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研究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考古學研究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考古學研究

后現代性別考古學研究的局限與反思

一、性別考古在西方

在性別考古學產生之前也有女性從事考古工作,而且其中有些作出了重大的貢獻,如多蘿西•加羅德(DorothyGarrod)1939年成為劍橋大學第一位考古女教授,瑪麗•利基(MaryLeakey)1978~1981年在坦桑尼亞東部的雷托里找到了三百六十萬年前的早期人類的足跡。20世紀70年代以后,美國和西歐參加考古工作的女性越來越多,這是由于女權主義運動促使政府通過了禁止性別歧視的法案,但是此時女考古學家得到的研究基金依舊很少。直到1980年,性別考古學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女性考古學家對“狩獵男人”主宰史前史的觀點提出挑戰,認為許多出土物都與女性的活動有關。還有一些女性考古學家對尋找女性神像和考察婦女史表現出極大的興趣。雖然一些學者以往的考古研究涉及到女性,但是性別考古學誕生后則是開始系統地、有意識地研究考古材料中所體現的女性及其作用。但是總體觀之,相對于其他學科來說,女權主義對考古的影響具有相當的滯后性。若從此算起,性別考古已走過三十多年的歷程,關于美國性別考古學發展史,林嘉琳和孫巖在其主編的《性別研究與中國考古學》一書的前言中已有簡單的回顧。美國性別考古學的發展正如女性主義的發展一樣,也經歷了早期由簡單地質疑歷史上及當今考古學界中男性的本位中心主義(androcentrism),要求糾正偏見,從而以尋找女性在人類歷史中的角色、活動和地位為主要目標,發展到今天已成為對古代社會男女兩性在社會、政治、經濟和意識形態領域中關系的探索,討論的議題變得更加深入和廣泛。

而通過隨葬品尋找性別信息,進而提煉出“性別代碼”亦成為當今學者努力探索的重要議題。具體來說,西方性別考古學的發展目前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李寧利在其《史前考古遺存的性別代碼———歐美性別考古學研究進展》中已做了具體的詳述。而陳淳的《美國性別考古的研究及啟示》對美國的性別考古學進行了回顧及內容介紹,這兩篇文章是我們比較直接、方便了解歐美性別考古學的材料。

二、性別研究在中國

據地下出土材料對古代社會進行研究,進而涉及性別研究的先驅要數郭沫若先生,其于1930年發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其中第三篇《卜辭中的古代社會》的第二章《上層建筑的社會組織》,通過甲骨刻辭中關于對娥皇、女英、多母、多父的記載,來印證商代的婚姻制度為彭那魯亞家族的亞血族群婚制;同時又根據卜辭中所反映的殷之先妣皆特祭、帝王稱“毓”(“后”)、王位繼承的兄終弟及制等三方面,認為殷代依舊保存頗多的母權中心的痕跡③。雖然這些觀點在今天看來已經過時且非并正確,但畢竟開創了從地下出土材料來探討古代男女兩性婚姻關系和社會發展階段的新途徑。其后,多有學者從此途徑研究中國古代社會,進而涉及兩性關系研究,尤其是婚姻制度。比較重要的著作有胡厚宣先生于1944年出版的《甲骨學商史論叢》,第一篇從卜辭內容討論商代封建制度,其中一節專論婦女的分封;而第二篇從卜辭專論殷代婚姻家族宗法生育制度,認為商代并非亞血族群婚制④或對偶婚制⑤,而是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由多妻生多子,進而需要確立宗法制度、嫡庶制度,并認為宗法和嫡庶制度不是周人的首創,在商代就已經產生了。胡厚宣先生的論證雖然仍沒跳出通過卜辭探討古代的婚姻制度,進而上升到社會性質的討論的模式,但是其研究結論相對于郭沫若、曾謇、董書方等人更為正確。建國以后至80年代,中國考古學受蘇聯考古學影響及堅持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建立了馬克思主義考古學“,重視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發展理論,將研究社會性質看作是考古工作者的主要任務,而研究社會性質又主要是運用考古材料去證明和闡釋馬克思主義者所主張的母權制—父權制—奴隸制—封建制……的直線社會發展模式⑥”。此時涉及女性研究的考古遺存幾乎全是墓葬,通過人骨鑒定性別,根據墓葬中男、女兩性的組合、比例、葬式、隨葬品的多寡和精美程度,之后再根據墓葬布局、墓地位置和民族志研究來推導當時的婚姻制度和家庭狀況,以此來論證是女性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還是男性占主導地位,以此來比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關于史前婚姻制度的論述,并推斷此時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屬于馬克思主義者所主張的直線社會發展模式的哪一個環節。由于這一時期考古工作者熱衷于討論社會形態與社會性質,因此諸多的學術論文和著作運用考古材料對諸如婦女在史前社會中的社會政治及經濟地位、家庭結構變化、性別觀念及其在宗教活動中的體現等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和充分的重視⑦。

以墓葬中男女性別為基礎,綜合其他因素來推論婚姻制度和社會發展階段,這一推論模式主要運用于史前和青銅時代的考古學研究中。史前和青銅時代考古也正是關注社會發展形態問題,而墓葬所反映的兩性關系是所有缺乏文字記載或文獻不足證時,用來推導這一問題的最佳材料,所以這一時期的史前和青銅時代的有關墓葬的考古報告中一般都會刊布人骨性別鑒定的結果。而青銅時代之后的考古報告中卻較少地刊布墓葬中的性別鑒定結果⑧,如著名的《洛陽燒溝漢墓》和《洛陽中州路(西工段)》⑨,因此更談不上據此來做進一步的研究。然而與純考古學研究不同,沈從文先生從考古出土文物開辟了一條窺探中國古代日常真實生活的新途徑,從而涉及男女兩性關系研究,其《中國古代服飾研究》即是此方面的佳作。但總體來說,青銅時代之后的考古涉及女性和兩性關系的研究較少。對此現象,我們認為還是與不同時段考古學所要關注和解決的核心問題及特點相關。史前和青銅時代,尤其是史前考古這一時期比較關注社會形態,而此之后社會形態比較明確,因此關心的主要是依據考古遺存獲得文化分期。另一方面,亦是由于當時考古工作者還沒意識到性別會對各類考古遺存的布局、形態及其包含物產生影響,因而自覺地認為如墓葬所反映的器物組合差異是其他因素所造成的,而非性別。此外,存在于人們意識中的男性中心主義,“男性長期處于主導地位,因而考古工作者在自己的研究實踐中,無形中對作為主人、掌權者男性關注過多,而忽略了對人類的另一半女性的社會地位、社會角色、思想觀念、審美意識及其在社會發展中所起作用的獨立探討”⑩。

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由于中國各地考古學文化譜系基本建立,加之與西方學界的接觸和交流增多,西方流行的各種考古學方法與理論西學東漸,中國考古學也發生了悄然的變化。中國考古學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充滿反思精神和理論多元化的新時期,在經過將近半個世紀的與世隔絕之后,中國考古學開始真正有條件探索一些具有發生學特征和重大理論意義的學術課題,如人類起源、農業起源、文明起源、早期國家發展等;考古發掘成為多學科合作的交叉點和新的突破點;資料分析與整合中的聚落考古學逐漸成熟,考古課題更加注重古代人類的行為模式、社會組織結構、文化傳統等深層次的文化表現,更加注重考古遺存的功能分析。因而,進入90年代之后,有關兩性的研究不如上一階段如火如荼,但開辟出了新的天地。這一時期涉及的兩性研究,史前和青銅時代考古主要集中在史前和原始時期的人口性別構成輰訛輥,從甲骨文和金文探討女性稱謂、古代姓氏及制度、女性角色與地位、婚姻制度和女權問題等;在秦漢時代之后的考古學研究中,由于大量簡牘和新考古材料的發現,利用簡牘和墓葬中出土的有關服飾的考古遺存,來探討古代的性別關系和女性服飾面貌。需要指出的是這些研究多不是考古學家,而是歷史學者與文學研究者。如王子今先生的《古史性別研究叢稿》,此書專辟“簡牘性別史料研究”內容,通過考古發現的秦漢及三國時期的簡牘進行女子姓名、多妻稱謂及現象、婚娶事宜等方面的研究,除此之外在討論性別視角的古代神秘主義文化還利用了畫像石、空心磚、銅鏡等考古材料。揚之水女士的“名物新證”系列書籍,從一個女性及文學研究者兩個視角,從傳世及考古發掘出土的文物來“發現、尋找‘物’里邊的故事”,試圖重現古代更多的日常生活細節。因此,她的研究中有相當部分是關于女性服飾與裝飾的研究。以上這些方面的研究在上一階段已有所涉及,屬于傳統的兩性或女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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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北齊壁畫墓的考古學研究

墓葬形制分析

太原現今所發掘的四座壁畫墓均用青磚砌筑而成,墓室形制規整對稱,均為正南北方向,以墓道至墓室為中軸線布置兩邊建筑,形成南北貫通東西對稱格局。根據墓葬的規模又可分兩類:一類為大型墓,一類為小型墓。屬于大型墓的有庫狄迴洛墓、婁睿墓、徐顯秀墓,均有長斜坡墓道,墓室面積20-40平方米之間,墓主人均為北齊的高級官員。金勝村壁畫墓為小型墓,墓主人可能是下級官吏或有一定社會地位的百姓。

