了煙酒專專賣的承辦權,并流傳著張弼士與總督結緣的故事。[4]其實他的發家,獲得當地有能力的鄉人的支持和庇護是重要因素。如首次承辦酒類專賣,就得到當地客家人的重要組織蘭芳公司的支持。據羅香林對嘉應州人羅芳伯在西婆羅洲所建蘭芳公司的研究,指出:“劉亮官之為大總制甲太也,嘗以大埔人縣張弼士為承辦酒類專賣,時稱酒碼。而嘉應州人張煜南與弟鴻南(耀軒),則在棉蘭墾殖起家。煜南先嘗為張弼士酒碼經理人,故得與劉生女葵英結婚。后成為棉蘭之巨室。”[8]58蘭芳公司(1772-1884)是由廣東嘉應州(今梅縣)人羅芳伯(1738-1795)在印尼西婆羅洲之坤甸所成立的采礦公司,是乾隆三十七年(1772)對原屬大埔縣人張阿才統領的“山心金湖”改組后建立的。羅芳伯糾合同志,拜盟結義,曾助蘇丹王擊敗土著叛變,進而率眾裂土分治成國,統轄西婆羅洲,自稱大唐總長。分郡縣,定官制,修軍備,興實業。芳伯以此建立自治政府,定稱號為蘭芳大總制。公司除采金業務外,亦涉及土地、居民等主權及相關政務。同時據《蘭芳公司歷代年冊》記錄,羅芳伯在臨終前交代遺囑說:“蘭芳大哥(大總制負責人),系嘉應州人接任;本廳副頭人,系大埔人氏接任。此兩處永為定制。至于各處頭人,尾哥老大,不拘本州各縣人氏,俱可擇賢而授任。”[8]41可見嘉應州人與大埔人在公司內享有相當高的地位和影響。劉亮官是蘭芳公司的第十一任總長,同治十二年(1873)至光緒四年(1878)在位。在任期內,他委托張弼士承辦蘭芳公司轄區內的酒類專賣。張弼士再委派張煜南為商,由他管理在蘭芳公司轄區內的酒類專賣。為管理方便,張煜南娶了前任總長劉生的女兒、現任總長劉亮官的妹妹為妻。由于得到蘭芳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關照,尤其是與蘭芳公司總長的聯姻,因而張弼士、張煜南兩人在印尼很快發家。其后又相繼承辦煙稅、當稅等,不斷累積財富。

4.擔任檳榔嶼副領事

檳榔嶼一帶的華僑事務,原由新加坡總領事管轄。由于檳榔嶼華僑眾多,且常有被欺凌之事發生,經清政府外交大臣薛福成與英國政府多次交涉,于1893年2月同意在檳榔嶼增設副領事。這是清朝政府派駐檳城領事館的最高等級的官員,誰來當選成為當時的熱門話題。當時在檳榔嶼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的是福幫和廣幫,客家人只占當地華僑人口的1/10。但經時任清政府駐新加坡總領事、廣東嘉應州(今梅縣)客家人黃遵憲的推薦,1893年5月,張弼士被任命為檳榔嶼首任領事。[11]正是得到同為客家人的黃遵憲的幫助,張弼士走上了政壇的第一步,從此走上了亦官亦商的道路。其后,他先后擔任過清政府駐新加坡總領事、商部考察外埠商務大臣、閩粵兩省農工路大臣、欽命頭品頂戴、光祿大夫、粵漢鐵路總辦、佛山鐵路總辦等職。進入民國后,又相繼擔任了廣東省商會總理、全國商會聯合會會長、約法會議成員、參政院參政等,成為亦官亦商、紅極一時的“紅頂商人”。由上可見,張弼士在創業和發展過程中,無論是立足還是辦農場,抑或是承辦專賣權,抑或是步入政壇,所走的關鍵的第一步,張弼士都從客家社會和文化中獲得了豐厚的資源,從而為他后來的發展尊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回饋社會:傳承和發展客家社會與文化

張弼士作為客家人,憑藉著對客家傳統社會文化資源的充分利用,獲得了在經濟、政治等方面的巨大收益。同時以他個人的行為和舉措,自覺不自覺地為客家社會文化的傳承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1.提高了客家人在海內外的社會和政治地位

