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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主義和人人共享發展成果,對社會主義國家來說尤其重要。而GDP崇拜強調的發展只注重經濟效率而忽視社會公平,必然導致收入差距拉大而趨向兩極分化、社會階層的迅速分化,強勢群體憑借積累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影響力不斷鞏固地位,另外一些人則受限于自身條件成為弱勢群體,在權益主張、社會尊嚴和社會資源占有等方面處于不利境地。第二,以GDP崇拜為特征的經濟政治價值觀影響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我國GDP數字增長的單位能耗超高已為國人所熟知,很多地方甚至為了確保地方財政的充足來源以及便捷地實現“漂亮”的GDP數據而祭出“土地財政”之法。如此以來,GDP增長與自然資源的消耗破壞密不可分,這種破壞性的GDP增長,以消耗掉子孫后代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資源為代價,導致經濟發展陷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增長軌道,最終損害的是人類的根本利益,消耗殆盡的是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實力和可持續增長潛力。第三,以GDP崇拜為特征的經濟政治價值觀導致對發展目標的單一化理解誤區。我們在取得GDP年增長率連年居高不下的驕人成績的同時,一些嚴重的問題也隨之而來:環境壓力、資源壓力、社會壓力;一些地方政府甚至為了謀求GDP數字,不重視或忽略人作為社會發展的主體這個基本前提,淪為物的奴隸。對GDP的崇拜,導致了“以物為本”的物本主義傾向,結果人們對于物質的無盡追求架空了人的精神意義,人的價值被忽視,而效率至上的市場經濟造成了人們的道德精神生活和經濟活動的嚴重無序。有的領導干部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理解為以GDP為中心,把發展是硬道理理解為GDP增長是硬道理;有的熱衷于搞開發、引項目,結果造成大量的低水平重復建設,資源消耗大,環境污染嚴重,得不償失,失地農民得不到妥善安置,進而引發復雜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利益沖突,給社會和諧發展帶來了更高的成本;有的甚至提出發展經濟就要三個依靠,即“依靠資本而不依靠勞動,依靠精英而不依靠大眾,依靠強勢而不依靠弱勢”,這樣自然將什么公平正義都置之度外,采取冷漠態度,提升民生幸福感更加無從談起。這些都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價值目標背道而馳。
民生政治價值觀應運而生
雖然經濟政治價值觀有一定的歷史局限性,但我們不應忽視它的客觀性。至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依然受到諸多條件特別是受到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因此集中精力發展經濟,致力于提高生產力水平和打好現代化的物質基礎,解決“做大蛋糕”的問題,是富有遠見的選擇和具有現實的價值。如今,經過長時間的積累,我們的社會發展水平基本擺脫了落后狀態,有了直接促進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歷史階段的客觀基礎,與此同時,人民要求提高生活質量的呼聲也越發強烈,以改善民生、實現民生幸福最大化為目的的民生政治價值觀便應運而生。
第一,實現民生幸福最大化是人類共同奮斗的價值目標。無論是早期的哲學家、思想家探索社會發展和人類奮斗的最終目的,還是近代現代的革命家和理論家探求人類進步和解放的根本價值目標,無一不是為了人類的幸福和解放。無論是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的差異有多大、無論是階級利益的對立有多么的不同,但是在人類奮斗的最終目的上都是為了人類擺脫客觀必然的制約和實現幸福的最大化,不同的只是達到目的的手段、方式和途徑的區別。第二,實現民生幸福最大化是“人的全面發展”的應有之義。馬克思主義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的理論,為改善民生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從馬克思主義哲學發展的角度來看,人始終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全人類的解放和全面發展也一直是無數馬克思主義者們奮斗的終極目標。“馬克思社會主義革命理論的目的,就在于推翻壓抑人的發展的私有制度,創造最無愧于和最適合于人天性的社會制度,從而促進人的全面自由發展。”[1]這些基本思想,奠定了我們考察民生幸福和民生改善進程的理論基礎,也是分析當今民生幸福制度安排和政治價值選擇的理論前提。馬克思主義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的理論,體現了馬克思恩格斯的科學精神與人文關懷的辨證統一,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提供了科學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民生問題是我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中所要解決的重大現實問題,從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到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中更為旗幟鮮明地指出要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再到黨的十八大對民生幸福的全景設計。這表明,保障和改善民生,實際上就是在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指導地位的前提下,緊密結合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政理念和政治價值觀轉變。這一理念,反映了馬克思主義政治哲學理論與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的結合,是馬克思主義政治哲學理論具體化、現實化的表現。馬克思主義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的理論,進一步充實、豐富和完善了人學理論和唯物史觀,內在地規定了民生幸福最大化的價值追求。衡量一個社會進步與否,最為根本的標準在于這個社會能否很好地滿足民眾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夠為民眾提供廣闊的自由發展空間,本質上來講即是否能最大限度地實現民生幸福,這也是馬克思主義政治價值標準。