大型墓墓主人身份相似,但墓葬結構與鄴城墓葬略有不同,如:“甬道口上方不見磚砌高大城門墻的做法;在墓道設天井或仿木構的磚砌門樓、墓室四角磚砌角柱等不見于鄴城,”這些差別體現出太原地區在葬制方面保留的一些地方特色,如:“磚砌角柱的做法見于本地西晉墓;”“天井的做法也是本地晉墓和北魏墓形制的延續。”

壁畫內容、布局和淵源

這四座墓中壁畫的主題基本都是為了表現墓主人生前生活及死后的極樂世界,所繪內容及其布局具有一致性和地方特征,并與墓室形制、隨葬品等相互呼應,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墓中的壁畫的主要內容涉及人間、仙界、宇宙。人間主要是表現墓主人生前生活的場景,分出行圖與居家宴飲圖。出行圖多繪制于墓道、甬道、墓室的東西壁,基本表現為刻畫出行隊伍和準備出行兩種主題。這些壁畫中尤其以精細繪畫各種出行儀仗隊伍為重,以徐顯秀墓中的墓道兩壁所繪壁畫為代表。而太原婁睿墓墓中所繪的駝馬出行圖,則是另一景象。對于準備出行的圖飾表現則多表現為出行圖的延續,如徐顯秀墓墓室東西壁與墓道壁畫。居家宴飲圖主要表現墓主人日常生活中宴享與燕樂兩個主題。宴享圖主要繪制于墓室北壁,中為墓主人,旁邊陪襯以男女侍從,都面向墓主人作侍奉呼應狀。身后用幃帳或屏風表現室內場景。如徐顯秀墓北壁和金勝村壁畫墓下層。燕樂圖如婁睿墓墓室北壁下層。

仙界涵蓋升仙和辟邪兩類主題。升仙圖多設于近墓門處墓道兩壁、墓室四壁中層。如庫狄迴洛墓、婁睿墓:青龍、白虎繪于墓門,引導后面的儀仗出行奔向仙境;也有仙人與四靈配合表現升仙,位于人間圖像和天象圖之間,如金勝村壁畫墓墓室東西壁仙人御龍虎圖;而徐顯秀墓中則為四神獸引導儀仗隊列。壁畫中作為裝飾圖案的蓮花、流云或卷草摩尼寓示佛教化生、升仙的意義,如徐顯秀墓、婁睿墓均可見到。金勝村壁畫墓寓意升仙的圖案則為羽人、千秋萬歲、人首鳥身。辟邪多設于墓道、門墻、墓門額、墓室四壁上層。如徐顯秀墓有方相氏,為人身、豹頭、鳥爪,四肢伸張作捉拿狀的神獸;婁睿墓石門額正中的龍首和墓室東壁所繪的擊鼓雷神。方相氏及各種神獸神鳥主要就是起鎮墓、辟邪作用的。

空間和時間是表現宇宙類壁畫內容的手法。用日月天象圖來表現空間,在墓室穹隆形空間頂部寫實地描繪日月星辰,為四座墓共有。用十二生辰圖像來表現時間,如婁睿墓四壁上層每層繪三個動物,按順時針方向依次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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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考古學課程體系創新

作者:王春雪 陳全家 單位:吉林大學

吉林大學動物考古學研究生課程體系的建設現狀在國際與國內動物考古學學科迅猛發展的大背景下,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對動物考古學的教學工作越發重視起來。從學科構成來看,動物考古學主要包括動物解剖學、埋藏學、第四紀地質學、環境考古學等方向的內容。從吉林大學動物考古學研究生課程體系建設來看,其動物考古學專業課程設置主要包括[4]:(1)動物解剖學及埋藏學,即由陳全家教授為研究生開設的《動物考古學》、《動物解剖學》、《史前考古埋藏學》、《地貌與第四紀地質學》;(2)埋藏學及第四紀地質學,即由陳勝前副教授為研究生開設的《晚更新世以來史前史》、《考古學理論》、《遺址過程》;(3)環境考古學方向,由湯卓煒教授為研究生開設的《環境考古學理論探討》、《環境考古學文獻導讀》、《環境考古學專題與學科最新進展》等。根據以上研究生課程體系的設置,學生可以更好地通過利用動物解剖學和動物分類學的研究方法,以遺址和墓葬內出土的動物骨骼遺存為研究對象,探討古人類對動物和動物骨骼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以及當時的古氣候和古環境,從而使其能夠達到對遺址內出土的動物遺存進行初步整理,掌握遺址內出土動物遺存的科學搜集方法、骨骼各部位的名稱和方位、常見動物骨骼的種屬鑒定方法等。

北京大學動物考古學研究生課程體系的建設現狀在中國高等院校中,北京大學最早設立了考古學教學研究機構。1922年北京大學在國學門下設立了考古學研究室;1952年北京大學歷史系設立考古專業??脊艑I成立以來,經過幾代學者的艱苦奮斗,勵精圖治,已將自身專業發展壯大成今天的基礎設施完整、學科覆蓋面寬、教研力量雄厚的考古文博學院。2007年,又成立了考古學系,由原考古文博學院考古學與博物館學系中的考古學諸教研室及科技考古教研室整合而成。目前下設舊石器時代考古、新石器商周考古、漢唐宋元考古、外國考古和考古學技術方法等5個教研室。[2][3]其中,除傳統的各時代考古以及田野考古學等學科是北京大學的傳統強項外,科技考古、動植物考古、古人類考古和外國考古等方向也有長期的積累,并逐漸與其他方向相互滲透,成為考古學系新的學科增長點。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的動物考古學專業是包含在舊石器考古與古人類學專業之中的。尤為重要的是,北京大學文博學院的動物考古學專業具有文理交叉性質,培養學生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以及較廣泛的人文科學知識和一定的藝術修養,并能夠進行動物考古學的初步研究。

吉林大學與北京大學動物考古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建設相關方面比較

(一)課程設置及教學理念

動物考古學是指根據考古遺址出土的動物骨骼去探討古代各個地區不同時間存在的動物種類,并根據動物生息特性對古代環境做出推測。西方動物考古研究大約始于19世紀前期的歐洲。[5]作為考古學的重要分支學科,動物考古學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人類學和考古學的理論、方法與實踐的深刻影響。近十多年來,人與動物的各種關系,即人類開發利用動物資源的策略和行為,已經成為西方動物考古學研究的重點。學者往往通過研究人對動物的來源、分配、屠宰、儲藏、消費、廢棄的過程和方式,來認識當時人類的行為模式,探討人類社會的經濟成分、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政治組織結構和意識形態等諸方面的問題。[6]本門課程希望通過動物考古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的介紹,以及指導學生參與動物考古的實驗研究,培養學生動物考古學的意識并初步掌握基本研究的步驟和規范。因此,動物考古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的設計直接關系到研究生們能否通過相關課程的學習,做到掌握和靈活運用動物考古學相關理論以及研究方法。根據北京大學與吉林大學動物考古學專業研究生課程設置比較表來看(表1),與動物考古學相關的課程設置(除去舊石器考古學系列課程)在兩所大學中差別不大,主要課程重合在動物考古學這門課上。在此基礎上,兩所大學各有側重,以北京大學為例,由于其動物考古學專業包含在舊石器考古學及古人類學的方向之內,所以北京大學的動物考古學課程設置幾乎包含了所有的舊石器考古學以及古人類學的相關研究生課程。另外,由于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著重研究晚段考古(主要指新石器時代考古以后的各時間段考古學)及其相關問題,所以在動物考古學的課程設置上又增加了農業起源與動物馴化等課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大學動物考古學課程體系中,還包括第四紀哺乳動物這門較為基礎性、專門性的課程,這體現了北京大學重視該學科課程體系建設的全面發展以及重視研究生知識體系的合理構建。這不僅是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動物考古學研究生課程體系設置的一大特色,也是我校值得學習借鑒的地方。

近年來,吉林大學考古學系動物考古學學科獲得了長足的進步,尤其是1999年成立的吉林大學考古學實驗教學中心。該中心下設的動物考古實驗室是集本科教學、研究生培養與科學研究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實驗室[4]。實驗室配備體視顯微鏡、電腦、液晶電視等教學設備20余臺以及數十件常規的觀察和測量儀器。實驗室主要承擔動物考古學研究生課程的實驗教學,包括動物骨骼鑒定、骨器模擬制作、動物解剖、現代動物骨骼標本制作、骨骼表面痕跡分析等實驗項目。同時也為研究生的自主創新實驗、專業培養和教師的學術科研等提供平臺。然而,反觀我校動物考古學研究生課程設置雖然在數量、學時、學分上來看,都遠遠高于北京大學,但是在此我們不得不正視仍然缺乏一些基礎性的研究生課程的現實,即第四紀哺乳動物學、脊椎動物進化、第四紀環境學等古生物學、古生態學方面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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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區系類別思索

本文作者:張敏 單位:南京博物院

我國東部沿海的大汶口文化、北辛文化、岳石文化、馬家浜文化、崧澤文化、馬橋文化等,都是這一時期命名的,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蘇秉琦先生根據辯證唯物主義思想,提出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理論,對于我國考古學向縱深發展,無疑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戰略意義;對于我國新石器時代的考古學研究,無疑發揮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區、系、類型”理論的前瞻性主要有二:根據“區、系、類型”理論,蘇秉琦先生將我國群星璀璨的考古學文化歸納為六大區,“區、系、類型”中的“區”不僅空間大于考古學文化區,而且“區、系、類型”中“區”的層次也高于考古學文化區。蘇秉琦先生從全新的高度將“考古學文化區”的概念上升為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的“區”,不僅為考古學建立了更加廣闊的時空框架,也為宏觀地對考古學文化進行動態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蘇秉琦先生在提出考古學文化的考古學“區、系、類型”理論的同時,還提出中國文明起源的“多元一體”模式、從“古文化、古城、古國”的觀點到“古國、方國、帝國”的理論和“原生型、次生型、續生型”為國家形成的三種模式等文明起源理論,因此蘇秉琦先生提出的“區、系、類型”理論實際上已成為通過考古學方法研究和探討中國文明起源的理論基礎③??脊艑W理論來源于考古學實踐,考古學理論應對學科研究具有實際的指導意義。

