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綜合管理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應急綜合管理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應急綜合管理

我國環境應急綜合管理能力提升探究

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是“十四五”時期的重要任務之一。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國環境風險問題呈現出多發、高發的態勢,環境應急綜合管理工作面臨諸多挑戰。在當前形勢下,建立健全環境應急管理體系,更加及時、科學、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事關生態環境保護和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目前,我國在環境應急管理領域還有一些突出問題亟待妥善解決。比如,尚未形成完善的環境應急處置技術體系,環境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建設仍然薄弱;環境應急管理人才隊伍體系建設還不夠,產學研合作粘性有待加強;部分企業對環境應急預案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走過場”“上下一般粗”等問題屢見不鮮。筆者建議,“十四五”時期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第一,加強技術優化配置,完善環境應急預警與處置體系

進一步細化環境應急事件的規范科學分類,建立有針對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技術庫。通過事前技術優化配置和事中快速處置手段篩選匹配,將環境應急處置技術有機融入應急綜合決策機制,實現智能決策技術與專家現場指導的相輔相成。根據不同區域面臨的突出環境風險問題和特點,結合區域環境敏感性特征等需求,建立科學的技術標準、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和完善的跨部門聯動機制,實現技術、物資、人員的一體化運作。探索環境應急管理與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技術融合,形成協同性應急處置技術體系,構建集監測、預警、處置等多功能為一體的聯用技術系統,做好與現有應急決策機制的有機銜接配套。完善重大風險源排查和數據共享機制,提高環境應急事件的處置效率和決策智能化水平,織牢織密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環境應急響應與綜合協調立體網絡,做到突發環境事件事中、事后全過程綜合應急管理。

第二,完善環境應急管理人才體系,夯實應急處置能力基礎

環境應急管理具有較強的復合性、綜合性、系統性、專業性,要發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優勢,針對應急處置技術和綜合管理的薄弱環節,加大基礎型和應用型項目的科研投入。打造校企合作紐帶,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訂單式培養”環境應急管理領域的復合型人才。持續完善環境應急管理創新領軍專家庫,成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綜合性環境應急管理組織,穩定環境應急管理的“政策鏈”“教育鏈”“人才鏈”“創新鏈”。

第三,加強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管理的指導培訓

強化企業對環境應急預案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指導企業規范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和預案編制工作,突出風險點預防和事件發生后的處置方案。努力實現“一廠一案”“一企一策”的精細化管理模式,發揮應急預案的應急管理與指導功能。通過編印全行業環境應急預案范本、管理手冊等方式,為相關行業企業提供學習參考。發揮好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作用和行業協會的協調組織作用,以專家講課、交流研討會、專題培訓等方式,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在環境應急預案方面的管理水平和專業素質,將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貫穿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與應對、預警與監測、救援與處置、善后與恢復等各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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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應急救援主體法規現狀及建議

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的法律規定

目前,從法律角度規范消防應急救援主體主要體現在法律、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國務院和各省級人民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四個層面。1998年《消防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公安消防隊除保證完成本法規定的火災撲救工作外,還應當參加其他災害或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第34條規定:公安消防隊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實施。這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公安消防隊參加災害或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的職能,明確了搶險救援的主體是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隊。2007年《突發事件應對法》改變了以往針對突發事件單行立法的模式,通過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了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基本的應對框架,實現了對突發事件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作為一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性法律,《突發事件應對法》并沒有對消防應急救援主體作出具體的規定,從該法第9條和第16條規定的內容來看,《突發事件應對法》明確了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行政領導機關的地位。2008年修訂的《消防法》,對消防應急救援主體作了進一步的規定。該法第37條規定: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安全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第46條規定: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可以看出,修訂后的《消防法》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確立為消防應急救援的主體,并將1998年《消防法》規定的“參加災害或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職能”修改為“承擔火災以外的其他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職能”,進一步強化了消防應急救援主體履行應急救援職能的專門性和獨立性。

