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詞間接回指語的漢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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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話語回指可分為直接回指和間接回指。直接回指具有明確的先行語,間接回指語是指出現在話語中的某個新的指稱對象,它在前面的話語中沒有明確地提到過;對其所指對象的理解需借助于前文信息。(馬博森,2010:26)而代詞接回指,顧名思義,是代詞充當間接回指語,該提法出自Brown和Yule(1983),間接回指語不再是Kleiber等(Apotheloz,1999)通常所認為的必須是定指名詞短語,而可以由各類代詞充當。對代詞間接回指語的國內外研究多以自然語料為研究對象,本文則重點關注小說語言,包括敘述語言和對話,且把注意力轉移到其漢譯方法。   2.代詞間接回指語研究及其翻譯簡述   國內對代詞間接回指的研究則首先圍繞代詞能否用作間接回指語及其典型性。如項成東(2004)、王軍(2004)、馬博森(2010)等也都認為它的用法不典型,常出現在自然語言、網絡語言或非正規語言中。但語料表明,它雖不廣泛,卻也不鮮見地存在于小說和其他文學體裁中,其規范性是毋庸置疑的。筆者對現當代小說的分析表明,在一些英文名著乃至漢語翻譯小說的人物對話和作者的敘述語言中,都存在著為數不少的代詞間接回指語的例子。如Salinger的TheCatcherintheRye中有217例,錢鐘書的《圍城》有25例,楊絳的《洗澡》有39例,張愛玲的《金鎖記》31例。因此是值得關注的語言現象。   研究的第二個重點是代詞間接回指的分類和理解問題。研究發現,現代漢語的代詞體系中所包含的人稱代詞、指示代詞和疑問代詞都可以作間接回指。至于代詞間接回指語的理解則公認主要借助于先行觸發語和話語雙方擁有的共享知識。先行觸發語(包括言語信息和非言語信息)和間接回指語之間存在著的多種常規關系,如實體與類屬關系、個體與群體關系等常規關系使聽話人通過推理識別代詞的指稱對象。(Gundel,轉引自馬博森,2010:31)也有通過共享知識(包括共享百科知識、共享私人知識、共享情景知識和共享語篇知識)來討論聽話人如何推斷代詞間接回指語的所指。(Maushal,轉引自馬博森,2010:31)。這些較為明顯的語言特征或背景知識可以有效地幫助理解該現象。研究者對代詞回指語的語用功能則甚少涉及。它的使用動機可以是語言上的考慮,在易于理解的基礎上使語言簡潔或結構對稱;或出于對讀者或聽話人的考慮,使其減少理解的心力。(王軍,2009:3)也常常出于語用上的考慮,是對話語雙方臉面的考慮,起到保持禮貌或避諱或揶揄對方的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代詞間接回指語都需要特別加以關注,動機和語用功能表現強烈的才是關注重點。   有關代詞間接回指語在跨語言交際,即翻譯活動中的表現可以說少有人關注,這恰是本文的研究重點。在源語中對代詞間接回指語的正確理解的可能性似乎預示著,只要譯者把有關的所有信息(先行觸發語、隱含的共享知識等)進行直譯,它在譯入語中就會得到如實的顯示和理解。但考察英漢小說互譯的翻譯實踐,卻又不盡如此。雖是直譯為主,但也有代詞明晰化、去除回指語、加入代詞等等翻譯法。就筆者手頭資料顯示,直接論述代詞間接回指語翻譯的言論較少(下文的回指語皆指代詞間接回指語)。間接有關的如Hatim和Mason(1990)在涉及人稱代詞的翻譯研究時認為,在譯“指稱”(包括代詞)時,應注意分析指稱方式背后潛藏的動力:是慣例、文本類型使然,還是作者的修辭意圖使然———這種分析再結合譯語特點,才能譯出原文的效果。這對代詞間接回指語的翻譯有啟發,因為代詞間接回指語既隸屬于代詞,翻譯中亦應考慮指稱方式的原動力———是原語、譯入語使然,還是作者意圖在起作用。   至于代詞漢譯的具體方法,王克非和胡顯耀(2010:17)認為,與英語相比,漢語代詞的類型較少,使用頻率較低。