張弼士于1893年擔任清政府駐檳城副領事后,從此開始亦商亦官,走上仕途。藉著在南洋華僑的聲望和舉辦實業的成效,1894年,張弼士被清政府任命為駐新加坡總領事;1898年,北洋大臣李鴻章任命他為粵漢鐵路幫辦,次年升為總辦;1900年,他再次負責督辦粵漢鐵路;1904年,他提出振興經濟的12條建議被清政府采納,獲賞頭品頂戴補授太仆寺正卿職銜,并任命為考察外埠商務大臣和檳城管學大臣,兼任閩廣農工路礦大臣。民國成立后,他歷任廣東省商會總理、全國商會聯合會會長、約法會議成員、參政院參政、赴美考察團團長等職。[5]6-7他所經營的產業資產,估值最高時達8000萬元,是當時世界首屈一指的首富。他投巨資在山東煙臺辦張裕葡萄酒公司,產品在1915年美國舉辦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獲得金獎,這是中國產品第一次獲得的世界大獎。張弼士所獲得的崇高社會身份和政治地位,在當時國內外極為少見。他的亦官亦商活動,極大地擴大了客家人的影響力,提升了客家人在海內外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地位。由于他的影響,他首次擔任實職的檳城領事,到1930年代一直由客家人擔任。先后出任駐檳城領事的客家人為張煜南(梅縣人,1894-1896),謝春生(梅縣人,1896-1903,1907),梁碧如(梅縣人,1903-1906),戴欣然(大埔人,1907-1911),以及戴淑原(大埔人,1911-1930)。在閩南人為主的檳城華人社會,客家人的人數只占華人人口的10%,遠低于閩南人、廣府人和潮州人的人口數。但代表中國政府在檳城的最高權力機構卻由客家人長期壟斷,這是非常特殊的現象,表明客家人在當地社會地位和影響相當大。

2.拓展了客家人的經濟活動空間

張弼士從1860年資開辦墾殖公司以來,一改過去客家傳統經商文化中投資范圍小、行業單一的做法,不斷擴大投資范圍,進行跨行業經營,相繼開辦了礦業、銀行、航運、醫藥、釀酒等經濟實體,建立起了自己的企業王國,成為南洋華僑中首屈一指的實業家。張弼士的這種經營理念,大大拓展了客家人的經濟活動空間。地域上,他不僅在南洋的檳榔嶼、新加坡等地大力投資,還在國內的廣東、上海、廣西、煙臺等各個地方進行投資;行業范圍上,他不僅經營墾植,還經營藥材,不僅從事船運業,還開辦銀行業。投資領域的擴大,經營范圍的擴展,是他本人在實踐過程中自己探索出來的。這一成功的做法后來被許多經商的客家人所采用,獲得了不錯的效果。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張弼士拓展了客家人的經濟活動空間,為客家商業文化增添了新的內容,促進了客家文化的發展。此外,不少客家人至今還在經營著當年張弼士開拓出來的行業。如他在新加坡承包典當捐務時,由于當時南洋典當業的利息優厚,金銀首飾當值50%,衣物當值20%,月息高至6分。故張弼士投得典當捐碼后,許多大埔的張氏同鄉,奔走張氏的門路,紛紛開起當鋪來。直到現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的當鋪業,幾乎大部為大埔籍的華僑經營,成為當地華僑地域性的行幫。[12]#p#分頁標題#e#

3.傳承和發展了客家傳統民居文化

傳統客家地區有句俗語:“發家致富,買田做屋。”張弼士亦未免俗。他先后在家鄉蓋起了大規模的宅院———云祿第和光祿第。先建云祿第,有80多個房間,主要為傭工等居住。光祿第耗時3年多,于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建成。整座建筑座東向西,土木結構,布局嚴謹,堂皇大觀,建筑面積4180平方米,由三堂四橫一圍構成,是一座典型的客家圍龍屋。屋內有18個廳、13個天井、99個房間,還有前后花園及書齋等,占地近百畝。整座建筑工藝精致、繪雕并齊、中廳兩旁斗拱有穿鑿鎏金的麒麟鳳凰及飛鳥走獸,大廳兩旁斗拱有木鑿鎏金通花金獅滾球,是一座美倫美奐的典型中國園林式豪宅。圍龍屋是客家地區傳統建筑的代表,興起于宋明,盛行于清代、民國,是具有族群特質性的客家傳統民居建筑。[13]張弼士所建光祿第,與傳統圍龍屋相比較,建筑主體結構是傳統的中式大院,但又大膽結合了哥特式窗型、羅馬式石柱和維多利亞式旋轉樓梯。屋頂采用的是嶺南傳統建筑工藝“剪黏”,由各色敲碎的瓷碗碎片一片一片砌成;斗拱飛檐上裝飾著各式栩栩如生的祥瑞珍禽、花草以及中國民間故事,大堂檐口下的木雕蝙蝠象征著“福”,彩色玻璃花窗的黃梨圖案象征著“旺”。大量使用西方建筑樣式和玻璃等新材料,從而使整座建筑更為精致、豪華,因而傳承和發展了客家傳統民居文化。

