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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居民醫保)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政策是國家的重要決策。這項政策采取由各級政府和群眾共同出資,利用籌集的資金,幫助廣大群眾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風險的能力,保護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1]。中國在全球結核病高負擔國家中位列第二[2],結核病防治形勢十分嚴峻,醫療保障政策將對我國結核病防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由于耐藥肺結核治療的復雜性,目前我國絕大多數地區的醫療保障政策僅覆蓋非耐藥肺結核。為了解我國不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對非耐藥肺結核診療的補償現狀以及由此對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疾病經濟負擔的影響,在我國東北、中部、東南沿海和西部地區分別選擇一個省的一個地市開展了調查,現將調查結果報告如下。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2009年8月在4個地市登記的涂陽肺結核病例中,每個地市隨機抽取60例非耐藥肺結核患者,共抽取了240例患者查看診療記錄并進行了隨訪,有14例患者未能隨訪到。在隨訪到的226例患者中,有186例患者參加了職工、居民醫療保險或新農合。 1.2方法 1.2.1調查現場 根據全國各地結核病控制工作水平、地理分布及社會經濟條件,選擇東北地區的黑龍江省大慶市、中部地區的河南省濮陽市、東南沿海地區的浙江省衢州市和西部地區的重慶市萬州地區作為研究地區。 1.2.2調查方法 由培訓合格的調查員利用統一設計的調查表在當地結核病防治機構的配合下根據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診療記錄完成診療費用及醫療報銷情況的調查,并通過患者隨訪完成社會經濟狀況的調查。填寫完畢的調查表必須要經過另一名調查員審核。 1.3統計學處理 由兩人同時采用Epidata3.0將審核無誤的調查表錄入數據庫,對兩個數據庫進行一致性檢驗,對不一致的地方進行修改直到兩個數據庫達到一致。使用Excel2007進行數據處理分析。 2結果 2.1不同地區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醫療保障政策 除重慶的三類醫療保險政策和河南濮陽、浙江衢州的新農合政策對非耐藥肺結核患者門診診療費用給予報銷以外,其他地區均未對門診費用給予報銷。即便是對門診費用給予報銷的地區,其報銷的起付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也各不相同,相差較大。如:河南濮陽肺結核患者門診費用報銷比例為70.00%,而浙江衢州僅為25.00%,見表1。不同地區的三類醫療保險政策都不同程度地傾向于住院費用的報銷,但保障力度從高到低依次為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如:職工醫保的封頂線為25000.00~120000.00元,報銷比例為65.00%~82.00%;居民醫療保險的封頂線為20000.00~60000.00元,報銷比例為35.00%~65.00%;新農合的封頂線為10000.00~50000.00元,報銷比例為35.00%~70.00%。 2.2不同地區非耐藥肺結核患者診療費用的實際報銷情況 在黑龍江省大慶市和河南省濮陽市未能抽取到參與居民醫療保險的非耐藥肺結核患者,在重慶萬州地區未能抽取到參與居民醫療保險并進行住院治療的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盡管住院費用報銷的實際執行力度高于門診費用報銷,但兩者的實際執行力度均較弱。如:按照當地三類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報銷比例,肺結核患者住院費用中11.92%~32.60%應報銷但卻未報銷,門診費用中也有23.95%~55.74%應報銷但卻未報銷,見表2。 2.3不同地區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疾病經濟負擔情況 不同地區參與職工醫療保險的非耐藥肺結核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占家庭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為54.10%~70.18%,參與新農合的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占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為54.35%~74.29%,兩類醫療保險政策對減輕患者疾病經濟負擔的作用均不明顯。由于調查的參與居民醫療保險的患者數量較少,統計數據缺乏代表性,見表3。 3討論 近年來,為了有效控制結核病,我國實施了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分別利用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國際項目,逐步加大了對結核病控制工作的資金投入,各地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醫療保險政策,將非耐藥肺結核納入醫療保險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補償,意在減輕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疾病經濟負擔。