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經濟主權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英國與歐洲一體化研究進展
國內學者研究英國與歐洲一體化關系的研究不外乎按照時間劃分為兩個階段以1993年歐盟成立前后為界分為英國與歐共體關系以及英國與歐盟的關系。研究這個問題國內外學者對此都有著自己的觀點,他們主要觀點涉及政黨政治、外交、法律、政策傳統、安全防務通過這些方面來闡述著重分析了歐洲一體化給英國帶來的影響以及英國給歐洲一體化帶來的變化。最近幾年研究歐盟的學者日益增多并且角度開始有學者開始研究英國學派與歐洲一體化的關系。 有許多學者關注的是英國對待加入歐洲一體化表現出來的獨特態度。主要有陸梅《英國在歐洲一體化上政策搖擺的多元形成因》趙懷普《英國緣何對歐盟若即若離》王鶴的《論英國與歐洲一體化的關系》分別論述了從二戰結束以來一直到二十世紀末英國對待歐洲一體化的態度的變化。陸梅在其論文《英國在歐洲一體化上政策搖擺的多元形成因》談到了英國與歐州一體化若即若離的原因主要有三因素:地理因素、歷史因素、英美特殊關系。 趙懷普《英國緣何對歐盟若即若離》指出了三個因素影響英國對待歐盟的態度:入盟涉及英國的對外戰略選擇、入盟侵蝕英國的主權、入盟沖擊英美特殊關系。作者認為英國與歐洲一體化若即若離的困境是由深層次英國的獨特政治文化和外交傳統決定的,這同時意味著擺脫這一困境的艱難。 王鶴在其文章《論英國與歐洲一體化———評價英國政府的歐盟政策》按照時間順序表述了英國與歐盟的關系,從70年代加入加入歐共體始終是一個難以合作的伙伴。以后自80年代末期以來英國在歐盟中處于一種自我選擇的孤立狀態,主要政策可以總結為不全盤接受歐盟又不從歐盟中退出;立足點是本國的國家利益為主要立足點。指出主要的英國與歐盟的爭論點包括兩個方面就是主權問題的爭論和經濟問題的爭論。 有的學者從議會政黨政治的角度來分析英國與歐洲一體化的關系:主要代表有李世安《英國議會在歐洲一體化進程中捍衛國家主權和利益的政策與措施》以及王展鵬《政治文化的趨同與英國工黨的親歐轉變》、謝峰的《英國保守黨歐洲一體化政策評述》,這三篇文章分別從議會如何捍衛主權以及工黨、保守黨如何對待歐洲一體化角度來表明歐洲一體化對英國的影響。王展鵬關注與工黨對歐洲政策的轉變在其《政治文化的趨同與英國工黨的親歐轉變》一文中提出了這樣的看法總的來講工黨政策在八十年代中期前后由反歐向親歐方向轉變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方面歐共體早期的政策與工黨國有化、福利國家的理想是有沖突的。另一方面80年代中后期歐共體自己采取了一些帶有社會主義性質的改革措施而工黨自身選舉的連續失敗轉向了第三條道路(即新的社會民主主義)二者在某些方面是有契合點的。作者認為國內研究歐洲一體化問題時往往重視文化差異所構成的障礙,忽略了同樣重要的另一方面,即文化的趨同與文化學習的過程。謝峰在他的論文《英國保守黨歐洲一體化政策評述》提出了究保守黨的對歐政策基本上可以劃分為兩個各方面進行研究其一是保守黨領導核心公開的對歐政策其二是保守黨內部與前者向差異的個人組織和派別對歐洲一體化的意見。 汪波的《論英國對建立冷戰后歐盟共同安全與防務政策》從安全防務角度闡釋了歐洲需要防務的原因:冷戰結束以后出現了大量種族沖突和民族矛盾,使歐盟意識到滋生建立起一個安全防務機制的迫切性。但是英國兩黨基本上對此采取一種消極的態度有以下幾個原因:政治文化傳統、歷史現象原因、深受英美特殊關系影響、對歐洲合作的期望。國內學者也有從法律角度闡述了歐洲一體化對英國司法體系的影響例如王展鵬:《主權話語與制度變遷:歐洲一體化背景下的英國憲法司法化》看出了英國司法體系與歐洲大陸法律體系有較大的差別。作者得出結論應該說英國在三百年以來的歷史發展過程中面對內外部的挑戰表現出來了一種漸進變革的能力值得贊賞,全盤照搬歐美的法律體系未必明智。 國內學者也有從學術角度來分析英國與歐洲一體化例如常鵬飛曹永偉《英國學派與歐洲一體化:一項基于歷史、理論和現實結合的比較分析》分析了英國學派,英國學派:是國際關系理論研究領域獨立于美國“主流”學派之外的一個學術特色鮮明的學者群體,其最大理論特色是運用歷史學、法學、政治學、哲學、社會學等學科的方法來闡釋國際政治。總的來說未來的歐洲一體化的前景是樂觀的,向前進的,英國學派的介入給予處于困境迷茫中的歐洲一體化以新鮮的空氣有助于擺脫目前一體化研究的定式。所以說,作者認為門戶開放的英國學派與螺旋上升的歐洲一體化相結合是有大意義的。
教師職稱規章創新探索
作者:孫廣騫 單位:長沙理工大學
1前言當前,我國深化職稱改革就是要進一步建立以能力、業績為導向的、科學的、社會化的人才評價機制。在這種情境下提出了評聘分開模式,即任職資格評審或考核不受崗位和職務限制,夠條件者可自主申報評定專業技術資格。這種模式應該是充分發揮專業技術資格審定和職務聘任兩個作用的最佳模式。但是由于在實踐過程中并沒有真正按照評聘分離模式來運行,因而也就并未達到評聘分離模式預期的效果。
2高校職稱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職稱改革工作的推進,各高校在職稱改革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但是,由于與高校職稱改革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改革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約,高校職稱改革工作仍面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2.1高校在職稱評審中缺乏自主權目前,我國高校教師職稱有四個等級: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在這四個等級的職稱評審中,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的審批權歸省級行政主管部門,高校只有推薦權而無審批權。盡管初級和中級職稱的審批權下移到部分高校,但是高校在評審過程中也要受指標和崗位職數的限制,沒有完全的自主權。