三十年過去了,當年蘇秉琦先生基于現有資料對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理論的探索雖具有前瞻性,然這一理論在新石器時代考古學的實踐中也日漸顯現出理論的不完善和受考古資料的局限而出現一定的局限性。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理論的局限性主要有二:同一律和普遍性等基本概念不明確。“區、系、類型”理論中出現了考古學文化的“區”、考古學文化的“系”和考古學文化的“類型”,蘇秉琦先生對“區、系、類型”的定義如下:“在準確劃分文化類型的基礎上,在較大的區域內以其文化內涵的異同歸納為若干文化系統。這里,區是塊塊,系是條條,類型則是分支。”顯然,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與原有的“考古學文化”、“考古學文化類型”等考古學專業名詞文字相同而概念或定義不同。根據蘇秉琦先生的定義,“區、系、類型”中的“區是塊塊”,屬于空間范疇;而考古學文化區也同樣屬于空間范疇。在蘇秉琦先生劃分的六大區系中,“東部沿海的山東及鄰省一部分地區”主要指“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的分布區,即海岱地區;盡管蘇秉琦先生認為膠東半島的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屬另一個文化系統,實際上膠東半島的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可歸屬海岱地區的一個亞區。而“長江下游地區”則包含了太湖地區的“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寧紹平原的“河姆渡文化”、寧鎮地區的“北陰陽營文化”和江淮西部的“薛家崗文化”等不同的考古學文化。

根據蘇秉琦先生的劃分,“東部沿海的山東及鄰省一部分地區”大致相當于“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的分布區;而長江下游地區卻包含著“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河姆渡文化”、“北陰陽營文化”和“薛家崗文化”的分布區。因此“區、系、類型”的“區”似乎既可等同于一個考古學文化區,又可包含若干個考古學文化區。此外,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的“區”,或以省命名,如“陜甘晉”“、山東”和“湖北”,或以流域或方位命名,如“長江下游”“、南方地區”和“北方地區”等。考古學文化的命名有考古學的基本標準④,而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中“區”的命名,既無統一的標準,又無規律可尋。“區、系、類型”中的“系是條條”,顯然屬于時間范疇;而考古學文化的分期和文化的發展演進也同樣屬于時間范疇。根據蘇秉琦先生對大汶口文化發展演進為龍山文化和馬家浜文化發展演進為良渚文化的論述,“區、系、類型”中的“系”主要指文化與文化之間的發展演進而不包括考古學文化的分期。在考古學文化的發展過程中,文化分期屬于量變,而文化的發展演進則屬于質變,質變是由量變的積累而發生的突變。因此,“區、系、類型”中的“系”與文化分期、文化演進的相互關系的區分,“系”的時間概念與文化分期和文化演進的時間概念的區分,顯然存在著概念上的不確定性。在同一考古學文化中,由于分布范圍或文化面貌存在一定的差異,往往又分為若干類型,如仰韶文化的“半坡類型”、“史家類型”、“廟底溝類型”、“秦王寨類型”、“大司空村類型”和“西王村類型”等,而龍山文化則有“城子崖類型”和“兩城鎮類型”等。在蘇秉琦先生提出的“區、系、類型”中,“系是條條,類型則是分支”,顯然“區、系、類型”中的“類型”與考古學文化的類型有著不同的概念。

“系是條條,類型則是分支,”既然有分支,也必然有主干,主干與分支也同樣存在概念上的不確定性。綜上所述,“區、系、類型”的“區”不等同于考古學文化區的“區”“,區、系、類型”的“類型”也不等同于“考古學文化類型”??脊艑W理論既須以辯證唯物主義思想作為理論基礎,又須符合形式邏輯的基本原理。一個學科中用同樣文字的專業名詞表示不同的概念或有著不同的定義,似乎有悖于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同一律??脊艑W理論應具有普遍性,應適用于不同時期的考古學研究。“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如僅適用于新石器時代考古學,似乎又缺乏普遍性。區系的劃分割裂了東夷民族文化區。受考古資料的局限,蘇秉琦先生在“區、系、類型”中劃分的六大區系是在尚存若干考古學文化空白區的情況下劃分的,尤其是淮河的中游地區與下游地區。因此六大區系的劃分出現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江淮東部和江淮中部地區在當時還是考古學文化的空白區,還沒有龍虬莊、侯家寨、凌家灘、雙墩等遺址的發掘,還沒有龍虬莊文化、雙墩文化、侯家寨文化和凌家灘文化的命名。徐旭生先生根據對古史傳說的研究,劃分了華夏、東夷和苗蠻民族集團的空間分布范圍。其中將渤海灣以西到錢塘江以北劃為東夷民族的分布空間⑤(圖一)。而蘇秉琦先生將我國東部沿海劃分為“山東及鄰省一部分地區”和“長江下游地區”,顯然割裂了東夷民族文化的分布區,顯然強調了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的考古學屬性而忽略了區系劃分的民族學屬性。“‘考古學文化’是代表同一時代的、集中于同一地域內的、有一定地方性特征的遺跡和遺物共同體。這種共同體,應該屬于某一特定的社會集團的。由于這個社會集團有著共同的傳統,所以在它的遺跡和遺物上存在著這樣的共同性。#p#分頁標題#e#

與民族學的資料相結合,可以認為,新石器時代的各種‘考古學文化’類型是體現當時各個部落和部落聯盟的存在,與民族的形成有關。⑥”蘇秉琦先生提出“區、系、類型”理論是“滿天星斗說”、“多元一體模式”和“古文化、古城、古國”、“古國———方國———帝國”、“原生型、次生型、續生型”等系列文明起源理論的基礎,目的是為了探討中國文明的起源。然蘇秉琦先生在討論“區、系、類型”理論時卻認為:“目前還有這樣一種傾向:即把某種考古學文化與文獻上的某個族人為地聯系起來,把它說成××族的文化。從長遠來說,進行這樣一項工作可能是研究工作的一個方面;但是現在,在對各地的考古學文化的內涵、特征、與其他文化的關系以及上下的源流等的認識還很不充分,還不具備做這種探索或考訂的時候,似應先做些基礎性的研究,積累起必要的原始素材,以備為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礎。……我們這里所作的有關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的探討,只是基于現有資料所作的探索。”因此,蘇秉琦先生在劃分六大區系時就存在著考古資料的局限性;由于受到考古資料的局限,六大區系的劃分也缺乏一定的民族屬性,或偏重了考古學屬性而忽略了民族學屬性。二、“考古學文化系統”簡介“隨著新材料的發現和新的研究成果的推出,補充、修正、完善蘇先生建立的中國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體系是我輩考古同仁責無旁貸的任務。⑦”由于“區、系、類型”理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與“區、系、類型”的基本思想和基本理論相一致的考古學“文化系統”理論,可能比“區、系、類型”理論更符合我國考古學的實際;考古學“文化系統”理論與原有的考古學專業名詞也不致相互混淆或產生歧義??脊艑W“文化系統”的概念是尹達先生提出的。1955年,尹達先生在《論我國新石器時代的研究工作》一文中指出“:在我國的廣大地區以內,由于自然環境的不同,經濟生活基礎的某種差異,在新石器時代的漫長時期里,不同的地區當然可能發展成為不同的文化系統。⑧”

1961年,曾昭燏和尹煥章先生在對青蓮崗文化的分布范圍、文化年代和文化特征進行了全面論述時,第一次區分了“考古學文化”和“考古學文化系統”兩個不同的概念,并對“青蓮崗文化”和“青蓮崗文化系統”進行了客觀闡述,并特別強調了我國東部沿海自北向南的諸多新石器時代遺址都屬于青蓮崗文化系統⑨。在曾昭燏和尹煥章先生發表對青蓮崗文化的研究之前,除尹達先生提出的文化系統外,夏鼐先生還提出了考古學文化的定名問題⑩,因此曾昭燏和尹煥章先生所提出的“青蓮崗文化”和“青蓮崗文化系統”的命名,或許受到尹達先生和夏鼐先生的影響,而“青蓮崗文化”和“青蓮崗文化系統”的提出,則是曾昭燏和尹煥章先生對“考古學文化”和“考古學文化系統”的理解和實踐。1980年,石興邦先生在對中國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進行廣泛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文化系統的命名,將7000~6000年之間的新石器時代的考古學文化系統分別命名為“仰韶文化系統”“、青蓮崗文化系統”和“北方細石器文化系統”。“青蓮崗文化系統的分布范圍是黃淮下游、東方沿海、渤海灣周圍及東南半壁。……青蓮崗文化系統根據歷史民族學,可分為三個系統:一、東方沿海一帶的稱夷;二、長江中下游及其支流為三苗后來的百淮;三、五嶺以南閩江、珠江及紅河流域為百越。”石興邦先生對“考古學文化系統”的定義如下:“新石器時代的文化系統即人類社會生活系統。文化系統大致包含社會結構、社會組織、社會制度、宗教禮儀、道德規范、語言系統、生活習俗、生產方式、行為能力、藝術風格、審美情趣等要素。諸多要素中,既有繼承性和保守性等延續性要素,亦有開放性和擴展性等變化性要素。……在一個文化體系中,由于地理環境的不同和人文歷史、生產技術的發展等原因,可逐漸形成不同的文化共同體,即文化共同體與文化共同體之間,或存在相互交流和相互融合而形成新的文化共同體,或相互排斥和相互爭斗而形成強勢文化共同體取代弱勢文化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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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音樂考古學與考古學的關聯