自《突發事件應對法》頒布以來,北京、遼寧、湖南、廣東等省市針對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應對突發事件的地方性法規,對應急救援主體進行了細化和拓展。其中與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相關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一是設立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的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及其常設辦事機構;成立了應急管理專家組。二是具體規定了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愿應急救援隊伍、單位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組成方式。提出依托公安消防專業隊伍,建立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綜合性救援任務。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相比,應對突發事件的地方性法規新增了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委員會和指揮機構常設的辦事機構、應急管理專家組、單位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作為應急救援主體,進一步規定了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構成。2008年《消防法》修訂以后,全國共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后修訂并頒布了消防條例,其中對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的規定出現了以下新的變化:一是將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納入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如《江西省消防條例》第4條第1款、《甘肅省消防條例》第45條、《河南省消防條例》第43條、《安徽省消防條例》第40條、《山西省消防條例》第27條之規定。二是依托公安消防隊建立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如《黑龍江省消防條例》第54條、《河南省消防條例》第48條、《江西省消防條例》第4條第2款之規定。三是規定專職消防隊從事消防應急救援活動應服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統一調動,如《青海省消防條例》第50條第2款、《西藏自治區消防條例》第52條第2款、《陜西省消防條例》第51條第2款之規定。四是建立消防與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氣象等有關單位和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聯動機制,提高消防應急救援能力,如《云南省消防條例》第43條第2款、《浙江省消防條例》第43條第2款、《河南省消防條例》第49條、《貴州省消防條例》第40條之規定。與《消防法》相比,各地消防條例將志愿消防隊、依托公安消防隊建立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協助消防應急救援的有關單位和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納入了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的范圍。

《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作為公安部的部門規章,對消防應急救援主體進行了相應的規定。一是規定了公安消防部隊作為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的具體職責范圍。《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第81條規定:公安消防部隊依照國家規定主要承擔下列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一)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三)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四)建筑坍塌事故;(五)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六)空難事故;(七)爆炸及恐怖事件;(八)群眾遇險事件。第82條規定:公安消防部隊依照國家規定和上級指令,參與配合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礦山、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二是規定了消防應急救援的領導和指揮主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三是規定了消防應急救援的協助主體: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工程搶險、衛生防疫等部門和單位、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專家組。(四)消防應急救援主體在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中的體現國務院規范性文件與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相關的主要有三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

從上述國務院規范性文件規定看,與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相關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從肯定公安消防隊作為應急救援骨干力量進一步演進為依托公安消防隊伍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二是明確了消防應急救援具體職能范圍;三是從整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角度,提出建立充分發揮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軍、預備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負其責、互為補充,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四是明確了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應急救援的領導職能。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與消防應急救援主體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初步確立了消防應急救援在國家應急救援體系中的地位、職能和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的組建方式、管理機構和組織指揮體制。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依托公安消防總隊、支隊、大隊組建省、市、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組建了綜合應急救援總隊、支隊、大隊,除重慶市以外,都是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擔負的職能范圍和《公安消防執勤戰斗條令》基本一致(關于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救援承擔主體的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公安消防執勤戰斗條令》規定不一致)。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組建方式存在一定差異,主要有三種模式:(1)單純由公安消防隊組建各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如河北省、海南省、上海市等。(2)以公安消防隊為主體,以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為輔助組建各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如湖北省、天津市、廣西自治區等。(3)統一整合轄區所屬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組建各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如重慶市。三是各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自身管理機構模式存在不同。#p#分頁標題#e#

有的保持現有體制不變,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軍政首長仍由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軍政首長擔任,負責隊伍的運行和管理。如河北省、海南省、浙江省。有的設置了由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政委或者總指揮,公安消防部隊軍政首長為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軍政首長、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混合式組織領導機構,并成立混合式的日常辦事機構。如貴州省、湖南省、陜西省。四是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指揮體制多樣化。主要存在以下組織指揮體制:(1)日常管理體制不變,應急救援由各級政府和公安機關組織指揮。如河北省、黑龍江省。(2)日常管理體制不變,同時接受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應急救援由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調動和使用。如天津市、甘肅省、貴州省。(3)區分應急救援主體確定指揮機關。在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與公安機關各警種、社會其他聯動部門及單位協同實施應急救援時,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指揮;當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與公安機關其他警種聯合實施應急救援時,由公安機關統一指揮;當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獨立實施應急救援時,由其獨立組織指揮;當配合其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時,由地方人民政府指揮。

