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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本是海洋經濟區規劃開發和穩定發展的基本經濟要素和內在動力。構建可持續的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體系,通過多層次、多主體參與的金融政策和經濟區投融資環境優化,增強海洋經濟區金融資本的吸納和集聚能力,不僅是海洋經濟區發展中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對接融合的基礎要件,也是海洋經濟區一體化和戰略規劃管理有效實施的關鍵。國際海洋經濟區發展的理論和實踐表明,金融要素無論是在海洋經濟區規劃開發環節,還是在區域內海洋產業整合和優化升級階段,均應發揮先導性作用。從世界主要海洋國家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的經驗來看,金融支持在海洋經濟區發展中的作用體現為海洋經濟區開發、海洋主體功能區建設、區域海洋產業發展以及海洋經濟區一體化管理等海洋經濟區發展周期全過程的廣義滲透。金融支持具有層次性、連續性、區域適應性等特點,支持方式上則體現為外部性資金扶持與經濟區內源資金融通的有機結合。本文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關注國際海洋經濟區建設中的金融支持問題,結合金融支持國外海洋經濟區的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總結國際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體系建設的特點和規律性,以期對我國海洋經濟區建設,尤其是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規劃建設有所助益。 一、金融支持海洋經濟區發展理論研究 國外對金融支持海洋經濟區發展的理論研究,主要集中于不同類型海洋經濟區投融資機制、海洋經濟區產業發展和海洋經濟區管理的金融支持,以及海洋經濟區發展金融支持的模式匹配與適應性研究等方面。 (一)不同類型海洋經濟區投融資機制研究 1.海岸帶和沿海經濟區發展中的金融要素。在國外,由于世界主要海洋國家的海岸帶和海洋經濟區已經經歷了相當長的發展時期,發展經驗較為成熟,海洋經濟區發展中的金融支持更多地是一個實踐層面的問題,因此各國海洋經濟區發展的金融政策主要見之于不同區域、不同海洋經濟區發展的周期性報告中。 2.海港經濟區投融資機制。國際研究表明,海洋港口經濟區金融支持資金應廣泛覆蓋基本基礎設施(如航海通路、海洋防衛結構、港口和內地的聯系)投資、港口基礎設施(如港池、碼頭)投資、附屬基礎設施(如表面硬化和碼頭道路)投資和港口上層建筑(如港口庫場、起重機、車輛和其他設備)等四個方面。①具體資金支持渠道上,國際海港經濟區建設的情況表明,世界主要海洋港口的建設資金來源均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投融資渠道涉及政府資助、資本市場籌資,以及不同形式的海洋港口自融資機制。政府投資在港口建設資金來源中長期占據重要地位,其主要形式有政府直接投資、多種形式的投資補貼、允許或代替港口直接征收稅收、無償提供諸如航道疏浚、航標設置等服務、提供各種財政優惠如免稅、低息貸款等。資本市場融資是海港獲得建設資金的市場化融資方式,但國外港口的相關研究表明,公營商港利用資本市場作為一種融資渠道往往僅限于政府資助的競價收益債券,且股權融資對于港口而言是成本最高的一種融資方式。此外,海港通過擁擠定價收益自籌資金,以及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港口民營化改革中以“地主港”模式為代表的新型港口內部融資機制,在吸引港口經營項目投資資本、增加港口投資機會和促進港口生產率提高等方面,也發揮了積極作用。 3.海洋保護區可持續融資。②理論界對海洋保護區的金融支持政策,更強調海洋保護區的可持續性融資,即“致力于海洋保護的多元化和穩定的金融機制的組合,它通過短期和長期收入的結合來補償經營性成本和其他成本支出”。③可持續融資機制的內容與構成有國際、國家和地方三個層次。其中,國際層面的金融機制包括多邊發展銀行、贈款和捐贈、環境基金和以債務替代資源機制;國家層面的金融機制包括政府債券和稅收、不動產附加稅、政府特別項目、私人部門投資和漁業收入;地方層面的金融機制包括社區行動、建立生態服務市場和旅游業收入。