2.2職稱與職務概念混淆長期以來,圍繞著“職務”與“職稱”概念就曾引起過多次討論,直到現在有些人對于二者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楚,甚至有些管理者也認為職務和職稱一樣。這是因為我國教師的職稱分為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四級,而表示教師的職位也被劃分為四等,而且也被冠以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的稱呼,這樣容易給人造成一種錯覺,認為職稱與職務是一樣的。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職稱屬于人才評價范疇,職務屬于人才使用范疇。職稱是標志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級稱號,是社會對其綜合學術能力、學術成就和社會貢獻大小的認可標志,是一種資格,不直接與工資待遇掛鉤,一旦獲得,終身享有,只能作為應聘職務的依據;而職務是同職權相聯系的工作崗位,擔任某一職務,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行使一定的職權,擔負一定的職責,獲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即職務是責、權、利的統一。當前,教師只要獲得職稱,工資待遇及相應的福利就能得到提升及兌現,高校教師管理者力抓職稱評審工作,而教師則以職稱提升為己任,從而造成了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高校及廣大高校教師都以職稱評審為主,而聘任只不過是職稱評上后理所當然的程序———流于形式,教師只要能夠評上職稱,就會被聘為相應的職務,這就形成了職稱評審后聘任的虛化現象。從而導致教師“能上不能下”、“論資排輩”的現狀。
2.3職稱評聘制度不夠靈活,人才的正常流動受到限制對于想要引進的人才,由于各種限制引不進來;或者是能進不能出;或者是引進后配套政策跟不上,想留又留不住;同時對于聘用人才在項目合作、訪問、進修等特別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存在政策上的不完善,致使人才的內部和外部流動受到限制,造成了高級職稱人才狀況的參差不齊。這必然影響到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社會發展中的法學思考
社會發展中的金融法與環境法問題經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批準“,社會發展與法律改革國際學術研討會”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復旦大學召開。此次會議由復旦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醫事法中心、復旦大學民商法學科主辦。來自俄羅斯莫斯科大學、德國洪堡大學、英國班戈大學、日本神奈川大學、韓國西江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的知名教授以及復旦大學部分教師4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收到學術論文30余篇,圍繞“社會發展與法律改革”的主題,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討淪,是一次高層次的學術研討會。 此議題研討由復旦大學法學院楊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吳宏偉教授評議。主要論文包括: (1)俄羅斯前總理、俄羅斯聯邦審計院秘書長、莫斯科大學國家審計學院院長S.M.沙赫賴(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國家審計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效率》的報告。他認為,國家審計是在有限的社會資源條件下國家優化解決社會經濟任務的工具,它以公民監督國家效率的機制合理取代了幾個世紀以來國家監督個人行為的制度。作為現代社會的監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會經濟改造中目的與手段的關系問題,特別重視分析各種改革與戰略的社會代價。國家審計制度是一項轉向新經濟類型和高水平社會發展的前提手段。 中國學者評論認為,俄羅斯的審計制度對于俄羅斯的反腐敗有重要作用。國家審計制度從學術角度來說是憲政的視角,值得中國學者研究與借鑒。 (2)莫斯科大學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態立法的新的法律編纂》的報告,介紹了俄羅斯生態立法的主要任務、結構、主要途徑(跨部門的法律編纂)、法律部門的區分與整合(環境保護法與自然資源法區分整合后形成生態法)、法典制定者必須解決的問題,認為生態立法改變了環境保護活動的法律基礎,將會促進向清潔技術轉化并保障國內經濟在高生態標準下進一步增長,促使建立真正的國內生態安全體制。中國學者討論認為,俄羅斯將環境保護法與自然資源法整合為生態法,這種跨部門的綜合性的立法,即社會法的產生,值得我們研究。 (3)英國班戈大學法學院院長德莫特•卡希爾(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論文《歐盟內歐洲法院在公共采購領域對透明原則的運用》發表了演講,介紹了歐盟在公共采購領域的一些最新發展,歐盟法確立了公共采購領域的透明原則及非歧視原則。歐洲法院(ECJ)的諸多判例已經對27個歐盟成員國不透明的公共采購現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更強化了透明原則,產生了擴大適用非歧視和透明度一般原則的結果。