消防應急救援主體法律規定的現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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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局三創四建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三創四建"活動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的意見》(冀發【2020】4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開展"三創四建"活動責任分工》,結合我區實際情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重點領域風險隱患,推進現代化社會治理體系,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應急發展理念,大力推進應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水平、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重大災害救助能力、應急救援能力、信息化支撐能力,安全風險防范工作取得扎實成效,災害損失明顯減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繼續"雙下降",為全區人民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推進安全生產建設

1.強化黨政領導責任落實。建立和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制,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以及相應的項目、資金、措施和支撐體系,做到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各項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同時,要加強對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和支持,制定安委會領導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構建職責分明、責權統一、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監管體系。(牽頭領導:牽頭股室: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責任股室:辦公室、安全監督管理一股、安全監督管理二股;完成時限:全年)

2.強化部門監管責任落實。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責任,堅決克服"重發展輕安全"、專業安全監管缺位錯位或不到位的問題綜合協調部門認真履行綜合協調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統籌協調和督導檢查。(牽頭領導:牽頭股室: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責任股室:安全監督管理一股、安全監督管理二股;完成時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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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探討

摘要:中國是世界上化工企業數量最多的國家,對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和科技不斷發展,加上化工事故多發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很大損失,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形勢不容樂觀,需要亟待解決。因此,文章分析了我國化工行業安全生產現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且提出了加強應急管理能力的建議,對提高我國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能夠為我國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關鍵詞: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

1我國化工行業安全生產現狀

1.1小化工企業數量多

中國有化工生產企業約9.6萬家,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近30萬家,其中小化工企業占80%以上。2017年,中小化工企業發生的事故占到事故總量的81.7%。

1.2企業安全基礎薄弱

我國化工企業建設年代早,在化工行業法律法規不完善時期,大量的化工企業興建起來,部分化工企業安全設計標準低、工藝技術落后、設備設施簡陋,自動化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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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領域形式主義問題思考

摘要: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必須逾越的“坎”。本文通過分析應急管理領域暴露出的形式主義問題和若干典型表現,針對如何消除形式主義給予一些對策建議??v觀一次次應對突發事件的過程,在應急管理領域長期存在的一些形式主義問題在應對中逐漸顯現。比如,本應發揮重要作用的“預案”,成為十足的擺設。當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中的大敵。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斗爭是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任務之一。

一、問題剖析

1-功夫停留紙上 效果脫離實際

當前,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中,各地區各部門對于各類應急預案的建設完善都十分重視。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應對一次又一次重特大突發事件中,預案的作用為什么無從發揮?究其本質,形式主義“重說功,輕做功”是原因之一。反映出在應急準備態度上存在不端正問題。甚至有人言:預案是“被查”的,沒有這個“擺設”不行,至于“用”的問題則不是大家所關切的。在實際工作中也是這樣,預案看起來站位很高,講起來頭頭是道,干起來卻是另外一套。始終在“寫”和“說”上做文章,把寫了說了當做了,始終未將如何發揮作用當做頭等大事。形式主義盛行,預案編制中的問題始終不被關注。預案編制以誰為核心問題沒有定論。預案是以突發事件為核心,還是以管理為核心,此問題在實際中無爭議。看似是以突發事件為核心,以四大突發事件構建預案體系,但在實際預案中只表明針對“事件”的大概念。實質上,所謂的專項預案體系都是以管理部門為對象劃分的,不強調“事件” 是什么,而強調的是哪個部門管。而在預案中則以指揮體系參加部門為重點,看似明確了參加部門的責任,但具體到事件的任務,要解決的問題卻都是空的。削弱了采取措施的部門意義。預案的結構存在問題??傮w預案、專項預案和保障方案三者之間的關系問題?,F在是由一個模板形成的,“左右一般齊,上下一般粗”形成了全國一樣的格局。每個專項預案都形成了比總體預案低一個層級的指揮結構。如此一來,總體預案確立的最高指揮結構還有存在價值嗎?總體預案與專項預案在結構上功能作用不清的前提下,形成了所謂分層次的總體與專項預案是沒有價值的。預案未有判定突發事件啟動響應的適用條件問題。由于預案所涉及的事件是抽象的,并未涉及具體情景下發生的事件,更未涉及突發事件響應的適用條件。因此,解決問題的響應措施也無法啟動。“預授權”本是預案中必須存在的,但在我們的預案中卻是無“立足之處”。