具體到海洋保護區的融資渠道,主要有政府資金投入、贈款和捐贈、營利性投資、門票費等海洋保護區自融資機制,以及諸如海上溢油罰款、近海礦藏和油氣開采特許費、油氣管道和電纜通行費、水力發電收入、能源企業的資源資助等其他形式。 (二)海洋經濟區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主要涉及海洋漁業、海洋食品業、海洋運輸業、海洋環保產業、海洋科研教育以及海洋能源等新興產業。海洋漁業的金融支持方式主要包括政府資助、信貸以及對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項目的資金支持。政府投入在海洋漁業發展中起著先導性作用,是漁業發展資金的主要來源。但是,政府資助海洋漁業發展的海洋漁業補貼也會造成捕撈水平的無效率和不可持續。針對魚類過度捕撈對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開發的影響,政府征收的漁業準入費用、休閑漁業許可證費用和特許權稅、對非法捕魚的罰款、特許權和許可證拍賣所得,以及以貸款和捐贈為主要形式的私人資助等,也逐漸被納入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支持計劃中。 海洋食品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強調多種信貸和非信貸機制,直接資金支持和再融資支持的結合。海洋運輸業發展中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包括銀行信貸、辛迪加貸款、船舶租賃、股權市場融資、IPO、私人股權投資、高收益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一系列金融支持方式和新型金融創新工具,以及遠期運費協議(FFAs)等風險管理機制,在海洋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遠洋船舶融資和船舶公司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此外,國外學者還對海洋環境保護中的貸款和贈款資助、海洋科研研發中部門和基金支持,以及海洋新興產業發展中的多種資本形式參與等進行了相關研究。 (三)海洋經濟區管理中的金融支持 其一,區域海洋經濟區管理中的金融支持方式,多強調相關金融機構及以捐贈為主要形式的國外援助。如泛美開發銀行參與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海岸和海洋資源管理的策略行動,包括海洋漁業、海岸基礎設施、海岸管理項目等。的確,長期以來國外援助一直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最主要的政策工具。 #p#分頁標題#e# 其二,海洋經濟區融資與海洋經濟管理的關系。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海洋保護區的可持續融資問題上。許多學者提出,海洋保護區管理與海洋保護區融資是相互聯系的,而且政府不必將過多的資金投向那些不可持續的領域,應當將資金投向海洋保護和海洋資源的可持續管理方面,對海洋保護區而言,成本管理與資金籌集同等重要。 (四)金融支持海洋經濟區發展的適應性與匹配研究 由于不同海洋經濟區規模、所有權和區位的差異,在具體海洋經濟區投融資政策上,還需考慮金融支持方式的適應性和最優匹配原則。如海港經濟區中,與主要大型海港相比,受其規模約束,需要考慮中小海港的融資特點和融資方式選擇的特殊性。另外,在不同所有權性質海港區融資方面,公營商港和私營商港的融資特點決定了具體融資策略和方式選擇上的差別。公營商港的融資策略要更多的考慮成本和風險最小化而不是收益最大化;私營港口則對項目的回報要求更高。此外,融資方案在某一特定地區的可行性還取決于區位。以海洋保護區為例,發達國家政府支持是海洋保護區最主要的資金來源途徑,而發展中國家國外援助和保護區進入費收入占比相對較大。在美國和一些發展中國家對游客收費較高的地區,通過門票費實現保護區的可持續融資是可行的,而在只有極少費用收入的夏威夷島,由于門票費并不列入夏威夷居民支付的費用之內,采用這一方式則不可行。 二、國際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的實踐經驗 (一)海洋經濟區規劃發展中的金融政策 無論是自然演進型還是政策推動型的海洋經濟區,資本形成及相應的投融資體系建設對于經濟區的起飛都是至關重要的。 1.韓國西海岸開發的金融支持。 韓國西海岸沿海經濟區是政策推動型海洋經濟區的典型代表。