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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寬松 單位:中共廣州市委黨校海珠分校
鄧小平是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也是中國特色行政管理體制的奠基者。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學習與研究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對于推動我國行政改革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的實踐淵源
任何思想都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也并非妙想勃發,而是形成于實踐,是基于對自己行政工作的科學總結,對現實問題的深刻反思,以及對發達國家行政管理經驗的積極借鑒。
(一)對行政工作的科學總結
豐富的行政經驗,是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的實踐基礎。鄧小平從領導百色起義、創建左右江革命根據地開始,就長期從事根據地的創建和軍政領導工作。新中國成立以后,鄧小平先是在西南地區全面主持領導工作,后調任中央。黨的八大以后,鄧小平擔任黨的總書記,成為中央領導集體成員之一。“”后期,他還一度全面主持過中央的日常工作。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成為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積極推動我黨工作重心的轉移,領導全黨和全國人民走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道路。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鄧小平在實踐中開始探索政治體制改革,特別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他深刻分析了行政改革的目標、原則、方法等相關問題,逐漸形成了系統的行政改革思想。
(二)對現實問題的深刻反思
對“”的深刻反思,是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的現實動力。“”結束以后,鄧小平深刻吸取教訓、反思現實,分析了我國行政管理體制的種種弊端,鄭重提出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重大課題,開始設計中國行政改革的藍圖。他指出:“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中,還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如不認真改革,就很難適應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我們就要嚴重地脫離廣大群眾。”[1]鄧小平重點剖析了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家長制、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等弊端的原因和危害,告誡全黨:“如果不堅決改革現行制度中的弊端,過去出現過的一些嚴重問題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現。只有對這些弊端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徹底的改革,人民才會信任我們的領導,才會信任黨和社會主義,我們的事業才有無限的希望。”[2]
(三)對先進經驗的積極借鑒
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是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的重要淵源。1978年春,鄧小平到鞍山鋼鐵廠視察工作時,鞍鋼的年產量是600萬噸鋼,行政人員卻有兩萬三千人,而日本同等產量的企業行政人員僅有600人。從最能說明問題的數字中,鄧小平深深感到我國企業要想適應現代化大工業的發展要求,參與世界市場的激烈競爭,就必須精簡機構和人員。更為重要是,鄧小平的思維視角并不僅僅局限于企業的行政管理,他清醒地認識到這個事例只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弊端的一個縮影,我國要想真正“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就必須徹底改革舊體制,跟上現代化的節拍,就必須借鑒世界先進的行政管理經驗,提高我們行政管理的能力與水平。
二、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的主要內涵
行政改革涉及黨和國家的重大利益關切,容不得出現半點差錯。鄧小平認為行政改革必須把總目標和近期目標很好地結合起來,不僅要有利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有利于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還要盡快提高活力、效率和積極性,并在改革實踐中堅持循序漸進原則。
(一)行政改革要有利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改革開放以后,鄧小平領導的調整生產關系、轉變政府職能、擴大基層自主權、精簡機構、政企分開、克服官僚主義、改革人事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目的不僅在于提高各級機關、基層單位的活力,調動億萬群眾投身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而且在于促使行政體制不斷適應經濟發展的客觀需求,緊緊圍繞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個中心。行政改革的每一步推進,都是根據不同時期經濟市場化發展的內在要求進行的。沒有行政改革,經濟體制改革就無法深入,就會阻礙生產力發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不可能取得偉大進展。
(二)行政改革要有利于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
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鄧小平指出我國現階段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而且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有些具體制度與生產力發展要求不相適應。鄧小平認為改革與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要吸收世界各國行政管理體制中符合現代科學規律、符合中國國情的“進步因素”;同時,還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不能照搬西方的所謂“民主制度”,“不搞三權分立、兩院制”,因為包括行政改革在內的整個改革都是為了更好地建設社會主義中國,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
(三)行政改革要提高活力、效率和積極性
鄧小平認為行政改革要“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基層和工作、農民、知識分子的積極性”[3]?;盍?、效率、積極性是緊密聯系、相輔相成的?;盍χ感姓w制要運轉靈活、作用有力,是行政管理富有效率的前提條件。他認為如果缺乏朝氣和活力,行政管理就不可能有效實施,方針、政策就不能得到充分貫徹執行。效率指行政管理的質量和速度,是衡量行政體制優劣與否、行政管理科學與否的綜合性指標。他認為搞四個現代化不講工作效率不行,必須通過改革“解決效率問題”,“提高了效率……四個現代化才真正有希望”[4]。積極性指要把行政人員尤其是基層行政人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讓他們參與管理,實現管理民主化”[5]。他認為要“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6]。