作者:馮光生 單位:中華世紀壇世界藝術館

中國當代的音樂考古學基于研究角度的不同,其來源雖亦出自對于音樂文物的考古研究,但實際內容已越出考古學的范圍。”④方建軍:“音樂考古學是根據古代人類遺留的音樂文化物質資料,研究人類音樂文化發展歷程及其規律的科學。”“作為音樂史學的一門分支學科,音樂考古學的研究成果無疑可以填補、充實和豐富古代音樂史的內容。”⑤李純一:“從研究對象、方法和目標等方面來看,古樂器學乃至音樂考古學應該既是普通考古學的一個特殊分支,又是音樂史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然,其自身具有很大的相對獨立性。”⑥王子初:“音樂考古學是音樂史學的一個部門。是根據與音樂有關的實物史料,如古代的樂器、書譜、銘文、石刻藝術和洞窟壁畫等,來研究音樂藝術的歷史的科學。”⑦汪申申、田可文“:音樂考古學是音樂學和考古學的交叉學科,它要求從業者不僅具備音樂學(特別是音樂史學、音樂形態學和樂器學)方面的知識,還要掌握歷史學、考古學的基本理論和田野發掘作業的全部技能與經驗。”⑧李幼平:“音樂考古學是音樂學、考古學、歷史學、人類學等學科在交叉、融合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邊緣型新興學科”,“考古學與音樂學研究應該是它的兩個基本立足點。”⑨王子初:“從歷史的角度考察,音樂考古學脫胎于一般考古學,兩者之間是一種母與子的關系”,“中國音樂考古學形成的初期,曾勉附于一般考古學界之驥尾。”⑩“音樂考古學是考古學和音樂學相結合的產物,是一門跨學科的邊緣學科。……音樂考古學是考古學的組成部分,其時空框架必須借助一般考古學的地層學和類型學以及考古學利用的其它各種手段才能建立起來。同時,音樂學的理論應該是音樂考古學研究的重要理論指導。”輯訛輥方建軍:“音樂考古學主要是考古學與音樂學尤其是音樂史學相互交叉、影響和滲透所形成的一門邊緣學科,它具有從屬于考古學和音樂史學的雙重性質,但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輰訛輥“中國音樂考古學則從普通考古學中萌芽,是中國考古學滋養下本土化的產物。在研究方法上,中國音樂考古學也受到了考古學和音樂學(尤其是歷史音樂學)的雙重影響。”輱訛輥這些文字表述略有不同的定義顯示:普通考古學是音樂考古學脫胎的母體,萌生、滋養的基礎,交叉滲透、相互融合的一元,基本立足點之一,等等。這種深刻的認識,基于音樂考古學萌芽期的實踐總結。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音樂學界在文物、考古學界的幫助和推動下,創立了音樂考古學科。迄今為止,這一新興的學科已經形成了具有本科、碩士、博士教育的人才梯隊培養體系;出版了大量的專著成果;參與了一次次的重大田野考古發掘;基本完成了與文物考古鼎力合作的基礎性工程《中國音樂文物大系》;常設了專門的研究機構;建立了國際性的學術組織并組織了多次國際學術交流活動。中國音樂考古學呈現著繁榮、活躍的學術景象。不過,從理論和實踐上來說,中國音樂考古學與普通考古學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潛在著影響學科發展的因素和不可忽略的隱憂。

在理論上,迄今為止,中國音樂考古學并未受到中國考古學的正式認同。在考古學理論著作和《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的“考古學”條目中,受普通考古學影響所產生的特殊考古學分支現已包括了諸如美術考古學、宗教考古學、古錢學、古文字學和銘刻學等等,并不包含“音樂考古學”。輲訛輥在實踐上,中國現行的考古事業管理制度,只有國家文博單位和高等院校的歷史考古專業才有考古發掘權。以音樂學學術身份出現的中國音樂考古學家從身份和職業上均未被納入考古界之列,更難以進入考古學的田野考古發掘領域。而在考古事業的機構和職位序列里,也沒有“音樂考古”的建制和席位。于是,音樂考古學與普通考古學在田野發掘的交叉重合區域里存在著制度性的專業脫節。音樂考古學與普通考古學的學術銜接保持著一種“你發掘,我研究”的線性流程及默契。音樂考古學家的研究工作,主要還是停留在根據考古發掘報告和出土文物資料做案頭研究的階段。偶爾幾次考古大型發掘項目的參與,也是來自考古界少數知音的邀約,而非制度性保障下的常態工作。這種情況對于兩個學科和藝術及文化遺產事業都是不利的。自20世紀后半段開始,世界考古學的研究重點已經從建立完整的古代物質文化譜系研究逐漸轉變為更深層次的社會歷史和文化重建。中國考古學的學科視野已從證經補史的窠臼中脫離出來,從線到面,從物到人,進一步擴大到全面探討古代社會的各個方面,認識人類歷史的進程及發展規律,形成更為廣闊深遠的獨立的闡釋系統。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考古學對人工遺跡和遺物的地層學、類型學、年代學研究,如果涉及到精神文化領域就會顯得力不從心。

考古學面對古代音樂遺存時,尤為如此。作為物質的研究對象,考古學可以對其采用類型學和年代學的方法進行一般的研究,諸如物態的一般描述、分型、分式、斷代等等。由于知識結構、研究方法和專業意識的局限,在現實的田野考古過程中,往往會發生如下問題:(1)遺存的現場處理有發現障礙和信息疏漏。往往忽略掉:作為禮樂遺址的環境信息,樂器的使用痕跡及詳盡的存放狀態,器物的結構及附件的配套關系,等等。比如曾侯乙墓,其大量禮樂器實物及由之顯現的禮樂場景,引起了研究者從音樂遺址的角度對整個墓葬再審視。這個后起的理念已經錯過了發掘過程,難免損失掉一些原本可以捕捉到的蛛絲馬跡。同樣,由于缺乏經驗和敏感的專業意識而令人惋惜的事例,還有出于現場的清洗保護處理,該墓笙簧與笙苗的關系以及笙苗的管序被擾亂、移位;琴、瑟上弦和柱可能存在的遺痕也完全杳無蹤影。(2)遺存的信息采集不敷使用,缺少有效的素材陳述。通常的考古發掘報告多從人工的遺跡、遺物的角度,談論其層位關系、具體位置、器物組合、保存狀況、自然環境;描述其形狀:大小、數量、位置、方向、文字、紋飾;報告其材料(原生材料和加工材料):質地、硬度、質感、火候、聲響等。但對于音樂文物尤其是古代樂器的觀察和描述,往往是語焉不詳。比如樂器,往往是:結構不明、數據不全、交待不清,還缺少專業的鑒定、測試、分析報告。相關的照片資料一般只能反應器物的整體和外觀,沒有關鍵部位的特寫,等等。由此提供的實物和資料只能作為古物學標本而不是音樂考古標本。(3)遺存的報告無力提供藝術史解讀。對音樂遺存尤其是古樂器的認識,“形”僅僅是表“,形”上所含的無形的信息———“音”才是其靈魂,音樂學對于“形”的追逐是為了究其“音”。音樂考古就是要從這些有形的物質中獲取無形的音樂信息,考查出當時音樂的結構性元素和音樂生活方式。由于解讀和描述能力的專業局限,現有許多發掘報告都難以對音樂學問題提供直接信息和知識支持,更談不上建構和還原當時的音樂活動場景。許多音樂遺存的發現需要千載難逢的機緣,其出土時的環境信息以及器物附著的跡象往往極易消失并不可再生;某些音樂文物以極其脆弱的材質身處現實的保護條件也許還會得而復失。這一切,如被熟視無睹的目光掠過,是其不幸,更是今天的大不幸??脊艑W不能有音樂考古盲區??脊艑W的學科發展需要開拓音樂考古領域。學科設置和學科建設并非純學術問題。#p#分頁標題#e#

一個學科的確定和建設,需要相應的行政歸屬和管理、專業設置、機構設置、教學培訓體系。普通考古學對音樂考古學的不認同,自然會影響到考古學相應的知識結構、人才結構、體制結構和管理制度,影響到其對音樂考古學的支持力度和貢獻,影響到考古學自身的發展?;谶@種認識而形成的顯性和隱性的“行業壁壘”,最終會影響到音樂考古學的良好生態和成長。這將是考古學學科的損失,也是人類文化遺產事業的損失。關于音樂考古學與考古學的關系,音樂學界的認識也不統一。本文開篇所羅列的有關音樂考古學的定義,全部出自音樂學界,其在音樂考古學的歸屬上有如下分歧:音樂學分支、音樂史學分支、音樂史學和考古學雙重性、音樂學和考古學雙重性、考古學特殊分支。顯然,也有音樂學者不認同音樂考古學歸屬于考古學。部分學者在強調音樂考古學的獨立性和特殊性時,強調音樂考古與考古的區別和剝離,對考古學之于音樂考古學的關系在觀念上有些疏遠和游離。誠然,一個獨立的學科必須有其可獨立之處。音樂考古學與普通考古學的區別在于:(1)考古學的研究對象是通過考古學方法所獲取的古代人類遺留下來的物質遺存,而音樂考古學的研究對象僅限于古代人類遺留下來的音樂文化物質資料,其中除了考古學方法獲得的資料之外,也包括傳世的文物;(2)考古學研究重點在實物本身,音樂考古學的研究重點是從實物中考察出其所承載著的當時音樂的結構性元素和音樂生活方式;(3)考古學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地層學和類型學,音樂考古學除遵循這些方法之外,還需要運用音樂學的研究方法;(4)考古學研究的歷史下限在元代,音樂考古學研究的歷史下限在清代;等等。隨著這一新興學科的不斷成熟,它一定能逐步形成一套獨立、完善的學科體系。