1988年韓國正式提出“西部開發計劃”。2004年作為韓國建設沿海經濟發展“U型鏈”的“新國家開發構想”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西海岸仁川港自由經濟區開始規劃建設。韓國西海岸的開發依賴于一系列投資項目的啟動。根據1989年韓國西海岸開發推進委員會對外公布的西海岸開發計劃投資數據,韓國西海岸規劃開發總投資223.133億韓元(約318.76億美元),共涉及126個開發項目,項目投資覆蓋工業基地建設、地方工業園地建設、交通運輸、用水供給和廢水處理、通訊及發電站建設、水資源開發、教育、旅游等海洋經濟區發展的各個方面。2004年對仁川港經濟區的開發韓國又作出了125億美元的投資規劃,并在投資政策上注重投資優惠措施以及通過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外部資金支持。如該經濟區開發政策規定,在經濟區內實行自由化的外匯制度,允許主要外國貨幣在經濟區內自由使用,并最大限度地消除外國投資的不便因素,為外國投資者創造更為寬松的金融環境和便捷的投資服務。 2.灣區發展的金融戰略。 (1)美國舊金山灣區的風險資本投資。位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部沙加緬度河下游出??诘呐f金山灣區,區域內的南灣地區是全球高技術園區硅谷的中心地帶。憑借該區域依靠高新技術產業形成的區域競爭優勢以及以高技術成長型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發展格局,舊金山灣區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也具有自身的特點。與韓國海洋經濟區發展主要依靠政府投資或正規金融機構信貸方式有所不同,舊金山灣區經濟發展的資金主要來源于風險資本。2006年舊金山灣區全部風險資本投資95億美元,人均風險資本投資1370美元,遠高于新加坡、以色列、瑞典、英國及紐約等國家和地區,且美國以外的風險投資比重逐年上升。 (2)美國墨西哥灣沿岸地區的政府巨災保險項目。受地區氣候影響,墨西哥灣沿岸地區颶風、水災等海洋巨型災害頻繁出現,對墨西哥灣沿岸地區經濟發展影響巨大。1968年美國聯邦政府在這一地區建立了全國洪水保險計劃(NFIP)。該項目的設立主要是為了解決洪泛區堤岸、堤壩建設管理不足的問題,1973年該項目又擴展到整個海岸災害地區,并在1994年、2004年兩次進行修訂。作為美國財政支持的政府保險項目,NFIP對巨災造成的財產損失提供兩類保險費率的補貼,其中洪水保險費率圖(FIRM)出臺之前建造的建筑適用貼補費率,而居住在洪水風險地區以外的居民,以及居住在該地區以內但其建筑是在聯邦政府提供了FIRM之后按照洪水風險程度建造或改建的建筑,則適用完全精算費率。 (3)美國緬因州灣區海洋科學規劃的資金支持體系。2009年美國緬因州海灣區域海洋科學戰略規劃中,針對該區域海洋科學研究,從國家層面的資助機構、聯邦資金支持機構和其他支持主體三個層面提出了該戰略資金支持的多主體參與方案。如國家層面的資助機構,包括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加拿大自然科學和工程研究理事會(NSERC)、美國環境健康科學院;資助重點為向與緬因州海灣直接或間接的綜合性、長期性的海洋研究項目提供資金。其中,NSF資助的長期項目涉及生物科學工程、環境研究、地球科學、極地項目、社會經濟學以及教育、科技等橫向問題研究領域;NSERC集中于對北極大陸架、水生外來入侵物種、生命條形碼、金屬、人類健康以及環境等領域的研究。又如聯邦資金支持機構,包括美國海洋漁業局(NMFS)和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DFO);資助重點為資源評估、研發實驗室支持、大西洋西北部生態系統相關問題研究等。再如其他支持主體,有帕克德基金會、倫菲斯特基金會和摩爾基金會等,他們的資助重點傾向于具體的研究與管理項目。 (二)金融支持海洋經濟區相關產業發展 1.菲律賓海洋漁業發展的金融支持體系。 20世紀70年代菲律賓海洋市政漁業發展依托于一系列信貸項目的支持,這些信貸項目涉及菲律賓中央銀行、菲律賓土地銀行、菲律賓發展銀行、菲律賓國家銀行等鄉村銀行和農業信貸管理局等多種金融機構,以及國家糧食和農業委員會等政府機構的參與。菲律賓海洋漁業發展信貸項目主要包括:小漁民專項信貸基金、漁業專項信貸項目、小海灘和河區漁民項目和BiyayangDagat(BDP)項目。#p#分頁標題#e# 小漁民專項信貸基金項目主要是為不超過3GT的漁船和漁具融資,依托菲律賓國家糧食和農業委員會信貸資金,該項目中鄉村銀行是主要的貸款機構。