漢語常規的指代方式以“名詞復現”和“零代詞”為主,較少使用顯性人稱代詞。因此,有人提議在翻譯中應少用代詞多用原詞復現等方式。但現狀是,從語料統計分析來看,漢語翻譯文學中人稱代詞的使用頻率遠高于原創漢語文學,非常接近于英語。說明漢語原創文學和翻譯文學的代詞用法又有所不同。下文擬以TheCatcherintheRye的兩個漢譯本為例,分析代詞間接回指語的漢譯方法和動因,并提出相應的翻譯對策。   3.TheCatcherintheRye及其兩個漢譯本簡介和代詞間接回指語漢譯   3.1TheCatcherintheRye及其兩個漢譯本簡介   TheCatcherintheRye描寫美國有反叛思想的年輕人,他們厭惡舊傳統,與現實格格不入,又缺乏對未來的信心,反映了美國的社會思潮。作者用現實主義的筆觸,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精神文明的貧乏、空虛的實質,在藝術上開當代美國文學中心理現實主義的先河。語言特色是采用青少年的口吻,大量使用俚語和口語。(施咸榮,譯序:2-4)也表現為較多回指語的使用。TheCatcherintheRye的漢譯本較多,較為流行的是施咸榮和孫仲旭的譯本。前者于60年代完成。當時國人對西方文壇所知甚少,譯者對譯什么和怎么譯有一定的自主權。另外當時的社會背景屬于中西文化對峙的建國后十七年,英美文學翻譯有一個重要傾向———對文本的選擇側重所謂的批判現實主義,(盧玉玲,2011:18)施咸榮也自覺地對文本和文本的解讀態度都采取這個立場。施譯本主要用于重現和批判,異化、直譯為主的翻譯手法也就不足為奇了。孫仲旭譯本則是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國人的個性意識與反叛意識已有所提高,且對美國現狀已有了解的前提下產生的,與揭露和批判相比,顯示自我、張揚個性恐怕是更大的目的。孫在后記中指出,施譯本“頗有口碑”,新譯本只為“多一種閱讀選擇”,且“參考施先生的譯本之處甚多”。(孫仲旭,2007:448)既是有所參考,必有所改進。本文擬僅從代詞間接回指語的翻譯進行對比。以原文和兩個漢譯本的全文為自建小型語料庫進行分析可知,該語言現象的翻譯在相同的基礎上,相異之處甚多,有必要進行對比考察,分析其表現和原因。   3.2TheCatcherintheRye漢譯本中的代詞間接回指語翻譯的宏觀分析#p#分頁標題#e#   比較施、孫兩個漢譯本對代詞間接回指語的翻譯處理,直觀來看,施譯本以異化策略為主,以圖保持原文形式風格,多直譯;孫譯本以歸化策略為主,而歸化策略多通過意譯、替換、增益和簡化等技巧來完成。(李正銓、賈曉英,2011:51)比如其中的明晰化翻譯,即把代詞間接回指語在翻譯中還原為它所對應的名詞,實際上等于消除了該語言現象,似乎符合漢語代詞的“名詞復現”的常規處理方法。但上述只是直觀印象,需要數據加以支持。有鑒于此,筆者對英文原版的該語言現象和兩個漢譯本中的對應翻譯一一整理,以備分析。兩個譯本所涉及的代詞間接回指語的具體翻譯方法歸納如下:異化翻譯:直譯(包括完全直譯和解釋性直譯,后者指在直譯代詞后加上一個名詞加以解釋和確定),力圖保持全文的形式以及間接回指語的語用功能。歸化翻譯:代詞回指語的去除(主要可分為兩種情況:原文中的代詞回指語徹底消失,在譯文中毫不提及;用被動語態消除,指因為用了一個被動結構,作為主語的回指語消失了);代詞回指語的明晰化(回指語用指向明確的名詞替代之);代詞回指語增益(新增加一個原文未出現的代詞回指語);代詞回指語轉換(用另一回指語加以替換,如用另一人稱代詞,或用疑問代詞或指示代詞替換,如“你”換成“誰”,或“他”換成“你”,“它”換成“那樣”),等等。下面的表格說明了兩個譯本中有關代詞回指語的漢譯方法、譯法數量以及所占比例。與直觀印象稍有不同,兩個譯本都以直譯為主(施譯本149例,孫譯本100例),前者雖遠較后者為多,但兩者在整個回指語翻譯中都是占大多數,可說是首先考慮的典型翻譯法。其次是回指語的去除。施譯本代詞去除有30句(以零主語居多),孫譯本則有54句(也以零主語居多)。