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譯本的語法銜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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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譯本的語法銜接手段

 

一、引 言   銜接理論從 20 世紀 70 年代初現端倪至今,已成為語言學領域的一個主流話題。學者們紛紛著書立說,在這一領域展開了深入的探討,其中貢獻最大、影響最深的當數英國語言學家 Halliday 和 Hasan,他們在其合著的《英語的銜接》( Cohesion in English) 一書中把銜接看作“存在于篇章內部,使之成為語篇的意義關系”[1]7。隨著翻譯研究的不斷發展,不少學者開始從語篇分析角度研究翻譯問題。B. Hatim 和 I. Mason 在其 Discourse and theTranslator 中這樣描述語篇特征: 語篇應該連貫、銜接,且具有明確的論題結構[2]192。繼而,他們指出銜接機制的在謀篇中并非任意性的,它們的使用取決于語篇的修辭目的,而譯者在翻譯時則需根據目的語文本規約的特點盡可能保留原文的銜接方式。[2]199在哈蒂姆和梅森的影響下國內翻譯界許多學者也開始關注這一話題,紛紛撰文。有學者宏觀上分析了銜接機制和英漢翻譯研究的關系( 尹富林,胡元江,2010[3];王小鳳,2006[4]) ,有學者從技術層面探討了英漢翻譯中銜接機制的處理與譯文連貫的再現( 王東風,2005[5]; 曹路漫,2009[6]; 吉文凱,2012[7]) 。這些研究雖然數量不多,但從語言學角度對翻譯領域存在的問題做了有益的探討。本文試圖通過 Gone with the Wind 六個中譯本的對比分析,從銜接理論的角度探討原文中語法銜接手段的使用及其不同譯文中語法銜接手段的處理,以闡明在英語小說漢譯時如何做到最大限度的篇章等值。   二、語法銜接與譯文連貫的再現   銜接與連貫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銜接體現在語篇的表層結構上,是語篇的有形網絡; 連貫存在于語篇的底層,是語篇的無形網絡。由于英漢兩種語言結構和文化淵源的差異,英語與漢語在組織成篇時所采用的銜接手段也有不盡相同。在語篇翻譯中,譯者要用恰當的漢語表達方式對原文信息進行重新表達,而這一重新表達的過程不僅僅是把原語信息轉換成目的語信息,更是對原文銜接機制在譯入語中進行重組的過程。因而,正確認識英、漢語語篇銜接手段的使用,對翻譯實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按照 Halliday 和 Hasan 的劃分,銜接手段大致可分為語法銜接手段( grammatical cohesion) 和詞匯銜接手段( lexicalcohesion) 兩種。前者又可以包括指稱( reference) ,省略( el-lipsis) ,替代( substitution) 和連詞( conjunction) 。   ( 一) 指稱   在 Halliday &Hasan 所提出的銜接模式中,指稱是銜接手段中最常見的一種,表示某個項目自己不能解釋自己,而必須到其他地方尋求其解釋的現象[1]。在詞匯、語法層次上,指稱主要由語法項目來體現,可以分為三類: 人稱指稱,指示指稱和比較指稱。人稱指稱主要由人稱代詞體現。指示指稱主要由指示代詞和指示副詞體現。人稱指稱是英文小說中最常見的銜接方式:( 1) When she had stood in the parlour at Twelve Oaks andseen him married to Melanie,she had thought she could neverlove him with a more heartbreaking intensity than she did at thatmoment.