盡管如此,音樂考古學的特殊性和相對獨立性并不能使其擺脫它對考古學的依附性。音樂文化遺存的發現和獲取基本都來自考古發掘,這些文化遺存的時空坐標需要用考古學方法標定,針對實物、圖像、文獻、遺址的查驗、檢測、紀錄和考證,現場調查及整理是音樂考古基礎性工作。如果脫離考古學來孤立地看待和研究音樂文化遺存,脫離對音樂文化遺存的時代、文化區系、類型序列、共存關系、從屬關系、器物組合等考古學的綜合考察與分析,音樂考古學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搞音樂考古研究,如果不能掌握類型學、不能掌握考古學文化這些方面的基本知識,這種考古學的研究是似是而非的,這就脫離了考古學基本手段去研究,和過去的古器物學沒有什么區別。……有了這些基本認識,有了在考古學整體基礎上把握的音樂考古學,這才有了比較堅實的基礎;脫離這個基礎,那都似是而非,不能算是嚴格意義上的音樂考古學。”輥輳訛由于現行體制的障礙及其由之產生的與考古學的游離意識,在音樂考古工作中存在著這樣的問題:(1)不辨器物的考古學關系,將不同年代或不同墓葬的出土物盲目合并組合,視為同期器物研究;(2)不辨器物群內在的組合關系,盲目將入葬組合等同于原始組合;(3)不實地全面、具體考察原物,僅憑發表的資料和數據望文生義,很難觸及研究對象的實際及其規律;(4)不顧及器物的考古學背景,就物論物,缺乏體系概念和人文視野;等等。這些不循考古學方法的研究只能使人誤入歧途。

此外,音樂考古學也只有在考古發掘和調查中參與搶救、采集、保護古代音樂文化信息,才能擔負起自身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無可替代的責任。音樂考古學者直接從田野工作中獲取第一手資料往往更具體、更詳盡、更實用、更有效。音樂考古學者由古樂器音響檢測到音樂形態研究,由編鐘鑄造技術觀察到編鐘調音規律的發現等等,都是音樂考古學者深入考古發掘整理工作的成果,也是音樂考古學對考古學古樂器斷代的反哺和重要貢獻。音樂考古工作者要參與發現,從田野發掘工作做起,在考古發掘、資料整理與分析、報告編寫和專題及綜合研究等各個環節主動參與、積極回饋,在與考古學的滲透中更加主動、更加深入、再加靠前———音樂考古學植根于考古學的沃野才能根深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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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考古學性質與思考

 