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明確提出了“個人的全面發展”、“全面發展的個人”、“向完善的個人的發展”[2]、“任何人的職責、使命、任務就是全面地發展自己的一切能力”[3]等人的發展目標和要求,馬克思主義視野中的人的全面自由發展,是一個不斷實現的過程,是社會生存力和生產關系高度發展的產物。人的全面發展與民生思想,都是具有長期歷史背景的話題。發展的主體是“人”,民生思想的主體也是“人”,改善民生的目的也是“人”,因此,實現人的全面發展與解決民生問題在價值目標上具有共通性。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就是要實現人在需要、勞動、能力、社會關系和個性等維度的全面發展,其結果必然是民生幸福得到最大化滿足。第三,實現民生幸福最大化是黨執政治國的基本價值追求。實踐證明,民生幸福不僅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更影響整個國家改革發展的大局。民生幸福實現得愈好,政治體制和執政的合法性和生命力會愈加穩定與長久。因此,追求民生幸福最大化,不論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差異多大,不論政治文明發展程度區別多大,都應當成為執政黨的基本理念與首要價值追求。民生幸福最大化,是落實“以人為本”、“利為民所謀”等執政理念的必要前提。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歸根結底,就是落實以人為本,就是要關注人的生活質量、幸福指數,把發展的成果落實到滿足人民需要、保障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物質與精神水平上,落實到促進人民的全面發展上。這是對人的歷史主體地位的充分肯定,是科學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善治政府的價值理念。人類社會一切發展的終極目標應該是人民的幸福,經濟增長、政治民主、文化發展都是為了人民的幸福,而社會和諧更是為了人民的幸福。黨和國家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其根本目的,也就是讓人民群眾在良善的社會制度安排中實現最大幸福。第四,實現民生幸福最大化是中國經濟社會實現科學發展的價值目標。本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在轉型發展中積累的問題逐步爆發,各種利益沖突加劇,群體性事件不斷發生,給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提出了十分嚴峻的挑戰。“讓人民生活的更有尊嚴”、“公平正義比太陽更有光輝”等聲音在中國社會引起了極大的共鳴,反映了當下中國社會對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數、促進政府善治、推動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度渴求。發展好民生幸福,無疑成為檢驗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試金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親和力一直以來都是與執政能力相伴相生的,它們互為促進,為黨和政府的存在與運行提供合法性基礎和價值基礎。民生愈幸福,人民對黨和政府的認可與支持愈高,這種合法性基礎和價值基礎就愈牢固。#p#分頁標題#e#
實現民生政治的可能性分析
(一)解決民生問題要實現生產力的不斷發展民生問題并不是可以獨立推進和解決的社會問題,它本身是扎根于社會制度和社會發展的“植被”[4]。解決民生問題不是共產黨人的專利,但正是共產黨人著眼根本來解決民生問題。在完成了社會改造、初步發展生產力之后,剝削和壓迫被消滅,人民翻身當家做主以后民生問題的解決有了堅實的政治前提。據數據顯示,我們國家一直保持了較高的生產積累率,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用于經濟建設的支出在我國財政總支出中都占了絕對比重,最高曾達56%,相比之下用于保障民生的資金較少。但現階段,我國社會的基本矛盾沒有改變,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依然受到諸多限制,特別是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各個時期,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與生產力發展的不適應將始終是中國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在這一組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一定是而且也只能是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相反而不可能是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因為在這一組矛盾中,不通過發展生產力而靠降低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僅不能解決問題,而且只能激化社會的矛盾,這與我們的社會制度和政治價值取向是不相容的。馬克思主義認為,要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首先就要確保人的基本物質生活條件。只有在滿足了生存這一基礎需求之后,其它更高層次的需求才能有基礎。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程度,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人的發展水平,只有生產力的高度發展,才能保證人的本質的充分發展和比較充裕的物質基礎;只有通過發展生產力,才能從根本上推動和促進生產關系的調整改革;也只有通過大力發展生產力,實現物質財富的充分涌流,人民群眾參與建設的能動性、積極性、自主性以及人們主體性發展屬性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調動和發揮。