譯文 1: 當初她站在十二根橡樹的客廳里,眼看著他跟媚蘭結了婚,( ) 總以為自己以后即使還愛他,也絕不會跟( ) 那一刻的情感那么強烈。( 傅東華) 譯文 2: 當初她站在十二棵橡樹莊園的客廳里看他跟玫蘭妮成婚時,( ) 心里按不住( ) 對他的戀戀之情,( ) 只覺得芳心如摧,再也莫過于此際了。( 陳良延)譯文 3: 當初她站在“十二棵”橡樹的客廳里看著他跟媚蘭結婚時,( ) 曾以為自己今后再也不會比( ) 此時此刻更傷心更強烈地愛他了。( 戴侃)譯文 4: 回想當年她站在十二橡樹的客廳里,看著他跟梅拉尼結婚的時刻,( ) 以為她從此再也不可能愛他愛得像那一刻那樣強烈、那樣傷心欲碎。( 黃懷仁)譯文 5: 起初在十二根橡樹的客廳里,她親眼看著他與媚蘭結婚,( ) 認為即使自己以后還愛他,也絕不會像那一刻( )的情感強烈。( 簡宗)譯文 6: 當初站在十二棵橡樹的客廳里,目睹她娶梅拉妮為妻,( ) 那一刻還以為( ) 對他的強烈愛情往后再也不會如此令人肝腸寸斷。原文中出現了四處指稱,加下劃線的三處 she 均指代前文出現的主語 she; him 指代第一個小句的賓語。這種用代詞指代前文出現的名詞的行文方式在英文中非常普遍,這樣可以使文章簡潔、明了、主題鮮明。六篇譯文在處理代詞 she和 him 時所采取的策略不盡相同,我們可以將它們各自譯文對原文的處理列出來進行對比,以便找出各譯本在處理原文指稱銜接手段時所采用翻譯策略的異同: 表中為六篇譯文在翻譯原文中代詞時的處理方式,原文中括號表示省略,表中用 0 表示從上表可以看出,在翻譯原文中出現的起指稱銜接作用的代詞時,一般有三種處理方式: 1. 直接用漢語中對應的代詞對譯; 2. 重復前文出現的名詞( 代詞) ; 3. 省略相同的主語。英語是典型的形合語言,為了表意清晰,行文簡潔,常常使用復合句。而復合句中每一個意群都需要清晰的主謂結構,而代詞的使用便是這種結構的顯性標記。翻譯時,譯者需要用符合漢語習慣的表達方式,傳達原文信息,因此必須做一些調整。上述六個譯文在處理句中代詞 him 時有個顯著的共性,就是用漢語中對應的人稱代詞“他”對譯,可以看出漢語中完全有對應的代詞系統來傳達原文信息。但是,在處理代詞 she 是,情況卻有所不同。譯文 1,3,5 在處理第二個 she時使用了漢語中名詞“自己”一詞。雖然并未用漢語中相對的代詞“她”但譯文讀起來并無生澀,拗口之感。這是因為這一意群中 thought 的主語“she”正好與賓語從句中的主語“she”指代同一個人。漢語講究意合,因此“自己”正好符合漢語中語義表達的需要,也是合理的處理方法。在處理其他兩處代詞“she”時,六個譯本則如出一轍地在翻譯時省略了代詞,采用了“零式指稱”。這樣的處理完全符合“主題鏈”( topic chain) 的原則[8]64 -66,即兩( 多) 小句主題一致時,漢語更傾向于用一個代詞統領全句,這也同時解釋了譯文 2 和 4在處理第二個“she”時采取省略代詞的策略。由此我們可以看出: 相比之下,漢語使用零式指稱遠比英語多; 另一方面,漢語的零式指稱不受語法限制。文學作品大多強調主題意義的表達,因此除非在原文出于某種修辭意義或效果時而特殊使用的代詞,譯者完全可以發揮其主體性,決定是否需要復制原文中的代詞。#p#分頁標題#e#   綜上,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英漢兩種語言在指代銜接手段的運用方面確實存在差異。英語中,為了實現銜接,在某一意義名詞出現后,除非是要達到某種修辭效果,一般盡量采用代詞指代。相比之下,漢語傾向于重復前文出現的名詞,或者采用“零式指稱”[8]64 -66,省略主語。但不可否認,漢語與英語在指代銜接方面有很多相似之處。