20世紀西方現代考古學在中國的傳播與發展,不僅大大增加了獲取資料的手段,使得研究資料與日俱增,我們對古代社會的認識日漸豐富,而且考古學的發展沖擊著學術界,對相鄰學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對于藝術史學來講,考古學不僅擴展與豐富了藝術史研究的對象,而且從方法、理念等層面影響著藝術史研究。美術考古學①在藝術史學界的提出可以視為藝術史研究邊界的不斷擴展和延伸與考古學發生碰撞而產生的新的學科增長點。由于美術考古學的交叉屬性,其與美術史研究、考古學研究在對象、方法、目的諸方面有著部分重疊,然而更多地則表現出一種有別于考古學和美術史學研究的獨特模式。因此,梳理美術考古學的產生、性質及其與美術史學的關系,既有利于認清美術考古學自身,也有利于美術史研究邊界的討論。   一、“美術考古學”的由來   美術考古學一詞在中國的出現要追溯到上世紀20年代末。1929年,郭沫若根據濱田耕作的日譯本,將德國學者米海里司的著作EinJahrhundertKunstarchaologischerEntdeckungen翻譯為中文,并沿襲了日譯本《美術考古學發現史》的題名。后來該書再版時改用《美術考古一世紀》。從此,“美術考古學”一詞開始在中國出現。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米海里司,還是郭沫若均未對“美術考古學”的定義做進一步的說明和解釋,書中也未涉及任何關于“美術考古學”的理論構想。米氏僅僅在序言中提及“美術考古”時,作了如下說明:“‘鋤頭的考古學’與其收獲是本書敘述的對象。而且‘考古學’的名稱在這兒是‘美術考古學’,不帶美術性質的單純的文化的產物,只是時時言及而已。”[1]盡管在20年代末,美術考古一詞已經出現在中國的學術界,然而美術考古的研究并未自覺展開,學者們基本上是在兩條路上分別前行。一方面考古學傳入中國不久,其主要的目標是尋找地下材料,為歷史研究服務,所以早期的考古學基本上是歷史學的附庸,考古工作者發掘出的美術品基本上是為或證實或補充或否定古史傳說或文獻記載。另一方面,中國美術史研究雖然已經開始了自古典形態向現代的初始階段,但重點依然是對繪畫史的系統梳理,而且以敘述性的史料為主,研究還不夠深入。   直到20世紀中葉,美術史研究才開始逐漸利用考古發掘獲得的豐富美術資料進行專史和專題研究,從而促成了相關研究的廣泛性和深化。   40年代末50年代初,上海成立了“美術考古學社”,負責考古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   這是國內首次出現以美術考古命名的學術機構。大約同時,一些學者的研究也開始出現整合考古學與藝術史學的趨勢,甚至一些著作開始冠以“藝術考古”或“美術考古”之名。②   其間滕固、岑家梧、史巖、馮貫一等人在利用考古資料撰寫美術史方面取得了矚目的成就,也有部分研究提出了內向觀與外向觀結合的研究方法,具備了初步的美術考古方法論的意義。但是他們在美術考古學研究上的不足同樣明顯:一是沒有提出美術考古學研究所需要的理論與方法;二是分析美術考古資料的方法和所要達到的目的存在較為明顯的局限。[3]   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時期的學者并未自覺將考古學與美術史學的研究結合在一起,并從理論上去探討美術考古學的相關問題。80年代以前學者視野中的美術考古研究還只是美術史研究的同義詞和附庸,其研究的方法和目的基本上回歸到美術史研究中,另外,對于美術考古學的理論構建則是自始至終未能進行的。這種局面一直持續到《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的出版1986年8月《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出版,夏鼐先生在論述特殊考古學時,提到美術考古學,首次對“美術考古學”的研究目的、研究對象進行了說明,認為其是考古學的分支學科之一。隨后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美術》中第一次出現了“美術考古學”詞條,該詞條對夏鼐先生的論述作了進一步的闡述,對美術考古學的性質、研究對象、范圍、方法、分類進行了詳細的說明。這是第一次對“美術考古學”進行的全面說明,奠定了長期以來學界對美術考古學的認識基礎。   進入90年代,關于“美術考古學”的思考與討論日見增多,許多學者開始從美術考古全局的高度,自覺思考美術考古學的理論體系,針對美術考古學的概念、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學科性質諸問題展開了廣泛的探討。這些涉及學科層面的討論標志著美術考古學開始作為一個學科而進入學術界的視野。更為重要的是,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紛紛成立的美術考古機構、高校設立的美術考古專業、專業刊物開辟的美術考古專欄進一步擴大了美術考古學的影響。不可否認,作為學科的美術考古學尚處于起步階段,相關理論與方法還在探討之中,爭論與分歧構成了目前的主流。但是這些討論與思考對于進一步認清“美術考古學”的學術性質、與相關學科的關系、推進美術考古學的研究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二、美術考古學的定位   如前所述,美術考古學自傳入中國之始,便缺乏明確的界定,雖然近幾年關于美術考古學的討論日漸成為學術界的熱點,但是爭論與分歧依舊,特別是在美術考古學學科性質這一核心的問題上爭論尤其激烈。目前學術界對美術考古學性質的認識主要存在兩種相互對立的觀點。一種觀點主要來自考古學界,認為美術考古學是考古學的分支;另一種傾向認為其應當屬于美術史學的分支,代表了藝術史學界的基本認識。這種對立表明,雖然大家共用“美術考古學”的名稱,但是考古學界和美術史學界認識的側重點并不同。從考古學的立場看,“美術考古學”與“宗教考古學”、“古錢學”、“古文字學”是并列的,都是“特殊考古學”,屬于考古學的分支。   美術考古學是在考古學的框架下對美術遺跡和遺物進行的研究,只不過這些研究對象有些特殊罷了。但是美術史學界的看法恰恰相反,認為美術考古學是在美術史框架內對考古材料的研究,也就是說美術考古學的目標指向與美術史別無二致。針對“藝術史對抗考古學”的爭辯,最近又有學者提出美術考古學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和目的、學術共同體、特定的研究方法”,已經具備了成為獨立學科的條件[3]。這些爭論對于我們認識美術考古學的性質具有積極的啟發意義,為正確認識美術考古學的性質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這些分歧的存在,模糊了人們索求學科進步的視線。對美術考古學的合理準確定位成為美術考古學研究亟待解決的問題。#p#分頁標題#e#   我們認為,要正確認識美術考古學的性質與歸屬須從兩方面來考慮。首先是要從美術考古學的發展歷史來考察。在西方,美術考古學是伴隨著古物學的分化而萌發的,早期的考古活動主要是“美術考古”,這也是米海里司在《美術考古一世紀》的序言里說“‘鋤頭的考古學’與其收獲是本書敘述的對象”,而“‘考古學’的名稱在這兒是‘美術考古學’”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在美術考古學產生與發展的過程中,參與者的身份往往是一些對藝術品有著強烈興趣與愛好的人員。這些參與者一方面對于古典美術相當熟悉,另一方面他們也在不斷的發掘中探討考古學的方法與技術并促進了現代考古學的誕生。這一事實表明,美術考古學的實踐主體須具備美術史與考古學的知識及相關的訓練。而我國早期從事美術考古研究的學者,幾乎全部具備這種素質。其次,要把“美術考古學”放在當前中國學術研究的實踐中來考察其目標定位。當前,美術考古已經被認為是考古學的一個分支,這雖然是多數人的共識,①但并不恰當。我們知道美術考古的研究是一種跨學科研究,單純從考古學的角度無法深入全面認知美術遺跡和遺物,這既是考古學研究的局限性,也為學科間的合作提供了空間。毫無疑問,盡管考古學的最終目的是全面復原古代社會,但這并不意味著單純依靠考古學自身力量就能完成這一終極目標,還必須聯合其他學科進行合作攻關。美術考古學的研究對象既然是具有美術性質的遺跡和遺物,其除具有一般實物資料的性質外,還具有美術性質,考古學的優勢在于將其當成實物資料進行研究,對于其美學價值的認定與分析顯得無能為力,因此有必要與美術史學者合作。從這個角度講,在具體研究實踐中并不存在誰主導誰的問題,只有相關的合作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之上,同時發揮各學科自身的優勢,才能促進學術的進步與繁榮。無論將美術考古學倒向考古學和美術史學中的任何一方,都將是對另一方的忽略。   由此,從美術考古發生的歷史、美術考古學的實踐主體及具體研究模式來考察,美術考古學更像是一個連接考古學與美術史學的橋梁,其適當定位應當是美術史與考古學之間跨學科性質的一個交叉領域,而不是某個學科的附庸。   三、美術考古學與美術史的關系   由于美術考古學的交叉屬性,其與美術史有著較為密切的關系??傮w上看,兩者的關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美術考古為美術史研究提供了準確的實物資料   美術考古提供的材料主要是經過科學發掘而獲得的美術遺跡和遺物,這些資料由于有明確的地層關系、確切的共存物品而具有年代確定、作品真實等特點。這一特點為美術史的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美術實物資料。   (1)美術考古學的資料分析為美術史研究奠定了基礎   美術考古學與美術史具有共同的研究資料,美術考古學利用地層學、年代學、類型學等方法對資料的分析研究,不但可以確定美術品的年代,復原美術品的組合關系,而且可以探究美術品的發展演變譜系,這就為美術史進行深入綜合的研究打下了可靠的基礎。   (2)早期美術史的建立主要得力于美術考古資料   在考古學傳入中國以前,中國美術史的研究只注重繪畫與書法,而繪畫則只重卷軸而鄙薄壁畫。這固然有文化傳統的因素,然而更為重要的是資料的匱乏??脊艑W在中國傳播和發展,提供了大批早期的美術資料,依靠這些材料,完整的美術史的建立成為可能。只要我們簡單地比較一下20世紀初和20世紀末的兩本中國美術通史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不僅史前美術史的寫作全部依賴于美術考古資料,就是歷史時期的美術史也因考古學材料的引入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而且,由于考古學提供的資料種類之多,樣式之繁,美術史的研究種類在廣度上早已遠遠超出繪畫史的單調格局。   (3)美術考古資料的大量出土不斷充實和改寫美術史   美術考古資料的復雜性及出土的偶然性,促使我們不斷修正對中國美術史的認識??脊艑W所研究的過去所發生的事物,只是古人生產生活遺留下來的物品,這只占極小的比例。就連這極小比例的事物,也只有極少的一部分被考古學發掘出來。隨著考古學的發展,會有更多的資料被發現,新材料的出現不僅豐富著美術史的框架與內容,有些還可能會改寫原有的認識、修正已有的結論。例如過去我們對于遼代繪畫知之甚少,甚至對于傳世的遼畫將信將疑。隨著大量遼墓壁畫及卷軸畫《深山會棋圖》、《竹林雙兔圖》的出土,不僅證實了遼畫的時代風貌及高超技藝水平,而且彌補了文獻記載的不足,對于傳世遼畫的鑒定提供了重要的參照物。源源不斷出現的新材料,使得有些美術史學家不禁發出這樣的感嘆:“中國美術史(尤其是宋代以前)的撰寫總是明顯滯后于考古發掘,每年都有新材料使我們感覺到有修改美術史某些章節的必要。”[4]   2.美術考古學促進了美術史研究方法及觀念的改進   除了提供可靠的資料,美術考古學的研究方法、研究結論對美術史研究都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在總結近三十年美術史研究的歷程時,顧平先生提到考古學對美術史的影響使得美術史研究出現了新轉向,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美術史研究對考古材料的利用;其次是美術史研究對考古學方法的借鑒,最后是美術考古學方法的形成。我們認為美術考古學的研究對于傳統美術史研究在方法及觀念上的影響主要有兩點。   (1)美術考古學整體研究法的思路對美術史研究的啟示。古代藝術品與生產、生活方面的種種資料,都是人類社會活動遺留下來的痕跡,多數情況下,都是共同依存的,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美術考古學重視整體的研究方法,在關注美術品本身的顏色、質地、造型等方面的同時,也重視對其存在環境的研究。這種研究思路無疑對于傳統美術史只重作品本身的做法有著啟迪作用。   #p#分頁標題#e# (2)美術考古學中的相對年代學與形制學的普遍應用,對美術史研究提供了特別有利的條件。年代學的研究不僅對于考古學至關重要,美術史研究中對作品時代的斷定同樣是前提條件。美術考古學中地層學的運用可以對美術品的相對年代做出判斷,同時結合類型學的分析及利用自然科學方法,能進一步的斷定美術品的絕對年代。特別是美術考古學中自然科學方法的引進,強調客觀性的同時也減少了經驗判斷造成的誤判,從而使得結論科學、嚴謹、更具說服力。這對美術史強調目鑒法是一個極好的修正與補充。方聞先生在進行書畫鑒定和研究中,結合考古類型學與傳統美術史研究方法總結出的“視像結構分析法”,便是對兩個學科研究方法綜合歸納與升華的結果。四、考古學背景下美術史研究邊界的泛化如前所述,受考古學的影響,美術史的研究對象在不斷擴大,直至與考古學產生一定的交集,由此美術史的研究邊界逐漸模糊。不但美術史的內容被不斷充實和改寫,傳統的繪畫史已經逐漸縮小成美術史的一個特定分支,而且那些以新材料開辟新領域的美術史家逐漸擺脫了爭取主流認可的邊緣境地??脊艑W家與美術史家之間的鴻溝正在縮小,美術考古學的提出則使這種鴻溝日漸消失。美術考古學力圖將古物的歷史與審美研究結合起來,從而促成了考古學與美術史學的交匯,進一步模糊美術史研究的邊界。   考古學的研究對象是豐富的,既包括人工制品,也包括與人類活動相關的自然物。人工制品中具有審美意味的部分被納入到美術史的研究范圍。   在研究對象上,美術史越來越依賴于考古學的補充和完善,說中國早期美術史的建立幾乎完全得力于考古學的幫助并不為過??脊艑W與美術史學在研究材料上的共享,使得美術史學難以在處理材料的基礎問題(包括材料的年代、共存物與周圍事物的聯系)上保持獨立性,而美術考古學的提出與發展,進一步消解了這種獨立性。受制于材料的處理,在方法論及研究結論的利用上,美術史研究向考古學的傾斜也是難以避免的,這勢必會加劇美術史邊界的模糊性。雖然目前美術史研究的主要內容仍然以傳統的中國古代繪畫、雕塑和建筑為主,但是受考古學的沖擊,這種局面正在發生緩慢的變化。一旦這種量變轉換為質變,那么美術史的研究將進入一個全新的境界。在這個量變的過程中,美術史邊界的模糊將不可避免。   考古學向美術史學的滲透,考古學的方法也開始影響美術史研究。美術史學界對美術考古學的重視正是基于這種背景。傳統美術史研究的困境勢必要求尋找新的出路與歸宿,而向考古學的過度傾斜可能會導致學科獨立性的喪失,因此具有中庸意味的美術考古學成為美術史學科新的增長點。由此,考古地層學、類型學在美術史研究中越來越受到重視,而且受考古學方法的影響美術史學家提出了一些新方法:如視覺結構分析理論、物態學等等,這極大的豐富了美術史研究,也為傳統的美術史研究注入新鮮的血液。然而,我們在感到欣喜的同時,是否也會有一絲擔憂?因為美術考古學并不是美術史學的附庸,也不是考古學的灰姑娘,在學科交叉、整合的學術背景下,美術考古學也在尋求獨立。①   聯想到最近對美術考古學性質歸屬的爭辯,實際上是與學科邊界的指認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那種認為美術考古學是美術史分支的提法本意是為了厘定美術史的邊界以與考古學相區別,而美術考古學的交叉屬性卻難以迎合這種意愿。   今天我們討論“跨語境美術史研究”②、美術史研究的邊界與范式諸問題,恰恰是因為在學科聯系密切、相互影響深入的今天,美術史研究邊界的模糊與范式的缺失。2008年9月在中國美術學院舉辦的“考古與藝術史的交匯”國際學術研討會可以視為對這一問題的一種回應:傳統藝術史的研究方法正面臨著新的考驗,跨學科的交流與合作勢在必行。藝術學院出現的藝術考古研究所、考古與美術博物館系及美術考古專業已經開始了考古學與藝術史學的融合過程。雖然美術考古學的研究與學科建設起步較晚,其性質與學科的影響尚未充分發揮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美術考古學將在某些方面取代美術史研究并將日益成為主流似乎是可以預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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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中的倫理道德