(二)解決民生問題要與時俱進地變革生產關系
如果說生產力的發展是解決民生問題的基礎條件,那適時推動生產關系的調整這是解決民生問題的現實“催化劑”與“助力器”。鄧小平同志說得好,“我們為社會主義奮斗,不但是因為社會主義有條件比資本主義更快地發展生產力,而且因為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消除資本主義和其他剝削制度所必然產生的種種貪婪、腐敗和不公正的現象”[5]。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濟建設積累起來的蛋糕越做越大,但生產關系的調整與改革卻明顯滯后,公平正義兼顧不足,理念上未能厘清,在實踐上導致了經濟發展轟轟烈烈,發展成果少數人享受,發展代價由社會公眾來承擔的不和諧局面。因此,在處于體制變革和社會轉型期的中國推進生產關系的調整改革勢在必行。一是實現經濟關系的公平正義,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優勢。當下我國出現的兩極分化的嚴重事實,與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實施的市場經濟緊密相關,或者說,這就是市場經濟帶來的負面效應。應當看到,這種情況的出現是社會生產力有所發展,但又發展不足和調節不當帶來的發展中的社會現象,社會主義制度下我國人民之間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利益矛盾和價值沖突,因此放棄市場經濟制度的想法顯然不可取,唯有深化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用的認識,把市場經濟這種有效配置資源的手段與社會主義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結合起來,才是理想的路徑。要著力鞏固和發展市場資料公有制,削弱利用生產手段占有他人勞動的客觀基礎。社會主義的本質決定了權貴集團壟斷機會的局面不會出現,而我國社會現實中卻大量存在,人民賦予的權力并沒有很好地用于造福于民,人民的生產資料長期被私人占有或為少數人謀利益,極大影響了社會主義公有制在市場經濟中的效用發揮。
因此,為了確保人民參與市場經濟的“機會平等”,必須堅持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結合。要注重從過程公平向起點公平和結果公平轉移。至于如何使社會成員擁有參與競爭的初始資本、如何推行政府主導的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如何使市場運行在一定范圍內以縮小兩極分化,等等,這些在西方一些國家實施過的能夠切實改善民生幸福的政策和舉措,都能給我們很好的啟示。二是實現社會分工的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分工合理化。主要是在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距、行業差距等方面下功夫使長勁。在過去的2010年,我們已經欣喜地看到,成都市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打破戶籍壁壘、兌現農民國民待遇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而在新近出臺的“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對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更是作了詳細地戰略部署,使人振奮。我國應該加大社會保障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力度,讓更多的普通民眾共享經濟資源和發展成果帶來的社會福利。從瑞典、德國與美國這三個福利國家型、社會保險型和市場主導型模式的代表國家公共財政支出性社會保障的情況看,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越高,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成效越突出。我國雖然是發展中國家,財力無法與這些發達國家相比。但是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綜合國力顯著提升,財政收入快速增加?,F在我國的財政收入已經突破6萬億人民幣。據報道:“十一五”期間,中央公共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不斷增加,從2006年2010億元提高到了2010年的3185億元。僅2010年提高養老金標準,中央財政就補助中西部省份236億元;2010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60元給予了補助;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部分,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更是全額補助。如此力度真正體現了“共享發展成果”的執政理念。但由于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財政用于低收入群體的補助、救助等社會保障支出所占比例偏小,與財力的增長速度相比,政府對社會保障投入的比例是相當低的,無法起到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瑞典、德國與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財政支出都比較高,瑞典社會保障支出占據了財政支出的一半以上,美國的社會保障支出也快接近一半。而我國目前用于社會保障支出的比例相當低,只有百分之十幾,與實際需求差距較大。由于財政再分配功能不完善,導致在最終的可支配收入中,居民所得比重不能通過再分配的轉移支付得到提高。三是實現分配制度的公平正義,指向共同富裕的終極價值和根本目標。