這是由于漢語也有較為豐富、完善的代詞系統,而這些代詞的存在必然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指代銜接工具。是直接用漢語代詞對譯英文中出現的代詞還是采取其他策略要靠具體語篇來決定。另外,翻譯時譯者整體謀篇布局的思路也會影響指代銜接手段的運用。   ( 二) 省略和替代   省略和替代也是常見的語法銜接手段。替代指在語篇中用某個語法項目替代另外一個語法項目的現象,而省略則是省略某個語法項目的現象。本質上兩者沒有區別,省略可以看做是某種替代,是用“零項目”替代同類的另一個項目[1]88。( 2) But now she knew her feelings of that long - past nightwere those of a spoiled child thwarted of a toy.譯文 1: 現在她方才明白,自己那天晚上所經驗的情感,實在還不過是一個縱容慣了的孩子得不到玩具時的情感罷了。( 傅東華)譯文 2: 可是現在她才明白,自己當年的那種感情,其實也不過像個寵壞了的孩子得不到所要的玩具而已。( 陳良延)譯文 3: 可如今她才知道,她在那個早已過去的夜晚所經歷的,只不過是一個被奪走了玩具的嬌慣孩子的感情而已。( 戴侃)譯文 4: 但是現在她才明白,她那天夜里的感情,不過是像個寵壞了的孩子得不到一個玩具時的心情罷了。( 黃懷仁)譯文 5: 現在她才明白,那天晚上的情感,如同一個慣壞了的孩子得不到玩具一樣。( 簡宗)譯文 6: 然而此刻才明白,老早以前那個夜晚的那份感覺,只不過像被寵壞的小孩子沒得到想要的玩具罷了。( 黃建人)原文中 those 起替代作用,它不同于指示代詞,是因為它從語義上替代前文中 feelings 一詞,意為另一類情感。英文重視邏輯,為了行文簡潔、清晰,常常使用這種方法以避免詞語重復。譯者應充分考慮到原著作者在此處使用替代銜接的作用,并在譯文中忠實再現。對于這一現象,幾個譯文總體上采取了兩種不同的策略: 譯文 1、4 注意到原文這種替代關系,重復了前文出現的詞語或使用同義詞重復文中被替代的詞語; 譯文 2、5、6 則將 those 一詞省略不譯。從漢語角度分析,上述兩種譯文均能較為通順、自然地表達原文表達的主要意思。但從英文語篇角度分析,those 一詞雖然替代前文中 feelings 一詞,但語義上表達的卻往往是不完全等同于前文詞語的意義,這也是替代與指稱銜接機制的主要區別。稍微留心可以看到上述譯文四在翻譯時明顯區別于其他五個譯文,在翻譯 feelings 和 those 兩個詞語時使用了兩個較為相近的詞“感情”和“心情”。譯者顯然意識到原文中兩個詞語雖然意義十分相近,但還是略有不同。為了準確傳達原文這種意義,譯者有意選擇了“感情”和“心情”兩個詞語。同時我們可以從與 those 后的介詞短語知道,此處的“孩子得不到心儀的玩具時”不應該是某種“感情( 情感) ”而只能是一種難過的“心情”。從這個角度上來說,譯文四則較其他幾個譯文更為準確地傳達了原文的信息。   ( 三) 連詞   連詞作為銜接手段,是“使句子、分句和段落相互聯系的形式標記”( Baker,2000) ,主要有五種( ibid. ) : 增補( addi-tive) 、逆接( adversative) 、因果( causal) 、時間( temporal) 和延續話題( continuative) 。( 3) 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譯文 1: 那郝思嘉小姐長得并不美,可是極富魅力,( ) 男人見了她,往往要著迷,就像湯家那一對雙胞胎兄弟似的。( 傅東華)譯文 2: 斯佳麗•奧哈拉長得并不美,但是男人一旦像塔爾頓家孿生兄弟那樣給她的魅力迷住往往就不大理會這點。( 陳良延)譯文 3: 思嘉•奧哈拉長得并不漂亮,但是男人們一旦像塔爾頓家那對孿生兄弟為她的魅力所迷住時,便看不到這一點了。