(四)行政改革要堅持循序漸進原則
鄧小平認識到行政改革涉及許多人利益,會遇到很多障礙,再加上“國家這么大,情況太復雜,改革不容易”[7],注定只能采取“投石問路”循序漸進的策略。鄧小平指出:我們過去在工作上有急于求成的缺點,“最容易犯急性病。……想早一點進入共產主義”[8],結果欲速則不達。“歷史經驗證明,用大搞群眾運動的辦法……而不是用扎扎實實、穩步前進的辦法,去解決現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問題,從來都是不成功的。”[9]“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改革,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它涉及的面很廣,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復雜情況和問題,一定會遇到重重障礙。……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思想準備。”[10]行政改革只有采用扎扎實實、穩步前進的辦法,設計改革方案時,“需要認真調查研究,比較各國的經驗,集思廣益”[11];方案和措施制定以后,要“分步驟、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12]當然,改革步子要穩,方法要細,并不是說碰到阻力、困難就退縮,而是建立在膽子大、決心大的基礎之上,“要有步驟地進行,但是太慢了不行”[13],“不能象小腳女人一樣”,應該“看準了的,就大膽地試,大膽地闖”,要“敢于試驗”[14]。#p#分頁標題#e#
三、鄧小平推動行政改革的實踐舉措
鄧小平行政改革思想在實踐中形成,又必然指導和推動我國行政改革實踐。由于行政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廣泛,很深刻,觸及許多人的利益”[15],比經濟體制改革要復雜得多,必須下大力氣推動這場艱難、復雜和綜合性的行政改革。
(一)理順權力關系
鄧小平認為理順權力關系、合理配置行政權力、建立強有力的工作體系,是推動行政改革的首要任務。通過大刀闊斧的改革,特別是對權力結構的重新調整,理順黨政之間、上下級之間和同級之間的權力關系,優化行政管理體制。首先,要理順黨政關系,解決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于黨委的問題。鄧小平十分重視全局范圍內黨政職能分開的問題,指出堅持黨的領導,關鍵在于是否善于領導。黨不能干預太多,應該把大量日常行政工作、業務工作,盡可能交給政府、業務部門去承擔,由其獨立負責地處理職責范圍內的事情。其次,要理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職責權限,解決權力過分集中于中央的問題,做到權力合理下放。鄧小平指出我國的一個省、市或自治區就相當、甚至于超過歐洲的一個大國,有必要在經濟計劃和財政、外貿等方面給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權,實行“必要的分權和自主權”。再次,要理順同級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解決機構重疊、職責不清,合理配置行政權力,優化權力結構的問題。最后,要理順地方各級政府同企業、事業和其它社會單位的關系,解決政府包攬一切的問題。針對各級領導機關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鄧小平主張下放管理權限,讓企業、事業、社會單位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處理。當然,鄧小平所講的理順權力關系,調整權力結構并不是反對集中,否定中央權威。他認為權力下放不是簡單的放權,而是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之間、集中與分散的關系,以實現權力結構的合理配置。
(二)轉變政府職能
早在改革之初,鄧小平就反復強調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應該處于中心地位,黨和政府的根本職責“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個現代化”,“最主要的是搞經濟建設,發展國民經濟,發展社會生產力”[16]。“許多事情都要搞好,但是主要是必須把經濟建設搞好”[17]。“現代化建設的任務是多方面的,各個方面需要綜合平衡,不能單打一。但是說到最后,還是要把經濟建設當作中心。”[18]在鄧小平的不斷推動下,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逐步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政府的職能實現重大轉變,從政治為主向經濟社會管理為主深刻轉變,逐步實現了“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當然,政府增強經濟社會管理職能,并不是否定政府的政治職能,也決不等于政府直接指揮生產和管理生活。鄧小平特別強調了后者,很早就提出必須改變“國家對工農業企業的管理方式,使之適應于現代化大經濟的需要”[19],認為“全部由上面包起來,怎么能搞好工作,調動積極性?”[20]
(三)精簡行政機構
在行政改革實踐中,鄧小平主張通過下放權力、轉變職能、定職定編,精簡機構,提高行政效率,指出精簡機構的必要性、具體內容和方式方法等。他認為“機構臃腫重疊、職責不清,許多人員不稱職、不負責,工作缺乏精力、知識和效率的狀況……確實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人民不能容忍,我們黨也不能容忍。”[21]如果不進行精簡機構這場革命,“不只是四個現代化沒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黨亡國的問題,可能要亡黨亡國。”[22]當然,他認為精簡機構不是人員只出不進,而是“特別要注意進的問題”,選什么人、進什么人,這最重要的。也就是說,精簡機構不是單純的撤并機構和減少人員,而是必須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不讓“老人、病人擋住比較年輕、有干勁、有能力的人的路”[23]。鄧小平指出“出要解決好,更重要的是解決進。”“進和出,進擺在第一位。選人要選好,要選賢任能……最關鍵的問題是選比較年輕的。”[24]
(四)加強規范化建設
鄧小平大力推進行政改革的規范化建設,主張改革應該納入法制軌道。要集中力量制定出各種必要的法律和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建立一套強有力、科學規范的法律制度,才能鞏固行政改革的成果,消除我國行政管理中的種種弊端,清除特權現象等封建主義毒瘤,保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清正廉明地工作,使國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動“在法律的范圍內進行”。他指出“當前,也還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殊化,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25],為此,既要建立“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還“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26]。正是在他的推動下,我國的法制建設特別是行政方面的法制建設進程明顯加快,有力地改善了我國行政管理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