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中的雅字之本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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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中的雅字之本義探索

摘  要:嚴復提出的譯事“三難”“信、達、雅”,對中國的翻譯理論產生了深遠影響, 人們對“雅”字的爭議也從未間斷。對“雅”字的進一步探討得出翻譯中的“雅”合理的解釋是語言的“正確,合乎規范”。

關鍵詞:翻譯;雅;解釋; 正確

    引言

    嚴復提出的譯事三難“信達雅”一直倍受推崇并得到豐富和發展。許多文章也在評論嚴復的翻譯觀點,而人們對“雅”的理解卻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名正言順,只有對“雅”字本義做出合理的解釋,才能使之更好的指導當今的翻譯理論與實踐活動。

    1.“信、達、雅”的提出

    1898年《天演論》譯例言中,嚴復就翻譯問題提出了“信、達、雅” 的標準。

    “譯事三難:信、達、雅。求其信,已大難矣!顧信已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易》曰:‘修辭立誠:’子曰:‘辭達而已。’又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三者乃文章正軌,亦即為譯事楷模。故信達而外,求其爾雅”(嚴復 2002:147-148)。

    “信、達、雅”的問世,一改中國譯論零散的局面,至此,翻譯中的種種問題被濃縮為三個字,短小,精練,朗朗上口,易于傳誦,不失為一種歷史的創新,是一千多年來中國譯界的偉大突破,并在之后的一百多年間發揮巨大影響。嚴復“信達雅”作為中國經典譯論之一,“客觀上起到繼往開來的作用,一方面集漢唐譯經之大成,另一方面,開近代翻譯學之先河”(羅新璋 1984:593)。如今人們談論中國的翻譯理論,離不開“信、達、雅”,甚至只要想起中國的譯論,人們腦海中最易浮現出的也會是“信、達、雅”。“信、達、雅”在翻譯中已經具有了約定俗成的效力。

    2.“雅”的各種理解一瞥

    隨著“信、達、雅”的提出,人們對其爭論似乎從未間斷。在眾多的爭論中,“雅”字又成為其焦點:

    陳西瀅先生認為,嚴復的第三個條件,即“雅”,在非文學作品里根本用不著,認為“在翻譯文學書時,‘雅’字或其他相類的字,不但是多余,而且是譯者的大忌。”“譯文學作品只有一個條件,那便是信”(陳西瀅1984:401-403);

    “‘雅’,就是典雅,特指譯文的體裁、結構和修辭特點構成的整體效應與原著相一致,但它注重的是修辭,強調的是譯文對原著文學語言形式的忠實,也就是再現原文文本語言的‘典雅’風格”(袁志廣 2001);

    “‘雅’是指譯文應象客文一樣雅,一樣美,即要使譯文在客文中達到原文在主文中的同等水平”(郭小靜 2006);

    王振平認為嚴復的“雅”,用“漢以前文字”的目的是“為達易”,“實則刻意求顯”,實為“達”并最終服務于“信”的,是追求“達”的手段,但不是并列于“信”和“達”的第三個標準(王振平 2000)。他認識到簡單地把“雅”解釋為文辭古雅優美,甚或牽強到文章的風格上都有失偏頗,但是還是沒有考慮給雅一個合理的解釋。

    王秉欽在談到嚴復的“信達雅”時,給“雅”一個較為合理卻寬泛的解釋,認為“雅”有三層含義:第一是譯作的文學藝術價值,即如郭沫若先生所說的“所謂‘雅’,不是高深或講修飾,而是文學價值或藝術價值比較高”;第二是指(同城派文人的)雅俗觀,“雅”是為了“達”;第三是指“雅”是一種“與時俱進”的理論“框架”(王秉欽 2004:69-70)。

    王晨婕則認為“頗遭后人非議的‘雅’,其實質是雅正,即用純正而標準的漢語,而不是像有些論者所謂的古雅或俗雅 (王晨婕 2008:70-73)。”在2005到2009年的跟蹤關注中,筆者很高興發現這一觀點,只是她的作者沒有集中對其作系統的深究。

    眾多專家學者對“雅”字的理解是對其很好的豐富和發展并對翻譯理論與實踐起到不可磨滅的作用。但仔細推究不難發現,觀點各異的根源在于對“雅”的基本意義,人們沒有統一的認識。

    3. 翻譯中的“雅”字本義探索

    嚴復當時提出“信、達、雅”,并沒有為此三字作明確的界定,對于“雅”,他只是說,翻譯要用“漢以前的字法句法”。一個“雅”字,足以讓翻譯界議論紛紛。

    以下便是對 “雅”應作“正確,合乎規范”的這一新解釋的論述。

    3.1“雅”的詞典之義

    請看《辭海》(1989:3555-3557)對“雅”的一些解釋:

    雅:①通“復”,指中夏地區的語言。

    ②正確的,全乎規范的。例如:

    雅之為言正也。——《風俗通•聲音》;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毛詩序》

    文章爾雅。——《史記•三王世家》。索隱:皆訓正也。

    ③高尚;不庸俗。如:雅興,雅事。美好;不粗鄙。例如:

    忽忘雅素。——《漢書•張禹傳》

    雅步擢纖腰。——《陸云詩》。注:“閑雅謂妖麗也。”

    都督閻公之雅望。——王勃《滕王閣序》#p#分頁標題#e#

    翻譯中的“雅”不作“文雅”而作“正確,合乎規范”來理解的根本依據就源于此。

    3.2 “雅”并非elegance

    中文有要求文章“文雅,高雅”的說法,英文也有對應的詞“elegant”。也因此,嚴復提出的“雅”常被認為與“elegant”對等。

    法國學者都雷(Etienne Dolet)提出的五條基本的翻譯指導原則與嚴復的“信達雅”有一些相似處(Snell-Hornby 2001:12-13):

    (1)譯者必須正確理解原作者的信息和材料;

    (2)譯者應該完全精通源語和目標語;

    (3)譯者不該逐字翻譯;

    (4)譯者應該小心拉丁語式而使用慣用的語言;

    (5)譯者應該追求一種流暢、優美以及自然平穩的風格(He should strive after a smooth, elegent, unpretentious and even style)。

    其中最后一項提到“elegant”(優美)一詞,但這里是與“流暢”、“自然” 及 “平穩”一起使用,是對譯文風格的要求之一。確切地說,這一點與嚴復的“達”很相似。

    請看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對其形容詞形式“elegant”的解釋:

    “elegant. adj. tasteful and stylish in appearance or manner.(相貌或儀態優雅的,文雅的,高雅的):an elegant woman, coat, style of writing (文雅的女人,高雅的外衣,優美的寫作風格).elegant manners(優雅的儀態)”(霍恩比 1997:466)。

    在對雅的研究中,大多學者把“雅”理解為“優雅”,“文雅”,“高雅”,翻譯成英文自然就是 “elegant”。而在對“雅”的研究中,多數學者都認為翻譯中很難達到這個標準。廣為譯界推崇的三原則之一,居然成了高不可攀的東西!原因何在?因為他們心目中的“雅”就是“文雅”、“優美”。

    為什么無論何時都要追求“文雅”?在翻譯中誰能隨時隨地都做到譯文的“文雅”?答案是否定的。翻譯中“文雅”這個詞并非什么時候都可用。若是翻譯本來就很“文雅”的原文,無疑“文雅”的譯文也就是譯者所要努力追求的目標。若原文本來就不雅,譯文“雅”了,豈不是對原文的不忠?是對“信”的破壞?

    蘇儒在談到嚴復的“信、達、雅”時,明確指出“我們現在所說的‘信達雅’比當初嚴復在《譯例言》中所作的解釋,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和充實”,并將“信達雅”分別解釋為:

    (一)“信”——譯文須忠實于原文的內涵(意思、事實、語氣、風格等)。

    (二)“達”——譯文須盡可能充分地、明白暢曉地表達原文的全部信息。

    (三)“雅”——譯文須用規范化的語言,并達到盡可能完善的文字(語言)水平,還要適合譯入語使用群體的社會心理和文化背景,以使譯作為其受眾所便于理解、樂于接受或欣賞(沈蘇儒 2005:8)。

    “嚴復的這個‘雅’主要并不是唯美主義的‘雅’,而是他的目標功效:讀者心目中的可讀性、可接受性,也就是他心目中的翻譯目的性”(劉宓慶 2005:12)。這里,沈蘇儒重釋“雅”時,都認為“要用規范化的語言”,而且劉宓慶對“雅”的理解也與這一解釋有相通之處。

    事實上,馬祖毅就認為,“就‘雅’本義來說,就是用全國通行的規范的語言進行翻譯”(馬祖毅 1998:378)。 韓江洪也表示,嚴復承繼了桐城派古文的優點,那就是“雅潔”,意思就是遠避俚繁,清澄無滓,主要是指“語言的規范化、純潔性”,“內容材料的精簡扼要、剪裁得宜”,“風格的洗練樸素、自然光輝”。“雅”、“潔”二字在嚴復的翻譯言論中也可見到。“雅”,即“爾雅”,而“爾雅”的意思是“近正”,“正”即指雅言。并明確指出,“嚴復從桐城派祖師爺那里繼承的‘雅潔’原則,用于翻譯,主要是指譯文語言的規范化、純潔性和譯文風格的洗練”(韓江洪 2006: 75-76)。 “雅”字的理解遠非局限于譯文的風格問題,更不是人們常說的“文雅”(elegant),“雅” 根本上作為“正確,合乎規范”來理解已引起一些學者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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