雖然國家對非耐藥肺結核患者提供免費一線抗結核藥物,但由于結核病治療時間較長,在此過程中仍需要支付較高輔助檢查和其他相關治療的費用,導致很多患者因此中斷治療而影響治療效果[4-5]。因此,只有醫療保險政策切實起到保障作用,才能真正杜絕非耐藥肺結核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有效提高他們的治療依從性進而提高治愈率,如期實現我國結核病控制目標。 3.1不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都未能真正實現醫療資源均等化 本次調查發現,盡管不同地區對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醫療保險政策不完全相同,但規定的報銷比例同其他傳染性疾病如艾滋病相比仍較低[6-7]。本次調查也發現,不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都不同程度地忽視門診費用的報銷,而是傾向于住院費用的報銷。但是我國對非耐藥肺結核患者主要采取門診治療方式,治療時間長達6個月及以上[8],因此只有將患者的門診治療費作為醫療保險報銷的重點,才能真正減輕絕大多數肺結核患者的疾病經濟負擔。另外,本次調查顯示,即便是目前不同地區對住院治療費用的報銷,政策規定的報銷水平從高到低依次為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然而,與城鎮職工相比,農民、城鎮居民的整體收入水平較低[9],更需要給予醫療保障。因此,為真正實現醫療資源的均等化,無論是對門診還是住院治療費用,新農合和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應至少與職工醫保一致或比其更高。#p#分頁標題#e# 3.2不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實際執行力度均較弱 本次調查顯示,不僅不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非耐藥肺結核診療費用報銷比例偏低,而且實際報銷水平比政策規定水平更低,甚至門診費用的政策規定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的差距大于住院費用的差距??梢姺悄退幏谓Y核患者雖然在名義上享受到醫療保險報銷政策,但在整個醫療過程中,患者個人支付比例,尤其是門診費用支付比例,仍然很高,他們的疾病經濟負擔仍未得到切實減輕。同時,也必須注意到,實際報銷比例低于政策規定報銷比例的現象的出現有多個方面因素。目前,政府對醫院實行差額補貼,經濟補償不足使醫院為了生存發展必然追求經濟利益,產生過度檢查、過度醫療等現象[10];醫療糾紛處理條例中的舉證責任倒置,也促使醫院為取得相應證據而在治療流程上增加相關的化驗、檢查等項目[11];另外,醫生為了增加個人收入,在診療過程中不嚴格執行診療規范,傾向于讓患者做一些不必要的化驗、檢查等項目,和傾向于使用一些醫療保險目錄內報銷比例較低的或醫療保險目錄外的但利潤較高的藥品[12]。 3.3不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對減輕疾病經濟負擔的作用仍不明顯 醫療保險政策的較低保障水平必然導致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疾病經濟負擔較重。本次調查顯示,不同地區參與職工醫療保險的非耐藥肺結核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占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為54.10%~70.18%,參與新農合的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占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為54.35%~74.29%。醫療費用占家庭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是評價患者疾病經濟負擔的重要指標。當計算出的醫療費用占家庭年非食品性支出的比例大于40%時,就表示該家庭遭受了災難性醫療支出[13-14]。因此,我國不同地區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占非食品支出比例多在54%~75%之間,遠遠超出了40%的災難性支出底線??梢?,我國絕大多數肺結核患者仍面臨著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困境。 由于受人力、物力和財力的限制,本次調查抽取的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數量偏少,可能會使研究結果產生一些偏倚。盡管如此,本次調查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我國不同地區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醫療保障現狀。為了使我國肺結核患者真正擺脫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困境,切實減輕他們的疾病經濟負擔,我國應進一步加大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投入,提高非耐藥肺結核患者的醫療保障水平,同時應建立非耐藥肺結核診療規范和醫療保險政策的執行情況的有效考核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