究其原因,估計是因為漢語語法重意合而輕形合,最典型表現就是省略主語。(李正銓、賈曉英,2011:52),表現在代詞作主語時就是常規做法的“零代詞”。因此回指語去除照應了漢語的習慣表達方式。但代詞明晰化并不多,說明譯者的想法還是優先考慮對原文和作者的忠實,能直譯則直譯。占第三位的是回指語轉換,即換成另外一個代詞,施譯本代詞回指語轉換19例(除人稱代詞外,包括疑問代詞7例,指示代詞1例);孫譯本代詞轉換39例(除人稱代詞外,疑問代詞11例,指示代詞3例)。原因是有些代詞用法不符合漢語習慣,需要加以調整和轉換。與漢語回指語的英譯相比,英語回指語漢譯更加靈活機動,轉換較多??傮w而言,兩個譯本的基本翻譯策略是異化基礎上的歸化。   除了宏觀上的翻譯方法的大致相同之外,如表格所示,兩個漢譯本在翻譯細節上又有諸多不同。之所以同中有異,筆者認為可結合翻譯倫理加以探討,因為歸化和異化之爭并不是兩個譯者的關注點,從他們極為有限的論及翻譯的文字來看,他們的翻譯旨在對作者、讀者和文化交際等負責,翻譯倫理是他們自覺或不自覺遵守著的準則。雖然翻譯倫理同樣適用于宏觀分析,但在微觀分析中似乎有更強的操作性。下文先簡述翻譯倫理,之后結合它進行代詞間接回指語漢譯的評價。   4.翻譯倫理簡述   在當代翻譯中,隨著翻譯研究的“反傳統”和“批判性”的文化轉向,認為漏譯、不忠是不可避免的。這樣一來,譯者的主體性得到了張揚,但在翻譯實踐中似乎有被過度縱容的傾向。有鑒于此,Berman、Pym、Chesterman等于2001年提出翻譯倫理,對此加以約束。翻譯的倫理回歸強調譯者對“他者”的責任,即譯者在翻譯活動中除對本身以外的應遵守的規范和承擔的責任,包括對原作者、目標讀者、原語文化和譯語文化、翻譯贊助人、管理機構和出版機構的責任(楊潔、曾利沙,2010:76)。具體而言,主要是Chesterman(2001)在ProposalforaHieronymicOath一文中提出的翻譯的倫理標準,即再現、服務、交際、規范和職業規范。再現倫理要求譯者忠實于原文,不增加、刪節或更改地準確再現原文或原作者的意圖。服務倫理把翻譯看作商業服務,要求忠實于客戶,為客戶服務。交際倫理強調文化交流而不是對原作的重現,要求譯者完成原語及譯入語雙方的跨文化理解。規范倫理是譯者對源語文化和目的語文化所負的倫理責任,不歪曲和尊重異質文化,不損害譯語文化,不超出目標文化當時對翻譯的期待。職業規范指的是譯者應該遵守的職業道德規范。令人疑惑的是這些倫理規范的相互關系如何,是和諧統一的,還是相互沖突的?Pym認為,這些倫理往往部分交迭(overlap),意在詮釋譯者如何翻譯以及為何要這樣而不是那樣翻譯。(Pym,2001:130)Chesterman指出,某些倫理可以說是高出其他倫理,如再現和忠實倫理,因為從它們能推導出其他的倫理規范。(Chesterman,2001:142)從這點來看,各倫理規范間基本是和諧可共存的。但在具體字句翻譯時,在不違反其他倫理的情況下某一個倫理會顯得突出、處于前景位置。如倫理間確有沖突時,似乎不能明確該優先采取哪個倫理,因為這樣做有違倫理。(Chesterman,2001:142)但筆者認為必有一個評判標準,可由譯者自行判斷應以哪個倫理為重,并通過讀者的感覺進行驗證。Chesterman(2001:142)還認為這些倫理有不同的適用范圍和應用的局限性,有的更多地用于文學或圣經翻譯,有的更多用于科技文章等翻譯。他沒有直接說明(似乎也難以說明)在文學翻譯乃至對話翻譯中哪個倫理占優勢,筆者認為不能一概而論,應根據不同的句子和它所處語境來進行具體分析主要應服從哪個倫理規范。一般來說,對原文或原作者的意圖考慮,即再現倫理是第一位的。下文擬逐一以某個倫理為重點,結合典型例子進行闡釋、評析。   5.TheCatcherintheRye中代詞間接回指語漢譯的倫理審視   本節是對代詞間接回指語漢譯的微觀分析,對比分析兩個漢譯本對原文某句子的相同或不同譯法,并闡述其緣由。   5.1對原文或原作者的再現倫理   再現的倫理體現了忠實的譯者這一理想狀態,要求譯者忠實于原文,準確再現原文或原作者的意圖。準確地、不增不刪不改地再現當然是理想狀態,換言之,直譯而體現原文和原作者意圖是最佳方案。