英國法院遵循了歐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幾乎所有該論文討論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機構都被認定為違反了歐盟法律或一般原則。中國學者結合金融危機及中國的政府采購,與克希爾教授探討了多層次的金融監管問題。 (4)復旦大學法學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與金融規制法研究》為題作了演講,以利益平衡為視角,探討了中國金融領域的重大問題。朱教授指出,金融規制法律規范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規制發生的正當性、規制的合理限度和規制的法律控制3個方面。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金融公法 2社會發展與侵權責任法改革 規制主要目標包括:雙向兼顧性目標、利益平衡化目標和全球化貢獻目標。會議還收到復旦大學法學院張建偉教授提交的論文《金融危機的法律思考》,俄羅斯的S.G梅德維杰夫教授提交的論文《俄羅斯聯邦銀行儲蓄保險制度》,探討了相關中、外金融法律問題。此議題的研討由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高富平教授主持,復旦大學法學院段匡教授評議。 主要報告有: (1)中國民法學會副會長、復旦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學科負責人劉士國教授作了《中國侵權責任法制定中的爭論問題》的主題發言,向中外學者介紹了中國侵權責任法的立法進程等基本情況,著重對以下幾個立法中的爭論問題及主要意見予以介紹和評述:①侵權責任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否僅規定侵犯民事權利,是否再規定侵犯利益;②關于統一死亡賠償金的規定;③關于要不要規定國家賠償責任;④關于責任能力和行為能力的關系;⑤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是否規定礦害等工傷事故責任;⑥樓上拋擲物傷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鄰人賠償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劉士國教授認為:①侵權法調整的就是侵犯絕對性民事權利產生的社會關系,法與法律有區別,即使法律沒有規定的權利,也可能存在于社會生活規則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權利,反對對利益作出特別規定。②統一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大勢所趨,有利于保護受害人。③主要從性質上說,國家賠償是國家與公民之間的平等關系,就此,侵權責任法應作規定。鑒于國家賠償法是民法的特別法,侵權法僅規定一條就可以了,表明這是侵權責任的一個類型及賠償的性質,具體條文由國家賠償法規定。④采用責任能力規定是正確的和必要的,這涉及侵權法和民法通則相關規定的改革。監護人責任應以被監護人無責任能力為條件,如被監護人有責任能力,被監護人應承擔責任,不能賠償的,由監護人承擔補充責任。前者,是直接責任。侵權法以救濟受害人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預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過錯,應予批評教育,甚至責令賠禮道歉。⑤侵權法應規定礦害事故的使用人因違反對被用人的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而且不限礦害,凡使用人對被使用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均應承擔民事責任。⑥樓上拋擲物傷人找不到加害人不應由相鄰人賠償,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險行為或公平責任加以判決。加害人不明,公安機關應予立案偵查。 如仍不能確定加害人,公安部門可會同民政部門,對嚴重受害者實行社會救濟。此外,受害人仍可依醫療保險減輕所支付的醫療支出,保險制度已對此具有救濟功能。 對于中國侵權法的制定,外國專家饒有興趣,就諸多問題與劉士國教授進行了探討。#p#分頁標題#e# (2)韓國西江大學法學專門大學院長嚴東燮教 授以《韓國制造物責任法》為題,介紹了韓國制造物責任法的概要內容、制定該法以后韓國案例的動向,指出了該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議:應對“缺陷推定”作明文規定;《制造物責任法》適用范圍應當包括預售公寓的缺陷責任;應明確規定免責事由“法令制定的標準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為強制性的;法規條文應更明確。 (3)華東政法大學張禮洪教授就其論文《對侵權行為過錯認定標準的新認識》作了報告。他以《阿奎利亞法》中關于過失的原始文獻為基礎,對完善現有的過失判斷標準提出了建議:侵權過失的判斷標準以客觀過錯為基本原則,即過失是對行為人沒有盡一個理性善良的人的義務,預見或者預防自己行為的后果進行的。過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為、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為前提。過失概念本身就蘊含了因果關系。過失的存在以行為人是否盡一般人應采取的謹慎義務為標準,但是,還應根據社會的一般認識,以造成損害的危險是否由行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據自己的意志將自身處于一個不應處于的危險區域來判斷行為人的過失。 (4)復旦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生王淑華作了《未登記過戶之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確定》的發言,她認為我國《物權法》對機動車的物權變動采用登記對抗主義,機動車所有權自買賣交付時發生移轉,登記過戶僅是買受人據以獲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屬于物權變動不得對抗的“第三人”范疇。轉讓交付但未辦理登記過戶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應由對機動車享有運營支配權和運營利益的機動車實際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登記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其對于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過錯構成侵權行為。會議還收到復旦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論文《機動車交通事故共同侵權損害賠償中的保險責任研究》。 3社會發展中的醫事法律問題 此議題的研討由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韓長印教授主持,復旦大學王全弟教授評議。主要報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學法科大學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醫療訴訟與醫療的法制度的動向》的報告。 通過一些具體的案例,介紹了日本國內患者權利運動的發展、重大醫療事故訴訟持續增加的特點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產科醫療補償制度、對因出生時的原因造成的腦性麻痹患兒的無過失補償制度、醫藥品副作用受害人的無過失補償制度及預防接種被害人的補償制度。 (2)復旦大學法學院姚軍副教授作了《醫療事故侵權責任范圍的正確確定》的演講,他提出,作為法治社會核心價值的社會公平的核心內容,要求行為(或責任)人對己方行為及其不良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即法律上對己不利的后果)。在具體承擔法律責任時,它又意味著責任人僅對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擔責任,而不應對超出該不良后果部分負責;同理,基于該核心價值(也是諸法的基本原則),醫療事故的責任人也只應對其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立法即司法上不應強迫其承擔超出該后果的責任。 (3)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滿洪杰從比較法的角度進行了《人體試驗侵權責任研究》的發言,建議我國應當構建獨立于醫療過失責任的人體試驗侵權責任制度。人體試驗侵權責任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但可以在對過錯的舉證上采取舉證責任倒置。在因果關系問題上,應當采取相當因果關系、倒置。在因果關系問題上,應當采取相當因果關系、疫學原理因果關系以及因果關系推定理論來進行綜合判斷。 (4)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李燕以《雙性兒童性別確定的法律問題探究》為題,提出雙性兒童并不是不正常的,當前醫學界普遍施行的、經父母知情同意而為雙性兒童確定性別的性別再造手術,并不符合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性別確定應是兒童自己的憲法權利,父母對子女性別再造手術的知情同意權與雙性兒童自己的憲法基本權利相沖突。法律應承認男女二元性別體系外的第三種性別,雙性兒童的性別確定應待其長大后自己決定。 韓長印教授評議認為,醫事法的研究提醒學者注意到平時不為大眾所關注的處于弱勢群體的少數人的權利,也提醒學者們思考我們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論問題。由于醫事法內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學者就醫療過失認定、損害賠償、醫療訴訟等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4社會發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問題 此議題的研討由人民大學法學院吳宏偉教授主持,復旦大學段匡教授評議。主要論文有: (1)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萊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變遷中的民法典的社會模型》的報告,介紹了社會模型的概念和它作為法律發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紀私法秩序的社會模型的發展以及德國民法典的社會模型的變遷,提出了現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會國家化、告別契約法中形式自由倫理模式,強調程序的和實質的合同正義,強調了民法的社會責任。 (2)復旦大學法學院王全弟教授所作報告《兩岸擔保物權比較研究論綱》,就如何確立保證債權獲得完全清償的制度,比較了2007年3月中國大陸《物權法》與臺灣地區在2007年3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擔保物權修正草案,在擔保物權的追及力、擔保物權的實行期間、抵押權順位、動產抵押、最高限額抵押、權利質權和商事留置權7個方面對大陸地區和臺灣地區的物權制度進行了比較分析,提出有利于兩岸發展及法律相互借鑒與完善的建議。 (3)復旦大學法學院胡鴻高教授作了《中國企業并購及其法律改革》的報告,介紹了中國企業并購及其法治演進歷程與特點、中國企業并購的模式、企業并購突出問題與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業并購,不僅應當有利于國家安全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而且要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還應當特別關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在企業并購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發展社會保障公益事業,建設和諧社區與社會。目前當務之急,在于通過法律改革,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的范圍和實現機制,倡導和激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p#分頁標題#e# (4)復旦大學法學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法律問題及對策》的演講,指出中國的資源特需改變了世界資源供求格局,闡述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進展,分析了經濟主權和資源主權成為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法律障礙,分析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環境法和政治動亂問題,最后就中國海外資源投資保護的法律對策提出了具體的建議。 (5)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蓋威作了《社會組織在我國協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與功能》的論文發言,建議進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則、明確規定社會團體法人和非法人團體,盡快制定社團法、修改現行特別法增加法律責任的規定,進一步扶持社會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淡化一些社會組織的行政色彩,轉變政府中心主義治國理念,確立以民為本、以市民社會和市民組織活動為導向的治國之策,進一步完善協商治理機制。 (6)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托馬斯•萊塞爾(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與合同法》的報告,俄羅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會議提交了《關于俄羅斯聯邦民事立法修訂的構想》的論文,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韓偉、王森波分別提交了論文《斯多葛派的倫理哲學與羅馬法的轉型》、《必亦正名乎?———美國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風波透析》。
大學教育革新思索
本文作者:李曉光 單位:太原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1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目前概況
中國和日本兩國的社會結構、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雖有不同,但其高等教育方面,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兩國高校的教育改革背景、內容等,有著相似之處。本文略作分析比較,以期得到啟迪。
1.1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概況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高等教育改革,是在適應社會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進行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上,隨著中國政府機構的改革,原隸屬中央各部委(教育部除外)的大多數高等學校改由地方政府教育部門管理;長期“條塊分割”的體制被打破,形成“以條為主、條塊結合”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高等學校的類型上,近來由于各高校的學科拓展,特別是高校合并,使得多科性綜合大學正在成為我國高校的主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在所有制上,單一的、公有的高校所有制已被打破,民辦(私有)高校正在迅速發展。高等教育經費上,單一的基本由國家財政撥款的狀況也被突破,財政支付、社會出資、受益者負擔的多渠道經費來源正在形成。高等學校辦學上,高校在“調節招生比例”、“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開展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確定教學、科研、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等方面的自主權,也都有了一些法律依據和靈活性。