漁業專項信貸項目。該項目是菲律賓中央銀行、菲律賓土地銀行、國家糧食和農業委員會和菲律賓發展研究院的聯合項目,由菲律賓國家糧食和農業委員會信貸資金資助設立,目的在于通過支持菲律賓發展研究院長期創新項目(LTIP)為菲律賓市政漁業提供一種綜合性的發展方案。其中,LTIP項目主要包括捕魚設備和基礎設施(如海洋船用柴油機、漁具、漁船、冰廠、冷藏庫及其他相關設施)的獲得和建設。小海灘和河區漁民項目是菲律賓發展銀行針對漁民的小型木質漁船(不超過3GT)、海洋船用發動機、漁具與配件,以及其他與捕魚有關設備的貸款融資。漁民在獲得這些貸款前,將被要求組成一個責任組或“selda”,每個“selda”由五個漁民組成,每個漁民實際上是其他四個漁民的“合伙簽字人”,這樣就減少了欠款的可能。因為貸款償還盡管是個人的責任,但是由于“selda”漁民間償還責任的連帶關系,在“selda”成員的道義勸說下每個漁民也會保證貸款償還。(BDP)項目是一項專門針對中小漁民的融資項目,主要為bancas、漁具和其他捕魚工具提供中期貸款和為魚塘生產性投入,以及其他養殖項目提供短期貸款,它是菲律賓農業和林業部(MAF)、漁業和水產資源局(BFAR)、菲律賓漁業發展局以及中央銀行、鄉村銀行、菲律賓國家銀行和菲律賓發展銀行的聯合項目。 2.英國海洋新興能源產業創新中的金融支持。 英國海洋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史表明,英國海洋能源產業的發展需要政府投資和以風險資本為主要形式的私人部門的共同支持。2003年英國能源政策白皮書中,英國政府將海洋能源作為優先發展領域,并強調對這一部門的R&D支持將會帶來階段性的發展突破。具體政策支持上,英國先后資助一系列項目激勵海洋能源創新活動,包括英國政府的技術項目、碳信托的海洋能源中的挑戰項目、“SuperGenMarine”海洋可再生能源研究項目等。除政府部門的支持外,風險資本也在英國海洋能源產業發展,尤其是海洋能源技術的創新階段發揮著重要作用。由于海洋能源技術和市場的不確定性以及海洋能源投資的長期性,風險資本投資者往往不愿參與這一產業的項目投資,但在英國,盡管風險資本參與海洋能源產業投資存在諸多障礙,但仍有一些主導型的開發者能夠獲取風險資本支持。此外,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接也是英國海洋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機制。 (三)海洋主體功能區建設中的金融支持 1.海洋優先發展區的金融支持。 美國灣區的FOCUS項目對不同海洋優先發展區(PDAs)的資金獲取進行區別對待,規劃的灣區優先發展區(既有土地使用規劃又有城市或縣具體支持措施的區域)可以申請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規劃款項和技術援助,而潛在的優先發展區則只能申請規劃贈款,技術援助則不能獲取基礎建設資金。 2.海洋保護區發展的融資機制。 印度尼西亞科莫多國家公園是國際上典型的海洋保護區,該海洋保護區的融資機制覆蓋國際、國家和地方三個層次的多種資金渠道。 國際層面的支持主要來源于兩項國際贈款計劃,一是全球環境基金2001年的贈款項目,主要用于填補公園結構設置和相關設施的需求;另一項國際資金援助來源于2002年聯合國基金會、聯合國環境計劃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熱帶珍稀保護中心向6個世界遺產(包括科莫多國家公園)的捐贈項目,該項目旨在協調環境保護和旅游業的發展。國家層面的財政支持主要源于印尼國家發展預算、國家例行預算和對外援助三項預算,印尼自然保護總局授予科莫多國家公園預算優先權。這也是印尼科莫多國家公園融資的基本來源。地方層面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門票收入、營業執照費用收入及其他內部資金來源。門票收入是當地政府和某些中央政府部門的重要收入來源,門票收入由科莫多國家公園管理局征收并分發給政府機構。營業執照費用的收入,如潛水運營商需要付費后,才能獲得在公園范圍內帶領游客潛水的營業執照,并且這些潛水運營商還需要贊助巡查珊瑚礁的費用,游覽船和依靠公園進行運營的木質船等船只也要支付牌照費。其他收入如自然保護費、潛水費和遠足游覽費等,很大一部分也用于執法監測和人員培訓。 (四)海洋經濟區管理中的金融支持 作為海洋經濟區經濟發展的配套支撐,海洋經濟區的管理問題也直接關系到海洋經濟區發展的可持續性,而這同樣需要金融資本的支持。