2-培訓止步理論 實踐難以突破

應急培訓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作用是培養應急管理、應急處置人員的能力,使他們具備在應急狀態下處理應急事務的能力。但目前應急培訓始終在認知培訓的圈圈中打轉轉,未越出理論教學的模式。應用的案例分析、現場教學也與實踐脫離,得到的是“聽起來熱鬧、未聽過新鮮”的評價。現在培訓基本做法是“問題問題再問題,重要重要再重要”的再強調。究其原因,主要的問題是:一是應急管理理論和應急管理培訓理論研究不充分。在應急管理理論與實踐中未能很好結合,理論還發揮不了為實踐提供指導的作用。同時,應急管理培訓理論的應用也沒有突破,停留在“認知”的學習上,對于能力訓練的“遷移”理論學習和研究不夠。二是培訓方法老化?,F代培訓方式雖然在使用,但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問題未真正解決?,F代培訓方式運用起來也是認知教育的內容,培訓方式的變革只是形式上的,并未帶來實質教育模式的轉化,應急能力形成的訓練模式沒有真正形成。三是學員組織創新不強?,F發達國家普遍適用的應急管理的整體培訓始終做不到,沒有形成應急管理、指揮、救援團隊的整體學習。

3-演練變成“演戲” “本我”意義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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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實踐分析探討

應急預案體系是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及時、有序、高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應急預案的制定如何實現因地制宜,使得預案更加接地氣?安徽省六安市在實踐過程中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近年來,安徽省六安市應急管理局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緊抓政府(部門)、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修編、演練和實施,先后啟動六安市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社會安全類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確保各類突發事件應對有章可循;嚴格落實《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指導應急預案修訂牽頭部門開展應急資源調查,確保應急預案貼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多次召開應急預案修訂專題培訓會,提升專項應急預案修訂質量;針對六安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體系、響應分級條件、響應措施等進行銜接性審核,確保應急預案的各個環節銜接有序。通過一系列強有力的舉措,充分發揮應急預案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過程中的指導性作用,全面提高六安市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了堅實保障。

一、結合山區實際 規劃預案編制

地處大別山北麓的安徽省六安市,境內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240多座,占大別山區的四分之三。且六安市位于郯城-廬江地震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多面廣,地形地貌復雜,災害事故風險交織疊加。自2019年開始,安徽省六安市因地制宜,以全省應急資源普查為契機,著力推動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和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簡明實用的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辦法。“我們從區分風險特點,推動鄉鎮、村編制應急預案;結合創建活動,推動街道、社區編制應急預案;強化部門協同,推動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等方面入手,因地制宜推動應急預案編制。”六安市應急管理局負責人表示。據了解,針對金寨、霍山、舒城等3個山區縣(Ⅰ級火險縣)的實際地形地貌和風險隱患,六安市應急管理局因地制宜指導督促所屬鄉鎮、村重點編制森林火災、地震和山洪地質災害等應急預案。霍邱、金安、裕安、葉集等縣區內河流和水系較多,則重點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在街道、社區的應急預案編制方面,六安市應急管理部門也有自己的獨到心得。他們結合六安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等活動,指導社區編制各類應急預案。除了由市、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抓好住宅小區火災、防汛等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之外,六安市應急管理局還會同縣區應急管理局適時組織街道和社區開展應急演練和安全培訓,幫助城鄉居民增強應急意識,推動社區提升防災減災工作水平。推動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對于切實提升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處置能力至關重要。六安市應急管理局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建立并落實月通報、季調度、年考核制度,通過網上巡查、受理備案、現場執法檢查等多種手段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應急處置的綜合能力全面提升。據統計,截至目前,六安139個鄉鎮(街道)、1937個行政村(社區)、7個開發區(園區)、4290家企業、1277個事業單位(非企業重點防火單位)在安徽省應急管理信息化平臺注冊填報了應急預案。