1.2日本高等教育改革的概況
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的高等教育改革,基于其高等教育人口(18歲人口)出現逐漸減少趨勢,會對制定高等教育政策產生深刻影響。日本政府為擺脫“泡沫經濟”破滅后的社會經濟困境,應對國內外狀況的變化,所推行的行政改革中,要精簡機構、精簡人員,要讓一部分政府所屬機構民營化。故在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上,實行了“國立大學法人化”;其實質是改變國立大學的性質,使其從政府的直屬機構轉變成有法人資格的獨立機構。這樣,國立大學與政府的關系、政府對國立大學的撥款方式、大學內部的管理體制與機制等都將發生相應變化。這種獨立的國立大學,可在高校辦學、運營等方面獲得許多自主權;并在具體的辦學領域和教育體制方面,又推出了《大學設置基準》等法規,進一步給大學辦學松了綁,增加了大學的更多自主權。
科技進步國際關系論文
摘要:科學技術的進步與發展對國際關系有著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國內外學者對這種影響也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國內學者對這一課題的研究起步較晚,且大多數學者都將科技作為一個整體或將其作為綜合國力的一個因素進行分析。相較之下,國外學者對這一課題的研究卻很早,他們偏向于將科技進行條分縷析,進而研究這些不同的科技對國際關系產生的影響。除此之外,也有國外學者通過技術在大國外交政策中的應用來尋求其對國際關系的間接性影響。
關鍵詞:科技進步;國際關系;研究現狀
一、國內研究概況
國內最早見諸期刊的研究是王逸舟題為《試論科技進步對當代國際關系的影響》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深刻揭示了科技革命對當代國際關系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科技的進步加強了軍事的破壞力并改變戰爭了形式,使國家間沖突更具毀滅性;第二,科技越來越成為帶動各國經濟發展的引擎,提升國家的綜合國力;第三,科學技術帶來的現代通訊技術增進了不同文明、不同民族之間的了解;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影響,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正在逐漸稀釋傳統的主權概念,制約了主權的行使范圍;第五,科學技術的進步使得更多非國家行為體成為國際關系的一員,使當代國際關系更具全球維度也更加復雜;第六,科技通過改變國家決策者對國際事務的看法而潛移默化地影響國家的議事日程;第七,科學技術無論是以間接還是直接的方式都在促進國際格局的變遷。馮江源認為高科技的發展從諸多方面促進了當代國際政治的改組和轉型,影響巨大,主要體現在十個方面:一是,科技進步削弱了古老的主權結構和范圍;二是,科技進步使得政府職能滯后;三是,高科技為外交事業增加了空前的難度;四是,高科技為不同文化的交流提供了便利;五是,科技讓許多國際組織在國際事務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六是,科技文明所帶來的諸多問題,促進了國際法和國際規范的完善;七是,高科技發展使得非政府力量漸趨強大;八是,科技的經濟化使得一國經濟更加繁榮;九是,科技進步促進國際分工與區域合作;十是,科技使得國家安全的基點從軍事轉向經濟和社會發展。張永華認為,當今世界的科技已是一種獨立的強大力量,通過政治、經濟、軍事和壟斷等手段對國際關系產生三大主要影響:首先,科技能夠促進某一時期的國際格局發生轉變;其次,科技已經成為各國相互衡量進步與否的尺度,且前沿科技日益成為國家間競爭的主要目標;最后,科技通過不同的途徑使國際關系更加復雜,使國際關系的內容更加豐富多樣。李景全從綜合國力的角度入手,認為科技因素對國際關系的影響主要是通過改變國家綜合實力的構成來實現的:首先,高新科技不僅帶動了國家經濟的繁榮,也使得世界經濟發展更加強勁;第二,高新科技的發展直接影響國際經濟與政治的相互關系;第三,高新科技的發展也為軍事對抗注人了魔力。胡黎霞在分析冷戰后影響國際關系的主要因素的變化時提到,科學技術作為影響冷戰后國際關系的主要因素之一,為國際關系注入了新的內容,主要表現在:首先,科學技術變革了國家間解決國際沖突的手段;其次,科學技術的發展不僅加快了人類文化的交流同時也帶來了沖突;第三,科學技術使得主權國概念喪失了絕對權威。黃維民在他的文章中,認為科學技術的革命性突破對國際關系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影響:一是,科學技術的進步促進了軍事技術的變革,不僅沒有消弭戰爭反而更加難以控制;二是,科學技術作為一股強大的全球性力量為世界不斷注入更多的不確定性;三是,科學技術讓人類解決沖突的途徑從單一變得多樣,從而加深了國際關系的復雜程度;四是,科學技術逐漸成為綜合國力的決定性因素,也成為各國競爭的關鍵領域,增加了國家間競爭的烈度。封帥以獨特的視角從近年來影響巨大的人工智能技術入手研究,認為人工智能技術對國際關系的直接影響來自于其在戰略決策系統和軍事系統兩個領域的應用,這兩個領域對人工智能技術直接影響國際關系起到了一種“橋梁”作用。但人工智能技術在這兩個領域的應用還不能對國際關系產生沖擊性影響,對國際關系最為深遠的影響將通過間接途徑實現,人工智能技術變革將從根源上對全球經濟結構與政治治理模式產生系統性的影響,推動國際體系深層次的變革。這種沖擊的直接著力點在于現代社會穩定的經濟結構,經濟結構的改變又將導致國際行為體內部權力分配方式的改變,最終由內而外推動體系的變革。封帥的研究獨辟蹊徑,沒有將科學技術視為一個整體,而是專門研究一種專門的技術對國際關系的影響,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二、國外研究概況