4.傳承和發展了客家人的崇文重教傳統

張弼士小時因家境貧寒,受教育不多。但他致富后,非常熱心教育事業,曾捐巨資在國內、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香港等地興建學堂多座,舉辦新式教育。南洋各地新式學堂的設立,是受到清末中國新學堂設立風氣的影響。一般所謂的新式學堂,一個重要的指標是課程的現代化。相對于教授四書五經為主的傳統私塾,新式學堂除了教授四書五經外,也開設新的科目,如數學、歷史、地理、物理等。時任清政府海外商務大臣兼檳城管學大臣的張弼士,于1904年在檳城捐資開辦的中華學校,被認為是新馬地區最早的新式學堂。[14]在他的資助下,大埔華僑羅樹棠、張讓溪等人于1906年在新加坡創辦了啟發學校。1917年改建時,張弼士又捐助了巨款。[3]卷11在他的影響和帶動下,新加坡、馬來西亞兩地相繼興辦了8所華文學校。1905年7月,張弼士在中華學校主持清朝皇帝光緒恩賜御書“聲教南暨”匾額和《古今圖書集成》圖書典禮上,他慷慨陳詞:“國家貧弱之故,皆由于人才不出。人才不出,皆由于學校不興。我等旅居外埠,積有財資,眼見他西國之人,在埠設西文學堂甚多,反能教我華商之子弟。而我華商各有身家,各有子弟,豈不可設一中文學校,以自教其子弟乎?!”[15]梁紹文在《南洋旅行漫記》中稱:“在南洋最先肯犧牲無數金錢辦學校的,要推張弼士第一人。”[16]張弼士的拳拳赤子之心、殷殷報國之志可見一斑。

在國內,他對興辦教育慈善事業也相當熱心。早在1903年,張弼士就向清政府捐獻20萬銀兩作為辦學堂的經費。他對于家鄉的教育事業特別關心。辛亥革命后,他出巨資在汕頭和大埔縣城茶陽建商店近百間,以店租收入作為本縣發展教育的經費。“于家鄉教育素所關懷,斥重資于汕頭及縣城北門外大街,各置瓦鋪百數十間。汕鋪迤接成行,分兩街,曰育善街、育善后街。所出租息,由闔邑公舉正紳管理,充作該縣教育經常之費用,垂久遠。”①并從中抽出部分收入,專門作為家鄉學生外出留學學費補助。如大埔人張掖在去法國巴黎留學時,曾得到大洋40元的補助。[4]他還給香港大學堂捐款10萬元。晚年還捐助廣州中山大學和嶺南大學修建校舍?,F在中山大學有一座“張弼士堂”,就是他捐款建起來的。張弼士捐巨資在海內外興辦學堂,舉辦新式教育,為中國近代教育的發展和興學育才作出了巨大貢獻,同時也傳承和發展了客家人崇文重教的社會傳統。

結語

任何歷史人物都是一定歷史時代的產物,都與社會環境特別是傳統文化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張弼士也不例外。作為一個出現在中國近代、自小生長于大埔客家地區、18歲遠赴南洋后成為南洋首富并在國內兩屆不同的政府中擔任要職的歷史人物,張弼士可以說是在中國近代社會動蕩的大背景中成長起來的,也是在客家地域文化的小背景中成長起來的。他從小就深受客家文化的影響和熏陶,他下南洋謀生,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和廣泛的社會背景。他在南洋的創業與發展,都與客家傳統社會與文化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同時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和政治家,他在中國創辦現代企業,捐資舉辦新式教育,促進了中國社會文化的發展,加快了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他的經濟活動和政治活動,大大提升了客家人的經濟和政治地位,拓展了客家人的發展空間。他在家鄉修建“中西合璧”式的傳統圍龍屋、崇文重教等活動,傳承和發展了客家社會與文化??傊?,張弼士既是中華民族文化的產物,也是南洋當地文化和移民文化的產物,更是客家社會文化的產物。他對客家傳統社會與文化發展所作出的貢獻,也是對整個中華民族文化的發展所作出的貢獻。

有意思的是,1994年,張弼士被客家人評為“八大先賢”之一;張弼士在家鄉所建的故居“光祿第”,1991年被大埔縣政府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被廣東省政府列為省級重點文化保護單位。自2005年以來,梅州市政府、大埔縣政府先后投入巨資,將“光祿第”打造成為“客家民俗文化村”,向海內外慕名而來的游客推介客家文化,成為傳播客家文化的重要場所。近年來有學者撰文,認為張弼士是客家人“敢為天下先”生命精神的體現者。可見張弼士雖然已逝世近百年,但他所代表的精神和文化一直在推動著客家社會與文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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