下劃線表示關注重點。例子均來自施、孫譯本,不一一注明。(1)Iwasonlythirteen,andtheyweregoingtohavemepsychoanalyzedandall,becauseIbrokeallthewin-dowsinthegarage.(Salinger,2007:256)施譯:我還只十三歲的時候,他們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為我用拳頭把汽車間里的窗玻璃全都打碎了。(施咸榮,2010:41)孫譯:我十三歲時,家里人要把我送去做心理分析什么的,因為我把車庫的車窗全砸碎了。(孫仲旭,2007:40)此例中施譯本所用直譯法較妥,因為原文中主人公的家里人不能理解他在親愛的弟弟死后歇斯底里的狀態,反倒以為他出了精神問題,要送心理醫生檢查。所以譯者刻意照搬原文用“他們”來替換“家里人”,用以表示不被理解和對他們的蔑視。孫譯本的明晰化譯法則過于親切,忽略了代詞間接回指語“他們”的“諷刺”的語用功能。譯者本意是唯恐讀者不能準確理解含意,事實上讀者根據上下文中的先行觸發語和共享知識等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施譯本兼顧了語言形式和語用功能,是佳譯。但有時語言形式和作者意圖不能兼顧,重點應是體現“原文或原作者的意圖”。因我們所要翻譯的是深層結構,即意義,而不是表層結構,即語言表達形式,更進一步說,應該是功能或是作者的意圖。(郭建中,2000:72)如:(2)YouneverwantedtokidJanetoomuch.(Salinger,2007:299)施譯:你是絕不會想把琴取笑得太厲害的。(施咸榮,2010:86)孫譯:誰也不會跟簡這樣的女孩兒過分開玩笑。(孫仲旭,2007:78)施譯是直譯,孫譯是換譯(人稱代詞轉譯成疑問代詞)。如Bassnet所說,翻譯時我們需要強調的不是形式對等,而是功能對等。(郭建中,2000)施譯中,“you”在原文中的作用是泛指,而在漢語里,“你”一般不用以泛指,泛指常用疑問代詞“誰”。若直譯就顯得拗口,不符合原文作者泛指的意圖,因此以孫譯為佳。#p#分頁標題#e#   5.2對譯入語忠實和為譯入語讀者服務的倫理   譯者對原文和原作者忠實的應是“意圖”,而不僅是語言形式,與譯入語與讀者的忠實并不矛盾,有時甚至是重合的。譯者的忠誠首先是針對委托人(常指客戶、出版社等)的要求而言,出版社的要求與當時的文學翻譯要求又基本是統一的。施所處時代要求再現美國情況,孫所處時代要求激發中美青少年的思想共鳴。譯者的忠誠同時也表現為忠于譯文讀者和譯入語,使譯文簡潔、透明,(Chesterman,2001:141)使讀者易于理解。   5.2.1對譯入語的忠實   漢語顯性人稱代詞的使用較少,對譯入語的忠實似乎應表現為在漢譯中少用代詞多用原詞復現等方式。無獨有偶,語料庫對比發現,英語譯本的一個特點是明晰化(explication),插入解釋或重復,使意義準確化,包括使帶有歧義的代詞所指明晰化。(廖七一,2000:414)漢語翻譯文學中人稱代詞的實際使用遠高于原創文學,接近英語的事實進一步說明了對原文和原作者的忠實倫理是首先被考慮的。所以對譯入語的忠實涉及一種妥協,即力圖保持原文語用功能和漢語的特有詞匯結構特點之間的平衡。(3)“Oh,Christ.Don’tspoilit.”Isaid.(Salinger,2007:294)施譯:“哦,天哪。別煞風景,”我說。(施咸榮,2010:79)孫譯:天哪,你就別掃興了。(孫仲旭,2007:73)回指語“It”被不約而同地明晰化,成了“風景”或“興(興致)”,說明這樣才比較符合漢語的語法規范,如果偏離漢語語法規范,會增加翻譯文本的閱讀難度。另外,漢語語法重意合而輕形合,最典型的就是主語的省略。(李正銓、賈曉英,2011:52)下例不約而同地采取了去除代詞回指語的翻譯方法,變成零主語,以契合漢語的習慣用法:(4)Nowandthenyoujustsawamanandagirlcrossingastreet,withtheirarmsaroundeachother’swaistsandall.