技術社會學家威廉•奧格本在名為《技術與國際關系》的論文集中,把對影響國際關系的技術分為四個方面,即飛機、大眾通訊、核能以及與蒸汽和鋼鐵有關的一切發明。同年,艾文•斯米戈爾在《美國社會學評論》雜志上發表了對這本論文集的書評,書評認為,各位學者都在這一領域做了不同程度的貢獻,但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奧格本和其他學者們深受蘇聯與西方陣營對抗的思維影響,并直接將蘇聯列為戰爭的策源地,而且蘇聯的核武力量與美國的核武力量對比是多篇文章的主題。但學者們也認識到技術僅僅是影響國際關系的眾多因素中的一個,他們的工作只是探索性的,因而局限在所難免。當今英國學派的領軍人物巴里•布贊認為戰略研究領域是國際關系的分支學科,是核時代的產物。他從這個領域著手,著重分析了軍事技術對政治家來說為政策的合理控制和管理提供了工具,而政治家所追求的則是在不可避免的核脆弱時代謀求政治—軍事安全,這是軍事技術對國際關系所施加的間接影響。他希望,如果所有現代國家的安全相互依存得到充分認可,那么理性將占上風,各國將停止全面軍備競賽并選擇和平相處。布拉德利•克萊因在對這本論著的書評中認為,他的作品基于一種與社會學或哲學觀點脫節的現實主義常識,對當代權力關系進行了有限的概念化,并且縮小了全球沖突的范圍,而且將軍事技術視為解決這些沖突的最佳力量,這是他的局限所在。查爾斯•韋斯不僅曾與賈伊拉姆•拉梅什合著《動員技術推動世界發展》一書專門討論科技對世界發展的推動作用,而且于近年撰寫論文深入探究了科技對國際關系的影響,他認為科學、技術和國際事務相互影響??茖W和技術對國際事務的影響,特別是信息和通信技術的影響尤其普遍。科學、技術和國際事務的相互影響是如此重要和普遍,以至于該領域應被視為一個獨立的子學科。它目前作為一個相對深奧的主題,僅由相關專家研究并且或多或少地與國際關系主體隔絕,是一種危險的時代錯誤。丹尼爾•麥卡錫表示,在整個國際關系史中,科技一直處于國際關系學科的核心地位。興起于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的國際關系學科,本身就與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投入使用密切相關。戰爭的工業化和最先進的戰爭技術的利用讓一代人慘遭打擊,這就是包括國際關系學科在內的人類對戰爭智力反應產生的背景。阿爾弗雷德•齊默恩、倫納德•伍爾夫和諾曼•安吉爾是該領域早期發展的核心人物他們強調工業化正在推動國際一體化進程。正是這種一體化使戰爭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并且毫無意義,相互依存使得征服行動通常不會滿載而歸。
三、結語
個性化工業工程人才培養研究
摘要:
針對目前工業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模式落伍的現狀,結合國家對創新型人才的需求及對素質教育的重視,探索個性化的工業工程人才培養模式。以東北林業大學工業工程專業的培養模式為研究對象,從確立人才培養理念和能力、構建個性化專業知識、加強實踐應用環節、開展多元化教學評價及構建個性化教育教學管理模式等方面出發,構建了一套能體現學生個性化發展的培養體系。該體系能夠充分開發學生的個體潛能,培養出滿足行業、市場和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
關鍵詞:
工業工程;個性化;人才培養模式;研究
0引言
工業工程是一門將工程與管理有機結合的實踐型交叉學科,其研究對象包括大規模工業生產及社會經濟等宏觀系統,也包括生產系統中的人、設備、物料、信息和環境等微觀因素[1-5]。工業工程學科已建立近百年,其應用范圍已經遍布社會的各行各業,但是我國高校中的工業工程專業培養卻明顯落伍,難以滿足社會對工業工程專業學生的要求。本文將以東北林業大學的工業工程專業為例,探索個性化的工業工程人才培養模式的建設路徑。
1工業工程專業個性化教育面臨的現實問題
大學教育的市場化發展分析
一、中國大學教育市場化的發展過程
如果把1912年成立的北京大學看作是中國現代大學開端的話,中國現代大學教育的發展大概經過了以下三個階段。
1.民國時期的大學———賦予了特殊的“教育救國”政治內涵的教育體制
北京大學前身是1898建立的京師大學堂,它是留下的最具積極意義的成果,是秉承了“教育救國”理念的具有明顯政治色彩的第一所國立大學,也是當時中國的最高教育行政機關。因此,她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現代大學。1912年,京師大學堂改名為北京大學。嚴復出任北京大學第一任校長。由于受清朝科舉制度的影響,官僚習氣濃厚,仍然沒有改變由政府主導的行政管理治校模式。后來,蔡元培執掌北大,按照“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原則,以德國的柏林大學為藍本來改造北京大學,才使北京大學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大學。但是北大并沒有實現真正的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仍然受到當時行政體制的不斷干預。為此蔡元培曾多次辭去北大校長的職務。他曾在1919年了《不肯再任北大校長的宣言》,其中說明了他辭職的原因:“我絕對不能再做那政府任命的校長;我絕對不能再做不自由的大學校長;我絕對不能再到北京的學校任校長。”在中華民國時期,對外受帝國主義的侵略和掠奪,對內有封建軍閥的割據混戰,“救國、救亡”成為時代主題,當時的大學也負有一種強烈的救國的使命感。