作者:張小虎 單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新中國成立后,政府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政策,用以規范考古學的發掘、研究工作。其中,對于考古發掘制定了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原則上,對于古遺址、古墓葬以保護為主,在工程建設需要時進行搶救性發掘,以期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古代文化遺存的破壞。但是對于考古發掘、研究工作與倫理道德觀念之間如何平衡則并未涉及。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生產建設規模的急劇擴大,搶救性考古發掘的任務越來越重,這其中也包括了對被盜掘、破壞的古墓葬的搶救性發掘。曹操墓就是由于盜墓者大肆破壞而被迫進行搶救性發掘的一個典型例子,考古工作者期望通過考古發掘能夠最大限度地保留歷史文化信息。我所關注的是,當發現曹操墓的消息傳出后,大家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給予這位歷史名人以應有的尊重、如何讓這位歷史名人盡快重新安息于地下,而是出于種種目的的你爭我搶,進而又引出了各地新一輪的名人爭奪戰。筆者從網上看到了已有地方聲稱要尋找、發掘劉備、孫權等三國名人墓葬的報道。地方發展經濟無可厚非,關鍵是其發展經濟的方式竟然叨擾到長眠地下的古人,使得他們在地下也不能安寧?,F在至少一部分人似乎已經完全忘記了對古人的尊重。此次曹操墓的發掘,再次典型表現出了考古學研究與倫理道德之間的矛盾。我們看到,從西方引進來的作為科學的考古學,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與中國的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沖突和不和諧。

考古學與我國傳統倫理道德觀念的不和諧,其原因可能與考古學的西方背景有關。這里我們對東、西方考古學研究的社會文化背景稍作分析。由于歷史文化的差異,東、西方考古學研究的社會文化背景存在一定差異。經過近代以來的民族大遷徙,與古代相比,美洲、澳洲等地區現代主體居民與古代居民基本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因此,當考古學家在這些地區進行考古發掘與研究時,基本沒有倫理道德上的責任和負擔,考古學家研究的是與自己沒有直接血緣關系的古代人群和文化,特別是美國表現的尤為顯著。而在我國,由于相對封閉的地理環境,人群和歷史文化傳承相對連續穩定,我們考古學研究的是與自己血脈相連的祖先的歷史文化,并且這種歷史文化仍然在我們的生活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已經成為我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雖然東、西方歷史文化差異顯著,但兩者對于逝者的態度卻存在相似之處。以美國為例,早期考古學發掘也好像基本不存在倫理道德困擾的現象,然而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土著人群族群意識的覺醒,印第安人要求考古學發掘、保管機構歸還其先祖的遺骨,以便他們能重新安葬其祖先,使其重新長眠于大地母親的懷抱。中國古代也有尊重逝者的良好傳統。一方面,自先秦以來,“事死如事生”的觀念一直深入人心,以及“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觀念,傳統的孝道思想也包括了對人(也包括逝者)的尊重,這些都體現了古代中國人尊重逝者的思想。例如,《新序》載:周文王作靈臺,及為池沼,掘地得死人之骨,吏以聞于文王。文王曰:‘葬之。’吏曰:‘此無主矣。’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也;有一國者,一國之主也。

寡人固其主焉,又安求主。’遂令吏以衣棺葬之。天下聞之,皆曰:‘文王賢矣,澤及朽骨,又況人乎’”[2]。西漢建立之初,漢高祖劉邦曾專門下詔征發20戶人家為秦始皇守陵,以保護秦始皇陵。另一方面,對于那些破壞墓葬、侮辱古人的行為,歷代律法都給予嚴厲制裁,甚至處以死刑。例如,早在西漢初年,就有“發墓者誅,竊盜者刑”的國法頒行天下,并且懲罰的措施越到后代更趨嚴厲[3]。這些都保證了了大部分時期古代中國人對逝者的尊重。近代以來,由于唯物主義的流行,人們不再相信靈魂不死。雖然時代、觀念發生了巨大變化,傳統的孝道思想也受到了極大的沖擊,但是基于人類自身的精神情感需求而對于逝者的尊重則基本沒有發生大的變化。那么,作為專業人員的考古學家,是否需要考慮考古學中的倫理道德問題——如何對待古人,是否需要給予那些遙遠的逝者一定程度的尊重?如何既尊重古人,又保證考古學的科學研究正常進行?由于學識所限,對于國外考古學界如何認識、處理考古學與倫理道德觀念的關系不了解,下面本文將主要討論國內的情況。

20世紀30年生在陜西的有關考古學與傳統倫理道德觀念之間的爭論,最后雖以戴季陶的失敗而告終,但是考古學研究與倫理道德的關系并沒有得到當時大部分考古學家的重視,更遑論如何協調兩者的關系了?,F在,與20世紀相比,整個社會環境和學術研究的氛圍都發生了巨大變化,這使得我們有可能重新思考考古學行為(特別是涉及古墓葬時)與倫理道德的關系,使得在科學研究的同時,盡可能不違反倫理道德,而盡可能與倫理道德觀念保持一致。與其他學科不同,考古學家要經常面對考古發掘中出土古人類遺骸的現象,這就涉及到了如何對待、處理經常遇到的古人類遺骸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如何對待古人的問題。在現今這個提倡、保護動物權利的時代,毫無疑問,人類自身的權利也應該得到關注和重視。逝者屬于我們的同類,他們與我們一樣都是人,對逝者的尊重也是生者應該和必須具有的一種態度,因為對逝者的尊重就是對人類自身以及人類尊嚴的尊重,即使他們是年代久遠的逝者,可能與我們并沒有直接的、比較密切的血緣關系。對此,葛劍雄先生也曾做過深刻的闡述:尊重和保護墳墓,不僅是對祖先的尊敬、對逝者的懷念,也是對生者自身的尊重,是一個群體、民族以至人類的需求[4]。雖然是針對名人墓葬而言,實際上仍是說對古人的尊重。那么,怎樣才算是尊重古人呢?通常,尊重古人就意味著要盡量不發掘或少發掘古墓葬。而作為古人最后安身之處的古墓葬和古人類遺骸本身就是以探索未知的科學研究為己任的考古學的重要研究資料,尊重古人和科學研究兩者之間似乎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既尊重古人又保證科學研究正常進行呢?本質上,尊重古人與考古學的科學研究之間并不是互相排斥的。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現代人類活動的廣度和深度空前擴大的情況下,古人類遺骸的出土不可避免,為了減少破壞、損毀就要進行考古發掘,因此一定程度上考古發掘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何在科學研究和尊重古人之間達到平衡就成為考古學倫理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即既要尊重古人又要保證科學研究的正常進行。對于直接面對古人的考古學家來說,尊重古人是必須有的一種態度,而科學研究則是在尊重古人的基礎上進行的,考古發掘、研究并不是以金錢或滿足人們獵奇心理為目的或者與古人過意不去,而是探索未知世界的科學研究,滿足人類渴望了解自身發展歷史的精神需求。具體來說,尊重古人至少可以有兩個方面,一方面在能夠妥善保護的情況下盡量減少對古墓葬的發掘,除非確有考古研究的必要;另一方面,則更多體現在科學研究之后如何妥善處理、安置古人類遺骸,使得科學研究的同時,盡可能地符合倫理道德,更易為社會大眾所接受和支持。#p#分頁標題#e#

到目前為止,在科學旗幟下進入中國的考古學,在認識中國遠古歷史的過程中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作用。在這一過程中,考古學家發掘、研究了大量的古遺址、古墓葬,其中出土了數以萬計的古人類遺骸。對于考古發掘中出土的古人類遺骸,通常的做法是由考古發掘研究機構收集、保管,以供學術研究之用。這一時期,由于種種原因,考古學家們似乎沒有認真考慮過研究之后如何處理這些重見天日的古人類遺骸。雖然,考古學家們并無意于冒犯古人,但似乎缺少了對古人的尊重,在科學研究的名義下,特別是時不時冒出的發掘古代帝王陵寢的呼聲表現的尤為典型。也因此,考古學家們似乎很少考慮過自己是否也需要一些人文關懷,是否應該給予那些創造了我們民族輝煌歷史文化、已成為遙遠歷史的古人以應有的關懷與尊重?在可預見的未來,在現實需要(即配合工程建設的搶救性考古發掘)和科學研究的雙重背景下,考古發掘依然不可避免,而這也就必然意味著將會有更多古人類遺骸的發現,或青史留名或默默無聞。而無名或有名,卻都是歷史的一個部分。無名或有名,可能對歷史進步、社會發展所作的貢獻有大有小,然而作為人卻都是需要值得尊重的。在人文主義、人文關懷已成為時代潮流的今天,面臨考古發掘中隨時可能都會有古人類遺骸出現的情況,以探索未知的科學研究為己任的考古學家到了應該思考考古學的倫理道德問題的時候了,如何在科學研究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尊重逝者。因為,我們對逝者的尊重,不僅僅因為他們是我們民族歷史與文化的創造者,也不僅僅因為他們是與我們有比較密切關系的先祖,而更是對我們人類自身以及人類尊嚴的尊重,即使他是已經年代久遠的逝者,也可能與現在的我們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在新的社會思想潮流和學術環境下,考古學家們一方面在進行科學研究的同時,另一方面還需要努力使尊重古人與考古研究行為兩者之間盡量達到平衡、和諧,這樣才能使科學研究行為能夠與人們的倫理道德觀念相符合和滿足人們的精神及心理需求,更好地服務社會大眾。