二、構建良性循環 實戰檢驗成效

今年年初,六安市先后經歷3次低溫雨雪天氣過程。六安市應急管理局第一時間發布了預警信息,氣象、公安、交通、住建、農業農村等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做好物資等相關應對準備,確保了人民生產生活秩序正常,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時間再往前,2020年,該市遭遇歷史罕見洪澇災害。六安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先后啟動Ⅳ、Ⅲ、Ⅱ、Ⅰ級防汛應急響應,六安市減災委啟動Ⅲ、Ⅱ級救災應急響應。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全力抗擊洪澇災害。最終,災害過后,全市沒有發生人員傷亡事件,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沒有受到影響。重要堤防和基礎設施也沒有受到大的沖擊。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實戰同樣是檢驗應急預案成效的“試金石”。在實戰中檢驗預案,用預案指導實踐,在實踐中完善預案。包括2022年初應對低溫雨雪天氣過程、2020年應對罕見洪澇災害在內的每一次突發事件應對結束后,六安市應急管理局都會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實戰中的應對處置過程進行復盤,從中查找差距,擬定預案改進措施,并納入下一輪修訂內容。通過構建“實戰——復盤——改進”的良性循環,確保應急預案始終“接地氣”。除實戰外,演練也是檢驗預案成效的好方法。指揮關系是否順暢、職責是否明確、措施是否可行、協同是否有效,這些問題在演練中也可以得以充分體現。據悉,自2019年以來,六安市應急管理局堅持每年圍繞一個主題,先后開展了六安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演練、六安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六安市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六安市防汛綜合應急演練等一系列演習演練。通過演練,進一步增強預案意識、落實各方責任,提升救援能力,為及時有效應對處置各類災害打牢基礎。以練備戰、以戰檢驗、以學應戰。在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印發后,六安市應急管理局會及時組織防汛抗旱指揮長、森林防滅火指揮員培訓班,幫助市、縣、鄉三級指揮員學習掌握應急預案的基本內容和應對處置要點,為實際應急處置工作提前打好基礎。此外,各牽頭部門也在第一時間通過政府及部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新媒體等渠道對預案進行公布和解讀,幫助群眾更好的理解預案,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截至目前,市、縣兩級總體應急預案和防汛抗旱、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突發地質災害、地震等4大類24個專項應急預案均已修訂完成。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根據自身特點制定了相關應急預案。各類企業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穩步推進。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完善應急預案的各環節,實現突發事件的快速處置,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六安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三、后記

編制應急預案的目的在于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由于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應急預案決不能“照搬照抄”,須“因地制宜”。安徽省六安市結合本地實際地形地貌和風險隱患,因地制宜指導所屬鄉鎮、村重點編制森林火災、地震和山洪地質災害等應急預案;結合區縣內河流和水系較多的實際情況,重點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結合六安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等活動,指導社區編制各類貼合實際的應急預案……通過一系列舉措,避免了預案內容放之四海而皆準。安徽省六安市在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實踐經驗做法,也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了有益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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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務站段運輸安全生產指揮中心問題

摘要:車務段運輸安全生產(應急指導)指揮中心是指揮中樞,負責安全監控、應急(指導)指揮、運輸生產組織、站音視頻檢索、聯系協調和處置指導的職能。針對運輸安全生產檢查指導中發現現場的安全隱患等問題進行分析,提出相關對策,建立風險研判、突出卡控重點,利用運輸調度、安全監控、應急指揮、音視頻檢索、綜合信息分析的平臺,把客運、貨運、行車、調車、日常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指導全方位、一口清的技能實施大運輸安全經營管理模式,全面提高運輸指揮水平和決策能力有重要作用。