制度的公平是社會和諧的必然選擇,公平正義是社會發展的價值基礎,而制度的公平則是對社會成員獲得各種公平機會的最有力保障,必須在制度的與時俱進中落實公平正義。收入分配不公是最為當下理論界和普通民眾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著手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制度設計,重在真正、全面、平衡地理解“公平”問題。第一,必須明確解決收入分配不公不是要搞整齊劃一,在我國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不同單位之間存在收入分配差是有必然性的、合理的,也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第二,最根本的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辦法在于從制度上解放民營經濟和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壟斷封鎖,讓利于民、還富于民、讓市場于民,才能保證中國經濟運行的總體健康、可持續。第三,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必須發揮民間機制的作用,要允許NGO2、慈善基金會等多種形式的民間組織在政府與百姓之間建立緩沖區,即建立當下很多學者呼吁的“第三次分配”機制。第四,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必須毫不松懈地加快社會福利制度的真正建立與規范運行,只有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才能夠使普通人得到真正的關心和幫助。要充分發揮政府及其制度設計在收入分配調節中的作用,加快公共服務均等化繼承,通過稅收、社會保障等制度來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除了個人所得稅具有明顯的調節收入分配作用外,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等對收入分配也有較大的影響。不同的是個人所得稅主要從社會財富的流量方面進行調節,而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主要對社會財富的存量進行限制。社會保障制度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取決于一個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程度。當然,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是多種多樣,它的解決必然是一個系統問題,必須緊緊依靠制度完善來解決。#p#分頁標題#e#
(三)解決民生問題要實現個人需要與社會整體發展的一致性
馬克思主義政治哲學中的未來社會是自由人聯合體,這種社會里的個人發展不是必須服從社會,而是應該由社會按照個人全面發展的目標進行適應性改造。長期以來,對于個人的主體地位重視的觀念還比較薄弱,重整體輕個人的制度設計和社會治理理念普遍存在,在很多方面制約著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一是大力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建設,大力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對政府來說,解決民生問題,首要的是要遵循權利和諧的價值以構建能夠讓公民尤其是弱勢群體得到充分發展的制度,以服務型政府建設為契機提供優質、均等化的公共服務產品。“十二五”規劃綱要高度重視民生問題,提出了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任務。政府和公民社會中的各種NGO作為公共服務的兩個重要供給者,責任重大。一方面,如何不失高效、不越邊界的提供更多優質的公共服務,是深化服務型政府建設面臨的時代課題,與此相對應的是公民社會如何在與政府的互動中發揮自身的作用,這都有待于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來實現。公民權利是否能得到有效保護,與政府的權力是否有效、有限息息相關。只有通過制度對公民的諸如知情權、居住權、財產權等權利邊界進行恰當的界定,才能防止公共權力對公民的不法侵害,才能有利于公共秩序的形成,有利于公民處理利益關系的規范。另一方面,把公民社會納入公共服務供給者的范圍也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只需要在其中做好制度保障,并足以形成多中心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多元化的供給在政府規定的良性的競爭環境中將更容易滿足具有多元偏好的公民的需求,從而產生良好的治理效應。這樣以來,公民通過公民社會組織這一載體達到了與政府的和諧共生狀態。二是公共政策更加關注弱勢群體。解決民生問題,其對象很大一部分是弱勢群體,在快速轉型發展的當代中國,經濟體制改革與社會結構變遷交織進行,社會分化分層趨勢愈演愈烈,不同社會利益群體間利益的趨同與摩擦同樣不可忽視,多元的利益博弈格局史無前例地呈現在我們面前。特別是我國的弱勢群體數量龐大,層次不一,這部分民眾的基本民生問題能否得到改善和妥善解決,不僅衡量著社會公正,更評價著政府工作績效。因此,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對必須要公平地協調各種利益,在個人利益和社會整體發展的統一中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既要兼顧群眾利益,也不能在對待富人階層上顯失公平;同時,借助公共政策這個平臺積極倡導和開展社會互助,創新社會管理,加強富裕階層與弱勢群體之間的理解溝通,進一步推動社會整合,逐漸減少因隔閡產生的摩擦與沖突,不斷改善民生。
(四)轉變社會公共政策的價值導向