在海洋經濟區一體化管理的金融支持問題上,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主要是通過國際機構(如歐盟、世界銀行、聯合國、美國國際開發署)援助和政府注資的形式加以解決。如菲律賓、斯里蘭卡、烏拉圭和非洲西北部各國與地區,其一體化海岸管理項目的資金支持機構或機制分別是世界銀行、外部贈款或貸款、國際發展研究中心,以及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全球環境基金(GEF)、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世界銀行、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等。 三、金融支持海洋經濟區發展的規律性及經驗總結 綜上分析,我們可以總結得出幾點國際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的規律性結論和經驗: 第一,金融資本的支持應貫穿于海洋經濟區發展的整個周期過程。無論是海洋經濟區規劃開發階段、大規模項目建設期、穩步發展期,還是后續的整合調整和優化發展階段,均離不開金融資本對其他資本的廣泛動員和帶動效應。當前,在大力推進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發展建設中,在金融支持體系的配套上,應強調海洋經濟區“可持續性”金融支持體系的建設,綜合“金融作為一種融資手段”的經濟區金融支持的可持續性和“金融作為一個產業”的海洋經濟區內生金融發展的可持續性兩個層面,實現金融在海洋經濟區發展中的廣義滲透。 #p#分頁標題#e# 第二,海洋經濟區的長遠發展依托于一攬子金融政策支持。具體資金支持形式上,注重以項目為依托,廣泛通過政府投資、信貸、保險、風險投資、國際機構資金援助以及經濟區內源融資等多種公共性和市場化的投融資機制,契合不同海洋產業、海洋產業不同成長期的金融需求特征,強調金融支持體系內部的動態協調,以及金融結構與金融服務需求的匹配性,為海洋經濟區發展提供全方位的資金支持。一般而言,在海洋經濟區規劃開發的起步階段,其所涉及的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生態建設等領域的投資一般具有規模大、投資周期長和風險高等特點,屬于市場失靈領域,這一階段國際上多通過政府投資加以支持。這一規律在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發展初期同樣起作用。因此,應當積極的發揮政府投資項目啟動和投資示范的作用,通過政府資金注入引導市場化金融資本跟進,暢通并誘導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在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進入發展軌道后,則需要發揮金融資本的集聚效應,結合海洋經濟區的功能和戰略定位,契合經濟區發展的資金需求特征,多管齊下、多種配套協調的金融措施并行,服從并服務于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的大局。 第三,在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的參與主體上,廣泛動員包括中央銀行、正規金融機構和農村金融組織、開發性金融、民間資本和民間組織以及海洋相關管理與發展部門,在探索海洋經濟區層級開發和梯度推移發展規律的基礎上,明確金融支持主體自身的發展空間和資金投向,實現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的明確性、針對性和金融資金配置效率的最佳化,避免重復投資和盲目投資。 第四,鑒于不同類型、不同區位以及海洋經濟區產權歸屬和規模的差異性,世界范圍內完全同一的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模式并不存在,海洋經濟區金融支持的著力點和作用力及具體金融支持方略的制定還需要充分兼顧目標海洋經濟區自身的稟賦情況、功能屬性、發展趨向等要素,審慎決策。另外,除各項外生性的金融支持政策外,通過多種行動措施優化海洋經濟區的投融資環境及營造經濟區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也是直接構成各海洋經濟區內生經濟發展和金融成長,實現區域綜合競爭實力提升的路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