關鍵詞:指揮中心;安全生產;行車指揮;對策

運輸安全生產(應急指導)指揮中心是車務段的指揮重點,負責安全監控、應急(指導)指揮、運輸生產組織、站音視頻檢索、聯系協調和處置指導的職能。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十堰車務站段運輸安全生產(應急指導)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以成立6年多,全段干部職工1000余人管理17個車站,正線451多公里線路,客運業務11個車站,18年運輸收入創歷史新高完成共8.5億。通過對指揮中心平臺的建設和基礎的完善現狀進行了跟進,為促進運輸安全生產可持續而穩定的發展,針對現狀提出相關對策,提升指揮中心如何發揮作用提供輔助決策。

1指揮中心管理現狀存在的偏差

1.1運輸安全生產指揮中心現狀

段管內17個車站可視對講主機、CTC2/5103/V1.18.0終端系統復示、TDMS5.2運行圖實時系統、施工調度系統、行車視頻監控系統、站段綜合管理平臺、接發列車遠程實時監控系統、調車遠程實時監控系統、短信(微信)通知管理平臺等系統接入指揮中心。各站電子登銷記臺賬、貨運裝卸臺賬、客運統計分析等臺賬都在指揮中心平臺網站上完成。運輸安全指揮中心負責管理全段客貨運輸組織、行車安全監控、音視頻檢索分析,為各專業科室提供制定規章依據。

1.2現階段指揮中心管理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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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2020年工作主要目標是:深入學習貫徹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安全發展理念,積極對接省市應急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八個十”(十佳示范企業、十佳執法標兵、十佳應急衛士、十佳災情信息員、十佳企業安全員、十佳應急預案、十大示范應急預案、十佳培訓課程)、“兩個百”(百企服務、百場講座)活動,著力健全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全力應對自然災害, 實現“五大提升”(風險防控、監管執法、救援救助、科技支撐、社會動員等五大能力提升)、“三下降”(億元GDP死亡率、工礦商貿企業10萬人就業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同比下降)、“兩杜絕”(堅決杜絕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和森林火災事故),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保障。

一、嚴格落實防控責任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貫徹落實《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下達《安全生產責任書》,堅持每季度向屬地黨委政府匯報安全生產工作的履職機制,層層壓實責任。修改完善《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暫行規定》,推動有關部門全面落實“三個必須”監管責任,嚴格實施企業安全隱患排查“雙15天”和“雙簽字、一報告”制度,推動落實高新園區企業網格化管理責任,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2.嚴格落實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進一步明確應急部門與林業、水利、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關于“防”與“救”、“統”與“分”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和會商研判機制,督促有關行業部門落實森林防火鄉村干部包片包山制度和重要江河流域、重點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公布制度,完善災害信息員等群策群防體系,層層壓實自然災害防治責任。

3.嚴格落實考核督導責任追究。以省、市安全生產巡查為動力,繼續實行政府綜合督查和專委會專項督查制度,并將督查結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發揮考核督導促進作用。組織開展2018年和2019年度事故評估工作,推動落實“卡、單、函、令”工作制度(及時發放提示卡、告知單、督辦函、整改令),繼續落實通報、警示、約談、“一票否決”、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推動各地各部門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救責任。

二、強化安全風險管控

4.強化源頭風險預防。全面推動產業布局規劃與安全規劃相結合,合理疏導安全風險,把好安全準入關。全面厘清、規范應急管理系統權力清單和行政審批事項清單,通過“互聯網+”等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嚴格審批,把好行政許可關。建立分級分類的安全風險評估排查體系,強化高風險等級化工園區(集聚區)風險管控,啟動實施委托第三方機構繪制全縣安全生產風險圖工作,實行在線動態監管,把好風險管控關。貫徹落實《“三治理一注重”行動的實施意見》和《吉安市進一步深化“兩張表”作用發揮的實施意見》,把好終端治理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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