(Salinger,2007:303)施譯:偶爾只見一男一女穿過街心,彼此摟著腰。(施咸榮,2010:89)孫譯:只是偶爾能看到一男一女在過馬路,互相摟著腰還是怎么樣。(孫仲旭,2007:82)   5.2.2對讀者的忠實   傳統的翻譯理論所強調的“忠實”,實際上主要是以作者為中心的,即把讀者帶到作者那里去。(郭建中,2000:81)現代語言學興起以后,翻譯的重心普遍轉移到讀者身上,旨在向讀者有效而恰當地傳遞信息。(廖七一,2000:170)翻譯比任何其他文學活動都更需要依賴于讀者。如果說譯者對作者的責任是忠實,那么對讀者的責任就是明白易懂。(郭建中,2000:81)Basnett也認為翻譯的側重點往往是讀者或聽眾(Basnett,轉引自廖七一,2000:349)讀者對譯者的信賴是以譯者的誠信為基礎的,相信譯者對原文作者意圖傳承是真實、真誠、正確的。同時,對讀者的忠實以不違反原文作者的交際目的為前提。(Pym,2001:32)對讀者來說,符合倫理的翻譯行為就是要符合目的語文化的規范,滿足而不是驚擾讀者的期待。這些期待包含著讀者對翻譯的具體要求,如譯文的可接受性、譯文的語言風格和整體風格等,如下例就體現了讀者對譯文語言的可接受程度。如果擔心讀者不能很好地理解代詞間接回指語現象和它所對應的意義,就直接采取消除回指語或明晰化的策略;或不顧譯文的晦澀難懂和可接受度,堅持用直譯的方法來翻譯都是對讀者忠實原則的違反。如:(5)Youhadtotwisttheirarms.(Salinger,2007:295)施譯:你干什么都得扯她們的胳膊。(施咸榮,2010:80)孫譯:除非強迫她們。(孫仲旭,2007:73)施譯采用了直譯的方法,然而譯文晦澀難懂,也不符合譯文的整體語言風格,讀者很難接受,可說是驚擾了他們的期待,是對讀者忠實倫理的違反。孫譯則可以接受。(6)“Whoisthis?”thisverycoldlady’svoicesaid.(Salinger,2007:378)施譯:“誰呀?”一位太太非常冷淡的聲音說。(施咸榮,2010:163)孫譯:“誰啊?”一個很是冷冰冰的女人聲音問道。(孫仲旭,2007:151)兩人不約而同地把回指語———指示代詞“this”去除了,符合讀者對譯文的期待。如果畫蛇添足地譯為:“這是誰啊?”就顯得啰嗦、洋腔洋調。   5.3交際的倫理   交際的倫理強調語言的交際功能而不是對他者文化的描述。語言的交際功能不必贅述。如:(7)Hesaid,“MyGod,he’sgrownanothertwentyinches.Finetoseeyou.”(Salinger,2007:411)施譯:他說:“天哪,你又長高了二十英寸。見到你很高興。”(施咸榮,2010:199)孫譯:他說:“我的天,你又長高有二十英寸吧?見到你真好。”(孫仲旭,2007:183)兩個譯本不約而同采用換譯法———用另一人稱代詞進行替換,把“he”改譯成“你”。因為一般說來,“he”在該例英文中的靈活用法在漢語里找不到對應的說法。雖然根據筆者的語感,似乎可譯為“天哪,那個人又長高了二十英寸。”但對筆者周圍人的詢問表明,這個譯法不為他們接受,“那個人”應該指的是不在場的第三者。如果因辭害意,無法為漢語讀者所理解,就根本達不到原文及作者與讀者雙方交際的目的。再如:(8)You’restillbleeding,forChrissake.Youbetterputsomethingonit.(Salinger,2007:265)施譯:你還在流血呢,天哪。你最好上點兒藥。(施咸榮,2010:51)孫譯:你還在流血呢,豈有此理。你最好上點兒東西。(孫仲旭,2007:48)施譯采用明晰化譯法,顯得順暢,利于交流。孫譯“你最好上點兒東西”的直譯法過于含糊,不符合中文讀者的交際習慣和和本例的交際目標。   5.4規范倫理   規范倫理是譯者對源語文化和目的語文化所負的倫理責任,規范對譯作的產生和接受起決定或影響作用。譯語文化中的規范代表了當時譯語文化對于譯作的期待。雖然語料庫證據表明,英語翻譯文本存在一個普遍的趨勢,即向文本讀者“明顯接受的文本習慣靠近的”傾向。