至于在考古學的具體實踐中如何做到尊重古人與科學研究兩者之間和諧,則需要考古學家們的共同努力和創造,而前人的做法或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可資借鑒的例子。20世紀30年代,在西安蓮湖公園漢墓發掘結束后,陜西考古研究會的羅懋德先生“購瓦罐將掘出之骸骨置入安埋,蓋思有以慰墳墓主人于地下也。”對此,他解釋說“近有人反對掘墳,謂‘何必掘墳,然后為學’,此誠屬情感之言耳。古人因宗教迷信,對于埋葬極為重視。今世之考古學,多賴古墳,如埃及之金字塔,荷馬時期之‘蜂巢’墳,希臘之墓碑,伊特拉斯康之墳窟,皆考古學中最有名者,倘不得掘發,則古代史將為一大殘缺。古人地面之生活遺跡,多已毀滅,惟墳墓尚能保存。吾人可由墳墓之構造及其遺物,窺見古人之生活,狀態與技術程度,且可進而研究其宗教與藝術。但吾人發掘后,須將骸骨埋入,墳面須使復原,如能設祭設醮,則盡善矣。”[5]。著名學者葛劍雄先生也提出了“在發掘結束時,應該妥善掩埋或保存遺骸遺骨,保持其應有的尊嚴”的建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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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考古學的發展探究

作者:易詩雯 張萌 單位:吉林大學

壹環境考古學產生的背景

對人類古老性問題的認識和進化論,是環境考古學產生的一個重要背景。在18世紀晚期以前的歐洲,對于人類起源的解釋依賴于傳統的《圣經》。“七天創世說”以自然和人類乃是上帝刻意之作的理論否認遠古時代和原始人群,與此同時,在那個時期地質與古生物學所揭示的一些人類與滅絕動物共存的事實也被掩蓋,以喬治•居維葉(GeorgesCuvier)、威廉•巴克蘭(WilliamBuckland)為代表的一些地質學家宣揚“災變理論”,一系列生命形式的進化被解釋為上帝超自然的創造。然而,越來越多的地質學與古生物學證據使得《圣經》的解釋與人類古老性問題備受爭論。1785年,詹姆斯•赫頓(JamesHutton)為地質史提出了一種均變論的觀點,認為從地質學上講古代與現代情況類似,所有地質層都可以用長時間里一直運轉的、目前仍在發生作用的地質動力來解釋。1830年到1833年間,查爾斯•賴爾(CharlesLyell)發表了他的《地質學原理》,支持了地質變遷的均變假設。地質學上的均變論表明,過去是一個漫長和在地質學上并未間斷的時期,其間有可能發生其他的事件。對人類古老問題的正視同樣使生物進化的觀點在一些科學家中被普遍討論。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Spencer)在19世紀50年代開始為科學和政治問題提倡一種一般的進化方法,環境這一概念也在他的推動下完成了從原本的浪漫與美學的范疇向具體和科學意義的轉變。1859年11月,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RobertDarwin)的《物種起源》出版,這本書濃縮了近30年的研究成果,受到了均變論和地質學的啟發,大大推進了進化生物學的發展,廣泛普及了自然選擇的概念。18~19世紀,對人類古老性與進化論思想認識的核心在于:人們開始將“人從哪里來”的問題作為科學研究的一部分去解釋。另一方面,均變論與進化論還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機制,使得我們相信:我們完全可能透過現在的地質材料為重新研究過去提供條件,也可以用生物進化的過程來說明現代物種的起源與分布以解決古生物學上的演變。對人類古老性的認識和進化論成為后來環境考古誕生的一個重要基礎,此時期發現的眾多地層上的共存關系為后來的地層學研究提供了條件??梢哉f,均變論與進化思想是環境考古“將今論古”原則的一個重要的思維前提,而地層學則是考古學發展的有力技術支持。

貳世界環境考古學發展簡史

一、環境考古學的分類———描述階段(20世紀30年代以前)19世紀中期,在以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為主的歐洲一系列史前考古學實踐,顯示了當代考古學雛形的各種特征。在他們的研究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很多后期環境考古理論發展的淵源。斯文•尼爾森(SvenNielsen)是這一個地區最早過去的關注生存方式,并試圖通過考古材料推斷史前生存方式科學家。尼爾森運用模擬實驗和民族志標本進行系統比對以確定石器與骨器用途的嘗試,被認為是最重要的研究方法論貢獻之一。他還第一次將生計發展與技術變遷聯系起來研究,這也許是用過程方法來解釋史前變遷的最早例子。另一位科學家約翰•亞佩特斯•斯廷斯特拉普(JohannesJapetusSteenstrup)在發掘丹麥泥沼的過程中,揭示出一種森林變遷的方式。大約在19世紀40年代初,斯廷斯特拉普開始意識到文化進化與環境史的聯系,并在最后將石器時代、青銅時代與鐵器時代分別與森林變遷的松樹、櫟樹、榆樹階段相對應,完成了湯姆森三期說中的器物序列與環境變遷的對接。詹斯•沃爾塞(JensWhalsay)在1843年《丹麥的原始古物》一書中將湯姆森三期說的研究成果加以推廣,并將其與尼爾森和斯廷斯特拉普的發現結合到一起,從而對丹麥史前史作出了一種總體的解釋。1846年以后,沃爾塞訪問了不列顛和愛爾蘭,對這些國家史前遺存的觀察使他深信湯姆森的三期框架是可以適用于歐洲大部分地區甚至整個歐洲的。

19世紀50年代初,以沃爾塞、斯廷斯特拉普和約翰•喬治•福希哈默(JohanGeorgForchammer)領銜的丹麥交叉學科委員會對“廚庖垃圾貝丘”進行了研究。在這次的研究中雖然沒有就貝丘的年代達成一致,但內容涉及到古環境的植物背景、季節變化和動物馴化和人類行為干預等等方面,開啟了考古發現與它們的古環境背景相結合的先河。他們整合了考古學、生物學和地質學方法來調查史前丹麥人是如何生活的,無疑是一次空前的超前性的嘗試。斯堪的納維亞考古學的發展為瑞士的重要考古研究提供了榜樣。1853年到1854年間,由于冬季干旱,瑞士西部的一些湖面下降到空前的低點,將保存在飽水環境中的古代居址暴露出來。這些湖居遺址(LakeDwellings)為瑞士考古學家提供了一個機會,來研究這些人群在自然環境中經濟和生活方式的變遷,并最終考訂了他們的年代在新石器時代到青銅時代。瑞士的研究比斯堪的納維亞和蘇格蘭的研究有著更為優越的材料,為環境考古嘗試提供了難得的條件。至此我們可以看出,早在19世紀中期,史前的考古學研究在以斯堪的納維亞為代表的歐洲就已經具有當代考古學的雛形。雖然此時北歐考古學的根基是用考古材料結合運用共生發現物、簡單的式樣排列和地層學背景來建立相對年代學的能力,即考古學的研究目的還停留在分類和分期上。但這一批北歐科學家們的研究方法已經頗為超前。在他們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發現如進化論、文化———歷史學、過程———功能方法論等有史前考古學特點的理論淵源。人工制品基本上不在以物論價,而是作為一種了解過去人類行為的信息來源和了解人類歷史和文化發展的依據。但令人遺憾的是,北歐考古學家所用的這一套方法論,在后來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并沒有被普遍的接受與使用。

進入到20世紀的初期以后,與環境有關聯的一系列考古研究先后在世界各地展開。1905年R.Pumperlly主持在中亞土庫曼地區的考古發掘時,第一次對恢復史前遺址的古環境進行了努力;1914年兩河流域第一次完整發掘巴比倫王國城市建筑??茽柕戮S和安德烈發掘了巴比倫城和亞述城,成為生態考古的先聲。1926年K.Brayn研究了新墨西哥史前人類生活與現代沉積的關系,探討了美國西南印第安人史前社會環境及氣候變化對農業的影響。……20世紀30年代左右,英國率先提出了環境考古的概念。F.E.Zeuner于30年代在倫敦考古研究院建立了環境考古部,邁出了環境考古學系統實踐的第一步。生態學在這個時期(20世紀20年代)完成了從建立到框架化的發展。這個時期生態學的研究主要是一種基于“過程———適應”理論的分類,生態學建立起一個以不同地理區動植物關系為基礎的框架,各種生物的多樣性和分布都被考慮,并相關聯,最終為食物鏈、食物網和生態位等生態學概念作出了定義。這一時期的生態學與考古學看似是獨立發展的兩個單位,但實際上生物學理論與方法的發展為考古學的進步提供了模范,這一時期生態學“過程———適應”的理論為以文化生態學為基礎的考古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知識基礎,對下一時期考古學理論的轉變有很大貢獻。#p#分頁標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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