( 戴侃)譯文 4: 斯卡利特•奧哈拉長得不算美,但男人們常常還來不及端詳她的姿容,就被她的魅力所迷醉,比如塔爾頓家那對雙胞胎兄弟,就正是如此。( 黃懷仁)譯文 5: 郝思嘉小姐長得并不漂亮,但極有魅力,這使男人們( ) 見了她常常被迷著,湯家那一對孿生兄弟就是如此。( 簡宗)譯文 6: 斯佳麗長得并不算美,但魅力四射,男人( ) 見了少有不著迷的,塔爾頓家那對孿生兄弟就是。( 黃建人)上述例句雖然字數不多,但明顯有兩層語義關系,因此英文中使用了兩處連詞來表達原文中的語義關系。這符合英文重視邏輯關系的語言特點。上述六個譯文在處理兩處代詞銜接時方法各有特色。在處理表示轉折關系的連詞 but一詞時,六個譯文均采取了漢語中對應的表達轉折的連詞“但是”“可是”“但”,雖然詞語有所不同,但均為漢語中常用的表達轉折意義的連詞,因此可以看到在表達轉折意義時,漢語還是有相對的表達,而且也是經常使用的。三個漢語連詞只是語氣上或簡潔性上有稍微的區別,因此幾個譯文不約而同使用了對譯的策略。在處理表時間關系的連詞 when( 此處語義上其實有輕微的因果關系) 時,六個譯文則各有千秋。譯文 2 和譯文 3 將 when 一詞譯為漢語表時間同時也表達輕微因果關系的詞語“一旦”,這樣處理可以較好地傳達原文語義關系,同時也較好地復制了原文的顯性語義關系,可以說是較好的策略。譯文一和譯文五省略了原文中的連詞,使用“見了”一詞連接組句。雖然沒有顯性的漢語連接詞語,但“見了”一詞明顯表達了一種時間關系,同時“了”一詞也體現了隱形的“因果”關系,因此雖然讀起來語氣上略顯欠佳,但完全符合漢語重意合、隱性銜接的特點。相比之下,譯文六雖然也采用了相同的方法,使用了“見了”一詞來傳達原文中的邏輯關系,但似乎譯者注意到語氣的損失,因而使用了“少有”一詞來彌補漢語中語氣的損失,同時原文中本來就有“seldom”一詞,這樣“少有”一詞則更為準確,因此也是不可多得的佳譯??梢?,漢語中雖然也有較為完備的連接詞語,但畢竟兩種語言在使用頻率上還是有很大的差別。邵志宏等( 2005) 也持有相同的觀點,認為“與其它所有銜接手段相比,連詞是英漢兩種語言之間差別最大的一種”。究其原因,英語是葡萄狀( grape - shaped) 結構,可以有復雜的分句、從句及其它修飾成分,而這一切以成熟的連詞系統為基礎( 如,單就時間關系而論,除了詞匯語義手段,還有“when”、“while”和“as soon as”等連詞) 。漢語是竹節狀的( bamboo - shaped) 語言結構,其語序與自然世界的邏輯順序一般是對應的。英語句子中分句之間的關系往往比較復雜,而漢語句子中小句之間的關系往往較為簡單,這就造成了漢語僅靠語內隱性語義銜接即可實現行文的連貫。#p#分頁標題#e#   三、結 語   基于上述對比分析,可以看出,英漢兩種語言在銜接手段上有同有異,在小說翻譯中譯者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重現原文的銜接機制。另外,銜接手段是否需要再現還會受到歸化、異化等翻譯策略的影響———偏重于異化的譯文會傾向于套用原文的銜接手段,這一點從較早的、偏“歐化”的譯文中便可窺一斑,而在譯介某部作品的初期這種“歐式”的譯文卻也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因此,對于譯作中銜接機制的處理方式的研究對于翻譯家風格研究也有較為重要的意義。與實用性文本( 如商務合同文本) 翻譯中銜接機制的處理( 見吉文凱,2012) 不同,英語小說漢譯時譯者會更加重視譯文在譯入語中的可接受性。小說語言較為生動靈活,譯者在小說翻譯中會更多地發揮其主體性,因而與實用性文本相比,在小說翻譯中我們看到譯者為了實現譯文的可讀性往往會相對較少地復制英語中的銜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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