(廖七一,2000:415)但就個體來說,雖然譯本都會有所調整,翻譯中普遍存在的標準化規律是:譯文文本的調整程度在各個文化中有所區別:“……如果翻譯的原文是來自某種主要或有名的語言或文化,處于次要或弱小地位的譯語語言或文化對原文‘容忍的程度就越高’”。(Toury,轉引自廖七一,2000:416)時代的不同導致對譯文新的期待。中國已成為大國,當代青年對本國的語言文化有相當的自信,并不自認弱小,對原文的容忍度也小了,譯文在直譯的基礎上需作出較大的調整和重組,以適應規范的需要。這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年代較早的施咸榮的譯本直譯較多———其時漢語明顯處于弱小地位,急于引進新的文體和文化;而孫譯本直譯相對較少,在直譯的基礎上調整較多,因為當代讀者不能容忍英語中不符漢語規范的部分。這些翻譯的調整反映在詞匯、句法和修辭等方面,如下所示。首先是詞匯層面的調整:(9)“Nobody.Me,myselfandI.”boy,wasIdrunk.(Salinger,2007:378)施譯:“沒有人。我,我跟我自己。”嘿,我真是醉啦!(施咸榮,2010:164)孫譯:“沒別人,只有我,在下,鄙人。”乖乖,我喝得太醉了!(孫仲旭,2007:152)原文“Me,myselfandI”采用了“I”的三種不同語法形式,再現了主人公醉醺醺的狀態,頗有李白詩“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的韻味。施譯的無意義重復“我,我跟我自己”是對原文的僵化復制,卻失去了原文風采,而孫譯稍作調整,用表示同一概念的三個詞對應原文“I”的三種語法形式,情態全出,避免重復,也加強了效果。句式的調整前面論述較多,不再贅述。修辭層面的調整如下:(10)Nobodywouldbedifferent.Theonlythingthatwouldbedifferentwouldbeyou.(Salinger,2007:346)施譯:誰也不會改變樣兒。唯一變樣的東西只是你自己。(施咸榮,2010:131)孫譯:什么都不會改變,改變的只有你。(孫仲旭,2007:122)#p#分頁標題#e#   比較而言,施譯主要是直譯,較為流暢,帶有強調的意味,而孫譯句式簡潔,兩個“改變”的并置形成回環的修辭效果。如果兩個譯文結合變成“什么都不會改變,改變的只有你自己”,句子的韻味會更足。Chesterman的論述還包括職業規范,翻譯人員要忠于職守、盡其所能,擴大跨文化交流,再現而不歪曲原文,尊重讀者,了解自身的資質和局限,能譯才譯,并努力保持提高自己的能力。(Chesterman,2001:153)本文認為該規范實際上是對前述各翻譯規范的綜合和歸納,只要達到了前述標準,也就符合了職業規范。如果細述之,就是對前文的重復,因此略過不提。   6.結語   對代詞間接回指語翻譯的考察不能只以語言本身為對象來考察,還得結合當時的社會文化環境。在讀者對美國文學不甚了解的時候,施咸榮采用魯迅所謂“直譯法(魯迅談及讀者對象時說,給知識分子看的可寧信而不順;給普通讀者看的,也可偶爾加些新字,新的語法)(郭建中,2000:81)”,意在引進新的句式,甚而新的思維方式,是必要甚至是先進的。更何況施先生并不是處處直譯,也同時考慮了譯入語的規范和讀者的閱讀需要。但對英語的句式和美國的生活方式較為了解,對本民族文化又有相當自信的當今青年來說,更加傳神地道的譯法就有必要了。因此,兩個譯本總體上各服務于它的時代(總體而言,施譯更多地想要忠實原文和作者,而孫譯是兼顧作者和讀者,讀者是它的一個關注重點),難以定論說孰優孰劣,應該說在堅持翻譯倫理的基礎上,兩者是各有千秋,值得感佩。抑或如廖七一指出的,語料庫可驗證地證實了譯者風格的存在,(廖七一,2000:410)在窮盡式地列出所有例子的情況下,施和孫的代詞間接回指語翻譯的異同也正體現了譯者文體風格的客觀存在。但在單個例子中,我們可以評論何謂佳譯。讓我們在翻譯倫理的指引下,創造更多的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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