因為社會主義的制度本身決定了我國公共政策的內在規定性和本質屬性是:人民群眾是社會的主人,不僅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而且也應該是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享受者。在傳統的經濟發展理念下,GDP總量是一個社會財富的重要指標,但不一定是這一社會的福利指標,更不能代表這個社會人民生活的水平和質量,片面地追求經濟發展的GDP,忽視了社會的公平公正、忽視了發展成果和社會資源共享和合理分配、忽視了許多市場手段無法解決的問題、忽視了人的發展的最終目的和價值,使人們變成了盲目崇拜GDP的奴仆。這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價值目標是背道而馳的。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實際上是一個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的持續協調全面互動的過程,也是政府追求和保障民生幸福的實踐過程。政府要通過與公民平等溝通、共同協商、建立伙伴關系、確立共同目標等公共政策的方式實現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公共行政的善治同樣就是民生幸福實現的過程,離不開公民的參與和支持,離不開廣大民眾權利的彰顯和實現。公共行政的善治有賴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公民對公民權利的自覺、實現和維護及對政府權力的自覺認同,沒有公民的積極參與和合作,政府治理至多只有善政,而不會有善治。所以,善治的基礎與其說是在政府或國家,還不如說是在公民或公民社會。況且,公民社會的實質就是民眾對自己的生活和政治權利享有充分的自主和自由,對國家和社會的公共事務享有積極的參與熱情和知情權,有一個寬松民主的政治環境和自由發達的市場經濟基礎[6]。這些本身就是民生問題中最重要的政治權利的基本內容。對于現階段我國公共政策來說,民生問題和民生幸福不是人民群眾自己能夠完全解決好的,必須有賴于公共政策對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和有效的調控活動。民生幸福得到很好的落實,公民對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能力的信任和信心就會增強,政府的行政權威和治理能力就會提高,表明政府的善治程度也就越高。因此,發展民生幸福是檢驗政府善治能力的試金石。以人為本,一切為了人民已成為我們公共政策的基本理念,“民生問題越是解決得好,民生幸福實現程度越高,民眾對政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程度、政府的合法性程度也就越高;相反,不解決好民生問題,民生幸福的實現程度越低,廣大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和合作程度就會大打折扣,沒有民眾的信任和配合的政府其合法性和生命力就會成為大問題”[7]。
發展成果必定是人的發展成果,發展成果最終要通過人人共享才能體現出來,社會之所以能持續發展,原因就是人民的創造力推動社會發展,歸根到底人才是社會發展的目的,發展成果人人共享也是人發展的必要前提。馬克思主義認為,我們一切問題的根源,我們一切興趣和關心的對象,我們一切希望和努力的基礎,都是為了人這個目的,人的發展是社會發展的本質,社會發展也是人們幸福生活的重要手段和基本前提。“沒有什么力量可以消解公民對幸福生活的欲望,也沒有什么力量能夠摧毀公民建設幸福家園的行動。雖然幸福作為一種主觀感受具有不確定性,但是,幸福生活永遠是動員和激勵公民參與的力量。”[8]社會發展的最終目的就是恢復人的主體地位,使人從物的世界中超越出來,從對經濟發展過程中物質財富的關注轉變為對人本身即人的幸福生活的關注,就像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說,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9]。德尼•古萊也認為:“發展的目標是改善人類生活和社會安排,以便為人們提供日益廣泛的選擇來尋求共同的和個人的福祉”[10]。發展的歷程標志著主體對價值目標不屈不撓的追求,表現著主體的能動力量,顯示著主體超越現實、創造未來的崇高和偉大。主體自身也只有在發展成果共享的前提下才能得到真正的發展,才能體驗到幸福的延伸感。由此可以說,幸福在本質上是一種發展中的享受和享受中的發展,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理所當然地成了民生幸福的源泉。#p#分頁標題#e#
在民生發展新時代,發展成果人人共享是當今中國社會發展最大的公共利益,必然而然地成了公共政策的價值目標和實踐途徑,是我國公共政策的出發點,也是衡量各種公共政策合理性的重要指標。因此必須明確:在公共政策的決策、制定、執行、評判和調整等環節中,必須認真貫徹人人共享發展成果的基本價值理念,并自覺地以此作為檢驗公共政策行為優劣的價值標準。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多次闡述和提到“人民幸福”、“人民福祉”、“過上更好生活”、“人民幸福安康”、“造福人民”、“人民安居樂業”、“幸福美好的未來”等詞語,經濟的持續發展是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質基礎,民主政治建設是人民安居樂業的政治保障,健康豐富的文化生活是人民幸福的精神支柱,和諧社會建設是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重要保證,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人民福祉的長遠大計,只有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我們才能完成創造更加幸福美好未來的偉大使命,這是建設幸福中國的行動綱領,是實現國民幸福的總動員令。只有在社會主義中國今天這樣的價值實踐中才能以所有勞動者共享發展成果、共享幸福生活作為自己價值理念和價值追求。正如同志在十八大的報告中憧憬的:“全黨全國人民行動起來,就一定能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共同創造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來”的目標就一定會實現。
本文作者:羅建文 趙嫦娥 李惠陽 單位:湖南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