客觀上民國政府由于疲于應對連綿不斷的戰爭,也無力對大學教育進行過多的干預,所以民國時期的大學教育有了一個相對寬松的社會環境,也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就。如西南聯大在當時全國抗戰的極其艱苦的條件下,堅持“大學自治”、“學術自由”、“教授治校”的宗旨,不僅成就了許多學術大師,而且培養了一大批優秀人才。“那時西南聯大的師生,許多人雖然政治觀點不盡一致,學術觀點各有千秋,但都有抗戰必勝、民族必興的共同信念。正是這種同仇敵愾,復我河山,振興中華的決心和毅力,使得聯大師生團結一致,開拓進取,出現學術文化的驚人發展”。黃埔軍校和延安的抗日軍政大學也為革命戰爭培養了大批優秀的軍事人才和政工干部,當然,我們不能忽視政治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特別是黃埔軍校和延安的抗日軍政大學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甚至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大學。
2.改革開放前的大學———計劃經濟主導下高度行政化的教育體制
新中國成立前,我國的大學教育主要受美國“博雅教育”模式的影響。而新中國成立后,我們主要以“蘇聯模式”來改造我國的大學。1952年的院系調整對我國以后的大學教育產生了重大影響。這次院系調整是根據教育部的“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方案”進行的自上而下的改革運動。根據國家工業建設的需要建立許多專科性質的高校,大力發展工科院校,新建鋼鐵、地質、航空、礦業、水利、郵電等??茖W院。取消大學中的學院建制,改為校系兩級管理。這次大規模的院系調整從根本上改變了原來的中國大學體制,原有的大學理念和大學內涵被改變,高等教育從此被納入高度集中、統一管理的計劃體制當中。在這樣的教育體制下,培養大學生的經費完全由國家負擔,而且還給學生一定的生活補貼。高校的專業設置、招生計劃、培養方案、人事任免都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各高校沒有自主權。學生畢業后,根據國家需要進行統一分配,也沒有自主擇業的權力。雖然計劃性的教育體制與當時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相對應,但卻否定了大學自身的獨立性,在教育運行體制上,進一步加大了我國大學與世界一流大學之間的差距。
構建我國職稱評價體系的思路和建議
作者:劉春華 王澤善 郝大偉 單位:天津體育學院
一、(略)
二、現階段我國職稱制度形式
鑒于我國地域遼闊以及各地社會歷史文化背景的不同,為更好的研究我國職稱制度,現以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河北省、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新疆9個省(直轄市)的教授職稱評審制度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目前我國職稱制度主要分為單位內聘制和職稱評聘制兩種形式。
1.單位內聘制根據調研發現北京和上海屬于典型的單位聘任制。2005年北京33所市屬市管高校和成人高校就已全面實行教師聘任制和全員聘用合同制;2009年上海在本科院校、高職高專、成人高校等56所院校中試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停止職稱評審。這兩個直轄市以高校教師職務聘任制改革為契機,將聘任制進一步深化,政府擺脫了原先事事親為的家長制束縛,相反更多地扮演宏觀規劃與調控角色,通過控制崗位結構比例實行宏觀動態管理;而高校則在被賦予更多辦學自主權的基礎上,通過崗位聘任不僅完善了學校自主用人、教師自主擇崗、政府依法監督的高校用人制度,而且有利于形成開放、競爭的用人氛圍,實現職務聘任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切實保障和維護了教師根本利益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從實際效果來看,單位內聘制也使高校獲得了主動權,使學校的主體地位得到體現,推動了學校“走出去、請進來”,加快了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和融合的趨勢。
2.職稱評聘制根據調研發現天津、重慶、河北省、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新疆7個省市當前仍以職稱評聘制為通用作法,即實行評定制與聘任制相結合,先評后聘,目前的這種職稱評聘主要參考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1)學歷及資歷條件學歷作為教師學習能力、知識水平的一個重要反映,它不僅較好的反映了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而且也是推動中青年教師教學水平、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的動力所在。研究發現,除廣東省外其余6省市所定的條件基本一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副教授職務五年以上就可以申報教授。而浙江、江蘇則進一步針對新老教師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策略,明確規定40歲以下人員須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者是碩士學位,雖然一些省市暫時沒有明文規定,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似乎這已成為潛規則,高學歷人員往往最有先天優勢,最低也具有碩士學位,這也解釋了為什么當前出現大量年輕教師成為考博大軍中的一員。而廣東唯獨將任職年限放寬為3年,這些微小政策的變化實際就是廣東吸引人才的一個重要表現。